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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米儿 当前章节:15399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1:44

“那个女孩子好漂亮啊。”我不禁由心而发地赞叹。

“哎?那不是琳琳?”

“认识的?”

“那是我妹妹程琳。”程俊说着,便向着楼下的漂亮女孩挥了挥手,大声喊着“琳琳----”

楼下的女孩循声往上看,也笑着挥了挥手,“哥----”,然后欢乐地小跑着走近了小洋房的院子里,跟在她身后的两个拎着大包小包很多东西的两个像佣人穿着的大婶也紧跟着走进了院子里。

“走,咱们下去看看。”程俊说。

于是,我们便离开了阳台,下楼去了。

这个叫程琳的女孩子,近看比远看更是好看,皮肤白白净净的,就像个瓷娃娃,打扮很时髦,看得我心里好生羡慕,婉儿更是看傻了眼。

经过程俊和伍子健的一翻互相介绍以后,我才知道,这程琳十九岁,比我年长三岁,又比伍子健他们年轻三岁,因为她哥哥的关系,和伍子健也是好朋友,平时常常来往也很相熟。

从他们一身不俗的穿衣打扮来看,可以看得出来程家的两兄妹在省城里估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了,再加上程俊开着的小汽车,跟在程琳身后的两个佣人,就更不用说这兄妹俩有多富贵了,也许比伍家更有钱。

“本来按礼貌今天是要到外面的饭店去好好摆上一桌给你们洗尘的,但考虑到大哥一路奔波也累了,所以我就到东方大饭店去打包了一桌子饭菜过来,咱们就在这公寓里将就着吃吧。”程琳热情地说,她和程俊一样,都管子凌叫大哥。

“琳琳又破费了。”伍子健笑得很绅士。

“子健哥还跟我客气什么啊?”程琳向着伍子健甜甜一笑,这一笑足以倾国倾城。

“不破费不破费,难得大哥和两位姑娘能出来一趟,该吃一顿好的。”看得出来,程俊待他妹妹很宠溺。

“我们出来一趟还麻烦了你们兄妹俩不少,你们真是客气。”子凌客套地说。

“大哥,东方大饭店的出品都很不错,等会你们得好好尝尝。”程琳说着,便招呼一旁站着待命的两个佣人说:“马姐,欢姐,快去摆桌,不然等会儿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两个佣人马上听命去饭桌那边忙活起来。

后来我才知道,程琳所说的“东方大饭店”是城里最贵最豪华的大饭店,进去吃一顿饭大概要花掉一个打工仔差不多一个月的薪水。

这一桌饭菜吃起来味道也不赖,确实比伍府的厨子文师傅做出来的菜味道还要好一些,菜式也比较新颖,虽然食材还是那些食材,但变着花样的搭配和做法,就让这一桌子菜都显得很特别,感觉不是镇上能随便吃得上的样子。

而最特别的还是那些西式糕点,很精致,简直像艺术品一样,虽然味道也不是特别好,但净看着就不舍得吃下去了。听程琳说,是一个著名的法国厨师做出来的糕点,平时在外面也不是能随便买到的。

席间,程琳就像女主人招待宾客一样,热情主动地招呼着我们乡下来的三个人,夹菜添酒,一样不少,期间也时时不忘亲昵地回望伍子健一眼,再附上一个甜甜的笑容,那意思好像在说“看我是不是做得很好啊?”。

伍子健虽然没有主动回应她,但也不抗拒,就好像早就已经习惯了一样。

这一夜,尽管饭菜的味道再好,程俊所说的话题再有趣,我都如坐针毡,心里很不舒服,恨不得赶紧结束这一顿好像吃了很久都吃不完的饭。

我不能说我讨厌程琳,因为程琳真的很漂亮,很可爱,我不能因为她对伍子健表示好感就讨厌她,况且,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我心里实在讨厌不起来啊。

我也不是对伍子健生气,因为伍子健没做错什么,他一个还没结婚的大好青年,要是能交上像程琳那样身家外貌的女孩子做女朋友,也是一段美好姻缘了。

只能说,我对自己生气了,生气什么我也不知道,反正心情莫名其妙地糟透了。早知道出来省城要和伍子健这么漂亮的红颜知己碰面,我还不如不出来的好,好歹可以傻傻地留在伍府里胡思乱想啊。现在,一个活生生的红粉佳人正围着伍子健团团转呢,就轮不到我再自欺欺人了。

好不容易把饭菜吃完了,程琳还是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还是继续说话说得火热,还说要给我们泡一壶上好的咖啡。

最后还是程俊细心,以大哥累了,不要打扰大哥休息的理由拉着他那高兴得像只鸟儿一样的妹妹回家去了。临走时,程俊还把小汽车的钥匙留下来给伍子健,他说,可以方便明天送大哥去医院看病。我觉得程俊这男人还不错,不单细心,而且心地也很好,他把子凌当成自己的哥哥一样,处处都为子凌着想。

吵闹了一晚上,终于耳朵清净了。

程家兄妹一走,婉儿就扶着快体力不支的子凌进房间躺下了,伍子健也跟去打点一下床铺,我自个儿也上楼回房间去了。

房间是以前程俊住过的,现在已经收拾得很干净了,像新的房间一样,几乎没有其他人住过的痕迹,除了床,衣柜,和一个五斗柜以外,床边还放着一张看上去感觉就很舒服的摇摇躺椅。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这床一般大,一个人睡很宽敞,两个人睡的话,恐怕就没那么舒适了,而且说实话,我还真不太奇怪跟其他人一起睡觉呢。

正当我踌躇着今晚该睡床的哪一边的时候,婉儿就走进房间来了。

“大少奶奶,我是上来拿行李的。”婉儿说。

“啊?拿什么行李?”我一时没听明白。

“我想,我还是下去楼下的房间睡好了,免得半夜里大少爷想叫个人也叫不着,反正以前在伍家的时候,我天天晚上都是在大少爷的房间睡小床的,正好楼下的房间有两张床呢。”婉儿一边说还一边观察着我的神色,生怕我会反对似的。

“哦,那也行,你喜欢吧,我都无所谓,你下去睡吧,我还不用挤呢。”我笑着把婉儿的行李递了过去,婉儿高兴地接过就走了。

我又怎会不愿意呢,反正我又不是不知道你们的事,你们爱怎样就怎样了,我也不介意。婉儿去了,我自己一个人霸占一个房间,自己一个人睡一张床,就像是出来省城度假一样,还乐得轻松呢。

可是,如果婉儿和子凌住楼下,那这样的话,楼上岂不是只有我和伍子健两个人住了吗?

不过,只要我们各住各的房间,保持好适当的距离,也不会有什么事发生啦,他不是还在生我的气吗?经过上次的事以后,估计他也不敢再乱来了,况且,他不是已经有一个天仙一样的程琳在向他献媚了吗?美人在前,他才懒得撩我这个嫂子了。

由于舟车劳碌了大半天,又假意客套了一晚上,我实在累得筋疲力尽了,也不管这是不是陌生的屋子,陌生的床,倒头就呼呼大睡过去了。

一夜无语。

第二天一早,不同于往常在伍家清净得只有鸟儿叫声的清晨,我还没睁开眼睛就能听见窗外的一些杂声,有自行车驶过时发出的“叮铃叮铃”的响声,有大婶大妈们的说话声,有小孩子的嬉笑声,也偶尔有一些卖早点的叫卖声经过……这样的早晨给我一种睡在马路边的感觉,城里的早晨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赶紧起床换好衣服,一开门,发现对面伍子健的房间的门也是大开着的,估计已经起床了,再仔细听,楼下已经有说话声了,估计婉儿也已经起床了。

这是我在省城生活的第一天,为免大家以为我睡懒觉,我也匆匆洗漱一下下楼去了。

没想到,程琳也在,这女孩还真早。

伍子健也坐在饭桌旁,婉儿和子凌估计还在房间里。

程琳今天穿着一套雪白的洋装裙子,再配上她那漂亮的小脸蛋,就像个纯洁无暇的小天使。

“清儿,起床啦?我刚正想上去喊你呢,来,快过来这边吃早点,我刚带过去的,还热腾腾呢。”程琳一大早就过来延续着昨晚的女主人般的热情招待,弄得我不好意思之余也有点头疼。

“琳姐姐这么早啊?”她比我年长三岁,所以我叫她姐。

“是啊,惦记着你们,怕你们没时间准备早餐呢。”

“琳琳,下次不要这么麻烦了,这街上到处都有卖早点的,而且,咱清儿可是很会做早饭的呢,是不?”伍子健说着便瞄了我一眼。

“真的吗?清儿看上去就像个十指不碰水的大小姐,还会做早饭真是太厉害了。”程琳好像很惊讶的样子。

我又岂是看上去像大小姐,我事实上就是闺阁里养尊处优的姚家二小姐啊,不过那都是我踏上花轿以前的事了。

“只是胡乱做的,也不怎么好吃。”我谦虚地说,其实我的手艺被文师傅调教得还不错,伍家上下的几十人都称赞的。

“哪里比得上琳姐姐的手艺,早餐也做得这么精致。”我瞧了一眼桌上丰富的早餐,有中式的老火粥油条,也有西式的蛋糕牛奶西多士,看着卖相就很棒的样子。

“呵呵呵,清儿妹妹这不是要笑话我吗?我哪里懂得做这些啊,只是我叫家里的佣人做的,我只负责送过来哦。”程琳笑得灿烂,也是,像她那样子的千金小姐,又何必自己进厨房动手。

42 愉快午餐

“清儿,等会儿我和婉儿陪大哥去看医生可以了,你就留在公寓里休息一下,今晚也准备一下晚餐吧。”伍子健一边嚼着手里的西多士,一边说。

“啊?不用我去啦?”我以为我这趟出来的主要任务就是陪伴在子凌的左右,谁知道都不需要我去医院了,反而是婉儿陪着去,我就留在家做饭,我这个伍家大少奶奶真是越来越像他们的丫鬟了。

“这么多人去医院也没什么用,而且,你做的菜比婉儿的做的好吃。”

“那好吧,我就留在家里了。”这个伍子健,好像没吃过我做的菜吧,他又怎么知道好不好吃,我看他这个小气鬼就是还在生气,所以故意不带我去医院的吧。不过算了,反正医院也不是什么好地方,不去就不去。

经历了昨天那么一折腾,今天子凌的身体就一下子虚弱了很多,也难怪,像我这么能折腾的人都累得半死,何况子凌呢。子凌连下床也懒得下了,早餐也是婉儿捧到床边凑合着吃的。

吃过早餐以后,子凌就在婉儿和子健的搀扶下,气喘吁吁地坐上了程俊昨天留下来的小汽车上,由伍子健负责开车,对了,原来伍子健跟程俊一样能干,也是会开车的。

小汽车准备出发的时候,程琳拿着包包从屋里跑出来,喊着:“子健哥等一下!”

“什么事?”伍子健坐在车里面问。

“等一下啦,圣礼雅医院的院长吴伯伯跟我很熟的,要不我跟你们走一趟吧,有什么需要的话也能走个方便。”

伍子健稍一犹豫,就答应了:“好吧,上车吧。”

程琳马上打开车门坐上了副驾驶的座位上,伍子健二话没多说就开动了引擎,开着车子扬尘而去了,只留下我这个多余的人站在院子门口目送他们的小汽车越开越远。

不是说这么多人去医院也没什么用吗?怎么我不能去,她就能去了……不过也是,程琳刚才不是说她和那个什么医院的院长很熟吗?既然她有这么大一个作用,伍子健也没什么要拒绝的理由啊。

虽然这么想,但作为被抛下的人,我心里还是闷闷不乐的。

好吧,既然来到省城派给我的任务就是做饭,那我这个大丫鬟就安安分分地给你们做饭吧。把整栋屋子都打扫了一遍以后,我便在厨房里做午饭,厨房里有什么就做什么,先凑合着做一顿吧。

午饭都准备好以后,也已经到了中午时分了,我站在院子门口等待着伍子健开着小汽车回来,顺便可以看看街上过往的行人,总比自己一个人闷在家里好,可是等了很久,却连个车轮子的影子都没见着,难道看医生是花了一上午的时间都看不够吗?

小汽车没等来,却是等来了程俊的身影。

“程大哥。”远远地我就打着招呼。

“清儿怎么站在这里?”

“我在屋里也没什么事做,就出来看看他们回来没有。”

“你不用等了,刚才琳琳在医院给我打电话说,医生觉得大哥的病比较严重,让大哥留在医院里接受一系列的检查,他们是没那么快回来的了。”说起大哥的病情,程俊的脸上也露出了担忧的神色。

“哦,我还以为他们中午要回来,还特地做了午饭呢。”我心里有点点失望,捣弄了快一个小时的午饭,竟然一个人都不回来吃,真浪费。

“是清儿亲自做的午饭吗?”程俊一边随着我进屋,一边问。

“是啊,我也不晓得菜市场在哪里,看厨房还有一点材料就随便做了一些。”

“那正好,我也饿了,要不清儿请我吃顿饭?”程俊往饭桌上看了看,说:“好像很香的样子。”

“说什么请呢,他们都不回来吃饭了,要是程大哥赏面吃上几口,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程俊每道菜尝了几口,然后看了我一下,又尝了几口,才问:“清儿,这真是你自己做的啊?”

“是啊,不好吃吗?”为什么这姐妹俩知道我会做饭都那么惊奇啊,难道我的样子不像是会干活的吗?我可是让我们家那犀利的婆婆密集训练了两个月的啊。

“很好吃啊,没看出来,清儿姑娘还会这么一手,好像比我们家的大厨炒出来的菜味道更好呢,原来伍子健那家伙的嫂子这么厉害,今儿个真是见识了。”

“哦?原来你知道了我就是伍子健的嫂子啦?”我和程俊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知道啊,我早就听说了子凌大哥前几个月娶了一个妻子,不过说实话,昨天,子健给我介绍你们的时候,他也没说你和婉儿哪个才是他的嫂子,刚开始的时候,看衣着打扮,我就觉得你是伍家的大少奶,可看到婉儿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大哥,我又一度以为婉儿是嫂子。后来我是听到婉儿喊你叫大少奶奶的,才知道自己搞错了……我这么说你可别生气啊。”

“怎么会生气呢,要是我是你,我也肯定会认为婉儿才是子凌的妻子的。”说这话的时候我笑得轻松,程俊用一种挺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我又继续说:“你肯定觉得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很奇怪吧?”

程俊点了点头:“是有一点没想明白,子健那家伙又不愿意多说他们家的事。”

“我们镇上姑娘家的婚姻还是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嫁给子凌以前,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所以,我和子凌之间是没什么感情的,顶多就像是朋友,或者像兄妹,我认识子凌也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而婉儿就不一样,婉儿可是照顾了子凌快十年的丫鬟,她就像是子凌的左右手,子凌的眼睛,他们几乎天天呆在一起,那感情的深厚又岂是我这个挂名的妻子可比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对着程俊这个还不太熟悉的朋友可以说这么多话,可能是程俊的笑容让人觉得他很平易近人。

“那真是月老搭错了姻缘,就是可惜了你,你年纪才那么小,就嫁给了大哥。”

我苦笑了一下,也没说什么,月老还真的搭错线了,本该是新娘的姐姐逃跑了,本该没我的事而我一生的幸福却这么搭进去了,本该是做二叔子的,却又和嫂子有点纠缠不清,本该是丫鬟的,又偏偏对大少爷情深意重……你看这线都全混乱了,还有些打结了,剪不断,理还乱。

“其实清儿你还这么年轻,若是你以后遇到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你还可以离开伍家,重新选择属于自己的人生的。”程俊说这话可不像是敷衍性的安慰。

“我知道,你们都崇尚自由恋爱,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可是对于我来说,尤其是已经嫁了人的女人来说,又谈何容易。”

在伍家的日子,天天就像只关在笼子里被耍的金丝雀一样,连个男人的脸也不多见,谈何自由恋爱,若我此时自由恋爱,岂不是等于偷 情了?

“等到一个你喜欢的人出现,那到时候你就要为属于自己的幸福去争取,不要向封建主义妥协,那样只会委屈了自己一辈子。”

“你说的都是道理,不过还得等到真有这么一个人出现的时候再说了。”

这种谈下去也是徒劳的话题我不想再说下去了,便转了一个其他话题,还是边吃边聊,和健谈的程俊一起吃饭,那真是一件开心的事。

饭后,程俊带我在公寓附近到处转悠,菜市场,电车车站,小吃店,还有公园,附近的小学,我生活在这里所需要知道的,或者不需要知道的地儿,他都带我去看看,一一给我介绍。

程俊曾经在这里和伍子健一起生活过两年有余,所以对这周围都很熟悉,不单止是熟悉地方,人也熟悉,进入菜市场,会有卖猪肉的大伯,或者卖菜的大婶跟他打招呼,经过小公园,遛狗的老大爷会跟他聊天,走进小吃店,那老板娘就更是热情得不得了,连走到小学门口附近,那看门口的伯伯也跟他打招呼。

程俊是出身在一个很有权势的有钱家庭的公子哥儿,也读了很多书,但他一点儿都不会觉得自己有多高高在上,有多了不起,也不会看不起那些市井街坊,反而能相处融洽,并且聊得十分开心。

“程大哥,你还真是一点架子都没有,和谁都处得那么好。”

“为什么不呢?你不会以为,家里有几个钱,我就应该觉得自己特别高人一等吧?”程俊忍不住笑了。

“有些人确实会这么想。”在这个社会上,势利的人实在太多了。

“家里有钱那是家里的事,我就是我,我和谁都是平等的,无论对方有没有钱,即使只是做着最低贱的工作,那也不能代表他的人格是低贱的。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我明白,就是难得你能这么想,多读一些书的人果然就不一样。”

“子健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子健说,他回到伍家的时候,也是从来不用丫鬟的,自己能做的事情就自己做。”

“是啊,而且他还很反对像我和子凌那样子的盲婚哑嫁,他刚开始就不喜欢我,到现在还不太愿意承认我是他的嫂子。”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怪不得他只叫你清儿,而不是嫂子。”

“大概觉得我年纪小,叫嫂子会别扭吧。”

……

我和程俊一边到处乱逛,一边聊天,直到夕阳把我们俩的影子长长地拉到了地上,我们才拎着大袋小袋刚从菜市场买回来的食材回到小洋房里。

43 新的朋友

果然,如程俊说的,晚上回来的只有伍子健一个人。

“二弟,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了?子凌和婉儿呢?”虽然程俊说了,子凌可能需要留在医院检查,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安。

“你就别叫我二弟了,我可受不了一个比我小六岁的丫头叫我弟,你叫我子健吧。”伍子健一脸倦容,一边走上楼一边跟我说话,我也跟着上了楼。

“那好吧,子健,子凌怎么样了?怎么都没有回来啊?”

“医生说大哥的身体状况不太乐观,要留在医院几天好好检查一下,医院那边只准留一个人陪宿,所以婉儿就留在那边不愿意走了,我也随她去了。”伍子健一边走向房间一边脱外套,一进房间就把外套扔向衣架上,可是外套没勾住,就掉到地上去了,可他也懒得去拣,直接就把身子倒在床上了。

“累死了……”

我踌躇再三,还是决定走进房间帮他把外套重新挂起来。

“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

“要不要帮你倒杯水?”

“不用了。”

“要不要帮你拿一条热毛巾擦擦脸?”

“不用了。”

我瞄了一眼床上躺成大字型的他,他已经眯着眼睛了,好像真的很累的样子。

“那你好好休息一下吧。”

说着,我便悄悄地退出了房间,顺便带上了门。房间里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好像真的是睡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日子过得平静如水,子凌都一直住在医院里打点滴,婉儿偶尔回来换洗一下衣服,子健除了照顾子凌的病,还要顾及洋行的生意,每天早出晚归,医院和洋行两边跑,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都已经很晚了。倒是程俊看上去比较闲,几乎每天都抽时间来看看我,也偶尔会陪着我去医院看看子凌。

这段时间,我也没有闲着,我每天一大早就去菜市场买菜,回家做饭,炖汤,然后带上饭和汤搭上十分钟的电车去医院看望子凌。

虽然每次我带饭菜去医院的时候,子凌都说不用麻烦,吃医院里的伙食就可以,可我总觉得食堂里做的饭菜又怎会有自己做的精致,而且,我要是连做饭炖汤这活儿都不干的话,那就是太闲了。

搭电车去医院是程俊教我的,去菜市场买菜也是程俊教我的,我来到省城这个完全陌生的大城市生活,原本以为所有我没见过没接触过的新事物都会由伍子健来告诉我,没料到,教会我这些的却是另外一个新认识的朋友,程俊。

这天下午,我拎着刚准备好的饭菜正要出门的时候,程俊就正好来了。

“真不巧,我刚准备出门呢。”

“巧得很啊,我特地过来和你一起去医院看大哥的。”

“程大哥,你还真有心啊。”我宛然一笑。

“应该的,那咱就一块儿走吧,我帮你拿。”程俊说着就从我手里抢过了保温瓶。

“谢谢。”程俊特别绅士,不知道城里的男人是不是都是这样的。

……

我很喜欢坐电车,这时候的电车,也叫叮叮车,因为车子开动的时候都会时不时发出叮叮叮的声音,我觉得特别有趣。

程俊坐在我身边,沿途给我介绍着电车经过的地方,哪里是学校,哪里是百货商店,哪里是戏剧院,哪里是教堂……程俊很热衷告诉我所有我不知道的新事物。因为程俊的关系,我虽然来了城里才半个月,但对这附近的一带都已经比较熟悉了,也不怕会迷路了。

因为路上交通繁忙,所以去到医院见到子凌的时候,已经快到傍晚了。

“子凌,不好意思,我来晚了,饿了吧?”我走一进子凌的住院房间就首先把保温瓶交给婉儿,婉儿就熟练地给子凌盛饭盛菜。

“我不饿,你们不用着急。”子凌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说:“小程也来了?”

“大哥,今天感觉怎么样啊?有好一点吗?”程俊关切地问。

子凌高兴地点点头,说:“我觉得是一天比一天好了,这西方的打点滴疗法还真挺凑效的,打一天的点滴,就比我喝半个月的中药要好了。”

“早知道这样啊,大哥您就该早点出来医院看病了。”程俊说。

“可不是嘛,以前爹总是土思想,不相信西医,我现在觉得西医还挺不错的。”

确实,这几天子凌的气息好了很多,整个人看上去有劲多了,脸色也不那么苍白了,比我认识他以来的任何一天的情况都要好。

虽然要一直住在医院里,但婉儿每天上午都会陪着子凌到楼下的草地去散散步,所以子凌也不会觉得很闷,其实,能每天都到外面去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已经比以往总是躺在房间里要好多了。

“既然效果好的话,那子凌你就乖乖地听医生的话,在医院里再调养一段时间吧,等你的病都好了,那我们大家再给你好好庆祝庆祝。”我笑着鼓励道。

“是啊,是得再住一段日子了,就是辛苦你们,还有子健,还要小程惦记着来瞧瞧我这个病。”

“我近来都闲着没什么事才来的,说辛苦的倒是子健那家伙辛苦了,最近洋行的生意特别多,工厂那边的工人又一时没适应过来,所以子健应该挺累的吧。”程俊一说起了子健的近况,我就不由自主地马上竖起耳朵来听。

原来洋行的生意真的那么忙,怪不得他每天晚上回来都那么晚,有时候我都睡觉了,他还没有回来,第二天一大早,早饭都不吃就匆匆地走了。

“真的?那岂不是很辛苦?”子凌一露出担忧的神色,程俊就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也不能说很辛苦,洋行生意好了是好事,只要忙完这段时间,就可以大大地捞上一笔了,到时候就轻松了。”

“大少爷你就别担心二少爷了,他这么大个人,自会有分寸的了。”婉儿生怕子凌胡思乱想,也连忙安慰道。

“不用你们说我也明白,只要我的身体好好的,别出什么岔子,就是对子健的最大帮助了。”

“大少爷,快吃饭吧,再不吃饭就凉了。”婉儿提醒道。

然后,我们几个人又絮絮叨叨地聊了一些家常话,直到子凌把饭吃完了,我和程俊才离开。

离开医院以后,因为我和程俊两个人都还没吃饭,所以他就提议我们一起在外面的小餐馆吃了再回去,我想,反正回家也是一个人的闷闷的,也就同意了。

我们在一家百货商店的门前下了电车,程俊就把我带到一家做上海菜的小餐馆里面吃饭。这家小餐馆不大,但装修别致,程俊本来是让我点餐的,但我没怎么出来过外面的餐馆吃饭,所以还是把这个任务推回给程俊,最后程俊点了简单的两菜一汤,味道都很不错,吃完一顿,我的肚皮都撑起来了。

“这里离公寓也不是很远,要不我们走路回去吧。”走出小餐馆以后,程俊建议道。

“好主意,反正吃得好撑,现在散散步最好了。”

于是,我们两个人就并排走在街上。

这种饭后散步的感觉似曾相识,曾经有两次,伍子健在我们姚家吃完饭以后,都是和我像现在这样并排地走在街上,不同的是,镇上的夜晚黑漆漆的,静得发慌,而城里,就像一个不夜城,商铺还开着,路上的行人一点也不比白天少,到处都灯火通明,小汽车川流不息。

还有就是,我和伍子健之间好像隔了一层无形的纱,已经不能再像那会儿那样轻松自然地相处了,也许,相对于我和他的叔嫂关系,我们之间已经发现了太多了意外,太多的尴尬,还有太多的暧昧了。

想到这些,心里就莫名地一阵痛。

“在想什么呢?”程俊突然问。

“我在想,在城里这里花花世界生活真好,我都要乐不思蜀了。”我回过神来,随便扯了一个话题。

“我想,还有更多有趣的玩意儿你还没看过呢,过几天有时间的话,我就带你周围玩玩,那你就更喜欢这里了。”

“更有趣的?比如说呢?”我来兴趣了。

“嗯……比如说,电影院吧,你看过电影吗?”

“没有啊,以前只看过一些做戏的。”

“那不一样,下次我带你去看《罗密欧与朱丽叶》吧,女孩子都喜欢看那部电影,我妹妹琳琳就很喜欢。”

“真的吗?我也很想看哎,你说的那个《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也听说过,是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

“真的啊,不过要等电影院上画的时候才能去看,因为电影院每天都会播放不同的电影,等我买到票的时候再找你去。”程俊很温柔地笑了一个。

“程大哥,你真好,不过,我想我很快就要回去镇上了。”我知道,等子凌的病好了,我就要离开这里,虽然我是一千个一万个不舍得。

“清儿,你有没有想过,一直留在这里生活,不回去了?”

程俊的话我当然想过,可是,这有可能吗?我在这里无叶无根的,凭什么在这里生活呢?

“想,不过也只能是想想而已,我知道,不可能的。”我苦笑了一下。

“那倒未必,世界上很多事,你都猜不到的,但你要记住,当你有机会的时候,你一定要抓住机会,不要错过了。”程俊意味深长地说。

虽然我不是很明白程俊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他的大道理太多了,说起来都很好听,可是做起来就不容易了。

……

就这样,我们一边散步,一边聊天,无所不谈。有伴的时候,本来长长的路程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缩短,很快,程俊就已经把我送到了公寓的门口。

“程大哥要进去坐坐吗?”

“不了,我明天还要上早班,得回去了,再晚就赶不上电车回家了。”我们这一路回来还真是忘了时间,原来已经九点钟这么晚了。

“那好吧,程大哥你快回去吧,路上小心。”

“你也快进去吧,再见。”

“程大哥,再见。”

44 偷看日记

看着程俊的身影慢慢地消失在路口,我才转过身来走进院子掏钥匙开门。突然一抹高大的身影闪过,我吓了一跳,心里“扑腾扑腾”直跳。

“这么晚才回来,还依依不舍的啊?”是一把低沉又充满磁性的声音,不是伍子健还会有谁。

“被你吓死了,干嘛躲到一边去偷听,大大方方站出来说话不行的啊!”被他白白吓了一跳,还要站在一边偷听人家说话,这伍子健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你以为我愿意听啊,我忘记带钥匙了,你快开门。”原来是没带钥匙等我回来,怪不得心情那么差。

“知道了,急什么,我这会儿不是正要开了嘛。”

门“咔嚓”一声打开了,还没等我进屋,伍子健就抢着先进去,不知道是绊到脚了还是什么,他在进门的时候竟然差点摔了一跤,幸好我眼明手快扶了他一把。

无意中碰到他的手,咦?他的手怎么那么烫?还一副脚步不稳的样子,难道他不舒服了?

“你不舒服吗?怎么手那么烫?”我一边扶他进屋,一边问。

“我没什么,只是有点累,你扶我上房间,我睡一下就好。”伍子健无力地说。

我想,伍子健大概是病了,这个七尺男儿日夜不停歇地操劳,终于也累垮了。我用尽浑身力气才顺利扶着他上了二楼,一进房间,伍子健就顺势倒在了床上。

我走近摸了摸他的额头,果然,很烫,他发烧了。

“你发烧了,家里有退烧药吗?”上次我也吃过伍子健带回伍家的退烧西药,见效很快,如果只是发烧,第二天就能痊愈的,趁他这会儿还清醒着,我赶紧问问这救命的药放哪里了。

“在书桌的抽屉里。”伍子健的声音有点虚弱,幸好脑袋还是清晰的。

“知道了。”

我帮伍子健脱去鞋袜,盖好被子以后,便去找退烧药。

我打开书桌的抽屉,他的抽屉还真有点乱啊,笔记本,书签,账本,杂物,什么都有,为了找到那救命的药,我只好到处乱翻,乱翻中还不小心把一本巴掌大的小笔记本给摔到了地上,我也懒得捡了,等会儿再捡起来吧。最后,我终于在最里面的角落里找到了一个白色小塑料瓶,上面贴着一个胶布,写着“发烧”两个字,估计是这瓶没错了。

我也不知道这该吃多少份量,就先给一粒试试看吧,我把药丸子放到伍子健的嘴里,又用勺子小心翼翼地喂了几口水,等他睡着了,我才重新退出了房间。

书桌的抽屉已经被我找药丸的时候全翻乱了,我坐在书桌前一一地把抽屉里的物品分类整理了一遍,对了,刚还掉了一个小笔记本在地上呢。

我弯下腰去捡,没想到,这小笔记本在掉到地上的时候是翻开着的,里面还写了满满的字,我想,可能是伍子健平时写下的文章呢。我捡起来细看,果然是伍子健的笔迹,好奇心驱使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了下去。

“今天晚上,我带着清儿走密道,谁知道两个人都一起掉进一个大洞里了,我扭伤了脚裸,而幸好清儿没怎么受伤,只是擦破了衣服。那晚,清儿本来就打扮得很迷人,再加上衣服划破了,那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诱惑,我承认,我被她深深地吸引住了,但清儿好像很害怕我,我也只好安分一点不碰她一根头发了。直到后来,一条蚯蚓把她吓得直接扑到了我身上,我就再也忍不住地吻了她。那一吻,在那样的气氛下,几乎是要一发不可收拾的发展下去的,可是我最后还是忍下来了,既然我还没有能力带她脱离苦海,既然她那么介意我们之间的叔嫂关系,我也不能那么自私地强迫她跟我有进一步的关系吧……”

原来是伍子健的日记本,没想到他这么个大男人还会有写日记的心思。虽然我知道偷看他的日记是不对的,但我还是忍不住又往前翻了一页。

“我知道,她心里也是有我的,就如我心里也有他一样。那个晚上,不知道娘为什么要那样子对她,她一直跪在雨中直到晕倒,我也不怕被人看见了说闲话,直接把这可怜的人儿抱到了房间里,幸好大半夜的也没有人知道,她整个人又冷又湿,还一直迷迷糊糊地说胡话,我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只知道,当我看到她这样子受苦的时候,我的心真的很疼。

她的衣服全湿了,这大半夜的连个丫鬟也没有,我只好随便找了件衣裳给她换上。我居然大半夜的在自己的房间里帮自己的嫂子换衣服,想想这事还是疯狂,不过衣服不换也不行,所以我只好硬着头皮帮她把衣服换下来了。今晚,我可是正人君子,我发誓我是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的,因为再看一眼的话,恐怕连我也控制不了自己。

她发烧了,烧得很厉害,一直迷迷糊糊地,神智也不清楚。朦胧中,她喊我子健,喊得我的心都软了,我多么希望她在清醒的时候也能喊我的名字,而不是叫我二弟啊。也许,她以为自己在做梦,她主动让我吻她,那一刻,是我活了二十二年以来最幸福的时刻,我喜欢吻她,我想未来的日子每一天都可以吻她,一千遍,一万遍,都吻不够。

可惜,第二天天没亮,为了避嫌,我就只好找来二娘帮忙,让她来代替我照顾清儿。昨晚的事,她应该都记不起来了吧,就当作是一场梦吧,不过不用等很久,梦境一定会有实现的一天的。

不过,因为这次的事,我下了决心了,我一定要带她离开伍家,永远的离开伍家……”

这一段文章,我一边看着,就一边心跳加速,脸红耳赤,再看到后面,就已经忍不住泪流满面了。每一字每一句都深情真挚,我心里又怎会不动容?

原来那天晚上救我的不是苏姨太太,而是他,原来那天晚上不是在做梦,和我接吻的真的是他,原来,他也像我一样,把爱都压抑在心里,原来,他还打算带我离开伍家,这次我能来到省城,也是他的计划之一吧。

我继续看下去,有些不是完整的日子,也是一些零星的心情寄语,也有一些是写了一半就没写下去的。

“好不容易让爹和娘答应了让大哥来城里的医院看病,但圣礼雅医院的杰森医生却刚好回美国了,他是国内唯一一个专门医治像大哥那样的病的西洋医生,没办法,只好等他回来了,这一等就足足等了一个多月。本来大哥的病都这么多年了,也不是急于这一时的,但我心里急的不是大哥,而是清儿。

清儿现在的处境很差,那丫头又只会逆来顺受的,再这么被我娘折腾下去也不知道熬不熬得住,幸好二娘打来电话叫我不要担心,她说清儿那丫头还挺坚强的,居然还适应下来了,和下人们也打得火热。有时候,我觉得清儿还真像寒风中的白梅,越是逆境,就开得越漂亮。”

原来,那两个月,他虽然人在省城,却一直都在关心我的。原来,他早就想借着子凌出来省城治病的机会把我带出来的。

“清儿这个丫头真的很可恶,如果说,刚开始我错以为她是那种为了钱出卖身体的女人,我侵犯了她,那是我的错;如果说,救下跪倒晕倒的她为她换衣服,那她也是被逼无奈;如果说,我们不小心掉进洞里,她的衣服擦破了,而且破得特别诱人,那也只能说是意外;可是,这一次,这丫头一定是存心在在挑逗我,不,应该说是在戏弄我。

她今天扶我去躺床的时候,居然摔了一跤就把我压在了床上了,我本想捉弄她一下,硬着捉了她的小手伸进我的衣服里,我想看看她羞红了脸的可爱模样。谁知这下没捉弄到她却捉弄了自己,这小色女居然还真的给我认认真真地乱摸起来了,再加上她看着我那眼神,不用一秒钟,我的欲/望就已经被她彻底撩起来了,而且是一发不可收拾地撩起来了。

而最可恶的是,这个小丫头居然还突发奇想地跟我扯,说什么摸一下就扯平了,说得我心里痒痒的,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想就地正法了。但这可恶的丫头居然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一把推开了我,还站得远远地看我笑话,看她那注视着我的裤/裆子的眼神,我真想找个缝钻进去算了。后来,我假装很生气地跟她说话把她吓跑了,吓唬一下她也好,这丫头敢这样戏弄我,真是……其实我也不是真的生气,就是不好意思罢了。”

看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不过脸还是烫烫的。究竟是我们之间发生的尴尬事太过色 情,还是他的日记写得太过露骨,我怎么觉得自己好像在看色//情小说啊?

“大哥来到省城以后,就跟计划中一样,他和婉儿一起住进了医院的病房里调养身体了。本来我把清儿带到了城里以后,我就打算可以天天带着她周围转悠,周围玩耍,本来还想着带她看电影呢,还有,晚上可以带她去东方明珠跳舞。可是,事实却远远和我预想中的不一样。没想到,这些日子,我会这么忙,除了照顾大哥,还要忙公司的事情。虽然公司有生意能赚钱是好事,但我和清儿之间始终都还是冷冷淡淡的,而我,却连修补我们之间的关系的时间也没有。

有时候,我晚上很晚回来,难得见到清儿还没睡觉,本想跟她聊一聊的,可是那丫头对我好像挺冷淡的,也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而我,也因为上次她戏弄我的事而有点不好意思面对她。也许,爱情,有时候就是这么忽远忽近,让人捉摸不透的吧……”

原来,他心里一直都是有我的,原来,他心里还一直为那次的事而不好意思呢。我突然觉得,伍子健这人还挺可爱的,像个大孩子一样。

一口气看了很多,居然忘了时间,第一次可以零距离地窥视他的心,知道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事,也知道了很多他的想法,此刻,我心里百感交集,除了震惊,尽是甜蜜。

虽然我不知道我们的将来会是怎样,或许我们只会傻傻地把各自的感情埋藏在心里面一辈子,但我已经觉得很满足了,至少,在另一个平衡的空间里,我们是相爱的。

我正看得出神的时候,突然听见房间里面传来了伍子健模糊不清的说话声,我心里暗暗吓了一跳,大概是正在偷看他的日记的原因吧。我赶紧把他那小小的日记本压到了抽屉里面,然后关上抽屉马上走进了房间。

45 与君共舞

昏暗的灯光下,当他那俊美好看的脸再次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这时候,我的心境因为日记的关系已经发生微妙的变化。我说不上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变化,硬要说的话,大概就是重遇了失散多年的亲人,然后一见面就很想去拥抱他的感觉。

原来他还没醒过来,只是在迷迷糊糊地说着一些梦话。

他那粗粗的眉毛微皱着,好像还是很不舒服的样子,那薄薄的嘴唇传来一些叫人听不清楚的梦话,唯一能分辨出来的只有两个字,那就是“清儿”,是的,他在喊我的名字,在梦中。

我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不知道为什么,当然,我并没有真的哭出来。

如果,只是如果,我当天没有代替姐姐踏上花轿嫁到伍家,那我这辈子是不是就不会遇见你了?即使遇见了,你是不是就不会爱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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