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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音 当前章节:14974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3:11

“算是吧,学的是广告和社区心理。”

“那一定很了解客户的心理了,怪不得您做的广告策划独树一帜,客户评价都相当高呢。”

徐超人腼腆一笑。

“忘了跟你说,”忽然他低下头对李时珍说道,“我跟陈可汗不仅从小一起长大,甚至学业都是一起的。”

“他也在英国留学?学的也是广告?”李时珍不禁诧异起来,现在一些疑问得到了解答,怪不得陈可汗写的需求书那样简洁准确、一针见血。

“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同一个系所读书,他念的是传播与心理。”

李时珍勉强一笑,背地里问他说:“干嘛跟我说这些。”

“加深了解嘛。”徐超人颇有深意地轻声说,他轻咳一声,正声道:“怎么样,味道还行吗?”

“好像请客的人是我吧。”李时珍小声提醒他道。

“是。”徐超人眨了眨眼睛,好像在说,行,李时珍,有本事待会儿你别求我给你友情价。

知道这是徐总监的饭店,林淼和Joe自然毫不吝啬地赞赏,她们异口同声地说从没吃过如此的美味佳肴。尽管她们的表情极尽恭维,毫不掩饰,然而,徐超人竟然当真了,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以后常来啊,这里老板跟我很熟,给你们打八折优惠!”他高兴地说,“哦,对了,来这里吃饭要出示邀请卡的,待会儿叫人一人送一张,你们要常常光顾哦。”

三人皆被徐超人的热忱惊住了,待到侍者将烫金的邀请卡呈递到她们手中时,她们才回过神来,口中啧啧感慨着。

“我现在就可以用这个卡吗?”饭后,李时珍结账前小心翼翼地问徐超人道。

熟料他竟然坚毅地摇着头,拉着李时珍走到吧台,从自己兜里掏出一张白金色的会员卡,对她道:“用这个卡,五折。”

李时珍高兴地险些跳起来,她真想像抱住宠物一样地抱住他,猛地亲一亲,不过,她显然没有那么做。

结账后,四人错落着走出庭院,饭店里仍旧是稀稀落落的人,不过,照菜品的价钱看,店里的客流量只要达到每天100人,差不多就能维持生计了,说不定还稳赚不赔呢。

徐超人执意要将三人分别送回家,三人自然坚决不肯,林淼和Joe飞快地跑了,李时珍因为有两箱东西还在徐超人车里,所以不免走得慢些,之后,她发现脱不了身了,只好麻烦徐超人送她回家。

说实话,跟徐超人单独坐在车内狭小的空间里,李时珍感到些微的不适。她把车窗打开,冬日将至,夜风还是有些寒的,她任凭风刮在脸上,吹得她白皙的脸颊红扑扑的。但是,她喜欢这清冷的寒风,吹得她冷静清醒了许多。这段时间,她跟自己的顶头上司之间的发展实在有些迅疾,关系也实在过于亲密了。她当然知道这不正常,她虽然纯真,但并不会天真地以为所有对她好、向她示好的人都怀揣善意,于是,她决定还是跟徐总监保持距离为妙。

“你是C大毕业的吗?”大概是觉得气氛过于清冷,徐超人暖场问道。

“是啊,新闻传播学院的。”

“我也是C大毕业的。”徐超人慢悠悠地说道。

李时珍惊得眼珠子险些落下。

“我读到大二的时候,家里出了些变故,就转学去英国了。”徐超人轻描淡写地说着,然而,李时珍不知为何竟嗅出了一丝无奈,也许他口中的变故其实是天崩地裂吧。

“陈可汗也是C大毕业的,你知道吗?”

“啊?”李时珍失声叫道。

“他在C大毕业后去了英国读硕士,我们一起在英国待了三年,三年后总算回来了。”

“回国后,我们俩联手成立了一个广告公司,刚开始的时候,也像现在的你一样,没什么活儿干,没人信赖我们,自然都不愿意把活儿交给我们,所以,一开始的时候,真的很绝望。”

“后来呢?”

“后来……”徐超人看她的眼神有些疏离,他打了转向灯,将车停靠在路边,说:“我抽根烟。”

李时珍摇摇头,表明自己不介意。

“后来,终于通过朋友接到了一个电动车广告的策划案,我跟可汗兴奋不已,欲大显身手,于是连夜做出了五六个自以为非常绚丽、非常新颖的案子,第二天拿去给客户看的时候,客户当面什么也没说,却默默地撤掉了我们,当时只签了试用合同……”

他继续说道:“我们这才意识到,在英国学的那一套东西可能在中国并不适用,可是,在英国的三年中,一年的理论学习和两年的实践使得一些原理在我们心中根深蒂固……后来,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重新学习国内的理论,反复研究经典案例,看一卷又一卷的广告带子,现在想来仍然觉得不堪回首;大约过了一年完全没有休息的日子,市场终于渐渐打开,我们每个月能迎来至少10个案子,我们当时的原则是,不论大小,悉数接收,渐渐地,我们做出了口碑,有大影响力的公司找上门来,艰难的日子终于过去。”

他叼着烟,火星在幽暗的夜里忽明忽灭,虽然与他近在咫尺,李时珍却把握不了他的情绪,她只是安静地听着,做一个合格的倾听者。

“我们做得很成功,后来还被邀请到C大去做过报告,那是在2004年。”

“2004年?”李时珍忽地直起身子,她记得那一次听菠菜水手作报告也是在2004年,“那一年学院里请名人作报告特别多。”她说。

“是啊,”徐超人回想道,“那个家伙真是个奇才,报告的反应空前地好,我们公司也借机在C大里开了宣讲会,招了一批广告界的新人。”

李时珍听到这里,眉头越皱越深——倘若徐超人说的是真的,按照他的说法,他跟陈可汗曾经一起开过公司,那么,难道微型摩登就是他俩联手开的公司?!李时珍失声尖叫出来。

“怎么了?”徐超人掏了掏耳朵,眉头紧皱。

“没什么,”李时珍迅速恢复常态,问:“后来呢?”

“后来啊……”他猛吸了一口烟,再恣意地向窗外吐着烟圈,“后来,陈可汗忽然不干了,跑去参加了什么狗屁公务员考试,没想到那傻小子居然考上了!”

“考上了如何?”

“他就去上班了呗。”

“再也没有搞过广告策划?”

徐超人看着她,并没有说话,李时珍顿时明白了。车子从高架上下来,再过一个红绿灯,就是李时珍租房的社区了。徐超人把她送到社区大门口,她下了车,拿了东西,向徐超人挥手作别,“今天晚上谢谢你!”

“谢我什么?我还要谢你!”

“总之,”李时珍腼腆道,“谢谢你,小心开车,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  

☆、失物招领

  李时珍搬着重重的箱子一步步往三楼挪去,二楼走廊的廊灯坏掉了,她只好一手擎着箱子,一手摸索着楼梯扶手,艰难地上楼。她几度想停下来扒开箱子看看,到底是什么贵重物品这样重,压弯了她的腰。她也实在想知道,在与林蓬的这段感情里,到底是什么让她弯下腰,毫不顾及自己的感受。

摸出钥匙开门,屋中漆黑一片。她将箱子踢进屋里,反手关上门后,便一头栽倒在沙发边厚厚的绒布地毯上。

好不容易喘口气,她倒了杯水,咕咚咕咚喝下,接着去洗澡,吹头发,再是喝水。终于闲下来的时候,时钟已经指向了十一点。她终于走向那两口箱子,甩掉拖鞋,在箱子边上坐下。

其实,她本可以二话不说把箱子扔进楼下垃圾桶的,然而,她终是不忍。箱子里虽然只是些普普通通东西,比如遗落在他家中的单只手套、他们两个用过的情侣杯、她的洗面奶和润肤露、她的睡裙和袜子、她爱看的枕边小说等等等,但是,在这些平平凡凡的物件中,她仿佛看到了自己曾经旺盛的生命力,这里好歹书写着自己曾经的故事,无论如何不舍得扔掉。

李时珍打开第二口箱子,眼见到那只相框时,忽然泪如雨下。她无声地哭着,任由眼泪不听使唤簌簌坠下。

相框里是他们三个人的照片,她,岑溪还有林蓬。

李时珍永远忘不了那一幕,而为了纪念那一幕而留下的这张照片,是她最珍贵的纪念。现在回想,记忆甚至有些模糊了呢。

那是在她跟林蓬交往一周后,清晨,他俩相约在后山上跑步,那是个夏天的早晨。后山上繁华似锦,满山的翠绿与姹紫嫣红交相辉映。那一天,林蓬第一次抓住她的手。李时珍是个体力菜鸟,在平地上跑上八百米已是艰难,更何况爬坡跑步,对她来说比负重跑步更加困难,她刚跑了不到百米,就哀求林蓬停下来休息片刻。她还记得林蓬对她笑的时候露出的洁白的、但长得并不规整的一排牙齿,他善意地嘲笑道:“真不知道你这样的体力是怎样追到我的?”李时珍懊恼地轮番揉着肚子和小腿。不知何时,她的眼前多了一只麦粒儿色的手,抬头看去,林蓬一脸洒脱地说:“来,我带着你跑。”李时珍几经挣扎,终于将手放到他掌心中,她这才发现了林蓬的秘密,原来他同她一样紧张,紧张到牵着她的那只手不停在哆嗦,不止如此,她的手被他汗津津的手背攥湿了。

他们跑完步,林蓬将李时珍安置在一大片草地上,他则去买饮料。待他买饮料回来的时候,他的身后多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岑溪。那个时候,她跟岑溪还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岑溪胸前挂着一只笨重的单反,她二话不说,紧靠着李时珍坐了下来。林蓬将一瓶雪碧递给李时珍,解释道:“买饮料的时候遇上的,她非要跟过来。”李时珍仰脖喝了口雪碧,什么也没说,却听见身旁那女孩用不卑不亢的嗓音说:“橙汁,果粒橙。”林蓬看了看李时珍,两人面面相觑,最终,林蓬将本属于自己的果粒橙给了岑溪,又对李时珍道:“我去去就回。”说完,他就走了,留下曾经一时敌对的两人。

李时珍想到这里,嘴角渐渐上扬。

“你干什么?!”听到咔嚓一声,李时珍回过头愤怒地瞪了眼岑溪,只见她正端着镜头在偷拍她。

“你的侧脸很好看啊,”岑溪毫不知耻地说,“主要是你身后那片绿油油的草地造成了色彩的反差,所以显得你的侧脸真好看。”

李时珍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扭过头去。

“等照片洗出来了,我一定给你一张。”岑溪继续道,现在回想起来,她好像始终都是大喇喇的,像个男孩子一样,也从未见过她显露出羞耻心。

咔嚓,又是一声。

李时珍那张愠怒的脸扭过来的时候,再次对上了一只黑乎乎的镜头和一张笑得极其灿烂的脸,李时珍不知为何,莫名其妙地一阵反感,“你再偷拍别怪我夺了你相机毁了它!”她恶狠狠地说。

“瞧,我就说嘛,尽管咱俩挺像的,可你比我爱生气多了。”对于李时珍的威胁,岑溪丝毫不以为意。

“的确,咱俩挺像的,你比我豁达,我也承认,但我比你的性格好多了。”李时珍有了一决高下之心。

“你是比我性格好,可是我比你有人缘多了。”岑溪不屑一顾地回敬她。

“你是比我有女人缘,可是我比你有男人缘多了。”李时珍道。

“你是比我有男人缘,但我比你快乐多了。”岑溪道。

“也是,你比我活得潇洒,自然是比我快乐些的。”李时珍忽然道,岑溪愕然,怎会想到李时珍如此轻易认输,然而,紧接着,她立马悟出一个道理,李时珍,比她想象地更加豁达和包容——那个人居然在热火朝天的争辩中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并且勇于承认。在这点上,岑溪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她,岑溪是豁达的,然而,她的豁达却是建立在完整的尊严的基础之上。倘若谁伤害了她的尊严和她的骄傲,她一定不会轻易罢休。

“较之我自己,我还是更喜欢你。”李时珍更没想到岑溪会如是说,她愣了愣,忽地被一个人抱住了,她惊呆了,然而,半秒后,她反手回抱住了岑溪。这是无声的友谊,在日常的对决中慢慢衍生出来的感情,这才是最真挚的友情。

三个人一直在草地上从早晨坐到中午,中午的阳光实在灼热,终于将他们逼进竹林深处。在竹林的小径上,岑溪拉住路上的陌生人,请他帮忙拍一张合影。于是,这张珍贵的合影诞生,而李时珍珍藏了它多年。它是她和林蓬爱情的见证,更是她跟岑溪友谊的标志性起点——尽管她们很久以前已经在心中将对方视为朋友。

抽离出残片的记忆,是很痛苦的,因为好的记忆虽然美好,却与坏的记忆互相粘连,抽离出美好的,必定扯动着丑恶的。

这口箱子中大多数是恋爱期间李时珍送给林蓬的礼物,从小纸条到贺卡,从自己织的手套和围巾到攒钱买下的一条万宝路香烟和一只zippo打火机。李时珍想起那个时期的自己,真是纯情得可笑!几乎每个节日,不管是西方的还是中国的,只要是节日,李时珍总是变着花样儿地送林蓬礼物,涵盖衣食住行,她简直是超级保姆级别的。然而,再去看林蓬送给她的,分手后,她本想收拾出林蓬送过的礼物一股脑全扔掉,找来找去,只找到了一本相册和一双蛇皮手套,分别是在22岁和23岁生日的时候收到的,别的再没有。

李时珍看着眼前这些旧物,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真心——正躺在垃圾堆中,胸前挂着牌子,上书:失物招领。她的真心恐怕早被她遗弃了吧,只是她一直不敢在胸前挂上那个夸张到令人羞耻的牌子。

她将箱子里的东西分门别类,分别收入不同的抽屉里,她狠不下心来去丢弃过去的自己,只好将她分散地封存在各个角落里,再也不允许她出来就是了。然而,手套和围巾,她打算就此扔掉,那条万宝路香烟,她看了许久,最后决定给陈可汗打个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送你万宝路

  她很快拨通了他的手机号,不知为何,在他面前,她感到很自在。比如现在,她随手拨了他的电话,没有丝毫踌躇,也没有考虑到他或许不抽烟,更没有想到或许他会瞧不起这盒万宝路香烟。

她只是拨了他的手机,而且,电话通了。

“别告诉我你又在我家门外吧?”陈可汗没好气地说。

“不是门外。”

“难道是楼下?”

“当然也没有,”李时珍笑道,“呃,我想问你……你抽烟吗?”

“正常男人都抽吧,不过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

“我这里有一条,不,不到一条了,七八盒万宝路香烟,送给你怎么样?”李时珍说道。

“为什么送烟给我?”

“大概因为……不送给你,我也无人可送。”

“你倒真是诚实。”

“我就当你在夸我咯,”李时珍俏皮一笑,试探道:“要不然我现在给你送过去?”

陈可汗在电话那头扑哧一声笑了,李时珍清楚地听见气息在他的牙齿缝中辗转的声音,接着听到他说:“李时珍,你不会是在找借口吧?”

“找什么借口?”

“找借口来我家啊。”陈可汗的口气似有些害羞。

“我疯了?!大晚上到一个男人家里投怀送抱?!”李时珍无奈地笑笑,她是这样的性格,若是真的对某些人感兴趣,她恐怕早收敛成了最矜持、最优雅的淑女,反而对待自己的朋友,她才会显露出最真实的一面,比如说一张爱调侃、爱开玩笑的嘴。

“我才是疯了呢。”陈可汗说着,那话中却透露出一丝苦涩。

“就这么说定了,烟就免费送给你了,改天见面的时候拿给你。”李时珍已经准备结束谈话,她的一天已经足够丰富,也足够令她疲乏了,她困了,准备睡觉了。

“你可真够朋友的,别人都劝着我不要抽烟,你倒好,免费送烟上门,生怕我得不了肺癌似的。”陈可汗忽然有些失落,然而,李时珍困倦极了,哪还有听出他口气不对的敏感。

“晚安了,陈可汗,祝你做个好梦。”

“晚安,李时珍。”陈可汗挂了电话,站在落地窗前,望着楼下的万家灯火,怔怔地出神。良久,他回头望了一眼客厅里的白皮沙发和李时珍盖过的毛毯,遥望过去仿佛她还睡在那里一样。

的确,李时珍睡了,自然是睡在自己家中。

早上是被铃声吵醒的,却不是她的闹铃。李时珍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挣扎,最后没能抵挡门外人的固执,她屈服,披上外衣,趿拉着拖鞋,起身开门。

“谁啊?”

门开了,露出一个熟悉的身形和一顶酷酷的鸭舌帽,帽子的主人的脸掩藏在帽子之后,李时珍伸出手一把抓过去,豪气万丈地将鸭舌帽抓在自己手心里,一边笑道:“陈可汗,别逗了啊。”

“你怎么知道是我?”陈可汗郁闷地甩开李时珍的手,径直走入她那三十平米的小屋中。

李时珍一时愣了,末地,她也跟着诧异了半天,自语道:“为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反正就猜到你啦。”

陈可汗的诧异只有一瞬,紧接着,他倒是自觉,脱了皮鞋,绕过李时珍,赤脚进屋。

“你来干什么?”李时珍关上门,追上他问道。

“拿我的烟啊。”

“这么爱抽烟!”李时珍感慨道。

陈可汗没有回答她,而是绕着她的小屋走了一圈——当然,那并不花费时间,一圈下来后,他在李时珍那个微型布艺沙发上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接着,他像变戏法一样,从身后拿出一只瘪瘪的手提袋,“有碗吗?”

“难道你带了早餐?”李时珍抑制不住的兴奋。

陈可汗看着她的眼神颇为鄙视,李时珍拿了两只碗过来,陈可汗一边往其中一只里倒八宝粥,一边埋怨她,“你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孩平常都是怎么过日子的啊?!”

“轻松过日子啊。”李时珍恬不知耻,大言不惭。

陈可汗似乎也察觉到跟她沟通没有任何效果,于是便放弃了。现在,手提袋中所有的食物皆摆在了茶几上,李时珍仓促洗漱完毕,在陈可汗身边坐下,嘴里不住分泌唾液,两眼冒着光。早餐除了粥之外,还有两个肉饼和一份青椒肉酱拌面——李时珍最爱的食物之一!

陈可汗含笑看着她狼吞虎咽的样子,仿佛在宠溺着从前父亲买给自己的那只金毛犬。李时珍三下五除二就将食物消灭干净,她喝白开水的时候,竟然还满意地打了个饱嗝。

这自然引起陈可汗强烈的不满,“喂,李时珍,我好歹也是个黄金单身汉,你这个未婚大龄剩女注意点自己的形象啊!”

李时珍继续喝水,然后打了个更大更响的饱嗝,无所谓地看了一眼面如死灰的陈可汗,终于爆笑起来。

“烟呢?”陈可汗跳起来,“把烟给我,我立刻就走。”

李时珍指了指门口鞋柜,陈可汗冷哼一声,站起来去拿烟盒,拿到烟盒后,他顺势在门口穿了鞋,推门就要走。

“等等我嘛!”李时珍叫住他,“你开车了吧?好歹把我捎到最近的地铁站!”

陈可汗满脸不可思议,这个女人……但也无可奈何,只好先下楼发动车子。李时珍以男人的速度迅速穿好职业套装,又随性地将头发挽在脑后,淡妆是肯定要化的,又怕陈可汗等不及,她只好拿了化妆包打算在车上顺便解决。

她风风火火地闯进陈可汗车中,偷偷打量了下陈可汗的表情——眼睛木然,表情呆滞,幸好,幸好,她在心里说道。车子发动后,很快就达到了一百码左右,加速虽快,驶地倒也平稳,待车子驶上高架后,李时珍才从包里拿出眼线笔和睫毛膏,怕吓到陈可汗,所以粉底和隔离霜在屋内已经涂好,礼貌起见,她跟他打了声招呼,“我要化眼线了,别急刹车。”话音刚落,她的手指已经在熟练地扒眼皮了,另一只手则娴熟地握着眼线笔,流畅地一笔下来,从眼中部到眼尾,再一笔,从眼角到眼中部,稍微修饰,部分加粗,不过半分钟时间,她的眼线化成,眼睛显得有神了不少。

“化妆真是骗人。”陈可汗感慨道,他扭头看见李时珍正在瞪他,改口道:“这话不能用在你身上,你化妆前后没有任何变化。”

“谢谢。”李时珍从牙缝里挤出这么几个字,接着,毫不在意地,继续画另外一条眼线。

“眼线下面是什么?”陈可汗问。

李时珍挑了挑眼睛,撇撇嘴。

陈可汗忙解释道,“好奇,就是问问。”

“涂睫毛膏。”

“那个黑乎乎、黏糊糊的东西?”陈可汗说着,脸上已经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身子别往外趔趄了,我已经看见了。”李时珍像警察一样敏锐,她才不管他的看法,早高峰堵车时,李时珍抓紧时间将双眼的睫毛膏都涂了,她一边看着自己的成果,一边感慨道:“女人的爱美之心,男人永远别想懂。”

“睫毛下面是什么?”

“腮红或者直接唇膏。”李时珍现身说法,从包里拿出一个蜜桃色的小盒子,用小拇指沾了一些半固体状的物质,沿着嘴唇的唇线绕了一圈,仿佛在给中年妇女做培训,她解释说:“因为上班只是画淡妆,我的面颊又比较显红润,所以腮红就不用了;唇膏却是必须的,我的唇纹又杂乱又深,必须得用。”

这一路陈可汗可谓获益匪浅,他决定再见到妹妹时,一定要告诉她化妆的十害,一定要劝她远离化妆品。

“搞定!”李时珍满意地对着后视镜看了看,忽然,她注意到陈可汗两手之间的方向盘上的标志——四个圆圈,那可不是奥迪的标志吗?尽管她对汽车品牌毫不关心,然而,几个常见的好牌子她还是能认出的。看过方向盘后,她忽然抬头环视了一下车内,的确是宽敞了许多,甚至连座椅也比从前厚了些、暖了些。李时珍现在百分之百确定自己正坐在一辆奥迪车上,她扭头去看陈可汗时,他正在全神贯注地下高架,从几个杂乱的车道里费力地转弯,等车子开到平坦的大道,李时珍道:“换了新车啊?”

“嗯。”陈可汗轻描淡写地答道。

“噢。”李时珍一边点头一边控制不住地四下里望去,这辆车,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副科级职员能够支付得起的,她的脑海中冒出一个长久以来对公务员约定俗成的看法,“你……贪污受贿了多少钱?”

“你说什么?!”陈可汗显然受到了刺激,他狠狠地踩住刹车,将车子泊到路边,就差口吐白沫了,“我?贪污受贿?!”他气愤地摘下帽子,胡乱撸了撸头顶上的发,仿佛听到了天方夜谭。

“没有就没有啊,这么大反应干嘛。”

陈可汗望着她半晌,道:“看来你对公务员有误会啊。”

“当然不是!”李时珍慌忙否认,这个官本位国家里,谁跟国家公职人员结仇,那可不是个好选择,她再次澄清,“绝对没有误会!天地良心哪!”

“那就是对我有误会咯。”陈可汗的脸更加阴沉,李时珍打了个哆嗦,也不知是天冷的缘故,还是坐在奢华的车中的高处不胜寒。

“你有迫害妄想症吧?”

“呃?”

“开车,开车,得赶紧去上班呢,别迟到了!”李时珍乱糟糟地叫起来,说来也怪,如此一乱,她倒成功地转移了话题,陈可汗不再追究,而是叹了口气继续上路。

抵达微型摩登大楼后,李时珍的战战兢兢终于到了头,她飞快下车,狠狠地甩上车门。陈可汗似乎真的生气了,竟然执拗到没有摇下车窗接受她的挥手作别。李时珍也生气了,一副偏要得到对方公平对待的架势,绕到驾驶窗前,敲了敲他的玻璃,示意有话要说。

“又怎么了?”他显得不耐烦,李时珍看见他手中正揉搓着一根烟,大概一会儿她走之后,这部车里就会烟雾缭绕吧。

“我有一个问题。”李时珍心虚道,脑子却在拼命地寻找自己的“那个问题”。

“说。”那根烟已经成功出位,被陈可汗咬在了唇间。

“你怎么知道我家地址?”

陈可汗愕然,停了停,他拿下唇间的烟,反问道:“你以为呢?”

“啊!徐总监!”她叫道。

“还有别的事吗?”

李时珍摇摇头,她挥挥手,对他说:“你的车真不错,要是自己买的就好了。”

“李时珍!”陈可汗终于发火叫出来,尚未待她反应过来,他已经一脚踩上了油门,车子嗡地一声咆哮着飞出去老远。李时珍望着车身后的车标和型号,仍是难以置信,这辆车少说有一百来万,他一个区的街道办事处的副科级哪里会有这么多钱?!

作者有话要说:  

☆、应酬(一)

  自从那日之后,李时珍几度联系陈可汗,总是联系不上,打电话他总是不接、去他家里找时,他也不在,差不多三四天过去了,李时珍终于发火,“真是个小肚鸡肠的男人!倘若你真是行得正坐得直,何必在乎别人的胡言乱语呢。”

幸而这几日,李时珍的事业有了好转,才使得她有一些值得高兴的事。她终于加入了B公司的案子,正式成为该项目组的一员。尽管在名义上,她早已是B公司案子的一员。早上到公司的时候,刚打开电脑,一封邮件跳了出来,看见御姐苏冲的名字后,本有些困顿的大脑顿时清醒。她匆匆浏览一遍邮件,幽幽笑了,心想,终于来了。

她说着拿起电话打给普世,确定了预订时间,放下电话,又打给酒庄,请对方派人将酒送到公司里来。再放下电话后,她去了洗手间。

望着镜中一身黑色制服,稍显呆板、稚嫩和老套的自己,她实在有些懊悔。早知道今天中午跟B公司的人一起吃饭,她就该穿上一套火辣辣的服装,最起码稍显成熟一些,增加对方对她的信赖感。

订的酒很快送过来,一箱五粮液52°,还有两瓶李时珍不识得的红酒,她尚在诧异为何没了轩尼诗时,Lydia恰好出现在她办公桌前。Lydia望着办公桌一隅的酒,对李时珍说道:“你可真是遇上了东风啊。”

李时珍听出了她口气里的讽刺和挖苦,却释然一笑,道:“我也这么认为。”

“其实,我很好奇,你这个东风还能乘多久呢?”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李时珍耸耸肩,乐观道,“不如我们一起来看看这阵东风到底能刮多久吧?”

Lydia挑了挑眉,显然一震,却旋即笑道:“好啊,我很期待这个结果呢。”

李时珍标致地抿嘴一笑,也不生气,却垂眸看了眼五粮液52°的酒箱,说:“我还没有喝过白酒呢。”

Lydia莞尔,道:“我还没有喝够呢,”她慢慢走到李时珍面前,将脖子伸到她脖颈间,声音很小,却字字清晰,“我会一直盯着你,直到你从我头上摔下来为止。”

“我只是想做事罢了,无意冒犯。”李时珍谦和道,然而也只是表面上,事实上,她听见Lydia寒彻骨的声音后浑身冒起了冷汗,职场如战场,不,职场有时候比战场更加隐秘可怖。

十点半左右,御姐苏冲集合所有人出发去普世,这个所有人是指Amanda,Victoria,Neil和李时珍,这次,徐超人并没有出席。苏姐不放心地亲自检查了一遍酒,又嘱咐相互检查穿衣是否得体。接着,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地出发了。Amanda坐苏姐的三系宝马车先过去,李时珍和Victoria则坐Neil的别克车随后到。

Victoria跟李时珍并肩坐在后排座位上,她尚不知Victoria是敌是友——她一直以来都表现得很中立,不像那些主动示好的人,也不像Lydia这般敌对者。她很淡雅地处在策划部,既不跟李时珍有过于亲密的接触,也不反感她的平步青云,至少是表面上不反感。

Victoria这天穿了白色呢子外套,里面是墨绿色的套裙,胸口挂着一串圆滚滚的珍珠项链,墨绿配珍珠白,将她的品味完完全全地体现了出来。她化着淡妆——这也不算是淡妆,她的嘴唇是撩人的大红色,两颊上,在颧骨偏下的位置涂了淡淡一层腮红,看起来格外冷艳。尽管她的妆容和穿戴与御姐苏冲有些相近,甚至不免有争奇斗艳之嫌,然而,仔细品味之后,会发现,她跟御姐苏冲走得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她艳丽却冰冷,而御姐苏冲则性感而霸气。

一路上并没有交谈,下车后,李时珍温顺地跟在Victoria身后,这是她第二次进普世那极度奢华的大厅,她试图倨傲地最起码走过大厅,然而,踢踢踏踏散乱的高跟鞋声却暴露出她的中气不足。或许是她的错觉,她觉得Victoria的脚步变缓,她这才不至于被落下。乘坐电梯到了六楼,进包房之前,Victoria忽然轻声说道:“别怕,跟着我们做就行。”

李时珍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她却淡淡地撇过头,并没有回应。进包房之前,李时珍一眼望断走廊,她想起上次随陈可汗来吃饭的场景,想到烤羊腿,她口中略感濡湿。

“听说你酒量不错,是吗,珍珍?”苏姐忽道。

李时珍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待反应过来又忽然摇了摇头,“不是的,我……”

“你有驾照吗?”苏姐又问道。

“我有的,可是我……”

她的话再次被苏姐打断,她听到那个声音继续道:“Victoria负责王总,Amanda跟Neil负责顾总,珍珍,你跟着我敬酒。”

“我……”李时珍的话自然没机会说出口,她思虑着,苏姐口中的“王总”是上次她偷听到的所谓的她的“贵人”吗?倘若如此,苏姐为何不安排她负责那位“王总”呢?还有,“顾总”……会是顾诗厚吗?如此多的疑问,也只待跟客户见了面才能解答。

这时Neil拿来了一盒酸奶,大家分了分,每人分到一袋,各自喝起来,李时珍从未见过这等阵仗,不由得显得笨拙和无措。

这时,Neil先喝完了酸奶,诧异地对李时珍说道:“怎么不喝?赶紧把它喝完了,一会儿好战斗。”

尽管不解,她还是将酸奶喝个精光,一会儿好战斗?他以为酸奶是红牛啊。她倒在心里嘲笑起Neil了。殊不知空腹喝酒之前喝一罐酸奶,增加战斗力又不损伤胃粘膜。

十一点三刻,她们在大厅里迎来了尊贵的客人。相互寒暄后,分两拨乘电梯上楼,李时珍远远地看见了顾诗厚,扑通扑通的心跳自然慢了下来。在谈判桌上碰见熟人,是何等的运气。苏冲陪着王总第一拨上楼去,李时珍看出顾诗厚故意留到了最后,自然而然跟她一起乘电梯。同乘的还有Amanda和Neil。

顾诗厚西装革履,显得身姿更加挺拔,他刚理了时髦的小寸头,格外精神利落,他冲李时珍含笑点点头,并没有交谈,李时珍这下才放了心。她实在是不愿意别人知道他跟她熟识,尽管她如何进入B公司案子的,她心知肚明,这恰恰需要避嫌。

菜刚点好,小菜立马端了上来,李时珍暗暗感叹,有钱就是好,享受特权,说上菜就得上菜,普通老百姓攒够了钱来消费,不知上菜要排到猴年马月。

酒席上已是觥筹交错。包间的正中间坐着王总——一个看起来和蔼可亲的五十出头的男人,李时珍仔细看了看,还是觉得面生。王总坐在Victoria和御姐苏冲中间,顾诗厚紧挨着Victoria,坐在Amanda的左手边,接着是两个男秘书,然后是Neil,李时珍挨着苏姐,坐在她的左手边。

李时珍不动声色地权衡着席上的各色人物,脑袋瓜骨碌碌转着。开场酒饮尽,大家客气地寒暄后,苏姐立即把她捧了出来,仿佛古代狩猎献给帝王的第一只猎物,苏姐攥住她的手,笑吟吟地瞧着王总,嘴皮子滑溜溜地说:“这是我们微型摩登的新晋策划李时珍,是新引入的高端人才,别看她年纪轻,已经接了不少案子,口碑相当好呢!珍珍,快跟大家打声招呼。”

所谓的打招呼,也就是端着装满半杯五粮液52°的酒杯站起来,一仰脖干了罢了。

“敬王总和顾总!”她第一次喝白酒,多多少少有些壮士割腕的悲壮,她端起酒杯看了顾诗厚一眼,他本能地要出手阻拦,然而这个动作却坚定了李时珍喝酒的信念,在他发声之前,她一仰脖,一股凉凉的、辛辣的液体侵入味蕾,像一团火顺着食道滚入胃中。

啊,真辣啊!

舌头已经麻木了,白酒所到之处仿佛是涂了蚁酸,蛰得她连张嘴都略觉艰难,她的舌头仿佛早已肿了。

众人惊诧了一回,稍稍静了半晌,又接着聊天。Victoria和Amanda已经开始行动,苏姐也在拼命地讲着黄段子,博得王总一阵又一阵的大笑。李时珍敬业地挂着一张笑脸,又不敢动筷子吃东西,偶尔趁着苏姐不注意才飞速地喝一口茶水,算是稀释胃中的白酒。

她觉得胃中似翻卷着无数的浪,头却不晕,看来她还是有些酒量的嘛。

她看似百无聊赖、插科打诨,实际上,不仅是苏姐和Amanda等自己人在悄悄打量着她,她甚至发现王总跟苏姐聊天的时候也有意无意地朝她看了两眼。一桌酒席上暗潮涌动。

八个凉菜上完后,苏姐冲李时珍示意,李时珍会意,拿起一瓶五粮液52°跟在她身后,开始敬酒。

王总自然是第一个敬酒对象。苏姐娇柔地走过去,站在王总身旁,手自然而然地搭在他的肩膀上,笑道:“承蒙王总照顾,这个案子微型摩登能拿到那可全都是王总的功劳,阿冲敬您三杯——这您也知道我最近刚做了个小手术,这样吧,我先陪您喝三杯,再让珍珍再陪您喝三杯,您看如何?”

“三……三杯?”李时珍瞬间惊住了,她本在跑神,愣是被苏姐的话给震了魂儿回来。

苏姐真是爽快,三杯白酒登时下肚,王总满意地点点头,这才接过苏姐递去的酒,也干了。李时珍见到这阵仗知是动真格了,只得豁出去了,她给自己满满地斟上三杯,先端起第一杯酒,笑吟吟地对王总说:“王总,珍珍敬您一杯!”说完,酒往口中一送,迅速滑入胃中。

王总微微笑着,也不接话。

“这第二杯酒,谨代表我个人对您表示感谢,感谢您对微型摩登的信任!”她说着,第二杯酒又干了。

王总满意地点点头,而这一切如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被御姐苏冲看得一清二楚,她现在几乎可以认定李时珍跟王总之间肯定有什么。

“第三杯酒呢?”李时珍笑道,“第三杯酒,就祝您生意兴隆,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苏姐微微皱起了眉头,这祝福词可真够老套的,李时珍还真是嫩得可以,然而——王总的表情仿佛很受用似的,苏姐这才放下心来。

作者有话要说:  

☆、应酬(二)

  腹中空空如也,已经四杯酒下肚。李时珍的脸上终于铺展开微微的红晕,看起来像用了贝玲妃的蒲公英蜜粉。她有些头晕,伸手扶了苏姐一下,苏姐皱了皱眉,敬酒却照常进行。

苏姐来到顾诗厚身侧,笑吟吟道:“承蒙顾总的眷顾,对微型摩登多有照顾,顾总,以后有什么合作的机会也多多想着微型摩登,想着我啊。”

顾诗厚脸上堆着笑,道:“一定一定。”

苏姐延续着豪爽的传统,飞快地将三杯酒倒入口中,仿佛在喝水一样,连一旁的王总都忍不住再次称赞她的酒量,顺带着也夸赞了她的为人,“阿冲是我见过的最真性情的女人,能喝酒,又实诚,我就愿意跟这样的人做生意,心里踏实,放心!”

苏姐盈盈一笑,作出少女羞花状,“瞧王总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李时珍充耳不闻,她已经站在了顾诗厚的身后,举起了装满酒的酒杯,顾诗厚站了起来。她使了个眼色,哀求他不要干预,顾诗厚并没有回应,所幸李时珍喝酒的时候,他并没有出手阻拦。

“顾总,珍珍敬您一杯,感谢您对微型摩登的信赖!”李时珍恭谨地端一杯酒给他,他喝下了,客气地坐下。

苏姐再敬那两位秘书每人一杯,李时珍松了口气,她又喝了两杯酒后,第一轮敬酒终于结束,她算了算,还没吃饭,已经下肚九杯五粮液52°,差不多大半瓶酒都被她喝掉了,一千块就这么被胃消化掉了,想想也挺可惜的。

李时珍坐了一会儿,好不容易能吃东西了,她忽然觉得胃中有什么东西上涌,她压了压,只觉得头昏脑胀,又忍了一会儿,腹中翻滚难挡,只好起身去了洗手间。刚进洗手间,哇啦一声,张口吐了出来。

好像被人搜肠刮肚了一番似的,五脏六腑都被人用手拽了个遍,真是有苦难言。

她漱了漱口,看着镜中那张惨白的脸,忽然想起一年前林蓬醉酒的模样。他喝醉之后喜欢唱歌,他的领导知道他的习惯后尽量不让他喝酒,一旦他喝醉了就赶紧给李时珍打电话,她再把他送到家中。有一回,林蓬醉酒回家,大声唱着歌,他胃里难受,又吐不出来,唱歌唱地却更响了。她给他灌了两大碗葡萄糖水,他仍是难以入睡,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吐了出来,不仅吐了自己一身,还吐到了李时珍的胳膊上……啊,想来李时珍还觉得胳膊上飘来一阵恶心的气味,她洗了把脸,又在冷水中洗了洗胳膊。林蓬,你干嘛又闯到我的思绪中,你最好滚得远远的,我再也不要出现!她生气地想道。

李时珍返回酒席后,恰逢苏姐的第二轮敬酒开始,她立即被拉上了战场。

“珍珍,快来啊,敬王总几杯。”苏姐这回拿她当了前锋,一把将她推到前线去,李时珍跌跌撞撞地抱着酒瓶,头晕乎乎的,已经没了拒绝的力气。

王总早已经笑眯眯地等在那里了,李时珍如今确定了,他一定不是自己的贵人——不然为何任由她被苏姐灌酒呢。李时珍定了定神,斟了一杯酒,道:“王总,久仰大名,珍珍今天总算能亲自敬您一杯了,您说什么都要喝下去。”

王总一双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看来他兴致很高,接过李时珍手里的酒杯,一仰头喝下去,毫不含糊,喝完后,他把酒杯还给李时珍,略带赞赏道:“姑娘真是好酒量!”

李时珍被恭维地下不了台,只好自斟三杯,咕咚咕咚全喝下去了。又三杯酒下肚,她几乎连手跟酒杯都分不清了。苏姐又拉着她来到顾诗厚跟前,使眼色要她倒酒,她乐呵呵地照做了,手却早已不听使唤,倒了三四回都撒到了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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