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一开始只是单纯地想要赚点零花钱的话,夏沙现在是真的爱上了写作时的那种灵感不断喷发的感觉。笔下的人物一点一点的生动起来,赋予他们血肉和性格,陪他们一起经历人生的喜怒哀乐。
大概,也许,有点像做·爱……???——咳咳,如果她有经验的话。
虽然没有确定自己将来要从事哪方面的具体工作,但想来应该不至于放弃作者和编剧的身份,于是,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大忌——她的文风固定了。
目前为止,她写的文无非就是两类:温馨的青春言情文和偶尔的武侠玄幻风。唯一的一部古装宫斗大剧——那是直接写的剧本,在业内大名赫赫,在读者群里反响却是平平——大家去看电影,关注一下情节主演导演就够意思了,谁管你编剧是谁啊?!
没有利益,出版社没有刻意宣传;文风差得太大,一下从平淡温馨跳到虐恋情深,有资深读者看了,即使觉得剧本很不错,也没有很推崇。
那怎么行?那她还想写的科幻、古言、侦探、惊悚、耽美、同人、纪实啥啥的,岂不是到时候会没有市场?!
大抵做一行久了,尤其是作家,就不会仅仅满足于金钱上的利益。“当红作家”,这名头好是好,总感觉嫩了一点,总会希望自己能写点有深度的东西,有朝一日也能晋升到“大作家”一列。
名垂青史啥啥的,即使做不到,还不准偷偷放心里意淫一下么?
职场上待久了,难免会沾染上匠气。这几年看的,都是实用类的书籍,许久没有得到心灵上的慰藉,灵感都要枯竭了。
夏沙觉得自己有必要停一下脚步,充一下电,再重新出发。
还有一直以来计划的出国的事情,高中就出去的,还真不多见。虽然相信自己一个人也能搞定,夏沙为了省心起见,找了国内最好的中介。
自身实力摆在那儿,国外又有亲亲徐苇航童鞋友情提供第一手详细资料,还有手眼通天的朋友们帮忙参详计划,夏沙的出国申请进行得意外地顺利,夏爸夏妈连想搭把手都插不上,只能哀叹着“儿大不由娘”,放开了手脚由着女儿去折腾。
但是学校里,夏沙瞒得紧紧的。
她已经够高调的了,在事情成功之前,她一点儿也不想张扬。只有几个关系极好的才知道。
于是,同学们看到的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夏沙大人,居然规规矩矩地每天来上课了!不迟到,不早退,不翘课!啊,还每天和人结伴去图书馆自习!这真是太tm惊悚了!
果然,国家制度才是最强兵器吗?强悍如夏沙大人,也拗不过高考这根粗象腿啊!
嗯,如果忽略她不听课不写作业,手上经常性出现的一本本在各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但此时被列入“闲书”“禁书”范围的跟高考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厚厚的书籍的话……
高三累,心理压力占了很大一部分。
要是迎面碰上一双目无神两眼发直面有菜色走路走直角的人,甭问,多半是高三的。打招呼时,似乎咧个嘴巴露出牙齿就是一个“笑”了,嘴角以上都是僵硬的。
夏沙曾经也是这么过来的。
不过她当初神经比较大条,吃嘛嘛香,睡得时间少,但是质量高,精神状态还不错。倒是夏妈,在她高考前一星期,整晚整晚地失眠。
这辈子她没有了压力,又养成了规律的作息,很适应高三的作息,六点起床,神采奕奕的,还有心思把自己收拾得青春靓丽,在一群低气压中显得格外出众。
有埋头苦读的,自然也有轻松度日的。
木澜不乏有钱有势有个性的人,前途早早地安排好了,没有后顾之忧,每日呼朋唤友喧哗嬉闹,时时刻刻无私地拉着全体高考生的仇恨值,为社会和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还有一群人是竞赛保送的。
他们是靠着自己的实力赢得了前程。完全放弃复习,全心全意搞竞赛的魄力不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之前承受的是旁人双倍的压力。
现在总算苦尽甘来,惹得旁人各种羡慕嫉妒恨,行动做派有别于第一类人,多了一分自豪,底气很足,眼角眉梢是掩饰不住的愉悦气息,有空还能指点其他人几手。
说到保送,就不得不提自主招生。
只要学校推荐,通过了大学的考试,就可以在高考时降低十分到三十分不等的投档分数线。大抵就是这样,细节上各个学校有不同的规定。
这是像是为那些没有背景(或者背景不够强大)、没有参加竞赛或者竞赛失利、本身成绩优秀的学生量身定做的一样,等于多了一道保险。
临到考场,谁能保证自己一定不失误?就算是正常发挥,有了这个加分,说不准能去的大学就上了一个档次呢!
木澜身为一所有着一百多年底蕴的名校,对上b大也有五个推荐名额。这可让一群“好学生”抢破了脑袋,家长们纷纷行动起来。
虽然是号称按成绩排名,虽然成绩有存档,谁知道你有没有动过手脚?别说记得别人成绩了,自己的成绩,也不见得每次都记得吧?
那么多次考试,全校那么多人,除了极个别的,前三十的基本都是有输有赢,哪个就敢肯定自己一定是在前五的?就算赶不上b大,不是还有a大、c大么?总不能为了省几块钱,误了孩子终身吧?——不要以为百年名校就是清流,里面水深着呢。
夏沙敏感地感觉到班里的气氛变了,本来就已经很紧张了,现在有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硫磺的味道。
她估算了一下自己的成绩,大约……是在前十左右吧。即使被人做了手脚,想来应该不会相差太远。
她自己是用不上,不在乎这个,想着到时候跟学校说一声就可以了,反正排名顺延,现在还不宜张扬,可是别人不知道啊,走在路上已经被好几个成绩不错的点头之交试探过了。
这种被人时刻惦记着的感觉……总觉得自己好像是块肥肉啊……o(╯□╰)o
最终排名,夏沙第五——真是出人意料,她可没送礼——这真不是个好数字,干掉她,下一个就可以推荐去b大了——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的,算上社团的分数——这样才方便做手脚不是么?——夏沙的社团分一向超高的。
【大约现在有点名气了,没人黑我吧。】夏沙很淡定,摸摸下巴,扭头看书。
不过有人不淡定了。
于妃是公认的长相好、成绩好、性格好的“三好”学生,如果不考虑她的风评的话。按她目前的成绩,年级排名三十多,国内一流重点大学没有问题,b大……有点悬。
她家境只是普通,平均水平还要差一点儿那种,一直以来,凡是想要的,她都习惯了自己去争取——利用自己所有的优势,所有。
b大是她梦想中的大学,从小学起。这次的自主招生推荐,她势在必得——她已经陪了副校长一个月了。三陪。
可惜,最终排名——第六名。
这已经是极限了。前面的人,无论是从学习上,还是社团上,对她都有压倒性优势,要是做点什么,太明显了。
明明许诺过她的说。现在身子也给了,后悔也晚了。
功败垂成。
像她这样过早地看尽人间百态的人,自然有一套自己的看人方法和处世哲学。
夏沙,她不敢惹,也不想惹——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成就的人,又幸运地成了室友,交好是必须的。何况,她们感情还不错。
但是,总是有一些不甘,有一些嫉妒,有一些委屈,尤其是在回到宿舍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地掩盖自己的真实情绪,笑着说,“祝贺你呀,要请客哦!”,气氛和谐又温馨。
为什么,有些人,生来就是如此好运?为什么,那个好运的人,从来都不是她?
作者有话要说:毕业季,分手季。
无心更文。
很累,很抱歉。
下次我会记得请假。
真的很抱歉,让大家刷了许久。
还要去找工作,接下来更新可能会不太稳定。见谅。
77结束
于妃的小心思隐藏得再好,夏沙多多少少是感觉到了。等了几天,一直风平浪静,心情不由得好了很多。
再怎么说也是同窗三年,是块石头都捂热了,要真为了这种事情用了什么下作的手段,不论结果如何,心里是一定会膈应的。
其实夏沙挺欣赏于妃这个人的。
倒不是说赞同她的生活方式,只是比较佩服她的行事风格:很有自知之明,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很能忍,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单单从她生活如此不检点,还能和大部分女生保持一般的有礼疏离的关系而不被排斥,就可以看出她的手腕很不简单。
夏沙总觉得她将来一定会干出一番大事情。她的身上,有着邓文迪的影子。
中国人做事,习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比如大学里申请出国的学生,也会去竞争保研的名额;复习考研的,会稍稍关注就业的信息。
但是夏沙觉得这样太浪费了,与其留一个几乎不可能用到的后路,不如主动送给别人当人情——这是对自己的一种无与伦比的自信,是她重生以来最大的收获。
退一万步讲,即使不成功,她还可以高考嘛。现在想想,国内的大学都那样儿,b大和a大、c大也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嘛。
于是,接下来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无非是大家其乐融融地表现一番同学爱罢了。
谁占了谁的便宜,谁欠了谁的人情,谁对谁心存感激,谁对谁心怀怨恨,大家都心照不宣,把这一场利益交割掩藏在完美的微笑的面具之后。
五月初,夏沙终于收到了m国j州y大的录取通知书。
那薄薄一纸通知书,是对她十五年奋斗的肯定。夏沙捧着它,就像捧着五分之一最美好的人生。
夏沙本以为这辈子一定会读经贸管理之类的专业,然后回来把自家的公司发展壮大,最好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插一脚,打造一个夏氏帝国——这是她小学时的伟大梦想。
只是如今衣食无忧,前程似锦,她便有了任性的资本。
商战,她会,很刺激,也坚信自己一定会笑到最后成为赢家,可惜,哪里比得上当一个创世主,操纵笔下人物的生死?简单地通知了一下父母,默默地选了现代文学专业——若不是生存有了保障,她是绝对不会选这么一个文艺的非常不好找工作的专业的——地球人总是很现实的。
她是打定主意要把“作家”这一身份发扬光大了。
而且,这个专业比较清闲,她可以有大量的时间体验生活——艺术来源于生活,她可不想一辈子写青春小说。
听说y大的艺术系也名声在外,也许……她可以去钢琴系或者绘画系蹭课?……嗯,真是个好主意……
前途已定,接下来的日子却过得比复习迎考还要繁忙。
想到小女儿不久之后就要远渡重洋,夏妈就经常一个人偷偷地流眼泪。
女儿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远在异国他乡,这可怎么办才好?吃得习惯吗?住得习惯吗?和周围人处得好不好?生病了怎么办?想家了怎么办?……
早已习惯女儿从小的独立,习惯她小大人的样子,习惯她一板一眼地处理问题,习惯她十岁到异地求学,习惯她谋而后定规划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事业……这么多这么多的习惯,可是,女儿再成熟再独立,在母亲面前,那也只不过是个孩子啊,怎么能,怎么能,到那么远的地方,一年才见不到几次面呢……
夫妻两人,一个表现得这么柔弱,另一个就要表现得坚强一点儿。
夏爸是男人,不好每天抹眼泪,就尽力表现得严肃稳重,还时不时训斥夏妈,“这是好事!你整天哭什么?!有时间在这儿哭,还不如帮女儿打包收拾东西!”
但那股子深深的不舍和心疼,还是从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渗透出来,细细密密地把人给包裹缠绕住,就像三月的梅雨天,湿答答的,让人无奈又忧伤。
明明……之前申请出国的时候,他们都没有这样子的说……明明,他们一直都表现得很开心很自豪的来着……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自欺欺人,理智与情感的pk吧。在事情真正到来之前,他们只关注着最有利的结果,什么不舍什么担忧什么离家万里通通都是浮云。如今,终于尘埃落定,可以尽情地表现自己的真实情绪了吧……
夏沙忙着和夏爸夏妈相处,谈心,短旅游,做一些一直想做的但是以前没有时间没有决心去做的事情。拍了很多照片,很多视频,大概,比过去十四年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
然后就是各种应酬——老夏家的女儿出息了,要去m国读书了,来来来,请客请客,大家一起乐呵乐呵。
——臭小子,跟人家姑娘家学学,以后也给老爹长脸!
——死丫头,瞧瞧人家夏沙多出息,你呢,就知道疯玩!
夏沙:……擦!你们不要这么积极地给我拉仇恨值啊啊啊!!
还有各家亲戚要拜访——她以前从不知道自家有这么多的亲戚,仿佛一下子从地里冒出来似的,七大姑八大姨九娘舅,辈分乱得一团糟。
另外就是各种名目的同学聚会,小学的,初中的,高中的,加上工作认识的朋友。大概有些人,一辈子也就再见不到一次面了吧。
有几个同学已经结婚了,有一个连孩子都有了,能满地乱爬了。
曾经,大家都是一个起跑线上,数载同窗,此后的人生道路,却是如此南辕北辙。
只能感叹,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啊。
六月上旬。
最后一声铃响,华丽盛大的高考落下了帷幕。
学校里一阵狂欢,到处可见放浪形骸声嘶力竭的高三学生。
撕书的撕书,烧纸的烧纸,敲锣打鼓,午夜干嚎。更夸张一点的,裸奔的也有,行为艺术的也有,投湖装自尽的也有。
还有那一对对的小情人,有山盟海誓赌天咒地天长地久的,有哭哭啼啼寻死觅活求分手的,有风平浪静互相祝福各奔前程的,还有的,抓住这最后的机会,向暗恋的女孩男孩当众表白以免黯然神伤后悔一辈子的。
众生百态,在偌大的校园里,即时上演。
压抑了一年,精力旺盛的少男少女们,在盛夏的夜里,做着最后的狂欢,挥别自己的青春。
班级散伙饭的晚上,女生们一改往日的矜持,来者不拒,啤酒跟白开水似的往下灌。男生们就更豪放了,直接对着吹瓶,不喝趴下决不罢休。
等稍稍清醒些,用凉水泼了泼脸,一起去了市区最大的ktv,包了最大的包厢,打牌的打牌,躺尸的躺尸,鬼哭狼嚎,群魔乱舞。
因为高二的文理分班,许多人都要连赶两场聚会,夏沙也不例外。
等到后半夜渐渐静下来的时候,夏沙已经累得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偏偏头疼得要死,怎么都睡不着。
沙发上,十几人围坐着,在玩着真心话大冒险之类的游戏。
韩哲招呼夏沙过来,反正没睡着,不如玩会儿游戏。
夏沙被灌了不少酒,精神不济,晕乎乎的,老是输,被罚着做了不少糗事,还被韩哲陷害,宽厚的温暖的手掌,捏着她的小下巴,用彩笔在脸上画了只小乌龟。
夏沙嘟着嘴瞪他:怎么着也是哥们儿吧,值得这样整我嘛!
使劲儿把眼睛撑大,可惜没什么效果,水汪汪的,毫无杀伤力。一不小心,又多了几条胡须,和一只肥嘟嘟的小猪。
有人提议,顺时针给旁边的人写一个自己的小秘密或者糗事。
夏沙坐在韩哲下首,听此内心邪恶地笑了:哈哈,小样,让你欺负我,这下栽我手里了吧,姐要把你的糗事抖出来,哈哈~!
温热的触感从掌心传来,夏沙笑得一脸得瑟,急忙对着灯光打开小纸条。
白纸黑字。
纸,是寻常的纸;字,是俊逸的字。
昏黄的灯光下,展现的,是一个少年的心意。
“我喜欢你。”
夏沙有一瞬间不知道要怎么反应。
被告白了呢。
夏沙尴尬笑笑,垂下了眼帘。默默地把纸条收好,却没有什么表示。
她想起了杨娉婷,那个痴痴地爱了他三年的女孩。听说,她填报的是和他一样的志愿。三年了,没有打动一个男人的心,她还没有灰心吗?
“要不……出去聊聊?”
“乐意之至。”
夏日的夜晚,在h市这样的大城市里,依然有一股燥热。
“我以为我们是哥们儿。”
“是吗,我以为,你知道的。”
“杨娉婷,喜欢你很久了。”
“她不是有男友了吗?而且,听说他们……嗯,很亲密……你是在顾虑这个吗,我对她没有感觉的。”
夏沙烦躁地扯了扯衣服,在青石板凳上坐下,思虑再三,有些事情,觉得还是要告诉他比较好。
夏沙原本以为,杨娉婷和那个在酒吧里认识的男人关系很好,周末经常出去开·房,应该是放下了。可惜实际情况远没有想象中的甜蜜,电话里可以听到他们三天两头吵架。吵就吵吧,又硬撑着不肯分手,夏沙看着都替他们累。
有一次夏沙在校园里碰到,乍一看,发现那个男人的眉眼……居然有七分像韩哲!这算什么逻辑?追不到人就找个替代品吗?!
夏沙这才发现,杨娉婷根本就没有放下。
她其实不太能理解这样的感情,因为夏沙觉得,世界上有很多比感情更重要的东西,这样随便找个相似的人,根本就是在糟蹋自己!而且对那个男人也不公平。
自己都不爱自己了,怎么能奢求别人来爱自己呢?
虽然很看不惯这样的行径,但夏沙也没有对别人的感情指手画脚的习惯,干脆当做没有看到。适当的时候保持沉默是个好习惯。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每个女人年轻的时候都会爱上一个渣男。韩哲不是渣男,但杨娉婷的行为就跟爱上渣男差不多了,不爱惜自己,总有一天会后悔的吧。
果然,事情闹翻了。任何一个男人,不,不要说男人,是任何一个人,发现自己是个替代品的时候,心里的那种愤怒的、被欺骗的感觉……分手是一件必然的事情。
杨娉婷也不在乎。她爱的本就不是这个男人。既然已经闹翻了……那就换一个好了!
但是……
当你觉得事情已经糟透了应该好转的时候,总会出现一个“但是”——没有最糟,只有更糟。
杨娉婷她,怀孕了。
很狗血的故事吧。
学校不追究学生的私生活,女生怀孕了还有专门的孕期指导。可是家长那关过不了啊!
杨娉婷是正正经经的小康家庭出身,父母平时比较开明,早恋什么的也睁只眼闭只眼,但是,搞出人命来这一条,是绝对不在纵容的范围内的!
她已经可以想象,父母雷霆震怒的样子……
走投无路地求到了夏沙身上。
一来,夏沙是室友,关系比较密切;二来,夏沙办事比较牢靠;三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夏沙有钱。
毫不犹豫地去正规大医院打了胎。
夏沙看到那血肉模糊的未成形的一团,背后直冒凉气——那本是一个生命呢。堕·胎,对一个女人来说,是怎样的伤害啊。
在没有足够能力的时候,任性,是会付出惨重代价的啊。
“……她追了你三年,一直没有放下。高考志愿,填的和你都是一个地方。”
“我为她的执着而动容……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她不是我欣赏的类型,不爱就是不爱,我不能因为别人的爱,就对她负责吧。你拒绝我,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不,当然不是。怎么说呢,我是一个很现实的人,我马上就要出国了,所以……
……所以,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夏沙发出一张好人卡,说出那句很老套的话,松了口气。
“呵呵,真是……意料中的结局呢……初次告白,就这样杯具了啊……
其实,我也就是这么一说,总觉得,如果憋在心里,大概会后悔一辈子吧……趁着毕业,不想留下任何遗憾……”
“……还是,做朋友最好了。这样不管发生什么,你永远都是我的,哈哈!”
看着一瞬间爽朗起来的韩哲,夏沙微微地笑了。刚刚那个失意的样子,还真不习惯呢。
并不是所有的恋情,都会开花结果。少男少女的青涩爱慕,就这样埋在心底好了,也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呢。
保持一定距离的亲密的朋友关系,才是最久远最坚韧的联系啊。
z市监狱。
夏沙走得熟门熟路。
这儿的狱警早就打点过了,例行检查一番证件和携带的物品,就放行了。
李明良身上早就没有了时光沉淀下来的上位者的气势,四十出头的男人,两鬓已经有点花白了,看上去就像个普通的男人。
郁郁不得志,是对男人最大的摧残。
到底是处于李家的势力范围之内,日子相对来说,过得应该还算不错吧。隔着玻璃看过去,倒是多了一分邻家长辈的平和。
“沙沙,你又过来啦。定了没有啊,打定主意要出国?”
“是啊,李伯伯。m国y大,八月就要动身了呢。”
“m国啊,m国好啊。好好念,你这丫头是个好的,前途不得了啊。”
“哈哈,借李伯伯您吉言啊~”
夏沙来看他,李明良很高兴。真正失势的时候,才能看清人心。
入狱之初,来看他的人还不少,让他有一种还是高高在上的市长的错觉;近年,还不忘走动的人,大约,就只有夏家了吧。
儿子这个朋友,交得好啊。又孝顺,又聪明,又贴心,宠辱不惊,真真难得。
“李伯伯,m国和j国来往很容易,可以见到启轩呢。你有什么话要跟他说吗,或者要给他带什么东西?”
出事后不久,李启轩和李妈妈就在家族的安排下,移民到j国了。
毕竟,有个坐牢的老爸,对孩子前途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出国避避风头,是个好的选择。
李明良寡居的老母亲,现在是夏爸夏妈时不时走动,帮忙照顾生活。她自己也有退休金,风光是不在,衣食暂时无忧,只要不生什么大病,短期内不会出现什么棘手的问题。
李明良一力抗下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还有许多被检举出来的家族内部见不得光的东西。所谓丢卒保车,大抵如此。
家族对他们母子,也要有所补偿。
“也没有什么要说的了,他这么大了,会自己照顾自己的,就让他多注意身体吧,国外不比国内,很多事情,都要他自己去争取……
我老了,也帮不了他什么忙了,年轻人,还是要自己奋斗啊……”
“说的什么话呢,李伯伯才不老,我还等着你请客呢!你以前答应过我的,考上重点,就带我去旅游,我可记着呢,不许赖啊!”
“哈哈哈,夏丫头,要是哪天我出去了,一定忘不了,哈哈……”
夏沙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来探监一次。
这个人,前半生,青云直上,位高权重,风光无限,后半生却身陷囹圄,妻子和儿子都远隔重洋,凄凉度日。
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但是李明良在位的时候,对他们家是颇多照顾。李夫人一直待她很好,宠她就跟宠女儿似的。李启轩和她的交情,也不仅仅是一句同窗之谊可以概括的。
落魄之时见真情。反正也只是举手之劳,万事随心便好。
浦东机场。
提示登机的广播响了一遍又一遍。
夏沙嘻嘻笑着最后拥抱了一下父母,转身的刹那,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大步走向安检,没有停顿,没有回头,只是背对着他们挥了挥手。
她知道,他们一定在望着她。
离别的时候,不要回头。
不让你们看见我的泪水。不舍。
我要最后留一个,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是崭新的大学生涯了呢~
78李启轩番外
十六岁之前,他是天之骄子。他的家族,不说豪门煊赫,也是地方一霸,操纵z市政坛,把持当地经济命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的父亲是勤政为民的好市长,他便是千人捧万人夸的市长公子。他从小就接受所谓的精英教育,目睹各种幕后交易阴狠手段,见惯多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早早地告别了并不纯洁的童年。他有着自己严格的交际圈,在这群人中,他是当之无愧的公子。
他的人生,如同一个棋盘,条条框框,纵横交错,每一个角落,都将落满早已规划好的棋子。他的种种叛逆,种种纨绔的行为,也只不过是对这规规矩矩的生活的一种无声的抗议。有时候,他会疑惑,这种一眼就能望到头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如果生活能多点波澜就好了。
班上转来一个小女孩。在哲山大名鼎鼎的小女孩。乖乖女,三好生。
父亲嘱咐他要适当“照顾”一下她,因为能搭上首都萧家的线。又是这种事情!他略显烦躁地皱了皱眉头,无可无不可的答应了,反正已经轻车熟路了不是吗?
他曾经以为她是一只天真纯洁、需要细心呵护的小白兔,没想到,呵呵,居然是一只聪明狡黠、善于伪装的小狐狸。他闻到了同类的味道,有点意思。
他看着她撒娇、卖萌、骗人、装可怜,觉得日子终于也不是那么无聊了。
本来,大概日子也就会这样过去了吧。他有些兴趣,有些好感,少年的青涩的朦胧的好感。不过,也就只是这样了。在大人们带着各色面具迎来往去的过程中,他早已清晰地认识到,他的身份,对于父母,对于家族,意味着什么。李家想要更进一步,需要官场上和商场上的盟友。而她家的根基太浅,不在考虑的名单列表上。
只是,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她柔弱外表下隐藏的锋利爪牙,看着她在捍卫自己的利益时,流露出的与外表完全不符的心计与锐利,看着她无奈时略显尴尬的求助,明亮而坦澈的眼中带着一丝企盼,心里的某个角落,突然就这么软了一下,有些涩涩的欢欣。
欢喜于她对自己的信任,展现出真实的自己,更恼怒于那个给她带来伤害,让她陷入于勾心斗角的漩涡之中的人。
帮着她处理了几次不便公之于众的棘手事情,于是,关系就从“印象很美好的见面可以聊上几句的偶尔可以搭把手的比一般同学要熟一点的普通朋友”渐渐变成了“印象幻灭的熟知对方不良秉性的但是比较靠谱知根知底的可以真正帮上忙的少数朋友之一”。
在那个对异性充满好奇与幻想的青春冲动的年纪,互有好感的两人居然就这么恪守本分不越雷池半步,一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了。
大概,都是太过于理智的人吧。在没有能力掌握未来和自己的命运之前,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克制与蛰伏。
也许,更确切地说,他是一个太过于自私与自我的人。在没有足够的利益前,他不会轻易做出任何抉择;又或者说,在足够的利益之前,他可以做任何事情。从来都不曾理解什么叫做“爱情”,在别人萌动的时候,对这种虚无缥缈的感情嗤之以鼻。婚姻于他来说,不过是一场交易,没有任何期待。就像他的父母一样,婚前毫无感情基础,现在不也过得好好的,羡煞旁人?
只是,如果,那个人是她的话,生活会有一些不一样的滋味吧?
她的出色,他的心计与能量,未来,也不是不可能……
在他犹自默默算计着两人未来的可能性的时候,上天仿佛一夜之间听见了他十六年来的抱怨,于是,那年暑假,波澜横生。只不过,这代价,未免也太大了……
就如同李家想要扩张,王、俞两家不再满足于自己的既得利益。三个家族之间的权力斗争,从原来的暗潮汹涌搬到了明面上。
他的父亲,家族的支柱之一,一夕之间,锒铛入狱。此后,便是众叛亲离,千夫所指。
所幸,家里的叔伯顾念情分,打通了关系,他和母亲连夜远遁j国,一去十年,有家归不得。天上人间,不外如是。
母亲完全失去了她往日贵妇人的优雅从容,木然,空洞,时而流露出一种刻骨的仇恨和哀伤。那些从前那些让他觉得不耐烦的平淡如水的日子,那些他弃如敝履的东西,现在都成了一种可望不可即的奢望。
他独自承担着所有的压力,承担起这个破碎家庭的希望,从那个骄傲锐利锋芒毕露的少年,迅速蜕变成一头隐忍而凶狠的孤狼。
十年的时间,足够他认清人心,成长为一个坚毅果敢手段狠辣的男人。心中不断翻腾的,是出人头地衣锦还乡,是报仇雪恨十倍奉还,还有把那起子看碟下菜落井下石的小人统统踩到脚底下的隐秘愿望。只是,脸上端着的,永远是锋芒内敛的大气、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的得体微笑。
当他终于有实力杀回家乡,用一些甜言蜜语和承诺,牵手俞家千金——俞梦,步入婚礼的殿堂,王、俞两家几十年的联盟,终于宣告彻底破裂。
而立之年,他站在z市权利的巅峰,听着下属们一声声的“李市长”,笑得含蓄而得体。他终于,站在了当年他父亲所站的高度,甚至,表现得更加出色。
他还很年轻。他完全有机会,可以再进一步。
然而,不管在外人看起来他有多么的平步青云志得意满——是啊,在这个年纪,成为一市之长,任谁也要夸一声,年轻有为——他的家庭有多么的幸福美满——美娇妻,下得厨房,入得厅堂,对他千依百顺——内心深处,总在不经意间,有种空虚与落寞。就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从生命中失去了,越来越远。
也许是因为对现状的不满吧——李启轩这样想着。毕竟,他要的可不仅仅是出人头地,当年踩了他家的那些人,他要他们,一个个的,血、债、血、偿!
或者,父亲知道些什么?不然为何,时而看着他叹气,眼中流露出深沉的担忧。
四十岁,他无所不用其极,整垮了他现在的曾经的所有的敌人,一尝夙愿,步步高升。本以为会扬眉吐气庆贺一番,却只是云淡风轻的摆了摆手。多年官场历练,早已得道成仙心如止水。
——老了吧,儿子都上小学了呢。该是培养他的时候了,可不能让他像老子那时候那样,那么,那么,那么的……当年,那是怎样的呢?
那个桀骜叛逆,那个任性洒脱,那个肆意飞扬的少年,早已经,在十六岁那年的暑假,永远的死去了……
古井无波,不喜不悲,才应该是如今手握重权的封疆大吏,李启轩,李省长。
“启轩,好久不见。”
宴会上意外的相逢。熟悉的声音。
转身,记忆中的面容,记忆中的暖人微笑,款款而来。
有什么样东西,轰然倒塌。有什么尘封的记忆,再次被翻开,时光流转,鲜活如初。
这一刻,他恍然明白,失去的,追寻的,抓不住的,那种怅然若失,到底是什么。
初逢时的不动声色相互试探,年少时的意气相投惺惺相惜,做坏事时微眯的双眼狡黠如狐,青春年华的心照不宣拥有的共同的秘密,落魄时的雪中送炭不离不弃,得意时的真挚欣喜待之如常……
他流落异乡时,她在国内;他衣锦还乡时,她又穿梭于世界各地,用双脚丈量土地。虽然一直保持着联系,然而仔细想来,竟是二十多年未见一面。
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把回忆一遍遍渲染,上色,乍一相见,竟然美化至斯。不是友情,不是亲情,更不是爱情,不是任何一种简单的情感。大约,是心底隐秘处,无人可及的柔软吧。
人生在世,总要留些念想的。
好久不见,夏沙。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归来
79重逢
到机场的时候,艳阳高照——往常这个时候,她应该正处于香甜的睡眠之中。难掩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夏沙腹谤了几句这该死的时差,拖了拉杆箱迷迷糊糊的就随着人流往外走去。
十多个小时的航程,什么奇怪的事情都没有发生(你想发生些神马?!),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空姐的身材一如既往理所当然的很好。夏沙不由得疑惑,那些坐一次飞机就碰到邻座是命中注定的白马王子/好基友/事业上的贵人之类的情节是怎么发生的。她的旁边是一个典型的热爱美国本土食物的中年大叔,之所以要强调热爱本土食物,呃,参考一下薯片和汉堡的热量,那个大叔的身材就……你懂的。想来也是,那些冷漠高贵的总裁/优雅温润的世家公子/霸气侧漏的黑道巨擘/邪魅放肆的魔教教主(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怎么会屈尊降贵去坐那等经济舱呢(话说他们知道有经济舱这种玩意儿么)?即使不是御用的私人座驾,起码也是豪华的头等舱啊。果然人生不能太女主!
徐苇航一身休闲装,站在人流如潮的大厅里,出神的对着出口。目光透过机场顶部的环保透亮的玻璃罩顶,又空又远,神情温柔怀恋而缱绻,似苦似甜。阳光落下来,打在他褐色的发梢,给他全身都镀上了一层金边,站在人群中,闪闪发亮,像一个王子,更像一个忠心虔诚的骑士。他的小公主,不知如今怎么样了?
夏沙低垂着眉目慢慢走到门口,两人似有所感,同时回过神来,视线穿过中间重重阻隔的人群,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对在了一起。
于千万的人潮之中,我一眼只看见了你。
夏沙脑海中蓦然浮现出了这句话。人群就像潮水般退去,一切喧嚣都浮华成了虚化的背景,眼中只余那个曾经熟悉的身影。那些时间和距离造成的些许隔膜和陌生,那种离家万里客居异乡的淡淡不安与彷徨,都在这一刻,在他清亮温柔又专注的目光中,如春日的雪般迅速融化。
心里好像有什么破土而出的声音,夏沙知道,有什么东西,似乎不一样了。缓缓勾起唇角,夏沙看了徐苇航好一会儿,突然扔掉了手中的拉杆箱,张开双臂朝他奔了过去,笑容如花般绽放,带着青春的芬芳的气息,肆意又热烈。
直到重逢,才知道,平日里淡淡的莫名的不适是为了什么。原来,我是如此想念你。
徐苇航温柔的看了一眼副架上头一点一点的夏沙,不由轻轻叹了口气,再次放慢了车速,好让她睡得更沉稳些,脸上是自己也未曾察觉的宠溺。
夏沙是被饿醒的。睁开眼,窗外已是华灯初上。在充满阳光味道(据说那是烤螨虫的味道!╮(╯▽╰)╭)的床上打了个滚,才慢慢的爬了起来。
大约是对陌生环境的不安,在飞机上她一直睡不着,头痛不已。没想到一上徐苇航的车,身体一放松,眼皮就重似万斤,连重逢的喜悦都不能冲淡这汹涌而来的睡意,寒暄了没几句就再也开口不能,沉沉睡去。连下车都不愿睁开眼皮,给了几个模模糊糊的单音节的回应以示自己还活着,就自顾睡去,任由他抱着挪移。再陌生的环境,在他的身边,总是安心的。
此时学校还没有开学,夏沙提前了大约一周过来,一是熟悉一下这边的氛围,安排一下食宿,二是可以顺便先在周边旅游一下。在找到要租或者要买的房子之前,她都会住在徐苇航的公寓里。
“醒了?快去洗洗,下来吃饭。”
夏沙新奇的绕着系着围裙一副居家好男人样子的徐苇航转了两圈,啧啧的称赞了几声,然后光着脚丫兴高采烈地踩着木地方,如一只傲娇的猫咪,把各个房间都巡视了一番,才矜持地点了点头,心满意足地坐下来喝粥。
炖的浓浓的清香四溢的瘦肉粥,一下子搔到了夏沙的痒处,让她满足的直想叹息。
“看不出来啊,居然还会烧饭,手艺不错嘛~”贤惠的男人!
“一个人在外面,总要学几个家常菜,才好照顾自己。”更重要的是,可以照顾你。“明天什么打算?”
“嗯,我想先去学校周边看看,先把房子定下来吧,有个落脚的地方,才好慢慢筹划其他啊。”
“我有几个朋友,在那边打听了几个比较合适的地方,明天带你过去看看。”
……
两人就这么边吃边聊,分开后的近况,未来的规划,各种琐碎的话题,没有很热烈,却自然得好像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从来没有分别过一样,那种本就如此理所当然的感觉,那种熟悉的一转身就必定能看到的感觉,那种熟稔的好像时光从来不曾离开过的感觉,那种,家一样的安心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