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幅人像的下面,是张爱玲以英文手写的祝福语,“预言”了每个女孩的未来。
这些沐浴着30年代阳光的女孩们,有的被画成摄影师、科学家、芭蕾舞演员、传教士,有的被画成时装店主、园艺师、诺贝尔奖作家、浪漫诗人,还有的居然是英姿勃勃的骑手、穿戴欧洲铠甲的武士、赴意大利大使和1949年“中国总统候选人”!
最奇的,是一位女生被画成驾驶飞机首个登月的太空人——那是在“阿波罗”登月30年前!显然那时的女生也为儒勒?凡尔纳所倾倒。
张爱玲的绘画天赋,在这几张画页上尽情显露。小人儿的动态活泼,富有创意,多少表现出了各自的性情与抱负。画的人体解剖也对,看来是有相当的素描功底。
值得一提的是,她把自己画成了一个占卜师,捧着一个水晶球在看。
——她能看到自己后来的命运吗?
在这个可贵的纪念册中,叶莲珍同学在《年级史》结尾的一段话,读来令人感慨:
他日回味起来,圣校给我们的印象确似慈母一般的温柔、仁爱;又如玛利亚像那样的严肃、贞静。但不知我们这群顽皮的孩子所留给母校的印象是什么?
中国的现代教育制度,到那时,历史还不长;但是上世纪30年代的教育制度,在百年来的教育史上却是比较“健康”的一段。好的教育,就应该是这样——让孩子们身有“才艺”,内心有阳光。
现在的“张迷”们,还能看到当年圣马利亚女校学生的一张照片:学生们一律短发,穿着浅得近于白色的旗袍,在拱形门外分两排而立,如玉树临风。
宁静、朴素、圣洁。无怪有人用了“绝代风华”来形容她们。
——是我们现在太少这个东西了!
张爱玲在《心愿》一文中,提到了校园中的梅林、纵横小路和古老钟楼,似有无限的留恋。她写道,那钟声仿佛在说:“与全中国其他学校相比,圣马利亚的宿舍未必是最大的,校内的花园未必是最美丽的,但她无疑有最优秀、最勤奋好学的小姑娘……”
今天的“圣校”旧址,已属上海女子三中。校舍、拱门、回廊,都还在。“爬山虎”的绿叶,遮住了当年教堂的整整一面墙……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张爱玲不大喜欢她的中学时代,但对这个地方,恐怕还是偶尔有梦回之时吧??
7、香港的浓绿与火红
凡是看过《倾城之恋》的读者,都难忘张爱玲在里面写的,一种香港的花:
到了浅水湾,他搀着她下车,指着汽车道旁郁郁的丛林道:“你看那种树,是南边的特产。英国人叫它‘野火花’。”流苏道:“是红的么?”柳原道:“红!”黑夜里,她看不出那红色,然而她直觉地知道它是红得不能再红了,红得不可收拾,一蓬蓬一蓬蓬的小花,窝在参天大树上,壁栗剥落燃烧着,一路烧过去,把那紫蓝的天也熏红了。她仰着脸望上去。柳原道:“广东人叫它‘影树’。你看这叶子。”叶子像凤尾草,一阵风过,那轻纤的黑色剪影零零落落颤动着,耳边恍惚听见一串小小的音符,不成腔,像檐前铁马的叮当。
那是什么树,是什么花?现在的香港,还有没有?
就连当地人也不知道,说不清。那谜一样的花!
其实,那——就是凤凰花。小叶羽状、互生成扇子形,有如凤凰的羽翅,花开时团团簇簇的火红……
应该说,香港这个城,对张爱玲的成长史来说,就是“一路烧过去”的野火花,让她有了蓬勃的生命力。
港大的三年,就是从一些热烈的颜色开始的。从少年变为成人,她不再是灰色的了!
船靠近香港码头时,张爱玲就领略了这个城在色彩上的热闹。
这印象,后来被她用在了《倾城之恋》里:“望过去最触目的便是码头上围列着的巨型广告牌,红的,橘红的,粉红的,倒映在绿油油的海水里,一条条,一抹抹刺激性的犯冲的色素,窜上落下,在水底下厮杀得异常热闹。”
她比喻说:“在这夸张的城里,就是栽个跟头,只怕也比别处痛些。”
张爱玲提着母亲出洋时用过的旧皮箱,只身南下,来到这连语言都不通的殖民地城市,母亲和姑姑都不免为她担心,怕她“栽个跟头”,便事先安排好了接应的人。
前来码头接爱玲的人,是个谦和的中年男子,叫李开第。母亲指定他作为爱玲在港期间的法定保护人。
这李开第是何许人?说来话长。
——他是姑姑的初恋情人。
姑姑张茂渊25岁时出洋,在开往英国的轮船上,遇到了26岁的青年才俊李开第,两人一见钟情。
但因种种原因,不久,李开第另有所爱,并且很快就结了婚。
张茂渊经历了失恋的剧痛之后,抽身而退,留给了李开第一句话:“今生等不到,我等来生!”
从此,张茂渊独守空闺,竟为这个李开第守了50年。两人后来都没离开大陆,且都熬过了文革,到1979年竟老来携手,圆了并蒂之梦。——当然这都是后话。
李开第这年已经38岁,从曼彻斯特留学归来,目前在香港做工程师,他对黄逸梵的托付,自是心领神会。
在码头接到了爱玲,见爱玲寡言,他便也不多说什么,接过行李,只顾在前面引路。上了车,李先生亲自开车把爱玲送到港大。
这所香港大学,也很有殖民地色彩,坐落在半山腰的一座法国修道院内。管理学生宿舍的,都是天主教的修士和修女。如此,这大学也就有了别样的气息。
山路。野火花。港湾夜色。——这里的许多景色,后来都成了张爱玲小说中人物的“舞台背景”。
学生宿舍是每人住一小间,中间由板壁隔开,而门就是那种酒吧式的半截百叶门。
母亲此前曾经把港大的章程研究了一个透,知道学校的宿舍什么都有,只有台灯需要自备,于是就在先施公司给爱玲买了一盏“乙字式”的小台灯,塞进皮箱,让爱玲千里万里地带了来。
爱玲在宿舍早上起来,点亮窗台上的台灯,然后去洗漱。乳黄色球形灯罩的光,映在透着蓝色海面的窗子上,有一种妖异的感觉。参见《小团圆》。
港大的学生,多来自东南亚,是华侨富商们的子女。即便是本埠和上海来的学生,家境也都相当优越。他们出手阔绰,社交频繁,有的人上学是有汽车接送的。
那些侨生们英文都很好,但中文水平仅能识字;本埠学生则大多在修道院的书院里受过教育。
张爱玲在这里,算是穷学生。正如《小团圆》里所说,“在这橡胶大王子女进的学校里,只有她没有自来水笔(只能用蘸水笔),总是一瓶墨水带来带去,非常触目”。为了省钱,她不敢参加社交活动,结果连跳舞都没学会——因为跳舞要额外置办衣裙,她舍不得。
同宿舍有一个香港女孩,叫周妙儿。其父与鼎鼎大名的何东爵士齐名,阔得不得了,自家竟然买下了一整座离岛——青衣岛,在上面盖了豪宅。她邀请同宿舍女生去她家玩一天,去的时候要租小轮船,说好大家分摊船钱,每人十多块钱。
张爱玲最怕这类额外支出,只好向负责管理的修女解释说,因为父母离异,自己被迫出走,母亲送她进大学已经非常吃力,因此不想去。那修女做不了主,又去请示上司,最终闹得修道院长都知道了有这么一位贫困生。
这一来,连张爱玲的密友都为她感到大失颜面。可是,穷人——又能怎么办?她只有发奋苦读以雪耻。
她学习英文极其努力,可以背下整本的弥尔顿《失乐园》。
为了考出好成绩,她动了一番脑筋,“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结果,每样功课都能考第一。到第二年,港大文科二年级的两项奖学金,被她一人拿下,大大扬眉吐气了一回。如此一来,不仅学费、膳宿费全免,毕业后还可免费保送去牛津大学深造。
有一位以严厉出名的英国籍教授惊叹:教书十几年,从未有人考过这么高的分数!
为学业而付出的代价,是她在大学里放弃了写小说的爱好。
三年里,她几乎没用中文写过东西,给母亲和姑姑写信,也用的是英文。姑姑那时常用漂亮的粉红色拷贝纸给她写英文信,上面是淑女样的蓝色字迹。姑姑的英文很棒,爱玲对来的每一封都要细加品味。
经过一番苦学,她的英文逐渐老到,以至可以用作谋生之道了。晚年在美国时,还曾有教授夸她:英文写作比美国人还地道、还要富有文采。
对港大的老师,她多不感兴趣,但也有几个,给了她深刻印象。
教西方文学的,是一位绅士气很足的先生,最爱讲莎士比亚,讲到忘情处就掏出雪茄来,顺手点燃,在袅袅青烟中陶醉。
教古典文学的,是一位长髯老先生,穿一袭长袍,有仙风道骨的样子。爱玲喜欢听他吟《楚辞》:“长太息以掩泣兮……”
图书馆是爱玲常去的地方。她喜欢那些乌木长台、影沉沉的书架子和带着冷香的书卷气。有几间旧书库,显是好久没有人来。里面的象牙签、清代礼服的五色图版、大臣奏折……都让她有他乡遇故知的惊喜。
在这里看书,偶尔抬起头来,能看见窗外斜坡上的花园,那里有艳红的杜鹃花。
路边铁栏杆外就是雾,再远,就是海湾对面的青山。坐在这里,心里有一种君临天下的安泰感。
她把大学的这三年,当做来之不易的甜甘蔗,非要榨出最多的汁来不可。偶而出去游玩、拜访人、谈天,都感觉心里不安,以为是浪费了时间。
惟一没放弃的爱好,就是画画,因为绘画不占用脑子吧,也可以稍微放松一下神经。
应该说,张爱玲在港大最大的收获,还不是在学业方面的,因为她后来没能沿着这个阶梯往上攀。作为一个潜在的作家,她在这所生源来自“五湖四海”的大学,最大的收获是看到了不同的人、不同的人性,开始了对人世的独立观察。
脱离了父亲的老屋,走出了寄宿制中学,她的视野大大开阔起来。
这里不像颜色单纯的圣马利亚女校。在这里,来自热带地区的华侨子女,人生态度是恣意放任的,就像那些自顾盛放的野火花。
——这种对生活所抱有的热情,大大地影响了张爱玲的性格。
在港大的生活中,能见到各种很刺激的颜色。
那些女同学们,也好像个个都异乎寻常。
有个来自马来亚的女同学,叫金桃,淡黑的脸,牙齿很可爱地向外龅着。她从小在娇生惯养中长大。张爱玲最喜欢她教大家学马来人怎样跳舞。
——喏,是这样的:男女排成两行,摇摆着小步小步走,或是仅只摇摆;女的捏着大手帕子悠然挥洒,唱着:“沙扬啊!沙扬啊!”
“沙扬”是爱人的意思。歌声因为单调,在张爱玲听起来,反而“更觉得太平而美丽”。
马来亚就是今天的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张爱玲有一种偏见,认为那里的人生活习俗“不甚文明”,所以看金桃身上总有不讨人喜欢的小家子气。金桃晚上去看电影,见到其他富家女孩穿了洋装,总要匆忙跑回去,换了洋装再来。这种小小的虚荣,张爱玲说:“就像一床太小的花洋布棉被,遮住了头,盖不住脚。”
还有一个女孩,叫月女。张爱玲初见她时,她刚抵达香港,在宿舍卫生间里冲了凉出来,新换了白地小花的睡衣,胸前挂着小巧的银十字架,向大家含笑鞠躬。
她的父亲,是个刚刚发达起来的商人,阔了以后就迷上了一个不正经的女人,昏了头,回到家总是打孩子。因此月女的脸上,就常有一种“羞耻伤恸的神情”。
月女很天真,她有一个奇怪的念头:老是怕被强奸。可又不懂强奸是怎样一回事,只是整天地想着,脸色惨白而浮肿。
张爱玲很怜惜这女孩,静静地为她难过,觉得“一个人这样的空虚,像是一间空关着的、出了霉虫的白粉墙小房间”。
港大的女学生,分医科和文科两种。医科的学制特别长,竟有7年之久,又容易留级,因此有三十多岁的女学生也不奇怪。
医科女生们一点都不死板,平时在饭桌上总是大说大笑的,说一些专业内的笑话,还夹杂着许多术语。爱玲只有一次听懂了,是说一个学生真要死,把酒精罐里的一根性器官扔在了解剖室门口的路上。几个女生说着,都笑得前仰后合。
女生们并非纯洁天使,有的在同班同学中有了男朋友,有的跟有妇之夫有暧昧关系。
男同学们也敢于对她们示爱。“夏夜,男生成群的上山散步,距她们宿舍不远处便打住了,互挽着手臂排成长排,在马路上来回走,合唱流行歌。有时候也叫她们宿舍里女生的名字,叫一声,一阵杂乱的笑声”。见《小团圆》。
女同学们形形色色,匪夷所思,对张爱玲来说,这仍是一个他者的世界。张爱玲晚年时回忆:“我是孤独惯了的,以前在大学里的时候,同学们常会说他们听不懂我在说些什么,但我也不在乎。”见殷允芃《访张爱玲女士》。
但是,有一个女同学却打破了她的孤独,让她狭小的天地一下子广阔起来。
这就是她在港大结识的、情同手足的好友——炎樱。
张爱玲的一生中,包括血缘的亲属在内,与她有亲密关系的人非常少。而且这些人,从性格上说,多半不“健康”。惟有这个炎樱,是完全健康的。
无论张爱玲本人,还是如今的“张迷”,都应该感谢炎樱;在张爱玲的生命史中,只要炎樱出现了,就有欢笑。
——这是命运的安排。她们两个,居然是坐同一条船从上海来香港的。
炎樱是个混血的锡兰今斯里兰卡。姑娘。父亲是阿拉伯裔的锡兰人,伊斯兰教徒,在上海开珠宝店;母亲是天津人,早年为了跨国婚姻的事,跟家里断绝了关系。
炎樱皮肤黝黑,娇小丰满,五官轮廓很分明。从照片上看,在港大时期的她,像个英俊的小男孩;再稍长,便有惊人之美。
这姑娘笑起来很响亮,说话又快、又不讲道理。她天性饱满的热情,多少改变了张爱玲一贯的阴郁。
她本名Fatima Mohideen,“炎樱”这个中文名,是张爱玲为她取的,两个字的搭配很美。但她本人好像不很满意,自己改名“莫黛”。张爱玲说,这个听起来不好,像“麻袋”,于是又改为“貘梦”。——这是有典故的,貘,是一种专门吃梦的动物。
不过,还是以“炎樱”最为贴切吧,张爱玲就愿意这么叫她。
炎樱幽默风趣,经常出语惊人。张爱玲在后来写的《炎樱语录》里,搜集了她的一些经典名言和逸事。
她身材短小,时时有发胖的危险,但她并不担忧,反而很达观,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张爱玲解释说:“这是我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wo armfuls is better than no armful.”。
她在报摊上翻阅画报,统统翻遍之后,一本也没买。报贩讽刺道:“谢谢你!”炎缨答道:“不要客气。”
炎樱买东西,在付账时,总要抹掉一些零头,即使在精明的犹太人开的商店里,也要这样。她把皮包里的东西兜底掏出来,说:“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
炎樱头脑机智,文学天赋也很好,有不少话,都说得很奇崛。
她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
西方有谚语云:“两个头总比一个头好。”意为“集思广益”;而炎樱在作文里写道:“两个头总比一个头好——在枕上。”判作文卷的神甫教授看了,目瞪口呆。
张爱玲孤僻,炎樱热情。这一对密友可谓相得益彰。
她们的共同爱好着实不少,绘画就是其中一项。在后来香港沦陷时,为了打发光阴,两人就常在一起作画,一个勾图,另一个就上色。爱玲曾给炎樱画过一幅肖像,形神毕肖,颇得人欣赏。一位俄国老师,甚至要出5美元买下来。
炎樱虽不是专攻绘画的,可在这方面有天赋,后来张爱玲小说集《传奇》的封面,两次都是她设计的,在构思上确有奇思。
在香港求学期间,凡是看电影、逛街、买零食,张爱玲都是与炎樱做伴。
炎樱的父母亲在上海,与张爱玲的母亲家相距不远。有一次放暑假,炎樱起先答应留下来陪张爱玲,但不知何故,未打招呼就回上海了。爱玲有一种被遗弃感,倒在床上哭得不可开交。
据张爱玲说,她平生只大哭过两回,此其一也。可见她与炎樱的友情之深。
炎樱发现,沉默的张爱玲,内心竟有那么多细微精致的感受。她对爱玲是怜惜的。炎樱在香港亲戚朋友多,去拜访的时候,也多拉着爱玲去,这也让爱玲看到了一些别样的人生。
一天,炎樱兴致勃勃,请张爱玲去看电影,爱玲照例推托。但炎樱劝说再三,说是有她父亲的一位老朋友在这里,听说炎樱来香港读书,非要一见。爱玲拗不过,只得答应。
电影院在中环,已经很古旧,类似澳门早期的建筑,阴暗、污秽却又大而无当。相形之下,门前的街道显得狭窄而拥挤。广告牌上,是一些杂驳的电影画面。两人刚走到门口,便有一个人,向她们迎上来。
来的这位,是个约五十多岁的高大男子,但瘦得像个架子,穿着一件泛黄的白西装,还是一二十年前的款式。他的头发、他的肤色,都是那种很脏的白色,就像毛姆小说里流落在远东或南太平洋的白种人。只有充满了血丝的大眼睛,是麻黄色的,看得出像个印度人。
炎樱向他介绍了爱玲:“希望你不介意她陪我来。她是我的同学,叫张爱玲。”
不料那人忽然露出非常窘迫的神色,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票,朝炎樱手里一塞,很不安地说了一声:“你们进去。”转身便要走。
炎樱连忙说:“不不,你不要走。潘那矶先生,我们去补一张票。”
爱玲呆在一旁,不明所以。只见那人摆了摆手,又猛地想起什么,把手中的一个纸包塞给炎樱,就走了。
炎樱恍然大悟,有点不好意思,笑着低声对爱玲解释道:“他带的钱只够买两张票。”
两人打开纸包看,原来是两块带加糖鸡蛋的煎面包,用半透明的花色纸包着,外面的黄纸袋已沁出了油渍来。
电影厅很小,看不清楚影像,也听不大清声音。爱玲想到刚才那位先生的窘迫神情,心里不是滋味。强忍着看了一会儿,两人便都说:“走吧,不看了。”
坐在回学校的车上,外面有闪烁的街灯,炎樱跟爱玲讲起了那位先生的故事。
原来那位潘那矶先生,是个帕西人(Parsee)——祖籍波斯的印度拜火教徒。他出生在香港,从前生意做得很大。后来倒了运,原因是认识了一位麦唐纳太太。
这位“麦太太”,原是广东人家的一个养女,先后三次跟人同居,最后跟的一个是苏格兰人麦唐纳,所以她自称是麦唐纳太太。
麦太太有一大堆女儿,她非要把大女儿宓妮嫁给潘先生。老潘那一边,对宓妮也是很中意的,但宓妮那时只有15岁,还在念书,不愿意嫁人。麦太太就骑在女儿身上打,硬逼着女儿嫁过去了。
这样的婚姻,当然不牢固,宓妮到22岁时,就和老潘离婚了,把他们的儿子也给带走了,不准老潘探望。老潘想念儿子,精神恍惚,从此生意就越做越亏,成了落魄的“失败者”。而宓妮却还年轻,入了洋行做事,越过越好。现在儿子也19岁了,跟着她,别人看着就像一对姐弟。
在不久后,张爱玲居然见到了这个宓妮。是宓妮请炎樱吃饭,炎樱便拉了爱玲去。饭局是在一家广东茶楼,爱玲还是在这里第一次喝到了菊花茶,原来是要放糖的。
传奇故事的主角宓妮,这时候已经再婚,嫁的居然是儿子的一个朋友,年纪比她小得太多,可是三人在一起生活得非常开心。
她看上去还不到30岁的样子,体态轻盈,高眉深目。爱玲看她,觉得很像自己的母亲,一顿饭吃完了,爱玲还在看着她。爱玲的母亲到过香港,炎樱是见过的。后来爱玲问炎樱像不像,炎樱说:“是同一个典型。”
在这段传奇里,有忍受着挫败的男人和不甘心于命运的女人,折射的东西实在太多,因此在张爱玲脑子里“潜伏浸润了好几年”。后来,终于成了她《连环套》里的故事原型。
至于炎樱是何时见到张爱玲母亲的,《小团圆》里有描述。是在1914年夏天,炎樱暑假里回上海,爱玲母亲约她喝茶,两人见过面。
在这个暑假,爱玲因为经济困窘原因,不能回家,学校又不能专门为她一人开伙,于是嬷嬷们就把她带到修道院白吃白住,算是对她得高分的奖赏。
暑假后期,母亲到了香港,专门去看了爱玲的宿舍。
看见母亲,爱玲吃了一惊:母亲明显憔悴了!也许是因为她改了发型,头发束起来,向后梳,所以显瘦。
这次母亲的穿着,也很朴素,是湖绿麻布衬衫,白帆布喇叭管长裤。大概是因为到学校来,所以尽量穿得简朴些。
母亲一见面,就解释说:这次来香港应牌友之邀,说来就来了。
她只在房间门口望了望,就说:“好了,我还要到别处去,想着顺便来看看你们宿舍。”
爱玲也没有问起姑姑。
临别时,母亲说:“那你明天来吧,你会乘公共汽车吗?”
负责接待的亨利嬷嬷忽然想起:“你住在哪里?”
母亲略迟疑一下道:“浅水湾饭店。”
亨利嬷嬷没动声色,而爱玲在一旁却感到奇窘。她知道那是香港最贵的旅馆,而自己却以家穷为名,在修道院白吃白住了一个暑假。
以后的几天,她天天都到浅水湾酒店去看妈妈。
据《小团圆》里的描写,黄逸梵一行在香港迟滞了多日,却不见有去哪里的打算。
其间,港大的佛朗士老师很欣赏爱玲的刻苦,特地送给了爱玲800元钱作为“奖学金”。爱玲喜滋滋地把这钱拿去给母亲看。
母亲却主张不要用别人的钱,要还给人家。爱玲连忙解释佛朗士是好人,除了上课自己跟他根本没来往,退还回去会伤了人家的心。
母亲便说:“先搁这儿再说吧。”
可是,两天后爱玲无意中得知:母亲打牌输掉了800元钱!而此后,母亲就再也不提那笔钱的事了。
这件事,对爱玲的触动极大。多年后在上海,她对姑姑说起了这事:“自从那回,我不知道怎么,简直不管了。”
——什么叫“简直不管了”?
就是与母亲完全恩断义绝。这是爱玲与母亲彻底疏远的一个关节点。
不过姑姑倒还通达,默然了一会儿,笑道:“她倒是为你花了不少钱。”
爱玲怕姑姑认为自己太看重那800元港币,就说:“母亲的钱,我无论如何是一定要还的。”
母亲这次来,谈了她对炎樱的印象,说:“人是能干的,她可以帮你的忙,就是不要让她控制你,那不好。”最后三个字,说得声音很低,别有意味似的。
敏感的爱玲知道这是指同性恋。以前她听母亲和姑姑谈论过,有些女朋友要好,一个完全听从另一个指挥。
但是爱玲心里不服,母亲一度跟姑姑关系也很密切,舅舅甚至常常嘲笑她俩是同性恋。为什么“她自己的事永远是高尚的,别人无论什么事马上就想到最坏的方面去”。
后来爱玲跟炎樱说起过这事,炎樱说也许这是更年期的缘故。
此次母亲还对爱玲讲了一段家族传奇,就是爱玲的舅舅其实并不是血缘的亲属,当初是从山东流民手里买回的一个男婴。
黄逸梵的母亲是小妾,丈夫死后,黄家的族人要赶小妾出门。得知小妾已经有孕,族人就派了人看管起来,如果生下的是个男孩,才可免于被驱赶。结果生下的是女孩,情急之下,一个女佣冒死到外面买了一个男婴回来,充作龙凤双胞胎。
这事情,舅舅本人并不知道。
爱玲对这件事,听得非常有趣。母亲却叮嘱道:“你可不要去跟舅舅打官司,争家产。”
这句话,说得爱玲发怔:“我怎么会……去跟舅舅打官司?”
母亲还对爱玲提起,这次一离开上海,姑姑就有信来:“我一走,男朋友也有了!倒好像我挡住了她。真是——!”母亲嗤笑地说,语气却是愤愤的。
爱玲心里想:她们现在的感情坏到了这样,勉强还住在一起,不过是为了省钱。姑姑有了男友,母亲生气,大概是失落感所致吧。
这次与母亲之间的会面,好像有太多的不和谐。
这点点滴滴的不和谐积累在一起,爱玲看母亲越来越陌生了。
后来黄逸梵因为和一位年轻的英国军官来往密切,那军官竟然以为她是间谍,向香港警察局进行了举报。警局把她们一行人当间谍监视了起来,还偷偷搜查了她们的物品。
同行的几个人之间,也开始闹起一点小小的醋海风波。
母亲很生气,这才不得不走了,爱玲也没问她要去哪里。走的那天,爱玲到浅水湾饭店去送行,天下着大雨,租来的汽车里坐满了人,都在故作夸张地簇拥着黄逸梵说说笑笑。
母亲从人堆里探出身来,不耐烦地对爱玲说:“好了,你回去吧!”像是说她根本就无心来送似的。
这样的分别,太让人感到心冷。爱玲强作欢笑,站在门阶前,看着车子开了,水花溅上身来。
母亲这次是真的走远了,她不会太多过问爱玲的事了。
后来她的监护人李开第先生去了重庆,将爱玲转托给他的一个朋友。那位朋友,也是工程师,在港大教书,还兼任着一个男生宿舍的舍监。
舍监先生与太太就住在宿舍里,张爱玲曾经前去拜访。坐谈了片刻,他便打量了瘦高的爱玲一下,忽然笑道:“有一种鸟,叫什么……” 张爱玲略怔了怔,忽而领悟:“鹭鸶。”舍监先生有点不好意思地笑道:“对了。”
在港大,还有一件事,在她的写作史上至关重要。
张爱玲在这时期,惟一一次用中文写了一篇文章,这就是她早期著名的短文《我的天才梦》。
这篇文章,是她写了参加《西风》杂志创刊30周年征文比赛的。这个《西风》杂志,在上世纪30年代的中国红极一时,宗旨是“译述西洋杂志精华,介绍欧美人生社会”,读者涵盖面极广,甚至普及到舞女、囚犯与流浪者阶层。
大抵是爱玲初入学不久,在图书馆里偶然看到杂志上的启事,遂动了参赛的念头。
写这文章时,张爱玲才19岁。应该说,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写这文章的文笔与感觉,都堪称老辣。
此文前半部分写了自己幼时的各种才气,后边写了自己如何在现实中“不行”。结尾处,便是那句被当代“小资”们挂在嘴边的名言——
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张爱玲在这里想写的,也许是“虱子”,一个无伤大雅的笔误。在中国古代,先贤有“扪虱而谈”的高雅,读过古典的张爱玲,会熟悉这个意象。不过这“蚤子”一词,却成了她的独创,后来有的版本改为“虱子”,便索然无味。
当然,她在文章中无论怎样批判自己,也掩盖不住一种自信。她有足够的底气要去摘取桂冠,至于那桂冠有多么华贵,她暂时还想不到。
关于这篇文章,还有一段纷争了半个世纪的公案。
在1976年出版的《张看》附记里,张爱玲提到,这个《我的天才梦》当年获《西风》杂志征文第13名,为名誉奖。因为字数受限制,所以当初写的时候,只好极力压缩。可是获奖的第1名,字数要多出好几倍。她在36年后言及此,仍愤愤不平。
1994年,《对照记》在台北《中国时报》获第17届文学奖的特别成就奖,张爱玲应邀写了获奖感言《忆〈西风〉》,重提旧事。这一年,距离“西风事件”足有55年。
最后这次,她对这个“西风门”事件说得格外详细。她说,当年《西风》杂志悬赏征文,题目是《我的……》,限五百字。首奖大概是五百元,记不清楚了。她受五百字限制,写好后,曾一遍遍数得头痛,务必删成四百九十几个字,少了也不甘心。
不久,《西风》杂志通知她得了首奖,但收到全部获奖名单,才发现首奖题目是《我的妻》。而她的《天才梦》排在末尾,仿佛名义是“特别奖”。《我的妻》写的是一对贫困夫妻的事,长达三千字。
杂志社没给她片纸只字的解释。张爱玲自嘲道:“我不过是个大学一年生”。唯有一点可欣慰的,就是获奖文章结集出版时,书名用了张爱玲的题目《天才梦》。
待“张学”蜂起,这件事自然考证者众。专家陈子善钩沉辑佚,挖出了1939年9月1日出版的《西风》第37期的原件,“征文启事”赫然在目!
原来,字数限制并非五百字,而是“五千字以内”。首奖《断了的琴弦——我的亡妻》,字数恰好为五千字,《西风》杂志并没有“不计字数,破格录取”。而且张爱玲自己的那篇《天才梦》,全文亦有一千多字——也超过了五百字。
还有首奖仅有五十元,而不是张爱玲记忆中的“五百元”。
在原定的10名获奖者确定后,因佳作甚多,编辑部不忍心遗珠,又临时加了三个“名誉奖”,张爱玲得到的是名誉奖中的第3名,也就是最末一名。
张爱玲对这件事的记忆,为何有这么多的不确之处?究竟是记忆漫漶,还是当年曾经道听途说?
这都无法考证了。
我倒是认为,有如下几种可能:
或是由于张爱玲少年时代的情结所致。来自父亲一边的压迫,使她的意识中埋进了“受虐倾向”,她总是在怀疑命运对她不公,导致对一件小小往事的扭曲记忆。
或是当初张爱玲应征投稿时,期望值过高。不料却排在末位,导致心理严重受挫,终于形成“误记”,以作为平衡。
《我的天才梦》让我们知道:张爱玲在向写作的天地冲刺之前,曾有过一次这样的牛刀小试。
——当她的下一篇中文作品变为铅字出现时,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天才”就要横空出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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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她用英文小试锋芒
张爱玲回到了上海。这里算是她的福地吧,是她肉身的丰沃土壤,更是她文学抱负的“麦子地”。
她感觉到“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认为这智慧,乃是新旧文化种种畸形的交流所致。
是啊,上海,一如既往。
走时惨烈的疮痍隐去了,它现已成了沉闷的沦陷区。
母亲去了新加坡之后没有回来。
爱玲回来的落脚处,是在姑姑租住的赫德路爱丁顿公寓。
张爱玲还是挺喜欢公寓生活的,因为“公寓是最理想的逃世的地方”。
余温尚在,姑姑的家,虽然从当年的5楼51室,搬到了6楼65室,格局较先前为小,但在爱玲心里,仍有一种天长地久的感觉:“阳台上看见毛毛的黄月亮。古代的夜里有更鼓,现在有卖馄饨的梆子,千年来无数人的梦的拍板:‘托,托,托,托’……”见《私语》。
这房子很大,住着很舒服。在阳台上可以鸟瞰全城,对面就是哈同花园,隔壁是起士林咖啡馆;再远,还有“百乐门”舞厅。
客厅里有壁炉,家具和地毯的样式,都是姑姑自己设计的。沙发低矮,坐着等于半躺着。落地灯也很摩登,灯罩像个扁的方盒子。半躺在沙发上看书,可以连眼下的年代都忘掉。
“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这已经很可满足了,已经是乐土。
张爱玲在经历了香港的惶然后,在姑姑这里,有了一段短暂的喘息。
通过《小团圆》的描述,我们可以知道,姑姑这时的情况已大不如前,日军开进租界后,她就不在洋行做事了,过得很俭省。
爱玲刚回到上海那天,姑姑备下一桌饭菜接风。第二天姑姑就不好意思地解释:“我现在就吃葱油饼,省事。”
爱玲心里明白,忙说:“我喜欢吃葱油饼。”
从此一日三餐都是葱油饼,倒也吃不厌。爱玲从小听母亲在午餐时讲营养学,习惯了,一天不吃蔬果鱼肉就有犯罪感,而现在则有了一种逃学的感觉。
姑姑雇了一个女佣,天天来洗衣服、打扫,此外就是在煤气灶上煎葱油饼。
原来住的一整套公寓,母亲走后,姑姑把其中两间分租给了两个德国籍单身汉,姑姑自己只留了一间。租给单身汉,是觉得他们好打发,而女人的是非要多些。
爱玲来了以后,要出一半的膳宿费。姑姑知道爱玲手头拮据,就托亲戚给爱玲介绍了两个女中学生补课。
爱玲心下歉然:姑姑才享受了几天幽静的生活,自己又跑来投奔,真是不应该!
母亲的那班朋友,有时候来找姑姑聊天。姑姑告诉爱玲:开战后,母亲的男友死在了新加坡的海滩上。爱玲完全不知道这个消息,只知道母亲乘坐难民船去了印度。
姑姑还告诉爱玲,母亲当初闹离婚,是为了一个在外交部工作的年轻人——那还是在留学时认识的朋友。可是那位却害怕娶个离过婚的女人会妨碍事业,就在南京娶了当地一个女大学生。
这年轻人后来还来看过母亲,“两人眼睁睁对看了半天,一句话都没说”。见《小团圆》。
母亲留学时代的朋友,爱玲唯独没见过这个人,不知道他来看母亲是什么时候。她还真没想到,母亲有过这么一段“悲剧性的恋史”。
想想也是,母亲一开始要离婚,就搬出去了,跟姑姑一块儿住公寓。可是,母亲是回国四年后才办的离婚手续,如果是为了嫁那年轻人,怕不会拖这么久。想必是那年轻人回国不久就已另娶。
母亲在这之后拖延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离婚。
爱玲没有问姑姑详情,只是自己在心里琢磨了一下。她知道姑姑最忌讳好奇心。
她其实不大愿意回忆往事,因为“回忆不管是愉快还是不愉快的,都有一种悲哀,虽然淡,她怕那滋味”。见《小团圆》。
好朋友炎樱的运气总是非常好,回上海后,就进了一所英国人的学校任prefect,即校方指派的“学生长”。这个职位,要求品学兼优,外带还要人缘好、能服众;估计相当于今日的辅导员。后来她又考进上海圣约翰大学,一直读到毕业。
爱玲的命运则要曲折得多。
她一回来,弟弟就兴冲冲地来看她。
弟弟张子静在前一年,考进了复旦大学中文系,可惜太平洋战争一起,租界也落入日军之手,复旦停课内迁。父亲不同意他去内地,就领了转学证在家里自学。过去几年父母不相往来,他亦无机会见到姐姐。香港沦陷后,他原本以为姐姐可能回不来了。
在弟弟眼里,三年多不见,姐姐的模样改变了许多——长发垂肩,身穿从香港带回的时髦衣服,更显得高挑瘦削,有种飘逸之美。
爱玲跟他谈起港战的零碎事,愤然道:“只差半年就要毕业了呀!”她还说,眼下想转入圣约翰大学,把学业续完,“至少拿张文凭”。
弟弟很高兴,说自己也想报考圣约翰。
可是钱从何出?张爱玲叹了一口气:“姑姑没有钱。”
但姑姑却有个好主意,说是入圣约翰大学的学费,应由爱玲的爸爸出。
因为当初张廷重夫妻的离婚协议上,是写明了张廷重须承担女儿的教育费用的。可是港大三年,父亲没拿一个铜子儿。现在,只有半年的学费,由父亲出也是理所应当。
张爱玲却颇感踌躇。自从出逃后,父女间不通音信,形同路人,要钱的事如何张得了口?
弟弟很赞同姑姑的意见,回家后,避开后母,就径自去跟父亲谈了。
张廷重不能原谅女儿的背叛,但是仍然欣赏爱玲的才华,对这个不晓事的女儿爱恨交加。他沉吟了一下,对张子静说:“你叫她来吧。”
四年睽违,他也很想见见成年后的女儿,于是做了一个让步的姿态。
这时的父亲,经济情况已大不如前。1937年,日寇占领上海,他不愿意被人误认是汉奸,就离开了日本人开的住友银行,和两个同事一起开钱庄。后来因为挥霍把股本都透支光了,现在已住不起“走马楼”的老宅了,换了一座小得多的洋房。
会面的那天,后母孙用蕃事先知道消息,躲在楼上没有露面。
见面是淡淡的。爱玲“神色冷漠,一无笑容”,简明扼要地谈了自己的问题。
父亲也没计较她的态度,只叫她先去报名考试,告诉她:“学费我叫你弟弟送去。”
整个过程不足10分钟,决无旁枝斜蔓。
两人的这次见面,在凝重的底下,实际是很有戏剧性的。互相再见一面,张廷重显然有“招安”的意思,但张爱玲却决无此念!
张子静说:“那是姊姊最后一次走进家门,也是最后一次离开。此后,她和父亲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秋日里,爱玲转入圣约翰大学文学系四年级,弟弟张子静也考入该校经济系,两人成了校友。不过有一件事令人大跌眼镜:在转学考试时,张爱玲的国文居然不及格!
校方要求她在入学后,去参加学校的一个国文补习班。
她倒并不在意,当笑话说给了弟弟听。
是一时大意了么?现在的研究者,一般都认为是她久不用国文写作,荒疏了。
爱玲的中学老师汪宏声听说之后,“颇为愤愤”。因为他知道,圣约翰近年招生的质量已大不如前,可是入学考试为何还如此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