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总统,仗世界一切皇帝的势力;或尧舜,孔子,苏格拉底,基督等一切古
代圣哲复生,大家协力给我设法,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了!——但这种奢望
我决计没有。我只是看看那堆灰烬,想在没有区别的微尘中认识各个字的死
骸,找出哪一点是春字的灰,哪一点是蚕字的灰。……又想像它明天朝晨被
此地的仆人扫除出去,不知结果如何:倘然散入风中,不知它将分飞何处?
春字的灰飞入谁家,蚕字的灰飞入谁家?……倘然混入泥土中,不知它将滋
养哪几株植物?……都是渺茫不可知的千古的大疑问了。
吃饭的时候,一颗饭粒从碗中翻落在我的衣襟上。我顾视这颗饭粒,不
①
stik:英语,手杖。
想则已,一想又惹起一大篇的疑惑与悲哀:不知哪一天哪一个农夫在哪一处
田里种下一批稻,就中有一株稻穗上结着,煮成这颗饭粒的谷。这粒谷又不
知经过了谁的刈,谁的磨,谁的青,谁的祟,而到了我们的家里,现在煮成
饭粒,而落在我的衣襟上。这种疑问都可以有确实的答案;然而除了这颗饭
粒自己晓得以外,世间没有一个人能调查,回答。
袋里摸出来一把铜板,分明个个有复杂而悠长的历史。钞票与银洋经过
人手,有时还被打一个印;但铜板的经历完全没有痕迹可寻了。它们之中,
有的曾为街头的乞丐的哀愿的目的物,有的曾为劳动者的血汗的代价,有的
曾经换得一碗粥,救济一个饿夫的饥肠,有的曾经变成一粒糖,塞住一个小
孩的啼哭,有的曾经参与在盗贼的赃物中,有的曾经安眠在富翁的大腹边,
有的曾经安闲地隐居在毛厕的底里,有的曾经忙碌地兼备上述的一切的经
历。且就中又有的恐怕不是初次到我的袋中,也未可知。倘然这些铜板会说
话,我一定要尊它们为上客,恭听它们历述其漫游的故事。倘然它们会记录,
一定每个铜板可著一册比《鲁滨孙飘流记》更离奇的奇书。但它们都像死也
不肯招供的犯人,其心中分明秘藏着案件的是非曲直的实情,然而死也不肯
泄漏它们的秘密。
现在我已行年三十,做了半世以上的人。那种疑惑与悲哀在我胸中,分
量日渐增多;但刺激日渐淡薄,远不及少年时代以前的新鲜而浓烈了。这是
我用功的结果:因为我参考大众的态度,看他们似乎全然不想起这类的事,
饭吃在肚里,钱进入袋中,就天下太平,梦也不做一个。这在生活上的确大
有实益,我就拼命以大众为师,学习他们的幸福。学到现在三十岁,还没有
毕业。所学得的,只是那种疑惑与悲哀的刺激淡薄了一点,然其分量仍是跟
了我的经历面日渐增多。我每逢辞去一个旅馆,无论其房间何等坏,臭虫何
等多,临去的时候总要低徊一下子,想起“我有否再住这房间的一日”;又
慨叹“这是永远的诀别了!”每逢下火车,无论这旅行何等劳苦,邻座的人
何等可厌,临走的时候总要发生一种特殊的感想:“我有否再和这人同座的
一日?恐怕是对他永诀了!”但这等感想的出现非常短促而又模糊,像飞鸟
的黑影在池上掠过一般,真不过数秒间在我心头一闪,过后就全无其事。我
究竟已有了学习的工夫了。然而这也全靠在老师——大众——面前,方始可
能。一旦不见了老师,而离群索居的时候,我的故态依然复萌。现在正是其
时:春风从窗中送进一片白桃花的花瓣来,落在我的原稿纸上。这分明是从
我家的院子里的白桃花树上吹下来的,然而有谁知道它本来生在哪一枝头的
哪一朵花上呢?窗前地上白雪一般的无数的花瓣,分明各有其故枝与故萼,
谁能——调查其出处,使它们重归其故萼呢?疑惑与悲哀又来袭击我的心
了。
总之,我从幼时直到现在,那种疑惑与悲哀不绝地袭击我的心,始终不
能解除。我的年纪越大,知识越富,它的袭击的力也越大。大众的榜样的压
迫愈严,它的反动也愈强。倘一一记述我三十年来所经验的此种疑惑与悲哀
的事例,其卷帙一定可同《四库全书》,《大藏经》争多。然而也只限于我
一个人在三十年的短时间中的经验;较之宇宙之大,世界之广,物类之繁,
事变之多,我所经验的真不啻恒河中的一粒细沙。
我仿佛看见一册极大的大账簿。簿中详细记载着宇宙间世界上一切物类
事变的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因因果果。自原子之细以至天体之巨,自微生虫
的行动以至混沌的大劫,无不详细记载其来由,经过,与结果,没有万一的
遗漏。于是我从来的疑惑与悲哀,都可解除了。不倒翁的下落,stick 的结
果,灰烬的去处,一一都有记录;饭粒与铜板的来历,一一都可查究;旅馆
与火车对我的因缘,早已注定在项下;片片白桃花瓣的故萼,都确凿可考。
连我所屡次叹为永不可知的,院子里的沙堆的沙粒的数目,也确实地记载着。
下面又注明那几粒沙是我昨天曾经用手掬起来看过的。倘要从沙堆中选出我
昨天曾经掬起来看过的沙,也不难按这账簿而探索。——凡我在三十年中所
见,所闻,所为的一切事物,都有极详细的记载与考证;其所占的地位只有
PAGE①的一角,全书的无穷大分之一。
我确信宇宙间一定有这册大账簿。于是我的疑惑与悲哀全部解除了。
(原载 1929 年 5 月《小说月报》20 卷 5 期)
①
PAGE:英语,书页。
《忆儿时》
一
我回忆儿时,有三件不能忘却的事。
第一件是养蚕。那是我五六岁时,我祖母在日的事,我祖母是一个豪爽
而善于享乐的人。不但良辰佳节不肯轻轻放过,就是养蚕,也每年大规模地
举行。其实,我长大后才晓得,祖母的养蚕并非专为图利,叶贵的年头常要
蚀本,然而她欢喜这暮春的点缀,故每年大规模地举行。我所欢喜的,最初
是蚕落地铺。那时我们的三开间的厅上,地上统是蚕,架着经纬的跳板,以
便通行及饲叶。蒋五伯挑了担到地里去采叶,我与诸姊跟了去,去吃桑葚。
蚕落地铺的时候,桑葚已很紫而甜了,比杨梅好吃得多。我们吃饱之后,又
用一张大叶做一只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蒋五伯回来。蒋五伯饲蚕,我就
以走跳板为戏乐,常常失足翻落地铺里,压死许多蚕宝宝,祖母忙喊蒋五伯
抱我起来,不许我再走。然而这满屋的跳板,像棋盘街一样,又很低,走起
来一点不怕,真是有趣,这真是一年一度的难得的乐事!所以虽然祖母禁止,
我总是每天要去走。
蚕上山之后,全家静默守护,那时不许小孩子们噪了,我暂时感到沉闷。
然过了几天要采茧,做丝,热闹的空气又浓起来了。我们每年照例请牛桥头
七娘娘来做丝。蒋五伯每天买枇杷和软糕来给采茧、做丝、烧火的人吃。大
家似乎以为现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时候,应该享受这点心,都不客气地取食,
我也无功受禄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与软糕,这又是乐事。
七娘娘做丝休息的时候,捧了水烟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
给我看,对我说:做丝的时候,丝车后面,是万万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
便是小时候不留心被丝车轴棒轧脱的。她又说:“小囝囝不可走近丝车后面
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软糕。还有做丝做出来的蚕蛹,叫妈妈油
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终不要吃蚕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诸姊不要吃
的原故。我所乐的,只是那时候家里的非常的空气。日常固定不动的堂窗,
长台,八仙椅子,都并叠起,而变成不常见的丝车,匾,缸;又不断地公然
地可以吃小食。
丝做好后,蒋五伯口中唱着“要吃枇杷,来年蚕罢”,收拾丝车,恢复
一切陈设。我感到一种兴尽的寂寥。然而对于这种变换,倒也觉得新奇而有
趣。
现在我回忆这儿时的事,真是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蒋五伯,七娘娘,
和诸姊,都像童话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来,他们当时的剧的主人公便是我。
何等甜美的回忆!只是这剧的题材,现在我仔细想想觉得不好:养蚕做丝,
在生计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数万的生灵的杀虐!所谓饲蚕,是养犯人;
所谓缫丝,是施炮烙!原来当时这种欢乐与幸福的背景,是生灵的虐杀!早
知如此,我决计不要吃他们的桑葚,枇杷,和软糕了。近来读《西青散记》,
看到里面有两句仙人的诗句:“自织藕丝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安得
人间也发明织藕丝的丝车,而尽赦天下的春蚕的性命!
我七岁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复养蚕。不久父亲与诸姊弟相继死亡,家道
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儿时也过去了。因此这件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
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却的事,是父亲的中秋赏月,而赏月之乐的中心,在于吃
蟹。
我的父亲中了举人之后,科举就废,他无事在家,每天吃酒,看书。他
不要吃羊牛猪肉,而欢喜用鱼虾之类。而对于蟹,尤其欢喜。自七八月起直
到冬天,父亲平日的晚酌规定吃一只蟹,一碗隔壁豆腐店里买来的开锅热豆
腐干。他的晚酌,时间总在黄昏。八仙桌上一盏洋油灯,一把紫砂酒壶,一
只盛热豆腐干的碎磁盖碗,一把水烟筒,一本书,桌子角上一只端坐的老猫,
这印象在我脑中非常深,到现在还可以清楚地浮现出来。我在旁边看,有时
他给我一只蟹脚或半块豆腐干。然我欢喜蟹脚。蟹的味道真好,我们五六个
姊妹兄弟,都欢喜吃,也是为了父亲欢喜吃的原故。只有母亲与我们相反,
欢喜吃肉,而不欢喜又不会吃蟹,吃的时候常常被蟹螯上刺刺开手指,出血,
而且抉剔得很不干净,父亲常常说她是外行。父亲说:吃蟹是风雅的事,吃
法也要内行才懂得。先折蟹脚,后开蟹斗……脚上的拳头(即关节)里的肉
怎样可以吃干净。脐里的肉怎样可以剔出……脚爪可以当作剔肉的针……蟹
上的骨可以拼成一只很好的蝴蝶……父亲吃蟹真是内行,吃得非常干净。所
以陈妈妈说:“老爷吃下来的蟹壳,真是蟹壳。”
蟹的储藏所,就在天井角里的缸里。经常总养着五六只。到了七夕,七
月半,中秋,重阳等节候上,缸里的蟹就满了,那时我们都有得吃,而且每
人得吃一大只,或一只半。尤其是中秋一天,兴致更浓。在深黄昏,移桌子
到隔壁的白场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静,明月底下只有我们一家的人,
恰好围成一桌,此外只有一个供差使的红英坐在旁边,谈笑,看月,他们—
—父亲和诸姊——直到月落时光,我则半途睡去,与父亲和诸姊不分而散。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故这种夜宴,不仅限于
中秋,有蟹的节季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
少吃一点,有时两人分吃一只。我们都学父亲,剥得很精细,剥出来的肉不
是立刻吃的,都积受在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点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
饭的菜,此外没有别的菜了。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且他说蟹是至味,吃
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蟹肉,过两碗饭还有
余,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励节省。
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腿肉要过两大口饭,这滋味真是好!自父亲死了以
后,我不曾再尝这种好滋味。现在,我已经自己做父亲,况且已茹素,当然
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唉!儿时欢乐,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这一剧的题材,仍是生灵的杀虐!当时我们一家团■之乐的背景,
是杀生。我曾经做了杀生者的一分子,以承父亲的欢娱。血食,原是数千年
来一般人的习惯,然而残杀生灵,尤其是残杀生灵来养自己的生命,快自己
的口腹,反求诸人类的初心,总是不自然的,不应该的。文人有赞咏吃蟹的,
例如甚么“右手持螯,左手持杯”,甚么“秋深蟹正肥”,作者读者,均囚
于习惯,赞叹其风雅。倘质诸初心,杀蟹而持其螯,见蟹肥而起杀心,有甚
么美,而值得在诗文中赞咏呢?
因此这件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囝囝的交游,而这交游的
中心,在于钓鱼。
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囝囝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
大阿哥。他是独子,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爱他,给他很多的钱
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我家的人们每天
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口,两家的人们朝夕相见,互相来往。小
孩子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此外他家对于我家似乎还有一种邻人以上的
深切的交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家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本产的豆腐干,
豆腐衣等来送给我父亲下酒。同时在小侣伴中,王囝囝也特别对我要好,他
的年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淘游玩的时候,他时时
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我们有时就在我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
谈笑,有时相偕出游。他的祖母每次看见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囝囝好好看
侍我,勿要相骂。我听人说,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
所以他家大人们吩咐王囝囝照应我。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囝囝教我的。他叫他大伯买两副钓竿,一副送我,
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许多米虫,浸在盛水的罐头里,领了我到木
场桥头去钓鱼。他教给我看,先捉起一个米虫来,把钓钩由虫尾穿进,直穿
到头部。然后放下水去。他又说:“浮珠一动,你要立刻拉,那么钩子拉住
鱼的颚,鱼就逃不脱。”我照他所教地试验,果然第一天钓了十几头白条,
然而都是他帮我拉钓竿的。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头扑杀的苍蝇。又来约我去钓鱼。途中他对我
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蝇钓鱼更好。鱼欢喜吃苍蝇!”这一天我们钓了
一小桶各种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
红英去燥煎一煎,给我下晚饭。
自此以后,我只管欢喜钓鱼。不一定要王囝囝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钓,
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
给店里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这时候我的热心钓鱼,不仅出于游戏欲,又
有几分功利的兴味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热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
菜蔬钱。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入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中常常读到赞
咏钓鱼的文句,例如甚么“独钓寒江雪”,甚么“羊裘钓叟”,甚么“渔樵
度此身”,才知道钓鱼原来是很高雅的事。后来又晓得有所谓“游钓之地”
的美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煽惑,为之大发牢骚。我想:“钓
鱼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故乡。”
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而这题材也是生灵的杀虐!王囝囝所照应我的,是
教我杀米虫,杀苍蝇,以诱杀许多的鱼。所谓“羊裘钓叟”,其实是一个穿
羊裘的,鱼的诱杀者;所谓“游钓之地”,其实就是小时候谋杀鱼的地方,
想起了应使人寒栗,还有甚么高雅,甚么可恋呢?
“杀”,不拘杀甚么,总是不祥的,我相信,人的吃荤腥,都是掩耳盗
铃。如果眼看见猪的受屠,一定咽不下一筷肉丝。杀人的五卅事件足以动人
的公愤,而杀蚕,杀蟹,杀鱼反可有助人的欢娱,同为生灵的人与蚕,蟹,
鱼的生命的价值相去何远呢?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生取乐,都
使我永远忏悔。
(原载 1927 年 6 月《小说月报》18 卷 6 期)
《儿女》
回想四个月以前,我犹似押送囚犯,忽然地把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从上
海的租寓中拖出,载上火车,送回乡间,关进低小的平屋中。自己仍回到上
海的租寓中,独居了四个月。这举动究竟出于甚么旨意,本于甚么计划,现
在回想起来,连自己也不相信。其实旨意与计划,都是虚空的,自骗自扰的,
实际于人生有甚么利益呢?只赢得世故尘劳,做弄几番欢愁的感情,增加心
头的创痕罢了!
当时我独自回到上海,走进空寂的租寓,心中不绝地浮起这两句《楞严》
的经文:“十方虚空在汝心中,犹如白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
晚上整理房室,把剩在灶间里的篮钵,器皿,余薪,余米,以及其他三
年来寓居中所用的家常零星物件,尽行送给来帮我做短工的,邻近的小店里
的儿子。只有四双破旧的小孩子的鞋子,(不知为甚么原故)我不送掉,拿
来整齐地摆在自己的床下,而且后来看到的时候常常感到一种无名的愉快。
直到好几天之后,邻居的友人过来闲谈,说起这床下的小鞋子阴气迫人,我
方始悟到自己的痴态,就把它们拿掉了。
朋友们说我关心儿女。我对于儿女的确关心,在独居中更常有悬念的时
候。但我自以为这关心与悬念中,除了本能以外,似乎尚含有一种更强的加
味。所以我往往不顾自己的画技与文笔的拙陋,动辄描摹。因为我的儿女都
是孩子们,最年长的不过九岁,所以我对于儿女的关心与悬念中,有一部分
是对于孩子们——普天下的孩子们——的关心与悬念。他们成人以后我对他
们怎样?现在自己也不能晓得;但可推知其一定与现在不同,因为不复含有
那种加味了。
回想过去四个月的悠闲宁静的独居生活,在我也颇觉得可恋,又可感谢。
然而一旦回到故乡的平屋里,被围在一群儿女的中间的时候,我又不禁自伤
了。因为我那种生活,或枯坐,默想,或钻研,搜求,或敷衍,应酬,比较
起他们的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来,明明是变态的,病的,残废的。
有一个炎夏的下午,我回到家中了。第二天的傍晚,我领了四个孩子,
——九岁的阿宝,七岁的软软,五岁的瞻瞻,三岁的阿韦——到小院中的槐
荫下,坐在地上吃西瓜。夕暮的紫色中,炎阳的红味渐渐消减,凉夜的青味
渐渐加浓起来。微风吹动孩子们的细丝一般的头发,身体上汗气已经全消,
百感畅快的时候,孩子们似乎已经充溢着生的欢喜,非发泄不可了。最初是
三岁的孩子的音乐的表现,他满足之余,笑嘻嘻摇摆着身子,口中一面嚼西
瓜,一面发出一种像花猫偷食时候的“ngamngam”的声音来。这音乐的表现
立刻唤起了五岁的瞻瞻的共鸣,他接着发表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室姊姊
吃西瓜,软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这诗的表现又立刻引起了七岁与九岁
的孩子的散文的数学的兴味:他们立刻把瞻瞻的诗句的意义归纳起来,报告
其结果:“四个人吃四块西瓜。”
于是我就做了评判者,在自己心中批判他们的作品。我觉得三岁的阿韦
的音乐的表现最为深刻而完全,最能全般表出他的欢喜的感情。五岁的瞻瞻
把这欢喜的感情翻译为(他的)诗,已打了一个折扣;然尚带着节奏与旋律
的分子,犹有活跃的生命流露着。至于软软与阿宝的散文的,数学的,概念
的表现,比较起来更肤浅一层。然而看他们的态度,全部精神没入在吃西瓜
的一事中,其明慧的心眼,比大人们所见的完全得多。天地间最健全的心眼,
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世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地见
到。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因了世智尘劳而蒙蔽,断丧,是一个可怜
的残废者了。我实在不敢受他们“父亲”的称呼,倘然“父亲”是尊崇的。
我在平屋的南窗下暂设一张小桌子,上面按照一定的秩序而布置着稿
纸,信箧,笔砚,墨水瓶,浆糊瓶,时表,和茶盘等,不欢喜别人来任意移
动,这是我独居时的惯癖。我——我们大人——平常的举止,总是谨慎,细
心,端详,斯文。例如磨墨,放笔,倒茶等,都小心从事,故桌上的布置每
日依然,不致破坏或扰乱。因为我的手足的筋觉已经因了屡受物理的教训而
深深地养成一种谨惕的惯性了。然而孩子们一爬到我的案上,就捣乱我的秩
序,破坏我的桌上的构图,毁损我的器物。——他们拿起自来水笔来一挥,
洒了一桌子又一衣襟的墨水点;又把笔尖蘸在浆糊瓶里。他们用劲拔开毛笔
的铜笔套,手背撞翻茶壶,壶盖打碎在地板上……这在当时实在使我不耐烦,
我不免哼喝他们,夺脱他们手里的东西,甚至批他们的小颊。然而我立刻后
悔:哼喝之后立继之以笑,夺了之后立刻加倍奉还,批颊的手在中途软却,
终于变批为抚。因为我立刻自悟其非:我要求孩子们的举止同我自己一样,
何其乖谬!我——我们大人——的举止谨惕,是为了身体手足的筋觉已经受
了种种现实的压迫而痉挛了的原故。孩子们尚保有天赋的健全的身手,与真
朴活跃的元气,岂像我们的穷屈,揖让,进退,规行,矩步等大人们的礼貌,
犹如刑具,都是■贼这天赋的健全的身手的。于是活跃的人逐渐变成了手足
麻痹、半身不遂的残废者。残废者要求健全者的举止同他自己一样,何其乖
谬!
儿女对我的关系如何?我不曾预备到这世间来做父亲,故心中常是疑惑
不明,又觉得非常奇妙。我与他们(现在)完全是异世界的人,他们比我聪
明、健全得多;然而他们又是我所生的儿女。这是何等奇妙的关系!世人以
膝下有儿女为幸福,希望以儿女永续其自我,我实在不解他们的心理。我以
为世间人与人的关系,最自然最合理的莫如朋友。君臣,父子,昆弟,夫妇
之情,在十分自然合理的时候都不外乎是一种广义的友谊。所以朋友之情,
实在是一切人情的基础。“朋,同类也。”并育于大地上的人,都是同类的
朋友,共为大自然的儿女。世间的人,忘却了他们的大父母,而只知有小父
母,以为父母能生儿女,儿女为父母所生,故儿女所以永续父母的自我,而
使之永存。于是无子者叹天道之无知,子不肖者自伤其天命,而狂进杯中之
物,其实天道有何厚薄于其齐生并育的儿女!我真不解他们的心理。
近来我的心为四事所占据了:天上的神明与星辰,人间的艺术与儿童,
这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是在人世间与我因缘最深的儿童,他们在我心中占
有与神明,星辰,艺术同等的地位。
(原载 1928 年 10 月《小说月报》19 卷 10 期)
《秋》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
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
九岁时全然没有甚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
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
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
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
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
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
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像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
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
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者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
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
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
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
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借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的
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
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
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
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
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
在我可当作春的过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在我可当作春的准备;独有与春
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
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的。我只
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的,且常常
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
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
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
生蕃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
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
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复这
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
争荣竟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复这老调呢?如今
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
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
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地为花的幻姿所
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
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
古来无数的诗人千遍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
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
的死灭。对于前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
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
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
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同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
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
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
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
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
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
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
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兰绒觉得快适的
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
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
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
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
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
欢,是天地间返复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
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
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
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
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原载 1929 年 10 月《小说月报》20 卷 10 期)
《伯豪之死》
伯豪是我十六岁时在杭州师范学校的同班友。他与我同年被取入这师范
学校。这一年取入的预科新生共八十余人,分为甲乙两班。不知因了甚么妙
缘,我与他被同编在甲班。那学校全体学生共有四五百人,共分十班。其自
修室的分配,不照班次,乃由舍监先生的旨意而混合编排,故每一室二十四
人中,自预科至四年级的各班学生都含有。这是根据了联络感情,切磋学问
等教育方针而施行的办法。
我初入学校,颇有人生地疏,举目无亲之慨。我的领域限于一个被指定
的坐位。我的所有物尽在一只抽斗内。此外都是不见惯的情形与不相识的同
学——多数是先进山门的老学生。他们在纵谈,大笑,或吃饼饵。有时用奇
妙的眼色注视我们几个新学生,又向伴侣中讲几句我们所不懂的、暗号的话,
似讥讽又似嘲笑。我枯坐着觉得很不自然。望见斜对面有一个人也枯坐着,
看他的模样也是新生。我就开始和他说话,他是我最初相识的一个同学,他
就是怕豪,他的姓名是杨家■,他是余姚人。
自修室的楼上是寝室。自修室每间容二十四人,寝室每间只容十八人,
而人的分配上顺序相同。这结果,犹如甲乙丙丁的天干与子丑寅卯的地支的
配合,逐渐相差,同自修室的人不一定同寝室。我与伯豪便是如此,我们二
人的眠床隔一堵一尺厚的墙壁。当时我们对于眠床的关系,差不多只限于睡
觉的期间。因为寝室的规则,每晚九点半钟开了总门,十点钟就熄灯。学生
一进寝室,须得立刻钻进眠床中。明天六七点钟寝室总长就吹着警笛,往来
于长廊中,把一切学生从眠床中吹出,立刻锁闭总门,自此至晚间九点半的
整日间,我们的归宿之处,只有半只书桌(自修室里两人合用一书桌)和一
只板椅子的坐位。所以我们对于这甘美的休息所的眠床,觉得很可恋;睡前
虽然只有几分钟的光明,我们不肯立刻钻进眠床中,而总是凑集几个朋友来
坐在床沿上谈笑一回,宁可暗中就寝。我与伯豪不幸隔断了一堵墙壁,不能
联榻谈话,我们常常走到房门外面的长廊中,靠在窗檐上谈话。有时一直谈
到熄灯之后,周围的沉默显著地衬出了我们的谈话声的时候,伯豪口中低唱
着“众人皆睡,而我们独醒”而和我分手,各自暗中就寝。
伯豪的年龄比我稍大一些,但我已记不清楚。我现在回想起来,他那时
候虽然只有十七八岁,已具有深刻冷静的脑筋,与卓绝不凡的志向,处处见
得他是一个头脑清楚而个性强明的少年。我那时候真不过是一个年幼无知的
小学生,胸中了无一点志向,眼前没有自己的路,只是因袭与传统的一个忠
仆,在学校中犹之一架随人运转的用功的机器。我的攀交伯豪,并不是能赏
识他的器量,仅为了他是我最初认识的同学。他的不弃我,想来也是为了最
初相识的原故,决不是有所许于我——至多他看我是一个本色的小孩子,还
肯用功,所以欢喜和我谈话而已。
这些谈话使我们的交情渐渐深切起来了。有一次我曾经对他说起我的投
考的情形。我说:“我此次一共投考了三只学校,第一中学,甲种商业,和
这只师范学校。”他问我:“为甚么考了三只?”我率然地说道:“因为我
胆小呀!恐怕不取,回家不是倒霉?我在小学校里是最优等第一名毕业的;
但是到这种大学校里来考,得知取不取呢?幸而还好。我在商业取第一名,
中学取第八名,此地取第三名。”“那么你为甚么终于进了这里?”“我的
母亲去同我的先生商量,先生说师范好,所以我就进了这里。”伯豪对我笑
了。我不解他的意思,反而自己觉得很得意。后来他微微表示轻蔑的神气,
说道:“这何必呢!你自己应该抱定宗旨!那么你的来此不是诚意的,不是
自己有志向于师范而来的。”我没有回答。实际,当时我心中只知道有母命,
师训,校规;此外全然不曾梦到甚么自己的宗旨,诚意,志向。他的话刺激
了我,使我忽然悟到了自己:最初是惊悟自己的态度的确不诚意;其次是可
怜自己的卑怯,最后觉得刚才对他夸耀我的应试等第,何等可耻!我究竟已
是一个应该自觉的少年了。他的话促成了我的自悟。从这一天开始,我对他
抱了畏敬之念。
他对于学校所指定而全体学生所服从的宿舍规则,常抱不平之念。他有
一次对我说,“我们不是人,我们是一群鸡或鸭。朝晨放出场,夜里关进宠。”
又当晚上九点半钟,许多学生挤在寝室总门口等候寝室总长来开门的时候,
他常常说“放犯人了!”但当时我们对于寝室的启闭,电灯的开关,都视同
天的晓夜一般,是绝对不容超越的定律;寝室总长犹之天使,有不可侵犯的
威权,谁敢存心不平或口出怨言呢?所以他这种话,不但在我只当作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