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人生一瞬》作者:詹宏志【完结】 > 【书香门第】人生一瞬.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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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詹宏志 当前章节:1521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48

故事愈来愈精彩,重要的情节也正要展开,但这是个连载的故事,当天只写到这里,底下是“待续”的字样。可怜的乡下小孩去哪里找到这张旧报纸的待续?这是他各式各样没头没尾的阅读邂逅之一,但却是让他最伤心的一个,因为他太喜欢这个故事了,喜欢那只老气横秋的野猫,更无端为那只根本还没出场的飞行小恐龙着迷;他为这个故事辗转反侧,夜里瞪大了眼睛,那个小孩究竟如何抵达小岛找到恐龙,又如何救牠出来呢?

一个晚上接一个晚上不停的追索想像,然后就稀疏了,偶而他还想到这个未能完成的故事,但是其他的新鲜事物渐渐盖住旧的遗憾,更重要的,他长大了,他有新的事物要烦恼,然后他就慢慢忘了,完全忘了。

三十年后,躺在他身旁的三岁小孩不肯睡,坚持说:“还要讲一个故事。”他突然想起那只胖嘟嘟有着斑马条纹的可爱恐龙,他说:“爸爸有一个好听的恐龙故事,可是只有开头,没有结尾,你要听吗?”

“恐龙故事?──要。”

他就开始搜索记忆枯肠,讲了起来,但讲讲讲,讲得太长了,他自己都觉得有点疑心,而且说到最后,竟然是一个有头有尾完整的故事(小孩在岛上找到恐龙,避开坏人救了牠,带回去藏在家里、藏在学校、藏在公园,一直到牠长得太大完全藏不住,被镇上的人发现了,可是恐龙可以做很多事,也被大家接受了)。故事说完了,小孩睡着了,昔日阅读的小孩如今困惑的爸爸却没有睡着,他在想这是怎幺回事。沈沈睡去之前,他得到一个结论,当年太喜欢这个偶然相遇而残缺不全的故事,他小小的脑袋已经一次又一次把故事修补起来,现在它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但哪些是原来的故事,哪些是后来自己编的故事,已经分不清了。

记忆可以是这么骗人的东西,你发现它已悄悄依你的需要做了假,但你却找不出中间编造的界限与痕迹,如果你发现记忆的一个谎言,你就开始担忧,会不会自己真实的一生都是依自己的喜爱编造的,那些美好的记忆有多少是真实的?所幸人生太劳累也太纷杂,并不适合这类本体论的思考,你上班开了两天头昏眼花的业务会议,对人生大问题也就不着急了。

三年后,他来到日本青山的“蜡笔屋书店”为长得更大的小孩寻找一些儿童读物;在一张桌子面前,他感到呼吸急促,他见到睽违三十多年的形象,一只胖嘟嘟带翅膀的小恐龙,被一个小孩亲暱地拥抱着,牠和当年不同的是:牠是彩色的,黄蓝条纹相间。我心中那个小男孩苏醒过来,我曾在梦中多次为牠着色,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颜色,牠是熟悉的,但也是陌生的。

与其说是为小孩买下那个系列三本书,不如说是买给失去童年的自己。现在我知道故事的创造者,叫做露丝.史提儿丝.贾纳特(Ruth Stiles Gannett),绘制可爱图画的则是她的继母露丝.克丽丝曼.贾纳特(Ruth Chrisman Gannett),三本书分别出版在1948到1951年间,第一本名字就叫<我爸爸的恐龙>(My Father’s Dragon,1948)。

我打开来,第一段就是我熟悉的雨中遇猫的故事,一直到小孩离家出走为止,故事和记忆都一模一样,彷彿是昨天读过的书。但小孩上了小岛,故事就和记忆完全不同了,插图也是从来没见过的。

我把三本书带回家,重新讲给小孩听,他有点困惑:“为什幺和你以前说的不一样?”我解释我从前并没有读到全部,后面是我自己编的。“自己编的?”他还在试图理解这件事,却好意地安慰我说:“但你的比较好听。”

顺便一提,又过了几年,联经出版了这三本书,给它一个可爱的名字叫“泡泡龙”;我和小孩一样,觉得“原来的”名字比较好听,而且有点生气,为什幺他们三十六年前不做这件事?

(11)穿山小孩

到了下午五点钟,天光还亮得像正午一样,我们全班都还留在学校里,心不甘情不愿地上着辅导课,但是老师并没有忘记一位特别的学生,他把粉笔捏在手心里,指着坐在我前座的小孩:“廖俊杰,你要准备了。”

铜色皮肤闪闪发亮的廖,服从地点点头,他站了起来,从抽屉拿出外套、雨衣、雨靴,甚至还有手套,慢条斯理一件一件穿了上去,他一面还偷偷和后座的我挤眉弄眼,打个明天见的暗号手势,等他全身披挂完毕,他的额头已经热出汗来。在这样的热天里,他包裹得像个粽子似的,手上还拿着一个巨大的手电筒,好像要进入深山一样。

但这却是实际的情况,他的确是预备进入深山;他的家要越过学校后面的一座山,走一个半钟头的山路才能到达。这时候是夏天,他得五点钟离开学校,赶在天全黑以前回到家,山路上是完全没有灯光的,他家里也没有自来水和电力,这是他带着大型手电筒的原因。到了冬天,天暗得更早,他上课上到四点半,老师就要催他走了。

当他穿成一个全身綑扎的铁甲武士,背起沉重的书包,拎起他巨大的饭盒袋;老师就会说:“你们要和廖同学说什幺?”

我们朗声齐唱:“廖│俊│杰│再│见!”

每一天都是这样,皮肤黝黑、个子矮小的铁甲武士,就在教室门口和我们挥手告别。我们不知道他的山路有多崎岖难行,也不能想像他这么小的年龄,要如何鼓起勇气独自穿过那片幽暗树林,我们只知道他可以比我们早一小时下课,只要想到这一点,我们心里就充满了怨恨和羡慕。

廖坐在我前面,他的功课不太好,常常上课时会回过头来问我问题,害得我有时候会和他一起因为上课说话被罚站或罚跪,手心吃藤条竹鞭的事也是常有的事。他家里没有电,晚上在家没办法写作业,他总是早上第一位到学校(他说他四点半就出门了),他先到老师的宿舍去拿教室的钥匙开门,然后孤单地坐在教室里等其他同学上学。第二位到达学校的学生常常是我,我并不是用功,我是为了捉清晨的大头蜻蜓而提早来到学校(它们还傻乎乎在树上睡着呢)。这时候,廖就会问我功课该怎幺做,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虽然有点笨,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帮他把功课做好,并且分给他几只大头蜻蜓。

廖的家里种植果树(台湾人称为“种山”),夏天来了,总是某一天,他会把书包翻过来,掏出一堆梨子,说:“这个给你。”但他又加了一句:“刚刚出来,很酸,要再过一个月才有甜的。”然后是另外的某一天,他用布袋装满荔枝,塞到我的抽屉,还是同样的一句话:“这个给你。”书包或布袋里翻出来的,顺应季节的变化,还会有梅子、李子、桃子、枣子、枇杷、香蕉、橘子、芭乐,以及我们两个人都最爱的芒果。

他每一天要背一个大书包和两个饭盒,还要穿越树林的全副武装,重量已经不轻,但他还是常常再背上沉沉一袋水果要给我,多得好像不知道数量和重量。我内心知道他是我的兄弟,这个时候,汗珠从他额头滴流到脖子,他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把布袋递给我,瞇着眼傻笑说:“这个给你。”我还能说什幺?他真的是我的兄弟,我应该教他更多功课,不要让他常常被老师打,站在他这边,不让其他同学或女生嘲笑他。我们已经小学五年级了,我内心第一次感觉到血气澎湃的男性友谊。

但事实上,多半时候是他保护了我。有一次,我因为什幺事惹到了隔壁六年级班的两位小太保,下了课,两位恶煞般的大个子把我叫出了教室,来到不远处的凤凰木树荫下。同学们都吓坏了,忘了去叫老师,女生甚至已经哭了起来,我咬牙挺着胸,准备捱过一阵拳脚的冲撞。突然间廖走了过来,两眼露出凶光,他脸上的肌肉激动地涨鼓起来,颚关节卡啦卡啦作响,走到凤凰木下,本来就不善说话的他现在更说不清楚,他大叫说:“你们不可以…。”用力扳着树干,哗啦一声,一根粗如象腿的树干被硬生生拉断了,两位高年级学生互看了一眼,嘴里恨声不绝地说:“你们好胆不要走。”一面却掉头走远了。

我们默默回到教室,廖还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我也心虚地不知该说什幺好。老师上课回到教室,看到教室外如台风肆虐过后的树木残局,大吃一惊,怒问是谁做的好事,我们两个毫不犹豫都举了手(我希望他不要被罚,他想的也一样);我们都挨了一顿棍子和斥责,又被叫到走廊上罚站,很奇怪地,我们都觉得手心并不如平日疼痛。

春天里的有一天,廖突然对我说:“礼拜天要不要到我家玩?”

我想像穿过树林和越过山头的遥远地方,不知道那种滋味是怎幺样的,我感到有些兴奋,但也只是淡淡的回答:“好呀。”

他认真想了一会儿,说:“那天早上七点钟,我到学校来接你。”这表示他五点多钟就得从家里出门,也意味着他得一口气走两趟山路。

我也点点头,没说什幺。

星期天到了,我找了一个藉口溜出家门,七点钟来到学校。星期天早上的校园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大头蜻蜓倒是都已经都起来了,正成群低空盘旋在操场的天空上。不一会儿,廖来了,和平日上学一样,他仍然穿着全身披挂的雨衣、雨靴,手里拿着大型手电筒,身上湿漉漉的,头上也都是汗,好像刚穿过瀑布底下一样。

我们点点头,他把雨衣脱下,说:“这个大概不用了。”他把雨衣和手电筒都收进袋子里,然后说:“我们走吧。”

我们从学校后门走进农田,穿越一片农庄,就开始进入山区了。山路其实还蛮宽敞,坡度也并不陡,浓密的杂树林遮蔽了阳光,加上山上凉风习习,我们走得很舒畅。路过溪涧的时候,清澈湍急的溪水在石头上跳跃,发出琤琮的声音,水边常常有白色的水芭蕉,也一定有美丽的蝴蝶和蜻蜓飞舞着。我们都没说话,沉默地走在山路中。

约莫过了四十五分钟,我们走到靠近山顶的一座山神庙,在庙口的奉茶处喝了一点水,这是我曾经冒险过的文明尽头了。廖瞇眼笑着说:“已经一半了,再走一个钟头就到了。”再走一段林中路,我们就走到山头了,从山顶上我们可以看见远方住家、街道、学校的操场,以及附近一亩一亩的菸叶田。

过了山顶,视野变得开阔,我们走的路逐渐平缓起来,周边的树木突然都变矮了,而且整整齐齐,有的树枝甚至有铁丝固定。廖指着那一片平整的林子说:“这是梨子树,我们家种的。”

再走一段路,树木变得弯曲多节,那是另一片不同的果树林,廖带我走进林子里,他说:“这是梅子,现在应该有长出来。”熟练地在林中钻来钻去,他停在一棵树前面,指着树上:“你看。”

我看过去,果然是满枝结实纍纍的绿色梅子,颜色和刚长出的嫩叶一样,不仔细看分不清楚。廖折下一个小树枝,枝头上肥满的梅子约莫有十几个,他摘下一个递给我:“可以吃。”我咬了一口,来不及听他的警告:“很酸,这是用来腌的,也有做酒。”

我们一片林子、一片林子看过去,到他家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房子是低矮的土庴,屋外堆满了木柴。我们在屋外看到他的父亲,瘦削黝黑,满脸哀戚,他正埋头修理一张竹椅,廖走上前,嚅嚅说:“同学,来家里玩。”廖的父亲抬起头,眼睛看了我一眼,彷彿什幺事也不曾发生,说:“带他去吃饭。”

我们两个人如获大赦,廖带我穿到屋子后方的厨房,热腾腾的菜饭已经摆在餐桌上,他用大碗公装了两碗饭,挟了一大堆菜放在上面,我们就端着大碗公到屋后的树林里吃。我们坐在石头上,廖家养的鸡、鸭和火鸡就在我们旁边走来走去;菜很香,有笋子,有高丽菜,有韭菜花,还有豆干,走了一早上山路,我们都饿了。

廖说种山不好做,父亲种了很多年都赔钱,想要到南部养鸭子,可能不久就会决定。我意识到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这样相处,以后我们可能会再难相见,眼睛突然就热胀起来。

(12)后车站

火车不到小镇已经好多年了,虽然小镇近郊还看得见大片大片的甘蔗田,但收购甘蔗制糖的台糖会社支局已经关闭了,运输甘蔗兼载运人客的火车也就停驶了,只留下一座相貌端庄雅致却已冷落废弃的木建筑火车站,站前的圆型大钟永远停在一点四十五分,还有一截一截埋在荒凉野草堆里,蛇一般神出鬼没的黑色铁轨。

如今小镇的对外交通仰赖汽车客运,镇上的东边和西边各有一个巴士站。靠西市街中心新建双层水泥的是公路局车站,地面是黑得发亮的新铺沥青,簇新的建物有着省主席黄杰的金色题字,通往许多大城市的车子都从这里发车;东边镇缘绿色铁皮屋的是员林客运,铁架已经黝黑锈蚀,候车处未铺水泥,车辆回车时总是一阵尘土飞扬,通向各处穷乡僻壤的车子则大多从这里发车。

我,一个小镇上无处可去的小孩,午后的冗长时光特别难熬,街上散发午睡的昏沉气息,小店的老板娘躺在竹椅上打瞌睡,椅边的收音机传出歌仔戏的锣鼓点与六字仔哭腔,成群苍蝇则在老板娘的腌芭乐上盘旋。我能做些什幺?家里的几本书已经翻烂了,玩伴有的放牛,有的下田,有的不见踪影,上街闲逛十分钟就已经来到小城的尽头,东逛西转,你终究不得不回到小城里一切的中心…公路局车站。

即使是昏昏欲睡的夏日午后,车站永远比其他地方活络得多;贩卖小食的摊贩仍旧卖力地叫喊着,镇上仅有的两辆计程车也打开车门等着客人,行色匆匆的乘客们不免带着些风尘,神情戚苦的母亲用包袱巾背着娃娃,公务员模样的外省男子提着棕色皮包,肤色深黝的农夫扁担肩着两笼子大公鸡,两个穿汗衫拖鞋的小孩在候车室吆喝斗着竹剑。还有我,昔日那位无处可去的十岁男孩,在一旁绕着车站东张西望。

车站,多幺奇妙的地方,那是想像力的延伸之地,站里的牌子写着一个一个诱人的地名,台中,桃园,新竹,还有那梦中也不可想像的繁华都会:台北。想想看,只要从这些站名牌子走进去,它就将带你脱离这个十分钟就无处可去的贫瘠小镇,带你走向那些无限诱惑、无限可能的异乡世界。这虽然是一个小小的车站,但在招牌文字所显示的,却是一个辐射向各个地方的神秘机器,它能把你变到不同的地方,也把你变成不同的人。

小镇的例行生活日复一日,多半是侷促在两条较热闹的商店街上,我反而比较有机会用到另一个通往其他乡下小镇的客运车站,有时候到南投,有时候到水里,有时候到埔里,多半是学校老师带着去参加各种县里的书法或作文比赛;我心里则更向往另一些繁华的地名,也就是必须从另一个车站出发的各种目的地。在盼望中的辰光总是过得缓慢,到了六年级,有一天,老师喜孜孜地跑来告诉我:“我们要去参加全国科学比赛的决赛了,在台北。”

我和老师花了几个星期准备那些展览的海报和表板,这是来自农村学校的田野科学实验,没有魔幻的玻璃试管和神奇的化学药品,我们的题目是“梨子的移植”,实验用的材料就是后院的梨树。梨花一开成束,为了让梨子长得更好,农夫会剪掉大部分的花,只留一朵结成果实;老师却把本来农夫都要剪去的梨花,接枝到另一段没有开花的树枝,为了避免刚接枝的花朵失去水分,我们又试着包上塑胶袋和牛皮纸,一周后接枝成功的梨花竟然也能长成梨子,而且成熟期在所有梨子的季节之后。这是一个梨子增产的好方法,而且出产的季节将比其他梨子更迟,可以卖得更好的价钱。

充满期待的老师带着我乘坐公路局的车子来到邻近的大城台中,再转火车前往台北,这是一程超过六小时的长途旅行。一样很少出远门的老师也显得焦燥不安,难得穿上全套西装的他,在火车上盯着窗外沉默不语,不断地添水喝车上的香片花茶,时时还把圆眼镜拿下来擦拭。我自己并不觉得科学比赛是什幺重要的事,我也不知道我们接枝出来的梨子有什幺要紧,那只是老师和学校要我做的表演,真正重要的是,我即将要到梦寐以求的台北。那里有传说中会自动上行的电气楼梯,有花果山一样宝藏丰美的百货公司,有摩肩擦踵的时髦人种,还有发生不完、永远不会无聊的新事新物。

台北在几个钟头的摇晃后终于到了,这个车站并不是我所能想像的车站,它不是乡下那种一眼就看透的小建筑,它太大了。车站里人声鼎沸,一条轨道接一条轨道,一个月台接一个月台,连出口都分前站和后站,一边一个泾渭分明的世界。老师带着我往后车站走去,后车站往往是一个比较寒酸猥琐的出口,面对着比较幽暗狭窄的道路与败落颓敝的街町;这是台北的古老社区,路灯昏黄,暧昧的霓虹灯在暗处一闪一闪,并没有我想像中的大都会的形貌。

乡下来的老师和学生没有很多出公差的预算,我们必须找一个后车站的便宜住处;我们走进一条黑暗的窄街,一家招牌灯箱已经坏了两个字的旅社,老师在柜台前和女中讨价还价,最后要到一个一百四十元的房间。服务生拿着厚重的大钥匙带我们走到二楼的后方,走廊上只有微弱的黄色灯泡,中央有天井,木屐走路的步伐在天井发出空荡的回声。房间则是一个昏暗的斗室,散漫着一种发霉不洁的气味,碎花的床单和大红的棉被不知为什幺都带着一种沉沦堕落的色彩。

我和老师坐在房间里相对无言,老师把圆框眼镜擦了又擦,叹了一口气,说:“走,我带你去吃饭。”我们走出昏黄的走廊,走出幽黯的街道,一转弯,一个亮如白昼的热闹街市冒出来,那就是闻名的圆环夜市了。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川流不息的人潮,哑口无言地跟着老师走进一个卖清粥小菜的摊子,摊子上琳琅满目的菜肴,吆喝招来客人的摊贩主人,这是宁静的小镇夜晚不曾有过的景观。这就是台北了吗?

吃过不知如何形容滋味的晚饭,老师又说:“带你去看看百货公司。”我们沿着彷彿城开不夜的街道,来到一个十多层楼的“摩天大厦”,店里白花花的灯光,明亮得刺眼,售货小姐穿着制服,每个人都擦着口红,像电视看到的明星一样漂亮。而我终于也看到传闻中的都市奇观,一种缓缓上升的楼梯,人只要站在上面,它就自动把你送上另一层楼,这就是未来世界里所谓的“电梯”了。

老师和我都没有买任何东西,商品太华丽耀眼,售货小姐也太漂亮,我们根本不敢靠近那些擦得发亮的玻璃柜台。我们沉默地走回黯淡的街道,走回灯光不足的旅馆,穿过那条沿着天井的回声走廊,回到那间狭窄霉味的房间里,老师不知为什幺一直叹着气,梳洗之后,我们背对背上了床;夜里头,我一直听到老师翻身的声音,夹杂着叹气的声音。天井里也传来擣衣洗涤的声音,人客进进出出的声音,女中扯着嗓门对醉酒晚归的客人喧闹:“要叫查某幺,二百啦。”

再晚一点,我还怀着某种陌生城市的兴奋因而睁大了眼睛,但老师的鼾声已经起来了,天井里的洗衣声也已经歇止了。然而旅馆似乎不是安静的,不晓得那一边的房间响起了奇怪的声音,一开始像是切切细语,然后像是喘息,夹杂着男声与女声,然后又像是痛苦的呻吟,愈来愈大声。正想听得更清楚,另一边的房间也响起相似的喘息声,也愈来愈急促,他听了这些声响,内心感到忐忑不安,无法成眠,这真是一个奇异的后车站世界。十二岁的小孩并不知道,后来他的一生将陆续与某些城市的后车站为伍;他将从逐渐荒凉的乡镇离开,从另一个猥琐的后车站钻出来,那个时候,他就要真正面对一个成人的世界了。

(13)繁星若梦

科幻小说的创作与出版圈里有一句行话叫“修补小说”(a fixed novel),指的是小说家本来把一个故事构想写成了短篇或中篇,后来可能是因为卖座成功,或者因为要改拍电影,作者遂应出版社之邀,再把它“修补”成适合单独出书长度的长篇小说。

有名的例子像丹尼尔.基斯(Daniel Keyes)的杰作《给阿格侬的花》(Flowers for Algernon),本来是以短篇的形式完成于一九五九年,一九六○年在杂志上发表,获得那一年“雨果奖”(Hugo Award)的“最佳中短篇小说”;一九六六年作者把它修补成长篇,加了更多的人物与更多的情节,再度获得当年“聂布拉奖”(Nebula Award,或者称为“星云奖”)的“最佳长篇小说”。改编成电影的《落花流水春去》(Charly,1968),根据的就是这个修补过后的版本。

有时候小说的原创者与“修补者”并不是同一人,像艾撒克.艾西莫夫(Issac Asimov,1920-1992)的《夜幕低垂》(Nightfal1)就是一例。艾西莫夫在二十一岁时(1941)把这个独特的故事构想写成了短篇小说,自发表以来就一直被公认是科幻短篇的经典之作,艾西莫夫晚年也有意把它修补成长篇,但体力已经不容许他亲力这么做。出版社乃找来另一位科幻小说的名家罗勃.席维伯格(Robert Silverberg,1935-),和艾西莫夫共同进行这项工作,两人一共合作完成了三本“修补小说”,依出版序是《夜幕低垂》(1990),《丑小孩》(The Ugly Little Boy,1992),和艾西莫夫死后才出版的《正子人》(The Positronic Man,1993)。

艾西莫夫很幸运的在中文世界有一位热心引介的“代言人”叶李华博士(他自己也是一位科幻小说家),艾氏作品的中文译介多半与叶有关,品质也最出色;在《夜幕低垂》的中文版,叶李华也是译者之一,小说译得既用心而又文采飞扬,譬如小说原作中六个太阳的名字,他一一从中国古书里找出可以对应的译名,真是令人感佩。但我对书名译做《夜幕低垂》却有一点不同的感受,包括叶李华早期把同名短篇译为《夜归》,都觉得不是最贴切的译法。

小说里的那个异世界,因为有六个太阳轮流升降,每二○四九年才有一次六个太阳都“下山”的机会,也就是说,每二○四九年才有一次“黑夜”;所有星球上的居住者又都没有那幺长的寿命,黑夜并非任何人的经验,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能够测知或传递“黑夜经验”的,一种是科学家的探索推理,一种则是古老邪教的怪诞传说。《Nightfall》写的就是一个“黑夜将临”的故事,另一个二○四九年天文现象的到来,按邪教的传说,“人类”文明又将经历一场浩劫(艾西莫夫可没说他们是人)。我觉得nightfall既可以是名词也是动词,在原书里是一个逼近的陌生事实,“夜幕低垂”则是一个状态,“夜归”更通常不是指黑夜本身,何不老老实实译做《黑夜将临》或《夜降》呢?

如果世人一般都没有黑夜的经验,黑夜对他们而言会是什幺样的意义?小说开始时写一位心理学家去调查一个事件,有家游乐场推出了一种游戏设备,让游客乘车进入一个无光的隧道,经历一种绝对刺激的黑暗,结果参与者发生了各种身心症的征状,严重的甚至精神崩溃。毕竟在那六个太阳的世界里,日日全昼,没有人看过真正的黑暗,游戏所设计的惊悚经验(本来和自由落体之类的游戏是同样的意思),没想到竟然是超过他们心理所能负荷的。

小说从心理学家发现黑暗的心理效果开始,另一个考古队伍又发现一个层层相叠的考古遗址,每两千就有一次烧毁的痕迹;天文科学家则计算出来,星球运行轨道似乎不只六个太阳的重力牵引,彷彿另有其他隐形的星体存在;宗教组织则大肆宣扬,按照古老经典所记,另一个文明毁灭的日子又要来了。当黑夜真正降临时,使不曾经历黑夜的“人们”真正濒临崩溃的,并不是无边无尽的黑暗,而是满天不可胜数的如瀑繁星,那是两千年乍现一次不可思议的奇景,也是令人疯狂又令人敬畏膜拜的神秘,更是破坏了原有宇宙秩序的想像。小说里说:“数以千计的星斗涌出不可思议的光芒,一颗又一颗,一颗又一颗,连成无尽的星墙,形成恐怖而明亮的光罩,覆满着整片天空。上千颗太阳闪闪发光,但在冷漠的光芒里,那令人恐惧的冰冷更胜于凄凉的凯葛世界里的刺骨的寒风。”

我不知道新一代的年轻人是否知道万千星斗布满天空的滋味?但我自己却有小说中所描写相同的战栗悸动经验。

时间要退回到六○年代,当我还只是一个乡下成长中的少年。我们家住在一栋两层楼房的二楼,水泥与红砖,那是当时很普遍的建筑样式,有一个独立通往二楼的门户与楼梯;二楼之上是一个平顶的阳台,它既是晾衣场,也是家里曝晒萝卜干的地方,更是小孩们游玩的广场;屋顶一角有一小亩园地,种着每天会用到的九层塔之类的香料和花草,母亲每天就在小菜圃中摘取她的食材。阳台上有一个突起部分,是楼梯间的小屋顶;才十一、二岁的我,发现了这个小屋顶有另一个功用,你可以躺在上面仰望天空。

乡下能做的活动有限,书太少,事件也少,我们仍有足够的时间发呆和幻想;我特别喜欢一个人躲在没有旁人的角落,观看周围世间的流动以及各种自然现象的状态。小屋顶正是这样的好去处,它突出的居高位置,即使有人在阳台活动也未必发现上面躺着一位沉默无声的小孩。小屋顶是倾斜的,最好的姿态是仰躺,这样你就面对了整片无遮蔽的天空;你可以躺在上面两个钟头观看云的形态以及它的飘浮,或者远方飞翔的鹰雀与风筝,你也可以看着夕阳天色的流转以及远方建筑光影的游移,或者干脆坐起来,你就看到田里工作的人影与远处放学的孩童。

到了晚上,我更爱躲到这片黑暗之处,它比室内更安静也更凉爽,你有逃离全世界的管束的一种自由。但是,你必须面对一整片的深蓝色星空;那是还没有光害和污染的时代,夜空一向是清澈透明的,你看见一颗星连着一颗星,密密麻麻,各种光度和各种距离,甚至是各种光芒的形状,每一个角度你都看到密布的星墙,星星是太多了。你看着看着,就觉得自己不是仰望天空,而是俯瞰一口深不可测的星空深井,你觉得彷彿天旋地转,随时就要坠入黑暗深渊。这一片星空突然间会变得令人生惧,心悸难耐,呼吸困难,你必须暂时闭上眼睛,喘一口气,才能够再度平静地观看天空。的确,如果这面如瀑布倾泻的星雨每天都在我们头上,我们也将习以为常,不再凝神眺望;但,就像爱默生的诗句说的,如果这些苍穹繁星是千年仅得一见,看到这天国乍现景观的人,将会如何敬畏、恐惧、赞叹、膜拜,并以无数的传说来记录这个奇特的经验。

童年的星空,已经消逝在遮蔽的脏空气与散射的红尘麑光之中,住在城市里的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明亮的星星了;偶而走到乡下,甚至旅行中来到空气清新之地,旁人惊呼说:“哇,好多的星星呀!”我抬起头,看到几十颗或几百颗黯淡发光的星星,比起小时候看到灼灼逼人的亿万繁星,总觉得还是不足以比拟,那个景观究竟是永远失去了,还是我的记忆曾经欺骗了我?

(14)山路

在台风的大风雨中,我们默默行走了近两个钟头的山路,离开父亲的煤矿矿场已经愈来愈远。但我们一再受到暴涨溪流的阻拦,好几次必须沿溪绕行,找到溪石突出之处才可穿越,比平常多花了不少时间。

这些溪谷平日都是旱溪,碎石与巨石散布罗列,卡车可以直驶其上,犹如天然道路一般,但现在它变成浩浩荡荡的土色浊流,水量澎湃,声势汹汹,夹杂着砂土石块翻滚在水中,发出喀拉喀拉的声响,听起来十分骇人。而强风粗雨扑面疯狂打在我们的脸上,把我们吹得躯体摇晃,难以平衡,一张口喘气,水和砂就灌入嘴里,从远处看过来,一定像是空旷山谷中三个忘形而手舞足蹈的渺小人影,滑稽默片一样的动作画面。

我被大雨打得睁不开眼睛,钻进领口的冰冷水流和我流汗发热的胸腹接触,一种嘶嘶作响冒出水蒸气的感觉。而溼透的衣服紧紧贴着身子,用力拉扯着我,钮扣也承受着拔河的力量,好像随时要夺身而去。父亲出发前叮嘱我要注意踏实每一个脚步,但此刻我却觉得脚底轻浮,轻点一下石头就飘然而去。

虽然风雨路上险象环生,但我并不感到害怕,因为我就走在父亲的身后。这不是我第一次和父亲进深山,他是人人称道的矿场工程师,一半的生涯都埋藏在没有人踪的深山里;即使在他居家养病的那几年闲散时期,他仍然突然心血来潮,就要到山里头探矿,采一些“露头”来验证他对各地矿脉的想像。有一次,他又带着妈妈准备的饭团和盐腌小黄瓜,要我背着一枝丁字镐和他一起上山;乘车到了国姓乡,他又雇了一位不说话的老工人。我们走在入山的路上,慢慢就走到没有落脚处的密林里,老工人在前面挥着开山刀,辟出一条勉强可容身的小径,父亲指挥着向东向西,好像是个熟悉的所在,最后穿出杂树林,我们出现在一个河谷里。

休息吃着饭团时,父亲忽然指着前面一片山壁说:“看到土壁上露出来那一段有颜色的泥土吗?你去挖挖看。”我依言放下饭团,拿起丁字镐走到山壁,对着土壁一阵乱挖,棕色和黄色的泥土混着树根、杂草和石块纷纷落下,过了一会儿,泥土里露出乳白色,我气喘如牛地停了下来,父亲却展开笑颜要老工人接手。半个钟头后,我们吃完点心,带着一竹篓的白色泥土回头走了。我问父亲那是什幺东西,他说:“高岭土。可以做陶,或者铜版纸的填充料。”我当时的知识太少,不知道这话的细节意义,内心则充满了景仰和佩服。

有父亲同行的路上,我不感到害怕。但老于路途的父亲却在此刻紧蹙着眉头,停在哗啦哗啦作响的溪流面前。他回头对邱伯伯说:“水涨得太高了,过不去了。”邱伯伯带着预备送修的机器到小镇,他也喘着气,全身都溼透了:“我看要回头了。”河南省籍的邱伯伯是父亲的得力干部,忠心耿耿的助手,父亲把矿场所有的金钱事务都信托给他。

“你先回去,我走山地村。”父亲下了个结论。

两个大人很有默契地彼此点点头,也不多话,我们就分道了。邱伯伯回头走原路回矿场,父亲带着我转向沿着溪往上坡地走去。

山地村,是山区里头一个原住民居住的村落,有一家小杂货店,平常也是矿场工人下山拿信(邮差送信只到这里)、买酒、补充杂粮和日用品的地方。我们顶着雨又走了大约一个钟头,远远就看到山坡转角的派出所了。坡地爬了一半,派出所走出一个张望的人影,父亲用日文叫他:“Takeo(武雄),Takeo,是我啦,Sen desu(我是詹)。”

皮肤黑里透红的壮汉来不及穿雨衣或者拿伞,冒着雨快步走下来,露出满脸热切的笑容:“啊,詹样,Ohisasiburi(好久不见)。”他上身只有汗衫,下身却还是警察制服的黑色长裤,脚上是夹趾拖鞋。在深山僻处,我总是不明白为什幺父亲有这么多朋友,他好像知道每一个有人居住的部落,而且每一个村落都有愿为他做一切事情的朋友。

“怎幺在这种天?”警察朋友把我们带进派出所的客厅,他脸部的轮廓很深,五官端正,眼睛又黑又大,显然也是原住民,父亲要我叫他简叔叔。

“本来要出复兴,但溪水涨了,过不去。想翻过山,看能不能走到龙潭。”

“急什幺?先到我家吃饭。下午我再帮你找看看有没有少年仔,叫他们背你们过溪。”两个人又用日文交换了一段谈话,我们又冒着雨走到派出所后面一栋农舍,那就是警察叔叔自己的住家。

进门才坐定,就看见一位红衣少女,拄着拐杖端茶从厨房出来,她一双水灵晶莹的黑色大眼,涂了蓝色眼影,嘴上还抹有艷红的唇膏,那些化妆在她无邪的年轻面孔上,显然是太风尘味了些;她穿着一件红夹克,蓝色的学生裙,但无可躲避的,更刺眼的是她一只萎缩的小儿麻痺的右腿。她艰难地撑着拐杖把茶端到我们面前,露出甜美至极的笑容。刚刚处于青春期的我,根本不敢正视这么一张美艷逼人的脸庞;听了她警察父亲的介绍后,她倒是大胆的充满挑衅地把我这位在城里读书的高中男生从上到下细细打量一遍。

女孩哼着歌转身回到厨房,乒乒乓乓从里面传出准备饭菜的锅铲之声;大人们坐在椅子上泡茶聊天,我盯着门外看,雨好像渐渐小了,看雨水的弧度好像风也弱了,一些山地小孩冒着雨在不远处的空地上嘻闹玩耍。快中午了,我们早上从矿场出发,到现在也快过了四个钟头。

不久,红衣女孩已经端出满桌热腾腾的菜,堆满笑容招呼我们吃饭,上桌的除了简叔叔、父亲和我之外,还有派出所里的两位山地青年。女孩自己倒是盛了一个大碗的饭菜,端到客厅一面吃一面看起电视来。菜很丰盛,好几种不同的山上蔬菜,还有土鸡和野猪肉,而且我真的是饿了。

突然间,红衣女儿对着电视疯狂地大叫起来,把手上的大碗饭摔在地上,艰难地爬起来,向前猛烈地敲打着电视,电视画面上是一位当红女歌星正在演唱,美丽的脸孔特写放大在萤幕上。简叔叔用眼睛示意,叫那两位山地青年:“赶紧去把她拉开。”两位年轻人冲上去,一左一右架住她,女孩开始放声大哭,全身扭动,但很快就被带进后面的房间里。

在圆餐桌对面,警察叔叔带着歉意的苦笑对父亲低声说,但我听得不算清楚:“她姐姐…没办法…她要去台北…我不让她去…每次看电视…就是这样…。”我大概明白了意思。电视上那位不久前才变得大红的女歌星,大家都知道她是原住民,但想不到眼前这位山地警察就是她的父亲,而那位红衣少女就是红歌星的妹妹。妹妹比姐姐还更美丽,听说歌声也更动人,但她患了小儿痲痺,有一只不方便也不美丽的脚,阻挠了她明星的梦想,困在山地的村落,煮饭洗衣,守着一位单身的父亲,满腹的怨尤和不平衡;平常也是开朗活泼的女孩,看到姐姐出现在电视上就发作起来。

我一下子就失去了胃口,停下了筷子。两位山地青年擦着汗从房里出来,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饭。过了不久,女孩也出来了,重新化了妆,头发也整理过了,好像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她看了我一眼,露出天真慧黠的笑容,拿着一个塑胶盆子走到院子里去喂鸡,传来一阵一阵清脆的歌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太阳已经露脸,大风雨暂时是停歇了。

父亲叼着一根菸,站在门口台阶,独自不语看着白亮的天色好一阵子,猛地他把菸蒂丢在地上,回头说:“Takeo,茶不用泡了,我看水要退了,我们要出发了,出了复兴,晚上应该可以赶到桃园。”

(15)珊瑚礁中的龙虾

医院在小镇街市的边陲,已经靠近山坡了,再过去就是一片荒芜,野草蔓生,坡上公园的那片相思树林,不久前才因为一位怨妇上吊自杀,而添加了几分阴森诡异的气氛,有几位清晨到公园散步的老人,甚至言之凿凿说,他们在相思树林旁看见一位红衣女子,在小径上逢人便拦,哭着探问回家的路。

这是小镇里唯一的医院,日式的木造平房,类似学校教室的布局,进大门要先穿过铺着细石的花园,有绿叶成荫的榕树和修剪整齐的铁树,然后才步入玄关。玄关中央是一面屏风式的镜子,镜面上有旧县长的题字,镜子后面是护士的接待室,两旁则是一排排的玻璃柜子,柜子里陈列着许多大玻璃瓶,放满了婴儿胚胎之类的标本,代表着医生们的专业,与他们高人一等的神秘生命世界。玄关往两旁延伸,两条长长的走廊,各有许多房间,一边是医生门诊的地方,另一边则是病人住院的病房。

到了夜里,医院变得又幽暗又安静,空气里漫着药味和夜里植物的气息,走廊一边的灯全熄了,因为医生已经不看诊了;另一边的走廊则吊着一排微弱昏黄的灯泡,房间里不时传出病人呻吟呼痛、床上辗转的声音。其中有一个房间,门上亮着一盏红色的小灯,这意味着里头住有一位病危的病人,医生和护士都应该对这间病房的动态提高警觉。

父亲就是那位红灯所警示的病人,他已经住进来几天了,病情一直不太稳定;我躺在病床旁的长木凳,夜已经深了,但我没有表,不知道时间,只有玄关那里有大钟可以看到时间。我翻来覆去不太睡得着,一方面是医院里陌生的空间与气味让我的身体无法放松,另一方面,在走廊尽头的厕所里,传来一种持续不断的漏水声,滴答滴答滴答,在空荡的走廊厅堂回响,声音充满我的脑袋,让我完全静不下来。

那一年我初一,父亲与他的疾病搏斗多年了,每隔一阵子就突然得住到医院,母亲也常常必须放下我们去陪侍。刚从北边的海港搬到中部山城时,父亲还习惯住到基隆的医院去,那时候妈妈就得丢下家里的小孩,或者请阿姨来照顾,或者就让小孩自立自强。有一次留下三个最小的小孩,二哥四年级,我三年级,弟弟一年级,我们既兴奋也害怕地度过一段每天自己煮饭、煎蛋、洗碗的日子。后来父亲不再走远了,他对自己的病也淡然了,状况好的时候只到诊所里打打针,不好的时候就住在乡下唯一的医院。这一次叫来的三轮车紧急把他载到医院,一进去就亮起红灯,也就是我们后来所谓的加护病房。

我已经初一,大小孩了,家里要我夜里来陪父亲,如果病人有任何不适要赶快拉警铃,或者跑到护士站叫人。我陪了一个晚上,父亲吃了药一直在睡,反倒是我一点也睡不着。

但父亲不知道什幺时候醒转了,瞪眼看着天花板,突然说了话:“很大。”

“什幺?”父亲不常和我们小孩说话,我吓了一跳。

“那真的很大。”他看着我重复了一遍。

“什幺很大?”

“龙虾。在水里头。”

父亲立刻自觉说得没头没脑,他自己也笑了。他告诉我一个故事,他小时候成长在渔港,渔夫的小孩多半很会游泳,他七、八岁就能下水捕龙虾,拿一根小铁钩,闭气潜入水里,在石头缝中找寻龙虾,发现龙虾就用铁钩钩住,用手把牠从洞穴抓出来,再浮出水面。

“抓到以后呢?”我想像那个水中的场面。

“拿到市场上去卖。”

有一次,大概是他八岁或九岁那年,他像往常一样潜水想找一只龙虾,但龙虾好像都躲起来了,他在石缝里钻进钻出好一阵子,完全找不到,正想放弃搜寻,突然在礁石底下撞见一只超大型龙虾,“钳子张开来,几乎和我那时候的身材一样大。”父亲张开手臂,比了一个很大的姿态。“然后呢?”我觉得这比电影还刺激了。

“然后我上前想抓牠,牠一挥钳子,打到我头上,头上立刻破了一个洞,血流出来,因为在海水里,眼睛几乎就看不见了。我感觉不妙,想跑走,但牠还在后面追,我浮出水上,头上伤口才开始痛起来,因为海水有盐。”

“真的很大,我到现在还记得。”这一年父亲五十岁了,他说的是四十多年前的故事。

不知道父亲是心情非常好,还是觉得自己即将离开人世,他一个晚上都在和我讲他童年和渔村的故事,那是一种我全然陌生的世界。他告诉我,他的祖父如何带他出海,教他各种海上的智慧,如何教他应付翻船,如何在退潮时游回海岸。讲到这里,父亲突然严肃地说:“如果方法不对,你会被浪潮愈冲愈远,最后精疲力尽而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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