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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洁尘 当前章节:15353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01

叶芝有太多这样的诗和文了。

叶芝和毛特·岗,是近代世界文学史上文学伟人与其缪斯之间的无数个故事中最苦涩的一个故事。我原来所知道的结尾是这样的——1917年,叶芝最后一次向毛特·岗求婚失败后,回答他的挚友格雷戈里夫人鼓励他继续努力的说法只有一句话,“不,我已筋疲力尽了,我不想再做任何努力了。”这个时候,离他在苹果花下对毛特·岗的一见钟情已经过去了28年,叶芝本人已经是52岁了。其后几个月,他做了一个爱屋其乌的挣扎动作——向毛特·冈的女儿,伊索德·岗求婚,同样被拒绝。就在同一年的年底,他娶了早年认识的、一直仰慕他的英国女人乔治·海德里斯。这位妻子后来为叶芝生养了一儿一女。

我原来以为故事的结尾就是这样的,虽然我知道叶芝婚后依然时不时保持着同毛特·岗的联系,在我的猜想里,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心如止水之下的温情,一个无奈,一个抱歉。这是人之常情的想法。后来在文友蒋蓝的文章《阳光照透的苹果花》里读到了这样的内容:世界著名的摄影家约翰·菲利普斯曾同晚年的毛特·岗有过接触。菲利普斯这样描述过她:“她尽管已71岁,仍然不顾警察的监视,在都柏林街头向人群演讲。她谈到叶芝,说他希望戏剧为艺术而艺术,而她要让戏剧成为宣传。她笑了笑,又说“他是女子气十足的男人。’”。

她居然一直是蔑视他的!这就是这个故事的关键。他和她完全是不同质的:一个是阴柔的诗人,他的父亲是人像画家,他的一生沉溺于文学艺术之中,永远对故乡(爱尔兰的斯莱戈郡)有一种泪眼朦胧的眷恋,他沉默、敏感、彬彬有礼、君子之风浓厚;一个是阳刚的革命家,她的父亲是陆军上校,她天性热爱煽动、暴力和鲜血,终生司职于爱尔兰的民族解放运动;她强悍、果敢、激烈,对所有布尔乔亚似的情调不屑一顾,甚至对文学艺术本身不屑一顾。就是这样的两个人碰撞在了一起。在叶芝大量的诗篇之中,有那首脍炙人口的名篇“当你老了,白了头”,非常悲剧的是,这首能够打动所有人的诗篇,却不能打动抒情的对象。叶芝曾写道,“你曾经容颜夺目,我曾经努力/用古老的爱情方式来爱过你”,他希翼的是,当她老了,白了头,“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皱纹”,但她连皱纹也不愿意给他。李碧华说过一句话甚妙,大意是说,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之一是,全世界的人都给你青眼,但你最在乎的那个人却给的是白眼。

叶芝的诗里,我非常喜欢这一首:

“我骤然看到那冰冷的、白嘴鸦的天空

那里仿佛冰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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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糖和砒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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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或那个念头,每一个都无足轻重

都已消逝,余下的唯有那随着青春的热血

一起过了季节的记忆,早已消亡了的爱情

我把责备从所有的感觉和理性中取出

最后我大喊着,颤抖着,不停地晃动

全身被光穿透了啊!当鬼魂开始加快步伐

临终的麻木的混乱告终了,它是不是,

被赤身裸体地送上了大路……”

写作此诗是1903的某一天,这一天叶芝闻讯毛特·岗嫁给了她的同道、爱尔兰解放运动的领导者之一约翰·马克布莱少校。少校后来在1916年因起义失败被枪决。

在这个故事中,可能是被叶芝情感遭遇的悲苦以及他本人的杰出所引导,人们的感受中普遍有着对毛特·岗的不悦,似乎很难想象一个女人居然不识抬举冥顽不化到这样一个地步。奇妙的是,很少有人从毛特·岗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她为什么就必须爱叶芝?就因为他一直爱她?她并不缺乏爱的能力,她也曾有自己深情的爱恋对象——吕西安·米尔瓦纳(法国政治家),也曾在爱情之海上颠簸流离,吃尽苦头。对于叶芝,她一直恳求他保持友谊,这一点,叶芝本人也是承认的。事情放到当时是无可厚非的,但代远年烟之后,这一段对两个当事人来说分别为蜜糖和砒霜的情感,因为毛特·岗最终丧失掉了历史话语权,叶芝的声音也就随着他的成就越来越大,那声声断断的呜咽把毛特·岗彻底给覆盖了,包围了,也可以说是扭曲了。

蒋蓝有一段评述很有道理:“毛特·岗的名字随着诗人飞翔的声誉也找到了-个奇妙的位置。她不像一根锋芒毕露的铁针,倒是更像一块砧板,叶芝以卓越匠人的技艺,把自己的渊笃灵魂放在上面反复击打,金箔般匀质的完美,被风轻轻拂动,发出无从模拟的清丽深沉之声,在遥远的空气中不停颤抖。”

1939年,叶芝逝世,作为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文学巨人,极尽哀荣。还在世的毛特·岗并未去凭吊。她把她的拒绝坚持到底,酷到了极点和终点。如果我们从最坏的角度去猜想——她越来越烦这个人,直至烦透了这个“女人气十足的男人”,这种厌烦持续且加剧到她的最后岁月。如果这一切是事实的话,这才是这个故事里最残酷最悲惨的一面。

20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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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笔就老》PAR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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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就会在梦里去见他(她),而那个人如果恰好具有接受这种讯息的特殊能力,便会在跟梦里场景相同的现实场景中见到做梦的人从窗前飘然而过。喊不住的。但那并不是幽灵,而是一个生灵。这个人的肉身在另一个地方的一张床上。这就是平时所说的灵魂出窍吧。如果这两个人日后相遇的话,可以就这样的会面交谈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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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居·文字·电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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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的朋友丁丁嫁给了墨西哥人Jose。她和Jose住在旧金山。我一向不怎么理解中国人嫁给外国人会是个什么样的感觉,文化背景差那么远,平时聊什么呢?对这桩异国婚姻,我没什么其他特别的感觉,看了照片后给丁丁说,Jose很帅。对嫁了帅哥的女友,我总要祝贺。

后来接到丁丁的一封信,说她到婆家去,发现她的大姑子和小姑子穿得跟弗里达·卡洛一样,而且,她们就住在弗里达故居的旁边。看了这封信我突然很激动,牵动了我那根关于弗里达的神经,这根神经自从我“遇”到弗里达之后,时不时因某种刺激跳动一阵,像偏头痛发作似的,不明原因,时刻笼罩,无法摆脱。

弗里达的故居?就是那两栋由迪戈·里维拉自己设计并监工的房子,一栋蓝房子,一栋黄房子,中间由天桥连接?就是弗里达被惹恼后锁上天桥上的门,里维拉要出了那一栋房子跑到这一栋房子来敲门,女仆来开门的故居?这个故居的庭院里有巨大的墨西哥人形偶像,散步的孔雀和很多阔叶植物,还有弗里达心爱的猴子。这个故居里接待过托洛茨基夫妇,就在这里,弗里达成了托洛茨基的情人。也是在这个地方,弗里达穿着伴随她几十年的石膏胸衣,浓装艳抹,头上扎着巨大的缎结,然后画了很多画,还让人拍下了很多照片。这个故居最重要的意义是:弗里达和里维拉在这里相爱,彼此伤害,却更深地相爱,不能分离。她在这里给友人写信说道:“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地爱迪戈,但也没人知道与这位先生生活在一起有多难。他的生活方式是如此怪异,以至于不得不猜测他是否真的爱我,但我想他确实是爱我的,即使是以‘他的方式’。”

弗里达这个女人,一生华丽无比(她的妆容、服饰、气质以及她的色彩感),痛苦万分(她的残疾、由车祸带来的折磨了她一辈子的脊柱和脚、还有她的爱情)。一切都在她那些难以言说的画里。

丁丁现在在写关于弗里达的一本书。她说,就从造访弗里达的故居开始。我热切地嘱咐她:快写,快写,我要给你出这本书。

1954年,弗里达去世之前,在剧烈的肉体痛苦的同时,也陷入了间歇性的精神迷乱的处境里面。这种处境,一部分原因是由吗啡这类药品导致的,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这种处境似乎是所有个性浓烈、精神强度很大的人难于避免的。

弗里达用日记的方式记录她迷乱时期的状况,文字本身也呈现出迷乱的形态。比如这一则:“他来了,我的手,我的红色梦幻。更大。更多你的。玻璃的殉道者。伟大的非理性。柱子和山谷。风之手指。流血的孩子。云母微粒。我不知道我的好笑的梦在想什么。墨水、斑点。形式。色彩。我是一只鸟。我是一切,没有更多的慌乱。全部的钟。规则。大地。大树林。最大的温柔。汹涌的海浪。垃圾。浴缸。明信片。骰子,手指演奏那渺茫的希望。布。国王。如此愚蠢。我的指甲。线和发。我自由自在的思想。消失的时间。你被从我心里偷走了,我只有哭泣。”

这些文字如果呈现在画布上,就是标准的“超现实主义”作品。

我觉得,弗里达这些日记里面除了迷乱的特色之外,延续了她作品中一贯的肉感,只是以前她把肉感放在她的画布上。弗里达的肉感混合着各种俗艳的想象和深刻有力的痛苦。身体的残疾、长年的病榻生活,让她对肉体的感觉非常奇妙,既迷恋又厌恶,然后她把这种混合复杂的情感转化成她的色彩语言。在海登·赫雷拉著的弗里达传记中,他对弗里达送给托洛斯基的一幅自画像有这样的一段描述:“……嘴唇是梅红色的,脸颊是粉红色的,指甲也涂成了红色。她以一种绝顶完美的技巧选择了服装的色彩——鲑肉色的裙子、赭色的大披巾、葡萄酒色的罩衫;所有这些色彩美丽无比地被置于橄榄绿的背景上。”

应该说,弗里达所有的绘画作品都有这种动物性色彩和植物性色彩的融合,并且,动物性色彩最终笼罩了植物性色彩,让整个作品呈现出——肉感。我把这个意思给一个朋友说,她说,是不是也可以说性感?我说,不,我从来没有觉得弗里达的作品是性感的。这恰恰就是她的魅力所在。她呈现出来的是一种原生态的东西,呈现出的是她非常本色的没有经过知识分子“系统”矫正过的文化趣味(弗里达热爱马戏、街头杂耍、人猿泰山的电影和拳击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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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居·文字·电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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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这种“肉感”投射到她的语言中去,也就有了一种微妙而动人的效果。比如,她评价自己的名言:“她的壮丽在于她的跛脚。”

还有一个很有特点的例子发生在她和超现实主义理论家布雷顿之间。他们都谈“超现实主义”这个概念。布雷顿说:“纯心理的自动作用驱使下想用文字或其他方式表达出来,是大脑的真实的作用。受思想之支配,而没有任何理性的控制,超越任何审美或道德的成见。”弗里达说,“(超现实主义)是那种在衣柜里发现一头狮子的惊讶神态,那可是你原本确信会找到衬衣的地方。”我在看到这个事例时甚至能想象弗里达说完这话的朗朗笑声。这种笑声是粗鲁,不由分说的,充满了智力上的优越感。这位被归于超现实主义派别之内的女画家,生前从不肯认同这一点,她总是觉得,所谓的超现实在她那里全是现实。

对电影《弗里达》的期待很隆重。在开拍的消息见报后,我就开始期待了。过了差不多两年,才看到它成为威尼斯电影节开幕式影片的消息。紧接着是媒体的欲言又止,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我是一直等到《弗里达》的碟版出来后才去买来看的。先前的枪版、修正版出来时我都忍住了。对于一部描述世界上最鲜艳的女人的电影,我一定要看到相对完美的画面呈现在我眼前。

我看到了我希望看到的很多画面,墨西哥特有的九重葛红、宝蓝色的平房、庭院里孔雀散步以及跟弗里达紧紧联系在一起的白色的石膏、各种纯色的墨西哥民族服装、鲜血、黑发、黑色的痛苦、盛开的花朵以及不透明的眼泪。

不过对这部影片真是不知说什么好。它显得仓促和紧张,编导面对弗里达一生过于丰富的故事显得难以取舍,进而手忙脚乱。不过,我还是喜欢这部电影,它是动了情的,甚至可以把它的仓促和紧张视为动情时刻的笨拙。

主演海尔玛·塞耶克的表演也跟整部影片一样,不知让人说什么好。她明显用力过度。不过,出于同样的理由,我还是喜欢。作为墨西哥籍的演员,塞耶克表达出了弗里达墨西哥似的浓烈,但没能表达出弗里达独有的复杂,但塞耶克本人对这个角色有一种强烈的爱慕之情,她在这个片子里那种自始至终的近乎于歇斯底里的眼神,可以说是弗里达的,更应该说是塞耶克的,很是撼人。

电影《弗里达》是根据海登·赫雷拉的传记《弗里达》改编的。电影想还原这部极精彩的传记作品在影像上的全貌,但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就是这个企图之心损害了电影本身。我很遗憾地看到传记中的很多细节没有能够呈现影像上,甚至弗里达的很多作品也没能充分展示。后者对于一部关于画家的传记片来说,是致命的。

在传记《弗里达》的最后,有关她的临终时刻,是这样写的:“……她要求将那张四柱床从卧室的角落里搬到过道上,她说她想多看一眼花草树木。从这一视角她还可以看到里维拉养的鸽子。当夏雨骤降,她就长时间地观赏树叶上跳动的光影,风中摇晃的枝条,雨珠敲打屋顶,顺檐而下……”。但影片最后,弗里达临终前还在作画,并以她赠给里维拉25周年银婚戒指结尾。我不喜欢这个结尾。我相信弗里达临终前一定放弃了所有,包括绘画和爱情,她会因终于要告别这过分痛苦的一生而欣喜,这种欣喜只有自然本身才能理解。

2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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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式部和清少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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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平安王朝时期之一大幸运就是同时出现了两位绝世才女,紫式部和清少纳言,两部日本文学的典籍之作《源氏物语》和《枕草子》的诞生,在奠定了平安文学整体性的杰出成就之时,加入了一抹女性卓越而幽微的气息。这也是文学艺术史上所谓伴生现象的一个著名例子,在同一个时代的同一种氛围里,才子才女们互相补气,携手登场。常言说,人才都是一拨一拨出来的,就是这个道理。

但,平安王朝时期的一个不幸也在于此。紫式部和清少纳言同为贵族之后,同为宫中女官,同为绝世才女,于是,一出女人之间的瑜亮之争就不可避免了。

据说清少纳言对紫式部也没少讥讽之语,只是我现在没看到相对集中且能明确证实的说法。紫式部对清少纳言的评价是清清楚楚写在她的日记里的。她写道:“清少纳言是那种脸上露着自满,自以为了不起的人。总是摆出智者才高的样子,到处乱写汉字,可是仔细地一推敲,还是有许多不足之处。像她那样时时想着自己要比别人优秀,又想要表现得比别人优秀的人,最终要被人看出破绽,结局也只能是越来越坏。总是故作风雅的人,即使在清寂无聊的时候,也要装出感动入微的样子,这样的人就在每每不放过任何一件趣事中自然而然地养成了不良的轻浮态度。而性质都变得轻浮了的人,其结局怎么会好呢。”

这段话且不说是否公允(读者哪里能判断这个问题?),但很有意思。“很有意思”是清少纳言的口头禅,回想读《枕草子》,她那一声紧似一声的“这是很有意思的”,再联系到紫式部所云“总是故作风雅的人,即使在清寂无聊的时候,也要装出感动入微的样子……”,不禁莞尔。紫式部真是刻薄啊,但说的是有几分在理。对任何事任何人都易感的人,我也有点不以为然。

从现在的一些文字上看去,清少纳言比紫式部性情活泛,容貌也要好一些,比较受男性的欢迎,在风气香艳宽松的平安王朝时期,一方面才华受人称羡,一方面在男女欢情上也颇有些收获。而紫式部,才高八斗不必说了,一部《源氏物语》坊间流行,连主上(天皇)中宫(皇后)都在阅读称许;但她性情古板幽怨,十分顾忌他人言语,别人一句“以才学自恃”的议论,让她苦闷很久;在当时的风俗中,女人写写物语是没关系的,但女人如果精通汉学(那是男人的领域),则视为僭越。紫式部的汉学功底深厚,但被人偶尔议论几句,于是“在自己的侍女面前都尽量不去读汉文书籍,何况在宫中这样的是非之地。”“自从听到这些议论后,汉字我连个一字都不写了。每日无学只是发呆。曾经读过的汉文书籍如今也根本不再过目了。可是,我如此谨慎还要招人非议。”(见《紫式部日记》)

怪不得紫式部十分看不惯清少纳言“到处乱写汉字”的举止。也许还是有几分羡慕吧。她如何就能摆脱舆论随心所欲呢?另外,紫式部的嫉恨里是否也有其个人生活的枯寂这个原因呢?这是可以从人之常情的角度去推想的。

假想一下,如果紫式部和清少纳言不在同一时期,一前一后,中间差个几十年、一百年的,把彼此的时间拉开,女人天性中的醋意就稀释掉了,也多少可以公允一些了。果真的话,我们很可能会读到其中的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深情且精辟的评价,让后世喜爱她们的读者有一份温暖的受益,就像我们现在读维吉尼亚·伍尔夫谈论简·奥斯丁。

200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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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的三个女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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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日剧的中国观众对柴门文和北川悦吏子这两个女人应该是不陌生的,前者是《东京爱情故事》、《爱情白皮书》等剧的原创漫画作者,后者是《悠长假期》、《美丽人生》、《从天而降的一亿颗星星》等剧的编剧,后面这几部戏因为由日剧天皇木村拓哉领衔主演,更是成为日剧翘楚。还有一个女人是林真理子,当下日本通俗文学领域的红人,专栏随笔结集《美女入门》《美女入门2》大卖,另有长篇小说《青果》《错位》等坊间流行。林真理子的作品系列中文版已由漓江出版社整体推出,柴门文和北川悦吏子的中文版出版则比较零星和散乱。

这三个女人现在都人到中年,都结婚生育,都住在东京;她们彼此熟悉,经常碰面,也时不时钻到各自的文章里面亮一下相。至于交情有多深,那不太清楚,但彼此惺惺相惜,共享写作题材上的“爱情圣手”之誉是没什么争议的。

柴门文和北川悦吏子的作品同属青春浪漫派,前者似乎更明亮和甜蜜一些,后者则要俏皮和老辣一点;在有些作品里,北川能够涉及到一些黑暗的人性,这比柴门要多出一个层次来。这两个女人曾经对谈恋爱婚姻话题,同题作文,合作写就《恋爱不恋爱》一书。中文版是南海出版公司推出的,薄薄的一本,轻松随意聊天式风格,好看。

随笔是所有文体中最能体现作家的自身特点的,柴门文和北川悦吏子在现实感情生活中的取向和趣味,在这部聊天式的书里体现得比较充分;跟各自的虚构作品相比较,虽然两人都属浪漫派的,但两人之间的区别是很明显的。书一开头,谈到男女初遇,柴门文说,“我用眼睛来开始恋爱”,自信自己可以从对方眼睛里读出意思来;北川则自觉迟钝,完全看不懂眼神,除了慈祥的眼神。

从眼睛一开始,两个人的恋爱风格的差别就开始显现出来了。柴门文比较害羞,对积极进攻的人有好感,也是因为处于被动反而总是能够自我保护;北川性格硬朗一些,又没有耐心,好些次直接去问男人是否喜欢自己,然后被男人狡黠地反问:“你觉得呢?”实在是很糗,但北川说她就是忍不住,知道是很恐怖的也没有好果子吃的做法,但遇到喜欢的人总是忍不住要当傻大姐。柴门总是被呈现出反差的男人在一瞬间被打动,比如,一个很酷的男人突然流泪,或者一个平时严肃的不苟言笑的男人突然间像个孩子一样天真烂漫开怀大笑;北川则觉得反而要特别提防表现出落差的男人,因为她认为这多半是伎俩,是他们装出来的。

两人之间的差别愈到后面愈是明显,渐渐地,读者可以大致归纳出两个著名女人的性格特点了。柴门是个温柔、仔细、善于撒娇的女人,喜欢风趣开朗的比自己大的男人,感性,任性,会装蒜,会哄男人开心,会及时行乐,会全身而退;北川较之柴门要直率一些,生猛一些,矜持和冲动并行,精神化倾向更严重一点,喜欢沉默的男人,总是遭遇姐弟恋且容易受伤。因性格原因,最后归结到处理旧人的观点和做法上时,两个女人大相径庭,柴门因为分手喜欢采用无疾而终式,日后还有朋友可做,甚至可以旧情复燃;而北川则是激烈地一刀两断式,所以绝没有复合之说。

想想她们各自的作品,多少也有点个人的影子吧。

林真理子跟城市成长背景的柴门和北川完全是不同质的人。在专栏随笔里,林真理子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丑角,不断嘲笑自己的乡下人的特点,把自己的肥胖、虚荣、赶鸭子上架和不被男人青睐的每一个面都放大出来。她真能拿自己开涮,比如,她写自己买面膜回家敷脸,发现眼睛总是要被遮住,于是去质问化妆品公司,人家指出是她两眼的比例不对,长得太开的缘故;后来她去买太阳镜,又发现两个眼睛总是露在镜片之外,这才终于明白是自己长相的原因。还比如,她说她聚会时总是把大家的鞋整整齐齐地归置好,就在外面饭馆吃饭也是如此,于是人人夸她贤淑,其实她是为了把自己那双巨肥的鞋掩盖到最不起眼的地方。诸如此类的笔法在林真理子的随笔里处处可见,看得人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心酸难受,跟柴门和北川偶尔的自我调侃完全不一样的是,林真理子整个是装疯卖傻自我作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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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的三个女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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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林真理子的虚构作品是三个女人中最棒的。一个在随笔里如此笨拙滑稽的女人,在其小说中却有着相当出色的穿透力和表现力,她丝毫也不浪漫,一眼洞穿红尘男女那些个自欺欺人的爱情幻觉,下笔如刀,切割麻利,看得人钦佩不已。也正因为如此,她的小说也看得人灰心丧气一脑门冷汗。她的两部关于婚外恋的长篇小说,以女性为主角的《青果》和以男性为主角的《错位》,我都是一口气看完的,相当出色。前面我说随笔是相对来说最能体现作家性格特点的文体,但在林真理子身上,在这一点上让人恍惚,不知道随笔里那个喧闹可笑的女人和小说背后那个冷眼观世阅人的叙述者,哪一个是真正的林真理子?

200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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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和吉本芭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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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就会在梦里去见他(她),而那个人如果恰好具有接受这种讯息的特殊能力,便会在跟梦里场景相同的现实场景中见到做梦的人从窗前飘然而过。喊不住的。但那并不是幽灵,而是一个生灵。这个人的肉身在另一个地方的一张床上。这就是平时所说的灵魂出窍吧。如果这两个人日后相遇的话,可以就这样的会面交谈一番。

毛骨悚然吗?

那得看是什么气质的人写出什么样的文本。

吉本芭娜娜的小说,时不时会出现这样灵异的描述。《厨房》、《月影》、《哀愁的预感》间或都有这样的情节。特别是在她的《甘露》里,整个文本都是由这样的一群灵异之人所构成的特殊世界。他们生活在当下的现实中,周遭所目睹的一切以及他们自身的日常生活方式,都和常人无异,但他们会接受到常人所无法感知的幽微的讯息,特别是来自挂念和叮嘱这类温暖的情感讯息。他们因过分敏感而更加痛苦,同时,他们的内心又因为这份敏感而拥有别样的丰富和细腻。吉本芭娜娜的小说读起来有一种轻微的寒意,不过,这寒意是让人舒服的。它是清新的,足够健康的。它有各种世俗享乐的欢快,美食、爱情、旅行、大自然,这一切和灵异世界的忧郁结合在一起,更显得弥足珍贵。

更为难得是,在吉本这些所谓的青春小说之中,相比同类小说各种类型的执念,吉本芭娜娜讲述了放弃的难得以及美妙。这是一种向上的放弃,这里面有一种超然的、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总是储存在一些看似柔软无助的人身体内,比如小说中朔美、美影、早月等一系列女孩子的形象之中。这些人物给读者的感觉,就像吉本小说里谈论歌声的一个比喻,“那歌声是由白色的、粒子纤细的、甜蜜的、闪光的、习习凉风般的东西构成的。”

我以前写过一段梦境,我写道:

“外面在下雨。这时侯,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

她打开门。她很奇怪自己为什么也没问一声就打开了门。一个女人在阴影里。只有一双穿着沾满了泥点的红色皮鞋的脚支楞在亮处。女人一言不发。她知道她是谁。

女人哭了。呜呜的,像是有一块布蒙在嘴上。

她哭的声音是嘶嘶作响,像倒抽着凉气。

是你吗?她问。其实,她只要向前跨一步,就能适应黑暗,就能在黑暗中看清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可是,恐惧在一瞬间攫住了她。如果不是她以为的那个女人,那当然是很可怕的;如果是那个女人,那发出这种完全陌生的哭声的女人,是不是比一个真正陌生的女人更可怕呢?

女人哭得更响了。她突然发现,那女人脚上的红皮鞋就是她自己脚上的这双,唯一的区别是她的这双洁净光亮,而女人脚上的那双沾满了泥点。但是,它们不是两双鞋,绝不是;它们就是一双鞋。

 她顺着那双沾满泥点的鞋慢慢地把目光向上移动,她听见自己浑身的汗毛一丝一丝慢慢地立起来的声音……”

我一直觉得,这个梦境说不定是梦中的我在拜访现实中的我。既然在梦中两个我相遇了,那么在现实中,两个我还会相遇的。这样的念头,在吉本芭娜娜的小说中,提前得到了应证。私下里说,这是我喜欢吉本小说的个人原因。

20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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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忘于江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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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吃,但喜欢看做吃。有时候乱摁电视遥控板碰到一个美食节目,总会停下来看,看那烹制过程就像等名妓出场,主料、配料、佐料、刀功、、油温、火候,一阵子眼花缭乱,最后“哗”的一声,倾覆在容器里,亮相了──于是或心满意足或大跌眼镜。所以我这种眼浅心窄以貌取菜的人,能吃到什么好东西?是那种充大尾巴驴的馆子里萝卜雕花之类的玩艺儿的最佳拥趸。

吃,这种事情,看是看不出个名堂来的,只能看个热闹,须得读,写到纸上的吃才真的有乾坤。有人有口才,会吃,又有文才,把吃得怎么个好法写下来,赚了稿费再拿去吃,一个良性循环,娱己又娱人。我对这种人总是心生爱意,好吃者有生趣,起码不是一个乏味的人;这种人远点的说,有周作人、梁实秋,稍微近点的说有王世襄、邓云乡、汪曾祺、陆文夫。他们的文章当然好了,面上是吃,内里是文化的底气在运作,一招一式又轻盈又蕴藉又有劲道,像太极拳。自诩为文化人的诸君,谁不想到头来弄几篇关于吃的妙文张表天下,以示自己举轻若重食道化之的功夫?说得邪狎一点,文化人的精神归宿似乎可以总结在“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这句话上。

会吃的似乎都是男文人。在常理中,女人若是当主妇有些年头之后,总会几样拿手的家常菜,但若是好吃且还在纸上好吃,似乎就有些造次了,感觉上有点类似一个男文人对时装资讯妆容秘诀过分熟悉一样。女文人通常都说,我不懂吃,但有那么几回是这样吃的……这种文章进退自如,写好了,那是内行谦虚;写砸了,一开头就声明不懂吃,旁人还能怎么挖苦?

将来我也要写点这样的取巧文章,当没什么可写又还想赚稿费的时候。

女文人真正懂吃的的确不多。所以,看香港的李碧华,真的是吃得好又写得好,是倾心羡慕的。所谓造次,在李碧华这里就成了出彩了。在我看来,她的吃有一种江湖气,有情有义,有胆有识,一种侠气充盈在杯盘碗筷之间。所谓吃得痛快,也就是这个意思。

且让我举例。

比如《泻身》,写这些年流行的迷你小月饼,先说月饼皮薄馅多,但因其小,来不及腻就吃完了,于是就很珍重很喜悦,然后拈一个请别人尝,“一拈之下,太薄命了,饼皮负荷不了那团肺俯衷肠,竟然皮肉分离,魂飞魄散。……据说行内称这现象为‘泻身’,可见无论是怎样的身世体积,危机还是有的。”在看李碧华的这篇文章之前,我从来不知道食界有如此可怖的术语,“泻身”,像仇家要废了你几十年积聚的内功时从牙缝里逼出的字眼。这词怎么就用在了月饼上面?每年闹月饼灾,几个大纸盒拎过来送过去的,开盒食之,态度不恭,嘴里嘟嘟囔囔,遇到酥皮月饼总免不了要捏碎的,吃了芯子,又将碎皮拢一拢合在掌心里,一仰头,倒进喉咙──怎么就知道这中间还有一个是否“泻身”的问题?早知有这么个机关等在这里,哪怕就只是一个字眼,也就不敢那么孟浪吧?敬畏的对象常常是自找的,而我就专吃这一套,自找一个就认准一个。

又比如《小笼包》,说上海馆子里的例牌点心小笼包,用菜叶垫了蒸,熟了后连蒸笼一起端上桌。这种平常事,在李碧华看来有这么两层意思:“有人不喜欢做菜叶,喜欢做小笼包。因为包子被好好承载,隔水蒸了,上桌后新鲜可口,大伙马上干掉之。包子短命,但胜在‘趁热’。而那层垫子,总被收回厨里,不会换出来,又要承载另一批新人上场。……有人不喜欢做小笼包,喜欢做菜叶。因为它有容乃大,见尽不少场面,历尽不少沧桑,别人以为它会完蛋,但它又支撑下去。在轮回之间老了,终于憔悴了,而能力也发挥净尽,方悄然引退。”

几个包子和一片老叶子,被这个女人看出两种人生来,这种穿透能力不是让人赞叹的问题了,让人有一种麻麻的些微寒冷的读后感;我每次看到通灵人士的水晶球时就有这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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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忘于江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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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形之下,还是喜欢那个佯装不羁但不知道触到了哪个细节就几近崩溃的李碧华,像所有外强中干的当代女人。我举她的《印度菜》一文,她的“吃”文章里这篇我最喜欢,因为俗艳,也因为感伤;前者是亲近的容易,后者则是技术上的不容易,在纸上,毕竟把一顿饭吃成缠绵比对着月亮唏嘘难度要大得多。

《印度菜》起势很平,一开头说印度菜并不特别好吃,尽是鸡,而且太辣;但为什么爱吃?

“然而是因为地方。

诡秘如庙宇的印度餐厅,不笑的印度人。烛光慌惶地闪。座灯是铜片镶五彩宝石,壁灯是磨砂玻璃。吊扇徐徐地曳动,无奈懒惰,心有不甘。四下的光源不知何来,总是昏昏悠悠。隐约传来放荡哀叹的女歌,交有吉他伴奏,靡靡之音流泻一室。原来很松懈。不慎的辰光刚开始,因为辣,竟然理智过来,说得很少。

而这地方,又渐渐热闹起来了,慕名的外国人很熙攘地往来,英语和法语都在杂交。更加不想/不忍/不能/不可说。

忽觉眼前一切都很陌生,是一个缥渺的异乡陌生感。即使我身在香港的人群中仍然很孤单。我所听到消息都是我不想知道的,我没有援手。

自热闹中离去,谁知外头是那么冷。吃得火辣辣也抵不过一阵冷风。

没缘由地,便悲从中来了。

真是从何说起呢。只不过吃了一顿印度菜吧。”

一松手便抄了这么多,实在是因为喜欢。李碧华的散文都是很短的,大多几百字。短文深厚,这是一种本事,同业者自然明白这其中的高明之处。一顿印度菜,风情也有了,落寞也有了,疲倦很深,颓废却是克制的,强打精神作好心理准备,裹衣离座,劈面却是烈烈寒风,清清街景──最怕的就是夜宴这种事情,人生经得起几回这样的提醒?它说,变卦了,没什么道理,就是变卦了。

也没什么道理,就想起了夜奔的林冲,江湖落魄,英雄暮路,那种没根没底空落落的狼狈,可以发生在月黑风高的野猪林,也可以发生在吃饱了肚子后眼睛与霓虹灯对视的香港街头。

看李碧华,重头当然不在这几篇“吃”上,她的份量在《霸王别姬》、《胭脂扣》、《诱僧》、《青蛇》等电影上,也在她的四十多本集子里。对于李碧华,人们对她的态度比较暧昧,主要因为她是一个与时尚贴得太近的香港专栏作家;对这种身份的人物,说话的人有一些顾虑,也就有一些迟疑:她好吗?也许是好的吧,也许未必。我是一向欣赏她的,近来看北京的黄集伟在《晚安纸家具》一书里也夸她,他说:“思想也是一种物质。越是那种蛮荒的、原创的想法,越是像一件皱皱巴巴的西服。这时,惟有道地的文字能将它熨烫得妥妥贴贴,让你穿上它,趾高气扬,去参加思想的舞会,不丢人,不寒碜。我说李碧华文章舒服,意思是说她总有‘西服’,总那样皱皱巴巴──可偏偏总会‘收拾’。”黄集伟的这个评价我大致赞同,李碧华是有思想的,而不只是聪明;当然她是太聪明了,以致很多时候伤害了她的思想。在我看来,她并不总是那么会“收拾”。

但她的“吃”的确无可挑剔,主要是吃,捎带着想想,这就合适了。口腹之乐是要紧的,思想应该让其占先。

世界各地的华人作家因各自的背景和际遇而拥有各自的支撑点,香港这个地方的精英作家不多,但出来一个就是一个,仿佛比武的胜者,总是有江湖气质,特别迷人。李碧华的小说被人评为不论在明在暗,总是潜藏着杀机;我喜欢这个评价。在读她的“吃”时,就好像看一个带了内伤的武林高手,下了擂台,藏了刀剑,却不自觉嘴角的那一抹血迹;她以为她是一个普通的食客,而我等旁观者都心知肚明。

就是喜欢这句话,相忘于江湖。

恩仇泯灭,饭桌上什么都好说。

199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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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刻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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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心里话写到别人的纸上,真是又恨又羡。读李碧华,常常如斯,每每读毕,总是脸酸牙痉心甘情愿。

按时下流行术语讲,李碧华是“消解”的高手。你我齐齐从正面观看,虽然是不耐烦地看;至多往侧面瞄一眼。她从反面挑,而且挑破,用的是一根小牙签。她的刻薄让人不安且愉快──恶人是她在做,怪话是她在说,我们呢,解了气,还安全。所以,我们还有一点点内疚。

近来又读了李碧华的一些专栏文章,特别在她“消解”男女情事的本事上留了意。下面拣些来说。

比如,她说一定要名正,然后才能言顺,所以,名位是一定要去争的;先有位置,才有成就。“……选了你做港姐,便漂亮起来;给你一个地盘,始成专栏作家;有机会拍戏,才称得上导演;上了台,竟晓得演讲;做了鬼,不必教也会得吓人;身为发妻,讲话永远比情妇有力……”(《位置》)又如,她给所有的情事以一个共同的下场,从一首名为《也许我不同》的流行歌曲谈起,“……‘也许我不同’,其实是一项迷信,一个误会,且是极为严重的自欺罪行。但奇怪,很多人都认为自己也许跟其他人不同。──他对××不起?也许我不同。他跟××不长久?也许我不同。他在其他人面前如此如此?也许我不同。他在其他人背后这般这般?也许我不同。……于是,很多人就‘死’在它手上了。天下男人(女人)一样黑,谁可与众不同?他/她不过在一段特定的日子中爱你而已。若省却一切门面工夫,下场总是一样的。”(《也许我不同》)

再如,她写进行一场男女情事,错不要紧,奸也不要紧,蠢也不要紧,最要紧的是要下得了台,有三个关键:一是下台下得及时,二是下台下得好看,三是随时也再上得台。“……所以如何下台呢?一刹等于永恒,一不小心,比作奸犯科还糟,竟保护不了自己?善后失策,下不了台,更甚于惨死,因还要活的。受过教训,便知唯一要诀,是别说‘永远’、‘从此’、‘发誓’、‘一定’……别叫自己和别人都走投无路。别弄死任何一方。”(《下台》)

已经“再如”了,不知道举第四个例子该用什么词;也罢,不再整段抄了。李碧华的警句甚多,抄也抄不过来,毕竟是写专栏文章的,报纸上寸纸寸金,容不得长篇阔论,三言两语就要让人有所得,不说警句是干不下去的。

李碧华的文字不是给幸福的人看的,是给亏欠人生的一种补偿。若是有人因她而醒醒脑子,也是好事,若是自此以为得了作人的要领,恐怕会更加糟糕。我有时候想,李碧华这样的专栏作家也是一种祸害,她说风凉话,赚高稿费,又聪明又透彻又理智又幽默,但她的日子还不是一样血肉模糊地过?可是读她文章的一些人却不然了,以为醍醐灌顶,得了真经,于是不诚心不用情,斤斤计较,步步为营,打死也不吃亏。开始是假装世故,时间长了,也就真了。我有实例,一个认识的女士读了李碧华后如获至宝从此换了一个人做。在我看来,这位女士,换了的这个“人”,什么便宜也没有赚到,反而所失甚多。

我以为,李碧华的一些文章应该标上“三十岁以下人士不宜”。不到三十岁的人应该天真一些,愚钝一些,做点傻事,绕点弯路,被人骗一骗,也骗一骗人,尝一些难堪,当几回笑柄,多有意思!小小年纪读了李碧华便当了人精,也是人生的一大损失。

上面这段话站在社会效用的立场上说的。站在这种立场上说话往往是很讨厌的,以公德心为幌子。这在李碧华说来就是“心血刻薄”。她坦白她自己常常将他人心血刻薄一番,当然也就应该不介意她的心血被我刻薄。

其实就我个人角度来说,我是极喜欢李碧华的。我喜欢女作家的散文随笔有挑剔的口味、冷静的思想和练达的文字,这三者李碧华全占了。但是,如果李碧华仅仅就是专栏作家的李碧华,她也就是一个机智得让人会心也让人提防的香港女人,份量是谈不上的;好在还有一个小说家和电影编剧身份的李碧华:一个惆怅的、凄凉的女人,浸淫于戏剧和古中国文学的氛围之中,说鬼,说戏,说倾情,说背叛,说枉然,说犯忌,说绝境,,说作茧自缚,说光景虚空,说人生无常,一句话,说人是怎么的活得不明白。有了无可奈何孤立无援作底子,李碧华就厚了,亲近了,复杂了。一个作家和一个人一样,要有一种可堪怜悯的底色,这种底色换个词讲,就是底气。《圣经》中说,“如今我等什么呢,我的指望,我所遭遇,出于你,我默然不语。”人生本没有什么要领,人生本无话可说,写小说和电影的李碧华是明白这一点的,于是,连带那个在专栏上作刻薄状的她就不同凡响了。其实,还是那个词好,心血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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