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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态瞬间——我最难忘的几个地方
人一旦开始喜好怀旧,就说明他老了。我现在就是这个状态,硬觉得自己老了。但又有说法:自己没喝多的人其实是喝多了,觉得自己老的人其实还很年轻。这两套老话一茬,就把我生生夹在当间儿,上下不得、尴尬万分。只得自己端详一番,对着镜子左顾右盼顾影自怜,眉宇之间颇有一番沧桑,方才发现,我已经活生生堕落成一个面目可憎、形容枯槁的老泡儿了。
既自认老泡儿,就不妨重新怀一把旧,将岁月凝固在屏幕上,总好过就这么淡忘,此类蠢事我干过不少,没有一次能够成功。每次翻捡旧帐之时,总免不了加上一些低俗无趣的主观臆断,加一些东拼西凑的戏剧冲突,加一些傻逼呵呵的廉价感慨,轻而易举就能把好好的事儿给说恶心了。可我偏就不以为耻,相反,我对此道乐此不疲。这次我又打算重抄旧业,非把这几个地方给写恶心了为止,最期待的结果就是——让我以后一想起这些地方就恶心、就腻味、就呕吐、就烦躁不安、就彻底停止永远也停不了的思念。
【三巴汤】
三巴汤是一种自助火锅,这三巴的说法来自于它的原料——牛的嘴巴、尾巴和鸡巴,汤头鲜美无比,价钱也便宜。那间店其实是有自己名字的,但我们都没记住,印象比较深的就是:那店的旁边还有个收费极高的澡堂子,里面经常走出志得意满、形迹可疑的中年男人。
三巴汤位于东直门内,通宵开放。白天冷冷清清的,一到后半夜,生意就好得连座位都找不着。过来吃饭的大都是光着膀子大口喝酒大声说话的糙老爷们儿。九九年上半年的每个黎明时分,店里都会出现两个男人,一黑瘦一肥白,满嘴怪异名词,通身淋漓臭汗,那就是我和师爷了。
那时我们每天可以聊很多个小时,可是聊的具体内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从晚上八九点起,上网开呲,聊到凌晨五点,相约下网喝汤去,每次都是面红耳赤、高谈阔论,然后在第二天的夜幕降临的时候把昨天说过的话都忘了个干净,依此类推、周而复始,我们好像有永远都聊不完的话题。这可真让我奇怪。
师爷是个记者,可他明显不称职。在我的记忆中,他大部分清醒的时候是在天涯聊天室和三巴汤渡过的,你很难统计他写稿子的时间,唯一一次能想起来的就是全运会期间,聊到一半儿,他急急忙忙奔下网去,号称再不交稿子就要挨处分了。
师爷肥白,酒量极好,那时候经常会有形形色色的网友奔赴北京,逢人便灌,我倒还真没见师爷被灌醉过,每次都是杯觥交错、左右逢源,那张白胖脸蛋儿上偶尔也会浮起一层红晕,而那时大部分人都已经喝翻在地。现在情况有点变化,他逢喝必醉,上次回北京,亲眼见他醉过一回,眯着眼睛微笑,间歇说上几句话也是语无伦次。那一刹那我有些欣慰——不独我,师爷也老了。至于怎么老的,说法不一,有说是折在家属手里的,有说是工作压力大的。按我的推想,这只是岁月之功——人总须放弃一些能力,换取其它的能力。我想他现在可以在很多领域独当一面,不会喝酒又能怎么样呢?
我们现在已经不太说话了,偶尔在天涯聊天室见到一次也是对坐无语,不是不想聊,只是久不去三巴汤,把爱聊的话题都忘了个精光。
七月份在北大对面的酒馆儿,我匆忙而来,匆忙而去。席间开了几个无聊的粗俗玩笑,大家生绷着挤出笑容来,一时间竟然怎么也找不回昔日把酒言欢、纵情高歌的气氛来。坐到出租车上我以为友谊淡了,并以君子之交淡如水来安慰自己。昨天看到师爷在天涯的贴子,怀念曾经驻留在身边的光辉一瞬,结尾处感慨:“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轻风。”看罢无言,泪水差点滑将出来,赶紧深呼吸。窗外云彩飞扬、火伞如炽,室内人心彷徨,不知所措。
岁月好像总是会冲淡什么,假如它想。周遭世情变幻无常,永恒不变的只有三巴汤,夜深时在上海到处游荡,凡见到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的场子,总要眯起眼睛幻想那就是三巴汤。但,其它饭馆哪儿有那醇厚怡人的浓浓肉香呢?哪儿有那酒高之后、天地之间的意气飞扬?
老贩子感慨物是人非——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可是我想,散去的终究只是匆匆而过的缥缈人形,留下的却是那有缘人的不灭真情。真希望这不是我的痴心妄想。
【苹果俱乐部】
我很难相信老皮最终会把自己凝固在这个面积不到两千平米的场子里,不管那儿有多精致、多迷幻,它终究只是个看上去很美的夜总会。在我看来,苹果俱乐部已经成为老皮生活的一部分,他沉迷于此,流连忘返。
认识老皮时,他刚做完一个很大的Disco ,意气风发志得意满,信誓旦旦要创造人生新高潮。初建苹果,我出了些力气,帮他规划蓝图、策划活动、联系厨师和酒商,有时侯还帮着面试一下妈咪和小姐。
那时的老皮仿佛有永远用不完的精力。衣着光鲜、双目炯炯、谈吐得体,眼瞧着就是一代新型企业家。左右逢源、老于世故的他,总能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老大的赏识、盟友的信任、小弟的崇拜、女人的痴迷。可他对现状好象总是不太满意,大概这就叫完美主义吧。
老皮是个在外漂泊多年的上海男人,他那种所谓的海派气质已经深深地渗透到了苹果俱乐部里。一个瑞典的DJ走进场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地方应该开在上海。老皮听着他的话坏笑,点头。我知道他有时也会想家,虽然他总说到处的夜晚都一样。
老皮是个精于算计的人,上到董事会广告商,下到妈咪小弟,每个细节每个部分他都能算得清清楚楚,而我也就只有在帮他洗钱的时候才能占些小便宜,其他人根本别想从他手中多抠出一分钱去。老皮对这一点颇得意,有时酒高,问我:上海人没什么不好吧?我说不好,上海人不团结,他笑,骂我又想占他便宜了。
老皮身边的酒肉朋友非常多,女人也如过江之鲫,可他会经常表现得很孤寂,哀怨起来比那些刚失了恋的女孩儿有过之而无不及,他问我为什么找不到可以信任的人,我说你自己就不信任别人,凭什么希望别人信任你?他点头说有道理,我却茫然不知所措。一年多以后,某人也与我有过同样的对话,只是角色对换了一下,这才知道,我被老皮害得不浅,也变得不轻信。他不但侵蚀了苹果,也侵蚀了我。
老皮是属于黑夜的人,我也曾经如此。现在挣脱出来,很有些从恶梦中惊醒、大汗淋漓的感觉,蓦然回首,他还在灯火斓珊处苦苦挣扎。我想他又何尝不知道回头是岸的道理呢?只是不想上岸么?还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得而知。年初重游苹果,见他眼圈乌青、面容憔悴,估计是前夜飞高了,到第二天还没降下来。当时我第一个反应竟然是洋洋得意,我跟他说:我已经好久不飞了,并且对此没有一点留恋,我的生活非常健康。老皮强装不屑,想挤出嘲弄的表情来,未遂,憋了半天说出一句“生死在天,人各有命”。
我哪里知道那句话竟是个凶兆。上个月朋友带消息来,说老皮飞高了,送去抢救,能不能醒过来还是个问题。我一点也不难过,他就像一尾铁锅中的泥鳅,水凉的时候躺进去,舒服地游,水热了也懒得走,最后活活被煮死在锅里,这就是宿命。
现在,苹果的生意照样很好,他的partner 兢兢业业地做着。小姐比以前多,活动也比以前规模大,只是装修的风格突变,那种柔美精致的风格没有了,每个角落都是硬硬的,甚至有点糙,看上去与外面那些金壁辉煌的大场子差不太多。老皮精心营造的那种妖异气氛早已经烟消云散。
在北京出差时,数次想去重温旧梦,可心中总有疑问,没有老皮的苹果,还是苹果吗?终究还是未能成行。
【安惠里】
安惠里是亚运村附近的一个居民小区,中间有一块非常大的绿地,春季的风景尤其美丽,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白云朵朵、春风和煦。
无数只或大或小的风筝在绵风中遨游,无数对恋人或坐或躺,在草坪上畅谈人生。我曾经是那其中的一员。
我爱放风筝,自己扎自己放,自己劈骨、绑线、糊纸,几乎每一个经我手制作过的风筝都可以飞得极高,除了后来被她踩得粉碎的那只,那只可怜的小家伙,甚至没有上过天。
她对我说,她之所以对我还有些信心,就是觉得我万一实在混不下去,什么都干不了,靠糊风筝也能养活她,我回答她说哪怕是一天糊一千个风筝,也要让她过上小康生活。那是九六年。我们都还是不大懂事的孩子,印象里除了到处疯玩儿就是大吵大闹,而每次吵架都不超过12小时,到第二天就跟没事儿人一样,脾气都出乎寻常地好。
我后来猜想,这就是少年人的恋爱吧。
春天,大部分美好的日子都是在安惠里的那块大草坪上渡过的,半躺在草坪上,手里牵紧了线,看着风筝在天上漫无边际地飘啊飘啊,心也跟着一起飘。直到某一天她问我,我们还要飘到什么时候呢?那时的我,哪里知道?
我曾经和另一个女孩儿放过风筝,那天的风很奇怪,半徐半疾,风筝刚上去的时候飞得还算顺利,到了五十米朝上就开始摇移不定,后来终于被一个老头儿的大龙风筝缠上了,我的风筝小,拗不过劲儿,直接掉了下来。三天后,我跟那女孩儿分了手。
她说这就是上天的预兆,只有两个真正相爱的人才会产生积极向上的好风,如同我和你。
最后一次放风筝也是在安惠里,九七年春天的一个下午,风和日丽。我拿着新扎的风筝对她说,这是送你的礼物,留个纪念,我们分手吧。说完话我大步狂奔,停在五十米开外回首窥探,她拎着风筝呆立在原地,见我回头,手一松,风筝落地,然后她就低着头不管不顾地猛踩那风筝,直到把它踩得支离破碎,最后没得踩了,就干脆光跺脚,我逃得更远,继续狂奔,直到感受不到地面的颤抖为止。
后来也曾经复合过,只是再也没放过风筝,我真的不知道,彼此之间的爱还能否将风筝托到数百米高空,万一它飞到一半就掉下来,那会毁了我们做出的所有努力。即便如此,空下来时我还是会带她去安惠里坐坐,不放风筝,改卖二手光盘。看着别人兴高采烈地奔跑追逐,我们也跟着傻乐。可不管笑得怎么开心,总没有勇气再扯起那根棉线——让爱贴近天堂、经受审视,我猜我肯定无法通过这个考验。
我们之间也许就像一个有条裂缝的水杯,平时无恙,温度骤变时就要开始漏水,甚至会爆裂。有一天水杯终于彻底炸开了,就会失去,并给彼此增添一些很不美丽的回忆。
终于,她下定决心说不结婚,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把不懂得珍惜的我留在原地。这样也好,命运总是公平的,亏欠的,总要归还,用我所承受的煎熬。那天去网上找MP3 ,意外地找到那首《自由》:我会在这个世界的尽头等你,当生命一切都已变成了回忆,在多少个夜里否定自己,还深爱着你,我只愿生命过得有意义。我会在这个世界的尽头等你,虽然你不断从远方捎来消息,要我从今后就忘记你,让生命继续,但爱是不会随光阴老去。
一遍遍听,仔细思量那时唱给我听时她的感受,泪湿衣襟。
【温泉宾馆】
温泉宾馆坐落于北京东二环,凯利大酒店的对面。红砖碧瓦的五层楼,看上去很不起眼。我和老俞、小米在那里渡过了大半个月的美好时光。
当时我们被锁在温泉宾馆的一间小黑屋里写剧本,过着非人的日子。有关当局对我们采取的是一千字换一顿饭的政策,而落笔较慢的我是经常吃不饱饭的,有时侯一天写不到几百字,只能靠喝自来水度日,身体很快就垮了。老俞则幸运的多,一向文采飞扬的他下笔如飞,最高记录是一天四五千字,他用多出来的字数换了一些窝头,救济我和小米。每一次,他都用那种漫不经心的神态对我们说:“吃吧,没事儿,日子再苦也得过啊……小米,慢点吃,别噎着了,哥这里还有”,一般说到这里,他都会用慈爱的眼神看着小米,继而缓缓地摸着他的脑瓜儿叹息着:“这倒霉孩子……”小米则不客气,一鼓作气把一冰箱的窝头都啃个精光,没有一丁点儿文学青年的样子。
老俞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平时只要一聊起来,我和小米基本上插不进嘴,那时为了把剧本写好,我们每天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聊天。
从文学到艺术、从艺术片到三级片、从孟京辉到布莱希特,只要跟本子稍微沾点边儿的,我们都聊,有时侯一语不和就大打出手,直到将对方打得头破血流高呼饶命为止。某天老齐也加入了战团,当时我被关了禁闭,回来后听说老俞连着挑出他好几个错别字及错误观念,使老齐羞愤欲死,当时感觉奇爽之极,觉得总算是将这个招摇撞骗的假文人灭了一道,这也就叫颠覆了。老俞就这么颠覆一切,也包括他自己。后来他撰文诉说自己的写作经验,里面充满了对自己从前写作方式的否定,看得我心头惴惴,生怕一不小心就被他远远地甩在身后,直到前几天见了他的新小说,方才松了口气,评论是评论,小说是小说,这方面他还没走得太远。于是下定决心要努力,怎么也不能让他们这么快窜出去。
我们经常围成一堆狂侃网络文学,由我负责喊口号,“邢育森是一傻冒!”小米高声附和:“对,邢博士是一大傻冒。”然后老俞负责解释:“他确实是比较傻冒,就从活得像个人样说起吧,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是脱节的,就比如说,灰灰在的厅的那一场,明显不对…
…”他方说罢我登场:“安妮宝贝是一傻冒……”周而复始、循环不息,我们就这么侃,能侃上一整天,夜幕降临之时,大部分在网上经常写点文章的写手都成了囊中之物,不是傻冒就是近亲。最解气的就是形容某位女写手的那句话:“捏着半边儿装紧”,直接命中,哥几个乐得抱着肚子满屋子乱转。然后吃晚饭,吃饱饭,侃罢别人侃自己,对骂傻冒。
在温泉宾馆的日子快乐无穷,时光飞速流逝,我的工作已告尾声,老俞和小米还留在小黑屋里啃着窝头儿继续奋斗。恋恋不舍道别之际,狠狠握手,猛鼓励对方:不成功则成仁,哥几个不管是起了范儿都不能忘恩负义,然后就开始幻想起范儿之后如何牛逼,一直想到他们派专机接我奔赴北京、身边一群飒蜜随挑随捡之时,终于得走了。火车上我想,光是挑捡又当如何?也不能办,他们丫真够鸡贼的。
再见他们,就是从北青报上得知那片子就要开拍的消息,心头一喜,拨了电话过去,言称我找一位姓俞的剧作家,话筒中传来熟悉之极的那句话“我就贼泥马,你丫忙嘛呢?”我止不住地大笑,跟着念叨贼泥马,把恭喜之辞忘了个干净,直到挂电话之前还是那句“贼泥马,好好混,哥们儿就全仰仗你啦!”回过头来,听到女同事也跟着念了句“贼泥马”,我问她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么?她摇头,我说这就是西安话里的操你妈。
【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在北京的民族饭店对面,是个两层楼的书店,下面一层是卖书的,店中间有一个做工精细的鲁迅半身像,神采奕奕,死盯着妄图偷书的各色人等。上面一层是一个雅致的茶馆儿,外面能看到大大的碧瓦屋檐,天气不好的时候,雨水从屋檐上汩汩而下,发出类似于扬琴的声音。这个馆子的招牌茶是云南的沱茶,苦涩的清香,黑得像墨,装在白杯子里,跟茶馆里的黑色家具形成很鲜明的颜色对比。
Catherin刚来中国的时候,我常带她去三味书屋喝茶,周末的时候,这里会有民乐演奏,每当古琴奏起,她会假装陶醉,半眯着眼睛跟着打拍子,散散乱乱的,经常引来旁座的目光,她还以微笑,让临座的茶客都开心起来。馆里的气氛一下子会变得很温馨。她是个很有感染力的女人,尤其是人多的时候,她总是能成为目光的焦点。
她回国后,我也曾经去过几次三味书屋,当服务生问我为什么没带女朋友来时,我无言以对,只能讪讪地笑。我搞不清楚,她为什么不远万里来北京转了一大圈,最后还是选择回去。我曾经以为是因为自己不懂事、不够努力,让她失望。后来再问时,她竟变了口风,笑说本来只是想来中国旅游一番。这跟她来时的宣言相差何止万里。
那天我记得清楚,夜已深了,店就要打烊,服务生问是否可以结帐,我很暴燥地说您再等会儿。她脸上还是那种亲和宽容的微笑,操着怪异的英文告诉我缘分淡去人须走。我希望那是欲走还留,她却起身便走,留下凉茶一盏,让我在冬日街头独自哀怨个够。
那天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她,朋友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要送她上飞机,我说不,是我的我会珍惜,不是我的就随她去。随后的几个月,生活实在是乱得可以,这也全仰仗老皮,我想,要是那时她不回国,我也没那么快就陷到那个怪圈里去。
在夜店里呆久了,总想换一口新鲜空气,很多周末我还是会去三味书屋,努力让自己沉浸到那种幽雅缓慢的节奏中去,但每次一出店门,就会生出莫名愁绪,两种情绪连环撞击,再回到苹果玩时就疯得不能自已。
我在中午给她电话,地球那一端的她正要休息,匆匆聊上几句,还未深入她就要挂机,有一天我终于着了急,号称要故地重游,飘扬过海去看她,遭到严词拒绝——她已经找到另一半,并且幸福得可以。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也一天天成熟起来,逐渐懂得某些事终须放弃。可那夜在三味书屋的景象却一直在胸中萦绕不去。四月某天,嗜茶的同事带了一罐沱茶进屋,大方地沏一杯给我,说很好喝。
我接过白色茶杯中的墨色茶汁一饮而尽,豪气顿生,深吸一口气,告诉他们我明年要去欧洲旅游,他们不已为然——此类豪言我已发过不少。我却知道,无论如何明年是一定要去的,不为别的,只想当面问上一句:你究竟为何而来,为何而去?
【四合院】
我敢说,全北京最好的酒吧就是四合院。我曾经在另一个段子里形容过这里:故宫的轮廓在亮晴的月下错落清晰,摈弃白天喧闹的政治人群,分明又是夜晚的前朝古都。在这扇穿梭时空的窗子外,古老的城墙在我迷乱的眼中慢慢变得层次分明。
四合院坐落在北京东华门外,是一个德国人开的西餐厅。地下室是一个放满波普艺术的画廊;一层是标准的餐厅,能吃到很棒的茄汁牛排;阁楼是一个看得见风景的小房间,室内是古意盎然的欧式家具,室外是轮廓清晰的故宫城墙。窗内窗外,有截然不同的中西文化对比,不经意时,会有时空错乱的感觉。九八年,我和星星常到这儿坐坐,喝点红酒聊聊家常。
星星是个典型的小资女性,对这种小情小调的东西特别着迷。每次过去,她都会端着酒杯斜倚在窗旁,低声感慨世事无常,我把这叫假装沧桑。星星不太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如果不喝高,她看上去还算开朗,但每次酒醉之后,眼中总是秋雨潇湘。
她总是不满足于现状,有时候会对事业爱情人生理想发表即席演讲,煽得大家群情激昂,这里讲的大家,也就是我和她。我问她为什么不辞了职去找份更适合她的职业,她神情黯然,摇着头说老这么转来转去,终究会迷失了方向,接着就是把杯中红酒一饮而尽,让我难过不已,倒也不是心疼她,只是那酒太贵,加一瓶就得好几百。
后来我干脆不劝她,我那时觉得,星星是个聪明人,而且漂亮,她以后总能学会如何让自己过得更好,姑娘大了,由她去吧。事实证明,我这想法非常正确,她现在活得比谁都滋润,但还经常使劲儿彷徨——装得不是很像。
恋爱对她来说是冒险,每逢有追求者冲将上来,她总是横眉怒目、蓄式以待,仿佛对方不是要找她谈恋爱,而是要将其卖到窑子里去。
这个混法可想而知,她终于没能找到如她所诉“棋逢对手”的人,倒把自己的自信心搭进去一大半儿。酒高之后,讪讪地总结:我也许真要当一个没人要的女人了。
在四合院喝酒,背景音乐永远都是歌剧,我听谁说,歌剧是一种类似于性高潮的声音。这种声音会使人迅速被催眠,从而产生不太好的念想。某次酒酣,跃跃欲试,与她相约同归梦乡,一出大门,冷风一激,酒意立马散个精光,走了几步,我问:那什么,咱们还那什么吗?她仰天长笑,半晌答曰:咱们就不那什么了吧。谢天谢地。
后来她问,要是那天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还会不会像今天这么好,我想了半天,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估计是没戏了。做个相惜相知的好朋友,何尝不是件幸事呢?男女之间的感情,也未必需要那层关系来维系。晶莹剔透、无愧自己的感情更值得珍惜。
星星最后还是辞了职,凭借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找了份好工作,去南方的一家电脑公司做老总。我在电话里说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她将如何管理那么一大堆人。她说没问题,姐们儿什么苦没受过,什么亏没吃过,还怵他们?我问你都受什么苦了?她笑着说是相思之苦。
说很想我,我正自鸣得意时,她又补了一句:“真怀念在四合院喝酒的日子,跟你在一起感觉真好。那时的你很有安全感,像个女的。”
【天涯社区聊天室】
在我最难忘的地方中,只有天涯社区聊天室是虚拟的。
这个聊天室坐落在海南的一间机房里,每天高朋满座车水马龙,数不清的高人在这里穿梭游走,道不明的各色情感在这里沟通交流。
以前我曾经数次跟同事吹嘘,说这里是我的老巢,这里的话题都非常高深,这里的所有人都非常牛逼。而这群非常牛逼的人里面最牛逼的就是品茗。
之所以说她牛逼,是因为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这群老家伙收拾得服服帖帖——才高八斗的猪二换了本名给她写生日贺词,学富五车的光盘贩子犯事之后老老实实给她写检查,横行乡里的师爷无端遭其谩骂却不敢还嘴,位高权重的烟客无时无刻不在处心积虑地求其拜师。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我从未见过品茗,她远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心情好时她会给我们看很多搔首弄姿的照片,看着身形婀娜,衣着得体。在照片上,她总是笑着的,眼睛不大,细看时自有种妩媚劲儿。品茗肯定不算是漂亮妞儿,但看多了就会觉得亲切,像个邻家的大姐姐。
据其自称,对男友如寒冬般严酷,对朋友如春风般和煦。但我看过一张她和男朋友的合影,表情异常幸福,在阳光下眯缝着眼睛咧着嘴乐,活像两朵向阳花,哪儿有寒冬的感觉。倒是对待朋友时比较严酷——某夜她心情不爽,见猪二不顺眼便拿来开涮,扯起歌喉一通狂唱,带着用心良苦的调儿:水开了,猪宰了,剩下猪蹄儿要不要。
品茗重情义,属于典型的帮亲不帮理,她对此陋习也供认不讳。
我们曾一起经历过数次论坛战斗,无论孰是孰非,她总是站在我这一头。老贩子有时会抱怨她惯着我,这话我不爱听,一般人想被惯还惯不上呢。我以前不知道红颜知己是什么意思,后来从品茗那里找到了明确定义:无论干了什么坏事我都敢跟她说,而不必担心有任何问题。
有好事儿也第一个跟她说,我想她也许会比我自己还高兴。这也是在天涯一年多最大的收获之一。
她无数次说要回北京,要跟我们一起去喝三巴汤,可是到现在还未能成行。她思念北京,几欲成疾,记得那时给她一首北京一夜的MP3,她听完就蔫儿,也不聊天了,下了网哭得不能自已。那时,每个月都要听她唠叨这个想家的话题。有时实在想极了,她也会换个名字写个酸贴:我的北京,是初春的花团锦簇,和风细雨。我的北京,是盛夏的蝉鸣和一朵婷婷出水的荷花。我的北京,是秋日一地金黄的银杏落叶,万里无云的晴空上飞舞的风筝……被我当场认出来,她很是诧异。
在人海茫茫红尘俗世里,能找到个读懂内心的人,实在太不容易。
我也干过换名发贴子的勾当,被她识破,有时换个名字进聊天室,刚说一句话就让她给认了出来。我不知道是什么赐予我们这种奇妙的默契,默契得有点诡异,但不管怎么说,认识此人倒真是我的福气。
现在情况有了些变化,她搬家去另外一个城市,要离开一大段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可让我不太习惯,以后的日子里,我上了网该干些什么呢?思量再三,只能退而求其次,继续保持汇报工作的好习惯,每赚了笔稿费或办掉一个蜜,都会在QQ里给她留一个言,不管她看到与否,我知道远在世界的另一端的她总会知道我的牵挂。
真希望某一天我打开QQ,传出“呱”的一声,听她大喊一声我回来啦。或者更好的情况是——电话铃响,听她说一句:赶紧订机票去,我在三巴汤等你。
【烟烟家楼下的小饭馆】
我和烟烟住得很近,不超过两百米,他家楼下有间小饭馆儿,下了班我们经常到这里喝上一杯,然后志得意满回家睡觉。那个小饭馆是没有名字的,小门脸儿,玻璃橱窗上贴着诸多饭菜的名字和价钱,最贵的也不超过二十块。店里有两道招牌菜:酱牛肉和大肠盖交饭。
烟烟平时是不太喜欢来这种地方的,因为不太卫生,他对那些灯红酒绿门庭兴旺的地方比较感兴趣,这跟他早些年的职业有关系,他以前是开酒吧的,据说他那生意兴隆的酒吧有好几百平米。我倒是无所谓,随便什么地方,只要能聊就行。有时候兴致来了,我们去小饭馆买两瓶啤酒,拎着酒瓶坐到街边去喝。两瓶下吐,凉风习习,任何话题都能聊得爽极。
我是越活越老,烟烟是越活越年轻,年轻到了不凭姿色就能勾引纯情少女的地步,我们单位那帮闺女个顶个跟他有着良好关系,不是送他糖就是请吃饭,更有甚者,我见那些人即使被他胡乱摸一下脑门也不在意,我想,到哪一天他摸姑娘们的胸,人家也不在意,那他就算修成正果了。能保持这么好的人际关系,也主要是因为这厮的一颗金色童心。
烟烟是个与世无争的人,这与他看多了庄子有关系,这厮经常写读书笔记,厚厚一本,我曾有幸瞧过一回,密密麻麻的娟秀字体,非常像是女同志的笔迹。您若有闲,可以去榕树下查他的文章看,清一色的案头臆语,有篇叫《梦先贤笔录》的文章,就是典型的读书笔记,此文被收录到《九九年度中国最佳网文选》中,烟烟好不得意,抄着书走来走去,逮谁跟谁说:知道什么才是最佳网文吗?我这个就是。
烟烟一喝酒便会口吃:“还真不是这样,我跟你说,说……”在公司他不太言语,但是酒高之后就变得什么都不吝,我们经常会因为工作的事情争得面红耳赤,这时的他,经常会有惊人之语,三来二去就把我驳得哑口无言,自卑透顶。就这么喝着,我们想出了许多好玩的东西,我们那个装神弄鬼的冥界就是喝高了以后想出来的主意。我记得清楚,做了决定之后,我们不约而同地连着说了好几句:牛逼,真他妈牛逼。他用上海话说:老乱,哈老乱。
姑娘们都说烟烟有贵族气,眉清目秀外带一身白皮。但他工作起来好象就没这种所谓的贵族气,任劳任怨尽心尽力,什么活儿都往自己身上揽,最后实在干不过来了,才开始愁眉苦脸追悔莫及。每逢此时,他家楼下的小饭馆就要多些生意,我们会喝更多的酒,一直喝到老眼昏花俯地长吐。酒高的烟烟,一脸微笑,神情诡异。
我们的革命情谊从这间小饭馆开始,日积月累历久弥新。你难找到一个像他这样既有原则又能保持真诚,既有些实力却老拼命谦虚的伙伴。我想,以后早晚要折在丫手里。谁能扛得住这么一个处心积虑真心诚意想帮你的哥们儿呢?这倒正应了他的本名儿——好孩子烟烟。
好孩子,天生就是讨人欢喜。
达摩祖师
西元527 年,时值梁大通元年。家徒四壁的达摩绝望地躺在房间里唯一的那张破床上,神情沮丧。他浑身赤裸、通体臭汗,口中止不住地抱怨:修了这么久的佛,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以晋升,教中的高级职称对我来说,估计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啦。越想越是气沮,随之而来就是一阵剧烈的胃痛。
达摩捡起门口那堆混饭吃的家伙,准备到市场上转转,心里期盼着能再多混一顿饱饭。哪怕是成不了佛当不了官,只要能吃顿饱饭也算是件幸事啊。达摩是一个非常平常的人,有着当时普通天竺民众的光荣梦想——成佛。他的正职是杂耍师,兼职是佛教徒,为了能早一天过上好日子,他拜了当时非常著名的老法师般若多罗为师,成为了一个虔诚的俗家弟子。
达摩是如此努力,为了摆脱自己的贫贱身份、早日晋升佛官,他没少往般若多罗那里送好处,但无奈对方也非善类,总是说些怪异的话来搪塞他:以无法为有法,以无形为有形……每当达摩问及何时可以正式入教,对方总是支支吾吾、含糊其词。长此以往,达摩终未如愿,只好耐下性子来干回老本行。
达摩是一个深得人心的杂耍师,他总是在一个类似于北京天桥的地方耍杂技,运气好时,能够获得一片喝采。当然,每次他表演完毕想要收钱的时候,观众们就会迅速逃开,这使他经常要为衣食物问题担足了心。
达摩用以混饭吃的东西,无非是一些刀枪棍棒、火把钢丝。他把钢丝栓在两根木头柱子上,很轻松地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去,心情好时,他会在钢丝上翻几个筋斗。当群众喝采欢呼的时候,他就从钢丝上一跃而下,随手抄起一把钢刀,挽几个刀花,一通狂舞,耍的是天昏地暗,那刀光宛如一条耀眼的贯日长虹。耍到高潮处水泼不进、密不透风。此时通常能听到女人们崇拜的尖叫,达摩就会非常得意,然后拿起火把一口喷去,口中的松香粉被火点燃后,活像是一条生猛的巨龙,火焰之亮、温度之高,让观众们兴奋得连话也说不出来。按照惯例,此时达摩就要开始问各人收钱了,但如前所诉,他总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被众人当场抛弃。今天也不例外,达摩一分钱也没收到,他讪讪地收拾家伙,摸着饿得干憋的肚子准备回家。正当此时,他突然惊喜地发现,般若多罗法师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矗立在不远的地方死盯着他看。达摩于是一个箭步冲将上去,向法师鞠躬。
般若多罗皱眉不语,朝他猛点头,达摩不明就理,只一个劲朝法师鞠躬,希望以这种虔诚的态度骗取同情。连着几个躬过后,他突然从眼角的余光中发现,法师的脸色变幻莫测,先是嘴角下斜眉毛微颤,再是面部僵持、一脸尴尬,他感觉怪异,斜眼向上仔细地打量此人,越看越是可疑,正当他想上前问个究竟的时候,法师突然一声大喝:快跑!
嗯?这是什么意思?算是棒喝?想点化我吗?达摩不得要领,呆立在原地犯嘀咕。正彷徨时,达摩突然觉得肋下一疼,他下意识地往旁边一闪,只见一杆长枪从腋下穿过,把他仅有的一件用于表演的好衣服给戳出一个大洞,这可是吃饭的家伙,就这么被毁了?达摩大怒,顿时防守反击,看都没看一眼,就把身后那个偷袭者踹倒在地。此时又听般若多罗法师一声大喝:快跑啊!话音未落,般若多罗就被一杆长枪戳了个透心儿凉,达摩眼睁睁地看着枪尖从般若多罗的胸膛里冒出来,心想坏了。这孩子再傻也应该知道,出大问题了。
在南朝时期,天竺的各个教派争斗不止,一语不合就刀兵相见,此次般若多罗被刺,也是缘于教派斗争。达摩作为此人仅有的一个俗家弟子,早就被列入必杀名单,今天这个阵势,就是冲他来的。
各个教派在闹市厮杀早已见怪不怪,民众躲在远处一脸好奇地观看事态发展,只见我们的达摩满脸泪水地扑到在奄奄一息的般若多罗怀里,口中喃喃自语。你这个老不死的,收了我这么多贿赂,答应让我早日晋级,我操你这一死,我以后找谁去啊?把吃我的东西都给我吐出来!把我的牛皮鞋还回来!达摩小声咒骂着,神情悲愤。
周围的凶手怵他一身好武功,不敢冒然进犯,互相使着眼色,拿着刀枪缩小包围圈。达摩被般若多罗的死弄得开始神智不清,联想到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全部白费,他的心田早已被愤怒填满了。人的情绪一旦突破某种临界点之后就会爆发,终于他爆发了,抄起大刀向外杀去,三来二去就把前来进犯的仇敌全部砍翻在地。当他气喘嘘嘘地定下心神之后,才发现,自己刚才不但杀了教徒,中间还有几个无辜的政府官员。这也就说明,他已然成为一个可耻的杀人凶手,随之而来的就是——死刑。
民众躲在不远的地方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他被盯得浑身不自在。但是心中怒火尚未完全平息,就狠狠地把般若多罗从地上一把揪起,仔细地搜身——在逃亡之前,总得给自己找回点平衡来吧。忙里忙外乱掏一气,发现此人身无长物,也是一穷二白的干活,达摩朝他大吼:你丫这就去了,我该怎么办?我他妈以后去哪儿混啊?正当此时,他突然发现般若多罗还活着,微弱地说话:你丫别碰我,真他妈疼啊。天竺的语言里,后面那一句听上去很像是“震旦”的发音,而震旦也就是如今的中国。传说里说,般若多罗让达摩去震旦混,就是这么来的。而般若多罗濒死之前的这么句脏话,就成就了日后的一位禅学大师。几秒钟后,达摩抢了附近小摊上的几个饼子揣在怀里,施展轻功,向中国方向逃窜。
达摩犯下滔天罪行,不敢怠慢,一路上披星戴月风尘仆仆,向着充满着希望的东方大踏步迈进。中途发生过许许多多的故事,先是被山贼围攻、身无分文流落异乡、饥肠辘辘的时候被开黑店的狠宰、还不出饭钱被人卖了去当苦力、当苦力时跟人赌钱欠下巨债、欠了巨债后再次逃亡、逃上了贼船、上了贼船后混成了水手……受了这么多苦,简直是一言难尽啊。短短的几个月,达摩迅速变得成熟稳重、老奸巨滑起来。他终于成功地从一个不谙世事的杂耍师变成了一个精通招摇撞骗之术的江湖骗子。
公元五二七年的九月二十一日,达摩终于顺利地抵达了震旦。脚下就是当时还不是特区的广州。广州天气炎热,与天竺的感觉非常像,这让达摩很容易就陷入了对往昔的沉痛回忆中,此时的达摩心里感觉非常迷惘,在耍了几次把式后,他用身上搓下来的干泥所制成的大力丸卖了许多钱。身揣巨款,继续北行。
在这短短个几个月内,达摩凭借自己过人的外文水平和高明的骗术,着实蒙蔽了许多无知的民众。他那连鬓虬髯、他那秃发褐眼、他那耳边银环、他那磁性嗓音、他那时髦的衣着等等,都成为了当时的一种时尚,就如同当年在上海体育馆开演唱会的费翔,每一个眼神都像原子弹一样轰击着姑娘们那脆弱的心。一传十十传百,这个神奇的天竺僧人已经成为了当代最有影响力的民间偶像。在他北行的过程中,经常会有大批民众围着他要签名。没过几天就惊动了朝廷,梁武帝觉得此人既得民心,必有其道理,于是让大臣招他进见,想跟他聊聊佛学的主题。达摩起初不愿,主要是心里没底,他知道,凭借自己那点微薄知识,贸然进见的话,肯定是要漏底的。大臣苦劝不得,只好许以重金,达摩在金子的巨大诱惑下,终于答应了。
十月一日,达摩在一干人马的陪同下,来到了首都南京。彼时街头巷围堵的是水泄不通,达摩被众人簇拥着往前艰难行走,心里感觉倍儿好,用他刚学来的半调子中问朝人群喝到:我爱你们……人民欢呼声极响,响声如同雷电轰鸣、传入朝廷,梁武帝觉得不是很爽,毕竟,自己出行的时候,也没有过这种阵仗啊。在嫉妒心飞速增强的情况下,梁武帝决定给达摩一个下马威。
咱们从电视里面知道,一般皇帝对付外国人,唯一的一招就是:为何见了朕还不下跪。梁武帝也未能免俗地问了这一句。翻译官小声地对达摩传达了皇帝的旨意,达摩心中顿时一惊,为什么要下跪?要知道,在当时的天竺,哪怕见到婆罗门也不过就是双手合什鞠个躬而已。此人要求我下跪,莫非是比婆罗门还要牛逼的人物?念及于此,达摩心中惶恐,双腿开始微微颤抖、几乎就要跪了下去,但为了硬撑门面,脸上还是装出羁傲不驯的表情来。
皇帝不明就理,只觉得此人神情狰狞、服装怪异,估计拿我的天威是镇不住他的。转念又想,这是个天竺来的高僧,万一要是真不跪,我也拿人家没办法,横不能宰了他?那会违背我向佛之名。算了,还是让丫站着吧。皇帝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跟大家说:罢了,达摩乃是异邦人氏,不必拘泥于我中华之礼。
达摩一听更是诧异?越发觉得皇帝居心叵测。一个君王,当着这么多大臣的面儿出尔反尔,这是什么道理?达摩越想越不对,打算赶紧对付过去,然后找个机会逃离这里。心里正犯着嘀咕,忽然听到皇帝问:“我自即位以来,供养佛僧,建造寺庙,抄写佛经,这究竟有多大的功德?”
达摩心想,皇帝每天听惯了群臣的称颂,肯定不会特别在乎这个,我想他肯定不是想听我的正面回答。再者说了,如此这般上来就问我这个问题,难道真是想让我拍丫的马屁吗?我看事情没那么容易。我要是真顺着他的话头儿说,夸他功德无量,他也许未必会很开心;我如果说他功德还不够,没准儿他还能给拨点款项,让我帮着多修个寺院、多施舍点穷人什么的,那时候,我不就可以从中捞上一笔了么?对,就这么着吧。
苦思冥想之后,达摩答道:“这根本没有功德可言。你所说的只是世俗的小果报而已,谈不上真功德。真功德是最圆融纯净的智慧,它的本体是空寂的,你不可能用世俗的方法去得到它。”上面的话说得漂亮,看着倍儿有文化,当场就把皇帝给唬住了。您道达摩真那么有水平?NO,那些话都是当年他屡次向般若多罗追问贿赂之事的时候,般若多罗给他的回答,达摩只是这么背诵了一遍而已。
可就是这段话,让皇帝非常震惊。他觉得此人道行深啊,我见了这么多僧人,就没有敢说我不灵的,每捐赠一个寺庙,那些僧人就感恩戴德,我在这个项目上一共也没花多少钱,就让我深得了民心。可这达摩好像是心黑的主儿啊,上来就说我做的不够,现在他已然得了民心,要是以后丫得了权势,见天儿逼着我捐款,那还不把我给敲诈空了?想到这儿,皇帝心下不安,决定不给达摩这个机会。他把大臣招呼过来,说:此人羁傲不驯、非能以常理度也。给丫点金子,赶紧让丫滚蛋吧。大臣转身高呼退朝。
达摩就这么糊里糊涂得了百两金子,又顺利地得以脱身,心里那个乐哟,一回去就躲在饭店的房间里一块一块地数金子。数到最后一块时,发现百金少了一些,只剩下九十两金,那少掉的十两让大臣偷了去,权当是代理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