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节奏之中有一条规律,就是由童年,青年,老年,衰颓,以至死亡,一直支配着我们的身体。在安然轻松的进入老年之时,也有一种美。我常引用的话之中,有一句我常说的,就是“秋季之歌”。
我曾经写过在安然轻松之下进入老境的情调儿。下面就是我对“早秋精神”说的话。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那么一段时光,个人如此,国家亦复如此,在此一段时光之中,我们充满了早秋精神,这时,翠绿与金黄相混,悲伤与喜悦相杂,希望与回忆相间。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段时光,这时,青春的天真成了记忆,夏日茂盛的回音,在空中还隐约可闻;这时看人生,问题不是如何发展,而是如何真正生活;不是如何奋斗操劳,而是如何享受自己有的那宝贵的刹那;不是如何去虚掷精力,而是如何储存这股精力以备寒冬之用。这时,感觉到自己已经到达一个地点,已经安定下来,已经战到自己心中想望的东西。这时,感觉到已经有所获得,和以往的堂皇茂盛相比,是可贵而微小,虽微小而毕竟不失为自己的收获,犹如秋日的树林里,虽然没有夏日的茂盛葱茏,但是所据有的却能经时而历久。
我爱春天,但是太年轻。我爱夏天,但是太气傲。所以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天的叶子的颜色金黄,成熟,丰富,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其金黄色的丰富并不表示春季纯洁的无知,也不表示夏季强盛的威力,而是表示老年的成熟与蔼然可亲的智慧。生活的秋季,知道生命上的极限而感到满足。因为知道生命上的极限,在丰富的经验之下,才有色调儿的调谐,其丰富永不可及,其绿色表示生命与力量,其橘色表示金黄的满足,其紫色表示顺天知命与死亡。月光照上秋日的林木,其容貌枯白而沉思;落日的余晖照上秋日的林木,还开怀而欢笑。清晨山间的微风扫过,使颤动的树叶轻松愉快的飘落于大地,无人确知落叶之歌,究竟是欢笑的歌声,还是离别的眼泪。因为是早秋的精神之歌,所以有宁静,有智慧,有成熟的精神,向忧愁微笑,向欢乐爽快的微风赞美。对早秋的精神的赞美,莫过于辛弃疾的那首《丑奴儿》:
少年不识愁滋味
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
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
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我自己认为很有福气,活到这么大年纪。我同代好多了不起的人物,已早登鬼录。不管人怎么说,活到八十,九十的人,毕竟是少数。胡适之,梅贻琦,蒋梦麟,顾孟余,都已经走了。史塔林,希特勒,邱吉尔,戴高乐,也都没了。那又有什么关系?至于我,我要尽量注意养生之道,至少再活十年。这个宝贵的人生,竟美到不可言喻,人人都愿一直活下去。但是冷静一想,我们立刻知道,生命就像风前之烛。在生命这方面,人人平等,无分贫富,无论贵贱,这弥补了民主理想的不足。我们的子孙也长大了。他们都有自己的日子过,各自过自己的生活,消磨自己的生命,在已然改变了的环境中,在永远变化不停的世界上。也许在世界过多的人口发生爆炸之前,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当中,成百万的人还要死亡。若与那样的剧变相比,现在这个世界还是个太平盛世呢。
若使那个灾难不来,人必须有先见,预做妥善的安排。
每个人回顾他一生,也许会觉得自己一生所做所为已然成功,也许以为还不够好。在老年到来之时,不管怎么样,他已经有权休息,可以安闲度日,可以与儿孙,在亲近的家族里,享天伦之乐,享受人中至善的果实了。
我算是有造化,有这些孩子,孝顺而亲爱,谁都聪明解事,善尽职责。孙儿,侄子,侄女,可以说是“儿孙绕膝”了,我也觉得有这样孩子,我颇有脸面。政治对我并不太重要。朋友越来越少,好多已然作古。即使和我们最称莫逆的,也不能和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们一生的作为,会留在我们身后。世人的毁誉,不啻风马牛,也毫不相干了。无论如何,紧张已经解除,担当重任的精力已经减弱了。即使我再编一本汉英字典,也不会有人付我稿费的。那本《当代汉英词典》之完成,并不比降低血压更重要,也比不上平稳的心电图。我为那本汉英字典,真是忙得可以。
我一写完那好几百万字的巨册最后一行时,那最后一行便成为我脚步走过的一条踪迹。那时我有初步心脏病的发作,医生告诉我要静养两个月。
自传拾遗
第一辑 我的信仰
一、童年及少年时代
我生于十九世纪末。那一年是一八九五年,是中国和日本订立马关条约的那一年,条约规定割让台湾和承认朝鲜独立,就是甲午战争中国败给日本的第二年。中国惨败在日本手中,是因为满清政府的寡后把准备建设近代海军的钱,移去做现在北京郊外著名夏宫的建筑费。旧的夏宫已在一八六○年为英法联军劫掠及焚毁,而这个无知又顽固的妇人和她的排外心理,助成数年后拳匪之乱的突发。曾听父亲说过关于拳匪之乱时那个寡后和皇帝逃走的情形,当时我五岁。查考年鉴,我发现订立马关条约那一年,同时也是德国物理学家乐琴发现X光的那一年。
童年最早的记忆之一是从教会的屋顶滑下来。那间教会只有一个房子,而紧挨着一座两层楼的牧师住宅,因此站在牧师住宅的阳台上,可以透过教堂后面的一个小窗望下去,看见教堂内部。在教堂的屋顶与牧师住宅的桁桷之间,只有一个很窄的空间,小孩可以从这面的屋顶爬上去,挤过那个狭窄的空间,而从另一面滑下来。我记得自己曾是那个站在阳台上的小孩,惊讶上帝的无所不在。它使我困惑,我因此想如果上帝是无所不在,他是否就在我的头顶上几寸。我还记得曾为每日谢饭的观念而自辩,得到的结论是:这是对生活的一般感恩,我们对一切生活都该用同样的心情表示感谢,帝国的居民也该因为能生活在和平及秩序里而向皇帝表示感谢。
童年是新奇的时代,站在牧师住宅的阳台上,就能发现好多新鲜的东西。眼前是南山的十个峰,后面是另一个高山的石壁。我们的乡村深入内陆,四周环绕着高山,当地人称它“湖”。由这儿到最近的港口——厦门,差不多有六十英里,当时,坐帆船大概要三天。坐帆船的旅行,是另一种永远印在我心灵的经验。因为住在南方,乡村到漳州的西溪河谷这一段路真是美不可言,不像北方光秃的黄土冈。可是正因为深入内陆,到了离乡村约六英里的地方,河上不能行帆船,我们只得换一艘小很多的轻舟,这种小舟,真正是由那些船夫把它举起来渡过急湍的,船夫把裤子卷到腿上,跳入河中,把船扛在肩上。
有些事情和住在这环山的村落有关,因为接近高山就如同接近上帝的伟大。我常常站着遥望那些山坡灰蓝色的变幻,及白云在山顶上奇怪的,任意的漫游,感到迷惑和惊奇。它使人轻忽矮山及一切人为的、虚假的、渺小的东西。这些高山早就成为我及我信仰的一部分,因为它们使我富足,心里产生力量与独立感,没有人可以从我身上带走它们。这山还印证了《圣经》上的那句话:“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我开始相信,一个人如果不能体会把脚趾放进湿草中的快感,他是无法真正认识上帝的。
我们家有六个兄弟、两个姐妹,而我们这些男孩经常要轮流到家里的水井汲水。学习打水很有趣。当吊桶到达井底时要摇动,这样它就会翻转来装满水,我们不知道有小机器,因为那是煤油灯的时代;我们有两盏这样的灯,同时还有几盏点花生油的锡灯。肥皂直到我十岁左右才进入我们的生活。母亲常用的是一种大豆残渣做成的“豆饼”;它只有一点点的泡沫。刚有肥皂的时候,它的形状像一根方木条,农夫常把它放在太阳下晒干,使它坚实一些,在洗濯的时候,才不会用得太快。
父亲是当时前进的先锋。他是一个梦想者,敏锐、富于想象力、幽默,并且永不休止。他传授给我们孩子一切新的及近代的东西,就是对西方知识被称为“新学”的强烈兴趣。母亲刚好相反,拥有一个被孺慕之情所包围的简单、无邪的灵魂,而我们兄弟姐妹常联合起来作弄母亲。我们常编造一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告诉她。她肯听,可是有点不大相信,直到我们爆出笑声,她才皱起面孔,她会说:“你们又在戏弄笨娘了。”她为养育孩子,曾忍受许多苦,可是我十岁的时候,我的姐姐们已把烹饪、洗涤等家庭杂务拿来做。我们每天晚上上床前做家庭祷告,我们是在一个虔诚、相爱、和谐而有良好工作秩序的家庭中长大。别人常以为我们兄弟会争吵,可是我们从来没有争吵过。
父亲是不随俗的。我们家的男孩不像其他的孩子一样梳辫子,而是留一种僮仆式的短发;姐姐常为我们编一种便帽,是厦门对面鼓浪屿街上法国水手们所戴的那一种。父亲是一个十分好动的人,月色皎洁的夏夜,他常会一时冲动,走到河岸近着桥头的地方传道,他知道那些农夫聚集在那里,坐在夏日的微风中赏月。母亲告诉我他有一次几乎因肺炎死去,因为在收割月满后外出传道时流了很多汗,回家时没有擦干。他常建教堂,被派到同安传道时在那儿曾建过一所。我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看见他建筑在坂仔的新教堂,教堂是用太阳晒干的泥砖造成,上面盖着瓦,外面涂石灰。当屋顶的重量渐渐把四周的墙挤开的时候,出现了一场大骚动。住在六十英里外小溪旁的范礼文(A.L.Warnshuis)牧师,听到这种情形,从美国定购了一些钢条来。这些钢条用一只大钉固定在中间,那只大钉可以把钢条旋转到所需要的适当长度。它们连接在支持屋顶的木条上,螺旋钉一扭紧,钢条把木条牵拉在一块儿,大家可以清楚的看见教堂的屋顶被提高了几英寸。这是伟大而值得纪念的一刻。
虽然父亲是牧师,却绝不表示他不是一个儒家。我记得曾帮他装裱大儒家朱熹的一副对联,用来张挂在新教堂的壁上。这副对联的字体大约有一方尺宽窄,父亲走了一趟漳州才取回这些墨宝的拓印本,因为朱熹曾做过漳州的知府。朱熹生于十二世纪,据猜测是因介绍女人缠足的方法而把“文化”带入我们这一省。就我所见,他的工作不算成功,因为这省女人所缠的脚既不小,又不成样子。
我最先和西方接触是在一对传教士住在我们家访问的时候。他们留下了一个沙丁鱼罐及衬衣领子的一粒钮扣,中间有一颗闪亮的镀金珠。我常觉得它很奇怪,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他们走了以后,屋子内到处仍充满了牛油味,姐姐强迫把窗子打开,让风把它吹走。我和英文书本的第一次接触,是一本不知谁丢在我家的美国妇女杂志,可能是“Ladies Homejournal”(《妇女家庭》杂志)。母亲常把它放在针线盒里,用里面的光滑画页夹住那些绣花线。我相信没有一本美国的杂志能用得这么长久。在建筑教堂的时候,范礼文也曾寄给我们一组西方木匠用的工具,其中有一个旋转机,我对它们十分好奇,觉得它们做得相当好。
父亲和范礼文牧师成为好朋友、好伙伴,因为范礼文牧师发现父亲对一切西方的及新的东西有兴趣。他介绍一份油墨印的,名为《通问报》的基督教周报给我们。他寄给我们各种小册子及书籍,其中有基督教以文学及上海基督教广学会所印行的有关西方世界及西方科学的书籍。西学就是这样来到我家。我相信父亲曾读过一切关于西方的有用的东西,我记得有一天他讽刺的笑着说:“我读过所有关于飞机的东西,可是我从没有见过一架,我不知道是否可信。”这大约是莱特兄弟试验飞行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怎么得来这消息,只是当他和我们兄弟谈到柏林大学和牛津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时,眼里射出亮光,似真似假的希望我们兄弟有一天能在那里攻读。我们是一个绝对的梦想主义者的家庭。
十岁的时候,我和两个弟弟离家去厦门上学,那四所本地学校父亲断言它不够好。因为旅程要很多天而且要花钱,寒假我没回去,这等于离开母亲一整年。但男孩就是男孩,很快的我就学会不想家而沉溺在学校里面的种种活动,这包括赤脚踢从哑铃锯下来的木球。这是学校里孩子们的普遍运动,但没有任何事像回到母亲身边那么快乐。进入被群山包围的坂仔河谷之后,还有一英里就到家,我们三兄弟不能再忍受小船慢慢的摇,就起程步行。我们曾计划怎么样向母亲宣布我们回来了,是在门外大喊一声“我们回来了!”还是再一次戏弄母亲,用老乞丐的声音,要一点水;或蹑入家里,找到她,然后突然对她大叫。这个世界实在太小,约束不住孩子的心,这就是那些久住在中国的西方人所称的“中国人的顽皮性格”。
假期我们家就变成学校。我说过父亲是一位牧师并不表示他不是一个儒者,当我们男孩擦好地板,女孩子洗完了早餐的碗碟后,铃声一响,我们就爬上围着餐桌的位子,听父亲讲解儒家的经典及《诗经》,其中包含许多首优美的情歌。(记得有位害羞的年青教师,当他不得不讲解那些孔子自选的情歌时,满面通红。)听课到十一点时,二姐望着墙上的日影,慢慢地站起来,一脸不情愿的表情说:“我要去烧午饭了。”有时晚上我们也集合读书,然后她又不得不停止阅读,起来说:
“我要去洗东西了。”
我之所以必须写到二姐,不只因为她占了我童年生活的大部分,同时可以显示在我们家里,大学教育的意义是什么。我记得二姐很疼我(一切佛洛依德派的说法,都给我滚!),因为我是一个头角峥嵘但有点不守规矩且喜恶作剧的孩子。当弟兄们安份而细心的研读功课,我却到院子里玩。长大些时,她告诉我,孩童时的我,相当顽皮,而且常发脾气,有一次和她争吵过后,我钻入后花园里的一个泥洞,像猪一样在里面打滚,爬起来时对她说:“好啦,现在你要替我洗干净了!”
在这一刻我看来一定又脏又可爱!
姐姐曾读过史各德、狄更斯、柯南道尔、哈葛德的《所罗门的宝藏》以及《天方夜谭》,这一些书都早由同乡林纾译成中文。事实上林纾不识英文,完全是靠一位魏先生翻成福州话。然后这位伟大的作者,再把整个故事用美丽的古文写出。林纾大大的出了名,他进而翻译莫泊桑、及小仲马的《茶花女遗事》,这本书震动了中国社会,因为女主角是个得了肺痨病的美人,十分像中国的罗曼史《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中国的典型美人似乎不是患上了肺痨,就是憔悴得差不多要死的贵妇。甚至在古代,最著名的中国美人,不是患心绞痛,就是患某种神经病的,而她最著名的姿势,是忍受极端痛苦而把眉头皱起来的那一刻。姐姐和我,读过了霍姆兹及作者名字已记不得的法国某作家的侦探小说后,编集了一个我们自己的长篇侦探故事来作弄母亲使她开心,这个故事一天天连续下去,充满令人毛骨悚然的逃亡和冒险。姐姐是天才,像黛博拉·寇儿一样,有伶俐而敏锐的表现力,因此当数年前我在银幕上首次见到寇儿的时候,我心跳得好快,握着女儿的手惊叫:“那就是我二姐的样子!”我太太见过二姐,她很赞同我的看法。
姐姐在厦门高中毕业以后,想去福州女子大学升学。我听到她在家庭祷告后提出要求,可是一切徒劳。她不想马上结婚,她想去读大学。我说这个故事,原因在此,我父亲却不这么想。姐姐恳求,美言劝诱,而且作种种承诺,可是父亲说“不行”。对我而言,这很可怕。我并不怪父亲,事实上,他不是不希望有一个又能干又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儿,我还记得他读完一篇上海某杂志的一位女作家的文章后说:“真希望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当我的媳妇!”但是像他这样的梦想者,他看不清有什么方法可以办到。女子受大学教育是种浪费,而我们的家庭委实也无法供给。更何况这是一个甚至厦门富裕家庭的儿子也不会到福州或上海去求学的时代。父亲听说上海圣约翰大学是全中国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我相信他大部分是从《通问报》读到的。我听到父亲自己告诉一个朋友,当他卖去我们在漳州唯一的房子来让二哥可以入大学的契约上签字的时候,眼泪止不住滴在纸上。这就是一个牧师能力的极限。儿子,可以;女儿,不可以;在这个时代,不可以。这不是学费的问题,因为我深信二姐可以在一所基督教大学获得一个名额。这是旅费及零用钱的问题,它可能每年要花费五十至六十银圆。这样,我二姐只好彷徨又彷徨,在厦门教书,等待结婚。这个时代是,女孩一过了廿岁,便必须急于嫁人。我二姐有一个等了很久的求婚者,可是每次母亲晚上找她谈这个问题时,二姐就把灯吹熄避而不谈。她不能进大学,那时候又已经二十一岁。
二哥即将毕业,可以赚钱供我读书时,大家庭提议我去圣约翰大学攻读,但是到最后一天才决定,因为父亲要狠下心向一个又是好友又是他的过去学生借一百银圆。按照古代中国的规矩,老师是终生的主,是儒家“君、亲、师”中的一位。这位学生现在已成富翁,父亲每次过漳州,都住在他这个学生的家里。因为在他们之间还有一层更深的关系:这个富翁过去是一个聪明却贫穷的孩子,当他在父亲的门下受业的时候,父亲送他一顶帽子,他对这件礼物终身不忘,等它破烂到不能戴的时候,他发誓一生不再戴其他的帽子,而他的确做到了。这就是古代中国所谓的忠——在中国小说或在舞台上所教的强烈的忠,无论武将与文臣,家仆、夫妇之间,都讲究忠。
父亲知道只要他开口,一定可以借到这笔款。到今天,我还不知道这笔钱偿还了没有。
这样,我便和二姐及家人一同乘帆船直下西溪,她要到一个叫做“山村”的小村去行婚礼,而我是预定起程到上海读我大学的第一年。那一百银圆的借款问题,像一把达摩克利兹的剑悬在我头上,但我是开心的。那时我十六岁。婚礼过后,二姐从嫁衣的口袋里拿出四角钱给我。分手时她含泪说:“和乐,你有机会去读大学,姐姐因为是女孩不能去。不要辜负自己的机会,下决心做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著名的人。”这就是我家庭模式的全部。
两年后二姐死于瘟疫,但这些话一直常在我耳际回响。我所以谈这些事,因为它们对于形成我个人的德性有很大的影响力。想成为一名基督徒,就是如二姐告诉我的,是想做一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吗?在上帝的眼里,读书人对律法及先知的一切知识、学问都没有意义;对一个谦虚、单纯的人,却尽力找出他身上最好的东西;而对于跌倒的,却能把他扶起来。这是耶稣基督的教义中最单纯而不夹缠的纲领。我现在仍能想象出自己是那个在烂泥中打滚来报复姐姐的孩子,而我相信她因此而爱着我。耶稣最特别的地方,他的无与伦比之处,是让税吏、娼妓,比当时那些饱学之士更亲近他。
圣约翰大学在那个时候已在国际上享有相当的名声,因为它出了几位中国大使,颜惠庆(来自我的家乡厦门),施肇基,顾维钧。它的确是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而在学生们的心中,这也就是圣约翰大学之所以存在的缘故。虽然它是圣公会办的,它对大多数学生的秘密使命却是培植他们成功为买办来做上海大亨们的助手。事实上学生英文的平均水准,并不超过一个买办的条件。校长卜舫济博士,一个真正伟大的人物,他对于自己任务的了解,我想和英国鲁比或伊顿学校的校长差不多。
他对学生父亲式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每天清晨,早祷会后,他手上拿着一个黑色皮包,带着一个总务,巡视整个校园。我相信这是他每天九点坐进办公室前的晨规。他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所以有人说他一年要读一本长篇小说来使自己一星期中有一个小时来松弛一下。至于图书馆,藏书不超过五、六千本,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书籍。其实到哪一所大学读书并没关系,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图书馆。学问的实质,像天国一样,在于本身,必须出自内心。我们的心就好比一只猴子,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只猴子带到森林里去,你不必告诉它在哪里可以找到果子,你甚至不必带领它走向那些好果子。我在那个贫瘠的森林中漫游,读达尔文、赫克尔、拉马克,及小说家温斯顿·邱吉尔的《杯盘之内》。此外,我学习打网球踢足球,甚至向那位从夏威夷来的同学学打棒球,虽然我永远不能把它长成曲线。我参加划船队及五英里竞走的径赛队。说句公道话,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饱满自己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青春的心是跃跃欲试的,我张望着所能找到的,贪吃一切可食的,就像一只公园里的松鼠,无论他吃什么都能吸收而且滋朴。那个好思想的心,一经入水,便航行在一望无涯且时有暴风雨的海上。人仰望群星而惊异,而船却在挣扎撞击,在波浪中前后左右摇动。我记得二年级时回家度暑假。父亲请我讲道(这种事我甚至在十多岁的时候就已做过好多次,因为父亲不喜拘泥传统习惯,而且想让爱饶舌的我出出风头)。我选择了一个讲题:《把圣经当文学来读》。对那些农夫基督徒谈到《圣经》像文学,的确是毫无意义,但这种观念当时在我意识的最前线,于是它就溜出来了。记得我曾说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灭尽亚玛力人及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是进化的,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进而为万国万民的独一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你该可以想象得到礼拜天晚餐时我父亲的脸色!他可能看出,他已经做了一件错事。他认得一个厦门人,英文很好,却是一个无神主义者。这是一个恶兆,“英文好,但却是一个无神论者。”因此他很怕我也会走上无神主义的道路。
我很喜欢那所大学却不重视功课。考试那一礼拜,其他学生都在拼命补习,我却到苏州河钓鱼,脑筋里从来没有想到考试会不及格。在中学及大学我都常常是第二名,因为常有死读书的笨蛋,把第一名拿了去。
在这里我必须提到中文课程,因为它在我后来的基督教信仰上,造成了很大的反动。例如,上中文民法课时在书桌底下读张伯伦的《十九世纪的基础》。为什么会有民法一科,我始终无法了解。那位中国老师是一位老秀才,戴着一副大眼镜,体重至少有八十磅。秀才是从来没有学过授课或演讲的。那本民法教科书是一本用大字编印只有一百多页的东西,可以坐下来一口气把它读完,我们却当它是整学期的教材。因为它被列入课程中,所以我们要强迫捱过。每周那位民法“教授”读给我们听十至十五行左右,需时约十五分钟,那一小时其他时间,他就不言不动,在他的座位上缩成一团,可能是透过眼镜注视我们,而我们也在沉默中看着他。不幸这是一种我无法通过的表演,内心的一种绝对的空虚是难以自抑的,而我也并不想像佛家禅宗般的入定。这是圣约翰大学中文课的典型。最坏的是即使连着几年中文课程考试不及格,仍可以得到一张圣约翰大学的文凭。事实上,学校并不重视对中国事情的研究,这种现象到一九三○年以后才好转。
刚开始的时候,我对中国历史有兴趣,可是进入圣约翰大学,就突然中止。一心不能事二主,而我爱上英文。我丢开毛笔拿起了自来水笔,甚至我在莱比锡研究的时候,父亲仍常来信说他非常以我的书法为耻。中国书法是一种要用平生努力才能写到完美的艺术,这必须完全投入而亲身去做,而且必是大学之后的一部分教育。心的持续生长与成熟,大部分是仰赖把中学及大学的所学抛弃。以我的情形来说,这种抛弃的过程,是走一条曲线返回中国学术的研究,而且把我的基督信仰跟着抛弃。
这时我学习当牧师,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在圣约翰大学神学院注册,这是第一次被暴风袭击。训诂学对别人比对我合适,因为我要追寻伟大的思想及理想。不久,我成为福禄特尔的崇拜者,虽然在离开圣约翰大学以前,并没有对福禄特尔作直接的探讨。我的问题,有时会发现互相矛盾的答案,有时没有答案。一被袭击,我就逃走,再度被袭击,再次后退。一切神学的不真,对我的智力都是侮辱。我无法忠实的去履行。我兴趣全失,得的分数极低,这在我的求学过程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二、大旅行的开始
毕业后,我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住在北京就等于和真正的中国社会接触,可以看到古代中国的真相。北京清明的蓝色天空,辉煌的庙宇与宫殿及愉快而安分的人民,给人一种满足及生活舒宜的感觉。朝代已经改变,但北京仍在那里。有卧佛睡在西山,玉泉山喷射出晶明的喷泉,而鼓楼使守夜者惊醒。人何求于上帝?有了生命的恩赐,人生在世还能求甚么?北京,连同它黄色屋顶的宫殿,赤褐色的的庙墙,蒙古的骆驼以及衔近长城、明冢,这就是中国,真正的中国。它是无神论的,有无神论者的快乐和满足。
在中国做一个基督徒有甚么意义?我是在基督教的保护壳中长大的,圣约翰大学是那个壳的骨架。我遗憾地说,我们走进一个自己的世界,在理智上和审美上与那个满足而光荣的异教社会(虽然充满邪恶,腐败及贫穷,但同时也有欢愉和满足)断绝关系。被培养成为一个基督徒,就等于成为一个进步的、有西方心感的、对新学表示赞同的人。总之,它意味着接受西方,对西方的显微镜及西方的外科手术尤其赞赏。它意味着对赞成女子受教育及反对立妾制度及缠足,保持明显而坚决的态度。(皈依基督教的妇人首先要放脚,而我的母亲,自小是一个异教女孩,曾放了她的脚改穿一双袜子。)它意味着赞同教育普及及民主观念,且以“能说英语”即为具有良好教养的标志。它同时意味文字罗马拼音化及废除对中国字的知识,有时且废除一切对中国民间传说、文学、及戏剧的知识,至少在厦门是如此。罗马拼音法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我们在厦门有一套七声的完整罗马拼音系统,它是对反对它的汉学家的嘲讽。我的母亲可藉罗马拼音法把全部《圣经》读通,此外也曾藉此自习汉字的《诗经》,而且她曾用完全清楚的罗马拼音字写信给我。罗马拼音并非不能实行,但在心理上我们不愿意要它。
而同时基督教教育也有其不利之处,这点我们可以很快看出的。我们不只要和中国的哲学绝缘,同时也要和中国的民间传说绝缘。不懂中国哲学,中国人是可以忍受的,但不懂妖精鬼怪及中国的民间故事却显然是可笑的。刚好我童年所受的基督教教育是太完美了。那是因为我的教会是加尔文派。我不准去听那些漳州盲人游吟歌手用吉他伴奏所唱的古代美丽的故事。这些盲歌手,有时是男的,但多数时候是女的,晚上在街上经过,手里拿着一副响板及一个灯笼,讲述中国古代的魔法故事及历史上的奇事。我的母亲是在异教家庭中长大的,告诉我这一类的故事,但我从来没有从那些游吟歌手那儿听过这些故事。当我们这些男孩经过鼓浪屿广场上一个戏台时,我们以为该直向舞台观看而不是边走边看。现在,舞台是教育中国人(包括文盲非文盲)知道他们的历史的普通媒介。任何中国的洗衣工人都比我更熟识三国时代的男女英雄。我甚至在童年就已经知道约书亚的角声曾吹倒了耶利哥城。当我知道杞梁的寡妇因发现丈夫被征筑长城而死,流的眼泪溶化了一大段长城时,我十分愤怒。我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孩子所做的“好事”。我决心反抗而沉入我们民族意识的巨流。
我灵性的大旅行于是开始。我们经常留在基督教的世界里面生存,活动,及安身立命,我们也是满足的,就像北京异教徒的满足一样。但身为中国基督徒,走进一个我所称为真正的中国世界里面,睁开了他的眼敞开了他的心,他就会被羞耻感刺痛,面红耳赤,一直红到耳根。为甚么我必需被剥夺?事情并不如我描写的这般简单。甚至那个缠脚及立妾的问题也不是如我所想象的这般干脆和简单。在我没听辜鸿铭为这二者有力地辩护以前,事实上我并不欣赏立妾及缠足的伦理学及审美学。在本书结束之前,我将会谈到许多关于辜鸿铭的事。
在这里我必须提及两件事,鸦片及祖先崇拜——其中之一导致中国人的一种深厚的屈辱感及对西方的厌恶感,另外一种使一个中国基督徒在某一方面有被剥夺国籍的感觉。中国基督徒不近鸦片,那些传教士当然谴责它。它的戏剧性和悲剧性成分,是传教士的同胞们把它带进来而且用枪逼我们接受。那位伟大无畏的中国官吏林则徐(我的著名同宗)做广东总督的时候,在广州各码头上烧毁了许多箱鸦片,引起了鸦片战争。鸦片战争失败后,林则徐被充军新疆死于戍所,而中国国门因此大大开放。一箱箱的鸦片,厚颜无耻地大量滚入。但问题是,传教士进入中国时正是中国人被鸦片恶臭熏醒的时候。然后再加上第三个因素——传教士及鸦片都在战舰的荫庇之下得益,使这情形变得不但可叹,而且十分滑稽可笑。那些传教士十分反对那些商人;而那些商人极端反对那些传教士;大家都认为对方疯狂。一个中国人所能看得到的是,传教士曾关心拯救我们的灵魂,所以当战舰把我们的身体轰成碎片的时候,我们当然是笃定可上天堂,这样便互相抵消,两不相欠。
现在我回头谈祖先崇拜,它是做中国人基本的一部分。中国基督徒被禁止参加,便等于自逐于中国社会之外,而使那所谓“吃洋教”的控告属实。这个问题是基本而中心的,而且质问一个草率的教会伤害它的教徒能到何等程度。祖先崇拜是儒家被视为一种宗教时唯一可见的宗教形式;在孔子庙崇拜孔子常是学生及考试得中的人的事。但即使是如此,中国基督徒没有理由不参加,且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自摒于中国文化之外。
祖先崇拜在孔子之前就已经存在,任何读过中国经典的人都应该知道。当孔子试图重建在他之前七世纪时周朝创立的祖先崇拜的形式及规律时,他事实上是在做考古的工作。周朝的创立者距离孔子比乔塞距近代学者更远,比Beowudt史诗则近一点。祖先崇拜,在中国人看来,是对过去的崇敬与连系,是源远流长的家族系统的具体表现,而因此更是中国人生存的动机。它是一切人要做好人,求光荣,求上进,求在社会上成功的准则。事实上,中国人行为的动机是:“你要做好,这样你的家人可因你而得荣耀;你要戒绝恶事,这样你就不至于玷辱祖宗。”这是他要做一个好儿子,一个好弟兄,一个好叔伯,一个好公民的理由。这是中国人要做一个中国人的理由。至于崇拜的形式,只有把想象力尽量扩张,才可以称它为如中国教会所谓的“拜偶像”。把它和在某些基督教大教堂供奉神像的陋习(特别是在意大利及法国)比较起来,这些写上了某一祖宗的名字的四方木牌,看来好像某些毫无想象力的理性主义者的作品。上面只有几个字,比基督教的墓碑的字更少。祖宗祠堂有一张祭桌,后面摆满了一堆这样的木牌,这些木牌,看来好像一把把特大的尺,上面的记号是每一个男女祖宗之灵的座位。崇拜的时候,祭桌上点着烛和香。至于跪在这些木牌前叩拜,实在就是基督教教会反对的主要一点,因为他们忘记了中国人的膝常比西方人的膝易屈得多,我们在某些郑重的场合中,也常向在世的父母及祖父母跪拜。屈膝是一种顺服的表示。孔子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你把一个人洗擦干净,你将发现有一种洗擦不去的以祖宗为荣的骄傲。
现在,在厦门的非基督徒对我们是宽容的。在那里没有社会排斥。基督教社会在厦门及漳州和当地人亲密地相处,像所有人都是一个教区的分子一样;他们进步而成功,他们的孩子,不论男孩或女孩,求学都有较大的便利。如果有敌意,我想是因为祭祖的问题。我们没有被人囚禁,我们却把自己囚禁起来而自绝于社会。在一个现代城市里,这倒没有甚么关系,但在乡村中,这对一个中国基督教信徒,可是最尴尬的个人问题。有些基督徒曾以最诚恳的态度来问我父亲,他们可否为社会节庆中的演戏捐一点钱。这些基督徒真正想问的是他们是否要在他们的堂兄弟、叔伯、及族里其他人的眼中,把自己逐出社会。这是基督教教会所禁止的,但他们却在父母生前、欢乐地庆祝母亲节、父亲节;而父母死后,做极近乎偶像崇拜的事——用实际的相片来代替像米达尺的木牌。中国有一句俗谚说:“饮水思源”。中国基督徒难道只可以从自来水龙头饮水,而不准去想水的源头吗?
孩童时代,我年纪太小,不会感到任何敌意及中国基督徒已自绝于他们所属社会的事实。在学校的日子里,我们是愉快地求学,以致不能感觉到任何事情。但我记得在我村中某些非基督徒的领袖人物是对教会有敌意的。这些偶发事件是琐屑而有趣的——并没有爆发到像被称为拳匪之乱这样的暴行和仇恨。我父亲完成了教堂建筑的后一年,一个考试落第而又失业的吸食鸦片的文士,意图捐集款项在教堂的同一条街道上兴建一座佛庙,他就这样做了。他是一个可怜人,不知是他的老婆拒绝替他洗衣服,抑或是他自己想以囚首垢面来表示他通天灵;我最记得的是他满口黑牙,穿一件污秽而只扣了一半钮扣的长衫。不论他想不想洗干净,却总有意让人看见他永不洗濯的面容,我相信他是想保留死后在佛教的天堂中作海绵浴的快乐,尽管有一道澄清的溪流刚好流经他的寺庙。但这个可怜人至少有他的机智,他是赖此为生。我们的教会有一口美国人捐赠的钟,我们为它在前门建筑了一个约五十尺高的钟楼;而这位失业的文士后来有了一面装设在他佛庙里的鼓,这种事是不常见的(佛庙里常用他无法提供的钟)。当教堂礼拜日鸣钟时,他也注意去击他的鼓。如他所说:“耶稣叮当佛隆隆”。我们孩子们决心不让他赢。我们轮流帮助拉绳,而倾听鼓声何时停歇。我们继续这种竞赛,直至父亲以为我们是疯了,制止我们。后一年,我从学校回来,那个鼓不见了。那个黄牙齿的人大概已把它卖掉买鸦片了。于是我们胜了。
另一位非基督徒的领袖,因为他的年纪和他的胡子而较为可敬。他是整个河谷的绅士。我父亲和“金公公”保持友好的关系,但金公公从来不来教堂,且阻止别人来教堂。那条河是从山上下来,在河曲有一道桥,河的一旁是有许多商店的坂仔街,高踞在堤岸之上,经常受河水侵蚀的威胁,因为当洪水来的时候,它会受到漩流的全力打击;在河的另一旁是一个多石的浅滩,这个地区的轮回市集,每五天在这里举行一次。在浅滩那一边的桥脚下便是金公公的家,在这种情势之下,他大可说那道桥是他的。桥是木做的,上面草率地用圆木条铺平,但没有铺上厚横板。因为那些木条不是完全直的,人可从那些间隙中看见下面的河水,而那些缠脚女人必须小心行走,以免她们的鞋跟被桥洞卡住。我知道那道桥是金公公收入的来源,因为他也吸鸦片,需要钱去买。若有一场大洪水时,那道桥不是被冲走就是要修理。每次洪水来过,金公公便出去向乡民募集款项来修理,而桥完全被冲走时,当然是一次意外收获。现在秋水泛滥在我们村里相当常见,为金公公提供了源源不绝的金钱来源。还有,由于经常注意那道桥构造上的裂痕,知道桥本身接榫的脆弱,金公公可以断定这道桥对于河水的水平线的些微变动都很敏感。唯一要等待的是天公公和金公公的合作而已。我记得金公公是一个斯文而讲理的人,他对基督教有敌意的唯一理由是他开了一个赌局,而我父亲极力阻止基督徒赌博。因此他也不得不阻止那些赌徒成为基督徒。
对一个有知识的中国人来说,加入本国思想的传统主流,不做被剥夺国籍的中国人,是一种很自然的期望。我是在全国英文最好的大学毕业的——那又有甚么了不起?我因为幼承父亲的庭训,对儒家经典根底很好,而我曾把它铭记于心。每一个有学问的中国人,都被期望能铭记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话,它是有学问的人会话的重要内容,但我的书法很糟,是中国缺乏教养的人的最显著的标记。我对于中国历史,中国诗,中国哲学,及中国文学的知识,充满漏洞。现在我是在北京,中国文化的中心。我觉得好像一个在剑桥大学一年级的英国学生和他的导师谈话一样。那个导师用菸烟喷他并且喋喋不休地谈及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对于这些文学家,那个学生只有一个泛泛了解。一个有才智的小伙子经过这样会谈之后的第一件事是到图书馆去读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这样他在第二次会谈时,才不会显得那般土气和无知。这是我们所称为的真正大学教育正常的程序,通过心与心的关联,甚至也可以说是由于传染。我带着羞愧,浸淫于中国文学及哲学的研究。广大的异教智慧世界向我敞开,真正大学毕业后的教育程序——忘记过去所学的程序——开始。这种程序包括跳出基督教信仰的限制。
外表上我是一个有成就的教师,我在清华大学干得不错。清华大学是用美国退还庚子赔款建立的,这所大学突飞猛进,成为中国最现代及设备最好的大学之一,而它那时正开始建筑一座壮丽的图书馆。它有一位不平凡的中国籍校长及一批本国及美国的好教授,它坐落在北京郊外一个从前满洲王公的花园。但心智上我是笨拙的,而且不善适应。直到那个时候我仍有时被胡适博士视为清教徒。我是一个清教徒,我对一位非基督徒的诗人或学者有和善及友爱的期望。我的体质不适于饮酒,酒可使我眼睑干闭。至于烟斗,我愿为这可靠的精神安慰者永远辩护。虽然我自称为异教徒,像罗马酒神节日这样的东西,那时仍非我的能力所能理解,至于现在仍是如此。在一种罗马将领的宴会中,斜倚在卧榻上吃用金盘送上来的一束葡萄,我依然一直是一个旁观者。至于女人,在清教徒教育中的训练则有某些益处。当礼拜天我的某些同事去嫖妓,我却在清华大学主持一班主日学,而清华是一所非基督教大学。一位同僚教授称我为处男,直到结婚时我仍是如此。这就是为甚么我这么喜欢巴黎夜总会的脱衣舞。没有一个人能像一个好清教徒这般正当地欣赏脱衣舞。我永不会像大学里的富家子弟那般文雅和自信,虽然我在后来的日子中学习在男人及女人的社会中安详、自然,我仍学不会在一个家伙背上猛烈地一拍的动作。我想这是因为高山的精神永远影响着我,而我本质上就是来自乡村的男孩,这是“异教徒”一字语源学的真义。直到现在我仍喜欢穿着袜子在我系办公室的地毯上行走,视之为生活中最奢侈的享受之一。我以为人的双脚,即因为上帝为了叫人行走而造成它们,所以是完美的。对于它们,不能再有甚么改良,而穿鞋是一种人类退化的形态。汤玛斯·渥尔夫曾在《望乡》(Look HomeBward)一书中亲切地写,天使脚趾翘起,因为他生来就是如此。有时,晚上在曼哈顿区的街上散步,我因妻子一个大声的呵欠,或突然的,故意的拖长的尖叫声而对她愤怒。因为我虽然在曼哈顿士敏土的行人道上行走,我的眼仍看见山巅未受拘束的太空,我的耳朵仍听到山泉甜蜜的笑声,而我并不害怕。
我常想,做一个富家子弟,要文雅,要知道在甚么时候闭嘴,要懂得安静等待升官,真不知道这其中的滋味是怎样的。因为在中国,做一个学生,就要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我曾看见一位来自官宦家庭的同事,他的出身和前途无可怀疑的是官场。但我来自福建——不是来自上海或北京。我们在整部中国历史上出产诗人、学者①,他把自己人生,及美人,但没有高等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