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无憾地走了,要是能让你吻我一次,那我就可以高兴地走了,但算了,留到下辈子吧。
漆黑的夜里/我孤独的灵魂流浪着/你不变的守候/收容我娇喘的身躯/给我一个执着的理由/让我执着地爱你/
天那边的草屋/有一位好姑娘/守护着前世的诺言/要做他来生的新娘/
陆怡
看完她的信,我已泪眼迷茫。天啊!你为何如此摧残一个年轻的生命,她才二十出头呀。我不及再想什么,起身往桌上扔下一百块就向外走,我到学校找到她们班刚上完晚自习的同学,一个女孩走过来说你就是王勇吧陆怡她--她前天走了。
我大声地喊:带我去看她一眼。
她摇摇头说昨天已经火化了过两天她家里来接她。我绝望了,一股苍凉的悲痛直涌心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住所的,敲开门我径直往床上一躺。
你怎么啦你,连开门都懒。张琳飞身扑到我身上说。
我不耐烦地说张琳你让我自己一个人躺躺好不好。
她抱着我说人家都等你半天了还不让人亲热一下。
我推开她说我心烦你知不知道。
烦什么烦?说出来我给你排解排解。
我翻了个身说你不懂的。
她又把我扳了回来说又嫌我不懂事了你整天不让我懂事我怎么懂事,我就要你说。
我叹了口气说张琳你知道吗?她死了。
张琳抬起头惊讶地说谁死了,哪个他?
一个女孩。我喃喃地说。
她马上神经质地坐起来说一个女孩?她跟你什么关系。
她是跟我没什么关系。
她笑着说跟你没什么关系你烦什么。
因为她爱我。
张琳倏地跪起来说什么?她爱你?好啊,王勇王八蛋,你果然在外面又有女朋友了,你真的不爱我了,你去死吧你。她说着抓起枕头往我身上摔。
我愤怒地扔开枕头说张琳你懂什么,你知不知道她死了,她死了呀。
张琳不假思索地说她死了好,她要不死我也要一刀砍死她,狐狸精,老天都不让你活你还想勾引男人。
张琳你省省吧,别再闹了。
张琳再次抓起枕头往我身上摔。
我忍无可忍地坐起来说张琳你给我走开。
张琳扑上来打着我的胸口说我不走,今天你得给我说明白,为什么瞒着我在外面跟别的女人乱搞,我不会放过你的,王八蛋,你说呀。
我起身站了起来说你不走我走。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了出来。
外面的徐徐冷风让我想起每天的这个时候我陪着陆怡走在路上的情景,如今,再不可能重复这样美妙的时刻了。人已去,而彼情彼景犹历历在目,清纯的身影,仰着头倔强的神态,还有急不可待要还我钱的紧张...我已禁不住心中的悲痛失声痛哭,马路上依稀的夜归人好奇地张望着我,天啊,浩瀚的天地竟没一个容我痛哭的方寸之地,我站起身在路上狂奔着,脸上的泪水在风中飘洒着,我仿佛看到瘦弱的陆怡在前面向我招着手,她依旧倔强地仰着头微笑着。
两天以后接到陆怡同学的电话说她父亲来接她的骨灰了,我拿着她给我的存折就往学校赶,我在存折里存进两万块,唯有这样,我的心才会有片刻的安宁,今生我没欠她什么,可我欠了她来生对我的深情。把存折交给她父亲我说这是您女儿让我转交给您的这是她这几年夜间打工攒下的积蓄。接过我的存折他再也忍不住紧含的泪水老泪纵横。一个粗壮的东北汉子,因为岁月的侵蚀和生计的奔波,他已变得佝偻不堪,一身粗陋的衣裳和一双布满老茧的手,让我又想起远在南方的老父亲,为人父者,又有什么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残忍的事,可恨苍天无情,竟如此早地夺去一个青春女孩正花样年华的生命。我不忍再看着他蹲在地上不停抽动的身躯,我弯下身双手抱了抱他的双肩转身离开。
走到路上我竟一时不知该往哪里走,我已两天没回住所了,张琳的野蛮自私和我从未见过的小女人样让我有如梦醒,我可以容忍她的任性和天真,可我怎么也无法容忍她不问青红皂白的野蛮自私。我想我是该做出抉择了。
接下来的将近一个月我工作的心绪全无,老板说我怎么回了一趟南方后变得面目全非了。南方那单业务因为我全无创意的策划而泡汤,这让公司损失了几十万,老板拐弯抹角地发泄了对我的不满,说你太不争气了竟让你老家的南方成为你事业的滑铁卢。我没有申辩什么,走吧,那就再回南方,或许在滑铁卢里我能再找回从前的我。我向老板交了辞职书,去意已决,所有的挽留都被我拒绝。
回到住所整理行李,张琳说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跟你的小情人到地狱约会去了,有种你就别回来。
我把锁匙扔给她说你错了张琳,我是到天堂去和我小情人约会,是,我是不再回来了。说完我开始整理我的东西。
张琳恶狠狠地说好,你走,你走了省得我看了你心烦。
我不理睬她继续整理,我发现我放在床头的文件夹没了,那里夹着几十篇我这几年在北京发表的作品,我问张琳说我的文件夹呢。
她神气地说被我一页页地撕完,然后冲到厕所了。
我的心痛得直发缩,那是我这几年的命啊,没想到被她这样子糟蹋了。我怒吼着对她说张琳你太不可理喻了。我也没心思再收拾,她近乎疯狂的做法把她在我心中仅存的一丝人样彻底毁灭,我随便把书和衣服往皮箱一塞提起来就走,电脑也不要了。
坐在飞回南方的飞机上看着外面的蓝天白云,我仿佛置身于天堂之中,陆怡就在前面等着我。忽然想起一首诗: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陆怡已是归人,而我犹为过客,此身回乡,我已决定独守空房潜心写作,或荣或辱,无喜无悲,闲时陪老父几盅烧酒帮老母几道家菜,消沉也罢,无争也休,只为积蓄来生,娶她做我的新娘。
我的情书(一)
吾爱:
寒夜漫漫,吾于电脑之前独坐,卿之一笑一颦如于眼前,相思之苦甚矣。
犹记同窗之年,两小无猜,虽无耳鬓厮磨青梅竹马之谊,然同桌相予之情永浮吾心。数载相离,数载相思,于今终诉卿前,人事之变幻大矣,岁月之更迭亦快矣,而不变者唯独日夜相思之情,以沉浮悲喜之躯体尘心固守缠绵悱恻之相思,吾深知:今生最爱者,卿也。
吾曾想令卿早日晓我相思之深,然吾之踌蹰深矣,非吾无实诚之信,一者吾犹无事业之立,二者吾深知卿非泛泛之女,况当年卿与吾犹为象牙塔之学子时吾之冲动表白为卿所拒,如一巨石压吾心头令吾每有倾诉之举而未敢告之卿前。离别久矣,吾于人世中患得患失或起或落而历练老成,此数年间,吾亦深感人生之不易与苦短,故少年时之冲动无知异想天开之想已于尘世中一扫而光,所剩者唯务实平近,于茫茫人世中做吾所能,爱吾所爱,虽一生无轰轰烈烈之事业,然无愧于生身父母、与知心爱人相濡以沫、处无争之邻里、博儿女之孝于膝前,一生至此,夫复何求。
今,吾已可自立于人前,亦可自力于吾爱之业,吾深信从此可有余游刃于人前事后,唯此时,吾对真爱之渴求如火山倾喷而出之熔浆,可令金石为水草木皆灰。诉之于卿前,此是时也,卿当怜我相思之苦,忧患之深。
卿若当吾之相诉为冲动之举,则此冲动蓄谋已久矣。蓄谋已久之冲动,历人事之变幻而犹然,经岁月之察考而无变更之状,此冲动实可感天动地。问吾以何爱卿,若于三二年前,吾必当汗然而惶恐,然今,吾可立答于卿,先者用西洋话曰"I
LOVEYOU";次者以吾闽南歌曰"我一定要成功",以吾之努力打拼回报卿之爱意;再次者以流行歌曰吾要做"好男人",入得厅堂亦进得厨房,与卿举案齐眉共图温馨之窝。
自与卿言吾之爱恋,吾之相思日益甚矣,恨不能于卿前共剪西窗烛,然巴山夜雨虽有而时空隧道却无,此亦是苍天弄人。回想之,如秦少游所诗若两情长久则朝朝暮暮可不必,是矣。虽相思苦人,所幸可与卿借现代文明之通讯窃语于榻前,此为吾生于二十世纪末之幸也,想当时,词人李清照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之轻叹一种相思两处闲愁之无奈,而唯有借南雁之影寄相思,而今,吾可与卿共话于千里之外,若非银子短紧,亦可与卿相视于视频电话,然事若求全则何乐可言。今已深秋,若卿能于仰头之时望见南归之雁而知吾之深情相思,足矣。
卿言吾二人相处之时除少时同窗一载,此外竟寥寥无几,而陷于感情之涡,岂非太过于草率。吾亦深以为然,夫两情相悦,必得吾知卿所好所恶,卿知吾何喜何厌。诚然,相处时光短暂且卿吾二人尚为孩童,历经十数年之离别,彼此心性之变必大矣,然此并非吾二人相恋之障碍,看今日之网络,从未谋面竟能相爱至深,皆因交流之深之故,而卿吾二人凡数年间书往不断,且卿吾已为成年之人,必不像现今十七八岁之少年,未知爱为何物便先思纵欲之欢,而后道声再见各走东西,他日再见竟如路人,此必为卿吾二人所不屑也。于后二三年间,卿吾二人必会相往频繁,于相知之日再谈成家之事未为不可,况此时卿吾二人之事业刚处晨升之朝阳,必得经一番磨历方可成就今生之抱负,若于此时轻谈儿女私情,则有负卿吾之一生也。
敲键盘到此,不觉手已酸矣,然心犹炽热。无尽相思,岂片言数语可表,聊当略略解吾相思之苦而已,岁末已至,卿吾二人相见之日不远,吾必当尽吾全心,换卿之容吾之情。
深爱卿者:何立
公元2000/10/30
我的情书(二)
吾爱:
睡了吗?其实现在才22:07,今天晚上我整个脑袋昏沉沉的,八点多就上床睡觉,只是竟翻来覆去无法成眠,眼前一直浮动着你的身影。辗转反侧着,无法入睡的,恰是因了最亲爱的你。
我于是爬了起来,重新开机给你写我的心境,我想我应该把我这几年的情感经历无保留地说给你听。在我大学毕业后的这几年,我的事业并不是很顺利,一个最直接的原因是我所学专业太偏门与学历的太低,而我一直幻想着我能一步登天获得成功,在2000年以前,我就一直这样眼高手低地做着梦,我的情形可想而知,肯定到处碰壁,这几年,我换了四个工作,失业了两个月,到头来,除了撞得头破血流的理想我一无所有。而这似乎并不影响我的情感遭遇,这几年,我事业的躁动竟也伴随着情感的躁动。上次你问我说那些情感故事是真是假时我跟你说那一段"两情正浓时我们分手"是真的,是的,那是真的,那是我第二次感情经历,虽然有我文字方面的渲染,但事实是我和她有过一段不成功的恋爱,她一直在为我付出着,她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但她用成熟和稳重安慰我弱不禁风的思想,尽管我的躯体看起来是那样成熟和稳重,在我因她的感情和我的事业茫然无所措时她解脱了我,我和她的恋爱有很大的原因是我感激她,她也知道这一点,在我最茫然的时候她要我别因她错过事业和别的女孩,她从别人那里知道有人一直暗恋着我。这是我毕业后第一次有点投入的感情经历,让我心动的不是她的容颜,她完全没有亮丽的外表,让我依恋的是她对我大姐般的爱意,这是最让我感动的。当她知道别人对我有意时她要我试着去接近她们,只是那不可能,我看不上她们,俗气与安于现状的眼光让我不寒而栗。她所知道的是她还未来时发生的事,一个是我的第一次感情经历,只是被我不当回事地掩息了,那是一个来自北方的女孩,我不知道她爱我什么,竟然鼓动她亲近的人来跟我说她喜欢我,我毫不思索地拒绝了,很简单,她无法入我的眼,只是她一直不放弃,在跟我有意无意的说话中她说她不在乎过程只在乎结果,当时我的感觉是这个女人有点险,我依旧不理她;另一个是一位本地的女孩,她只是若隐若现地暗示,但被她发现了,她提醒我说有人看上我了,我还开玩笑地说没有吧我哪里那么吃香,她叫我仔细观察就有了,遗憾的是我始终无法察觉,直到我要辞职时才发现了些苗头,她拼命地挽留我说我走了她会伤心的,但我压根就没在意过,在我落魄的时候我怎么会有心思去想我的爱情,那是毫无意义的。在我真的茫然无所措时她要我离开她到外面闯一闯,当然那时我也有很强烈的辞职念头,我不能这样一直眼高手低下去。我终于走了,告别了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和感情。
我从原来的公司辞职,因为我不想太默默无闻,而如果说情感,我现在要对你说的是:我一直渴望着和你在一起,当大三时(那时你是大二)我跟你说我要和你试着走一走被你婉拒时我就心存这样的想法,只是我要等待机会,我要在能很负责地说我爱你时才会义无反顾并坚持到底地说。也许我现在这样的说法你会觉得是造作,但我一直这样想,我也坚信我会成功地牵着你的手一起骄傲地走在人前人后。
我相信,2000年是我的转折点,在经过两年多的浮躁与无知后我开始很静心地思考我未来的路,这大半年来,我一直压抑自己的冲动,我终于明白,人的心性是会因磨历和时间而改变的,现在我不敢说我已经很成熟可以很从容地面对一切变故,但我敢说我对自己的分量有了把握,我相信只要我认真地做,成功对我来说只是时间问题。而此时,我对你的思念变得异常强烈,可惜一直没你的消息,后来在做我们班的校友录看到你们学校,我才想我怎么没想过到网上找找你或许就能找到,于是点击进入再进入你们班再和斑竹来回几次电子邮件,你被我找回来了,感谢网络。
上面那些是我这几年的情感旅程,它并未让我心如止水的心起一点涟猗,当然,我必须承认的是我对我的第一份情感有过爱恋,但那更多的是感激,还有一种姐弟般的情愫,那不是爱情,那是感情。我心如止水的心一直在等着你来吹皱,你如风般的乍起,定会吹皱我这一池止水。
你会发现,因为没有润色和修饰,上面这些话读起来有点晦涩,不像我杜撰的那些风花雪月的情感故事那样读起来琅琅上口,但这是真实的,我要把一个真实的我说给你听,最后让你带着真实的我回家。
你说你已订婚,如果这是真的,那也不重要,在一切都还没有构成婚姻的事实时我不会放弃,倘使你现在已成婚,我当然会知趣地选择放弃,因为这是道德,我不能去破坏一个家庭,我会把对你的爱永久收藏,也会在我找到我的归宿时把它还有我的从前说给她听,这也是因为真实,爱是不能有修饰和润色的。而我现在表现着,就像我对事业的自信一样,我自信我会牵着你的手走人生的路。
几年没见面,可能我们彼此都改变了很多,我本想扫描几张照片到网上给你看,只是我所有的照片都放在老家,来北京的大半年,竟未照过一张像样的相片,看来我得找机会去照几张我现在的样子了。但改变的只是我的容颜和阅历,而不变的是一直以来我对你的爱恋,我一直把它带在我身上最稳重的地方,不管我在哪里,它都只会加重不会减轻。
快两点了,北方的夜总是很早就静了下来,你也入眠了吧,是否会在梦中把我惦记。睡吧,宝贝,带着我的爱唤醒明天的太阳。
晚安!
何立2000/11/2凌晨
屋檐情爱,我该如何面对
我也和异性同租房了,只不过林伟是个已婚的男人,但我还是觉得有些新鲜,毕竟这是第一次和男人同处一片屋檐下。
林伟是我们公司新来的编辑,据说是放弃在厦门也是编辑的工作跑到北京来寻找他在网络的梦想,上班第一天经理把他带到我面前说林楚兰我给你带本家来了,我忙站起来跟林伟打招呼,经理说你那房子还是一个人住让林伟跟你一起住好不好,我顿时有些羞涩,但我马上说好啊,这下有人跟我分摊房租了。经理开玩笑地说咱们公司又多一对野鸳鸯了,我笑着打了经理一拳,当然,这是我们经常开的玩笑,加上我和林伟,我们公司已经有五对这样的野鸳鸯了。我们是一家网络公司,我做文学频道编辑,而林伟则是应聘女性频道的编辑。我把他带到住所,我说林伟你先整理东西吧我回公司,他很客气地说谢谢你以后请多关照。初次见林伟,以为他是挺严肃的一个人,也许是第一次见面彼此还有些拘谨,所以我也没有跟他多说就又回到公司继续上班,但我脑子里一直想像着以后怎么跟他相处,会不会跟他真的成为野鸳鸯,公司已经有两对因为住在一起而形影不离了,这一天我的工作状态极其不好,老撇不掉思考如何和林伟打交道。
于是我干脆下了个早班回住所,干我们这行的,加班是常有的事,当然,平时即使不加班我们通常也是约几个人出去吃饭或者上酒吧聊聊天而不是早早回住所,都市的夜生活多美啊,至少在北京,夜晚的空气比白天要好得多。
但现在住所里多了一个人,总得回去看看。推开房门,我惊异地发现客厅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从厨房里飘出一股浓浓的香味,林伟大概发现我进了门,他从厨房探出头说你等会饭马上可以吃了。没想到他还会做饭,这实在难以想像,他做了很标准的四菜一汤,他说不好意思做得不好别见怪。我闻香味都闻得肚子咕咕叫了,我不无佩服地说林伟你竟然会做这么香的菜。我一下子吃了两碗米饭,这对我来说绝对难得,我怕发胖,所以平时我饭量总不会超过一碗,但今天晚上林伟的饭菜勾起我的馋劲,就像小时候吃母亲逢年过节做的饭菜一样。吃过饭他还送给我两盒他从厦门带来的鼓浪屿馅饼,他说那是他们那里的特色食品,叫我尝尝。我毫不客气地收了下来,末了我们开始聊天,我于是知道他原来在报社就是做妇女版块的编辑,所以应聘到这里做女性频道编辑正好合适,他妻子是小学教师,他辞职上北京是妻子极力赞成的,她说应该出去闯一闯,老呆在一个地方没出息,他也很羡慕在网络公司工作的滋味,所以他从网上看到我们公司招聘信息时就上来了。
林伟是个工作很投入的人,每天都还要带一大堆回来用自己的笔记本编辑。当然,这对于网络公司的人来说是常事,尽管高薪,但付出通常也比别人多,老天爷是公平的。但他对生活也同样投入,并不因工作忙而亏待生活,每天他总会比我早下班,回到住所先把饭做好,等我回来一起吃,然后聊聊天,再然后我们各自关起自己房间的门做自己的事。我的生活全因他改变了,我不好意思拒绝他的热情,所以后来我们就变成同出同进,差不多也是形影不离,同事都跟我开玩笑说我已经被彻底改造得不成原来的样了,是的,我是变了,俨然一个不为声色所动的大家闺秀,每天就是公司住所两点来回,平时常去疯狂的酒吧迪斯高对我也成了奢侈。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一丝反抗地接受他这样对我的和平演变,真的,我心甘情愿地每天和他这样相处,有时我也觉得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好像成了他的附属品,但不可否认的是,林伟是个相当有魅力的男士,成熟、风趣、又不失风度,总之,一切形容好男人的词汇我觉得用在他身上都不为过。
有一天晚上,他叫我先回去,他很神秘地说他要去约会,我有些发急地说那我怎么办,我马上为自己的失态脸红,他见状说没有啦我只是去和一个我们的用户见面,她对我编辑的内容很感兴趣,想见见我。我说那好吧我在家等你。下班回到住所我把昨天的剩饭热了吃就凑合过去了,一个人在客厅无聊地看着电视,老盼着林伟早点回来,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有些怅然若失,没有他陪我说话觉得心里非常不踏实。
难道我喜欢上了他?有那种感觉,我肯定了自己的想法,是的,我爱上他了,所以他说要去约会我就自然而然地急了,原来,爱真的可以在这种朝夕相处中不经意迸发,以前,我只是在我编辑的文章中见过这样的情节,现在,它降临到我头上了。
林伟总算回来了,他第一句就问是不是吃剩饭了,我倒了一杯水给他说你怎么知道的,他坐到我对面说我当然知道我可爱的小妹妹是最懒的。我笑了一下,悠悠地问他,你这样在外面你老婆不怕你有外遇吗?他说我是铜墙铁壁摧不垮的,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怕老婆。我说要是有人喜欢上你你怎么办?他马上说大哥我还没有这种艳遇。我说可我喜欢你了。
他看了我几眼,避开我的眼睛说别爱我,我们是好朋友。我说反正我喜欢你。他说傻妹妹,你怎么可以爱上一个有妇之夫。我说我不管我要做你的情人。他说你忘了咱们都是做编辑的,这种事只能在作品中出现,咱们别太潇洒,要是出事了想洒脱都来不及。我说需要考虑那么多吗?他说当然,一个怕老婆的人当然得多考虑些,说完他笑了,他又说我老婆把我看得严严实实,她知道我和一个叫林楚兰的住在一起,总之我们是好朋友,别谈爱情,那是对我老婆不尊,也是对你不敬。
林伟就这样拒绝了我,没有伤害我,也没有让我做他情人的想法得逞。
本来我想就此搬出来不和他一起住,但我还是舍不得离开他,是啊,人家做生意的说买卖不在仁义在,我们做情人不行做朋友也是相当惬意的,所以我打消了搬出的念头,我们还是像原来那样住着,他也丝毫没有因为我向她表白过而疏远我,相反他更把我当妹妹一样照顾我,我很感动他的真诚,对他的爱情越来越变成亲情。
暑假的时候他老婆来北京了,这给了我一个搬出的最好理由,但我得找房子,所以第一天晚上我吃过饭后对他们说晚上我不回来了我在朋友那里住。是的,晚上我可以去光临一下我久违的酒吧,然后回公司睡。我没等他们挽留就走了出来。第二天下班林伟很严肃地跟我讲楚兰跟我回去我老婆要找你算账。我有些心虚地说怎么回事?他还是很严肃地说反正你回去就知道了我也无能为力。我心惊胆跳地跟他回到住所,难道林伟告诉了他老婆我向他示爱的事?难道他老婆真的是个母夜叉看不惯我吃我的醋?
我带着一颗极其惶恐的心跟着林伟回住所,进了门他老婆满脸笑容地对我说楚兰你别不回家,咱们就像一家人一样住着多好,我来这里已经给你不方便你要再不回来那我不好意思住了。我有些紧张地说不是是我有事。林伟说你们快把账算完好吃饭。原来是跟我算这样的账,我假装生气地跟他老婆说林大哥说你要跟我算账吓得我发抖。他老婆说他就这样爱开玩笑没一丝正经。
在她的执意下我又没有了搬出去的勇气,在相处的日子里,我发现他老婆是个非常通情达理的人,我们之间有很多相同的话题,我渐渐打消了起先对她的隔膜,转而有些佩服她,不论她的为人还是学识。唉,我没有征服林伟,没想到我先被他老婆征服了。
两个月的暑假终于过了,他老婆要回厦门去了,我突然对她有一种眷念的情愫,我依依不舍地和林伟送她到机场,我的眼泪都快下来了,而林伟和他老婆竟然没有那种离别执手相看泪眼的举动,这让我惊叹他们婚姻的成熟和牢固,他们互相都把自己装在心里,完全不需要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相思,这也许才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吧。
他老婆走后,我和林伟又恢复以前的生活,整天在公司与住所之间来回,当然有时也会相约去喝喝茶看看电影听听音乐会,但我的心境却不能再像从前那样的平静,已经转变成亲情的爱情又慢慢地转变成对他刻骨铭心的爱情,我不知道这是怎样一种心理历程,在我编辑的作品中还从来没有这样的情景出现过,也从来没有听说过,我只是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但我已没有勇气再像以前那样直白地对他说我爱他,在我面前,他已经高不可攀,他老婆对我的信任更让我觉得我对林伟的爱是一种可耻的事。那么,也许现在是我搬走的最佳时机了,可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因为爱他而搬走,那样会让他觉得愧疚,唯一的选择,我必须用跳槽来作为搬出的理由。我毫不犹豫地选择这样的方式,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到另一家网络公司应聘,等那家公司决定聘用我时我向人事部递交了辞呈,也告诉林伟说我要搬走了。林伟惊讶地问我说why?我很简单地说没什么我觉得在这家公司不怎么适应我想换另外一家试试。
没怎么伤感,本来一直就是我一厢情愿的爱林伟,搬出来也许是一种解脱,但我对他的爱已经无法忘却了,我只是从我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解脱了出来,可我无法解脱对他越来越浓的爱。
这辈子我肯定会嫁人,但林伟是无法抹去的,这半年多的时间,我成功地经历了一次和他的同处,也不成功地经历了一次对他的爱情,这也许才是真正所谓的有缘无分吧。
很爱很爱陌生人
(一)
总是这样的周末,最是百无聊赖。
同伴们约会的约会,购物的购物,用北京话说就是"该干吗干吗去"了,而单身的我,有时就无所事从了。
也总是这样的周末,才是自由的。平日里,快节奏的工作占去我全部的神经,那样的我不是属于我的,是属于给我薪水的老板的。只有百无聊赖的周末才是彻底属于我的。我总是拒绝所有的约会,一个人乖乖的、懒懒的呆在自己的单身公寓里,享受一个单身女人百无聊赖的乐趣。
陈家伟打来电话,约我上西单,说是新开了一家精品店,很时尚的。可是你忘了,我要打理我的小窝。我总有理由拒绝他,我也确实要做做卫生了,才不愿意请钟点工呢,显得我娇气。
家伟追我很久了,我不讨厌他,所以我没打算制止他,一个男人百般向自己献殷勤,怎么着也是快乐的,至少会赚些别人羡慕的眼光。但我可不愿意这么早在自己的生命里抹上一个男人的影子。我还没过够单身的瘾呢。可是,生命里总是需要男人的,所以,我总会想,胡思乱想,异想天开地想浪漫的艳遇,可不是花心,只是多情而已,人骨子里都该是多情的吧。而浪漫的艳遇,总是发生在陌生人身上,所以,现在的我很爱很爱陌生人。
朋友说这是我荒唐的逻辑。那就荒唐吧,反正现在的我喜欢幻想和陌生人的艳遇。曾经在网上遇上一只很有情调的青蛙,我说我爱陌生人,他说他就是陌生人,于是我们就聊开了,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沉浸在与他的缠绵缱绻中,后来他说他爱我了要见我,我立马挥剑斩情丝不要了他。别!见了面就不陌生了,给我留些幻想的资本吧,谁叫我还不想爱人呢。
(二)
又上班了,一大早的家伟就拿来一份文件,他求我说服老板批准他的报告,那是他们企划部的命根子。Sorry,陈经理,我只是assistant而已,我说不动的。嘴上这么说,其实我心里已经决定帮他了,没有私心,我只是觉得他的计划可行而已。我把他的报告放在一大摞文件的最后。老板是信任我的,一般前面的文件他会看一看批一批,后面的就交给我啦。
报告自然是很轻松就pass,一下班家伟就跑过来。今晚你无论如何要赴约,不让我追你,你总得让我感谢你,走吧,请你吃日本料理。
家伟开车载我,他娴熟地转着方向盘,也娴熟地唠叨着:我说咱们怎么就像熟悉的陌生人,总走不到一块。哼!小男生,又要借机拨动我的心弦了,我于是就打断他:错了,我们是陌生的熟悉人。
当然是陌生的熟悉人,除了工作,我们没有别的交情,他所能看到的只是我工作的理性和干练,生活中的感性和小鸟依人,他是看不到的。
(三)
男人说三十而立,女人呢,说是三十岁之前得把自己嫁出去,要不就人老珠黄了。呵,三十才好呢,还可以多做些梦。对了,都说女人天生爱做梦,我想,那只是因为一旦爱上了,女人比男人更痴情罢了。我是不会让自己这么早就痴情的。
家伟又送来一朵玫瑰,他正在发起新一轮的攻击,很猛。
让他猛吧,我还想再多做些罗曼蒂克的梦。有那么一天,我穿着时尚的服饰,袅袅地走在大街上,一个陌生的男人突然走来对我说:小姐,你让我失眠了,赔我。我笑了,于是说:那就陪你喝茶吧,你请我。那男人呆了,手上的公文包掉在地上,洒了一地的照片,都是我的......
爱陌生人的感觉就是这么好。
把花插到花瓶里,加了些水,花儿含苞待放的,煞是可人,等它怒放时,一定是光采逼人的。我突然想,花总会枯萎的,而我终究也要嫁人的。
那么,哪一天我不再爱陌生人了,就好好嫁人吧。
真的浪漫
绿叶
我的他从北京来看我。
很随意的,他牵着我的手漫步在喧哗的闹市。男友什么也没带来,但只要他来了,我就拥有了一切。这年头什么都是快餐,连爱情都不例外,而我们两情不渝着,三年多的两地相思,我们的感情没有疏远反而越渐深厚,朋友都说我们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牛郎织女,才不是呢,我们也是人,也渴望朝朝暮暮的温存,只不过,我们都坚持并守护着爱情的诺言。
先生,买朵玫瑰吧,最美丽的花送给最美丽的人,很浪漫的。我们的身后突然冒出一个手拿一把玫瑰的小男孩,他像背台词般对男友说。对了,小叶,我还从来没送过你花。男友侧过身对我说,并掏出钱包要买。
我拦住了他。这辈子我不要你半朵花。我娇嗔地晃了晃他的手说。男友还要坚持,我拉着他走开了。我不爱浪漫,我只要你好好爱我。回到住所,我偎在男友的怀中温柔如水地说。
如果浪漫,我也要如歌里所唱的那样:背靠着背和他一起慢慢变老。我们生在一个忙碌的时代,浪漫似乎成了忙里偷闲点缀爱情的装饰,爱情需要点缀吗?不需要的,被浪漫包装的爱情总有些不真实吧,所以有人就唱起了那首歌:心酸的浪漫。
不爱浪漫,我只爱爱情,就像男友随意地牵着我的手那般,一路上,一辈子,一生情,我们的爱不要包装,也许没有颜色吧,但够了,有我最爱的人牵手相伴一生。
那么,当我们的爱情变老了怎么办?男友拨弄着我的头发,在我耳边喃喃地说,我们的回忆总该有些浪漫的谈资吧。
爱情是不老的,爱情只会永生永远年轻,而浪漫是会夭折的,没有永远怒放的玫瑰,当它枯萎时,即便爱物如我,也只能学着林黛玉捧几把泥土做它最后的归宿。所以,爱我吧,我也爱着你,再没有比这更可回忆的啦。我伏在男友的胸上回答着他。
其实,这才是真的浪漫,也才是我要的浪漫。会爱我不变吗?我问男友。
我梦见了永不凋零的玫瑰,那是我的爱,男友不假思索地说。我幸福了,眯起双眼,静静听着男友的心跳,不急不缓,总是从容着。我信了,我们的爱情永不凋零。
对了,真的浪漫,就是永不凋零的爱。
不爱邂逅
朱丽
老公走了,去了海那边的澳洲公干半年。
于强出现了,老天似乎有意成全我重温与于强的那段恋情。不管我与老公的爱有多深,于强是不可抹灭的,并非我多情,而是那段恋情的纯真。四年的大学时光不算短吧,而重要的,是没有物质色彩的爱恋厚重了它在我心中的积淀。
于强也是到厦门公干的,他已经是一家公司的营销副总。一起喝杯茶吧。意外接到于强的电话,我有些慌乱了,而多年以前的相恋情景,也一刹那闪到眼前,所以,我应了,准时地赴了约。于强很是风度,而我,也该是矜持吧。那一夜,我们谈了许多,只是,那一段相恋的时光,我们都刻意地回避提及。对了,我们都已是有爱情归宿的人,我们都明白岁月不仅增加了我们的年轮,也教会我们珍藏从前的情感。
老公时不时会发E-mail问侯我,于强也总会在空闲时约我喝茶。我原来以为,没有老公的日子,我会很寂寞,相反的是,于强给了我生命中别一样的充实,我突然明白,爱情并不是唯一的,当已尘封多年的情感被不经意的煽动,我发现,我真的可以重温曾经没有物质色彩的爱恋。自然,我没有非份之想,我已经有深爱我的老公,只是,我也是有七情六欲的情感动物,所以,我毫无顾忌地享受着和于强在一起的温馨,这决不是背叛吧。
再一次赴于强的约,他还是那样的风度有加,只是他突然说他还想回到从前,我明白他的意思。这一次,我真的变得慌乱,所以,当他轻拥我入怀深情吻我时,我只是慌乱地闭上眼睛。而刹那间,我突然又明白,爱情可以不是唯一,但爱情应该是专一的。于是,我也在刹那间挣脱于强的拥抱。我们不应该让那段情感变成一夜情的邂逅,而我,也要维护与老公的爱情。
是了,我现在的爱情是属于老公的,所以,就算是再甜蜜的邂逅,我也不爱,真的。
有时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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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不知是哪根神经触动了脑海深处尘封许久的记忆,我梦见了弘,拿着一束玫瑰,他说他爱我,我很是羞涩地低头,只是老公出现了,他说我是他的。
我于是醒了,熟睡的老公把我拥在怀中,或许,他正在梦里深情吻我吧,要不,怎么连我梦里想重温一次和弘的爱恋他都要出来拦阻,唉!这个爱我如痴的老公。
再无法入眠了,轻轻移开老公的手,一个人悄悄坐到客厅。这样的深夜,外面的世界是早已万籁寂静了。弘也是我爱的人,只是我嫁给了老公,一个也懂得爱我怜我的男人,有时我想,婚姻是唯一的,我只能一次嫁给一份爱情,但我,应该可以多爱一份爱情吧。
能听得到老公翻身的声音,那是一直以来熟悉的。突然也想听一听弘久违的嗓音,于是不假思索的就拨了他的手机,关机了。也是,这么晚了,他从来都是嗜睡如命的。
想是我多情吧,爱人家爱得忘了白天和黑夜。
选择嫁给老公,弘有伤感,后来他祝福了我,他说不管我是不是他的爱人,也不管以后他会不会有爱人,他都会一直爱我。我也是爱他的,所以我把他藏了起来,成了我心底有时多情的感动。生命里,选择从来都是单程和唯一的,既便反了悔,再一次的选择也同样是单程和唯一的。这是谁也无法挣扎的规则,也是传说中的宿命。
老公是个懂爱的男人,有些品味,更多的是实在,很知足地我就成了他影子下的小鸟依人,不是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鸟,是一只知道停泊方向的鸽子,我是自由的。
这不是一个用柴米油盐积累爱情的年代,我深情爱着老公,有时也多情地想起弘,就像现在,多情的梦境又勾起我多情的记忆。
爱了一个人,是一辈子的,对吧?
关于青春的补充
在我写完《关于青春》这一组文章后,网友杨烨这样评论道:"作者所归纳的外因的确对改革开放后成长的一代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但我觉得作者将太多的东西归咎与社会,而忘了青春本身就是带有叛逆性和浮躁性的,它们只是助长了青春的荒唐而已"。在我这一组文章中,实际上我的出发点就是归纳并探究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对我们这一代人成长的影响,但我并不是要因此把我们在成长中变坏的青春的责任归咎于社会,我只想说明一点,那就是社会大环境的发展变化真的不断腐蚀我们的青春,这种腐蚀是很诱人的,当自制力或者来自外在的有效管制(比如父母)相对较小的时候,我们就不由自主地被套牢进去而不可自拔,从而让青春在看似精彩的外面世界叛逆地张扬。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叛逆地张扬青春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的人都循规蹈矩地按着这个社会的道德标准所认同的方式演绎着青春。那么,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为什么成长的足迹却不尽相同?当然,这是一个很低级也很复杂的问题,三岁小孩都可以说出一千个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但即使是历经世事的百岁老人他也无法说得清不尽相同的根本原因所在,这是一个个性化极强的问题,所以在此我不想多哆嗦,我也哆嗦不出个所以然。我只想说一点的是,个人生活环境对青春的影响有时要远远大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换句话说,在我《关于青春》那组文章里通篇所写的就是社会大环境对我们成长的影响,而在这里,我想把我的个人生活环境做一个描述,是网友杨烨的评论提醒了我,是的,在我长篇大论社会大环境的时候,我不能不说说我步入青春时的生活环境,虽然这样的生活环境其实就是社会大环境的真实反映,但个体差异的影响也就在这里才显得明显,事实上,把这句话作为上面问题的答案也未尝不可,特别于我而言,我高中前的生活环境(主要是初中阶段)对我人格的发展起到了极其关键的作用,坦率地讲,我的人格是有缺陷的,至今我依然这样认为,我这样的人格缺陷本来可以避免,但因为生活环境的缘故,我的人格在发展中遭受了打击,以致于在某些环节有些变形。
如果说老天爷有给我什么先天的不足的话,那只有一个,就是晚熟,用我母亲的话说就是这孩子懂事晚。真的,在我上高中前我俨然就是一个小毛孩,只是在上高中后,伴随着身体疯狂地向上攀高,我也才慢慢地懂了些人情世故。很难想像,一个初三年级十六七岁的男孩子还会跟六七岁的小孩子为一个小玩具争得脸红耳赤甚至打那小孩子,而在我上初三时,我真的还在干这种事,父亲有时被我气得只能脸色发青地抽闷烟。而偏偏,晚熟的我从初中起就到外求学,小学毕业后,本来我是以全校前十名的初考成绩升入镇上的初中的,但或许人一生的命运有些真的是苍天早就安排好的,在这个时候,我为自己选择了一条注定经受磨练的道路,我向父亲母亲说让我也到表哥的学校官园中学上学吧,官园中学是我们隔壁龙海县的一所初级中学,我表哥是教导主任,当时我堂姐已经在这里补习了一年初三,可惜又没考上,所以还想再补习一年,我小姑的女儿雪娟也要到官园中学读书,还有我高考落榜的堂哥也经我表哥的关系想到官园中学代课,我当时不知怎么着很大人气地向父母说出到外求学这样的话,他们最后也同意了,于是在表哥的一番忙碌下,我真成了官园中学的一名新生。
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毛孩,可我却从此要在异乡独立面对许多的人和事,虽然仅是一些很初级的人际关系,如果我应付得好,无疑是以后人生一笔不错的财富,但以我当时的成熟程度(前面说过,我晚熟),我肯定应付得不好,那么,在这种因为不谙世事而应付不好的人际关系里,我的人格发展肯定要受些压抑,因此而形成的东西有些肯定会成为我以后人生的累赘,当我在凑数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写出这样的话,这自然是事后诸葛的写法,现在的事实是我背着这些累赘有时活得很累也很怕,以至于每每有看破世间的念头涌出,特别在我遇到挫折的时候,这些累赘便一直在怂恿着我做出世的幻想,有时实在是无奈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