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第一名和第二名都是我?第一回生日,有人送了我巧克力,吃完了盒.2
者,灵魂栖息在嗓子里。他们,拿整颗心来歌唱。
我听到苦痛的心。
深夜听尾崎丰,往往也不知所措。居则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
手头有他几张照片,最清楚的一张,黑白的,他少年的面孔,干净
却绝不妩媚,锐利也忧郁,冷峭但有生机。那是一张有强大精神能量的
脸。目光清透,如此沧桑。全世界都展现在他面前,他不肯拾取。
我知晓宿命。
特别纯粹的灵魂,异常丰富的心灵,如果不沾染一些粗糙和笨拙,往
往逃不过死亡和发疯。
我喜欢这个男人,尾崎丰。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生,卒于一
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死得异常干净。
他的歌声伴着简单钢琴,一遍遍反复唱,我爱你。我知道他在舞台
上,往往一直穿件背心,忘形时躺在地上,像在孩子临睡时低唱。兴奋
时,自七米高的舞台上一跃而下,立时骨折,但坚持将歌唱完。
那些最单纯的,不掩饰的,自心灵流淌出来的,拿孤独来碰撞这冰
冷世界的,有天才的闪光,美好,而且,特别有力量。
他的歌声抚慰我迄今为止所有的伤害,又咬得我血肉发痛。
青春不老。
生命消亡。便也想起那些美少年。我自己私密的爱德荷。RiverPhoenix,永
恒的河。他瑟瑟倒在去爱德荷的路上,沉入冰冷的睡眠,闭上眼,便不
再见这无爱也无痛的世界。
他自强尼戴普的酒吧出来,不过九分钟,强力的毒品,使他跌在
路中心。
有张照片,黑白的,他低着金发的头颅,双手抱着双膝,唇线禁闭。
那种封闭和抗拒的姿态。
还有,詹姆斯迪恩。
坏笑着皱着眉头,歪在墙上,叼着烟头。
蓄势待发的美丽野兽。
死于车祸。速度和刺激,要了他的命。
胶片记录了他三部电影。整整一代人将他奉为神灵。
我想我是狠心的。
张国荣死得还不够早。看他去年的新片,四十五岁的老男人,皱纹,
磨损,我不能忍受丑陋。我想,他也不能忍受。
尤其,这么好的,更加不能目睹折堕。
若雷昂那多演完《铁达尼》就死在冰海里,我现在不必一看到《纽
约黑帮》他臃肿身影便立刻转台。
一树海棠,开成了梨花,素白时分,还有谁立在树下。
久违电影,像接近一位不忠的情人。我看的是很老的电影。最近越
来越沉溺在古旧的光影里。老的电影有的不傻。那些新的东西,我要搁
到旧了,没人喧吵了,再看它。我多么任性。相应付出代价,杂志不肯
要这样的影评。老电影没有时效性。
这世界和我一起看一位不羁的美女。他们在看她垂暮的睫毛,我在
见证她极盛时的容颜。
泅过时光,我在日落大道。
连看三遍《荣誉》,影评人说它缺乏统一的情节线索,因此松散。我并不觉得《荣誉》完美。它粗砺,不够精致,有点虎头蛇尾,节奏较缓
慢。剧本绝非好莱坞范本,人物命运模糊。这不是《死亡诗社》,最懦弱
的最终最勇敢,站上课桌喊“Captain,mycaptain”。
每个孩子都有白己的问题,有的解决了,有的更严重。什么都还来
不及想个明白,一切都匆匆结束了。
这更像青春。
还是读到贾樟柯某次访谈时若有所悟。他说布莱松(是布莱松
吗?)的电影,电影语言与其内核出奇贴合(我不喜欢他谈别的,只壳
欢听他谈电影)。是了,这就是荣誉。这样的电影语言,和他要表达的
气,是天然的。内容和场面不管多热闹疯狂,镜头却一直冷静,剪辑也
不急促。
回首青春。
电影远非记录,而是回首。
我想,最好的东西,应该是美而有力量。青春无比之美,残酷则有
力量,因此难忘《青春残酷物语》。《荣誉》如果硬说欠缺什么,我觉得
欠缺这样的残酷,不够有力。《荣誉》里也有挫败和现实,但流于表面
化和情节化。
我想最好的东西,都不可能完美。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做出
来的东西却是最好的——这就是灵感。
但并非糊涂和失去控制。
还有,自从我深夜看了特吕弗处女短片十七分钟之《捣蛋鬼和情
人》,惊为天人之后,我明白,一个人不会把好的做坏,或者坏的变好。
张元和张扬永远是他们。大师的作品,哪怕是最初的,也不会恶劣,只
可能纯朴和天真。
我喜欢在看谁的作品之前读他的传记,花絮,最好是访谈。
传记使我明白他的心路历程,花絮使他生动丰富,访谈最接近本人。
帕索里尼矛盾也生动,里维特幽默,法斯宾德一生放纵,透支生
命。朱文和于坚确实高,是真酷。其余很多先锋人物,在我看来,全是做派。
某美女作家声称白己出生那年路易马勒拍了《大西洋城》,但转眼,
她说,她最爱电影乃《香港制造》。
不要再说那些什么新概念作文历届小屁孩。
他们说最爱《大话西游》。
我就敢砸下这话,我就是瞧不起那些发自内心捧《大话西游》的人。
尽管希特勒也喜欢贝多芬,喜欢什么不代表成分。
隔了一年,再看《巫山云雨》。发觉我是真喜欢《巫山云雨》,不仅
仅以为我是张献民忠实影迷和粉丝。他那时怎么那么瘦啊,时不时露两
点,傻傻的,真好玩死了。《巫山云雨》有点土,有点旧,有点脏,还有
点暖昧。就这些迷人。我真奇怪,过去我觉得它闷。
小舞女俯下身子,在桌子下面,碰触一束野花。画面凝冻如油画。
捣蛋鬼俯下头,升格,特写,将鼻子贴在少女骑过的自行车车垫上。
这样的时刻,我感觉到我的心在跑。我活着。
这样的时刻是天赐的Gift。
这些日子我很好。我能感觉到那些颓废和放纵,郁闷和悲伤在缓缓
离我远去。颓废是暂时的,颓废代表你失望或绝望,失望因为你有更美
好的希望。颓废之后明朗,打破那些原本相信的价值,然后再重建价值,
重新相信。
我感觉更平静,更有力量。
我不是开心,我开朗。
我感觉自己乃园中一果树,静待春华秋实。我喜欢植物和泥土,此
中有缓慢也必然的时间流动,可琢磨可顺应的规则。
我用我伤痕累累的心灵,绽放微笑。
甲克虫唱:“All you need is love”。
看《爱情故事》的时候,我很平静很平静地流了些泪,其实我难受
得快崩溃。出乎我意料,这电影并不煽情,也不造作。不来起承转合那
一套。很节制,不悲愤。
两人躺在沙发上看书,他说:“不可思议,我真看进去了。”她抗议:
“我在用功呢。”他不再打扰她,语罢,她却拉下他的头:“喂,我爱你。”
让我告诉你们一些爱情真理。
或许很老土。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和你在一起时,我是谁。
没有一个人值得你流泪。那个值得的人,不舍得让你哭泣。
思念一个人,最糟糕的方式,便是坐在他身旁,却得不到他。
别愁眉不展。哪怕你难过。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谁会在此时爱上你的笑容。
对世界来说,你是某个人。
对某个人来说,你是世界。
永不将时间浪费在一个不肯将时间花在你身上的人身上。
他不用你希望的方式爱你,并不代表他没拿出全心来爱你。
别苦苦尝试。
最好的总在你不经意时降临。
或许,上帝希望我们在遇见一些错的人之后,才遇见那个对的。这
样我们将会满怀感恩。
别为结束而哭泣。
请为曾经拥有而微笑。
爱,意味着永远不必说对不起。
邦妮说:爱,是我们唯一的道路……
老土到不再恐惧
很有一些人不相信我是八○后出生。因,他们觉着我太过平静懂
事,价值观也实在保守,言谈举止都不惊世骇俗。我不喜欢一一辩解,只
能说,不张扬的青春,难道不是青春?就如同,不表白的爱情,难道不
是爱情?再说,我亦觉得,在内心的呐喊,比口头以及众人前的呐喊,更
加有力。怎么去过我的青春,是我自己的事。
不过我确实老土了。女性主义早已不流行,我却偏偏信奉,尴尬而
徒劳地对着这个已经屈服的世界愤怒。那么爱看老旧的黑白好莱坞片,
悠然自得。书也喜欢读和这个进行时的时代有些许距离的。或许,正因
为如此,才造就我的不合时宜。比如,我甚至不恐惧婚姻。
在许多人眼中,婚姻是洪水猛兽。甚至比洪水更残酷,比猛兽更
可怕。我有一个朋友,从人类学的角度来跟我论证,男子因要留下更
多后代而滥交,女人也是,这是我们的动物本能。婚姻乃从根本就是
大不可为。还有一些朋友,已经结婚,他们郁郁寡欢,疲惫不堪,喝
上一杯就对着临座的妙龄女子开始倾诉自己婚姻的苦闷。毫无疑问,
在现今的城市中,男女结婚的年岁都在一再后移。在婚礼酒会上,新
郎演唱“逼上梁山”能得到在场已婚男子的热烈共鸣。甚至有个笑话,
如何能使男友离自己而去百试不爽的绝招:一再逼迫他结婚,一天说
上三回。
在他们看来,婚姻是画地为牢。婚姻是乏味的契约。婚姻是利益的缔结。婚姻是生育的屏障。这些,都如此不浪漫,与爱情和诗意毫不
相关。婚姻自然是值得唾弃和恐惧的了。君不见《落跑新娘》,大嘴茱
策白马飞跃过浓绿篱笆,长长的白色婚纱飘洒而过,;这种落跑多么壮
烈,又多么美好。
但是,好莱坞从来不会对抗主流价值观,只会轻奏一两个不和谐音
符,然后再用壮丽的主旋律来淹没它。新娘不能一再落跑,克服了内心
的恐惧阴影,她最终依然义无反顾地投入婚姻的怀抱。一点都不酷。
很可惜,在这一点上,我坚持不酷的生活主张。我觉得,大多数对
婚姻的抱怨和恐惧,都是麻木的老生常谈,好比“为什么我总是不能加
薪?”不抱怨,显示着对生活太满意,不恐惧,显示着对未来没期许。为
了恐惧而恐惧。我不怕自己不够摩登,我知道怎样去对抗无谓的潮流。我
依然相信婚姻的力量。使婚姻乏味的不是婚姻本身,而是婚姻中的男女。
婚姻或许有许多无奈,可是生活本该如此。如同一部电影不能从头到尾
都是高潮,我们应该一早领悟,婚姻也该有低谷,曲折,徘徊,甚至怀
疑。在婚姻中期待获得至高无上激情的人,就好比渴欲生命是一个不断
上升的直线,冲向最高锋——可是到达顶点之后呢?如果顶点存在,那
么对不起,您还是要笔直地坠落。
董桥说:“婚姻生活是长期妥协的游戏,一生一次就够勇敢了。爱情
至善,人性本恶,幸福的婚姻靠的大半是平庸的要求和宿命的智慧。”我
们犯的错误多半是厌恶平庸,企图脱俗,想摆脱一种刻板的设置却往往
落入更刻板的设置,而成为另外一种庸俗。在我看来生活是需要一点
平庸的。起码,要不害怕平庸,敢于参与平庸。敢于和一个人永久生活
在一起,敢于与生命订一纸契约,并且敢于遵守。
敢于过一种俗世的生活。接纳他的家庭,熟悉他的朋友,生个孩
子,学会在清晨即清醒,算永远算不完的主妇账。然后,像我的母亲
一样,身躯膨胀,不复青春,在晚餐之后,挽着丈夫和孩子散步,说
里短家长。
我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
为什么我走上性感路线
我是个不会穿衣服的人。我很少看各种时装杂志。不是不感兴趣,
故做清高,更不是了然于胸,运筹帷幄,实在是我一窍不通,恶补无用。
穿衣着装是门学问,有才情,看氛围,要十分的聪明和十分的心思。时
间花在什么地方,是看得出来的。我自叹不如,败下阵来。幸喜不必抛
头露脸,大家对我的长相因不抱希望所以十分宽容,也就容我整日蓬头
垢面,散淡度日。时间长了,养成了坏毛病:一边唯恐引起别人注意,购
置了一橱决不会搭配出错的黑色衣裳,一边压抑不住闷骚的天性,捣拾
了一堆稀奇古怪的行头,配在一起穿戴,就是那个惊人的效果!还喜欢
追着别人问:“哥特吧?暗黑吧?性感吧?”被问的人唯点头而已,只是
微笑得有点勉强。
其实以前我不是这样的。曾几何时,我也喜欢淑女屋的白色棉布衣,
抚摩着繁复的花边久久不肯离去;喜欢最最素净的一条长裙,兜着荔枝
一边走一边吃;有手工绣花的东西都让我喜欢得要命,恨不得拿着绷子
咱也学女红去,还喜欢在文章里抒发小女人情怀,说系一条长裙,临风
飘举,冰冷的大理石厅也化做温柔的水湄。(我纯情那时候没有《花溪》,
真是可惜!)
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是发现衣带渐宽吃不悔的时候?是在
“淑女屋”的试衣间绝望地拉不上最大一号裙子的拉链?是发现,一条贤
淑的裙子也不能遮掩我不够贤淑的本质,一件温存的衣裳也不能给我温存的幸福?公主的裙子,不能使我变成公主。或者,只是单纯觉得,那
些拖沓的衣裳,太不利索了。端庄的衬衫,使我不能上窜下跳,紧身的
A字裙,让我迈不开大步奔跑。那些裙子所焕发的气质,和那些得体的
规范,对我来说,实在是太不舒服了。我就喜欢自己笑得那么夸张,也
不愿意抿着嘴拉出优雅的弧度。
十九岁开始,对性感的衣服特别有兴趣。可能是因为,我十八岁时
的病,使我的脖子变粗,不能忍受任何衬衫的扣子。恢复之后,成了习
惯。即便是最冷最冷的冬天,也喜欢露出整个脖颈和胸口。可能是因为,
我最喜欢的朱里叶比诺什在《巧克力》的衣裳深得我心,给了我灵感
和启发:中年的她,和我一样不够瘦,却非常白,在电影里,她的衣裳
全是纯正的红或者黑,大开领,圆领或者方口,有时露肩,束腰,大摆。
有时披一条披肩。她在一切玫瑰之上,异样的自由,热烈,深深懂得如
何去生活,去爱,奔放而茁壮。灵魂高傲坚强。
我喜欢看着自己,适度地袒露,适度地开放,自如而开朗。我喜
欢性感所蕴涵的健康,而不是暗示,所代表的自信,而不是封闭。敢
于袒露身体,总是需要一点自信的。敢于袒露不够完美的身体,所需
要的自信就不只一点点。我享受这一点点出格的感觉,享受别人的惊
讶,享受男人有时忍不住的瞟一眼,哈哈哈,我也已经是个小小的女
人了呢。
有时候我也假装清纯,穿上白T恤和牛仔裤扎着马尾巴就跑出去玩
耍。反倒像是过家家,或者,一日之从良。
我爱的人都死了 只有我不怕活着
我爱的人都死了,只有我不怕活着,我是一个死过还怕死的人。
赤裸着身躯,穿高跟鞋子站在阳台边缘,下面是烟火繁华的城
市。一阵风吹拂,抖了一抖。酒意和毒品的晕眩渐渐散去。突然小腿
抽筋。
哽咽着从阳台上退下来,号啕大哭。
这是《阿甘正传》里阿甘最爱的女孩珍妮。
整个七十年代的激进在一场《真爱》中淡去。人们由在泥泞中摇滚,
乱性和挣扎中走向物质和中产。欲望不死,然后心境平和。
谁还有勇气去死。
静静躺在白色瓷砖上。胳膊上的伤口汩汩流出血来。蜿蜒如赤蛇扭动。
十七岁的女孩和家庭老师有了小孩。
曾经坐在他身后的单车上,将甜蜜的少女脸庞贴在他宽厚的穿白衬
衫的背上。路灯亮一阵暗一阵。
这个女孩迅速长大。她已经不能再爱任何男人。尽管穿露肩的衣裳,
也会在男人抚摩的时候迅速掩上。
这是《胭脂》中的苏明明。
一个寂寞。满怀故事。没处栖息,也无处可去的女人。3我十二岁的时候,我的小哥哥死去。
世上任何人都无法想象我们的爱。他已经十六岁。是个干净、温和、
清秀的少年。那时年少的我,一个夏天穿他喜欢的白色韩国丝绸裙,群
摆是太阳花一样的。我们在花园深处,有自己玩耍的地方。这是我们的
秘密花园。
也是他。送我生平第一束花。满满一大把满天星。蓬蓬的,亮亮的。
为什么你在一个小女孩身上花费了那么多时光呢。
你在静静等待我长大吗。
然后在一个平静无波的下午。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心脏长了一个六
百万人中才出现一次病例的U管呢。在过去十六年中,血液都安静正常
地流过,却在那样一个下午,再也走不过去。
你再也走不过去。
少年时期,三毛是我的至爱。看书的时候早已经知道她已经死去。听
说是在医院,用丝袜吊住脖子。委屈自己160的身高,在输液的架子上,
窒息而死。
为了荷西?为了王洛宾?为了红尘滚滚?
还是为了再也没有希望的生活?
无数次在清晨和深夜里在书中与她交谈。我亲爱的三毛,你万水千
山走遍了,背影看过了,闹学了,也倾城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了。为什
么,在心境应已平和的四十,选择自己结束生命呢。就算在三毛还是二
毛的时候,不也走了出来雨季吗。
看你心痛的时刻,我流泪,看你欢笑的时刻,更加不解和心酸。
一个如此懂得生活,如此慈悲和智慧的女子,难道人间真的容不下
她吗?
你说,死了以后要烧一部《红楼》给你。
我真的烧了。
当然不是乾隆大字脂批本。隔着海峡,你收到了吗?看《女中学生之死》的时候,那种敏感、残酷、干净和亮烈使我不
敢再看第二次。
以一时痛苦换永恒自由。
成长如此艰难。我深深懂得每一道伤痕和血泪。我明白那些无望的
爱,对家人,对老师,对朋友,对有一点点喜欢的男人。我尽管没有选择
去死,但我知道,活下来的我,早已不是我。我早就死了。我的肉体活着。
一棵细小的树上,却顶着一个华丽繁盛的树冠。
那个细瘦敏感的少女,在一个晚上,一刀一刀地割自己。我要妈妈
幸福。舅舅舅妈不要闹离婚了。大家别难过。老师我真的不想你生气。大
青蛙我们再也见不到了。朋友们,你们慢慢走好。
可是我,再也走不动了。
几乎一开始看王小波就喜欢他。甚至很认真地想,如果是他,这么
丑陋的男人我也可以忍受。毕竟人生是一条太无趣的路,需要一本有趣
的书。但是,小波太难得,这样一个心里开满了花的男人太难得。
因此看完书后,真真正正为他的死感到悲哀。
当然。我喜欢的海子,那个外星来的小王子也死去了。可是死亡是
他的救赎,是他温暖的床铺。他的死,只有遗憾没有悲伤。
前几天路过万寿寺,公车上一闪而过的脏乱的牌子,我还在心里想,
这就是小波的万寿寺了。
一个幽默,温暖,清醒,浪漫的人死去。让我如此难舍。
小波,如果你活着,我必定要见你,与你饮酒,做倾心之谈。
上个礼拜去见果子哥,他放了一天张国荣的MV给我看。
我是八○后,国荣在我印象中没有年轻过。看若干年前的演唱会,他
穿亮片衣裳,扭动着臀部,相当性感的时候,没有太多感觉。甚至对那
一把沙哑的嗓子也没有太多感觉。
果子说,他的青春期正式结束,他已经中年。对他们七○后的人来说。确实
如此吧!家驹挂了,雨生撞了,国
荣跳了,大佑秃了,他们的偶像慢
慢倒掉了。发哥说,这早已不是我
们的江湖。
在夜里自己走路回家。写了几
天的情景喜剧,已经写得我要哭,
要抽疯了。我老说,这样写字,和
婊子无异。走在天桥下面,一辆大
卡迎面而来。闪亮的车灯使我睁不
开眼睛。有一刹那,我真的想安静
闭上眼睛,就这样将自己交付出
去。
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当然,这样的念头稍纵即逝。我还没吃过奥匈帝国大餐呢。
突然想,从二十四层楼上纵身跳下,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大的绝望
和疲倦?
恐怕不是写情景喜剧可以比。突然想,那时候的他,是否想过亲人、
朋友、爱人,喜欢的书籍、音乐和满汉全席,四月的春风和八月的雨,孩
子的笑脸清净如莲花?
然后努力想,现存的人们,谁死去真的使我舍不得?
没有。
我爱的人都死了,只有我不怕活着。我是个死后还怕死的人。
致命的喜欢高中男生
一直无法理解喜欢比自己大上二十二岁男子的女人。我当然知道,
成熟男子的温存,风度,魅力,不是有人说四十男人一口井,五十男人
一座矿什么什么的。知道是知道,但我从未真切感受过,有时闭目瞑思
想象,爱上一个成年男子是什么感觉——这如同向一个男孩解释性爱是
什么感觉,或者跟一个从不运动的人解释运动后大汗淋漓是种美好体验
一样。我无法想象。
有人看见大红口红和尖高跟鞋就倒胃口,我则是看见西装和领带就
兴致缺缺。
我喜欢年轻男孩子飞扬的头发。喜欢年轻健康的肌肤上闪闪发亮的
汗珠。喜欢看见男孩子穿运动鞋。喜欢看见T恤里露出来的被晒成烤面
包人儿那样颜色的赤裸手臂。喜欢挺拔起来还来不及强壮的肩膀,清瘦
的轮廓。喜欢修长有力的手指。最喜欢看男孩子从栏杆上一越而过的身
影,简直着迷,从十一岁喜欢吉田荣作,到前些日子喜欢洼冢洋介,不
过都因为他们在剧集中这样耍过帅。喜欢看年轻的清澈眼睛里,直直望
着我,一点怀疑也没有,一丝阴影也没有,全然信赖的眼神。如果被这
样的眼神凝视着,然后他说,拜托,跟我走。我绝对立刻回家收包袱。
如果被这样的眼神恳求着,然后他说,在这里等我。我会一直等,一直
等,我在荒凉的街道边开间咖啡店,直到边远的小镇变做繁华都市,接
着等。
天这么热,看书眼睛痛,电影里都是悲伤的爱情,大家且由我发花
痴,做做白日梦。
喜欢的人,如同妆镜,可以从中窥见自己。喜欢强壮的人,或许想
要受庇护。喜欢成熟的人,或许渴求依赖。而我,或许足够坚强,才这
样执著喜欢着年轻的灵魂,我从不奢求能由一个人而得到快乐,开始新
生活,或者,得到力量。快乐,力量,都只能自己给自己。
不足二十岁的男孩子,能在街上突然将你抱起来。会在沙滩上写了
你的名字,浇上酒,晚上,带着你,点上火柴,看它们烧。会像个孩子,
赌气、淘气,随后别扭、胡闹。会在你的楼下,放音乐给你听。打篮球
的时候,不许你去看,否则会分心。会在午夜打电话来,告诉你他游戏
攒够一万分。他们说我爱你,不用想,不费力,说的时候,莫名其妙的
笃定。他们闭上眼睛,五分钟内就睡着了。他们的眼泪,我会觉得这就
是皇帝给夜莺的贵重礼物,因此,夜莺喉咙出血,仍然会艰难婉转歌唱。
喜欢年轻男孩,是想到也会笑的。
当然,也很容易为他们心碎。他们不知道如何珍惜宝贝,不知道如
何爱得强烈而不伤害自己和她的心,他们随心所欲,很难控制自己,无
法抵抗诱惑,他们承受不住太沉重的压力。成长是太艰难的历程,我们
如何能一边和自己对峙,一边和外界对峙,一边爱着我们爱的人。
我从来没有责怪过他们。哪怕心底。
看《果酱》的时候,有个情节印象特别深刻,成熟的女子和高中男
生发生了关系,次日出来约会,走之前,女人优雅地笑着从皮夹中拿出
一张钞票,塞在男孩的口袋里,温柔说:“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
呜呼!我早就不是高中生,怎么由得着我一直喜欢高中男生?难道
某天我要沦落到这个地步?
晚上拿着漫画去还,少女漫画,里面永远的高中学长,运动部健将,
第一天转学的俊美少年。等红灯的时候,附近的高中放学,一群一群高
中生骑车回家。他们车骑得飞快,大声谈笑着,转眼就驶过。我立在街
边,仿佛看着我的年少时光,在灯影里迅速闪回,转瞬即逝。我真希望能加入这些忙碌的孩子中间,醒来赶着去早自习,路过他的班级,慌张
地扫一眼,匆匆跑开去。
哪里是真的喜欢高中男生,只不过是爱着自己还来不及珍惜、挥霍、
沉溺便已消逝的青春。
我的父亲母亲
今早七点回家,说好爸爸不来接我,却在下车吃力的拖拉箱子时,
看见爸爸从后面抢上来。妈妈还未化妆,守在门边等候我,一边唠叨说,
北京这么冷,我竟然只穿这么少。
自从离家之后,常常觉得矛盾。丧失家的触觉。往往在家中,怀念
暂居的地方。在外地,又刻骨想回家来。我不知道,是否要将我所有的
身外之物都齐集在一起,才能化解。或许不能。
三口人,不过三个月不见了,喜滋滋的一起说长道短的,爸爸差点
耽误了去上班。妈妈看见我就是高兴。我本想好好休息,却感觉睡不着。
我真的没有别的心愿,好好守着这个家,尽我所能,我没有别的心
愿。我的目标是很世俗,也很切近的,为爸爸妈妈买房子。就这样。我
要让他们住上好的房子。我真的觉得这个家换我来扛了,尽管我二十一
岁。我不能再目睹我的妈妈忙碌到午夜而双脚肿痛,不能再看见我的爸
爸做体力活在一转身时我看见他白发丛生。我不能。
我永远不是什么小资,小知,什么乱七八糟。我是一对工人的女儿。
或许,我的家不能给我很多,没有人际关系,没有巨额存款。但是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厚待我,给我这么好的家人,我永远感激。我在学
校放映《世上最疼我的人去了》时仓皇逃离电影院,我知道,在众人面
前哭成决堤是多么不体面。
妈妈在沙发上给我讲她去替我取每一笔稿费的得意,以及我将写剧
本的钱一笔一笔寄回来时,她多么兴奋。我放纵自己暂时满足,我看着
她的满足——我这么努力,就为了她快乐,现在我做到了,我多么好。那
些沮丧的疲倦的尴尬的磨折的肮脏的……我全丢在火车上了。我不记得。
今天,我在放假。请允许我不接传真,不接电话。我陪我妈妈说话。没有
什么比这更重要了。
不到中午,妈妈忙活着午餐,说好了,家里买了新火锅,今天举行
开锅仪式。这么丰盛,鱼翅鲍鱼大虾……我们欢喜举杯,这个世界上,
这个小小角落里,三个人因为挣着一点钱而庆幸,因为不能说出的病而
压抑。
在我的少年时,我痛恨过他们。我发誓永远不能成为他们。我厌恶
他们给我的粗俗,给我的束缚,我觉得他们不能理解我。但是,在我最
需要帮助的时刻,他们永远支持我,无条件信赖我,因为他们觉得我是
最好的,他们把所有的希望都给了我——孩子,离开我们,跑吧。去过
比我们更好的生活。
人们啊。
我无法说出我对所有这样质朴劳累艰难善良生活着的人们的爱,是
疼痛的,使我热泪满面。我的有着一整套扳手螺丝刀钳子的爸爸,我的
舍不得使昂贵化妆品的妈妈。我这么爱你们,就像我爱自己,爱这土地,
爱生命,因为有你们,我总觉得,人类是有资格存活的,希望还是在的。
因为你们,我愿意亲吻地上的泥巴。
我不埋怨为何我不能更加自由的写作和生活,我不因生活所累而累,全
部都值得。再给我一次投胎的机会,我依然选择这个家,这个爸爸,和妈妈。
如果这世上有神灵,请听我说,别让他们离开我,也别让我离开他
们。在这个世界上,我不乞求第二个愿望。
挖地三尺找出真命天子
最近蒙一位二十八岁的女友点化,决心挖地三尺,找出我的真命
天子。
很多人在网上递话给我,羡慕我很忙碌,而他们只能沉浸在情感中,
无所事事。
我只好叹气,
我是没有遐想,只好瞎忙。
我相信,真爱,热烈深情的爱,是使生命完整的唯一方法。
恋爱,什么时候,也不是浪费生命。
谁笑我不够前卫,笑话好了,我还给我未来的孩子写了半本书呢。等
我宝贝会喊阿姨的时候,你们优雅单身地笑我也不迟。
豁出去了,我也玫瑰之约了。
首先,我郑重声明,我寻求的是长期关系甚至婚姻。
短如一夜情,拜托大家不要浪费彼此时间。
出国剩一年半年,杀杀时间者,也请拜托闪边。
高中男生,已婚男子,空间距离超出三小时车程,一律免谈。
纯属好奇,仅仅兴趣,有这样想法的人,请求看在本姑娘青春小鸟
一去不回头的分上,省省罢。
我尊重自己,我也尊重每一个值得尊重的人。请大家抱着这样的心
情交往。我先简单介绍我自己。
我,柏邦妮,二十一岁。
大学四年级,考研准备中。
此后尽量留在北京发展。
专业,电影文学。写剧本,或者影评。
外型绝非美丽动人、楚楚可怜那一种。
但也不至于侮辱视听。
稍微打扮一下还能见人,偶尔撒撒娇也很有女人味。
性格开朗,坦率,细腻,敏感,情感丰富。
喜时会大笑,哀时会大哭。
大多时候很坚强,见到蟑螂绝对不尖叫,也不怕打雷。
在真正喜欢的人面前,也满小女人的。
绝不装清纯。不怕鬼故事,看过三级片,听到黄色笑话,反应不慢,
知道言下之意。不说:“你讨厌!”会说:“没劲,我给你说一个。”因此
吓跑了世界上大多数男人。
咱不以炫耀自己缺乏性常识为荣。咱不以伪装干净如卫生纸为荣。
那类将女人当作白纸来挥毫,想寻求征服感的男同志,请点击屏幕
右上方的小叉叉关闭页面。
我同意纪伯伦的说法:男女双方像是神庙前的柱子,彼此靠近,但
并不互相重叠依靠。
我认为寻求伴侣,是为了完整生命,在对方身上寻求契合,但并非
为了得到新生,改变生活,放弃自我,得到刺激和快乐。
仅为了快乐,去找相声演员便可,不必如此费力。
我不想攀高枝,也不奢望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除了爱,爱给不了
别的。除了爱,爱也不必给别的。
我认为,两个对等、独立、成熟、文明的男女,才能谈论稳定长期
的情感关系。话多。滔滔不绝。很少有人反映言谈乏味。话不投机时比较冷淡。在
生人面前,不太说话,有人说我害羞,纯属误会。
最大爱好是写字。将此作为人生不可缺少的部分,一直为此努力。
或许是网络时代最后一族坚持写信并且邮寄的人种(攒一吨可爱兮
兮的信纸)。
喜阅读,热爱电影,喜欢音乐,对一切艺术都有兴趣,喜欢八卦娱
乐节目。可长期蜗居家中不出。我窃以为这很不好,因此若有男友喜欢
散步以及运动,且能带领我运动,我将很高兴。
生活习惯很规律,但不太健康。深夜入睡,上午起身。并非不可改变。
不吸烟。心情恶劣时吸。不饮酒。应酬时略饮一两杯啤酒。无不良
嗜好。喜欢狗。喜欢盆栽和植物,尤其喜欢白色香花。
无神论。但尊重宗教信仰。对神有敬畏心。
价值观光明。基本上看《心灵鸡汤》《读者文摘》还会有点小感动。
不颓废,不虚无,不迷茫。
知道自己几两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有自己的梦想,金钱动摇不了。
但并非没有世俗功利心。并不清高。也喜欢物质享受。也想出名挣
钱,但比较不迫切。觉得这是使自己更不受摆布的努力,但不认为是绝
对必须的。
牙好,胃口好,睡眠好。近视四百度。好像上数三代没遗传病。
出自普通百姓家庭。家庭温暖,因此对家庭观念十分重视。特别重
视家人,这方面很传统,是那种特别看重婚姻和孩子的人。
从二十岁开始,决心做一个好的母亲。
比较懒(是真懒)。但不笨。家务基本全会做,但没有做这种观念。
尤其不喜整理杂务和洗衣服洗碗。特别懒。
喜欢买菜和做饭。
基本上比较聪明,智商126。记忆力好得出奇,能背诵《滕王阁序》。
但是数字和机械方面,都是白痴。路痴。没有方向感。电脑白痴。不会看地图。基本上不看说明书。
基本上说,我是个擅长交际的人,但不太喜欢。必要时八面玲珑,平
时浑浑噩噩。我朋友很多,也爱和朋友玩在一起。但大部分时间,自己
很安静。
某些方面特别成熟,有时意外地天真。
坚持看卡通、漫画、童话和儿童文学。
不擅长置装。不知道许多名牌。不太懂化妆和保养。在学习中。
不喜发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