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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波 当前章节:15691 字 更新时间:2026-7-23 18:15

我随着音乐点着头,还是在想我的男友,多年的少体校生涯留给他几块腰肌劳损的伤处,还有几块不大不小的国内比赛奖牌。现在他在南京面临几个选择,不是去体校做教练,就是自己找门路经商。男友是个情绪型的人,在和他四年的相处中,他有过几次的情感波动,我们身在两个城市,在他的腰伤偶尔停顿,他重新变得神采奕奕的时候,他没能按捺住对其他女人的好奇心,他有过逢场作戏的事情,当然,每次他都主动向我坦白,然后他请求我早日扔下手头的工作,回到他的身旁。我没想到迟迟没有实现的探亲举动直到他给我冷遇才真去做,巴巴地也没和他联系上就去南京,接站的人也没有,真不好。

我无法说清面对他的软弱,自己一再迁就的理由。就如同现在他长时间不给我消息,也许早就在和别的女人寻欢作乐,而我却带着想要挽回过错的心情千里迢迢(也许有点夸张)赶到南京想陪他睡觉。想起来这像一个玩笑,我真不知我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的,但是事情就是这样,有时候明明知道特傻,可还是要去做,还是要面对。

我的女朋友也说我太傻,我说我知道的确是在犯傻。但是我的女朋友又说我是难得的纯情,说我把感情看得认真,真的很在乎,这也很难得。我想想也觉得自己的确是纯情,没办法逢场作戏,或者扮假,我演不来戏,不能对一个明明心里想着的人作出把他一笔勾销的举动。

我的眼神定定的时候,漂亮男人略带苦恼地探究什么似的对我说:“你的心事很多。”他用诚恳的眼光注视着我,我发现我们之间的关系不再显得陌生。这是奇怪的,有许多人交往时间再长,中间也像隔着距离,而也有人刚刚见面,就好像认识了很久了。

我抱歉地笑笑说:“其实你也一样。”

他不说话,仿佛同意,苦笑了一下说:“也许还是没你多。”

我发现,我喜欢这个男人说话迟疑的腔调,漂亮的男人总是容易使女人动心,他的膝盖不知有意无意地和我碰在一起,我感到我的腿竟陶醉于那种感觉,可耻地不想离开。

我们一边吃着盘子中的饭,一边间隔一段时间喝一口汤,有时相互看看,尽管还不知道彼此的名字,感觉已是相当地好。

他说:“吃完饭,我们等会儿再回车厢,还是这里坐着舒服。”

我当然也这么想,我们的膝盖还是顺着火车运行的速度有节奏地碰触。

对付完那点不敢恭维的饭菜,我习惯地朝车窗的玻璃上照自己的脸,妄图想在那明晃晃闪动着外面的树木阴影的窗玻璃上看到自己的脸。自己的脸其实不看也很熟悉,大大的眼睛,大大的嘴,一点也不性感,但却流露出天真,是男人觉得放心愿意向它接近的脸。但是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使我的男友这么长时间疏远它,想到这个,我的心情又黯淡了。

第一部分异地之恋(5)

我面前的男人自我介绍说他叫基姆。基姆,不像一个中国男人的名字。他说他靠卖画为生,为了得到海外画廊的承认,他只有取个洋名。

吃完饭他从随身带的包里取出一盒褐色奶油巧克力,他用细长的手指握着包装盒的外壳请我自己拿。我是爱吃巧克力的,据说巧克力与人类坠入爱河时大脑分泌的成分类同。坠入爱河时感觉会有一点点妩媚,如同巧克力心中的酒。

我看看基姆,故作深沉地说:“最美妙的东西拥有最难看的脸色。”

基姆说:“我常常对自己说,‘当你与肥胖结婚时,必须与巧克力离婚’。”

我看看他结实的身体,说他还没到离婚的时候。

基姆不知想到了什么,很奇怪地问:“是不是人做噩梦后,醒来时会很开心?”

他的白色的瓷性的脸,大理石般铸成的鼻梁框架,又深陷在一种挥之不去的沉思中。

他明显地在被什么东西所困,好像他此刻又在一场噩梦中纠缠了。噩梦,我只知道,纠缠在里面,抬一抬手动一动脚都会非常的累。

我想起我过去所做的梦都冗长得令人生厌,我在梦中忙于荒唐的奔波,进行更荒唐的争论,洽谈最无利可图的生意,或者就是不停地钓那钓也钓不完的鱼。从梦中醒来我的样子总是显得懒散,懒散在一个年轻女人的脸上出现是不合适的,但我没有办法。只因为现实中太多的奢望变成了失望,而自尊心要求我们自己变得越来越无动于衷。认识到这一点的一刻,我觉得我已经成熟了。

基姆在看着车窗外面,我也看看窗外不停变幻的单调风景,又一次想到自己的事情。列车过铁道口的时候,车速放慢,可以看清慢慢掠过的小街,看得见小街上一个高个子男孩和一个矮个子女孩靠在一棵不知名的树上,树叶从肩头飘落,他们也许在谈论天空和爱情,他们的书包里塞满了青春和欢乐。我又看着这夏季的阳光,缓缓从天空滑过,那对男孩和女孩早就被列车抛到身后去了,他们不知道列车上有个女人在观察和猜测他们的故事,尽管不能再见到他们,我却照样想着太阳的微薄的光泽如何照在他们年轻的脸上。他们怀着的又是怎样一种初萌的爱情。

我爱猜测别人的爱情,就像往常我回到自己的小窝,面对一壁的书架发呆,那上面写满别人一生的爱情故事,但却都不是我可以参考的答案。人是多么地奇怪啊,人人都是这样过来的,所有的经验都大同小异,但我们还是要一遍一遍地自己去走,去摸索。我常常想到三十年前我青春的母亲,也曾经面对那些书发呆,然后她收拾心事,对着她的渐渐成长起来的女儿慢慢变老,对世界也对自己,长久长久地缄默了。

我在想我到底是什么呢?还算年轻?还可以兴风作浪?我知道剩给我的时间也不多了。我不过是一个普通女人,一个器官,一个催眠工具,一个自虐狂,一个自我陶醉者,还有,一个小小的阴谋家。谁会为我停留?谁又会被我感动?我一点把握都没有,只能守着残存的自尊过一份勉强的日子。我为一个人匆匆赶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他是一点也没有准备的,是否会接我进门,是否会对我展开预想中的笑容,男人是否能接受一种不是预想中的突如其来的安排?他们会像女人一样以为这就是浪漫,就是一份意外的喜悦吗?

现在,我生活在和他相会的希望中,但这相会的时间还没有来到。于是我只好装出悠闲的情状,内心如同水稻割完的空荡荡的稻田。我的回程不知会在何时,离开此地到彼地,再从彼地回到此地,中间是无边的心情的海洋,不知会掀动怎样不同的波澜。想到这里,甜情蜜意也默默地蒙上了灰尘。

我不敢说,其实只是害怕不争吵的分手,我害怕他只是想用沉默来隔开与我的距离,抹掉曾经有过的关系。情死,情灭,成灰成烬。像一首歌中所唱:情没有多,也没有减,只是一天天淡下去。那是多么残酷而可悲的现实。而现实的确常常会给我看到残酷和可悲的一面。

第一部分异地之恋(6)

无意中我发现,我的手已被基姆不知何时握住,他把他的脸埋在我的手心里,我感觉到一种轻微的热量,那是他的呼吸,一种颤悠着的呼吸。

一下子说不清心里的感觉,我仿佛被这个面前的男人吸引,又仿佛只是被面前的男人暂时需要,我也只是在利用他对我暂时的需要。

我喜欢手被他轻握的感觉,感觉到他的唇贴着我的手心,有种痒丝丝的温暖。如果没有男友,我倒愿意就这样不管不顾地开始一段逢场作戏的事,基姆这样快地和我接触,使我感觉到他是一个和女孩子交往的老手。一个漂亮的男人想不成为老手也难,但现在,我还是觉得自己不能够投入到基姆身上,心里尽是男友的影子,我还是想着他。

应该说男友是第一个吸引我的男人,那时候我还只有十七岁,他来到上海参加比赛,被一个同学的哥哥无意中带到一起玩。我对他的感觉就是觉得他长得高,有点高不可攀,他的脸初次就在我的脑海中停留久久不去。这样熟悉之后,又彼此音讯全无地过了两年,我们各自有自己的一摊子乱七八糟的事,各自有自己的男友或女友,当短命的恋爱让我学会承受和长大时,有一天我们又一次意外地在上海街头相遇,就在人民公园门口。我忘了问他这次是来上海干什么,什么都来不及问,他牵着我的手,仿佛怕一松手就会不见,然后就是不断细细密密地咳嗽,不断咳嗽着向我说抱歉,再然后他的目光锁住我,说见到我使他紧张。

他牵着我的手,去了他住的静安宾馆,就在四年前的一天,我穿着的紫色的连衫裙随着他手的动作飘落在地,那是一条我最爱的连衫裙,紫色的玻璃纱上面印着白色的洋葱花纹,我穿这条裙子总显得是特别的小姑娘。那一天我们定下誓言。他说他一直没有忘记我,一直在找我。

事后,我怀疑他当时不过是逢场作戏的说谎,因为我看过十七岁时的所有照片,那时我特丑,瘦瘦长长的,该长肉的地方一概没有肉,腿脚因为太长总像没地方搁,衣服也总像哪里缺一点,或者就是偷来的显得不合身。他不会喜欢我那时候的样子,我肯定地想,而且,后来我的眼睛挨了一刀,把原来的丹凤眼改成了双眼皮,他如果接受我原来的脸就不会喜欢我现在的样子。

基姆打断了我的回想,他一本正经地坐好了,问我还要不要喝饮料。

有个男人陪在一边时间果然过去得快,我们应该回车厢了,就快要到南京了。

他知道了我叫二毛,我们分别交换了地址和电话。他说在姨妈家住下了,可以随时去找他,他会陪我去鸡鸣寺或者紫金山玩。

我想一见到男友我就会没功夫想他了,他也会忘了我,漂亮的男人都是自恋的,也不愁没女人找,但嘴上还是敷衍地说:“好的,好的。”

第一部分异地之恋(7)

有本书里说女人的脚就是被大头针刺穿了也不想和小心翼翼的男人在一起。还说女人像只猫,总是朝舒服的地方跑,女人爱讨价还价,女人天生都是商人。女人对男人如同一种虚幻。完全没把握的事女人不做,绝对有把握的话,女人也不说。

女人啊女人,真的这样复杂吗?我倒觉得男人更是一些费事的家伙,他们兴风作浪,却常常把责任怪罪到女人的身上。

在南京,刚下火车,和基姆分手以后,我就赶去男友的住处,但是那位苏北口音很重的中年女人告诉我,他搬走了,一个月前就搬走了。她没有别的可以告诉我的内容,但是她抄给我一个手机号码,据说有要事可以联络到他的。

我发觉我很可悲,以身相许的男人搬家时连一个手机号码也不告诉我,他宁肯给一个毫不搭介的中年苏北女人。

我在杂品店的柜台上一遍遍地拨打这个号码,那张写号码的纸都要被我捏出汗来了。终于接通了,我听到“嘟”“嘟”的长音迅速流过我的身体,马上就要被我的爱人的身体隔断。但是在有人拿起话筒的一刻,我奇怪地听到“喂”的一声之后,话筒里就永远地沉寂了。我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我像傻了一样站在街边的杂货店,人们走来走去,故意把我挤来挤去,把发臭的汗擦在我的身上,我成了一条呆头呆脑的发臭的咸鱼。

再打,我只有这样一个号码,在这个城市,我只有这样一条与他接通的通道。到这时,我才发觉,四年来,我对他所知甚少,我无法通过任何一个别人找到他。我只有继续锲而不舍地打这个电话,要把他从茫茫人海中找出来。

电话还是那样,一次次接通后,我们在两边“喂喂”地叫,我说话他根本听不见,他说话我却是听得见的,叫两下后,电话里就变成死寂的一片,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这空洞的声音简直使我发疯。

第一部分异地之恋(8)

我在南京的街口,在这个炎热的季节,像一条发臭的鱼,站在南京的街口不停地打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永远也无法接通,我知道再也不可能出现奇迹了,我还是在打,直到听到一个声音说:“电话出现故障,请挂机。”

我精疲力竭地走着路,在靠近那个杂货店的旁边,找到了一家小旅馆,我像一个呆滞的神经病患者,谁也不敢和我多说话。

开好房间,我把东西一摔,就直接进卫生间,冲了浴缸,我把自己泡进那一半雪白,一半把水印成黄色的浴缸里去。

亲爱的浴缸此刻成为惟一可以疗伤的地方,我不知道自己寻到的是这样一个结果,我不知道我还有怎样的力量踏上回上海的归途。我记得当人们询问一位古老的罗马哲学家或什么人他希翼怎么去死的时候,他说他愿意在温水的沐浴之中割开他的血管。我想,这是很容易办得到的,躺在浴盆里,瞧着鲜血从手腕里奔涌而出,在清澈的水中一缕又一缕,直到我沉睡在像罂粟花一般艳丽的水中。

但是我要克制这种渴望,我安慰自己我会忘记这一切,就像生了一场痢疾,身上脱落的全是丑恶的皮肤炎症块,我要遗忘,遗忘,就像一层皑皑白雪,应该将这记忆变得麻木覆盖起来。

我想钻进被褥里去睡一觉,但是,那对于我,无疑像是将一张肮脏的、潦草涂写的信函塞进一张崭新的、干干净净的信封里一样,我决定躺在明澈的、滚热的水中时间长一点,长到可以遗忘一切不该想的,就像一切不曾有过,我努力给自己换上度假的心情。在浴缸里的时间愈长,我愈感到纯洁无瑕,当我终于步出浴盆,将旅店那硕大的、轻柔的雪白浴巾裹在身子上时,我像一个新生婴儿一般感到冰清玉洁而甜蜜。

在床上躺了一些时候,我的头脑终于不再那么炸裂般地痛,我支撑着起来,又洗了脸,重新化了妆。为了掩盖脸色的不好,涂了很浓的粉底,用了深红的口红。化妆真是女人的福音,有了化妆品,脸就可以以假乱真,装出很美、一切很好的样子来。

第一部分异地之恋(9)

我打了电话给基姆。我准备和他这个天上派下来的美男子调情,做什么都可以,我准备什么都不管。

给基姆的电话接通了,这次没让我失望,没给我继续的打击。他和我在鼓楼那边一个名叫城市猎人的酒吧见面,酒吧里人很少,只有寥寥几对男女,据基姆说这里以前生意很火爆,但台湾人不懂经营,现在客人都被新开的场子拉去了。

我在想那些新开场子里是不是也会出现我的前男友的脸,但是这个问题我不想再操心,我只愿面对基姆,我的美男子,我的甜心,我在心里说,我要和你一块醉,我的男友也不见了,我只有你了,你是我意外的安慰。让我们自作自受好了。

我要了小杯的洋酒,基姆一个劲瞧着我,就像人们在动物园瞅着那只高贵的白金刚鹦鹉,等着它说几句人话似的。我终于开始意识到我点的饮料是伏特加酒,还没有什么酒跟它有同样的味儿,酒径直冲下肚,就像吞下了一把短剑,使我感到强大而圣洁。

一片叶子在阳光中睡着了,我就是那片叶子。

基姆见我还是不太开心,就问:“是否见过了你的姨妈?”

我带着酒后的放松,似笑非笑,眼泪却要流出来了。我说:“我是骗你的,我没有姨妈在南京,我只是来找我的男朋友,他已经一个月没给我消息了,可是我没能找到他,可能永远也找不到他了。”

说完,我就伏在他的肩上轻声哭起来。旁边没几个坐在那里,人们各玩各的,打桌球或者掷飞镖,没人注意到我的失态。

基姆的手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嘴里安慰地说:“会找到的,可能他是出差去了。”

我哭得更厉害了,又不能哭出声音,心里难过,把基姆的衣服也哭湿了。他的衣服上沾上了我的五彩的化妆品,幸亏他现在没看见。

我借着酒劲在他耳边喊:“基姆,基姆,我要回家,回你的家。”

他不知所措地扶着我。

第一部分异地之恋(10)

回到基姆位于华侨路咸亨酒店旁的家,我的脑子倒是又清醒过来,我恨我的脑子清醒得实在不是时候,就乱中做一场爱倒是很好的宣泄呢。但是既然清醒了,我也就不装胡涂,基姆和我接吻的时候,我睁大了眼睛,妄图记住这个时候他的表情。当他抱住我身体的时候,我突然感觉烦躁而推开了他。

基姆给我倒茶去了,我打量着他放满画册和古瓶以及一些明式家具的家,我随口说:“你一个人住吗?”

基姆停下了倒水的动作,他好像重回到火车上一种被心事缠绕的状态。

我坐在沙发上,眼睛看着他的目光逐渐变直。

我说:“你怎么了,有话就说好了。”

基姆过来,在我的对面坐下来,我抱了我的膝盖,预感到有故事可听。也许我们都是行旅中人,都受到情感的挫败,也许只是细节不同而已。基姆有了一张沉浸在回忆中的脸,正如我也常常在回忆,但我的“思念一个人”是脆弱的,不然我不会此刻出现在基姆的房间,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现在怎么会出现在一个在火车上刚刚认识的男人身边的,我的四年的过往到底成什么了呢?先不去想自己,基姆的隐情又是怎样一回事呢?

他说他终于决定要把这事对我说出来。他说他其实是刚从上海找过去的一个女人回来。她叫洛丽。他说他现在才发觉那么地爱她,她对他有多重要。他爱她的不仅是她的美丽,而且是她整个的人和举止。

“她的安详的步履,她的完美的平衡和风采,她的每一个细微姿态所表现出来的高雅的教养。天真和诡计,可爱和粗鄙,蓝色愠怒和玫瑰色欢笑的结合体。”

纳博科夫怎样描述洛丽塔的话,他觉得完全受用于他爱的那个女人,因此他现在叫她洛丽。为什么是现在才发觉会爱过去的一个女人呢?

基姆告诉我,洛丽是他的模特,当然那是三年前的事,那时他还是一个没出名的穷画家。常常一个人在破烂的画室里独享单纯的夜和他的奇思妙想。而她经常悄悄地进来,像一只猫一样无声地坐在他的身边。那时候他并不知道珍惜她,他只是暂时地取用她的肉体,单独为他献出的单纯的身体。洛丽有着世上最纯洁的长不大的孩子似的身体,骨骼纤细柔和,小小的胸部单纯而不会让人产生邪念。

他画她的身体,不分昼夜在她的身体上寻找灵感,在那段最穷困潦倒的日子里,她对他没有任何索取,只是伴在他的身边,仿佛天定她是属于他的,向他敞开她的身体,听他诉说任何的不快、浮躁,听任他的发泄,任他把颜料涂在她的身上,雪白的胳膊上被他拧得发青。

我问他:“那时候你没感觉到你是爱她吗?”

基姆说:“我晕了头,她随叫随到,陪在我身边,我已经分辨不出对她的感觉,只认为她是天生应该在那里的,我可以是她的暴君,此外我不名一文,似乎也只有在她的面前我成了暴君。”

基姆继续说,就在这样他时而痛苦温存时而狂乱暴躁的情况下,她的一切完全没有了,她只有了他一个人。她背弃了自己的父母,搬到他身边住,一心地爱他。她是家中的独女,一向过着好条件的生活,但是,在他的身边,她要做很多事,却依然得不到他相应的感情。

基姆说,他看着她的身体在一天天萎落下去,他看着她的肉体的颜色在变化,原先饱满洁白的肉体,现在颜色在加深而出现细微的皱褶,他受不了这个女人为他奉献牺牲那么多,却一点也得不到补偿,这只是成为他日复一日失败的见证。他看着她一天天在萎落下去,他却无能为力,这不能不使他作为一个无用的男人而因此沮丧。画画得再多,也卖不出去,他甚至想出去请她好好吃一顿饭都不可能。于是他发疯子一样地出去喝酒买醉,疯子一样地大叫大嚷着请她离开他去过好日子。可她始终不听,始终不听,只是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他,用手轻轻抚着他的身体,等他平息。

第一部分异地之恋(11)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他为了完全地气跑她(他说那一段时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不想让她在他身边,他想让她回自己的家,然后给他时间一个人面对),他带回了一个外表粗鄙不堪的有钱女人。

他故意在洛丽的面前,把手伸进富婆敞开的丰润的胸口,他借着酒意对洛丽说:“她有钱,胸比谁都大,我要的她都能给我,而你呢,只会让我烦心。”

我睁大眼睛看他,想要知道那个名叫洛丽的女孩如何反应。

他说富婆听了得意地哈哈大笑,像鸭子一样笑得浑身珠光宝气都在乱颤,洛丽却从铺着他的画的破台子那里站起身来,用一种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柔弱却又坚定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说:“你在演戏,你不需要她。”

基姆说他那一刻真的疯了,他恶狠狠地抓着洛丽的手,心里却在痛恨这个女孩的平静,他似乎要把她的细胳膊折断了,他冲她凶狠地喊:“我就是不需要她,也不会需要你,你走吧你走吧。”基姆的叙述有了停顿,他仿佛累了似的,又像重回到当时病态的挣扎中去。他捂住了自己的脸,不再说话。

隔了一些时间,我看着正在变冷的茶,一边问他:“然后呢?”

他说:“在我连续几次打了她之后她真的离开了我,但是她也没有回家。她的父母因此成天来闹。”

“后来,你怎么见到她呢?”我问。

他摇摇头,说前不久有个朋友去上海,在一个很大的酒吧看到她,她已经成为那里有名的坐台女。她也认出了他的朋友,她依旧不卑不亢地在那个朋友面前坐下来,随意地弹了一首曲子,让酒吧间那架高尚古老的钢琴响起一串麻木的音符,就像落下的片片枯叶。那个朋友为她的美而动容,回来后对着他不说话,只是叹口气说他害了她,错过了,错过了。

“我现在才发觉自己对她的爱有多么深,这几年我的画正好合了什么国际潮流,也算有钱了,我到处找她没有找到,后来因邀请我去了美国,在洛杉矶,为了麻醉自己,有一天酒后去看脱衣舞,竟然对着一个身体酷似洛丽的女人大哭特哭,人人都以为这个中国人是疯了。”

基姆说到这里的时候,脸上有了追悔莫及的表情。

我心里暗想:男人是不是都要等到永远错过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知道可惜?想到我自己的男朋友,我就对基姆一点也没感觉了。我在想基姆要是现在还是不成功,还是没钱,生活都成问题,他还有心情在这里对我追悔往事吗?

我更愿意猜测洛丽现在的心情,她成了有名的坐台女,她肯定很有钱,她的外表依然很美,也许她已学会保护自己,不再为一个男人苦痛。她是不是能告诉我,这一切孰是孰非?

基姆停顿了一下说:“其实,这次我去上海找她,想的是随便她怎样惩罚我,只要她能跟我回家,但是我没想到我给她的她都还给了我。我还在期望能挽回什么,可她已不可能原谅我了。”

他停了停,终于顾自说下去:“你不知道我是怎样求她的,我跪在她房间的门口,她不让我进去,她在里面打人家的电话,她似乎要找一个最猪头三长得最不堪的男人来嫖她,她笑嘻嘻地为他开门,他们在里面寻欢作乐,我还是跪在门口,我想我是在赎我过去自己犯下的罪。我还是说‘洛丽,给我机会,我们重新来过’,可她理也不理,就像没我这个人似的。她送嫖客走,我挡住门,硬要进去,可她冷笑着指着她敞开的衣服里的身体,她说谁都可以取用她的身体,捏她的身体,除了我。我看着她的身体上被掐得红红的地方,我想靠近她,她却退到窗口,说我再靠近,她就跳楼。”

基姆最后像死过去似的虚弱地说:“这是我得到的报应,什么都不再能挽回了。”

我也在他的故事中像死过去一回,我浑身发软,只想赶快离开这里,赶快回到我的旅馆中去,用大白浴巾包着我躲到被窝里去,然后明天一早离开南京,这个飘荡着许多未亡的灵魂的地方,这个城市天生适合破碎的怀旧,却不能寻欢的。我不要再听这样可怕的故事,我也不要再去想白天那个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电话,两个人隔着一根线“喂喂”地叫半天,却再不可能彼此见面。

第一部分异地之恋(12)

基姆不让我走,他挡在门口,他露出了寂寞的表情,他说:“我们都是一对可怜人,你的男友找不到了,我的洛丽也不可能再回来,我们为什么还不相互安慰一下呢?”

他刚说到这里,电话铃响了,基姆拉着我的手过去接,距离近我听得出来,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当然肯定不会是洛丽,我在想他们的关系肯定不同一般,基姆的眼睛又在茫然了。他平时不会过清教徒的日子,我该走了,也许我走后那个女人就会来填补空缺。只是她要是知道此时基姆的房间里有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听基姆的故事,会怎样呢?

也许,什么也不会发生,大家都麻木了。

我从基姆的手中挣开,跑到了外面的大街上,咸亨酒店还是生意兴隆,灯光把门前的马路照得很亮。那些长长的林道树一棵棵排在一起又好像相互无动于衷。我第一次感到真正的孤独,不知道自己可以去哪里,哪里有个可以说话的人。是否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时刻,只不过他们不知道,不想知道罢了。

我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把脸回过来,车窗外别人的车灯一晃而过正好照在司机想要问我到哪里去的脸上,他的脸似曾相识,迷迷糊糊中那么像我的男友。我恍惚地觉得男人都像司机,他们把女人搭了一程,就不言不语地消失了,不知何时才能遇到。

我对司机说了那个小旅馆的名字,然后迷迷糊糊地靠在后座上闭上了眼睛。我感到累了,我只想赶快回家。

第二部分日子潦草(1)

老英最近老是在画骆驼,画怪怪的一个大骆驼脸,驼黄色的色调,像骆驼牌香烟上的广告。骆驼的嘴里抽着一根雪茄,斜斜地戴了一副墨镜。

画的旁边还写着几个字:你孤独吗?

老英的画占据了一面墙那样大的布,总是以戴墨镜的骆驼为主角,不是开着敞篷车去兜风去寻找爱情的骆驼,就是做深沉状。好友李军说他的画做成地毯铺在地上还差不多,谁会花冤枉钱买这样大的画呢。可是老英说偶尔还真有人要买他的画。说这话的时候他一脸兴奋地出乎自己意料之外的表情。据说那是个瑞士人,不知怎么多喝了二两终于在那张寻找爱情的骆驼脸上找到了共鸣。那个外国佬花了一万美元激动万分地把那巨画运走,并且说他要把这画挂在卧室的墙上,每天看一下。这是老英辉煌的过去,他用这笔钱在欧洲混了一年,练了一嘴马马虎虎外国人能听懂的英语,现在又回来了。这样的好运实在是天上难得掉下来的馅饼。从欧洲回来有大半年了,老英一张画也没卖出去,他也懒得去找画廊代理。

在某次饭局上谁谁谁好像对老英说:你也只能去找些老外来买你的画了,人家才舍得用整块墙来挂你的画,顶天立地的,咱们这儿的人就是有这么大的墙也舍不得用来挂。

老英不在乎是谁对他说这些乱七八糟的话,说这种话的人多了,他一概没记得住,听了也像没听。老英觉得没人能懂他和骆驼之间的感情,他为什么要用那么大的画布来画骆驼,除了骆驼他不画其他,这原因老实说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都不清楚的事偏偏就是要做,这就说明是一种原始创作冲动,说明他和骆驼有缘。这自己也说不清的理和谁也不想说。

老英就是这么个人,他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男人,住在上海汉源街27号。他的头发永远乱七八糟地披了一肩,有一双到老也会天真的大眼睛和一对厚嘴唇。有人说这哥们儿的嘴唇厚得像一床棉被,没错,这就是说老英。老英懒得理人,谁说他哪里薄哪里厚他都不在乎。老英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特别是自从画上骆驼以后,他脸上原本很好的皮肤也开始像真的骆驼那样凹凸不平起来。

老英真的对自己无所谓,最近他整天和一帮搞行为和装置的艺术家,还有几个会讲几句中国话的老外混在一起,每天都在YY酒吧间里泡到很晚,瘦瘦的骨架子上,肚子倒先鼓了起来,让人一看就是啤酒灌多了。

和老英常常一起喝酒的李军知道老英的事,他说老英以前不爱泡酒吧,从欧洲回来后,他曾经在北京游荡,还在圆明园画家村住过一段时间。日子过得昏天黑地、日夜不分的,后来跟他在上海相好的一个小姑娘琳达为了他也去了北京,在北京琳达跟老英一起混来混去,没想到却迷上了一个德国老头,德国老头也迷上了她,就一个晚上的功夫,一切都改变了。琳达快刀斩乱麻地在电话里把这事告诉了老英,老英的感觉是他接收到了来自女友的一份通知。琳达当晚就搬进使馆区,当然就钻进德国人的被窝了。还算她运好,这个有料的德国人在圆明园附近立马为她盘下一间艺术家常去聚会的咖啡馆,用“ECHO”作为店名,意思是回声。这事在艺术家圈子里像个肥皂泡一样闪了闪,没人把它当回事和老英说,但老英却在北京感觉再也混不下去了,因为圈内的很多聚会还是搞在ECHO开。

老英无奈地认识到在北京艺术家圈子里没一个真朋友,他们没一个有同情心,都是一些四处聚拢过来只为自己混口饭吃的混子。当然他也不需要别人廉价的同情,可总不能除了在喝酒时才称兄道弟吧。“这小妞染了金头发,见了我也是没事一样,好像那同居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老英对李军说这话的时候已经回了上海,他再也不想泡在北京了。

第二部分日子潦草(2)

老英一直有一个理想,就是开一个蓝+白画廊,画廊里面就刷成蓝和白两种颜色,他一直记得伊夫·克莱因,那个不光制造了一种蓝颜色,注册成国际克莱因蓝,而且还让身上沾满颜料的裸体女模特在画布上打滚,印上身体痕迹的那个天才老头。老英说到他的事情就像自己亲眼看到过的一样激动,说他多少年前就办过一个画展,人们在门口领取用克莱因蓝印刷的蓝门票,走进画廊一看,里面竟没有一幅画,只有漆成蓝白两色的空房间,所有的人目瞪口呆,只有同时代的文学大师加缪激动无比地大声说:如此空无一物,如此激动人心。

是的,如此空无一物,如此激动人心。于是目瞪口呆的观众们醒过神来,鲜花与掌声发了疯一般投向老克莱因。老克莱因风度翩翩地拿着一块金块走在最前面,走到塞纳河旁,发了疯的狂热的人组成了秩序井然的队伍跟在后面。镁光灯穷闪不停。大家看着天才把那块金块高高地举起,人们屏息抬头,老克莱因的手松开了,金块呈直线般地坠落在河水里,金子融进了泛着金光的河水里。

老英不止一次地在看老克莱因的所作所为引出的故事的时候,为他激动。一次比一次更想着要攒钱,早日开一个蓝+白画廊。当然他的画廊,已经不可能空无一物,那些为空无一物激动的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很远很远了。

老英想要是能在蓝+白画廊里又卖画又配画框,喝茶与现磨的阿拉比加咖啡,遥想那些大师当年的生活就是最好的了。

尽管有这样的理想,回到上海以后老英并未在行动上有所表示,他也没为能多卖画挣扎或者努力。老英喜欢像个呆子似的,坐在那里对着他画布上的骆驼,看着发呆,什么都不做。他的父母住在同一个城市里,但是他们很少打扰他。两口子有钱就出去旅游,日子过得比老英有趣多了。

老英知道自己还没老就对很多事没兴趣是不对的,但他也想不出什么办法,他甚至连李军的电话也懒得打,打了也没什么急着要说的。直到有一天,一个叫二毛的女孩在老英的生活中出现,老英那种毫无活力气息奄奄的状态才有所改变。

第二部分日子潦草(3)

记得那是一个冬夜,二毛穿着一件红色的大衣敲响了老英家略微有些破旧的木门。之前她曾经给他打过几个电话,她对老英说上海于她是个陌生的城市。她对这里的情况一概不知,却向往在这个城市生活,人人都说这个城市天生适合女人,天生容易产生幻想,所以她想了很多办法,从她妈那骗了一些钱到上海工作,尽管暂时没找到好工作,只是在古今胸罩公司站柜台,她也干了。来上海前,有人向她说起老英,说他是个有点意思的人,值得交往,所以她就打电话给他了。

老英烦别人的评价,他对二毛说也许恰恰相反,很多人觉得他很乏味,特别是女人。

二毛仍然希望老英能看在她初到上海的面子上,给她一点帮助。她还说她看过他的照片,一见就觉得那人讲得不错,他的脸让她有信赖感。她喜欢老英不胖不瘦、脑袋很大、眼睛很大的样子。

老英说真人要比照片多一点懒惰。

二毛说是,他们说你只要钱够用,就纯粹享受清闲,喝茶,听音乐,什么都不干,或者整天画骆驼,对不对?老英打断她的话,说你要来就来吧。他给了她地址。那天,老英好像正好感冒,轻微地有点咳嗽。二毛推开虚掩的门进去的时候,他似乎是独自一人在房间里,在看一本书,或者是在纸上涂点什么。二毛觉得他有一副打发时光的无聊样子,他那家里大白天也拉上厚实的窗帘,开着灯,二毛问:你是怕亮吗?老英说:只是遮挡外面的嘈杂罢了。

二毛穿着那一件红色的大衣飘然而至之前,老英其实已稍稍整理了一下乱糟糟的房间,还洒过一点香水,又升了一只暖炉。他们这种建于二十年代的房子,电表是楼上楼下几家人家公用的,连个空调都承受不了。想当年这种二上二下带天井的老式房子原先是只有一户人家住的。后来抗日战争爆发,当时逃难的人们从闸北、虹口蜂拥到租界,使得那些本来空空荡荡的房子一下子不再安静,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惊惶失措的人。这种情形到现在仍能从狭窄的楼梯、黑洞洞堆积着的物品上看得出来。当然现在的房客已不知换过多少批,变迁过多少次了。当看出二毛对这房子感到好奇的时候,老英对她说:我就出生在这里。以前这里不是这样的,现在窗外的马路已经是通往繁华的淮海路的一条通道,已经不可能再像记忆中一直出现的那样,有着成排的法国梧桐。

二毛在他说着这话的时候,出神地看着他的脸,看一个男人无意中投入回忆的脸是一种很美的图画,她觉得她仿佛感受到了他的过去,阳光透过树的空隙零零散散地落下来,成排的老房子肃穆静立的阴影,像一个少年悠长的心事。

二毛发现这个叫老英的男人并不老,大约三十岁刚出头。他的神情里倒是有种和他的年纪不合的懒洋样。他看着二毛对他的话做出一种乐意倾听的姿势,好像一下有些兴致,他又在说自己读过书的小学原来坐落在附近的一排老房子后面,但现在它们已经被拆除,变成了暴露在街面上的一家大型超市,二十四小时服务,闪着白亮亮的光,让他每次走过的时候,脑子里装满它现在的阔气外形,而不再是许多年前途经它时所瞥见的苍老轮廓。他说:很奇怪,多年来不论我去外地,或者去国外混饭,无论在哪一个地方,闭上眼睛,都会不经意地回想少年时代的马路和小学,四周一片静寂,梧桐开了一树繁密的白花。小学的赭红色砖墙、弯弯的像古画里描下来的窗沿,房子的倒影,总是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我的梦里。直到回家,回到已经面目全非不再有梧桐花也不再静寂的马路之畔,那些形象才会离开。也许是二毛的外表文静,老英发觉自己和她说话时也变得文绉绉。

是吗,不过这也很正常,就像我常常要和人在分手以后才会想起他的脸。二毛看了看老英,继续说,而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不想他,有时候根本想不起他的脸长什么样。

二毛看见老英第一次朝她笑了。

第二部分日子潦草(4)

那天,二毛走进老英的房间,然后他们好像直接进入了了解,直接进入了比较熟悉的交谈。很奇怪,等谈话告一段落时,二毛才意识到这里有一点刻意喷洒过的香气,还有火炉里响起的“嘶嘶”的细小声音。

老英留意到了这冷场时分二毛的视线,他想自己有意识地喷了一点香水,也许潜意识里就知道要来的是个漂亮而聪明的女孩,也许是因为话筒中传过来的清脆而坦率的声音,这声音激发了他的好奇心,而他的房间,很久没有年轻女孩的气息了。那相处二年的女友琳达在北京扎根以后,回上海时到这里拿走了她所有的衣服和化妆品。女人真是奇怪,化妆品和衣服好像是她们的灵魂,拿走了这个,就一丝儿气息也不剩了。现在老英甚至想不起她长着怎样的一张脸。他和她不再说话,房间里灯光低矮,他想看清她的面容,她的长发垂下来正好与一盏台灯投下的阴影重合。老英递给二毛一盒白奶油巧克力,她伸出细长的手指来接,这使他有机会看到了她脸的正面。老英觉得她皮肤不是很好,似乎有些色素小点,但她脸上的表情略含羞涩,和琳达的那种成熟偶尔泛起冷漠的表情完全不同,二毛的表情是很有女人味的,老英已经很少在如今的女孩脸上看到,它消除了那些色斑的不足,使面前这个女孩照样显得很漂亮。老英突然显得笨拙,好像在寻找着说些什么试图重新让二毛感兴趣的话题。他仿佛忘记当时他正患着感冒,在二毛来之前他还了无生趣,但是当老英让二毛从硬板凳换到一张铺了软垫子的沙发上的时候,二毛刚吃了一块巧克力,还没有说上几句话,就又站起来,说她突然想起还有事,有朋友过生日在等她,所以要告辞了。老英看了看她,眼光变得略微有些不快,像是作为补偿,二毛用柔和的目光看着他,把一包果脯从自己的包里拿出来放在老英的手上,他的眼睛继续沉默,觉出她是为了表示安慰似的用指甲划过他的手。老英没有出去送她,外面风很大,他说怕加重感冒。她笑笑,似乎突然放松了,因为可以摆脱一个感冒患者的轻松?老英不知道,只记得二毛的脸在朦胧的台灯罩旁发着柔和温暖的光。像她来之前一样,她走了,房间里复归平静。老英独自看着那包果脯突然有点发呆,不知道这个女孩子的出现又很快离去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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