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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坏坏868 当前章节:15382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1:20

最后的最后,还是依依一脚将吓傻的男人给踢醒的,依依用被掐的有些沙哑干瘪的声音说道,“你老婆都流产了,还不快走。”

男人终于反映了过来,随即,他站起身,一向严谨,大敌当前不乱的大帅,此刻慌张的不顾的整理有些凌乱的衣服,头也不回地推门而出,如箭一般冲了出去。

片刻间院内就传来一阵急促的汽车喇叭声,刺,的一声窜了出去。

死里逃生的依依,躺在床上默哀,敢情姐我还是个小三啊,系统,系统,不要啊,姐最讨厌小三了。

后来的后来依依才知道,原来这里的男人都喜欢把小三当原配,心肝肉般的疼。把原配当牲口,用的时候拉去来溜达一圈,不用的时候滚到一边。

这是,‘彭’的一声,依依脑海中传来系统可亲有可爱的声音,“系统一衔接完成,玩家可以阅读剧情了。”

依依差一点没跳起来,原来系统也有不抽的时候,这次真是太给了,简直就是及时雨啊,片刻间依依从地狱到达了天堂。

现在的依依悠哉悠哉的躺在床上,脑海中开始梳理剧情脉络。

新郎是个渣老二

秋风吹起,卷起地上的落叶,打着卷,忽高忽低的飞向前方,一路经过崎岖的青石板路,斑驳的红墙,穿越红尘,最后飘落到红墙院内的一个年轻少妇身上。

那少妇穿着复古的绣着牡丹的大红旗袍斜躺在摇椅上,一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摇着白面蓝瓷绘着冬梅傲雪带着玉石吊坠的纸扇,另一手拿着一本书正读的津津有味,看到兴奋处还摇摇头、晃晃脑甚是自得其乐,这个挽着长发,梳着民国特有的露出光洁额头的包包头的少妇就是依依。

时光荏苒,一晃自己穿到这个时代已经五年了,自己从一个含苞待放的少女经过岁月的发酵变成了一个妩媚成熟的夫人。

当初依依静静的躺在软绵绵的床上,消化剧情,脑海中瞬间浮显出一个结构框架。

系统更新信息如下:

系统使用者:伊诺(小名:依依)

性别:女

智力:比正常人略低一个点(有点二)

容貌:超出满分十个点(倾国倾城之资)

技能:空间瞬移

任务完成度:0

任务:暂定

具体的故事梗概如下:民国战乱时期,全国各地人民纷纷起义,经过十几年的征战,最后全国形成了三角鼎立的局势,而依依穿到的就是三角鼎立之一的沈家。

沈家是一个大家族,在未战乱之前就是数得上的首富,有借着战乱,发了一批横财,大肆购买军火,囤积粮食,招兵买马,经过几场大的战役奠定了沈家在乱世中的华北地区的霸主地位。

这沈家不得不提的是沈家孙子辈的沈大少沈卿和沈二少沈焕,两人分别以足智多谋和骁勇善战而闻名。

话说沈老爷子那是响当当的人物,经历了几个王朝而仍旧立于不败之地,可见手段之厉害,沈老爷子一生有十三个儿子,最不喜欢的儿子就是老三沈入行,不仅因为他好吃懒惰,更因为他生了两个好儿子沈卿和沈焕,因此沈老爷子一辈子被自己老友嘲笑自己生的儿子还没有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生的好,沈老爷子一辈子争强好胜,即使那是自己的孙子,也闷闷不乐,更是看到沈入行就来气,可再强的命也抵不过岁月,老爷子临终时将家族交给了老三沈入行,谁让自己的命没自己儿子的好,生不了好儿子。

那个时代的人流传一句话家族长传儿不传孙,传给孙子,那是家族败落的象征,最后老爷子睁着眼,握着沈老三的手,不甘的闭上了眼。

说了这么多废话,我们该说一下正主,那就是依依嫁给的是白家沈二少沈焕,他的大哥在几年前的一场战役中丧命了,现在白家的军权都归沈二少沈焕管,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依依是正妻而不是小妾。

这个剧本中的女主角柏雪人如其名是一个美艳动人的舞女,由于人长的漂亮,在一起陪酒中差点没被人强奸,幸好被进入包厢的沈卿给救了,从此对沈卿一见钟情。

而后女主在一次慈善活动中,被初次见到的沈焕一见钟情,在以后的日子中更是被沈焕各种死缠烂打的追求,正值青春年少的少女正是爱慕虚荣的时候,被一个英俊潇洒有权有势的贵公子哥浪漫的追求着,不仅有些心动,可她一想到沈卿,又不得不压下心中那小小的贪欲,告诫自己,自己喜欢的是沈卿,不是沈焕,一个女人怎么能同时喜欢两个男人呢,就这样一个女人在两个男人间纠缠着,直到最后沈卿去世,她才答应了沈焕的追求,由于沈家有规定舞女是不能成为正室的,所以柏雪就成为了沈焕众多姨太太中的一个。

在通过种种困难娶到女主柏雪后,沈焕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对柏雪好的不得了,更甚至在一次被政敌袭击时,抛出正妻做诱饵,就是为了救出被抓的柏雪。

依依就是那个在悲催原配死后被娶进门的继室,话说这个继室命也没好到那,新婚之夜新郎半夜去了别的女人呢,就这还不算,由于在洞房花烛夜柏雪小产,新郎沈焕一气之下,将这些过错都推到了依依身上,沈焕自己脑补,要不是她和自己洞房花烛夜,被自己心爱的女人知道了,怎么会怒极生悲吐血呢,所以千错万错都是依依的错。

而沈家老爹沈入行很是怕自己这个儿子,担心被儿子迁怒,都没敢喝儿媳妇敬的茶,直接就将依依给扔到了后山的小屋,连一个佣人都没给,更是在沈家老宅所在地爆发战争时,抛下依依一个人,带着全家老幼去了儿子的督帅府,而不幸的是沈焕在以后的一次战役中被打伤了下体,不能生育,沈焕在痛苦愤怒之后,决定将柏雪十二岁的弟弟作为接班人培养。

沈老爹再窝囊,也不能容忍自己家的产业留给外人,因此两父子有生以来第一次吵起了架,不吵则亦,一吵差点没将督帅给炮轰了,就在两父子僵持不下,沈老爹急的焦头烂耳之际,继室顾依媚带着两个双胞胎孩子找上了门,解了沈老爹的燃眉之急。

初始沈焕不同意两个小家伙进门,语气坚定的说道,不知道这两个孩子是哪里来的野种,更不能确认是不是自己的种,气的沈老爹差点没中风,沈焕才松了口,同意两个孩子进门,但是孩子的母亲不能进门,就这沈焕还不解恨,将顾依媚暗中送到了妓院,就这样前妻顾依媚在思念儿子中发疯最后去世。

由于沈焕很不喜欢这两个孩子,所以从不跟他们亲近,只亲自教导柏雪的弟弟功课,而从来不管两个孩子的,下人们最会看主子眼神行事,看督军都不喜欢两个孩子,下人们也扒高踩低,这样的环境下造成了两个孩子极度自卑的性格。

十几年后,由于科学的发达,沈焕的病被治好,而柏雪再次坏上了沈焕的孩子,沈焕自从得知柏雪怀了自己孩子后,更是将前妻的两个孩子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将两个孩子赶到了边疆,在战役中死去,而柏雪的儿子最后统一了整个华夏。

而现在的剧情就是进行到顾依媚带着孩子进督帅府的前几个月。

依依伸了个懒腰,倾国倾城的容颜上,未擦半点粉脂,她将书放到一边的茶几上,眯着眼深吸了一口,民国时期的空气就是比现代好啊,想起剧情,依依妩媚一笑,梨涡轻陷,嗤笑了一声,顾依媚也是个可怜的,最后落的个子离身损,乱世中的女人不容易啊,可惜依依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又有系统提供的金手指,在被沈家的人赶到后山时,依依就利用自己的金手指,收养了几个孤儿,并给他们练习系统中的武学,在这乱世之中也有了安身立命的资本。

依依暗暗想道,在系统没有给自己下达任务时,自己肯定不会去督帅府自取其辱的,但是依依仍旧时刻关注着督军府的一举一动,以防什么时候能用到。

“妈妈,妈妈,我们回来了。”一个软软的童音响起,接着几个凌乱的脚步声就进了院门。

依依慵懒的往后一看,撩起旗袍的裙摆,翘着二郎腿,丝毫不在意露出的半截白嫩大腿,假装生气的看着迎面扑入怀中的小女孩,道“说好了一个时辰就回来的,怎么两个时辰才回来的。”

小女孩身后,一个粉嫩可爱的像年画里的小娃娃,寒着一张脸,不耐烦的说道,“以后不带妹妹出门了,看到什么都要买,还都是一些好幼稚的东西。”

可爱的小男孩一边说还一边嘟着嘴,指向身后的阿大和阿三怀里的小东西,就见两个大男人怀里抱着满满的东西,有糖人,有风筝,有小鼓,等等好多小孩子爱玩的玩具。

依依忍不住抚了抚额角,这两个孩子的性格还真是相差的天南地北啊,一个好动好玩,调皮可爱,一个不笑言少,少年老成,要是中和一下就好了。

尤其是老大,伊一笑,明明自己给他起了个这么爱笑的名字,为嘛他老皱着一张脸从来不笑呢,小小屁孩,比一般大人都老道。

依依又一次忍不住问伊一笑,道,“我说儿子你会笑嘛。”

小小的伊一笑短短的小胳膊抱着胸,像个小大人似的不屑的看着他老妈,“你白痴啊,怎么会有人不会笑呢。”

被骂的依依不恼,小破孩上钩了,自己下面的问题就顺利成章了,故作深思道,“那你为嘛从来不笑。”

伊一笑抬着个小脑袋,给了她妈一个后脑勺,“你这么笨,我不成熟点,水来照顾你和妹妹。”

依依笑的开坏了,连眼睛都快看不到了,心里还有一丝小小的心酸,这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没有父亲,总想着快点长大照顾母亲和妹妹。

孩子毕竟还小,见长大的大人都不经常笑,以为自己不笑,就是长大了。

依依垂下排扇般的羽睫,向前抱住儿子的头,就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啵’。

小男孩一脸嫌弃的抗议,可却没舍得差掉,还用手指轻轻的摸着被妈妈亲过的地方,然后一家人抱在一起,欢快的笑着。

另一边,一辆疾驰的马车里,坐着一个闭目养神的少妇,她的身边坐着个老妈妈,那老妈妈着急的劝着那少妇,“夫人,外面这么乱,你快点回去吧,要是让督军知道了,督军还不得担心死。”

那闭着眼睛的少妇睁开一双大大的水眸,冷冷的盯着那个老妈妈说道,“不要叫我夫人,我算是哪门子妇人,我只不过是个姨太太吧了。”而她驶向的目的地正好是依依所在的老城。

男女主双出现

一条平坦的土路蜿蜒崎岖的横穿整个茂密的树林里,偶尔有几只鸟飞过,从这棵树到那棵树,风一吹,树枝一动,便惊得它们四处逃窜。

“大哥,那娘们的车过来了。”一个猥琐的汉子一边跑一边向埋伏在丛林里的高大汉子报到道,“据我观测,离我们大约还有三百米远。”

“来就来了,你嚎什么,看把你激动的。”那高大的汉子名叫崔乐易,生的甚是魁梧,浓眉大眼,一身土匪的霸气侧漏无疑。

那猥琐的汉子,挤着他那双吊梢眼,搓着手,兴奋的道,“大哥,我能不兴奋嘛,听说那车里坐的娘们,是华东区督军的心肝肉,我们要是抓了她,那还不要什么有什么。”

那大汉虽然有着粗狂的外形,却生了一颗七窍玲珑的心,听了猥琐男臭蛋的话,他浓眉一皱,脸上有些愁容,崔乐易是这帮兄弟的大哥,想事情不会像臭蛋那样简单。

三天前,一伙人来到了崔乐易的山寨,那群人行有型、坐有姿,穿衣工整,说话严肃,一看就是经过精心训练的。

崔乐易心中一警,难道这些人是军队派来剿匪的,想到着,他向手下的兄弟使眼色,暗示他们操家伙备战。

这时,那群原本严禁以待的人,由原来的圆圈队形慢慢分开形成两队,从中间走出一个人,那人上身穿着设计与剪裁都非常讲究的黑色外套,下身穿着一个军绿色的紧身长裤,他将手上的手套摘掉丢到一边,一举一动间透着高贵与优雅,不经意间露出的霸王之气更是威压摄人,就连天不怕地不怕的亡命土匪头子都吓的低下头,不敢与他直视。

那人就那样冷冰冰地站在那,就能使人臣服,他薄唇轻启,声音无波无谰的说道,“交给你一项任务,几天后会有一个女人驾驶着一辆马车通过你的地盘,想办法把她给抓住,你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

那人的声音很轻,而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在崔乐易的心里炸翻了天,“那个女人是你们华中区督军最看重的女人,你们抓了她,不管开出什么条件他都会答应你,你就再也不用带着你的兄弟像以前那样东奔西跑,调心吊胆,吃了上顿没下顿。”

那个男人的话明明很冷,却带着极致的诱惑,崔乐易那双大眼里冒出凶狠的光,他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说道,“那有这样的好事,我们抓了督军的女人,他还不把我们往死里整,倒时候有命要,没命花,我们后悔都没地后悔去。”

崔乐易看不见那个男人的脸,因为至始至终那个男人都带着一顶帽子,长长的帽檐拉得很低,遮住了他的小半张脸,只能从侧面看到那个男人高耸的眉骨和鼻梁描成好看的侧脸,他轻抿着嘴冷淡地勾出一个短暂地微笑,却能使人无端信服,“我会给你提供最先进的枪支、眨眼,等到财物后,我派人护送你的兄弟手下安全离开,至于你那就要看天意了。”

崔乐易的耳边还回荡着那个神秘莫测到令人害怕的男人的话,就被身边的臭蛋给捅了一下胳膊,从回忆中醒过神来,那臭蛋嘻哈着一张脸,贼贼的低声笑着,“老大,快看,车来了。”

崔乐易向下望一眼,就见不远处一个毛色发黑,体型高大的骏马拉着一辆很是低调的车慢慢向着自己的方向驶来。

崔乐易眯着眼,这娘们还挺小心,知道使用简易的而不是华丽张扬的车篷招惹人眼,不过到底是个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即使车篷再简陋又如何,这驾驶的好马,一看就是非凡之物,骗骗臭蛋这样的人还行,那是碰上自己这样的,那她就只能倒霉了。

崔乐易向身后的弟兄一招手,二十几个人拿着长枪立马分成两队前后加攻那辆马车。

一声大吼,惊动了车里闭目养神的少妇,“车里的人给我滚出来,若不乖乖听话,后果自负。”

车里的少妇猛的睁开眼,那双带着迷蒙的眸子犹如溪水里荡起的点点涟漪迷人的紧,她握着衣角的手一紧,自己已经这么低调,怎么还会被人给发现,这是有预谋的,还是巧合,柏雪自认自己做的已经很到位了,不可能是被别人发现了,应该只是个意外。

柏雪白皙的小手握成拳,狠狠的砸在车板,这下看来是要误事了。

柏雪身边的老妈妈早已经吓的浑身发抖,她拽住柏雪的衣服一个劲的乱喊,“夫人怎么办呢,遇到土匪了,这年头土匪杀人都不眨眼的,妈妈不让你出来吧,你非出来,这下摊上事了吧。”

柏雪很是头痛,对老妈妈有了一丝不耐,“别喊了,我估计这些人只是劫财,不会伤人的,我们把带的钱财给了他们就行了。

尽管柏雪想要用这里理由安慰自己,但是自己都感觉有些牵强,老妈妈说的对,这年头,土匪杀人不眨眼的。

柏雪感觉到外面的人越来越逼近了,她的心里很是慌乱不由的大声喊道,“我是中华区督军的夫人,你们谁敢放肆。”

外面的人哄堂大笑着,掀开车帘,嘴里骂着脏话,“他妈的,督军的夫人又怎么样,老子正想上督军上过的女人尝尝味呢,想来错不了。”

崔乐易在后边看着弟兄说着荤话,他来的时候已经告诫做弟兄们了,只能抓人,不能上人,他知道自己的弟兄也就是说说荤话过过瘾,看差不多了,便对身边的臭蛋说,“把那个女人抓到上寨去。”

臭蛋应了一声,便大步上前去抓柏雪。

柏雪虽然不是个小白花,但是这些年她被沈焕保护的太好了,处处被人捧着,惯着,都是别人看的脸色,从未遇到这样的情况,她现在只恨沈焕,为什么不立刻马上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柏雪吓的拼命往后躲着,嘴里哇哇大叫道,“你们不能抓我,我是督军的夫人,只要你们放了我,哪怕你们要城池,督军都会给你们的。”

臭蛋上前摸了一把柏雪带着泪痕的小脸,那冷艳的脸带着丝丝的脆弱,这人诱人啊,再看那皮肤真是细腻光滑啊,不亏是督军喜欢的女人。

马车上不一会儿就乱成了一团,女人的尖叫,男人的调笑,人仰马翻,好不热闹。

忽然,“砰”的一声枪响,惊住了混乱中的人群,大家都纷纷挺住了手,向发生出看去。

就见不远处又驶来了一辆马车,哦,不能叫马车,应该叫牛车,车篷很是简陋,车的两边坐着两个赶牛的,穿着也是朴素,打眼一看,谁让想到这样的竟然带着抢呢。

其中一个赶牛的人粗声粗气的说道,“我家夫人说了,你们挡道了,赶紧过一边,让个道。”

不仅土匪们惊住了,就连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就这几个人还敢对几十个凶狠恶寒的土匪横,这不是明摆着找死嘛。

另一个赶牛的人,回声对着马车里的人说,“夫人,这群汉子被咱们吓呆了,看他们一个个傻样。”

惊醒过来的土匪头子们不干了,“妈的,敢戏弄爷们们,这还是第一着,向来都是咱们调笑被人的。”想着,土匪头子们,就横不溜秋,骂骂咧咧的上前教训人去。

还没走到牛车前呢,就见先前粗声粗气说话的那个人,一抬手,啪啪几声,土匪们就感觉耳边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子弹穿过了他们的耳郭。手捂着耳朵,吓得两腿发软。

那人有大声喊道,“还不快滚,要不我手一不稳,就说不定打哪了。”

臭蛋他们一听,顿时吓的四处逃窜,惊飞了树林的里一群鸟,这年头土匪还真不好混啊,遇到的茬一个比一个硬。

土匪们刚逃了个没影,就见不远处传来阵阵的马蹄声,一群穿着军装,带着手枪的人急急赶了过来。

当先一人,穿着特质军装,再加上他那张妖孽般脸,一板一眼的军装,竟然让他穿出了风流倜傥的韵味。

他飞奔的驾着马,也不管是否会受伤,离马车几仗远,就在马行驶极快的速度下,跳下了马背。

上前紧紧抱住柏雪,后怕的喋喋说道,“柏雪你没事吧,你要是受伤了,我都想替你受。”

认识沈焕的人,都被沈焕这语气给惊呆了,没想到一向冷着个脸,沉默寡言的督军,竟然还有这么柔情的一面,都知道督军宠这个夫人,没想到宠到这种地步,看来以后自己都的小心点,别得罪了这位夫人。

看到赶来的沈焕,柏雪一阵后怕的瘫软在沈焕的怀里,缓过劲来,就狠狠的道,“你怎么现在才来,要不是我别人救了,你就等着收尸吧。”

好吧,这姑娘明明是自己偷偷跑出来的,还要怨别人,看来这男主女主,果然是天生一对啊。

凌天的番外

汩汩的鲜血从凌天的口中喷出,一些滴到了地上,一些流到了胸口,身体好痛,如抽搐痉挛般卷缩成一团,已痛到麻木。

凌天抬起往日那双幽黑深邃犀利的眸子,望向几步之外躺在血泊中的依依,她苍白着脸,大朵大朵的血在她乳白色的婚纱上交织成妖艳绯糜之极的罂粟花,一如十二年前自己初见她时的璀璨。

……

繁华的大都市的一个街中央的站牌下,站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大大的眼睛,粉嫩嫩的脸颊,粉雕玉器模样甚是讨人喜爱。

他那双如紫葡萄般漂亮的眼睛直直地盯着,站在他前面的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手里的棒棒糖。

那个棒棒糖好大啊,又圆乎乎的,紫、蓝、红色的条纹相映交错包裹住了它的美味,要是拆了外包装袋,闻闻味,舔上一口该多美啊,想着想着小男孩就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嘴角疑是有晶莹的液体流出。

不一会儿公交车就来了,见那小女孩上了车,小男孩也不由自主的跟了上去。

这时从远处走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大男孩,他穿着格子衫,牛仔裤,身形修长,一张略显稚嫩的脸上愁眉不展,他见先前的小男孩上

了车,眉头一皱,连手里的行李箱都顾不得了,赶忙跑上前去追前面的小男孩。

就在车门即将关上的那一霎那,他上了车。

车上满满当当的挤了很多人,抬眼望去乌黑黑的全是人头,而先前的小男孩已淹没在人群中,大男孩不得不用力扒开人群,挨个的去找。

“哎呀,这小毛孩竟然偷东西。”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一响起,车里就炸开了锅,顿时事发地带的人都往后退,只留下几个当事人孤零零的停在中间。

透过前面人群的缝隙,大男孩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满脸横肉的凶汉子,正恶狠狠的捉着一个小男孩的手,对着那小男孩吐沫齐飞的乱骂,时不时还动手打那个小男孩的头。

那个凶汉子手劲太大,捏的小男孩手腕都红肿了起来,在加上那人凶神恶煞的脸,小男孩顿时吓的‘哇’的一声哭了起来,那带着泪痕的粉嫩嫩的小脸,正纠成一团,张着粉嘟嘟的小嘴,歇斯底里的哭,看的人心酸,“哥哥,哥哥,快来救我,我怕。”

大男孩额角跳了一下,眼睛危险地眯起来,而后面色严厉,目光阴森,阴沉的面孔和虚握着的拳头,毫无疑问的说明他心里此时的愤怒,能把那个汉子撕成两半。可接下来那人的一句话,生生的止住了那个大男孩前进的脚步,“真是个野孩子,这么小就会偷,不是家传,就是家教不好。”

这一句话使得大男孩内心激烈的波动,他的父亲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十几岁时还在吃喝嫖赌,直到十八岁那年遇到了他的母亲,两人相爱了,他的父亲为了他的母亲,开始学着养家,学本事,正当一家人过得美美的时候,他的外公找上了们,强制性把他的母亲给带走了,他的外公是一个高官,接受不了自己的女儿竟然和一个黑社会头子有染,并且还生了孩子。

大男孩永远忘不了那个满脸威严的老子,拄着拐杖,带着无数拿着手枪,训练有素的军人闯到自己家时,看着父亲和自己那眼中的厌恶无情的说道,“我不会让我的女儿和一个没有家教的男人在一起的。”

看着母亲被拉走,大男孩和弟弟跑着哭着上前抱住妈妈,向那个老人哀求,让了放了妈妈,自己的弟弟还小,离不开妈妈。

望着苦苦哀求的大男孩,老人眼神的没有一丝缓和,只有满满的藐视,“你们这两个没有家教的野孩子,如果得了你们的父亲家传,也偷鸡摸狗的话,我慕容放丢不起这个人。”

然后冰冷的命令道,“把大小姐带走。”任凭大男孩和弟弟,如何歇斯底里的苦,都挽回不了妈妈的离开的脚步。

慢慢长大的大男孩终于明白了野孩子、家教和家传是什么含义,所以他特别讨厌这几个词,每当有人提起,他的都反应都比较激动,因为他的内心是那么的极度自卑。

陷入迷茫的大男孩,却被接下来的一个极其清脆的声音,给当头一棒打醒了。

“只有自己家教不好的人,才会这样说别人,以此来掩饰自己内心肮脏的想法。”一个长着圆嘟嘟的苹果脸,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指着那个男人说道,“是你想偷我的钱,被这个小朋友发现了,诬陷他的对不对。”虽是反问语气,却说得很是笃定。

大男孩自己或许明白了,不是因为自己是野孩子,而是因为那个老人怕丢脸,他为了面子,舍弃亲情,那是一个羞耻的想法,他愤怒是因为他想掩饰。

那大汉一看自己的谎话被揭穿了,有些恼羞成怒,气愤的握着拳头就要打那个小女孩

那小女孩甚是机敏,从身后的书包掏出一个灭狼器对着那个大汉一阵猛喷,痛的大汉捂着眼睛哇哇大叫。

然后小女孩转过身,长长的眼睫毛眨啊眨的看着车上的众人,甜甜的说,“各位叔叔、伯伯、婶婶能帮忙把这个换单扭送大公安局吗?”

那小女孩俏皮的模样,看的众人心里一暖,即使没有小女孩的话,他们也会帮忙的,更何况小女孩开口了,众人纷纷上前帮忙制止住了那个大汉的垂死挣扎。

事情完结之后,小女孩带着小男孩走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挺住,她转过身狠狠的望着那个小男孩,反手从书包里拿出平时上学用的尺子,拿起小男孩胖嘟嘟的手,用力的打下去,小女孩这一下是使了全力的,小男孩的手立马红了起来,他小嘴一嘟,就想哭。

那小女孩凶巴巴的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吗?”

小男孩被小女孩那凶巴巴的模样给吓住了,连哭都忘了,摇了摇头,“不知道。”

小女孩看着小男孩可怜的小表情,脸色柔和了下来,“在车上的时候,你是不是也要偷我的东西,别撒谎,我可是有火眼金睛的。”

小男孩低着脑袋,可怜巴巴的说,“姐姐我好想吃糖啊,爸爸死了,妈妈不要我了,刚刚去亲戚家,哥哥没有钱,把我们赶了出来了,我已经好久都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

小男孩的话使得小女孩有些心酸,她出生在富贵人家,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些哭,很是心疼小男孩,她抱了小男孩的头,然后将自己包里所有的糖都拿出来给了那小男孩,“这些糖都给你吧,对了,这还有一些卡,你给你哥哥吧,没有密码的,让他以后带你吃饱饭,还有,以后无论怎么样,填饱肚子最重要,无论用什么办法,这是自己在七、八岁时被人绑架总结出来的。”

忽然小男孩那一双被水涤荡过的黑葡萄似的眼睛发亮了,他对着小女孩身后喊道,“哥哥,我在这。”

小女孩转过身来,就见一个大男孩逆着光向自己走来,他有一头乌黑的发,修长的腿,穿着自己最喜欢的格子衫,完美的就像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帅呆了。

小女孩捂着粉红红的脸,晃着握着的拳头,凶巴巴的说道,“你这个家伙真坏,都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弟弟,记得以后好好照顾自己的弟弟。”说完也不敢看那大男孩的脸,就跑走了。

时光荏苒,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凌天再次见到那个小女孩也就是依依时,她已经长的亭亭玉立,耀眼而夺目,一如当年般野蛮,哦,不,娇俏可爱。

那是十二年后的一个午后,再次消灭了又一个对手时,凌天鬼使神差般的去了父亲当年被收养的孤儿院,还没走进去,就被里面传来的毫无形象的大笑给吸引了,那是一种无忧无虑的笑声,没有任何烦恼,又的只是对生活的感恩。

莫名其妙的凌天没有走进去,而是站在窗沿下,静静的听着里面的说话声。

“孩儿们,你们可愿听我的话,当我手下兵。”声音清脆有着小女的天真。

“我们愿意。”小孩子们大笑着,纷纷答道。

“既然你们愿意,我就奖励你们每人一套学习用品,你们喜欢吗?”

“来来来,都看看大王我如何七十二变,变出一个冰冻大活人。”

原来依依为了哄孩子们开心,就特意在外面安排了一个人,等到自己向船外扔瓶子时,他就从外面推进来一个冰冻成的大冰柜,还是这里的孩子们最喜欢的一种水果味的。

当依依抛出了矿泉水,还是装满水的,听到外面传来一声闷哼时,依依就捂住了头,知道自己搞砸了。

就这样初次见面,依依就将凌天给整成了个落汤鸡。

一见出了意外,那人满身狼狈的逆着光站在窗外,依依也不顾着卖弄了,撒丫子就跑,赶紧找能解决的人来解决过,不是依依想跑,而是那人太有气场人了,即使看不清那人的模样,也能被那人的气势所震撼。

成了落汤鸡的凌天,傻呆呆的站在那里,他傻傻的望着依依逃跑而去的背影,一如当年那般。

当年两人分别后,凌天就去找了他的小姑,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进了一个小帮派青夜帮,后来由于人比较仗义,就成了帮派头子,更由于人脑袋好使,最后青夜帮从一个小帮派混成了一个大帮派,而这其中艰辛不是一言两语就能表达完的。

当时凌天得罪了一个在当地的很厉害的地头蛇,他被那个帮派逼着交出去,砍手砍脚,最后还是她的小姑,也就是kennedy牺牲了自己的幸福,救回了一条命,但是凌天依旧被打了个半死。

从那以后凌天发誓,自己再也不需要任何为自己牺牲,他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住自己在乎的人,最后,凌天忍下来一切屈辱,展露头脚,成了一个让人提起名字,就闻风丧胆的奸雄。

后来凌天的弟弟,由于的了癌症而去世,凌天永远记得那一天,他将弟弟从小相依为命的弟弟抱在怀里,听弟弟临死前最后的一些话。

凌天记得弟弟当时已经快说不出话,只能说一个字,要歇晌很长时间,他说“哥哥,我很想吃,依依姐姐的糖。”

凌天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那个名字,直到弟弟提起,他才知道那个灿漫的小姑娘已经在自己的脑海中,他知道自己是一个亡命之徒,他不想连累她,所以自从那次离开之后,他再也没有联系过那个姑娘,即使自己现在有权有势了,可是他依旧希望她能快乐的活着,而不被自己这个满手鲜血的人给污染了。

认识林小凡,是由于自己的小姑kennedy,在得知自己的小姑竟然爱上自己后,凌天打算离开那个城市和小姑分开,却由于仇家的袭击,而导致小姑生命垂危进了医院,凌天无论如何接受不了小姑的这段不伦之恋,可这已经是自己的最后的亲人了,她为了自己付出这么多,自己必须要救回小姑。

由于小姑的血型很罕见,仓库了没有那类型的血,所有的人都放弃了,凌天也几乎绝望了,这个时候林小凡出现了,她不仅救了小姑的,凌天发现这个小姑娘就是自己喜欢的哪一类型,无论是性格,还是其他,所以凌天决定忘记脑海中的那个身影,开始一段恋情,甚至他答应了欧阳锦要好好照顾小凡,只要是小凡喜欢的他都答应,凌天分不清,自己是喜欢上了小凡,还是因为她救了小姑。

直到凌天再一次遇到依依时,凌天才发现,原来无论那姑娘是否是你喜欢的类型,你只要是看见他,你就会被她吸引,无论是她的优点还是她的缺点,你都喜欢,当你看到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时,你会发狂,你会愤怒,而不是想着和别的男人一起拥有她。

当在酒吧门口,再一次被依依喷了满身的凌天,将依依抱在怀里,温柔的笑了,这一次是你主动投怀入抱的,所以我不会再放手,我会变得强大,帮你遮风挡雨,请让我照顾好你的下半生。

而最后的结局则是,凌天努力用被撞的粉碎的手脚,慢慢的爬到了依依身边,也许对正常人来说,一分钟就能走到,而凌天足足爬了二十分钟,正像凌天这一辈子明明离依依很近,他却拼尽了全力,用了一生的精力来追寻依依的脚步。

凌天用自己的大手包裹住依依的小手,慢慢摩擦,然后十指紧扣,“我坚信,人是有下辈子的,这一生我陪你一起去死,下辈子我依旧守护你。”

孩子们被抓

狭长的小路两边是丛丛簇簇的树木,风打着滚卷起片片长叶,夏日初好,淡如浮烟的馨香伴着清风的冷缓缓沁入依依的鼻端,依依略掀开车窗帘,闻着空气中的淡香,深吸了一口气,冰凉清香溢满胸腔,那条掀起的缝隙,将整个早春的美景都笼入了春光里。

忽而,依依皱了一下眉,嘟了嘟嘴,万绿从中一点白真是惹人眼。

沈焕修长笔直的身躯,略微弯曲,余光透过层层枝丫斑驳琉璃的光洒在他的身上,衬托着他的妖孽般的五官犹如刀削,轮廓分明,他勾唇邪魅一笑,笑容绽放的同时,手臂一曲一翻,便将柏雪给搂到了怀里。

沈焕捏了捏柏雪娇俏的鼻子,小心翼翼地说着好话,将柏雪给哄的破涕为笑,乐的直往他怀里钻。

沈焕见状,长长的呼出一口浊气,将柏雪给扶上了马车,随后自己也迈了进去。

两人进入马车不久,马车便剧烈的晃动起来,震的那马车微微颤颤,好似要散架一般。

依依抚额,这两人当着这么多人,尤其是自己这个原配(尽管沈焕现在不知道依依的存在),就搞起了野战,真是好不知羞。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依依现在有急事。

依依前些年被赶到后山时,多亏一个老妈妈照料才摸到了些门道,收养了些孤儿,做了一些乱世中的生意,才渐渐的稳定了下来。由于老妈妈年纪大了,没陪依依几年便去世了,每年的这一天,依依都会去她的坟前烧上一炷香,说一些境况,而今年依依的两个小宝贝央求着阿二和阿五瞒着依依偷偷先去了,依依得知后,便马不停蹄的跟来上来,途中遇到了男女主。

依依的身旁坐着一个眉清目秀,梳着两个大麻花鞭子的年轻姑娘,那姑娘大约十七、八岁,贴身照顾依依,名唤阿春。

依依斜靠在车壁,像阿春打了个手势。

阿春会意,掀起车帘,拉着长音脆生生地道:“两位老爷、太太,真是郎才女貌、甚是登对,只是可否让个道,我家夫人还有急事。”

沈焕这人除了在女主柏雪面前有点熊,但在其他人面前还是很有男主的王八之气 。

这不,他掀开车帘,抬起精致的堪比女子般优美的下巴,对着身后的跟班一招手,跟班手里便多了一沓钞票。

沈焕向着牛车的方向抬了抬下巴,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说道,“既然你们救了柏雪,我也不会亏待你们,这些大钞都给你们,够你们用上几辈子的了。”

沈焕的那张脸很漂亮,可是说称得上妖孽般的美丽,细长的略微上挑的丹凤眼,鼻子挺得笔直,下巴很尖,总体来说是一副美人脸,可就这样的一个美人嘴里说出的话,却使的依依心里很不爽,但钱是好东西,干嘛要跟钱过不去。

依依勾了勾细长的手指,又打了个手势。

阿春点了点,再次掀开车帘,略显清秀的脸上带着公式般的笑道,“大爷给的钱还真不少,只是……”

阿春稍稍停顿了一下,有些为难的道,“只是,夫人长的这么美,我看都能抵得上一块庄园了,大爷你说是不是。”

沈焕凝眉瞪着阿春,瞳孔闪过复杂的光,乱世之中,钱财反而不太重要,重要的粮食和军火。

沈焕的嘴角换上那副总是凝着一抹冷笑的脸,不知道这个牛车的主人是有心计,还是紧紧只是贪财,要是后者还好办,要是前者自己就要小心了。

沈焕动了动,换了一下坐姿,以使腿能完全放得开,他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慵懒着身子靠在车壁一旁,眸子中闪过一丝晦暗不明的光,方才岂口道,“说的对,我的阿雪怎么只能值这些钱呢,再说了,提钱,太俗,这样吧,我在南阳有一个庄子,四季都产农作物,就送给贵夫人,以作答谢之礼。”

阿春回头望了一下衣衣道,“大爷真是爽快,我家夫人就受之不恭了。”

沈焕眉梢跳动了一下,只有熟知他的人才知道这是他思考的前兆。

依依冷哼一声,想要献殷勤,不献点血哪能成,看到想要的东西到手后,依依美美的伸了个懒腰,心情煞是爽快,示意坐在马车边上的阿大两人将牛车牵到一侧给沈焕等人让路。

咕咕的车轮声在依依的耳边响起由急到缓,由重到轻,慢慢通过。

依依眯了眯眼,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等到依依的车子启动时,刚和依依的牛车错开不久的马车便啪的一下四分五裂,散架了。

沈焕和柏雪衣衫不整,满身的木屑灰头灰脸的坐在一片狼藉中。

沈焕黑着个脸。

柏雪白着个脸。

跟着沈焕的下属,都强忍着笑,心里暗忖,“督军体力真好,没想到一会儿工夫就把马车给做散架了,实乃强人也。”

断断续续的话语被清风给带到了依依耳中,依依捂着嘴,看着阿春手里那条细长的铁丝,咯咯的笑了起来,“原来的督军的体力,还需要靠铁丝帮忙啊。”

两辆车背道而驰,随着时间的推迟,相隔越来越远。

“不好了,不好了,督军,小少爷柏壇(柏雪的弟弟)被人给抓走了。”前面一个气喘吁吁,跑的满脸是汗的粗兵嘎子,急声喊道。

车内的沈焕眉头一皱,脸色发寒,浑身散发着冷气,要知道沈焕爱屋及乌,对柏雪的弟弟那也是疼到了骨子里。

而柏雪干脆脸色一白,连问话都顾不得,晕了过去。

而另一边,依依颤抖着手,鬓角流着冷汗,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觉察的颤音,强作镇定的道,“阿五你说什么,小少爷和小小姐给人给抓了。”

这件事情在原文中根本没有提到啊,难道因为自己的到来,一些剧情已经发生了改变,对于出乎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依依很慌,因为她不能确认这样的改变,是不是能保证宝贝们的安全。

依依不停的告诫自己必须要冷静,如果自己都慌乱了,那就没有人会救自己的宝贝了,对于他们的亲生父亲,就不妄想了。

对持

初夏的日头不若春天那样温和,毒辣辣的热,放眼望去满城的行人脸上都有大滴大滴的汗珠往下落,仿佛在向世人昭示它的存在。

老城的城墙外,站着十几排兵,他们个个穿着作战服,一溜烟的拿着武器,上膛、瞄准,架在肩膀上随时准备攻击。

当先一人像石雕一样,静静的坐在彪悍的枣红色马上,尽管他没有任何动作,却没有人能忽略他,那人穿着一身挺拔的军装,长长的帽檐遮住了他的脸,他左肩的军衣上绣着一条狰狞雄浑的翔翔欲飞的巨龙,那龙身上的彩釉历经风雨打磨、前爪腾空,便似脱缰而出的野马一般,欲腾空而翔。

他拿着鞭子的左手一挥,队伍里便走出来几个被士兵压着的人质,那些人质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看她们穿衣打扮,皆是非富即贵之人。

那坐着马上的男子,挥动手中的皮鞭,“啪”的一声响,惊的城墙上的人心颤颤。

“沈焕到了吗?”冷冷的声音从那人的帽檐下传出,如同腊月的冷风刺的人骨头疼。

城墙上的沈焕拨开众人走到最前面道,“你是何人,绑我民众又是何意。”沈焕向来带着邪气的声音中,充斥着不善。

看到沈焕出现在城墙上,那人微不可及的抿了抿嘴,也不搭理沈焕的话。

竟直在空中打了一个响鞭,便有一个穿着锦衣的大肚翩翩的老人给推了出来。

城墙上的一个略显发福的中年人,一看到被粗力跌跌倒倒推出来的老人,便越过众人,走到城墙最边沿说道,”你们把我父亲赶紧给放了,如果你们同意放人,你们要多少钱我都给。”

原来这中年男子是华东区的首富(这个排行不包括沈家)-顾志山,这个人别看长着一副憨厚样子,而其本人却甚是狡猾,滑不溜秋,先前沈焕向这人接了几次钱都没接到,被他给搪塞掉了,而他本人不好女色,不好赌博,唯一的“缺点”就是孝顺。

那人一手拿着皮鞭有一下、没一下的敲打着另外一只手,等到那顾志山的情绪完全平静了下来,才一字一句吐字清晰的说道,“向羊城。”

那人话落,沈焕眯了眯狭长的丹凤眼,这人究竟打的是什么算盘。这向羊城既贫瘠又偏僻,无论是经济还是交通位置都不占优势,反而落了下乘,这人到底图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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