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是钱会来。”
常参谋这才看一眼通知,说;“跟我走。”
我突然发现常参谋变了样,与在我们连时判若两人,双手不在身后操,肚皮不再挺,更没了相公步,这样倒显得自然。他将我带到五楼一个房间,那正好有一张空铺“你就住这个房间。”他说。然后吩咐说,先洗洗,洗脸间出门往右走,门口有牌子;吃饭时听号声,下楼去吃饭;今日休息休息,明日安排工作。
“好。”我说。
七
机关的秩序的确井然,早晨上班的号刚吹过,干部们便陆续上班来了。我呆在房里不敢出门。此刻,我的尿泡憋得要破,自从昨日在戈壁滩撒过一泡尿后我再没屙过。我知道厕所在洗脸间内,但分不清那个是男那个是女,因为两个门都没有男女标牌,尽管中国的厕所一般都是男左女右,可谁能断定没有男右女左的呢?于是我就一而再再而三的坚持着……常参谋终于来了,可他一进门就问我吃饭了没有,昨晚睡得怎样。“都好都好。”我说。此刻,我的脸色肯定是通红通红,我实在难受死了,我想自己不应该到机关来。这儿有什么好呢?连厕所都找不见么,哪有连队方便呢,连队四周是沙丘,随便不能往哪撒泡尿?为什么要到这儿来呢?就是给个首长我也不做……“我不行了,不行了……”我痛苦地想。常参谋一定发现了我痛苦的表情,他惊异地问:“小钱,你怎么了?”
/* 38 */
往事如烟(3)
我实在忍不住就实说:“尿憋死了……”
常参谋扑哧一声,说活人哪能被尿憋死,跟我来。我含糊地听他嘟哝,说什么他娘的厕所标牌早坏了也没人再搞一个,让陌生人咋办呢?社会再文明男女总得有别吧……
走进洗脸间后,常参谋指着右边一个门说:“就这个。左边是女的,记住。”
回到房间后,常参谋说让我给裴首长当公务员。裴首长的公务员考上学刚走,我恰好补他的缺。他说给裴首长当公务员不是件易事,老头事太多,生活很讲究,尤其爱干净,甚至到了洁癖地步;脾气很暴很古怪,让人摸不透,给他做事得干万小心,不能惹他生气,他一生气,可不好收场;尤其要注意细节方面的事,原先那个公务员往往疏忽这方面,听说一次没将茶杯放在应该放的位置上,老头就火了,其实茶杯放哪不行呢?只要不放在厕所就行嘛。那公务员胆也大,就顶撞了老头几句,老头就没完没了,嚷得整个楼都响。总之,老头的东西放置很有讲究,这个放哪,那个放哪,都各有自己的位置,乱不得。“你的眼睛可得擦亮,处处留神。”
“我一定尽力做好。”我说。
“好了,上午我有事要出去,下午上班后带你去见裴首长。”常参谋说,“现在你就把自己拾掇拾摄,干净点,老头见不得脏兮兮的人。”
八
“走,我带你去见裴首长。”常参谋说。
我俩走到裴首长门前停住脚,各自整理整理自己的服装;常参谋小声打个报告并未敲门,好一阵从门缝里传出浑浊的声音:“进来——”
看我们进来裴首长并未起身,他躺在躺椅上戴着花镜看一份什么文件,一会儿,他将花镜摘下连同文件放到桌子上。这时常参谋趋身走到老头跟前,低下身,对他介绍说:“这就是我给您挑来的公务员,新兵,叫钱会来。”
裴首长没吱声只点点头。
我学常参谋的样也向前走一步,向裴首长敬了个礼。老头打量我一眼,又点点头,好像很满意。“好。”裴首长说。常参谋轻声问:“首长有别的事吗?”裴首长说没有。“那我就走了。”“好吧。”
裴首长问我:“多大了?”
我说;“十八。”
“年轻,好好干。”
“我一定好好干。”
自从进屋,我就没敢正视裴首长,惶恐。经别人的描述和我自己的想象,我认为裴首长一定长得很凶很恶,总之,他是一个可怕的人。但经我正视一眼后,别人的描述和我的想象便被击得粉碎,单从他的脸面看,老头就是个和蔼的人。
裴首长站起身来,对我说他的工作很忙,待会儿还要出席一个会,利用这点时间向我说说怎样收拾这个房间的情况。他指着一个个东西说,看过的文件应放那儿,没看过的应放那儿,这样不会混淆。又说,看过的书应即刻放在书架上,这样不仅便于查找而且整齐,还给我在书架前示范了一番。他把我带到卧室,说至于被子怎样叠就不用说了,好歹你也在新兵连训练过。他又蹲下身,指着床下的几双鞋说,鞋不能乱放,不然就穿错了。又走出卧室,来到放花镜和文件的桌前。裴首长小心翼翼端起一个茶杯,喝口水又小心翼翼放下,极严肃认真说:“这茶杯很好,……水不能倒溢了,时日久了对外边的色泽有破坏作用。要记住。”“我一定注意。”我亦认真说。裴首长接着说,这茶杯是件古董,别人送的,倒水和抹桌子时千万得小心,不能碎了。他端起茶杯,揭开盖子,让我看,杯里已没水了,黑乎乎的。裴首长说,你看这茶垢多厚,多黑,但我偏不擦它,你也不要去擦。
我突然说:“听说您很爱干净呀首长……”
裴首长一愣,淡淡说:“这是两码事。我担心擦拭久了会损坏它的原样。古董是很娇气的。”
我不解地点点头。
美首长最后叮咛:“一定得注意,千万不能碎了。好,你熟悉熟悉情况,我开会去。”
我重重出口气。
九
“那茶杯咋如此重要呢……”我好奇地想。
裴首长走后,我并没有按他的要求熟悉情况,好奇心促使我端详起那个茶杯来。我告诫自己,看是看,但千万不能给碎了。跟所有的瓷器一佯,这茶杯也是个瓷器货,但色泽却有些奇特,不黑不白的,仿佛集各种颜色为一体了,但说不准是什么颜色。我轻轻在外围摸摸,特别光滑,尤其是那把儿,更觉光溜,倘不用点劲,很有可能滑落而下;把儿手握处明显细了,有三个手指痕迹,根部却异常粗壮,可能是原来模佯,仅凭痕迹来说,这茶杯已有些年代了。茶杯四周雕有密密麻麻的花纹,且均匀相称,很是雅观;在花纹细小的空间处,好像有一种什么文字,勾勾环环,难以辨认。盖子很小,却在上边刻有一条完整的龙,竟然很逼真。我不得不为工匠精湛的技艺惊叹。杯里的茶垢的确太厚了,轻轻用手一摸,手指都黑了……
“极普通的一个茶杯嘛。”我想,“然而裴首长为何又把它看得如此重要呢?这里边肯定有所以然……”
我将房间象征性地擦擦,以防裴首长回来问我都干了些什么。
今天见到裴首长,印象还好,但不知他对我的印象如何?看来老头是个直人,这种人好接触,也乐意给人办事,往后跟他熟了,就把班长的事说给他,但他会不会答应呢……
/* 39 */
往事如烟(4)
十
按规定,公务员们住的房里都有部电话,倒不是特殊,是因为首长有事寻找起来方便。方便了首长,却给公务员带来不便,如一时半会不在,老头们打来电话,那可就不好了。一个星期天晚上,裴首长打来电话让我到他房里去一趟。我以为老头有急事,放下电话便急忙跑到他房里。进门看见餐桌上摆放几瓶罐头跟一瓶酒,我很纳闷。裴首长说:“没别的事,咱俩喝杯酒。”我很吃惊,心想咋敢和首长喝酒?裴首长又说。“不要拘束嘛,别把我当首长,坐下喝。”我说我不敢。裴首长有点生气说:“其实我这人很随和的,并不像别人说的那样。坐下喝,没事。”
我不安地坐下,发现裴首长的脸色跟往日有些不同,隐隐露出一种孤独的神情。
“您脸色不大好。”
“或许吧,”裴首长忧忧说,“好好陪我喝杯酒。”
他提议我俩先干了一杯。斟上酒,吃几口罐头,他自个便开始喝了,喝过一杯后,他说这酒不错,是从家乡带来的。我说很好的,趁着酒性又冒昧地问,裴首长您咋不跟别的首长在一起喝酒呢?他愣愣,举起的酒杯又.”一下,瞅我一眼,显然不愿回答。我悟出这句话超出一个公务员的身份,于是连忙向他表示歉意,他反倒说没啥没啥……
一瓶酒已下去大半,裴首长还一杯杯喝着。他的脸色更难看了,蜡黄蜡黄。“不能再喝了首长。”我说。
“再喝一杯。”裴首长说,“咳,你这兵年纪不大还会说好话,我喜欢。”
我笑笑说;“您越说我越惭愧。”
“好就好,有啥惭愧的。”他伸个懒腰说,“我平时话多,一喝酒话更多。”
“心直的人都这样。”
“看看,我说你会说好话,你还说惭愧哩……给我点水喝吧。”
我起身去倒,裴首长说:“小心茶杯呀。”喝口茶后,他的话更多了,左右端详着手中的茶杯,连连赞叹:就是好,用过多年,可上边的花纹依然如故……
“这茶杯是从哪买来的呢,首长?”
裴首长突然打住赞叹,脸庞出现一丝暗淡,鼻子抽动几下,悠悠说:“不是买的,是人送的。”
“谁送的呢?”
“你想知道?”
“嗯。”
他刚要开口说,却听见有人敲门,我起身打开门一看是常参谋,还未待我说话,常参谋便问首长在不在。我说在但喝酒哩。常参谋说那就不打扰首长了。进门坐下后裴首长问是谁,我说是常参谋。裴首长说他可是个热闹人……
十一
裴首长的思路仿佛被常参谋打断了,他沉默下来,又端起酒杯,挨到唇边,却不喝,眼光怔怔的,毫无光彩,好像在思索一件久远的往事。好一阵儿,他猛地将酒灌下,脸庞痉挛几下,眼圈仿佛也潮湿了。“我的话太多了……”他说。
“可是您没喝多呀。”
“喝多了,我自己清楚。”他摇摇头,仿佛要使自己清醒点,“小钱呀,你知道嘛人老了都喜欢回忆往事……往事如烟呵,……”
“那是那是。”
他又沉默下来。站起身,来回走动几圈,站在我跟前,拍拍我肩头,盯着粉白的墙说:“说起这个茶杯……唉,它就是一段凄婉的故事呵……”
“那一定感人。”
“是啊,肯定感人。世上流传的故事都是真的,那是前人生活的真实反映。”他像对自己说又像对我说,“年轻时不懂事,不知道珍惜身边可贵的东西,待明白过来,已晚了。小钱,你要知道,每个故事都是由喜怒哀乐组成的呀。”
我点点头,但悟不出裴首长这句话象征着什么。他说这茶杯是个朝鲜人送的,距今已有四十年了。那年我们唱着“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帮朝鲜人打美国佬,在朝鲜日子久了,便和当地的一个人混熟了,并且情谊浓厚,特殊纯真。后来美国佬被赶走了,我们理所当然要回国,临别时,那个跟我建立了纯真感情的朝鲜人就送给我这个茶杯,以示纪念,可我除了枪没别的东西送她……他将茶杯端在眼前,让我靠近,指着茶杯周围的环环勾勾说,这是朝鲜文字……据那人说,这茶杯是个古玩艺,祖传下来的。
我纳闷问:“祖传的东西咋送给您哩?”
裴首长说;“这不就说明我们的感情既特殊又深厚吗。”
我点点头。他接着说,这朝鲜人家里有条规矩,祖传下来的东西断不可遗给外人,包括茶杯在内,何况我是个外国人,这便显得更加特殊了。
“您越说越让我糊涂了。”我迷惑不解地说。
“其实很简单,”裴首长说,“要分离了,将永远分离下去,于是她就送给我这个茶杯……”
“您们的感情的确非同寻常。”
“这茶杯将我和她紧紧连在一起,”他说,“无论时间多么久远,但我们的感情依然如故。”
“战争年代建立的感情就是牢固的。”我说。
裴首长突然眼泪涟涟,像电影演员独白似的说,每当我看见她送给我的茶杯,我就自然地想起她,想起她的音容笑貌,想起她活泼可爱和无忧无虑的性格,想起我们在一起的美好光阴……那一切仿佛历历在目,使我永远不能忘记,然而,我永远不能再见到她了,我只能时时刻刻看看她送给我的茶杯,把它当做她,小心珍藏着,它已经伴随我走过痛苦的大半个人生,如果我死了,它也会伴随我走进坟墓……
/* 40 */
往事如烟(5)
我唐突打断裴首长暗哑尽情的独白,问:“如此珍贵的东西您为何不珍藏在家里呢?”
“我要时时看到它嘛,”他愤然说,“再说,我也不敢放在家里呀,我的妻子会将它碎了的……”
“是个女的送的?”
裴首长苦笑一声,抚摸着茶杯说:“是的,是个朝鲜姑娘送的。”
“我听老兵们说,如果一个男人流了泪,那不是因为别的,是女人惹出来的。”
“可能是吧。”
“好您个裴首长哩。”我想。
十二
在裴首长身边,忽一晃便是两年。一日班长来信说,即要到复员的时候了,问我将他的情况向首长说没说;志愿兵名额也下来了,只一个,没他的份,炊事班长希望很大。信上说,“我也给连队领导进了点贡,但太少了,不起作用,你知道我的情况。小钱,我的命运就交给您了……”
一年多来,我始终处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中,竟然把班长的事给忘了,实在不应该,得马上将这事说给首长,能不能办是两码事。
一晚,裴首长不知因为何事显得空前高兴,在房里来回转腾,还哼哼什么戏剧——“啊,我的娘子在哪方,在哪方呀在哪方……晤,在这方哟在这方……”看我进屋,他不唱了,躺在躺椅上,但双手扶在椅把上还有节奏地拍打着。我端起茶杯递给他,他喝一口后笑笑说:“你这个会来,来日准有出息。”
“首长,有事要求您。”
“说吧,你这个会来。”
我便把班长的事向他如实说了。
“既然是技术骨干,就应该留下嘛,”他说,“我们下边的干部往往不注重技术骨干,都让他们走了,这对部队建设不利嘛。”
“班长的无线电技术特棒,还会捣鼓彩色电视呢。”
“那就更应该留下。我给下边的负责人说说。”
十三
裴首长珍爱的茶杯被常参谋给碎了……那日刚上班不久,办公楼很静。我突然听见裴首长狼嗥一般的嘶叫,我急忙跑到他的房里,眼前的情景使我大吃一惊:茶杯变成瓦砾!裴首长的脸色恐怖狰狞,浑身像打摆子似的颤抖着……常参谋脸色通红,像猪肝一样,愣得戳着,不说一句话。老头的嗥叫明显减弱,但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他手指常参谋说:“你……你……唉。”
常参谋同样结结巴巴:“首长,我不小心……碎了……”
裴首长终于理顺气,说:“我说过,你来就坐下,有啥话就说,杯里没水甭添,有公务员嘛。说过多少回就是记不住。”他顿顿,“看看,碎了吧。”
常参谋说:“我给您买一个吧。”
“对不起,我说你有点过份,”裴首长冷静下来,长叹一声,瞅眼破碎的瓦砾,“其实,它早该碎了……”
“我一定给您买一个。”常参谋固执说。
裴首长摆摆手,转变话题说:“好了,你说的那事我记住了。”
常参谋看裴首长给他台阶下,不吭声转过身,灰溜溜走了……他刚出门,裴首长便潸然泪下了,他激动地跪在那堆瓦砾前,捧一些端在眼前,无声地流泪……我走进他,扶了起来,说:“已经碎了,首长就不要过份悲痛了。”
“是啊,已经碎了,”他带着哭腔暗哑说,“只是没被我打碎,是个遗憾。”
“您永远不会打碎他的……”
“是啊,”裴首长说,转而又问,“你说我这老头傻不傻?”
“不傻。”
我呆呆站立不动。
/* 41 */
热爱生活(1)
一切,最终剩下这一点--
他经历了生活和动乱;能够做到这样就是胜利,尽管他的生命奄奄一息
--作者题记
1
都是因为那只破腿驯鹿,才使我亘古不变的生活起了涟漪……猎人阿凡巴拉哈老人自始至终这么想。
那只跛腿驯鹿的确太诱人了,使他想到了烤得焦糊发黄的烤全羊。他已好久没吃到烤全羊了,看见那只跛驯鹿后,他一阵狂喜,涎水顺着干裂的嘴角一个劲地往外溢流。他不得不去追赶那只跛腿驯鹿,如果任由它去,不仅是尝不它的美味,主要的是对他这个终生以守猎为主的老人来说,岂不是奇耻大辱?近来,他突然觉得他衰老了。老了就不中用了、好似酉坠的太阳一样光焰渐渐逝去。然而,他却固执地坚信这不是事实,因为还在前几天,他在风暴狂怒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像年轻时那样撒着欢儿轻易地逮住了一只灰色兔子。
无疑,这是对年龄的一次严峻考验。他欢喜自己尚未衰老。
于是,他提起猎枪,平端着,放开步子去追赶那只跛腿驯鹿。那跛腿家伙显然及时发现了他,神性显得格外紧张,眼睛明亮,那条跛腿仿佛也不跛了,一溜烟地消逝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
哼!只要你颠进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肯定是死路一条。他想。
但他还是紧追不舍,生怕它万上出现奇迹,跑得不见了呢。他的步于跨得比先前大,然而精力却不是特别旺盛,猎枪平端在手里好像有点吃力,仿佛抱着一大块石头似的。这情形在以前可不曾有过。衰老了的念头又忽地涌上脑际,”他迟疑了一下。这使出现在眼前的跛腿驯鹿又不见了踪影。
那跛腿家伙跃过一座沙丘,身后扬起一股微弱的黄尘,消逝在沙丘那边了。
他得怔一下,几步跨过那座沙丘,它又出现在他的眼前。
看见了、在那……
他有些被激怒了,猎枪平端着,瞄也不瞄就开火了。他原以为这十枪肯定会将它击倒的,平展地躺在那儿等他去捡。然而,它却安然无恙。根本没伤着一根毛似的,依然活奔乱跳地向前颠去。
竟然没有打准……没有打准么,这是怎么回事呢?他想。
他非常吃惊,衰老的念头再次涌上脑际。
老了,莫非真老了?咋老得这么快呢?他想。
他及时从惊愕中解脱出来,不敢有半分迟疑,欲再次装上弹药,这才想起忘了带火药。他无比沮丧,困难地往前走了几步,这时,跛腿驯鹿已颠得不见踪影了,出现在他眼帘的是一个非常遥远模糊不清的斑点,那斑点似乎还跳动了几下,仿佛嘲笑着他的无能为力。后来,那斑点消逝了,什么也看不见了。跛腿驯鹿的毛色恰好与土黄色的沙漠颜色相吻。现在,他没有任何办法了。
不过,它颠进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必死无疑,不被狼吃掉,也会渴死的,渴死好,千万不要被浪吃掉呵!他想。
一定得抬掇掉它!不抬摄掉它誓不罢休!他又想。
这时,太阳已靠近远处的地平线了,像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他沮丧地瞅一眼太阳,感慨地唉叹了几声。
看来,的确是老了,要不然不会被一只跛腿驯鹿戏弄的,竟然让它活脱脱地从猎枪下溜走了,这不是衰老了眼睛花了的缘故是什么!他想。
他悲壮地面对将要消逝的太阳,不由得思绪万千,若在年轻时,不要说一只跛驯鹿不在话下,纵然一只腿脚健壮的驯鹿,只要他高兴,不用猎枪,也会将它活活逮住。
真的老了哟……他想。
可是他立即否认了这种残酷的现实,依然不相信这是真的。他竭力为自己辩解,把没击中跛腿驯鹿的现实归绺于猎枪出了偏差。于是,他慢慢地拉开枪栓,迎着太阳余晖观察膛内的来复线。不知是线条磨平了还是眼睛看花了,枪膛内出现了一团混混浊浊的雾。他用力眨眨眼皮,可看到的还是雾,一团乳黄色的雾。这时,他不得不相信他真的衰老了……
千真万确,老喽。他想。
2
那团火球终于熄灭了,远处的天空出现了道道残阳,或许因为白日里天气过份晴 好,夜晚来临时的残阳才显得分外火红。
他突然觉得浑身一阵渗凉,这才发觉他未穿那身常年在身的皮衣。他是慌忙中去追赶那只跛腿驯鹿的,当时忘了穿上皮衣。
好像是晌午了——他始终对时间把握不准,凭太阳的移动来大概判断——塔克拉玛干沙漠上空的天气格外晴好,晴好得无一丝云彩,土黄色的沙漠被火*
球一般的太阳映照得耀耀闪光,仿佛是一面镜子,沙粒像被大火炽烤过似的,滚烫滚烫。
他的那间破旧的土屋向阳,热得更燥。在这酷热的沙漠里,他白天享受了凉爽的气候,于是走出土屋,“手搭凉棚瞅一眼太阳,又来回扫一眼沙漠,长长地唉叹一声。
已好久不曾见如此好的天气了。他想。
在这之前,塔克拉玛干沙漠变得少有的反复无常,它的上空始终雾云弥布,阴阴沉沉,然而却不见刮一丝风暴,更无雨意,憋得他在土屋里来回打转,欲想出去寻猎,却又怕走进沙漠暴风雨忽然来临。他无奈地在土屋里捱着时光,急切地盼望着晴天来临。
/* 42 */
热爱生活(2)
他又长长地唉叹一声,仿佛抒发着压抑长久的郁闷。
好天气哟。他想。
他三两下就把身上的皮衣脱得净光,顺着土屋的墙蹲下身来,他舒坦地将四肢伸展开来,尽情地享受着阳光的滋润。但刚躺下一阵儿,他又觉得这个样于很不雅观很不文明。因为在前几夭,他跟此刻一样光溜着身子在土墙下晒太阳,被一群穿红戴绿的人发现了。当时他正尽情地拉着长鼾。初时那些人看着这个光溜溜的东西得了。愣证一会儿便啊啊着飞跑了。那时他好像正做着一个梦,被惊天呼地的声响惊醒过来,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后,他起身去追赶那些惊愕的人,并连连喊说我不是异物我是人……然而那些人根本不敢停下来听他的解释,仿佛兔子遇上了狼那样地恐怖,失魂落魄地向前飞奔,直至消逝……当时他非常愧疚,发誓再也不脱皮衣睡觉了。
还得穿上呀。他想。
他激起身,像个小孩似的极不情愿地将皮衣穿上.合衣躺了下来。但总觉得是那么别扭,浑身像被铁夹挟住了似的,转辗反侧怎么也不舒坦。他原来是要好好享受多日不见的阳光的,可反倒被弄得身心不舒了。他横横心,强制自己忘掉那不雅观不文明的一幕,又将皮衣脱掉了,于是先前的那种轻松舒坦又恢复了。
管他哩,球。脱了就脱了,肯定不会有人再到这儿来了。他想。
但心里还是不很平静,几经折腾,好一阵儿后,他安静地拉起了鼾声。心里什么也不想了,平静得像一泉无涟漪的死水。或许他仅仅打了个长盹而已。根本不曾睡熟,因为那只跛腿驯鹿跑得飞快刹不住从他身上跃过时他看得清清楚楚。在那瞬间的时间里,他甚至看清它的肚皮上没有毛,光光溜溜,这说明它很肥,膘很厚。他陡然一惊。神志完全清晰了,被强烈的阳光炽烤得发麻酥软的身于忽地来了精神,脑子一热,不知用什么惊人的动作跃起身子来的,已记不得了,反正是眨眼间的功夫挺起身子,并顺手摸来猎枪,跨着雄壮的阔步去追赶那只跛腿驯鹿。
猎人的严谨作风迫使他的猎枪里始终装有子弹,不曾空过。每每放过一枪后,他都要及时地装上火药和沙粒。以防万一有猎物出现。记忆中在那遥远的一天,他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边沿一枪打死了一只雪白的兔子,晚上烤熟只顾大嚼大吃了,却忘了往空枪膛里装上弹药。吃过后他满足地枕着枪杆打着嗝儿熟睡了。或许那只瘦如干柴的狼在遥远的地方闻到了焦糊的悠悠飘香,饥饿凶狠地向他袭来。但它没有得逞,他几乎没费多少力气就将它分解成碎片埋在了沙地里。尽管他一如既往地胜利了,但他却出奇的冷静,认为这是对他的一次深刻教训。教训他这个猎人在以后的行猎岁月中要作风严谨些。自那以后,每每放过一枪,他都要及时地往空枪膛里装上弹药……
可是,枪膛里有子弹又有什么用呢?我不还是没有击中那只跛腿驯鹿吗?一只腿还跛着的驯鹿!唉……他想。
他的神情空前悲哀、颓废和沮丧,他找不出安慰自己的措词了。的确,放空枪在以前大大小小的行猎当中可不曾有过。他的枪法向来百打百准,说打眼睛绝不会擦上鼻子尖的。真是奇耻大辱呵!
这种耻辱像一座山似的压在了他的身上,让他透不过气来。为了涮洗自己的耻辱,为了证实自己不是真格老了,就是舍出一条老命,也要将那只跛腿驯鹿猎到。
一定要措到那只跛腿家伙!他狠狠想。
他思绪万千地看一眼今日的最后几道残阳渐渐逝去,踅过头颓废地向土屋走来……猎枪不是橡往常那样扛在肩上或平端在手里,而是像拖拉着一根沉重的木棍似地拖着。因为他的心情憔悴极了,没有力气提起猎枪了。
3
最后一道残阳恋恋不舍地消逝后,夜幕紧接着像一张黑网似的笼罩了塔克拉玛干沙漠,他的那间破旧的土屋仿佛被黑沉沉的夜空吞噬了,不见了踪影。
很显然,在漫漫的黑夜里怎么也是寻不见那只跛腿驯鹿的。他想。
他捡起脱在土墙下的皮衣穿上,然后踽踽走进土屋,摸索着往枪膛里装上火药和沙粒,顺着土墙躺了下来。
反正那跛腿家伙是走不出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不要急躁,好好休息一夜,待明天乘早走进沙漠去寻找那家伙,一定能寻见的……睡一会儿吧。他想。
但他怎么也合不住眼皮,他试图强迫着将眼皮合住,可是越这样越适得其反,这种违背意愿的做法使自己变得异常愤怒;眼皮干得仿佛没有一点润滑的东西了。有时,上下眼皮刚眨一下,眼前便立即映现出那只跛腿驯鹿来。他就在这种苦恼的煎熬中睁着干巴巴的眼睛,瞅着黑沉沉的屋顶发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眼皮咋合不住哩?他想。
这种苦恼难熬的情形在以前可不曾有过。以往,他无论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奔波多久,或是因天气原因在土屋里没事可干几天,总之,只要身子一挨地,眼皮不一阵就像胶似的粘在一起,且什么也都不想了,脑子仿佛永远停止了活动,被睡意无情地吞噬了……
他终于如愿地合住了眼皮,但并无睡意,脑子空前活跃,满脑子充斥着那只跛腿驯鹿的影子。它在他眼前做出挑逗的样子来回晃动,看着它那不可一世藐视他的样儿,自然而然使他愤怒地想到了烤得发黄的全羊。在他的想象中,那只跛腿驯鹿已被他像以往那样轻易地拾摄掉了,应该骄傲的并不是借助猎枪的火力,而是他将它追逐困了,一步都走不动了,可怜巴巴地卧倒在地被他顺手就擒了。亦然像以往那样,他将它架在了特制的木架上,用温火渐渐地炽烤,那焦糊的味道是多么香美呵……
/* 43 */
热爱生活(3)
他在迷迷盹盹的情景中,不住的吧叽着嘴唇,一口接二口往下咽涎水。
他清楚这是一个短暂的安慰自己的梦。他认为这种安慰的梦再不能做下去了,它对他的刺激和打击实在太惨重了,使他的神经受罪。于是他坐起身,曲起膝盖,头搁在双腿间,这样仿佛好受了些,眼皮竟也渐渐安稳地合住了,脑子亦不那么活跃,渐渐趋于平静……
对他来说,这的确是一个十分漫长和残酷的夜晚。曾有一刻,他竟然失去了熬到天亮的信心,急躁的心情使他如坐针毡。他几次走出土屋,总认为天快要亮了,但沙漠依然是黑沉沉的一片,他的神情颓废极了,哀叹几声又返回土屋蹲下,盼望着白日早点来临。
都是因为那只跛腿驯鹿,才使我现在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可恶的家伙……可是,现在若让我放弃拾掇它的欲望,那可是不可能了。他想。
所谓的不可能,是因为他已经决定要抬掇掉那只跛腿驯鹿。
或许这是我的生命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穆罕默德交给我的,不去完成,亏对生命,在阴间有何颜面去见穆罕默德呢?他又想。
他有一种非凡的毅力,有一颗顽强和固执的心,这便导致他遇到再艰难的事他也不畏惧。他是这样的一个人:沙漠里忽然刮起了风暴,一座沙丘突然横在前边挡住了他的去路,尽管他在沙漠里已奔波得精疲力竭了,然而,他还是要以顽强的精神越过这座沙丘。这都是因为塔克拉玛干沙漠无情的造孽将他锤炼成这样的。
此刻,他像一匹野马,而黑夜又像一个笼统似的将他牢牢拴住了,他只能焦急地等待着明天来临。
快点亮呵——天!要不然那只跛腿家伙离我就越来越远了……他想。
4
朝阳像个即将要走上轿子去嫁人的姑娘,缓缓羞羞地从东方走来。天,终于露出了微弱的亮光。
当一丝微弱的亮光从土屋外勉勉强强地射进来后,老猎人便像被什么扎了一下腾地戳起身来,并迅速地抬掇着长途跋涉时才用的一切行李。
很显然,这是一场长途跋涉的战斗。他想。
他有一条两头都是袋子的牛皮褡裢。牛皮褡裢是用上乘的牛皮精制而成的,被长期行猎的岁月磨擦得乌亮发光;他首先往一头袋子里装上镶。只有四块馕了,对长途跋渺去战斗的人来说,四块《显然是少了些、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他原本有八块馕的,因为天气原因几天来没有寻到猎物,就用另外的四块镶充饥了。当装进最后一块馕时,他的手停顿了一下,因为此刻他的肚子有点饿,考虑吃不吃,但旋即又打消了这种念头。
另外的一头他装上火药;牛皮水壶和东不拉都有带子,分别挂在脖子上和肩头上就可以了。
他的全部家产几乎就这些:一条牛皮褡裢、四块馕、一些火药、一个牛皮水壶、一把音质还不错的东不拉和一条猎枪。这些家产对他这个猎人来说可是至关重要的,缺一不可;相比起来,东不拉和猎枪却更重要些。没有猎枪他无法生存;他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从不觉得寂寞,寂寞对他来说是什么呢?所以他轻易不弹奏东不拉,除非他猎到猎物,像个了不起的胜利者的时候,他才颇有兴致地弹弹东不拉。庆贺自己的胜利。
东不拉仿佛是一根棍子,他的心则像一泉平静的水,只要他一看见东不拉,它就狠劲地在他心里搅来搅去,这使他有些激动有些惆怅……
……唉,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了,不提了不提了。他想。每每看见东不拉后,他都这么想。
行李拾掇好后,他扫视一眼土屋,土屋里什么都没有了,唯有用土坯垒成的土墙孤独地蹲那儿,仿佛盼望着主人早点归来。其实,说是土屋的确有点夸大了,仅仅是他的一个速风挡雨的地方而已。
那一年他从帕帕梅尔草原扛着猎枪晃悠到塔克拉玛干沙漠边沿,脚还没站稳,他突发奇想,忽然觉得自己该有个家了。这想法的确空前绝后。
一个没家的人是个不完整的人。当时,他既像哲学家又像社会学家似的这么想。
产生了这个想法后,他便立即行动,用维吾尔族人传统的建筑方式,弄来些黄土和水,混合一拌,脱掉皮靴,在泥巴上踩来踩去,觉得非常有韧劲了,这才打成一些土坯,在火爆的太阳下,费了一天的功夫在这儿筑成一间土屋。
权当把它称为自己的家吧。他想。
土屋筑成后,他非常滋润和满足,那种喜悦的心情不亚于他猎到一只肥壮的羚羊后的情形。
从此,每每出去寻猎,无论夜晚多么黑沉,沙漠里的风暴多么疯狂,都阻拦不住他及时赶回家的欲望。他竟然养成了一个习惯:只有在家里,他才能睡一个安稳的觉……
他怔怔的,心情似乎有些起伏,一步跨出土屋,向前迈出几步,但不知怎么他又停顿了下来,回过头。深情地凝视一眼上屋,他这个刚强人的眼圈突然竟有点潮湿了,仿佛他这一去永远也回不到土屋里来了,此时此刻要跟土屋永别似的。这种情形在以前出门时可不曾有过,自从土屋筑成后,他跟以前一样依然是说走就走,根本没有现在这样的恋恋之情。
莫非这一去有所不测,永远也回不来了?他想。
可是,恋家不是个好男人,不是个好猎人呀,拾掇掉那只跛腿驯鹿的信念是不会动摇的——非去不可!他又想。
/* 44 */
热爱生活(4)
但他还是犹豫了一阵,权衡着到底去与不去。去,变化无常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自然会危及他的生命.弄不好就将老命丢在沙漠里了;他可不愿意将性命丢在沙漠里,死也得死在家里呀。反之,不去则安然无恙,多少还有四块馕呢,凑合一阵说不准什么猎物会出现的,只要一出现,他肯定会拾掇住的,放空枪再也不会重演了……
然而,后一种有利的分析完全没有被他采纳,也还是执意要去,要去寻找那只跛腿驯鹿。
说什么也得去寻找那家伙,就这么定了,死死的定了,再也不许胡思乱想了。他想。
他擦拭一把潮湿的眼圈,又凝视一眼土屋,转过身跨着大步向前走去。
眼圈怎么会潮湿呢?从能记事那天起,我的眼圈就不曾潮湿过……这是怎么回事呢?不该这样哟。完全可以肯定,我不仅要拾掇掉那只跛腿驯鹿,而且会完完整整的回来的。他想。
向前走了几步。他不由自主地在裤带上摸了一把,哎哟!忘了,忘了带那把尖刀了……那把尖刀他无论如何是不能忘带的,没有它可不行。因为近年来,他啃吃肉时牙齿竟有些松动,动不动牙缝里就塞满细肉;费好大的劲才能将肉从骨头上啃下来——他没想到这是衰老的一个征兆——不借助尖刀的作用,纵然将那只跛腿驯鹿拾掇掉,烤了,也是啃不下来的。
他不得不踅过身,走回去将尖刀挂在裤带上,然后,沿着老路往前走去。
看来的确是老了,不中用了,脑子一点也记不住事了,丢三拉四的。他想。了,紧接着又急忙否认这样的现实。
跟以往一样,他一边想着自己真格衰老了,紧接着又急忙否认这样的现实。
那么就是太忙乱了,忙乱中忘记事儿是正常的。年轻时也有过丢三拉四的经历嘛。他想。
这么以来,他的心情便好受些,脚下的力气也足了些。
5
朝阳不知何时褪去的,取而代之的是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红红的犹如一个火球,只是还没有放射出炽人的光焰来。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气温在渐渐升高,看这情形,今日肯定燥热。
他离开土屋巳很遥远了。在这期间,他曾驻脚回过一次头,困难地看见土屋变成了一个很渺小的斑点。当时,他的心情有些激动,压抑不住心中的波澜,眼圈又潮湿了……
一定会完完整整的回到土屋的。他想。
继续往前走。
不一阵太阳果然燥热起来,那火球尽情地放射残忍的万道光芒,犹如万把利剑,酣畅地刺杀着塔克拉玛干沙漠。沙漠变成了一个庞大的蒸笼,热气往外腾腾地蒸发。时令正是七月间,恰是沙漠燥热的时节。尽管这样,老猎人还是一意地往前奔走,毫不歇息。他的那双深陷的但却有神的眼睛并不是一直呆滞地盯着前方不动,他前后左右不停地环顾,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他确信那只跛腿驯鹿颠进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这是毫无疑问的;他追赶它时,它已慌了手脚,再加上他放了那一枪,它的魂不知都吓到哪儿去了,慌乱中不颠进沙漠腹地还能到哪儿去呢?
颠进沙漠里,就等于走进我的牛皮褡裢里了。他又想。
这么想来,他对拾掇掉跛腿驯鹿的信心更足了,步子迈得更大了,警觉提得更高了。
太阳热得更燥。但他丝毫没有歇息的欲望,这种非凡的毅力使他又回到年轻时的光景中,自然而然地忆起年轻时的雄壮。年轻时,他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连续行走三天三夜也不觉得困乏……此时,他颇为自己的毅力欣慰,这说明自己并未老嘛。
然而,他浑身已大汗淋漓了,汗水从肌肤内滚滚地往外渗溢,头上的汗珠从浓密的头发间像水一样地往下淌;那浓眉上,满脸长长的胡须上都往下滴淌着汗水……他伸起煤炭一般黑的大手在脸庞上来回摸了几把,汗珠倒是少了些许,只是脸庞更黑了。
他从不洗脸洗手,压根儿就没有这种习惯。有时他猎到羚羊或火狐,将向烤着吃后,用那把尖刀戳破尿泡,用尿水洗洗油乎乎的双手和嘴唇。尽管这样,他的脸庞和双手还是出奇的肮脏,双手上的污垢几乎有一公分厚,嘴脸更是油光发亮,浓须上也沾满了点点油污,就连发白的眉毛也被脏物染黑了……那一年他追赶一只火狐,走到博斯腾湖边沿时,他渴极了,扎下头喝过水后,他停顿了一下,清澈的水面立即映照他那肮脏的面孔,然而,他毫不惊异,他认为水中的他就是自己,他就是那个样子……
太热了,热煞人了……他想。
他又抹一把滚滚流淌的汗珠,急急忙忙地向前走去。
太阳渐渐跃到天空正中,已是晌午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热得无法形容。老猎人在火燎燎的天气下停顿下来,将披挂—一解下,皮衣脱得净光。在烈日刺照下,他的皮肤显出古铜的颜色,还透出一种焦黄的亮光,就好像羚羊被温火烤得焦黄那样。他兀立在那儿,被土黄色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衬托起来,仿佛是一尊雕像,或是一副古老的油画,其布景、线条和人物都显得那么明快、生动,令人叹为观止。或者说那是一种图腾,将远古和当代可笑地连接在一起……然而,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却闻不到一丝当代的气息,从他身上。只能隐隐发现一些古代社会残留下来的一点什么东西,……可以这么说,他是古代的人,只是跨世纪的生活在当代罢了
/* 45 */
热爱生活(5)
唔,脱光皮衣轻松多了,轻松多了呀……他想。
他抬头看一眼太阳,又扫一眼茫茫的塔克拉玛干沙漠,然后捡起皮衣,掖在胳膊肘里,继续往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