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海上不远处有一样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那是一团布料似的漂流之物,正从西边距岸不远的海上从我们的方向漂过来。这是奇特的漂流物,平日我们在海上常看到的是暗黑的朽木、生锈的铁桶、或做渔网浮标的玻璃球;但这一团东西却很陌生,体积不小,几乎和一个成人一样大,有着蓝白相间鲜亮的颜色,它布料形状的皱摺卷曲簇拥着,彷彿是海上一朵巨大而盛开的花。
这朵巨花轻柔地随着海浪一上一下摆荡旋转,舞蹈一般的节奏,并且逐渐漂向我们游玩的地方,我坐在大石上,比其他小孩位置都高,看得更远更清楚,这时候,那朵漂流的花的面目也清楚起来,那是一位穿着全身洋装的女子。
白色镶着蓝边的连身洋装,大片夸饰的白领子,蓬松起来的袖子,呼应着又宽又鼓的蓬裙;这是一套美丽而正式的盛装,让人想到嫁衣新娘或者舞台上的表演者。女子已经失去了鞋子,光着一双洁净的脚,手臂手腕也没有任何饰物;她紧闭着眼睛,彷彿沉睡一般,一头长发漂散开来,一部分贴在脸颊和颈上,大部分则随着海水流动,犹如海草一样。她应该是一位秀净洁白的女子,但此刻她皮肤已失去血色,苍白透着青紫的颜色。她的表情平静而安详,任由海水在她鼻口之间流来流去,没有一丝不舒服的表情;她也全身放松,随着潮水轻轻起伏,好像是在呼吸。
海上的花无声漂过来,其他嬉闹的小孩也看见了,他们先是停下来,盯着那朵盛开的白色花朵,然后其中一个小孩大喊:“死人呀!”小孩子们立刻跳出水面,跑上沙滩,冲向堤防的斜坡,翻墙一样越过了堤防,一下子都不见了踪影。
只有我还在石头上,白衣女子正好漂到石头前方,我们相距不到三公尺。如果她是死人,那幺她是完美无瑕的死人;她的面容秀丽,五官端正,你甚至想像紧闭的眼皮底下是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她全身及手脚看不到一点伤痕或变形扭曲的样子,她就是入睡了,漂浮着,随时都可以醒来。但这个“随时可以醒来”的念头倒是吓到了我,我才注意到天色已经暗下来,海风也有点凉寒,乌云遮住了夕阳,但仍有一些金黄色的光彩涂在女子苍白发青的脸上。
我匆忙爬下大石,跑过沙滩,手脚并用翻过堤防,穿过巷子,回到阴暗的大屋子。我在阿嬷的房子东钻西窜,终于在热气腾腾的厨房里找到妈妈﹔妈妈站在大灶前面炒菜,大火在她脸上映着红光。我拉她的围裙:“妈,海上有一个死人。”
“你死人啦,一天到晚乱跑。”母亲挥舞着锅铲,她并没有听进我的话,我只好再穿到客厅与饭厅,先前跑回来的小孩,已经又玩在一起了,彷彿什幺事也没发生过。
天色暗了,屋里的灯也点起来,温暖的黄色光线提供了一个安全幸福的气氛,菜陆续从厨房端上圆餐桌,要吃晚饭了。大人们上了餐桌,身材矮小的阿嬷则在桌下指挥小孩子吃饭,我领到一个盛满饭菜的大碗,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吃,其他邻居也有饭菜的香味飘来,家家户户都在吃饭了。但是,那一幕盛装白衣的漂流女子却盘旋不去,我一直在想,她怎幺了,她漂往东边了吗?还是卡在石头底下?或者她就醒过来,赤脚上岸回家去了?
那个画面就伴随着小孩成长,后来的十余年,我不断在睡梦里见到她。她有时换上鹅黄色的服装,有时换上粉红色的服装,但衣服式样没有改变,一样用漂流的方式从海上漂向我。多半时候,她是闭上眼睛的,但脸色好多了,嘴角也带着微笑;她的面容姣好,但我已经记不清了,只好把她的脸换上我当时迷恋的女明星的脸。
她在梦中静静地漂流过来,像一朵灿然盛开的花,有时候她会张开眼睛,和我说话,但从来没有声音;也有几次,她变成恶梦,我看见她的眼睛不见了,空荡的洞里有虫跑出来;或着嘴角流着血,或者失去了一只脚,旁边还有许多鱼咬啮着她。
有一场死亡沉默地伴随小孩长大,以它多种面貌和意义陪他走过难以驾御的青春期,直到他成了青年;其他异性开始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又开始对广阔的知识与世界感到好奇,这样的梦就稀疏了,然后就消褪了,然后就忘却了。
有一次,他和大学同学们到海边游玩,先前一场雨已经把他们打溼了,反而让他们在海边更肆无忌惮地玩起水来。有一位女孩站在深已没膝的海水里,大声叫:“看我!”她轻轻地往后躺,大字型地躺在水上,海水的浮力立刻将她连衣带裙托起,她穿着白色上衣和连身的牛仔布长裙,像一朵蓝白相间的花朵,漂浮在水上。潮水一波波摇着她,她闭着眼睛漂浮着,摆荡着。我内心像触电一样,这曾经是一幅魂牵梦系的景观,一场安静甜美的死亡,一个神祕难解的成长之谜,我已经脱离了它,但此刻它阴魂不散,以另一幅图象提醒了我。
我别过身,希望不要看那个画面,也不想听见同学们嘻闹的声音,我往海滩远处走去;记忆的箱子开启,有些东西就收不回去了。
(6) 罗斯金的愤怒
大众化火车旅行的兴盛,也许应该部分(或者大部分)归功于“旅游业鼻祖”汤姆士.库克(Thomas Cook,1808-1892)的贡献,他在一八四一年首创包租车厢,带领游客搭乘火车旅游;此举不但使火车旅行变成大众化的活动,也开启了旅行服务做为一种生意的“观光时代”。
汤姆士.库克的新生意,后来也就是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所谓的《土包子放洋记》(The Innocents Abroad,1869)的张本。没错,马克.吐温的确使用了“库克旅行社”的服务,还曾经为文赞扬该公司普渡众生(他自承是个如假包换的土包子)。但在汤姆士.库克还没推出欧洲“大圆圈”(Grand Tour)周游团,以及跨大西洋旅美团以前,他的服务只能说是“土包子进城记”,也就是让村镇的小仕绅与老百姓,有机会付费乘坐新鲜稀奇的火车,进入城市瞠目张望一番而已。
一团一团进城的乡巴佬,像一群傻瓜一样,跟在导游背后东绕西转,对着所有的城市事物呆了眼,也张大了嘴巴,这种城市里冒出来的新品种人类“观光客”,以及他的新活动(以及他的非贵族化的旅行概念),就深深触怒了品味高尚优雅的艺术评论家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罗斯金忍不住恶言相向说:“乘坐火车,我根本不能把它视为旅行;那只是被『送』到一个地方,与成为包裹并没有什幺两样。”("Going by railroad,I do not consider as traveling at all;it is merely being'sent'to a place,and very little different from becoming a parcel.")
“出团旅行”(乘坐火车、轮船或后来固定航线的飞机),只不过是“运送包裹”,也就是说,汤姆士.库克不过是另一个联邦快递(Federal Express);这句话骂得令人拍案叫好,但也令所有的现代人心虚,我们当中,谁又是从不使用旅行社的服务,可以丢掷第一块石头的人呢?
这当然不是罗斯金所面对的时代。罗斯金出身良好,受最好的照顾与教育,进入牛津大学时也成绩出色;他的艺术思想的发展,与他几次的欧洲旅行密不可分,第一次旅欧使他动念写下揭橥“自然真实”思想的《现代画家》第一卷(Modern Painters,1843),第二次赴法国度蜜月,使他开始写里程碑的《建筑七灯》(Seven Lamps of Architecture,1849),而第三次游威尼斯,更触发他写下不朽的《威尼斯之石》(The Stones of Venice,1851)。罗斯金的旅行与当时其他贵族没有两样,他们都有仆役陪同,雇车买舟,自行安排所有独立、独特的行程(绝不是任人“运送”到某地);他们对旅行目的地也都有足够的文化了解与历史知识,能够欣赏并体悟异乡文化的精髓,绝不是张大嘴巴看热闹的乡巴佬。
正当罗斯金追随他的贵族前辈如歌德(Johann Wolfgang Goethe,1749-1832)等人,在游欧之旅里得到灵感与启蒙的时候,罗斯金却独自面对了历史上知识分子不曾遇见的骚扰:一群一群瞠目结舌的“包裹”,呃,“观光客”,才忍不住大发雷霆,发出了上述的“罗斯金愤怒”。(罗斯金经验的“洁白无瑕”也许与他难忍愤怒有点关系;请容我在此也转述一个姑妄听之的“佛洛依德式八卦”,有一位女史学家追索罗斯金与妻子不睦的历史,她怀疑罗斯金从小研究纯粹的美术史,看到的希腊美女都是洁白无瑕的形象,新婚之夜被妻子黑森森的阴毛吓坏了,从此对真实女体敬而远之,失去了兴趣。)
别忘了火车在罗斯金时代还是新生事物,一八三五年法国才架设第一条载运乘客的火车铁路(一开始的铁轨是给马车的,不是给火车的);一八四一年库克第一次推出火车旅行团时,罗斯金已完成他的第一次欧洲之旅,但汤姆士.库克的业务一直要等到一八五一年伦敦举行“水晶宫博览会”(Crystal Palace Exposition)才为大众所熟知,此时罗斯金已完成他的威尼斯之旅三年了,他主要的旅行已经都结束了,他丝毫不需要(也不曾享受)火车带来的方便。
对罗斯金时代的知识分子来说,黑色强大长长的火车,喷着烟与火,发出尖锐的汽笛声,一面割划开大地,闯入另一个目的地,这是破坏者的形象,绝不是“孤独漫游者”的旧旅行形象;旅行,本来应该是踽踽于途,应该是观看、沉思、与学习,不应该呼朋引伴和带队成团,更不应该是喧嚣、发呆、与显示无知。
但比起来,来自民主的美利坚共和国的马克.吐温更像是有先见的人,他已经预见旅行的“民主化”了(大众已经来了,他们也参加了旅行),和民主政治一样,某种“庸俗化”也势不可免,未来的旅行,你必须和一群嘻嘻哈哈的“土包子”(the innocents)一起进城或放洋,一起簇拥着观看“威尼斯之石”或“红磨坊之秀”,这已经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对不起,我曾经说不再提这两个字,但这一次我谈的是“过去”)。呼啸而过的火车,和愈建愈远的火车站,没有理会罗斯金的愤怒,依旧一步步成为旅行世界最重要的景观。
我自己当然是“后旅行时代”诞生的世代,小时候,我们是看到火车就兴奋的人,从来不知道有“罗斯金的愤怒”;那一列长长的、黑色的、强大的金属火车,尖叫喘息地穿过山坡和田野,彷彿是一种巨大的能量,足以改变我们的世界与命运。我们忍不住拔腿狂奔,在田里佯装追逐着它,想跟着它离开熟悉到已无新意的家乡,转化场景来到某一个新世界,在那里,一切梦想都要成真,一切无聊苦闷的成长过程都要烟消云散。
偶而会有一些机会来到火车月台。有时候是接人,那个时代旅行是庄重而严重的,远方的亲友要来,你收到信时已经坐立难安,计画着要如何盛情接待他们。第一件事,我们会买一张月台票,站在那个发车地名的牌子下,等待远来者的现身;奇妙的,那个地名牌子永远信守承诺,一列黑色长长的火车驶进车站,一定吐出一位你正在等待的人;或悲或喜,火车月台是一幕幕通俗剧上演的地方。
有时候,真的是轮到我们的旅行,你心焦如焚地在月台上等待着,圆型大钟好像动也不动,终于比平日更巨大的火车停在你面前,你挤了上去,找到坐位;喀啦一声,火车启动了,摇摇晃晃出发了,你几乎还清楚记得每一次不可抑止的兴奋之情。这一切太不寻常了,空间是不寻常的,喀啦喀啦的行进声音是不寻常的,倒退的景色是不寻常的,火车上的玻璃杯和茉莉香片是不寻常的,铁路便当里酱油色的排骨也是不寻常的;就是这些不寻常,对照平日生活千篇一律的家常性,陌生事物本身就有嘉年华的气氛。火车旅行是欢乐的,不凡的,盛大的,让我们憧憬向往的。
后来你真的远离家乡,也是靠一列长长的火车分开你和旧日的生活;如果你在异乡受了挫折,像陈映真《夜行货车》小说里的主人翁一样,你也仰赖一列火车把你回复旧日的安慰。火车就是Switch键,按一次变出一个世界,再按一次就恢复正常,直到火车从我们的生活淡出为止。
出国旅行的时候,常常会想要选择行经田野山涯的缓慢火车,那是一种时间的奢华,喀啦喀啦的行进声记录着时间的流逝,你内在生命也有一小部分正在流失;看着陌生国度的景观,竟然常常看见旧梦里的熟悉事物,多幺奇妙。你多幺希望这列火车的目的地是“过去”,回到你仍天真无知的时候,但我们永远在“现在”一站下车,继续自己的旅程。
我也许应该向罗斯金说,别为你未来的事生气,它已经过去了。
(7)蛇
它扭曲着身子,缓慢吃力地爬行着,浑身裹着溼泥,脏兮兮的丑东西。但我旁边的同伴略带撩拨地说:“你敢打它吗?”
那是一条疲乏困倦的蛇,而此刻正是深冬的一月;池塘放尽了水,不知如何把这条冬眠的水蛇给惊醒了,它钻出藏身之处,艰难地弯曲地爬走在池水枯竭的塘底溼土上,速度非常缓慢,好像是罹患了痴呆症,和它平日狡狯迅速的形象完全不一样。旁边的邻居小孩推推我,说:“嘿,蛇呢,你敢打它吗?”
一股热血冲上我的脑门,我说:“当然敢。”我拣选了一根坚硬的树枝,立刻往池塘走去。这是我们家搬到乡下的第二天,我刚刚才出门和其他田里游戏的邻居小孩接触,我介绍自己是北边海港新来的“阿宏”,他们没答腔,眼睛流露出对陌生地来客的不信任,其中一个小孩想用蛇来吓我,我虽然从没看过蛇这种扭曲的怪东西,但又怎幺可以示弱?何况再过三个月不到,我就要满六岁了呢。我拣起树枝,壮着胆说:“蛇?我当然敢打。”
我大跨步踩入池塘的溼泥,两脚立刻陷了进去,拖鞋也黏陷在泥淖里,第一步就受了狼狈的挫折,但我也不气馁,顾不得拖鞋,赤着脚走近那条灰扑扑又已经疲惫不堪的蛇。我举起树枝,重重打在蛇的头上,把它打进泥土里,但它好像一点事也没有,池塘底的泥土又溼又软,受不了力;我心里有点慌,拿起那根粗壮的树枝,像下雨一样,一下一下快速敲打着蛇的头颈之处,我不知道自己打了多少下,总之,我的手也痠了,整条蛇陷在溼泥里,上半截已经被我打扁了,它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了。
我丢下树棍,拣起沾满泥巴的拖鞋,走回到孩子群中,突然间,小孩子们的眼神有点不一样,其中一位还主动把他的弹弓借给我。奋力打死一条蛇的我,已经地位不同了,你不但被邻居小孩真诚地接受,而且享有某种程度的受尊敬。这是初抵农村的我,第一次与蛇的素面邂逅。
但很快地,我就会知道蛇是乡下平常平凡的动物,你的生活周围充满了它们的存在。大约春天三、四月间,它们就开始现身了,我们会在草丛里看到它们蜕下的皮,干干扁扁,透明带纹的,仍然保有主人原有的形状和长度。从小镇旁边穿过的省道公路,夜晚是卡车载货飞驰的重要干道,但道路两旁都还是绿油油的稻田;我们早上上学行经路旁,总会看到路上压得扁平的好几条蛇。这些蛇从一边的稻田想走到另一边的稻田(蛇为什幺要过马路?也许是听到其他蛇伴求偶的声音,或者是青蛙的叫声,青蛙是它们的美食),在黑暗中穿越马路的时候,它们就被疾驶而过的卡车压扁了。
不仅在蜕下的透明麟皮或是在路上的扁平蛇尸,你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活生生的它们也是经常与我们相遇的。在田埂上、草丛里,你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然后你迅速瞥见一截游动闪过的蛇影,光滑而斑斓,即刻消失在草堆或石穴的遮蔽之中,它们总是那幺安静、敏捷、羞怯、诡异而神秘,很难为你片刻驻停,和你进行某种沟通交流,在自然界里,你似乎无法和它形成任何型态的关系,你只能选择恨它、嫌它或怕它。
但它们的数量不少,常常会相逢。特别在夏天,是小孩子们捕蜻蜓的季节,我们总是努力寻找稀少的品种,用不同的方法捉它。最难捉的品种叫做雷公蜻蜓,那是一种黑黄相间条纹的大型蜻蜓,它孤独飞行,和苍鹰一样高傲,常常栖息在池塘中央的突出物,让我们伸手难及,不得不求助于长竹竿,我们在竿头沾上黏蝇板的黏剂,伸进池塘中央,把蜻蜓黏上。即使如此,雷公蜻蜓机灵警惕,不容易上手,通常只有在交媾的时候才会乐而忘形,让我们一擒成双,只是黏剂常常把猎物搞得一团糟,捉到时也不成形了。
而最容易到手的,是一种一掐就扁的大头蜻蜓;清晨起来赶快到树园子里,与晶莹露珠同时垂挂在树叶上的就是这些成千上百的大头蜻蜓,它们垂直挂在叶上还在入眠呢,你一手一只,可以捉个几十只。雷公太难,大头太简单,我们大部分的兴趣都在小蜻蜓身上,小蜻蜓形体像雷公,但是只有三分之一大小,颜色有黄、有蓝、有红,通常停在田边的花草上;我们用手捉,我们在一只停驻的蜻蜓旁站定身子,不要惊动它,一点一点挪动身体,并把手举起,慢慢地靠近,每一个动作都要稍停片刻,让警戒的蜻蜓习惯你的距离,直到距离够近了,你的手迅即一挥,捏住它的翅膀,你就捉到了。如果一击不中,你跟着它,等它在另一株花草停下来,你再重复同样的动作;捕小蜻蜓比的是耐性,EQ不高的小孩是捉不到的。
但你不能指定蜻蜓停驻的地方,它有时候停在路边,方便你捕捉,有时候则陷进深草丛堆里,你就感到追随困难。有一次,一只漂亮的黄色小蜻蜓飞进竹林里,我跟进去,地上是厚厚一层枯竹叶,它停在一个竹节上,我欺身向前,贴近它,木头人似的,一动也不动,举起手慢慢靠近它;这时候,竹叶里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来,我低头看见一条草蛇正走到我的脚边,朴素的黄绿斑纹,发着油光的色泽,它似乎不觉我的存在,迳自从我光裸的脚背上游走过去。它的腹部贴着我的皮肤,冰凉滑溜黏腻(其实蛇皮是干爽的,不知为什幺看着它就给你一种有黏液的感觉),让我背脊发凉,泛起一阵鸡皮疙瘩,我一动也不敢动,那条越过皮肤的蛇彷彿有千尺长,时间的冻结也彷彿有千年之久。蛇走了,蜻蜓也飞了,我还僵在那里不能动弹。
又有一次,我在田里钓青蛙,天色已经转黑了,我一面看着田里的稻株之间的田水,搜索寻找肥硕的青蛙,一面把钓饵垂放在青蛙面前,一上一下地跳着诱引它,终于青蛙扑上诱饵,我随手把它拉起来,不料却拉起一条黑黑长长的东西,吓得我把钓竿也扔了。可见青蛙咬饵的那一剎那,也正是水蛇扑上吞噬青蛙下半身的一剎那,我拉起青蛙,却把咬着青蛙不放的水蛇也钓上来了。
我们平日在生活周边遇见的蛇,大部分是平凡无毒的水蛇与草蛇,传说中各种毒性最强的蛇,并不是常常可以看见。但有一次,我和几个同学课后去溪谷游玩,穿越一片翠绿竹林时,我们哼着歌,用竹子拨开密密的竹叶,我的同学突然大叫拉住我,我定神一看,一条青翠欲滴的青竹丝,嘶嘶吐着蛇信,就挂在我额前一尺处的竹枝上,如果没有同伴抓住我,我已经一头撞上去了。
小镇街市倒是有两家“毒蛇研究所”,有大量的铁笼和玻璃罐子,前者关着懒洋洋的活蛇,后者则泡浸着各种罕见的毒蛇;名字叫做研究所,其实每天干的是杀蛇煮蛇的勾当,老板晚上就在店门口大声推销蛇胆、蛇血、蛇肉的进补价值,讲着各种猥亵的笑话,暗示蛇食的壮阳功能。
街市的另一边偶而有流浪卖药的江湖人物,他们带着布袋,装着隐隐蠕动的活物,一抖布袋,就摔出来两条硕大的眼镜蛇,扁平巨大的颈部鼓起来,直竖起身好像要攻击人一样,卖艺人有时还把蛇抓起来吓吓周围的观众,然后才表演他们驯蛇的绝艺,并且推销一种用蛇鞭制成的药粉。为了显示蛇鞭神祕性能力的来源,卖艺人拉直蛇身,用力踩着蛇头,大叫一声:“给我死出来!”在蛇腹的中央,果然张开一个小口伸出一根勃起分叉的蛇鞭,卖艺人随即发挥讲出一番食鞭补鞭的道理来。
蛇对这位乡下小孩的田野活动与街头教育(以及性教育),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象与影响,这当然也是台湾已然消逝的生活之一。但二十年后,一位在纽约开餐馆的香港友人把我带到家里,端出泡着三条黑白花纹百步蛇的玻璃大瓶,笑嘻嘻地说:“看,上好的三蛇酒,你敢喝吗?”这口气太像当年那位怂恿我打蛇的邻居小孩。我硬着头皮说:“当然敢。”酒倒出之后,我一饮而尽,除了心里毛毛之外,其实是什幺滋味也没有。
(8)木瓜先生
林老师是我小学一年级的老师,人们称他“木瓜先生”。
木瓜先生的头已经秃了,带着一副圆框眼镜,脸也是圆的,见到人总是瞇着眼点头微笑,很亲切也很可爱的老人。他的国语很不标准,带着浓浓的台湾腔和用力过度的卷舌音;听说在日据时代他是一位名师,日本政府还颁过奖给他,但他的国语却是国民政府治理台湾以后才自修学习的。
木瓜先生是位木瓜专家,对木瓜的种植与应用有许多发明与发现,后来我又发现他也是凤梨专家,山梨专家,以及很多农产品的专家;也难怪,他是个乡村农夫,也是读了书的知识分子,又被时代闭锁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小镇,除了在自己的后院和田里,他还能研究些什幺呢?但他显然是乐在其中的,每隔几个星期,他就会在升旗典礼过后,对全校小朋友演讲他的研究新发现,譬如“木瓜与牛肉同炖,可使牛肉熟软的时间减少一半。”在这个过程里,总有几位小朋友在冗长的演讲里被太阳晒得不支昏倒,但多数家里种田务农的学生都吓了一跳,牛不是家里一起耕作的亲人吗?怎幺能煮来吃呢?我自己也一直到长了很大才突然想起来,加了木瓜的牛肉,煮出来的味道怎幺样呢?
我会成为木瓜先生的学生也是一个意外。
上小学第一天,我跟着姐姐到学校注册,要上学了当然是既兴奋又紧张,但第一天没什幺特别印象,只是被一些老师呼来唤去,分到教室班级,也领到新书包和新课本,早早就放学了。下午,我又找了隔壁的玩伴一起去钓青蛙;钓青蛙是我们乡下小孩的重要娱乐,你需要一根竹竿,绑一条线(偷妈妈针线盒里的线就可以了),线头再绑一截蚯蚓,走到田里,眼睛瞪大寻找你的猎物,当你发现一只肥硕的青蛙时,你的行动要更加安静小心,把竹竿伸出去,将蚯蚓的饵放在青蛙面前约二十公分,然后真正的技巧来了,你用手腕让竹竿轻轻一上一下地跳动,饵就在青蛙眼前晃动,当青蛙受不了诱惑,跳上前咬住饵时,你把竹竿一拉,立刻把青蛙甩进准备好的塑胶袋里,这样就成了。
我是一个乡下钓青蛙的好手,不到一小时,共用的塑胶袋里已经装满了我们两个人钓来的青蛙,我们可以回家了,但袋子里的青蛙要怎幺分?我觉得我钓的多得多,应该要多分一些,玩伴觉得应该一人一半才公平,两个人就吵起来了。吵不过我的邻居小孩生气了,用力推了我一把,我头下脚上跌到田里头,整个脸埋进了烂泥里;旁边的大小孩跑过来七手八脚把我从田里救起来,有一位小孩大叫:“头上流血了!”
我被扶到家里,满头满脸的泥,身上大概也全脏了,妈妈一面生气,一面打来一桶水帮我洗脸,但我的头才放进脸盆,脸盆的水全红了。额头上有一个伤口,泥巴洗去后,鲜血像喷泉一样涌出来,妈妈也慌了,抱起我往外跑,邻居的大哥哥也冲过来:“来,快送去诊所。”在稻田旁边,妈妈又拦住一辆铁牛车,驾车的农夫看到那泉涌的血也吓坏了:“怎幺会伤成这样?”铁牛车一面噗噗噗冲往大街上的诊所,抱着我的邻家大哥胸口全染红了。进了诊所,大叫医生救人,护士说医生在睡午觉,我去叫他;妈妈急得在诊所里东翻西找,想找止血的药,找了一种药膏涂上去,血像受到刺激一样,啪啦啪啦涌得更凶。这时候,穿着白衣的医生大跨步跑回来了,挥手把妈妈赶到一边,一面问,旁边的人七嘴八舌的回答,医生不慌不忙,先剪开已经被血染湿的汗衫和裤子,清洗,止血,然后用一种东西在我伤口上钉钉钉,我觉得头愈来愈昏,天色也愈来愈暗,我张不开眼,但感觉得到诊疗室窗外挤满了观看的人。
我快睡着了,听到医生和妈妈说话:“伤到动脉…缝了三针…血流太多…先带回家…看行不行…可能脑部会受损…。”妈妈则是抽泣低应的声音,我昏沉沉地睡去了。
我“睡”了几十个小时,我听到家里所有的声音、进行中的所有事情,也听到所有家人对我的事件的讨论,以及邻居来探望慰问的过程,但我没有力气争开眼睛,也没有力气说话。再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看到妈妈欣喜的表情,我觉得饿了,我知道我活过来了。
接下来的十几天,我都待在家里,每隔两天就去诊所换药,但我觉得太无聊了,所有的小孩都在上学,只有我一个人在家看着新书包和新课本。我要妈妈让我去上学,妈妈说:“不行不行,你伤还没好。”一次在诊所,我听到妈妈在隔房轻声问医生上学的事,医生说:“晚一年上学也没关系吧,他的头壳有没坏掉要再看一看。”回家的路上,妈妈牵着我一言不发。
但我太想上学了,新书包还没用过呢,我内心有了一些勇敢的决定。第二天早上,趁着妈妈上菜市场,我背上书包自己一个人走到学校去,已经九点多了,校园里空无一人,每一间教室都传出上课朗诵的整齐童声,间歇传出老师不同腔调的解说声。我的教室在哪里?我完全不认得两个星期前分配的教室,我一间一间去探望,学生们都回头看我,太奇怪了,这个在窗口张望的小孩没有穿制服,头上一层层缠着白纱布,却背着学校的书包,教室里的老师转头瞪着我,我赶紧换到下一间教室;直到来到一间教室,小孩看来和我一样小,秃头的老师讲课停下来,笑瞇瞇慈祥看着我,教室中还有一个空位,我走了进去,走到空位坐下来,老师没问什幺,好像一切都在他了解之中,他走过来摸摸我的头,叫我找出课本,看“小花狗玩皮球”一课。
过了一会儿,一个迟到的流着鼻涕的小男孩匆忙走进来,到了我旁边说:“这是我的位子。”然后一面扯着我,一面放声大哭。这个时候,妈妈也赶到教室外了。我不肯还坐位给那位哭泣的小孩,也不肯理会妈妈严厉示意的眼神,圆脸老师堆满笑容走出去和母亲讨论,我只听见老师说:“他爱念就让他念念看,跟不上我们再想办法。”
妈妈终于走了,老师去搬了另一张课桌椅来,让那位迟到的小孩坐在后面,他继续上课。这位圆脸老师太好玩了,他把每一课课文都编成歌曲,一面弹风琴一面教,我听一遍就把课文都记下来了;他又回头复习前面的课,又唱了好几首歌,也许是刻意让我跟上。下一堂课,他说我们学校要做一点测验,大家放心考试,不要害怕。考卷发到我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不会就空着,没关系呀。”我拿着生平看到的第一张考卷,发现上面说的我都能明白,我跟着画了一个个圆圈和三角形(我们还没教到写字),直线和斜线,很快就写完了。
第二天,妈妈带我去上学,站在教室外和老师商量,林老师摸着我包着纱布的头说:“他没问题,他昨天考第一名,我要给他当班长。”妈妈放心的走了,看起来这个小孩并没有受到脑部的伤害。林老师喜欢这位聪明又爱上课的小孩,他下了课找我去他办公室,给我一个梨,说:“吃吃看,我自己种的。”
老师常常在学校里巡视每一棵树,我们才听其他老师说他是“木瓜先生”。他最喜欢每学期学校办的农品展,家里种田的学生都要把家里最好的农产品带来,你会看到两公尺长像长板凳一样大的冬瓜,可是白萝卜却像冬瓜一样大,而茄子又大得像条萝卜,豌豆荚却长得像茄子那幺大,那些平常功课不好的农村小孩今天充满了骄傲,因为他们家的高丽菜最大株。
老师喜欢带着我在农品展里东转西逛,品头论足,和学生的农民家长讨论种植的方法。他也带我回他的农家,看他的农业实验(把梨树的花从这里接枝到那里,他会拿着花对我说:“看,这就是头状花序。”),我坐在他的摩托车后坐,他昂首挺胸,直直地往前开,路过一亩亩农田,两旁工作中的农夫都从田里站起来向他鞠躬,他也略微点头表示回礼,大家都尊敬他,因为他能解决所有田里发生的问题。
我从摩托车后坐环腰抱住他,觉得非常骄傲,这是我的有学问的老师,我长大要像他一样。
(9)张望者
天色才刚有一点点亮,天空大部分还是沉重的墨蓝色,但远方已有一抹发光带白的浅蓝色。从窗户看出去,前方那一条白昼车流如水的省道公路,现在还是一片死寂;道路两旁的路灯还亮着,橙黄的灯光打在一棵棵的街树上,把部分树叶照耀成艷丽的黄绿色,却把另一些暗处的树叶对比成墨紫色。挂在涂着沥青的电线杆木的街灯,橙黄灯泡光晕的周边,白茫茫散着一片雾气,好像有人漫天洒着细细的水珠一般。
六岁的小孩,当时的我,坐在窗台之前,隔着纱窗,正安静地盯着远方张望,看着因为天亮而逐渐甦醒的世界。他看着那一条沉默的道路,知道暗淡的街道很快地将会变得鲜活起来,一开始极可能是一辆摩托车,一位戴着口罩穿着雨鞋的男子,载着切成对半的猪身,猪皮上印满紫蓝色的税章,快速往南投方向驶去;不久之后将会有第二辆摩托车,载着另一半猪身疾驶而过,然后是第三辆,第四辆,第五辆,第六辆,中间或许穿插着轰隆隆的卡车,摩托车有时候总共是八辆,或是十二辆,有时候甚至是二十辆,我不曾数过更多。
载运温体猪肉的屠夫们总是匆匆忙忙,他们从街那一头的屠宰场出发,赶着把新鲜的猪肉送到邻近村里的菜市场;屠宰场清晨三、四点钟就开始忙了,夜里头猪只发出凄厉的巨大哀嚎,几乎整个村子都听见了。奇怪的我们这些小孩从未因此感到同情或哀伤,如果夜里一片安静,不闻猪只的哭泣,反而意味着那是每月两次禁屠的日子,第二天我们将无肉可买,那才是令人感到失落的事。如果我五点钟天未亮陪着父亲外出散步,就能看到屠夫们和父亲用日文或台语打着招呼,他们正在清洗透着黝黑的石头地板︵已经看不出不久前杀戮的痕迹︶;旁边放着好几桶冒着烟的热水,里头有着一块块颜色仍旧艷红的猪血,那是最新鲜好吃的猪血,这个时候直接向屠夫洽买猪血,一块钱就能有脸盆大小的一大块。
载着猪肉的摩托车总是街道醒转的序曲,然后就是卖菜的。先是一辆脚踏车的吱哇声响,熟悉的卖菜农人叫着,白菜喔,蕹菜喔,波菱仔菜喔;邻居有人会应声说:“卖菜的,这一边。”他就会缓缓把脚踏车骑过去,脚踏车前端挂着两个篮子,后面还载着一个竹篓子,里面塞满了早上刚摘下来的青翠绿菜,洒在菜身上的水,像是晶莹的泪珠。有时候叫住他的,就是在厨房里忙碌的母亲,我就会在窗前看见妈妈走出去,和卖菜的农人议论价格,通常她会多得到一点善意的回应,一把青葱、一块嫩姜,或者几只红红的辣椒。
脚踏车离去之后,另一位挑着担子卖菜的人也将出现,他也是叫喊着,韭菜、豆菜、高丽菜,他的声音宏亮短促,不像脚踏车卖菜的那样拖长了尾音。他的菜园离我的学校不远,如果我们错过早上叫卖的他,母亲就要我放学后去他田里买一个高丽菜,他会要我在田里一畦畦高丽菜中自己挑一株,然后用一把锐利的小镰刀,轻轻在高丽菜底部划一下,一棵硕大肥美的高丽菜就让我抱在怀里了。
卖菜人的声音远了,另一个充满韵律的叫声又从街角传来了:“包子馒头,包子馒头。”馒头的尾音先拉长再往下降,好像唱歌一样。那是北方的外省口音,一位长得圆滚滚的穿汗衫老兵,骑着脚踏车,背后载着一个大篓子,卖馒头的时候,他吃力地把车停好,笑呵呵地掀开篓子里一层又一层的厚厚棉布,最后一层是还带着溼气的白巾,再翻开,露出热腾腾白胖诱人的馒头和包子。邻居的三姑六婆总爱逗他:“胖子,多给我两个包子,我替你做媒,让你娶某。”胖子无力招架,只能呵呵呵陪着傻笑。
然后是卖饼的来了,脚踏车背后载着的是一个圆形平扁的竹篮,他叫着:“豆标,豆标,烧的豆标。”豆标是一种简单的大饼,做成圆圆一大个,再切成一片片三角形,有的是芝麻馅,有的油酥馅,现在不太看得到了。豆标不是生活必需品,通常街坊的反应比较冷淡,常常寂寞地转了一圈就走了,我没有看过母亲向他买过东西。
这时候公路上的脚踏车、摩托车、卡车、客运车都开始忙碌起来,喧杂交错的声音与车影让我无法集中注意某一个对象;天色不知何时已经从蓝色转成金黄,地面上有着金黄色泽的反光,路灯也已经悄悄熄灭了,在我身后家里的餐厅和厨房,也开始乒乒乓乓响起了匆忙准备的声音,那是哥哥姐姐们上学前的纷乱,这时候我知道,一天又要开始了。
童年的早上,好像都是这样开始的。窗户后面的我,彷彿是一个不动的沉默塑像或观影者,窗户外面则是一场每天固定上演的彩色影片,窗框是它的大银幕。这个小孩常常每一天呆坐两个小时,看着天色的流转与人事的流转。他看见卖菜的人每天来,有时候他们没出现,他们的太太或小孩代替出来卖菜,那表示他生病了,或者到远方探亲去了;如果他们从此不再出现,他可能是死了或者是搬走了。窗户是这个小孩了解世界的唯一线索。
坐在窗口他会看见,日常生活的例行仪式,买菜或者讨价。但也会看见邻里偶然的喧哗争吵,从吵架的内容你会知道那是关乎婚姻出轨或者是财产争执,有时候,一位冤屈的妇人会对着街头大声哭诉丈夫的暴力与不贞;或者,对吵的两人会在街头相互斥责陈述,并且要邻居评评理,多半邻人都会善意地劝阻,没有人打算辨别是非,因为两天之后这些争吵将会变得不曾发生一样。
坐在窗口他会看见,广场里来的走艺团,他们穿着戏服演“甘罗拜相”,一连演两个星期,每演完一段,穿着戏服的演员就会开始向四周的观众兜售一种可以治百病的药;戏团女子扮起男装来俊美之极,有时候他真想追随她们到天涯海角,但这些戏团及其成员总在某一天醒来就消失了踪影。但你也不必太难过,再过几天半个月,总有另一个歌舞戏团,会敲锣打鼓再度来到广场,带来轻歌热舞或另一齣戏码。
坐在窗口他也会看见,某一位街坊老人身后的葬礼,那位村里智障的憨春仔一定走在送葬仪队的最前端,拿着一枝长长绑白布的细竹竿,兴高采烈地大步走着;等憨春仔笑嘻嘻拿着红包从坟地回来,邻居就会嘲笑他:“憨春仔,你今天第一名喔,可以娶某囉。”憨春仔也以为是赞美,羞红了脸,但笑得乐不可支,村人也觉得这是永不疲乏的笑话,乐得一再地重覆。
坐在窗口他会看见这些人生的重覆,以及它的荒谬与无关紧要,如果他坐得再久一点,譬如说一、两百年,他或许也可以看到朝代的更替,和历史的兴衰,也一样是荒谬重覆和无关紧要。
但他更常看见的,是邻居小孩放鸽子的景观。在每天傍晚时分,邻居小孩总是准时爬上屋顶打开鸽笼,一群二十几只的鸽子立刻振翅飞出去,啪啦啪啦的声响加上小孩吆喝的声音,小孩吆喝是要指挥鸽群的方向,鸽子在空中盘旋,听着声音整齐地转向。远方也有人在放飞鸽子,另一群鸽子盘据了天空的另一角,我也会听到传来的吆斥之声;两群鸽子有时候会飞得很靠近,鸽子主子就会发出警告的叫声,禁止牠们混在一起,因为混合的鸽群会带走一些迷糊跟错群的鸽子。那些盘旋的鸽群像是在黄昏的金色天空中飞舞的黑点,牠们慢慢模糊了形体,只剩下一幅定格的画面。
这些画面的意义不明,如今只是他生命中失去的诸多事物的一件。本来他是一位无知的张望者,他坐在窗后静止不动,世界在他眼前流转飞扬;如今他自己变成了旋转不止的陀螺,而世界在一旁冷冷看着他,一动也不动。
(10)我爸爸的恐龙
我有一位管理资料井井有条的姐姐,她把读过的每一天报纸都按日期整整齐齐地叠起来;我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一堆蒙尘的宝藏,开始就在课余依日期一张一张读了起来。最先读到的是高阳的连载小说,他最早的历史小说<少年游>、<荆轲>,都藏在这一堆50、60年代交替的旧报纸里,当时带给我的阅读悸动,现在回想起来,恐怕是比他后来细节丰富、结构松散的小说要强烈得太多。
但这一堆旧报纸里的材料还不只是这样,我在里头看到迷人的<林叔叔讲故事>栏目,读到美国扭扭舞以及迷你裙流行的消息,看到007詹姆士.庞德的<你只能活两次>的漫画连载,以及合唱团披头士风靡全球的报导;这些不该在我的年龄读到的旧闻与故事,流连在我的脑中,我后来也无法分辨哪些是当时报纸读到的新事,哪些是我在下午不上课的时光浏览旧报纸所得,我的年纪突然往回延伸了五、六岁,我记得许多“从前”的事,这使我在同辈中成为最神秘而古老的人。
在那个阅读材料匮乏的年代,我飢渴而灵敏地扑向每一种可以满足心智追求的片纸只字;但如果在那一堆报纸之中,偶而缺了一天,连续的故事出现了一段迷失的环节,可以想像它如何困惑这位刚刚开启阅读之门的小孩。他常常在入睡前苦苦思索那片失去的段落,想像它的各种可能,像是推理又更像是幻想,他必须使自己相信其中一种推想,但他也许一辈子没办法知道真正的原貌是什幺,想到这里他有时感到超出年纪的哀伤,甚至动摇了童真。
除了一个意外的例外……。
有一次,我无意中找到一张旧的<国语日报>,这是常有的事,它可能是包装纸、可能摺叠起来垫在桌脚,或者任何旧报纸可能有的用途。我没有注意它的日期和我发现时的关系,但一张插图牢牢吸住我的眼光,那是一只有着斑马条纹的可爱恐龙,有着胖嘟嘟的身材和一条长长的尾巴,头上有一只独角兽式的角,最令人向往的,牠的背上还一对小小的翅膀;我攫住报纸,故事的名字叫做<我爸爸的恐龙>,又是一个悬疑而引人入胜的标题,屋外正淅沥淅沥下着夏日的午后雨,我,那个小孩,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故事里说有一个小孩,在下雨的街上捡回来一只溼透了的老猫,他把它藏在地下室,给牠烤火取暖,也给牠喝牛奶,但母亲回来发现后大发雷霆,告诫小孩决不可以把街上的野猫带回家。小孩只好失望把猫送出去,他为大人们的不礼貌像猫道歉,两“人”在公园里游荡,交换一些可以安抚心情的想法,老猫问起小孩的心愿,小孩说他想要拥有一架飞机,可以飞到世界任何一个地方。猫说牠没办法为他找到一架飞机,但牠知道有一只会飞的龙,被锁在一个小岛上做渡河的奴隶,如果小孩可以去救牠出来,牠就可以成为他的飞机。小孩在夜晚就收拾他的各种宝贝家当,离家出走,藏身在货船之中,前往小岛去救恐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