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无花的蔷薇之二》第八节内,鲁迅又有这样几句话: .6
让剧中的爱国英雄念了去,于是第三幕也只得将错就错的演下去了 (因为第一幕中那个饰卖国贼的学生因为不能上台一怒就走了)。这可闹出事来。万巡视员大不高兴。结果,赵国光和扮演的学生都大倒其霉。好好的 “欢迎会”
变成了 “得罪会”了。
我们读这篇 《欢迎会》时,一定忍不住笑的;然而读过后也一定笑不出。
并非我们会对于那位 “理想派,也就是未来派,也就是爱国派”的剧作者赵国光的无辜有什么同情,也并非我们会对于那位神经衰弱的万巡视员有什么不高兴,实在是因为这篇小说的题材是非常严肃的 (对不起,又一个严肃)。
张天翼先生是把一个重大的问题用了 “幽默”的调子写出来。
也许有人以为当差的借债给儿子读书不是常有的事罢?也许有人以为演剧读错了 “台词”尤其是想象的罢?然而像老包那样的心理,那样的遭遇,却是普遍的。像 《欢迎会》中那样的“误会”也是很普遍的。尤其是那“不通”的剧本却也是实际上被当作 “通”,而且普遍。
写得夸张一点,也许是。然而 “幽默文学”是不忌夸张的!
五
从 《二十一个》到这短篇集《移行》,我们看出了张天翼先生的发展的过程来了。我们觉得他到目前为止,他的短篇比他的长篇好。他写紧张壮悲的场面,也不及他写 “幽默”的好。他的最大的才能在用轻松明快的笔调写人生的一断片,——一个小事件,他就能使你笑,使你笑过后不得皱眉头。他的能拈取很小一点来写一篇小说,有几分跟沈从文先生相似,然而他的着眼处却比沈从文深得多远得多了。
近来 “幽默”的盛行,是有时与地的必然原因在内,不是“偶然”的。张天翼先生之倾向于多写 “幽默”,自然也不是偶然的。据我看来,现在“幽默的作品”,比张先生 《移行》里几篇更成功的,似乎还没有。
一九三四年十二月
(原载1935年2 月1 日 《文学》4 卷2 号)
《玄武门之变》序
用历史事实为题材的文学作品,自 “五四”以来,已有了新的发展。鲁迅先生是这一方面的伟大的开拓者和成功者。他的 《故事新编》,在形式上展示了多种多样的变化,给我们树立了可贵的楷式;但尤其重要的,是内容的深刻,——在 《故事新编》中,鲁迅先生以他特有的锐利的观察,战斗的热情,和创作的艺术,非但 “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而且将古代和现代错综交融,成为一而二,二而鲁迅先生这手法,曾引起了不少人的研究和学习。
然而我们勉强能学到的,也还只有他的用现代眼光去解释古事这一面,而他的更深一层的用心,——借古事的躯壳来激发现代人之所应憎与应爱,乃将古代和现代错综交融,则我们虽能理会,能吟味,却未能学而几及。
但历史题材的作品,近年来也颇多了。大部分是钩稽史实,各就所见而加以新的解释;一方面既要谨守 “字字有来历”的信条,而另一方面则又思不为古事所拘,驰骋其想象,吹进些现代的气息。这,可以说是继承着 《故事新编》的 “鲁迅主义”,而又意识地要加以“修正”的;这或者也可以尝试,可是就现在所见的成绩而言,终未免进退失据,于 “古”既不尽信,于“今”亦失其攻刺之的。
另有作者,则思忠于事实。务要爬罗剔抉,显幽阐微,还古人古事一个本来面目。这也是脚踏实地的办法。这在艺术的能动的作用上,自然差些,但作为青年认识古人古事之一助,却是有它的站得稳的立场的。宋云彬先生的这一册短篇集,就是在这方面努力的结果。
作者用力之劬,以及态度的谨严,到处可见。这里十六篇,都是为 《新少年》半月刊写的,因刊物的读者对象的关系,故事的形式和内容都务求平易;然而却并不空洞。 《新少年》的读者在历史教科书上知有“禅让”,有“变法”等等,然而所得的观念总不免模糊,读了这里的故事,他们至少可以多明白一点。所以也许有人将因其平易而忽视之,但我以为这在少年读者中自有其被爱好的理由的。
我尤其喜欢的,是 《两同学》、《刘太公》、《玄武门之变》等篇。我希望云彬先生再多写些,将历史上所有重要的古人古事都还它一个本来面目(虽然只能做到比较近于本来),并且扩充而成为一部故事体的中国史,那正是我们目前很需要的工作。
一九三七年四月
(选自宋云彬著《玄武门之变》,1937年4 月,上海开明书店版)
关于《新水浒》
——一部利用旧形式的长篇小说
一
利用旧形式的长篇小说,似乎还不多见,谷斯范先生的 《新水浒》第一部 《太湖游击队》,因此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我读到他的作品,最初尚在一九三八年夏天,那时我在香港编 《文艺阵地》,屈轶兄寄了谷的短篇小说集来,并谓作者尚有利用旧形式的长篇在写作中,排日刊于 《译报》。这长篇便是我们所见的 《新水浒》第一部了。但短篇集却是新形式的,当时我以幸遇新友的喜悦心情读完,并写了点读后感,在 《文艺阵地》上发表,现在我还记得有一篇写青年徒步往延安求学的,虽系 “想象之作”,但热情而富于诗意,充分闪烁着才能的光芒,给我很大的感动。于是我渴望读到他的连载于 《译报》的长篇。
但后来我也就离开香港,到新疆去了;关山万重,音讯阻滞,不但所谓《新水浒》者,无从得读,连谷斯范先生的消息也得不到了,不但谷的消息,乃至内地文艺同志们的努力的劳绩,也不大容易看到了。我于是感到了 “离众索居”的寂寞,感到自己学殖将要一天一天荒芜了。时间稍久,自己意识到不复是文艺圈子里的人了,但是谷斯范先生没有忘记我,从万里外的 “江南”——安徽无为县的江边,将 《新水浒》第一部的原稿给我寄了来了,这该是如何的喜悦呢,然而同时也感到惶恐,因为谷斯范先生盼望我读了以后,能就 “通俗化的用语、结构、人物描写……”等具体问题,提出一些意见,作为他写第二部第三部时的参考。
从他的信中,我知道他于一九三八年十月间,离开了上海,干战地记者的工作, 《新水浒》因此中辍,但终于在一个决心之下,争取机会,在去年(一九三九年)二月间往浙西敌后跑了一趟,补充了一点材料,至七月,又往襄樊一带工作,又于战地小饭铺的豆油灯下,断续写作,十月,在襄江边的古城——老河口,整整写了一个月,才完成了《新水浒》的第一部——《太湖游击队》。这便是眼前这部长篇产生的过程。
二
《新水浒》第一部——《太湖游击队》,从这题名上,也就可以猜想到它的内容不外是描写江南敌后,太湖地区的游击战争的;但作为书中主要背景的,却是名为 “双桥”的一个镇,介于嘉兴、吴兴之间,公路未通,水路则纵横交错,离开那三万六千顷的太湖,约有一站多路。作者告诉我们:当一九三七年十月,国军向西撤退,太湖东岸诸市镇一时陷于混乱状态,敌人兵力不敷分配,除在交通线上的重要据点驻有守备队外,余皆无力顾及,于是东自苏嘉铁路,西至京杭国道,这一带 “鱼米之乡”,遂成为游击队活动的大好场所,然而这些游击队,或为旧保安队的化身,或为土匪变相,民众工作不做,本身纪律不讲,他们像蝗虫似的,白吃了这里,便换到那里去,成为了真正的 “游吃队”了。这种现象,继续了一年光景,经过了惨痛的教训,方才由血腥的经验中产生了民众武力的真游击队,渐渐在敌人后方起了作用了。
所以可说这部小说的主题,便是:游 “吃”队如何变成真正的游击队。
我们且看作者用了这样的形象,来表现这个主题。他告诉我们:游击队之改造成功,是由于下列诸人物之共同努力:
(一)黄团附,曾在罗店作战,后来与团长一同带着不过一营的人,从苏嘉路撤退,暂驻双桥镇。他是他这一 “团”的军官中最能认识游击战之重要的一个,他因团长的英雄主义太强,无法克服,所以讨了个差使,要去联络那出没于太湖内的 “苏浙皖游击队”,后来他就是新生的“太湖游击队”
的队长。此人心地光明,性格温和,办事谨慎,惟略嫌优柔寡断。
(二)徐明健,洋行买办的儿子,家庭的纠葛使他与父亲不和,在中学时代是一个自暴自弃的花花公子,后因在恋爱问题上受了刺激,到北平进了大学,在几次爱国运动的浪潮中思想改变起来。 “七七”以后参加了“孙殿英的游击队”,然后又回上海,那时沪战正剧,他那在浦东的家 (父亲早已去世)空无一人,他再参加了一个队伍,后来大军西撤,他流落在嘉兴,几乎饿死,辗转又进了一个分子复杂的 “应时而生”的游击队——那真是一支游 “吃”队,头脑是贪污成性的旧公安分局长,干部是营混子以及莫明其妙的改行的店员,士兵则为各色各样的散兵游勇。徐明健在这游 “吃”队中当一名秘书,算是做政治工作的,然而什么也不能做,他又缺乏政治经验,所以队伍中间虽然不乏真正想要抗日的分子,他也不能把他们组织起来,实现他的改造游 “吃”队的理想。但是后来由于许多条件的配合,把那个队伍从贪污狡诈的赵章甫 (大队长,本为某处公安分局长)手里转到黄团附手里以后,徐明健方才着手于士兵的政治教育工作。
(三)罗三爷,地主,“仗义疏财”的员外式的人物,办了个小小的农场;苏嘉沦陷后,他的 “罗家庄”以自主的姿态苟安一时,也曾办了个六七十壮丁、十几条破枪的自卫团,可是没有人在好好训练。罗三爷是抗日的,可是缺乏政治头脑,不知道如何积极地干;他的唯一表现就是不与镇上的伪组织维持会来往。然而他虽不理伪维持会,伪维持会却要理他。于是经过了一场官司以后,这位 “员外”也就下海干游击队了,他带着他的几十名壮丁加入了新成立的 “太湖游击队”,与黄团附、徐明健共事了。
(四)胡林,木匠出身,好打不平的好汉,在一家老小被敌人杀害以后,他立定主意投军报仇,然而未有门路,兵未当成,先作难民,其后经过了“义勇壮丁队”的桥梁,进了那驻在双桥镇的中央军残部,后来成为 “太湖游击队”的干部。
以上四人,只有胡林是民众中间产生的出色人物,他在难民收容所时,据说是群众的领袖,但他之所以得“爱戴”,也无非因为他膂力过人,且“从不欺侮弱小”罢了;后来他的表现,似乎也仍是江湖上好汉一套。作者借这四位来代表各阶级的进步势力,跟贪污分子、顽固分子、投机分子作了斗争。
胜利是落在进步势力这一边。
三
如上所述, 《新水浒》主题之正确,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艺术形象颇嫌不够,则亦无庸讳言。所以然之故,在于那几位代表进步势力的人物的性格,实在是太单纯了一点。黄团附、徐明健、罗三爷、胡林,这四个人物,来自不同的阶层,他们在抗日这点上,是共同的,也因为要求抗日,这才要求进步,而摆在他们面前的最切要的求进步的课题,是改造他们那游击队,这也是他们共同之点——这都是作者自己给表现了的;可是在这些以外,他们一定也有些不同点,因为游击队既然占有了地区,行政上、经济上一些具体问题总得有个办法,这些办法是依照什么原则定了出来,并且又如何取得他们中间的共同,换言之,作者已经暗示了 “太湖游击队”的改造经过,将使一个敌后抗日根据地在双桥出现,但是这个抗日政权的性质、方向,作者初无一语道及,作者并未使他书中的代表进步势力的人物在这上头 (当然不是抽象的讨论,而是在各种具体问题上反映出来)表示了他们的同中之异,然后又从 “异”中取得了共同点。
正因为作者忽略了这方面的表现,所以黄团附等四人的性格便显得太单纯了,而这太单纯是颇损害了作品的形象性的。而且也正因为性格的太单纯,又有害了人物的真实性;我们特别感到罗三爷、胡林两个人物太像了旧小说中的 “员外”或“庄主”以及“七侠五义”流的人物,其故亦不外乎此吧?!
因为我觉得不但罗三爷不该那样单纯,就是胡林也不会是那样单纯的。
倒是在反派人物方面,作者赋予了比较复杂的性格。最显明的例子,是那位 “六师爷”,其次,就要轮到王尔基与赵章甫了。这三个人物,也是代表三个阶层的落后分子的,而赵章甫之由混迹于抗战阵营,经过了找人 (进步势力)磨擦而失败,而终于投降敌人,做起什么 “剿匪司令”来,正指出了顽固分子的必然的归结。
四
《新水浒》是一部利用旧形式的长篇小说,所以我们在这一点上再来说几句,也是需要的。
首先,在通俗化这点上,作者是做到了。用语、句法、结构,都是中国式的,没有欧化的气味。作者在这方面,似乎采取了两条战线的斗争:一面他力避欧化,一面他也力避中国旧章回小说中惯用的滥调套语,这些滥调套语,其实也已经不是现代活人的口语 (或表现方式)了。我以为作者这一个方针是很对的。又在 “字汇”方面,旧章回小说从来不避文言文的字汇,而且用得相当多,这些文言文的字汇,倘非滥调 (那是没有生动的表现力的),便不通俗,这是旧章回小说最要不得的一面,现在 《新水浒》对于文言文的字汇,也是极力避免了的。我以为作者这一个方针也很对。但这样一来,势非创新不可。字汇固可采自大众口头,句法则有待自制。作者在这上头,似乎贡献不多。这自然一则因为是草创之作,二则此书背景在太湖流域,属于所谓吴语区域,大众口语大抵有声无字,即使能掇采入文,于一般读者亦扦格难通。若使书中人物,都说北方话,当然亦是一个办法,然而对于 “地方色彩”又有损了。所以作者使他的人物都用了夹有地方语的普通话 (不是北方话),但我尚觉得 “吊吊我的胃口”之类的地方语,仍未必为一般读者所了解。中国方言之多,实为大众化途径上一个颇难处理的问题。虽然由于中国市民文艺发展的历史的传统之故,所有的旧章回小说几乎全用了北方话(这里说 “几乎”,因为清末的章回小说已有夹用地方语的了),而且教育了南方人的 “南腔北调”,但是像 《海上花》一类小说内的“倌人”如果不操“苏白”,大概会减少了不少的生动和真实吧?所以,方言文学之应否发展,实在也是文艺向大众化进行中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我以为方言文学的发展与大众化之推进,两者有其辩证的关系,而使矛盾统一的枢纽,则为新文字的普遍推广。因为惟有使用新文字,方能使有声无字的方言写在纸上,惟有方言文学的发展,乃能使各地方言交流融会,取精用宏,形成了未来新中国的全国性的新的 “普通话”。而大众化的用语问题,到那时也就解决了。这是一件艰巨的工作,然而不是不可能的工作!
至于在此时,方块字尚为一般阅读的工具,则多量使用夹有地方语的所谓普通话,自亦不失为一法。
五
《新水浒》的作者似乎又力避“回叙”与“心理描写”,这也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一般地说来, “回叙”与“心理描写”,是与“通俗化”不相宜的,然而也未必尽然。问题在怎样使用。以 “回叙”而论,书中人物在出场以前的经历,是可以用“回叙”的,不过不宜太长,而且要放在适当的地位,以免阻碍了故事的联系性。旧章回小说每将一个人物的 “回叙”放在一章之首。其实 “回叙”这手法,本属迁就理解力较低的读者的一种方法,而且也是小说技术发展尚在初阶段时一种简便的手法。文艺技术之发展,本与一般读者文化水准之高低,相应而相倚。文化水准较低的读者,其感觉钝,联想力差,高度的技巧不易领受;同样,文化水准较低的社会,自亦不易产生高度技巧的文艺作品 (从外输入是例外)。就今日中国大众的文化水准而言,通俗作品中应用 “回叙”,以便交待清楚,似乎还是需要的。但自然这“迂回”不宜太大,太大了会使读者迷路,遗失了故事发展的线索。
至于 “心理描写”,通常是认为属于高度技巧的范畴了,然而即使是通俗的作品吧,完全没有心理描写,事实上亦未必如此。大众能够领受的旧小说,便是或多或少有些心理描写的;并且心理描写越深刻的作品,越为大众所喜爱。 《三国演义》与《水浒》就是富有深刻的心理描写的。问题是在于你的心理描写是具有丰富的形象性的呢,或是只把抽象的概念来堆砌。搬弄一些抽象的词句,只能算是 “心理的叙述”,不是“描写”;大众自然讨厌那样的 “心理的叙述”。《新水浒》并不是完全没有心理描写,不过我总觉得还可以多些。
六
我对于 《新水浒》的意见,且如上述。正如作者自称,这是“草创之作”,优点固有,缺点也还不免。然而我相信,无论如何,这本书在利用旧形式的实践过程中,将是一部值得纪念的作品;它的成功与失败之处,将是可宝贵的经验与借镜。也是因为这样想,我所以写出了我的意见,聊作有志于此道者的参考而已。
一九四○年六月十一日
(原载1940年6 月25 日 《中国文化》1卷4 期)
读《北京人》
读了 《北京人》以后,首先,我想起了曹禺先生以前写的四个剧本。如果说 《雷雨》是打算表现出资产阶级家庭中的以及“事业”上的矛盾,《日出》是打算描写金融资本家的投机性及其不可避免的失败,那么, 《原野》是由都市到了农村,作者所要表现的,似乎是一群同命运的人儿为什么要那样仇杀——这一问题 (我以为倘从好的方面去看《原野》,就只有这样提问题,而且要把这问题看作剧本的主题)。这三个剧本都是写在抗战以前的。
《蜕变》是取了抗战的题材了,我只看过演出,尚未读过脚本,听说演出的台本因为经过检查,和原作颇有出入,作者自己也不满意。但倘使大体不失原样,则在此一剧中,曹禺的处理题材的手法,形象思索的过程,特别是提问题的方式,和他以前的三个剧本是大有不同的。这两者,孰优孰拙,不是现在所要讨论,这里只是带便提起而已。
可是在 《北京人》,作者又回到了从来一贯的作风。这宁是可喜的。《雷雨》和 《日出》的重心,都在暴露那些荒淫、贪婪,然而命定要没落的一群的生活,同时,和这对照的,也写到 (如在《雷雨》)或暗示(如在《日出》)了光明的前进的一面。这黑暗中的光明,在 《雷雨》中还是一个形象,但在《日出》中却只剩了一个概念或理想,现在在《北京人》中,这是一个象征了,——就是那位人类学家袁先生当作四十万年前的原人 “北京人”的现代标本,野人似的大汉,据说是一个 “顶好的机器工匠”,然而又是哑巴,又是思想意识情绪都很像 “原始人”的一个人,在剧本中以“北京人”名儿出场的那个 “怪人”!
曾皓一家,不必说是属于没落的封建阶层。曾皓的那个曾经留学外国学化学的女婿也是这样的人物,只有他的孙媳瑞贞是例外。这一群人物,写得非常出色,每人的思想意识情感,都刻划得非常细腻,非常鲜明,他们是有血有肉的人物,无疑问的,这是作者极大的成功。而和曾家一群人同住的,那个人类学家袁先生和他的女儿袁园,则是一个鲜明的对照。两方面的生活,思想意识,都像黑与白似的截然不同,断然是两个世界,这是任何人一眼都看了出来的。但是,也正因为是那样显明的一个对照,也正因为曾家父子、夫妻、翁婿这一群怎样看世界以及人与人的关系是被表现得清清楚楚的,所以我们不免要问道:作为曾家的鲜明对照的袁家父女,他们对于社会人生,人与人的关系,到底抱定了怎样一个看法?换言之,他们的思想意识,在我们这个社会里,相当于哪一类人?自然,袁先生是一个科学家,但科学家也不是能够脱离了他所处的社会的群的关系而成为一个抽象的人物的。从这一点看,袁氏父女的外形虽然那样鲜明,而他们的 “内容”却颇费猜详。这一对人物,倘在现实生活中出现时,将是一个 “奇迹”,而在剧本中,则是一个哑谜了。
其次,曾皓这一家,当然不是在沙漠上,而且由于他一家之决定的没落,我们可以断言,围绕于他家的社会的一切,正在剧烈变动的过程中;事实上,作者也已经暗示了一二,曾家的邻居有纱厂的暴发户杜家,瑞贞这一对小夫妻各有他们的和曾家人不同的学校同学,更不用说,还有同院住的袁先生。
但是,除了袁先生的 “奇迹”似的存在外,杜家和瑞贞他们的同学在剧本中只有极少极少的带便提起,而且在剧情上,杜家不过是曾家故事发展中的一个条件,而瑞贞他们口里提起的同学 (其实倘没有幕前的详细说明,我们几乎感不到),则亦不过用作他们的思想何以有点不同了的说明罢了。究竟在“养心斋”以外的世界是怎样一个世界,是什么变化在进行着?我们还不能得到一个明晰的印象。杜家和瑞贞的同学不能唤起一个丰富复杂的联想。
最后,在那作为象征的 “北京人”的身上,也似乎有些哑谜颇费猜详。
首先, “北京人”既是象征,他象征了什么?从剧本上,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印象,和一个假想。印象是什么呢?这是一个在思想意识情绪上近于“原人”的人物,这是从作者的笔下直接感到的。然而他又是一个 “象征”,向光明的 “象征”,于是我们不得不问,作者的暗示,难道是要从“复归于原始”中找到光明么?据闻作者曾经在给朋友的信中,表示了并不是这个意思。我们细读剧本,也相信他不是。于是来了一个假想: “北京人”是象征了劳动人民大众的。作者用袁先生的嘴巴介绍 “北京人”是“顶好的机器工匠”,似乎是一个暗示。而在最后一幕,这个 “哑巴”开口,带领瑞贞和愫小姐斩关而出,似乎又是一个暗示。如果我们接受了这一个假想,那么,一方面看来问题似乎简单,而另一方面看来却又转为复杂了。因为现代劳动人民大众的思想意识情绪不是 “原人”那样的,而在剧本上这一点却颇为强调,而且因此,这光明的 “象征”对于观众亦将是一个哑谜,尤其对于比较落后的观众,则将产生违反了作者本意的感想。
以上三点,是 《北京人》中未能圆满解答的问题。但这并不是说,因为有了这一些, 《北京人》的优点,它的成功的人物描写,它的对于封建的旧制度和人物的暴露和讽刺,就此失了光彩。在这方面,曹禺先生的光荣的努力和成功,依然是值得钦佩的。曾家一家人的无色彩的贫血的生活,就像一个槌子,将打击了观众的心灵,使他们战栗,当然亦将促起他们猛省,用更深刻一点的眼光来看看他们周围的社会和人生。不,绝不能估低 《北京人》
的价值,估低它的社会意义。但是也正因为如此,我以为沉默便是冷淡,而客气又同于敷衍,所以率直地说出了我的感想,不知贤明的作者和贤明的观众读了以后觉得怎样。
(原载1941年 12月9 日香港 《大公报·〈北京人〉公演特辑》)
关于《李有才板话》
前些时候读过马烽和西戎的 《吕梁英雄传》,觉得很好,曾经写过一点读后感,现在再把读了 《李有才板话》以后的感想也写一点罢。
《李有才板话》是赵树理写的一个中篇小说。赵树理也是解放区的新作家,他的第一篇为人所知的短篇小说 《小二黑结婚》在一九四三年发表之后,立刻在群众中获得了大量的读者, “仅在太行一个区就销行达三四万册。群众并自动将这故事改编成剧本,搬上舞台。” (引见周扬:《论赵树理的创作》)继 《李有才板话》之后,他又发表了长篇小说《李家庄的变迁》。
我也读过 《小二黑结婚》,可惜还没借到《李家庄的变迁》。这一篇小文打算只说一说 《李有才板话》,因为这个中篇当然可以视为赵树理(到目前为止)的代表作。
《李有才板话》写的是解放区的农民“为实行减租减息,为满足民生民主的正当要求而斗争,这个斗争在抗战期间大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生活地位,因而组织了中国人民抗敌的雄厚力量。抗战胜利以后,减租减息与反奸、复仇、清算的斗争结合起来,斗争正在继续深入发展。这个斗争将摧毁农村封建残余势力,引导农民走上彻底翻身的道路。……它正在改变农村的面貌,改变中国的面貌,同时也改变农民自己的面貌。这是现阶段中国社会的最大最深刻的变化,一种由旧中国到新中国的变化。” (引见周扬:《论赵树理的创作》)。 《李有才板话》写农民与地主的斗争,而斗争则围绕在改选村政权与减租两个问题上。为什么发生 “改选村政权”这问题呢?因为阎家山的地主阎恒元利用了村里的落后的农民和落后的工作干部,通过了在作村长的他的私人,而把持了村政权;并且愚弄着那个年青、热情,但是没有经验,犯了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的章工作员 (区派来的);又打击、分化、收买农民中的积极分子。村政权既然这样的不民主,那自然要发生贪污,使得减租只是个名目,农民依然受地主的剥削。结果是县农救会主席 (一个长工出身的人)偶因公事到这村里来,看见村公所像个衙门,村长及工作干部居然都有官架子,觉得不对,于是他取了群众路线 (和农民们住在一起,同饮食,帮他们打谷),得到农民们的信任 (相信他不会“官官相护”而帮地主阎恒元一党),弄清楚了阎等的不法和奸诈,鼓励农民开大会改选村政权并清算了阎恒元这一伙。 《李有才板话》让我们看见了解放区的农民生活改善的斗争过程和真相,使我们知道此所谓 “斗争实在温和得很,不过开大会由群众举出土劣地主的不法行为与侵占他人财产的证据;同时也许地主自己辩护。
近来有些人一听到 “斗争”两字便联想到杀人流血,种种恐怖(这都是听惯了反动派的宣传之故),遂以为“改善农民生活”乃理所当然,而用“斗争”
手段则未免 “不温和”;哪里知道解放区的“斗争”实在比普通的非解放区的地主老爷下乡讨租所取的手段要 “温和”了千百倍呀!地主老爷下乡讨租不但带着武装,而且往往一言不合 (佃户的对答稍欠恭敬,或稍稍申诉自己的痛苦)就打佃户,乃至带回县里关起来。两者相比,谁是 “温和”谁不温和,亦就可以了然了。我还疑心 《李有才板话》所写,尚不免夸张。事实上恐怕还要温和些,恐怕地主欠农民那笔帐,不会算得那么清楚,事实上是地主该吐还十块钱的时候能够吐出七块八块也就算了;地主们之狡猾和一钱如命,我是知道得很深刻的。
《李有才板话》是一部新形式的小说(这是和章回体的《吕梁英雄传》
不同的),然而这是大众化的作品。所谓 “大众化”,可以从下列诸点得到证明:第一、作者是站在人民立场写这题材的,他的爱憎分明,情绪热烈,他是人民中的一员而不是旁观者,而他之所以能如此,无非因为他是不但生活在人民中,而且是和人民一同工作一同斗争;第二、他笔下的农民是道地的农民,不是穿上农民服装的知识分子,一些知识分子那种 “多愁善感”,“耽于空想”的脾气,在作者笔下的农民身上是没有的;第三、书中人物的对话是活生生的口语,人物的动作也是农民型的;第四、作者并没多费笔墨刻划人物的个性,只从斗争 (就是书中故事)的发展中表现了人物的个性;第五、在若干需要描写的地方 (背景或人物),作者往往用了一段“快板”,简洁、有力、而多风趣,——这也许是作者为要照顾到他这小说的题名 (李有才板话),但是,我们试一猜想,当这篇小说在农民群众中朗诵的时候,这些 “快板”对于听众情绪上将发生如何强烈的感应,便知道作者这一新鲜的手法不是没有深刻的用心的。
由于两种努力的汇合与交互影响,解放区的文艺已经有了新的形式。这两种努力,一方面是和广大人民生活且战斗在一起的革命的小资产阶级作家为要真正服务于人民而毅然决然不以本来弄惯的那一套自满自足,而虚心向人民学习,找寻生动朴素的大众化的表现方式,另一方面是在民主政权下翻了身的人民大众,他们的创造力被解放而得到新的刺激,他们开始用那 “万古常新”的民间形式,歌颂他们的新生活,表现他们的为真理与正义而斗争的勇敢与决心。 《李有才板话》是这样产生的新形式的一种。无疑的,这是标志了向大众化的前进的一步,这也是标志了进向民族形式的一步,虽然我不敢说,这就是民族形式了。
(原载1946年9 月29 日 《群众》12卷 10期)
《呼兰河传》序
一
今年四月,第三次到香港,我是带着几分感伤的心情的。从我在重庆决定了要绕这么一个圈子回上海的时候起,我的心怀总有点儿矛盾和抑悒,——我决定了这么走,可又怕这么走,我怕香港会引起我的一些回忆,而这些回忆我是愿意忘却的,不过,我忘却之前,我又极愿意再温习一遍。
在广州先住了一个月,生活相当忙乱;因为忙乱,倒也压住了怀旧之感,然而,想要温习一遍然后忘却的意念却也始终不曾抛开,我打算到九龙太子道看一看我第一次寓居香港的房子,看一看我的女孩子那时喜欢约了女伴们去游玩的蝴蝶谷,找一找我的男孩子那时专心致意收集来的一些美国出版的连环图画,也想看一看香港坚尼地道我第二次寓居香港时的房子,“一二·八”
香港战争爆发后我们 “避难”的那家“跳舞学校”(在轩尼诗道),而特别想看一看的,是萧红的坟墓——在浅水湾。
我把这些愿望放在心里,略有空闲,这些心愿就来困扰我了,然而我始终提不起这份勇气,还这些未了的心愿,直到离开香港,九龙是没有去,浅水湾也没有去;我实在常常违反本心似的规避着,常常自己找些借口来拖延,虽然我没有说过我有这样的打算,也没有人催促我快还这些心愿。
二十多年来,我也颇经历了一些人生的甜酸苦辣,如果有使我愤怒也不是,悲痛也不是,沉甸甸地老压在心上,因而愿意忘却,但又不忍轻易忘却的,莫过于太早的死和寂寞的死。为了追求真理而牺牲了童年的欢乐,为了要把自己造成一个对民族对社会有用的人而甘愿苦苦地学习,可是正当学习完成的时候却忽然死了,像一颗未出膛的枪弹,这比在战斗中倒下,给人以不知如何的感慨,似乎不是单纯的悲痛或惋惜所可形容的。这种太早的死,曾经成为我的感情上的一种沉重的负担,我愿意忘却,但又不能且不忍轻易忘却,因此我这次第三回到了香港想去再看一看蝴蝶谷这意念,也是无聊的;可资怀念的地方岂止这一处,即使去了,未必就能在那边埋葬了悲哀。
对于生活曾经寄以美好的希望但又屡次 “幻灭”了的人,是寂寞的;对于自己的能力有自信,对于自己的工作也有远大的计划,但是生活的苦酒却又使她颇为悒悒不能振作,而又因此感到苦闷焦躁的人,当然会加倍的寂寞:
这样精神上寂寞的人一旦发觉了自己的生命之灯快将熄灭,因而一切都无从“补救”的时候,那她的寂寞的悲哀恐怕不是语言可以形容的。而这样的寂寞的死,也成为我的感情上的一种沉重的负担,我愿意忘却,而又不能且不忍轻易忘却,因此我想去浅水湾看看而终于违反本心地屡次规避掉了。
二
萧红的坟墓寂寞地孤立在香港的浅水湾。
在游泳的季节,年年的浅水湾该不少红男绿女罢,然而躺在那里的萧红是寂寞的。
在一九四○年十二月——那正是萧红逝世的前年,那是她的健康还不怎样成问题的时候,她写成了她的最后着作——小说 《呼兰河传》,然而即使在那时,萧红的心境已经是寂寞的了。而且从 《呼兰河传》,我们萧红的幼年也是何等的寂寞!读一下这部书的寥寥数语的 “尾声”,就想得见萧红在回忆她那寂寞的幼年时,她的心境是怎样寂寞的:
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
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快七十了,我还没有长到二十岁,祖父就七八十岁了。祖父一过了八十,祖父就死了。
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
那园里的蝴蝶,蚂蚱,蜻蜓,也许还是年年仍旧,也许现在完全荒凉了。
小黄瓜,大矮瓜,也许还是年年的种着,也许现在根本没有了。
那早晨的露珠是不是还落在花盆架上。那午间的太阳是不是还照着那大向日葵,那黄昏时候的红霞是不是还会一会工夫会变出来一匹马来,一会工夫变出来一匹狗来,那么变着。
这一些不能想象了。
听说有二伯死了。
老厨子就是活着年纪也不小了。
东邻西舍也都不知怎样了。
至于那磨坊里的磨官,至今究竟如何,则完全不晓得了。
以上我所写的并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只因他们充满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
《呼兰河传》脱稿以后,翌年之四月,因为史沫特莱女士的劝说,萧红想到新加坡去。 (史沫特莱自己正要回美国,路过香港,小住一月。萧红以太平洋局势问她,她说:日本人必然要攻香港及南洋,香港至多能守一月,而新加坡则坚不可破,即使破了,在新加坡也比在香港办法多些。)萧红又鼓动我们夫妇俩也去。那时我因为工作关系不能也不想离开香港,我以为萧红怕陷落在香港 (万一发生战争的话),我还多方为之解释,可是我不知道她之所以想离开香港因为她在香港生活是寂寞的,心境是寂寞的,她是希望由于离开香港而解脱那可怕的寂寞。并且我也想不到她那时的心境会这样寂寞。那时正在皖南事变以后,国内文化人大批跑到香港,造成了香港文化界空前的活跃,在这样环境中,而萧红会感到寂寞是难以索解的。等到我知道了而且也理解了这一切的时候,萧红埋在浅水湾已经快满一年了。
新加坡终于没有去成,萧红不久就病了,她进了玛丽医院。在医院里她自然更其寂寞了,然而她求生的意志非常强烈,她希望病好,她忍着寂寞住在医院。她的病相当复杂,而大夫也荒唐透顶,等到诊断明白是肺病的时候就宣告已经无可救药。可是萧红自信能活。甚至在香港战争爆发以后,夹在死于炮火和死于病二者之间的她,还是更怕前者,不过,心境的寂寞,仍然是对于她的最大的威胁。
经过了最后一次的手术,她终于不治。这时香港已经沦陷,她咽最后一口气时,许多朋友都不在她面前,她就这样带着寂寞离开了这人间。
三
《呼兰河传》给我们看萧红的童年是寂寞的。
一位解事颇早的小女孩子每天的生活多么单调呵!年年种着小黄瓜,大矮瓜,年年春秋佳日有些蝴蝶,蚂蚱,蜻蜒的后花园,堆满了破旧东西,黑暗而尘封的后房,是她消遣的地方;慈祥而犹有童心的老祖父是她唯一的伴侣;清早在床上学舌似的念老祖父口授的唐诗,白天嬲着老祖父讲那些实在已经听厌了的故事,或者看看那左邻右舍的千年如一日的刻板生活,——如果这样死水似的生活中有什么突然冒起来的浪花,那也无非是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病了,老胡家又在跳神了,小团圆媳妇终于死了;那也无非是磨官冯歪嘴忽然有了老婆,有了孩子,而后来,老婆又忽然死了,剩下刚出世的第二个孩子。
呼兰河这小城的生活也是刻板单调的。
一年之中,他们很有规律地过活着;一年之中,必定有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日娘娘庙大会……这些热闹隆重的节日,而这些节日也和他们的日常生活一样多么单调而呆板。
呼兰河这小城的生活可又不是没有音响和色彩的。
大街小巷,每一茅舍内,每一篱笆后边,充满了唠叨,争吵,哭笑,乃至梦呓。一年四季,依着那些走马灯似的挨次到来的隆重热闹的节日,在灰黯的日常生活的背景前,呈显了粗线条的大红大绿的带有原始性的色彩。
呼兰河的人民当然多是良善的。
他们照着几千年传下来的习惯而思索,而生活;他们有时也许显得麻木,但实在他们也颇敏感而琐细,芝麻大的事情他们会议论或者争吵三天三夜而不休。他们有时也许显得愚昧而蛮横,但实在他们并没有害人或自害的意思,他们是按照他们认为最合理的方法,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们对于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的不幸的遭遇,当然很同情,我们怜惜她,我们为她叫屈,同时我们也憎恨,——但憎恨的对象不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我们只觉得这婆婆也可怜,她同样是 “照着几千年传下来的习惯而思索而生活”的一个牺牲者。她的 “立场”,她的叫人觉得可恨却又更可怜的地方,在她 “心安理得地化了五十吊”请那骗子——云游道人给小团圆媳妇治病的时候,就由她自己申说得明明白白的:
她来到我家,我没给她气受,那家的团圆媳妇不受气,一天打八顿,骂三场,可是我也打过她,那是我给她一个下马威,我只打了她一个多月,虽然说我打得狠了一点可是不狠哪能够规矩出一个好人来。我也是不愿意狠打她的,打得连喊带叫的,我是为她着想,不打得狠一点,她是不能够中用的。……
这老胡家的婆婆为什么坚信她的小团圆媳妇必得狠狠地 “管教”呢?小团圆媳妇有些什么地方叫她老人家看着不顺眼呢?因为那小团圆媳妇第一天来到老胡家就由街坊公论判定她是 “太大方了”,“一点也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而且 “十四岁就长得那么高”也是不合规律,——因为街坊公论说:这小团圆媳妇不像个小团圆媳妇,所以更使她的婆婆坚信非严加管教不可,而且更因为 “只想给她一个下马威”的时候,这“太大方”的小团圆媳妇居然不服管教——带哭连喊,说要回 “家”去——所以不得不狠狠地打了她一个月。
街坊们当然也都是和那个小团圆媳妇无怨无仇,都是为了要她好,——要她像一个团圆媳妇。所以当这小团圆媳妇被 “管教”成病的时候,不但她的婆婆肯舍大把的钱为她治病, (跳神,各种偏方),而众街坊也热心地给她出主意。
而结果呢?结果是把一个 “黑忽忽的,笑呵呵的”名为十四岁其实不过十二,可实在长得比普通十四岁的女孩子又高大又结实的小团圆媳妇活生生“送回老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