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形周而复始,一年之中,我和那十五位好姑娘饱受马小贝的骚扰,怒不敢言,一旦有所抗议,她便开始念紧箍咒:我这不都是为你好么?如果你不是我同学,如果你念书的时候不是那么照顾我,我犯得上这么豁出脸皮恶上吗,你这个人怎么就一点都不知好歹呢?说到最后虽不至声泪俱下,但她那激愤的神情已足够逼迫我认罪伏法,跟上大学时一样,耗到最后,我只能低头认错:您说的是,确实是我不好,是我不识抬举,下次再也不敢了,以后我一定争取将功赎罪,云云。每次认罪完毕,马小贝扬长而去,听着窗外传来的引擎轰鸣,我都会情不自禁手抱头部沉痛地总结:交友不慎、遇人不淑。而作媒成瘾的恶棍马小贝在屡屡获胜的情况下,不断作恶,乃至最后声名狼籍,所有合作单位的漂亮姑娘就跟躲色狼一样,一见到她便躲出十几米远,连话都不敢搭,生怕让她给缠上。最后,当马小贝的目光所及之处几乎见不到漂亮姑娘时,她不禁仰天浩叹:实在不行,只好我自己上了。
马小贝的作媒行为停止于去年的八月二十二号,那是她第一次见到老齐,从此之后,马小贝就再也没管过我的闲事儿。
介绍一下我的高中同学老齐,他高中辍学后,混成了一个才华横溢的酒吧歌手,长发披肩、大袖飘飘,据称由于模样生得俊俏,其所到之处经常能听到女孩儿们失控的尖叫,我没考证过这个说法,但从马小贝第一次见他时的痴迷眼光中可以判断出,此言非虚。那天是他俩共同的生日,我特意在一个由我设计、刚装修好的别墅里为他俩开庆生派对。当时我想,老齐要是能趁此机会将马小贝一举拿下,也许就能成功地阻止她的作媒行为,这样一来,老齐能找到一个经济上的靠山,马小贝也可以不用再担心赚了钱花不出去,然后老齐就不会老来找我蹭酒喝,而马小贝也不会没事就逼着我见姑娘了,如此俊男美女黑白配,真是一举两得。当时我兴奋得双手颤抖,亲自将这对狗男女的手扯在一起,介绍道:我的高中同学齐亚杰,大学同学马小贝。然后就躲在一边看着他俩对着放电,酒过三旬,我甚至能听到滋滋啦啦的电火花之声。暴吐过之后,我斜靠在沙发上,眯着眼睛看着他俩在壁炉前劈情操,心情复杂,有些高兴,有些失落。当时我想,若是马小贝能喜欢我该有多好啊,算了,我还是甭跟着趟这个混水了,这种危险游戏,我玩不起。
情况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顺利,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是我始料未及的。喝高之后,老齐在大庭广众之下为大家来了一段即兴演唱,唱的是安徒生小美人鱼的故事,当场把马小贝和在座所有女生都听傻了,众美眉纷纷上前敬酒,老齐一会儿就被灌高了,跑到卫生间暴吐,马小贝紧跟其后,对其展开了无微不至的照顾。半小时后,我强打精神走过去看他时,老齐已经在卧室睡着了,马小贝坐在床边慈祥地看着他,为表示爱怜,她不时伸出手去梳理老齐的长发,其状甚为可怖,我悄悄地看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房间。过了一会儿,马小贝走下楼,我坏笑着问她是否中意,马小贝竟然羞红了脸,随后与我展开了彻夜长谈,我把老齐的情况仔仔细细介绍了一番,马小贝得出结论:此人日后必有大发展,是块值得长线投资的好材料。如此看来,她打算跟老齐死磕了。
聊到凌晨五时许,马小贝睡着了。我去卫生间洗脸,迎面撞上刚洗完澡的莫妮卡,此人乃是一名金发碧眼的中法混血,号称是沪上最著名的售楼小姐,马小贝将其引为知己,并曾试图将她发给我,遭到双方婉拒。该女姿色可人、身家百万,数年职业生涯砺练出一副好酒量,逢局必到逢酒必喝,乃是一代正宗江湖好儿女。我正与她打招呼时,旁边房间里传出老齐的呼喊:水,水。我从卫生间里接了杯水正欲端入房去,莫妮卡自告奋勇地接过杯子豪迈地说我来我来,进屋之后顺手将房门带上,从此便与老齐勾搭到一起。
事后,滥情的老齐声称:当夜莫妮卡的悉心照顾让他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温暖云云。我说前半夜都是马小贝干的,莫妮卡只是最后串了一下场子而已,老齐先是不信,再是耍无赖:那我已经把小莫办了,你说怎么办吧?我怎么知道怎么办啊?人家马小贝都看上你了,你觉得这样合适吗?老齐说那有什么不合适的,看上我的人多了去啦,世界上哪儿有一见钟情,回头让她自己呆两天就什么都忘了。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只好由着老齐耍。我们都不知道,马小贝的驴脾气一犯就什么也顾不得了。从那天起,一碰到大事儿脑子就不够使的马小贝就为了爱情,坠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之后的惨痛结果,让我对召开这个派对的愚蠢举动追悔莫及。
派对之后,老齐和莫妮卡的关系进展得非常顺利,一个月之后,老齐全身都换上了莫妮卡亲自置办的行头,容光焕发地出现在各种公开场合,俨然一副金牌小狼狗的腔调,为表示深厚情谊,两人时常在众目睽睽之下作出亲密之举,搂搂抱抱乃是家常便饭,法式长吻亦不在话下,有时候耍得高兴,甚至当众互摸三六九条,搞得在座一干人等艳羡不已。每逢此时,马小贝的眼珠子就能在黑暗之中冒出绿光,跟着就从鼻孔里喷热气儿,嫉妒使然。马小贝有个不太好的习惯,一旦郁闷就猛喝酒,一杯接着一杯,喝翻为止,有时候还会拽着旁边的人喝,对方不喝她就跟人急,几次之后,再也没人敢坐在她旁边,于是马小贝便想起了我这只随便捏的软柿子。现在想起来,那段日子即甜蜜又难过,我和她经常在月黑风高的晚上大醉而归,搂抱着行进在无人的大街上,口中高唱校歌,唱一路吐一路,胃是难受了,心里倒舒坦许多。
两片海王金樽下肚,我说你这又是何苦?你跟他也就聊过那么一晚上,至于吗?她说我知道我傻,可我就是爱他。我心里生气,开始数落老齐的种种不是,例举其高中时的种种恶迹,如将女同学肚子搞大才被退学,身边女孩子多如过江之鲫但没一个能维持两个月,非但如此,他还抽大麻,他家阳台上就种了好几棵,等等。一说这种事情,马小贝的眼珠子就又开始放光,显然是听得津津有味,有时候听到一半就睡了过去,有时候会及时给予评价:太酷了,这样的人,你叫我怎么能不爱上他?我说你贱不贱啊?她就开始傻笑,说我贱,举世皆贵我独贱,然后就操着解放军进行曲的调门开始唱:贱贱贱贱贱……
马小贝问我,你说莫妮卡哪儿比我好?我说她没你好,除了胸大点儿。胸大算什么?那还是我陪她去做的呢,明儿我也做一个去。那就不成了一大一小了吗?那我就做俩,把俩都做成珠峰,一边走路一边颤。省省吧,回头不留神再得一乳腺癌。得就得呗,他不爱我,我还活着干什么呢?不如早死早超生得了。说到这儿马小贝就开始哭,搞得我很是恼火,但打又不是骂又不是,只能悻悻地劝两句别哭别哭,然后就激发出马小贝廉价的感激之心,她奋勇地往我怀里一扑,感动地说道:哥……突然被认成她哥,我真是哭笑不得。
老实说,我到现在还没搞清楚,她到底爱得是老齐的哪一点,若说长相,马小贝身边的帅小伙不少,一个个见色眼开飞蛾扑火,均被活活烧挺;若论财富,老齐吃软饭的光荣事迹早已传遍天下;若论内涵,老齐除了会唱几首自己攒的歪歌之外,实在是乏善可陈;若论人品,那就更不用说了。经过反复考虑,我认为给他俩牵线搭桥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当初为了一己之利,把马小贝推向火坑,我真的是罪孽深重。原本以为马小贝爱得差不多就得了,人嘛,受点伤害算什么,该忘就忘,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何况她压根就没吃着这一堑。可后来事实证明一切并非如此,好强的马小贝擅自把没得手的老齐塑造成了一个爱情偶像,一腔热情地根据自己的想法推测老齐的心思,测着测着,她竟然从一个失恋之人变成了假想的救世者,非要救老齐离开莫妮卡的苦海。某天下午我正在工地看房型,她打来电话说:莫妮卡不是个好东西,老齐跟她一定不会有好结果的,我决定了,呆会儿就亲口跟他表白。类似的调头她曾发过不少,我也不以为意,直接向她表示了祝贺,你终于能鼓足勇气亮出真爱,这可真让我欣慰。听得出来,我的鼓励起码给她增加了一倍勇气。当晚十点半,我被她一个电话叫到香樟花园,活活听了一晚上哭诉:他说跟我不来电,要当我哥,我都有你这么一哥了,还要他干吗使啊?
花痴马小贝在惨遭拒绝之后,竟然激起了破釜沉舟的决心,她打算采用先进的“入虎穴得虎子”之战略方针,先以兄妹之名与老齐取得紧密联系,再利用各种机会瓦解其与莫妮卡的关系,必要时甚至不惜使出制造误会、散布谣言、色相利诱等下流招数。当她兴高采烈地将全盘作战计划说给我听时,我终于爆发了。马小贝,你可以住口了,真不敢相信刚才那些话是你说出来的,你怎么能这样?别想装哭,没用,你必须得把脑子整理清楚了,我问你,用这种手段得到的男人,你会喜欢吗?得到之后你确定自己不会感到内疚吗?你这不是爱情,只是一时迷惑而已啊,你还年轻,条件又这么好……别说了,马小贝打断了我的话,斩钉截铁地说:我爱他,无论用什么手段,必须跟他在一起,否则我必死无疑。那你就自己看着办吧!我怒气冲冲摔门而去,下了楼后朝她的窗口看了一眼,窗帘轻轻一动,我感觉她在静静地偷看我,心中一软,想回去再跟她说几句,却不知该怎么开口,站了一小会儿之后,毅然离去。此后数月,我再也没见过她。只是从朋友口中零星得知她的消息,种种迹象表明,马小贝的卑劣计划实施得不太顺利。
鬼迷心窍的马小贝为了接近老齐,竟然卖了车,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开了一个酒吧,专门请老齐来唱歌,只为了每天晚上能见到他。付出这么巨大的代价之后,只换来了每天不超过一小时的见面时间,我真不知道她对这个结果是否满意。据说,在酒吧里,老齐与马小贝兄妹相称,打得火热,花言巧语地骗到了五倍于其它酒吧的工资,每逢发薪之日,老齐都会兴高采烈地打车到公司,找莫妮卡搓上一顿烛光大餐,两人的感情眼看着越加稳固,终于开始谈婚论嫁。而被蒙在鼓里的马小贝对此情况一无所知,继续一往情深地实施着她那项不可能的任务。
再次见到马小贝,是在老齐和莫妮卡的婚礼上,马小贝一袭黑衣,静静地坐在大厅的一角,见到我来,她微笑着挥手打招呼,好久不见。好久不见,过得可好?好!我新开了个酒吧,生意特火。我知道。有空来坐坐。嗯。就今天晚上吧,呆会儿婚礼结束了就来,不醉不归。我问马小贝:现在的结果你满意么?马小贝使劲儿点头,说满意极了,我终于可以死心了,说完就摇着头苦笑,随手抄起一杯啤酒一饮而尽。酒喝光之前,我听见了她深呼吸的声音,心想不好,她又在酝酿眼泪,赶紧打岔,问她:对了,我那本九七设计年鉴还在你那儿么?她一楞,这都多少年了,你怎么还记着这事儿呐?早不知道扔哪儿去了。我长吁一口气,总算没让她哭出来,于是开始跟她耍贫嘴:那本书是咱们俩的定情信物,忘了什么也不能忘了它啊。
凌晨一点,马小贝在她那濒临倒闭的空旷酒吧里涕泪滂沱,哭得连话也说不利索,我屡次想劝,被她阻止,你就让我哭这最后一次吧,哭完之后我绝对不会再流泪了。我只好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她哭,一会儿,她慢慢平静下来了,问我:你知道他为什么会爱她吗?我摇头。她说:是因为她有一双像紫罗兰上的朝露一样的蓝色眼睛,而我没有,说完又开始哭。我心想这可真是纯属放屁,老齐随口编造出来的套话她竟然也信,真是傻成精了。我伸手去摸她的头发,跟她说: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值得去注意和珍惜的,有时候,最宝贵的东西一直在你视线里,只是你没注意罢了。一听这话,马小贝顿时恢复了老江湖本色,抽泣着问我:你是在说你自己吗?我缓缓地点了点头。她一句话将我堵了回去:甭想趁人之危,我还没沦落到需要人同情的地步。你说我该怎么解释?跟她说我其实一直都在喜欢着她吗?还是算了吧,强扭的瓜不甜,这道理我从小就知道,如果我哪一天能变成一个像老齐那么坏的男人,也许还有点希望。我当时想,反正马小贝的贼心也死了,就随她去吧,以后再会发生什么事,谁能说得清楚?
几天之后,我再访她的酒吧,赫然发现,老齐竟然还在那儿唱。酒吧里冷冷清清,只有十来个散客,马小贝坐在吧台后面痴痴地看着台上的老齐。我走过去打招呼,马小贝挥手示意我不要说话,神情专著地听歌。一首歌唱完之后,她才问:喝什么?我说这就是你说的死了心?她说怎么了?我说没什么,我真是佩服你的精神头儿。她想了一会儿,低着头苦笑,说我还是放不下。我当时就急了,问她:那你丫还想怎么着啊?人家是有老婆的人了,小日子过得幸福着呐,你以为这样下去能落着什么好儿么?她说我没想干什么呀,能听他唱歌我已经挺开心了。我说好,好,你开心就好,你自己一个人慢慢开心去吧。这时候老齐笑着走过来朝我打招呼,我没理他,直接闪过他出门去,隐约听到老齐在背后嘀咕:怎么了这是,小两口吵架啦?我一下子转身回来冲到老齐面前,说我操,你……想了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闷哼一声转身离去。
出门之后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三点,睡前检查邮件,意外地收到马小贝的来信,大意如下:你喜欢我我知道,但我没法喜欢你,我现在就一根筋搭错,跟他耗上了,什么时候能挣脱出来,我自己也不知道,你甭担心我了,我会好好保护自己,你赶紧趁早找一女朋友得了。我心说:你让我找我就能找了吗?喜欢上一个人之后,哪里是想放手就能放手的啊。想到这里,突然觉得马小贝这些愚蠢的行为倒也可以理解,你看我不就这么傻等了这么久吗,到现在为止,连一次正式的求爱都没有过,我跟她之间,还真不好说谁比谁傻呢。在黑暗中寻思了半天,我打算跟马小贝学习一下,鼓足勇气跟她死缠烂打一次,她会死磕难道我就不会吗?想当年在大学里,我的脸皮应该算是全班最厚的了,这回就返老还童一把,拿出点鲜辣劲儿来,权当是给自己的下半生谋一次福利吧。
一周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手捧鲜花怀揣音乐会门票,大步流星地奔向马小贝的酒吧,打算与她展开第一次亲密接触。走到门口时,发现气氛有些异样,警车停了三四辆,行人驻足旁观,我刚费劲地挤进去,正好见到马小贝被两名警察带了出来,我当时就惊呆了,一束花掉在了地上,马小贝朝我看了一眼,没说话,扭头钻进了警车。车门被重重地带上,马小贝再也没看过我一眼。看着呼啸离去的警车,我全身发凉。后来才知道,马小贝的酒吧里被搜出了一公斤大麻,她作为法人代表,难辞其咎。在预审时,马小贝对藏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之后,她将要面对的就是数年有期徒刑。
按我对马小贝的了解,她绝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此事的最大嫌疑人应该是老齐。我认为,马小贝这么快就认罪伏法,是因为她不希望警方继续调查下去,那样老齐就肯定躲不过盘查。也就是说,马小贝是在为老齐顶罪。想通之后,我冲到老齐家里,怒气冲冲地追问,老齐根本不承认,他说马小贝都认罪了,你还想怎么样啊?我说好,你不承认是不是?我去问马小贝。去问去问,随便问。关门前老齐恨恨地骂道:真是他妈有病。
在公安局的小房间里,我低声问马小贝:你老实跟我说,是不是他?马小贝使劲儿摇头。我说到底是不是他?嗓音随着变大,马小贝的神情变得惊恐,朝我瞪大眼睛,紧张地摇头。我最后问你一次,到底是不是她。马小贝迟疑了一下,闭上眼睛摇了两下头,然后垂首不语。我长叹了一口气,不再说什么,起身要走,马小贝叫住了我,问:你会常来看我吗?我楞住了,转身坐回到椅子上,坚定地告诉她:我等你出来,然后咱就结婚。马小贝飞快地摇头,然后扭脸跟公安干警说:我们谈完了。离开房间的一刹那,她好像又想起了什么,跟干警请示了一下,朝我走过来,小声地跟我商量。要求不高,我可以照办。
几天后,传说中的静安大毒枭马小贝静静地坐在我对面,看上去安详异常。我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塑料盒递到她手上,她一下子高兴起来,手舞足蹈地接过去,颤抖着双手打开审视,半晌,抬起头看我,她脸上的神情非常复杂,混合着快乐和哀伤。我说好不容易才弄到的,你不想试试吗?她摇了摇头,说这里人多,不方便试。我说喔。过了一会儿,她问:他好吗?我说好,他过得比谁都滋润。马小贝说喔,然后低下头不再说话。我问她你还有什么事情需要交代我办的吗?她说没了,你好好儿的,多赚点钱,多给我买点好吃的。我咬着牙点头,强忍着不让泪水流出来。马小贝见我神情异样,心中大概有些不忍,嗫嚅着说:你别再等我了,我们不可能的。此话如同催泪弹一般,结结实实地击中了我的泪腺,让我第一次当众失态、泣不成声。
马小贝顿时有点手足无措,连着说了几次你别哭了,我在这儿挺好的,大家都对我特好,真的。我努力点头说嗯。马小贝朝我笑,说第一次见你哭,丑得很。说完这句话,她再次打开我递过去的小塑料盒,小心翼翼地拿出两片深蓝色隐形眼睛,给自己戴上,然后问我:你说,我戴上去好看吗?我说嗯。马小贝不再看我,仰起头喃喃自语,声音很小我听不清楚,隐约中好像听到这句话:……一滴明亮的泪涌上你蓝色的眼珠……紫罗兰上挂着的朝露。
借我一块舒肤佳
我从九七年初开始上网,九七年夏天开始写作,至今差不多有五年了。在这五年里,我大概写了四五十万字,除了个别几篇没写完的文章外,全部都发在了网上,收录最全的地方是天涯社区和榕树下。
在我刚开始写作的时候,网络上还很少有人在干类似的事情,于是好事者便注意到我,并对我进行了采访,由于我当时的态度非常端正,此人便友好地将我与另外两位写作者并称为网络文学三架马车。这个称号听上去非常厉害,很像是香港歌坛四大天王,于是不久以后我就借着这个出名了。
随后,信箱里莫名其妙地多了许多读者来信,新写的贴子回复比刚开始时多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甚至还有人专门写了评论我的文章,这些突如其来的变化使我惊喜万分,觉得天终于要降大任于我了。过了些日子,一个下午,我在安惠北里放风筝的时候,突然跟站在旁边收线的何盼盼说:喂,我现在成名人了。她急着收线,心不在焉地回了我一句:那你可别变坏了。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刚在网上混出点小名气就美出了大鼻涕泡,生怕日后抵挡不住诱惑而堕落,那要是回头真混出来,指不定要腐朽成什么样呢。当时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她,因为我根本想象不出以后将会是怎样,于是跟她瞎贫:万一我一不留神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得上哪儿办签证啊?要是手续麻烦我就不去领了,把大好机会留给年轻人吧,你说呢?她说:去,为什么不去?这不光是你个人的荣誉,也是咱们国家的荣誉,到时候咱俩一块儿去,顺便旅游结婚。我说那要是不让带媳妇一起去呢?她说:那就让他们直接把奖金打到我户头上,省得你瞎花。
一转眼四五年过去了,我非但没得着诺贝尔,连茅盾文学奖都没沾上边儿,最可气的是,我竟然连一个网络文学奖都没得着,榕树下连着举办了三届网文大奖,我光顾着给人当评委了,眼睁睁看着尚大姐欢天喜地把一万块钱奖金揣进了腰包,心里这份嫉妒。我记得清楚,那回她没来上海领奖,是白眉代领的,搞得大家以为他得了奖,就此便开始狂喊俞老师,一直喊到了今天。
后来我终于意识到,所谓的出名也就是这么回事儿。发财是肯定没戏了,想靠出书赚钱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个年代,能卖到五万本的小说少得可怜,除了个别拿下半身码字的姑娘外,一般人想都别想,能勉强混到一万册已经是祖宗积德了。既然发不了财,那就享受一下名声带来的虚荣吧?没那么容易!老作家们多威风啊,有的是读者哭着喊着要跟他死磕一辈子的,逢书就买,有时候还背呢。我的情形就很尴尬,读者们非但不尊敬我,还经常批评教育我,我的信箱里经常能收到类似这样的来信:孙子,你丫还写呐?累不累啊,江郎才尽就甭死撑着啦,差不多洗洗睡吧。
起初收到这样的信,我非常愤怒,有过一个纪录,跟读者来回写信对骂,多达二十余封,那些信现在还在我这儿存着呢。有时候无聊翻出来看两眼,乐得不行。我后来整理了一下读者来信,发现真正看上我的没几个,大多是冲着虚名来的,语无伦次词不达意,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告诉我:世界上还有他那么一号人。像方瑭那样能从读者演变成朋友的,不到千分之一。
你看,这名声也没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即便是后来认识了白眉和博士这帮好朋友,也只是因为性情相投,与名声无关。
在那个年代,被称为网络写手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不像现在,网络写手跟美女作家一样,都臭遍大街了,随便谁,只要在网上发过两三篇文章的,都能自封一个,跟我家门口那个摆馄饨摊儿的非说自己是安徽料理一个路子。李寻欢有一次跟我讲:现在谁要是敢当面说我是网络写手,我就会跟他说你才是网络写手,你们全家都是网络写手。
说到这里,请允许我矫情地叹一声:那时候的网络可真干净啊。写作就是写作,什么猫儿匿都没有。
当时,没人知道网络写作能给你带来什么,所以写东西的时候,胸脯里那股小火儿都是拿文学柴硬烧出来的。那时即便是瞧不上谁,也都是拿文学说事儿,虽然大家写得都不怎么样,但一眼望去,态度都还是虔诚的,个顶个勤勤恳恳地写着东西,一篇一篇狂发不已,有人夸便高兴,有人骂就静下心来跟对方死磕,非说我这结构怎么怎么有道理,我这第二段怎么怎么没离题……真是干净。
那个年代,没有人呼朋引伴换着名字吹捧自己,没有人只字未动就敢给自己封网络第一才子,没有人连句整话都说不利索就敢号称自己是省作协会员,没有人胡乱骂两句“你这傻逼、你是阳萎”就敢号称是板儿砖,没有人为了争当一个无聊的版主打得头破血流,没有人随便抄俩荤段子就敢说自己倍儿幽默,没有人拿自己跟鲁迅做逐一比较然后得出结论他比鲁迅还伟大,没有人因为屁大一点删贴的小事儿就开始哭喊着比窦娥还冤,没有人胡乱猜度并对假想之人极尽毁谤之能事,没有人被晾在一边当了傻冒而不自知还沾沾自喜地说“你被我砸倒了,赶紧回家养伤去吧”,没有人动不动就直奔下三路还非管这叫个性,没有人以己度人事事都把人往阴暗处寻思,没有人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说你摆什么臭名人架子姑奶奶今天骂的就是你,没有人……现在全有了,漓漓拉拉散了一地,我学着说句陕西话:贼不死,脏得很。
我想说的是,成名心切可以理解,但玩起来总得有点法度吧?搞得这么急吼吼的,不觉得有些失态么?若是宝贝就放在眼前,随便诸位拼抢,如同电影大结局,山洞之中珠光宝气,众匪徒撕破脸皮一拥而上,那倒也是人之常情。可现在情况不是这样,别说山洞,您连山都还没见着呢,就敢拿出刀来随便瞎晃,就不怕让四大名捕给废了?
起初对网络迷恋得一踏糊涂,每天至少要泡上十个钟头,现在除了收收信之外,基本就不怎么再上了。自己总结了一下:一半是因为久了腻了,一半是因为脏了烦了。广告里拍得美好:踢完足球浑身倍儿脏,一块舒肤佳就全都洗干净,放大镜显示,连带着把所有细菌全部搞定,洗完澡的小朋友干干净净漂漂亮亮,朝着镜头笑时,神情一派天真。
借我借我一块舒肤佳,让我把这弄脏了的网络洗洗干净吧。
四四得几
「习惯」
北京的冬天冷而且干燥,尤其是夜里,寒风吹起时,能听得到嗖嗖的声音。晚上九点二十,老皮蹲在小区院子中央的花台上打电话,说着说着就哭起来:伊有啥地方比我好啦?说完又哭,哭一会儿又问:伊有啥地方比我好啦?只是这一句,连续问了许多遍。电话那端显然有些不耐烦,但又没有挂电话的意思,只是沉默着,把时间慢慢拖过去,老皮需要的答案迟迟没有出现。
二十分钟后,手机终于没电了,老皮对着手机喊起来:喂……喂……喂……声音越来越低,最后一声喂之后,老皮吸了一下鼻子,缓缓地抱住脑袋,开始咳嗽般地抽泣。
是夜,房间里没有开灯,老皮瘫坐在沙发上抽烟,烟头在黑暗里一闪一闪,闪到最亮的时候,依稀可见老皮那张胡子拉茬的脸。
打电话问她身边的朋友,那边到底出了什么状况,朋友们的回答均是不知道,老皮心知那边已经穿了连裆裤,不如不问。过了几天,想动身回上海去,又抽不开身,只能不断地给她打电话,手机关机,电话要么忙音要么没人接,QQ永不在线,发妹儿也不回。让朋友去家里找她,把门拍烂了也没人出来,想必是躲起来了。
老皮自己反思,是分开得久了感情淡了?不会!每天都打电话通妹儿,丝毫没感觉到异样。若非那个晚上她突然说找了新下家,老皮还一直以为自己还幸福着。若是与两地分居无关的话,那就只能从那男人身上找问题了,可是,他哪里能比得过我呢?老皮自己寻思了半天,坚决地否定了这个答案——跟女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来没听她发过一句牢骚,每次问起来都说:你是上帝赐予我的男人,走哪儿跟哪儿这辈子就非你莫属了。
如此看来,问题只能是出在老皮自己身上。老皮深吸了一口气,仰着头回想,在北京期间,自己倒确实是做了件坏事,但那事神不知鬼不觉,只有当事双方才能知晓,绝不可能传到上海去。三个月前的一次一夜情,断无任何可能被秀秀发现。那一夜,老皮酒高,与初次见面的陌生女子同床共枕,天未亮便各回各家,三天后连对方的长相也忘得一干二净。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不,这堵墙是铅做的,连X光也穿不过,绝无可能透出半丝风去。
秀秀为什么离开,没有答案。一切像是一场突然发生的罪案,警察们掘地三尺也找不出任何蛛丝马迹。
一个多月后,老皮试图在忙碌中忘掉一切,但相关事宜纷至沓来,不容他就此相忘。搬家、分钱、小狗谁养、社保卡地址、按揭帐号的密码,等等。秀秀的姐姐一次次打电话来,感情的事一概不讲,只把现实关系逐一理清,半个月后,那根若隐若现的连线已断得清清楚楚,好像两人从未相爱过。最后一次电话,老皮问秀秀的姐姐:那人哪里比我好?对方沉默了一会儿,问他:你知道秀秀平时都喜欢用什么牌子的化妆品吗?老皮楞了一下,说:资生堂?秀秀的姐姐苦笑一声,又问:那你知道她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么?老皮说:黑白?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说:以后再有相爱的女子,就多关心她吧,生活都是从细节里来,只把爱挂在嘴上,撑得住一时,撑不住一世。
老皮咆哮起来:你知道什么?秀秀是爱我的……那头把电话挂了,老皮继续嚎叫着“她是爱我的”,然后把电话摔个粉碎。
老皮冲到阳台上,深吸一口气,朝窗外喊:她是爱我的!
对面的居民楼顶是一座座小型的鸽棚,鸽子们被老皮的喊声惊吓得不轻,纷纷展开翅膀飞了起来,天际随即传来阵阵鸽哨声。
楼下小区大院里,老头老太太坐在门口活动筋骨聊家常,身边的小收音机里传来JOY FM送出的歌声:天微凉,孤单心各一方。你离开我的臂弯,是否依然无恙。习惯有你在,什麽事都不想。让空气渐渐弥漫,一种属于你淡淡芳香。然后地球忘记运转,世界只剩我们俩,为什麽这样的梦想却变成是遗憾。你说爱我只是习惯,再也不是喜欢,我给你的爱已不再温暖。只是你心中的忧伤,总是习惯隐藏,我和你之间隔着一道墙。如果爱终究要被遗忘,没有你我会慢慢习惯。
「旧欢如梦」
上海的冬天暖和而且湿润,江小道在绵绵细雨中独自前行,衡山路两侧的霓虹灯闪烁不定,盯着看时,光晕会层层散开,快速眨眼睛,散开的光晕看似一道道透明的彩虹。
今天是失恋一百天的纪念日,江小道独自走进红藩区酒吧,要了一扎啤酒,边喝边听《加州旅馆》,脸上的神情阴晴不定。歌者开始唱那首《霞飞路八十七号》时,江小道掏出手机,小心翼翼地按键拨号,全部拨完之后,想按发射键,手却停住了。江小道想了一会儿,苦笑了一下,把手机放回到口袋中去。
她的号码早已从通讯录中删除,原本以为再也记不起,谁知一杯酒下肚,所有回忆都涌上来,电话号码也就罢了,他连她的身份证号都能想得起来,那串号码在脑海里闪动着,还有身份证上那张美丽的黑白照片。
那一年的北京冬季,他在北图门口撞翻了她怀中的一大堆哲学书,忙着捡东西时,被身份证上面的美丽照片打动,抬起头看她,对面蹲着的女子貌美如花。那一刻,江小道告诉自己,若不将此人拿下,将是一生中所犯的最大错误。
交个朋友好吗?江小道怯生生地问。对面的女孩矫情地说:你要是背得出《逻辑哲学论》的倒数第二段,那就做朋友。第二天,江小道在302小公共上问她:你们家人管你叫什么?她说:可可。
转眼三年过去了,江小道在上海开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赚的钱全部贴到亚运村的大房子里去。可可不愿意来上海,他便只能每周回北京去看她。同事们说他是新世纪模范丈夫,江小道问可可:你觉得此称号是否属实?女人通常不予回答。其实不需要回答,江小道从她的神情中能看出来——被爱的女人自有甜蜜神态。每次回家,女人都会在厨房里忙前忙后,大呼小叫地端出一大桌子菜,搓着手看他全部吃光。酒足饭饱,嚼着腥气扑鼻的鱿鱼干,江小道想,幸福差不多也就这样了。
让我们把时间回溯到一百天前,阳光明媚的午后,自我感觉幸福的江小道对着电话发楞——她竟然说分手?
第一时间回北京去,四处找她,发了疯一样地找,通过各种关系,公检法街道办事处父母同学朋友,甚至连竞争者的关系也用上了,没有任何线索,可可就像未曾存在过一样,就此蒸发。最后跟江小道说的一句话是:你给的幸福,不是我想要的。
红藩区的酒吧里,江小道准备喝第四扎啤酒,手机响了起来,是新交的女朋友,担心他,让他早点回去。江小道连声答应着,随后挂了电话,皱了皱眉,继续喝酒。
新交的女朋友是他的秘书,在他最无助时出现。江小道失恋后,她会经常晚回家,陪他喝酒、聊天。男人急需速食爱情,女人的母性导致情愫暗生,数个回合下来,干柴生烟。某个雨夜同饮同归,趁着酒意勾搭成奸,自此便顺理成章走到一起。事后方知,她原本有男朋友,此时想收手已来不及,只好任由事态发展。所幸周围人群都还算支持,这段恋情就此稳固住了。
日子久了,江小道心里不再伤痛,于是能清楚地看待眼前的感情。比较下来,可可在各方面都要好得多,北京姑娘的豪爽劲儿,在上海人身上是绝对找不到的。这份遗憾让江小道有些茫然,是继续将错就错,还是抽刀断水,不得而知。
且随它去吧,幸福我反正也见过了,下半生有没有也无所谓,好在可以靠着回忆过活。江小道把最后的一扎酒干掉,准备起身,酒吧里换了一位女歌手,一二三、一二三地试麦,然后轻声说:下面要为大家送上的是一首老歌,旧欢如梦。
外面的雨下得越发大了,结帐出门,江小道快速奔入一辆出租车,飞驰而去。
身后的酒吧里,歌手懒懒地唱着:当年相恋意中人,大家性情近,早种爱根极亲密,心心相印互信任。月底花间相偎倚,共喜有缘份,恩爱百般愿比翼,痴心一缕共订盟。喜逢知已倍精神,内心快乐无憾,朝晚眷恋共欢聚,天天相见互慰问。立心栽花花不香,重反惹仇恨,只怨爱海起风波,一朝生变断爱盟。恩情于今化烟云,未许再续情份。空有爱丝万千丈,可惜都已尽化恨,枉抛相恋枉痴恋,恨卿心太忍。只有叹息旧欢似梦,早经消散莫再寻……
「跟你借的幸福」
墙上的钟敲过了十一点半,秀秀打着哈欠给男人打电话,你快点回来,再晚就没电梯了。对方“嗯”了一声,匆匆挂了电话。秀秀独自坐在电话旁,看着墙上的钟发呆。这已经是他第十次晚归了,以前是每两周一次,后来是每周一次,这两天是隔天一次,逐渐提高的频率似乎预示着什么,他不喜欢我了吗?这段不到两个月的恋情,难道就要结束了吗?秀秀使劲儿摇了摇头,禁止自己再想下去。
比较起来,以前的男朋友虽然粗心,但从来不会把她一个人丢在家里,只要有空闲的时间,便会每分每秒都腻在她身边,以至于最后她都会觉得有些烦。是围城吧?被重视的时候会觉得不舒服,被忽视时也一样,心里感觉空空的,若有所失。
秀秀对于新的感情越来越没有信心,时常想,当初他也许只是因为失恋后的空虚才跟我在一起的吧?虽然他很细心,对我也还算体贴,但谁知道那是不是因为他把我当成了以前的女朋友呢?这样的念头多了,心里便堵得慌,总觉得自己是个替代品。
此时想想,以前的男人也不错啊,粗心是粗心了一点,但起码是深爱着我的,平时跟他在一起,虽然累一点,但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两个人长久厮守在一起,总还是要有爱情的吧。想到这里,秀秀有些动摇,但事已至此,绝无可能再回头了。回忆起当初分手时他的哭声,秀秀的心里就会情不自禁有些酸楚,在一起这么久,跟小猫小狗都有感情呢,何况是人。
越想越乱,心慌得厉害,这样下去可不行,女人决定干点什么。
打开电脑,上网,四处转了一圈,没什么好玩的。网上的资讯越来越无聊无趣,生活亦是如此,几乎找不到任何惊喜。原本以为换一段新的感情便能生发些激情出来,结果证明是错的,激情只持续了一周,然后就变成一潭死水,现在连微澜都要消失了。秀秀打开信箱,里面空空如也,当初为了让不甘心的他无法再来继续骚扰,就在客户端设置了拒绝信息,所有从他信箱发来的信一律自动删除,此所谓眼不见心不烦。
打开QQ,他的名字早已被丢进了黑名单。上线,一分钟后接到请求:侬好,劈劈伐?查看资料,唐僧,男,上海,签名档:专治失恋综合症。加为好友,劈会儿情操再说。对方发来的第一句话:侬现在好伐?还会失眠吗?秀秀一楞,迟疑着打字上去:你是?
对方发了一个由两个字组成的心形过来,那两个字是:想侬。秀秀心头一惊:侬在啥地方?对方说:北京呀,侬呢?
秀秀看着QQ的小窗发呆,该不该理他?该怎么回复他?该不该把他再次丢到黑名单里去?正想着,门锁响动,男人回来了。秀秀迅速关掉QQ的对话窗,手忙脚乱之际,鼠标在对方刚刚发过来的链接上点了一下,一个新窗口弹了出来。再想关掉窗口时,男人已走到电脑旁,问:还不睡?秀秀正要回答,刚才弹出来的窗口开始自动播放real audio歌曲,秀秀急忙想把窗口关掉,男人说别关,听会儿。
女人有些紧张,死盯着屏幕,歌继续放着。男人听了没一会儿,说我去洗澡,你自己先睡吧,然后自顾自走进卫生间里去。秀秀朝卫生间方向看了一会儿,抿了下嘴唇,扭过头来把QQ上的唐僧丢入了黑名单,继续听歌。
前奏毕,歌者唱道:公园的椅子,零乱的影子,还给你回家的钥匙。不想听解释,爱怎能解释,你我就到此为止。时间的杯子,满满的心事,爱一点一滴的流逝。就算我固执,就算你坚持,这份爱也难挽回颓势。昨天跟你借的幸福,抱谦我有不能还你的苦。看着爱在手心留的纹路,依旧是清清楚楚。昨天跟你借的幸福,是今天以后的回顾。说忘记只是掩人耳目,我在人潮中渐渐失速。爱下的夜色,我们的故事,关上了门。我的心、我的耳朵只听见下雨声。昨天跟你借的幸福,抱谦我有不能还你的苦。看着爱在手心留的纹路,依旧是清清楚楚。昨天跟你借的幸福,是今天以后的回顾。说忘记只是掩人耳目,我在人潮中渐渐失速。
「你是我的幸福吗?」
初春的北京,艳阳高照,北京图书馆旁边的树上长出星星点点的嫩绿叶子,可可捧着一堆书坐在大门旁边的阶梯上晒太阳。最上面的一本是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她直接把书翻到最后,找到倒数第二段,轻声读着,没几句便读不下去。抬头望天,一大群鸽子突然从对面的居民楼顶飞了起来,鸽哨的声音在天际盘旋,风里隐约传来男人的呼喊声,但听不清。
可可从北图门口的小卖店里买了瓶矿泉水,一路朝新疆村方向走去。302小公共停在路边招乘客,可可奔过去坐下,随车一路看风景,越看思绪便越是混乱。小公共每停一站,男人的影子就会依稀出现。曾经以为能忘掉,也努力试着遗忘,但谈何容易。三年的美好时光,两人的足迹深深地印在北京西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无可回避。
男人对她好得超乎寻常。在上海工作时,每周会专程赶回北京来看她。飞机出过一次事,在高空突然下降两千米,命几乎丢掉,于是不敢再乘飞机,改为火车来回,来去各十二小时,路上的时间实在太长,每周平白少了一天。女人不会把感动挂在嘴上,只是用行动回馈。每次都会为风尘仆仆的他做上一大桌菜,吃不下就硬塞,直到吵起来为止。男人常问她,你幸福吗?她总不回答,但心里知道,幸福也不过如此了。
本来一切都会完美地继续下去,他答应过,再过两年就把事务所开回到北京来,那样就可永远免受两地分居之苦。届时,可以生个孩子,生两个也可以,交罚款就是了,到时候两人一起抚养、教育。如果是男孩,就培养成维特根斯坦,如果是女孩,就训练成杜拉斯什么的。
这个美梦最终只停留在记忆里,所有的美好憧憬都被那一夜打碎。那夜,男人忙着准备APEC资料,周末没有回北京,三里屯酒吧,寂寞的女人独自泡吧。百利甜喝起来像是可可牛奶,多喝了几杯,后劲儿却大得惊人,此时邻座的陌生男子凑过来,操着上海普通话搭讪,随后搀扶着她走出酒吧……
一夜情!?只一夜,哪里来的情?
事后的后悔,无济于事,心中的愧疚顷刻摧毁一切。可可时常自我安慰——那夜发生的事情,只因为我把那个陌生的男子当成了他……说出来谁信呐?不如不说。不说就能没有愧疚了么?抬头三尺有神明,丑陋的记忆就这么刻在心里,永世挥之不去。事后,男人从上海回家看她时,数次求欢均遭蜿拒。女人心里觉得,身体脏了,便再也洗不干净。哲学系的愚蠢女生,大学四年只学会了钻牛角尖的本领。
起初想得美好,愿时间能冲淡一切,孰知祸事成双,一个月后,例假没来……陌生的邪恶印记,再也洗不干净。她最终还是选择消失。躲在汇园公寓A座楼下的灌木丛里,看着他四处飞奔着呼喊、寻觅。男人焦急、无助的神情那一瞬间击碎了她的心。女人缓缓地滑倒在地,靠在树干上,捂着嘴无声地抽泣。想见他啊!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