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林语堂自传》作者:林语堂【完结】 > 林语堂自传.txt

第01章 一捆矛盾 第02章 童 年 第03章 与西洋的早期接触 第04章 圣约翰大学 第05章 我的婚姻 第06章 哈佛大学 第07章 法国乐魁索城 第08章 殷内镇和莱比锡大学 第09章 论幽默 第10章 三十年代 第11章 论美国 第12章 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 第13章 精查清点

自传拾遗

第一辑 我的信仰 第二辑 关于幽默 第三辑 我的工作

第四辑 我的生活 第五辑 海外萍踪

林语堂自传

一、少之时

从外表看来,我的生命是平平无奇,极为寻常,而极无兴趣的。我生下来是一个男儿——这倒是重要的事——那是在一八九五年。自小学卒业后,我即转入中学,中学完了,复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到北京任清华大学英文教师。其后我结婚,复渡美赴哈佛大学读书一年(一九一九),继而到德国,在殷内和莱比锡两大学研究。回国后只是在国立北京大学任教授职,为期三年(一九二三——二六)。教鞭执厌了,我到武汉投入国民政府服务,那是受了陈友仁氏的感动。及至做官也做厌了,兼且看透革命的喜剧,我又“毕业”出来,而成为一个著作家,——这是半由个人的嗜好亦半由个人的需要。自兹以后,我便完全托身于著作事业。人世间再没有比这事业较为缺乏兴味的了。在著作生活中,我不致被学校革除,不与警察发生纠纷,只是有过一度恋爱而已。

在造成今日的我之各种感力中,要以我在童年和家庭所身受者为最大。我对于人生、文学与平民的观念,皆在此时期得受最深刻的感力。究而言之,一个人一生出发时所需要的,除了康健的身体和灵敏的感觉之外,只是一个快乐的孩童时期,——充满家庭的爱情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在这条件之下生长起来,没有人是走错的。在童时我的居处逼近自然,有山、有水、有农家生活。因为我是个农家的儿子,我很以此自诩。这样与自然得有密切的接触,令我的心思和嗜好俱得十分简朴。这一点,我视为极端重要,令我建树一种立身处世的超然的观点,而不至流为政治的、文艺的、学院的,和其他种种式式的骗子。在我一生,直迄今日,我从前所常见的青山和儿时常在那里捡拾石子的河边,种种意象仍然依附着我的脑中。它们令我看见文明生活、文艺生活、和学院生活中的种种骗子而发笑。童年时这种与自然接近的经验,足为我一生知识的和道德的至为强有力的后盾;一与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之势利互相比较,至足令我鄙视之。如果我有一些健全的观念和简朴的思想,那完全是得之于闽南坂仔之秀美的山陵,因为我相信我仍然是用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来观看人生。那些青山,如果没有其他影响,至少曾令我远离政治,这已经是其功不小了。当我去年夏天住在庐山之巅时,辄从幻想中看见山下两只小动物,大如蚂蚁和臭虫,互相仇恨,互相倾陷,各出奇谋毒计以争“为国服务”的机会,心中乐不可支。如果我会爱真、爱美,那就是因为我爱那些青山的缘故了。如果我能够向着社会上一般士绅阶级之孤立无助、依赖成性、和不诚不实而微笑,也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能够窃笑踞居高位之愚妄和学院讨论之笨拙,都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自觉我自己能与我的祖先同信农村生活之美满和简朴,又如果我读中国诗歌而得有本能的感应,又如果我憎恶各种形式的骗子,而相信简朴的生活与高尚的思想,总是因为那些青山的缘故。

一个小孩子需要家庭的爱情,而我有的是很多很多。我本是一个很顽皮的童子;也许正因这缘故,我父母十分疼爱我。我深识父亲的爱、母亲的爱、兄弟的爱、和姐妹的爱。生平有一小事,其印象常镂刻在我的记忆中者,就是我已故的次姐之出阁。她比我长五岁,故当我十三岁正在中学念书时,她年约十八岁,美艳如桃,快乐似雀。她和我常好联合串编故事,——其实是合作一部小说,——且编且讲给母亲听。这本小说是叙述外国一对爱人的故事,被敌人谋害而为法国巴黎的侦探所追捕。——这是她从读林纾所译的小仲马氏的名著而得的资料。那时她快要嫁给一个乡绅,那是大违她的私愿的,因为她甚想入大学读书,而吾父以儿子过多,故其大愿莫偿也。姐夫之家是在西溪岸边一个村庄内,刚在我赴厦门上学之中途。我每由本村到厦门上学,必须在江中行船三日,沿途风景如画,满具诗意。如今有汽船行驶,只需三小时。但是我从不悔恨那多天的路程,因为那一年或半年一次在西溪民船中的航程,至今日仍是我精神上最丰富的所有物。那时我们全家到新郎的村庄,由此我直往学校。我们是贫寒之家,二姐在出嫁的那一天给我四毛钱,含泪而微笑对我说:“我们很穷,姐姐不能多给你了。你好好的用功念书,因为你必得要成名。我是一个女儿,不能进大学。你从学校回家时,来这里看我吧。”不幸她结婚后约十个月便去世了。

那是我童年时所流的眼泪。那些极乐和深忧的时光,或只是欣赏良辰美景之片刻欢娱,都是永远镂刻在我的记忆中。我以为我的心思是倾于哲学方面的,即自小孩子时已是如此。在十岁以前,为上帝和永生的问题,我已斤斤辩论了。当我祈祷之时,我常常想象上帝必在我的顶上逼近头发,即如其远在天上一般,盖以人言上帝无所不在故也。当然的,觉得上帝就在顶上令我发生一种不可说出的情感。在很早的时候我便会试探上帝了,因为那时我囊中无多钱,每星期只得铜元一枚,用以买一个芝麻饼外,还剩下铜钱四文以买四件糖果。可是我生来便是一个伊壁鸠鲁派的信徒(享乐主义者),吃好味道的东西最能给我以无上的快乐。——不过那时所谓最好味道的东西,只是在馆中所卖的一碗素面而已,而我渴想得有银一角。我在鼓浪屿海边且行且默祷上帝,祈求赐我以所求,而令我在路上拾得一只角子。祷告之时,我紧闭双目,然后睁开。一而再,再而三,我都失望了。在很幼稚之时,我也自问何故要在吃饭之前祷告上帝。我的结论:我应该感谢上帝不是因其直接颁赐所食,因为我明明白白的知道我目前的一碗饭不是由自天赐,而却是由农夫额上的汗而来的;但是我却会拿人民的太平盛世感谢皇帝圣恩来作比方(那时仍在清朝),于是我的宗教问题也便解决了。按我理性思索的结果:皇帝不曾直接赐给我那碗饭的,可是因为他统治全国,致令天下太平,因而物阜民康,丰衣足食。由此观之,我有饭吃也当感谢上帝了。

童时,我对于荏苒的光阴常起一种流连眷恋的感觉,结果常令我自觉的和故意的一心想念着有些特殊甜美的时光。直迄今日,那些甜美的时光还是活现脑中,依稀如旧的。记得,有一夜,我在西溪船上,方由坂仔(宝鼎)至漳州。两岸看不绝山景、禾田,与乎村落农家。我们的船是泊在岸边竹林之下,船逼近竹树,竹叶飘飘打在船篷上。我躺在船上,盖着一条毯子,竹叶摇曳,只离我头上五六尺。那船家经过一天的劳苦,在那凉夜之中坐在船尾放心休息,口衔烟管,吞吐自如。其时沉沉夜色,远景晦冥,隐若可辨,宛是一幅绝美绝妙的图画。对岸船上高悬纸灯,水上灯光,掩映可见,而喧闹人声亦一一可闻。时则有人吹起箫来,箫声随着水上的微波乘风送至,如怨如诉,悲凉欲绝,但奇怪得很,却令人神宁意恬。我的船家,正在津津有味的讲慈禧太后幼年的故事,此情此景,乐何如之!美何如之!那时,我愿以摄影快镜拍照永留记忆中,我对自己说:“我在这一幅天然图画之中,年方十二三岁,对着如此美景,如此良夜;将来在年长之时回忆此时,岂不充满美感么?”

尚有一个永不能忘的印象,便是在厦门寻源书院(教会办的中学)最后的一夕。是日早晨举行毕业式,其时美国领事安立德(Julean Arnold)到院演说。那是我在该书院最后的一天了。我在卧室窗门上坐着,凭眺运动场。翌晨,学校休业,而我们均须散去各自回家了。我静心沉思,自知那是我在该书院四年生活之完结日;我坐在那里静心冥想足有半点钟工夫,故意留此印象在脑中以为将来的记忆。

我父亲是一个牧师,是第二代的基督徒。我不能详叙我的童时生活,但是那时的生活是极为快乐的。那是稍为超出寻常的,因为我们在弟兄中也不准吵嘴。后来,我要尽力脱去那一副常挂在脸上的笑容,以去其痴形傻气。我们家里有一眼井,屋后有一个菜园,每天早晨八时,父亲必摇铃召集儿女们于此,各人派定古诗诵读,父亲自为教师。不像富家的孩子,我们各人都分配一份家庭工作。我两位姐姐都要造饭和洗衣,弟兄们则要扫地和清除房屋。每日下午,当姐姐们由屋后空地拿进来洗净的衣服分放在各箱子时,我们便出去从井中汲水,倾在一小沟而流到菜园小地中,藉以灌溉菜蔬。否则我们孩子们便走到禾田中或河岸,远望日落奇景,而互讲神鬼故事。那里有一起一伏的山陵四面环绕,故其地名为“东湖”,山陵皆岸也。我常常幻想一个人怎能够走出此四面皆山的深谷中呢。北部的山巅上当中裂开,传说有一仙人曾踏过此山,而其大趾却误插在石上裂痕,因此之故,那北部的山常在我幻想中。

二、乡村的基督教

我已说过,我父亲是一个基督教的牧师,但是一个迥非寻常的。他最好的德性乃是他极爱他的教友。他之所以爱众人并不是以此为对上帝应尽之责,他只是真心真情的爱他们,因为他自己也是由穷家出身的。我在这简略的自传之中也不肯不说出这句话,因为我以为是十分重要的。有些生长于都市而自号为普罗作家者尝批评我,说我不懂得平民的生活,只因在我的文章里面常说及江上清风与山间明月之故,不禁令我发笑;在他们看来,好像清风明月乃是资本家有闲阶级的专利品。可是先祖母原是一个农家妇,膂力甚强,尝以一枝竹竿击败十余男子汉,而将他们驱出村外。我父亲呢,他在童时曾做过卖糖饵的小贩,曾到牢狱中卖米,又曾卖过竹笋。他深晓得肩挑重担的滋味,他常常告诉我们这些故事,尤其是受佣于一个没有慈悲心的雇主之下的经验,好作我们后生小子务须行善的教训。因这缘故,他对于穷人常表同情。甚至在年老之时,他有一次路见不平要同一个抽税的人几乎打起来。因为有一老头儿费了三天工夫到山斩了一担柴,足足跑了廿里路,而到墟场只要卖二百文铜钱,而那抽税者竟要勒索他一百廿文。我母亲也是一个最简朴不过的妇人,她虽然因是牧师的妻子而在村里有很高的地位。可是她绝不晓得摆架子是甚么一回事的。她常常同农人和樵夫们极开心的谈话。这也是我父亲的习惯。他两口子常常邀请他们到家里喝茶,或吃中饭,我们相处都是根据极为友善的和完全平等的原则。

在内地农村里当牧师,无异是群羊的牧人,其工作甚饶意义。我父亲不仅是讲坛上的宣教者,而且是村民争执中的排难解纷者,民刑讼事中的律师,和村民家庭生活中大小事务之帮闲的人。他常常不断的为人做媒;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令鳏夫寡妇成婚,如果不是在本村礼拜堂中,就是远在百里外的教堂中。在礼拜堂的教友心中,他很神秘的施行佛教僧人的作用。据村民陋习,凡有失足掉下野外毛厕里的,必须请一僧人为其换套新衣服,改换一条新的红绳为其打辫子,又由僧人给他一碗汤面吃,如此可以逢凶化吉。有一天,我们教会里有一个小童掉在毛厕里,因为我父亲要取僧人的地位而代之,所以他便要替他打红绳辫子,而我母亲又给他做了一碗汤面。我不相信我父亲所传给那些农民的基督教和他们男男女女一向所信奉的佛教有甚么分别,我不知道他的神学立场究竟是怎样,但是他的一片诚心,确无问题,——只须听听他晚上祷告的声音言辞便可信了。然而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为情势所逼,要宣传独一种的宗教而为农民所能明白的。这位基督教的上帝,犹如随便那一所寺庙中的佛爷,是可以治病、赐福,而尤为重要的乃是可以赐给人家许多男孩的。他常对教友们指出好些基督徒虽受人逼害,但结果是财运亨通而且子媳繁多的。在村民之信教者看来,如果基督教没有这些效力,简直全无意义的了。又有不少的信徒是来到治外法权的藩篱影子底下而求保护的。今日我已能了解有些反基督教者对于我们的仇恨了,然而在那时却不明白。

有一个在我生命中影响绝大决定命运的人物——那就是一个外国教士Young J.Allen。他自己不知道他的著作对于我全家的人有何影响。我在早年知道他的中国名字叫作林乐知——似与我们同姓本家,直至近年,我才知道他的本名。大概他是居于苏州的一个教士,主编一个基督教周刊——《通问报》,兼与华人助手蔡尔康翻译了好几种书籍。我父亲因受了范礼文牧师(Rev.W.L.Warnshuis)的影响而得初识所谓“新学”,由是追求新知识之心至为热烈。林乐知先生的《通问报》,报费每年一元,独为吾父之财力所能定阅的,而范礼文牧师与吾父最友善,将其所能得到的“新学”书籍尽量介绍。他藉林乐知的著作而对于西方及西洋的一切东西皆极为热心,甚至深心钦羡英国维多利亚后期的光荣,复因而决心要他的儿子个个读英文和得受西洋教育。我想他对于一切新东西和全世界之好奇之心和诧异之情,当不在我个人之下。

一日,他在那周刊上看见一个上海女子所写的一篇论说。他放下周刊,叹一口气,说:“哦,我怎能够得着一个这样的媳妇呢!”他忘记他原来有一个一样聪明而苦心求得新教育的亲生女儿呢。只是他因经济支绌,又要几个男孩得受高等教育,也是莫可奈何,这我也不能埋怨他啊。令他自己的女儿不能受大学教育,是他一生最痛心的大憾事。这是做父亲的才能明白。我还记得当他变卖我们在漳州最后的一座小房子,以供给我哥哥入圣约翰大学之时,他泪流满面。在那时,送一个儿子到上海入大学读书,实为厦门人所罕见的事,这可显出他极热的心肠和远大的眼光了。而在一个牧师,每月受薪仅得十六至二十元(只是我如今给家中仆人或厨子的工金),更是难之又难了。然而领得一个学额,加以变卖旧产,却筹得送家兄入大学之最低额的学费了。后来家兄帮助我,而我又转而帮助我弟弟,这就是我们弟兄几人得受大学教育的机缘,然而各人尚须幸得领受学额才能过得去。

我由基督教各传教会所领受的恩惠可以不必说出来的了。我在厦门寻源书院所受的中学教育是免费的;照我所知,在那里历年的膳费也是免缴的。我欠教会学校一笔债,而教会学校(在厦门的)也欠我一笔债,即是不准我看中国戏剧。因为我在基督教的童年时代,站在戏台下或听盲人唱梁山伯祝英台恋爱故事,乃是一种罪孽。不过这笔债不能算是大的;他们究竟给我一个出身的机会,而我现在正图补救以前的损失,赶上我的信邪教的同胞,以求与他们同样识得中国的戏剧、音乐,和种种民间传说。到现在我关于北平戏剧的知识还有很大的缺憾。在拙著《吾国与吾民》一书中,我已写出,当我在廿岁之前我知道古犹太国约书亚将军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可是直至卅余岁才知孟姜女哭夫以至泪冲长城的传说。我早就知道耶和华令太阳停住以使约书亚杀完迦南人,可是向不知后羿射日什落其九,而其妻嫦娥奔月遂为月神,与乎女娲氏炼石——以三百六十五块石补天,其后她所余的那第三百六十六块石便成为《红楼梦》中的主人宝玉等等故事。这些都是我后来在书籍中零零碎碎看得,而非由童年时从盲人歌唱或戏台表演而得的。这样,谁人又能埋怨我心中愤恨,满具被人剥夺我得识中国神话的权利之感觉呢?然而,我刚说过,传教士给我出身的机会,后来我大有时间以补足所失,因为年纪愈长,求知愈切,至今仍然保留小孩子的好奇之心啊。多谢上天,我还没有失了欣赏“米老鼠”漫画或是中国神仙故事之能力。

三、在学校的生活

父亲决心要我们进圣约翰大学,因是那时全中国最著名的英文大学。他要他的儿子获得最好的东西,甚至梦想到英国之剑桥、牛津、和德国之柏林诸大学。因为他是一个理想家。当我留美时,以经济支绌,迫而离美赴法,投入青年会为华工服务。后来写信给他说,我已薄有储蓄,加上吾妻的首饰,当可再去德留学。我知道这消息会给他以未曾有的欢喜,因为他常梦想着柏林大学啊!吾父与我同样都是过于理想的人,因为我父子俩都欣赏幽默和同具不可救药的乐观。我携同新妇出国留学之时,赤手空拳,只领有半个不大稳的清华学额和有去无回的单程旅费。冒险是冒险的了,可是他没有阻止我。这宗事凡是老于世故的人都不肯轻试的,然而我居然成行了。我顾忌甚么?我常有好运道,而且我对于自己有信心,加以童年贫穷的经验大足以增吾勇气和魄力,所以诸般困难,俱不足以寒我之胆而使我不勇往直前。

吾父既决心要我学英文,即当我在小学时已喜欢和鼓励我们弟兄们说英语,识得几个字就讲几个,如pen,pencil paper等,虽然他自己一字不懂。他尝问我一生的志向在甚么,我在意时回答,我立志做一个英文教员,或是物理教员。我想父亲必曾间接暗示令我对于英文的热心。至于所谓物理教员,我的原意是指发明机器。因为当我在小学的时候,我已经学得吸水管的原理;有好几个月间,我都以此为戏,深想发明一个改良的吸水管可以使井水向上流升,自动的一直流到我们园内。虽未成功,可是我到现在还是念念不忘要解决其中难题。虽然以我现在年纪已可以看见这宗事的愚蠢,可是那问题仍常萦扰于我心,即如一切其他尚未解决的问题一样。自从小孩子的时候,我一见机器便非常的开心,似被迷惑;所以我常常站立不动定睛凝视那载我们由石码到厦门的小轮船之机器。至今我仍然相信,我将来最大的贡献还是在机械的发明一方面。至于我初入圣约翰时,我注册入文科而不入理科,那完全是一种偶然的事罢了。我酷好数学和几何,故我对于科学的分析之嗜好,令我挑选语言学而非现代文学为我的专门科,因为语言学是一种科学,最需要科学的头脑在文学的研究上去做分析工作。我仍然相信我将来发明最精最善的汉文打字机,其他满腹满袋的计划和意见以发明其他的东西可不用说了。如果等我到了五十岁那一年,那时我从事文学工作的六七年计划完成之后,我忽然投入美国麻省工学院里当学生,也不足为奇。

十七岁,我到上海。从此我与英文的关系永不断绝,而与所有的中文基础便告无缘了。照现在看起来,当时我的中文基础其实也是浮泛不深的。实际上,我的中学教育是白费光阴。我所有的些少经书知识乃早年由父亲庭训而得。当投入圣约翰时,我对于苏东坡的文学已感到真的兴趣,而且正在读司马迁的《史记》,一旦便要完全停止了(这半是那大学之过,半亦是我自己之过)。我虚耗了在学校的光阴,即如大多数青年一般,这一点我只能埋怨那时和现在的教育制度。天知道我对于知识真如饥者求食一般的,然而现代的学校制度是基于两种臆断:一是以为学生对于各门功课是毫无兴味的;次则是以为学生不能自求知识。因此课程之编排是贬低程度,专为着那些对于功课毫无兴味的学生而设。除此两弊之外,更有极端费时无益之学制,即是要学生覆书和给予积分(强要学生默记事实和番号,此皆是为便于教员发问而设的)。这都是分班的教育制度之结果,因而有非自然的考试和积分用作量度知识的工具,而教员个人对于各个学生在心灵进步各时期之个性的需要,与乎各个人之真正所得,遂完全忽略了。我自知对于自然科学和地形学是兴味最浓的;我可以不须教员之指导而自行细读一本十万字的地理书,然而在学校里每星期只需读一页半,而费了全年工夫才读完一本不到三万字的地理教科书。其余各门功课,都是如此。此外,强迫上课之暗示,或对教员负责读书之暗示,皆极为我所厌恶的,因而凡教员所要我读的书我俱不喜欢。直至今日,我绝不肯因尽责之故而读一本书或一个人的著作,无论其在文学史上有如何价值。我们学生都觉得应该读书至最少限度,仅求积分及格便足。按我的天资,我向不须虑及积分及格问题,我自入学校以来积分从未低过及格的。结果,我便比别的学生工作反做少了;我吃饭睡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由一级升高一级,都常是名列前茅。我努力求学的推动力只有由我父亲寄给我的示函而得到,因为他常常以为我所写的家信是极可羞的。我在学校得到很高的积分或升到很高的一级,对于他并无意义,他是对的。如果当时有一图书馆,充满好书,任我独自与天下文豪结神交,我当得特殊的鼓舞。不幸在中学时,没有图书馆设备,而厦门这一所教会学校与其他非教会学校大异之点,就是我们教会学校学生不看中文报纸,或其他一切报纸。

我在中学以第二名毕业,在圣约翰亦然。毕业第二名似是我一生学校教育中的气运,我也曾分析其因果如下。大概在各学校中都有一个傻小子,如我一样聪颖,或稍逊一筹的,然而比我相信积分,而且能认真攻读课堂内的功课而为我所不能的。我相信如果我肯在功课上努力一点,便不难得到冠军,不过我不干。第一,我向来对于课程不大认真。其次,凡做甚么事我一生都不愿居第一的。这也许是由于我血液里含有道教徒原素。结果,无论在家或在校,每当考试的一星期,其他学生正在“三更灯火五更鸡”中用苦功之时,我却逍遥游荡,到苏州河边捉鳝鱼,而且搅风搅雨引诱别的好友一同去钓鱼。那时我真是不识得知识的魔力和求学的妙处,有如今日引吾入胜,使我深入穷知探奥之途,迷而忘返。

我之半生,或在校内或在校外,均是一贯不断的程序,从不知道身在校耶抑出校耶在学期中耶抑假期中耶。这对于我看书的习惯没有多大的分别,只不过在假期中我可以公然看书,显露头面,而一到学校开课便须秘密偷看而有犯规之虑。但是即使最好的教员和最优的学校,也莫能完全禁止我看些自己爱看的书。偶然用十分或廿分钟工夫来预备功课并不搅扰我的。但这却令我得了一种确信(即现今我常在报章论说上所发表的意见),学校是致令学生看书为非法行为的地方。那地方将全日最好的光阴作上课之用,由早晨八时至下午五时,把学生关闭在课堂内。凡在校时间偷看杂书,或交换意见(即所谓课堂闲谈)者,皆是罪过,是犯法。在中学课堂之中只许身体静坐,头脑空洞,听着别的学生错答问题而已。至在大学,这时间乃用在课堂听讲演。这我相信乃是人类虚耗时间之最大的发明。一个小子能够紧闭其嘴唇,腾空其头脑,便称为品行优良,得甲等操行积分,而课堂中最优的学生乃是一个善于揣摩教员心理,和在考试答案中迎合教员的意思者。在中国文字上,课堂中最优良的学生正是“教员腹内的扁带虫”,因为独有他晓得说教员所要他说的话,和思想教员所要他思想的意思。凡是离开这一道,或不合教科书的,或者是有些独立思想的,皆目为异端。由此不难知道,我为什么屡次毕业总是不能名列第一了。

在圣约翰的汉文课堂中是我的极乐世界,其间我可以偷看些书籍。我们的汉文教员是老学究,也许是学问深邃的,可是就我看来,均是十分怪诞可笑。他们都是旧式的温静文雅的君子,可是不会教授功课,加以他们不懂世界地理,有一位居然告诉我们可以用汽车由中国到美国去。我们饶有地理知识,忍不住的哄堂。记得有一位金老夫子,身材约四尺十寸高,费了整个学期的时间,只教了我们四十页大字印刷的中国民法。我十分愤怒。每一点钟,他只讲解其实不必讲解的十行,即使他最善虚耗光阴也不出十分钟工夫使可讲完了的,其他的时间他却作为佛家坐禅入定之用,眼睛不望着学生,不望着书卷,也不望着墙壁上。这真是偷看书籍最好不过的形势了。我相信我在此时看书是于人无损,于己有益的。在这时期,我的心思颇为发育,很爱看书。其中有一本我所爱看的乃是张伯伦《十九世纪的基础》(Chamberlain’s“FounBdations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却令我的历史教员诧异非常。我又读赫克尔《宇宙之谜》(Haeckel’s“Riddlle of the Universe”)、华尔德《社会学》(Ward’s“Sociology”)、斯宾塞《伦理学》(Spencer’s “Ethics”)及韦司特墨(Westermarck)《婚姻论》。我对于进化论和基督教的明证很感兴趣。我们的图书馆内神学书籍占了三分之一。有一次在假期回家,我在教会登坛讲道,发挥旧约《圣经》应当作各式的文学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纪》和《出埃及记》是很好的,很有趣的犹太神话和传说。——这宣教辞把我父亲吓得惊惶无措。

我在英文课堂中也不见得好一点。我爱法文和心理学,可是我忍受法文和心理学两堂功课即如忍受汉文课程一般。我相信我那时是个不合时宜的分子。最同情于我的教员乃是一位历史教授Professor Barton,他就是见我读张伯伦的巨著而诧异的那位。可是他对于我在他讲演时间常向窗门外望,也不能惬意。总而言之,我由课堂的讲演中得益无多。在那里我没有很多发问的机会,而又不能剖开教员的心腹而细细察验,如同对付一本书的著者,也不能如在书中自由选择我所要知道要搜讨者。当我听讲演听得有合意的,有趣的句语,又不能个个字笔记起来。好像我看书时把合意的,有趣的几行用笔随意加以符号,藉以慢慢萦回咀嚼。我最恨积分,虽然各种考试我都合格。有时我只相信我已成功愚弄教员,令其相信我知晓功课而已,但有时我以为我的教授,并不是那样的傻子。我所需要的乃是一个完备的图书馆,可是那里却没有。后来到了哈佛大学,得在那图书馆的书林里用功,我才悟到一向在大学的损失。

四、与西方文明初次的接触

然而入学校读书,对于我个人究竟没有甚么损害的。在学校所必须学的东西,很不费力便可叼了去。我很感谢圣约翰教我讲英语。其次,圣约翰又教我赛跑和打棒球,因此令我胸部得发展;如果我那时进了别的大学,恐怕没有这机会了。这是所得的一项。至于所失的项下,我不能不说它把我对于汉文的兴味完全中止了,致令我忘了用中国毛笔。后来直到我毕业,浸淫于故都的旧学空气中,才重新执毛笔,写汉字,读中文。得失两项相比对,我们觉圣约翰对于我有一特别影响,令我将来的发展有很深的感力的,即是它教我对于西洋文明和普通的西洋生活具有基本的同情。由此看来,我在成年之时,完全中止读汉文也许有点利益。那令我树立确信西洋生活为正当之基础,而令我觉得故乡所存留的种种传说为一种神秘。因此当我由海外归来之后,从事于重新发现我祖国之工作,我转觉刚刚到了一个向所不知的新大陆从事探险,于其中每一事物皆似孩童在幻想国中所见的事事物物之新样,紧张,和奇趣。同时,这基本的西方观念令我自海外归来后,对于我们自己的文明之欣赏和批评能有客观的,局外观察的态度。自我反观,我相信我的头脑是西洋的产品,而我的心却是中国的。

我这对于西方文明之基本态度不是由书籍所教的,却是由圣约翰的校长卜舫济博士(Dr.F.L.Hawks pott)和其他几个较优的教授而得;他们都是真君子。而对于我感力尤大者则为两位外国妇人,一为华医生夫人,即李寿山女士(Mrs.Harmy,then Miss.Deprey),她是我第一个英文教师,一个文雅娴淑的灵魂也。其次则为毕牧师夫人(Mrs.P.W.Pitcher),即寻源书院校长之夫人,她是温静如闺秀之美国旧式妇女。完全令我倾倒的不是斯宾塞的哲学或亚兰布(E.A.Poe)的小说,却是这两女士之慈祥的音调。在易受印象的青年时期,我之易受女性感力自是不可免的事。这两女士所说的英文,在我听来,确是非常的美,胜于我一向所听得的本国言语。我爱这种西洋生活,在圣约翰有些传教士的生活——仁爱、诚恳、而真实的生活。

我与西洋生活初次的接触是在厦门。我所记得的是传教士和战舰,这两份子轮流威吓我和鼓舞我。自幼受教会学校之熏陶,我自然常站在基督教的观点,一向不怀疑这两者是有关系的,直到后来才明白真相。当我是一个赤足的童子之时,我瞪眼看着一九○五年美国海军在厦门操演的战舰之美丽和雄伟,只能羡慕赞叹而已。我们人人对于外国人都心存畏惧。他们可分为三类:传教士的白衣,清洁无瑕和洗熨干净;醉酒的水手在鼓浪屿随街狂歌乱叫,常令我们起大恐慌;其三则为外国的商人,头戴白通帽,身坐四人轿,随意可足踢或拳打我们赤脚顽童。

然而他们的铜乐队真是悦耳可听。在鼓浪屿有一个运动场,场内绿草如茵,其美为我们所从未看过的。每有战舰入口,其铜乐队即被邀在此场中演奏,而外国的女士和君子——我希望他们确是君子——即在场中拍网球,而且喝茶和吃冰淇淋,而其中国细崽衣服之讲究洁净远胜于多数的中国人。我们街上顽童每每由穴隙窥看,心中只有佩服赞叹而已。然而我在中学时期最为惊骇的经验,就是有一天外国人在他们的俱乐部中开一大跳舞会。这是鼓浪屿闻所未闻的怪事,由此辗转相传,远近咸知外国男女,半裸其体,互相偎抱,狎亵无耻,行若生番了。我们起初不相信,后来有几个人从向街的大门外亲眼偷看才能证实。我就是其中偷看之一,其丑态怪状对于我的影响实是可骇可怕之极。这不过是对外国人惊骇怪异之开端而已;其后活动电影来了,大惊小怪陆续引起。到现在呢,我也看得厌了,准备相信这些奇怪的外国人之最坏的东西了。

五、宗 教

我的宗教信仰之进化,和我离开基督教之长远而艰难的程序,与乎此程序所给我内心许多的苦痛,在此简短的自传中不能认真详述了,只可略说其梗概。我在童时是一个十分热诚的教徒,甚至在圣约翰加入神学院,预备献身为基督教服务的;我父亲对此举之同意,是很为疑惑和踌躇的。我在神学班成绩不佳,因为我不能忍受那凡庸琐屑和荒谬的种种,过了一年半便离开了。在这种神学研究之下,我大部分的神学信念已经弃去。耶稣是童女所生和他肉体升天两款是首先放弃的。我的教授们本是很开朗的,他们自己也不信这些教条,至少也以为是成为问题的。我已得入犹太圣殿的至圣所而发现其中的秘密了(其中是空的,无偶像的)。然而我不能不愤恨教会比那进步的神学思想如此落后,而仍然要中国教徒坚信耶稣由童女所生和肉体飞升两条才能领受洗礼,然而它自己的神学家却不置信。这是伪善吗?无论如何,我觉得这是不诚实,是不对的。

大学毕业之后,在清华大学授课之时,我仍在校内自动的担任一个星期日圣经班,因而大受同事们的非议。那时的形势实是绝无可能的。我在圣经班的恭祝圣诞会当主席,而我却不相信东方三博士来见耶稣和天使们半夜在天上欢唱等等圣诞故事。我个人久已弃置此等荒谬传说,然而此时却要传给无知的青年们。然而我的宗教经验已是很深的了,我总不能设想一个无神的世界。我只是觉得如果上帝不存在,整个宇宙将至彻底崩溃,而特别是人类的生命。我一切由理性而生的信念亦由理性而尽去,独有我的爱,一种精神的契谊(关系)仍然存留。这是最难撕去的一种情感。一日我与清华一位同事刘大钧先生谈话。在绝望之中,我问他:“如果我们不信上帝是天父,便不能普爱同人,行见世界大乱了,对不对呀?”“为什么呢?”刘先生答:“我们还可以做好人,做善人呀,只因我们是人的缘故。做好人正是人所当做的咧。”那一答语骤然便把我同基督教之最后的一线关系剪断了,因为我从前对于基督教仍然依依不舍,是为着一种无形的恐慌之故。以人性(人道)之尊严为号召,这一来有如异军突起,攻吾不备,遂被克服。而我一向没有想到这一点,真是愚不可及了。由是我乃觉得,如果我们之爱人是要依赖与在天的一位第三者发生关系,我们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人的要看见人的面孔便真心爱他。我也要依这一根据而决定在中国的传教士那个是好的,那个是不好的。那些爱我们信邪教的人只因为我们是人,便是好的传教士,而他们应该留在中国。反之,那些爱我们不因我们是中国人和只是人的缘故,但却因可怜我们或只对第三者尽责的缘故而特来拯救我们出地狱的,都应该滚出去,因为他们不特对中国无益,而对基督教也没有好处。

六、游学之年

我长成后的生活范围太大,在此不容易尽述。约而言之,我与我妻在海外游学那几年是我最大的知识活动时期,但也是我社交上的极幼稚时期。我俩本是一对不识不知坦白天真的青年,彼此相依相赖,虽有勇敢冒险之精神和对于前途之信仰,然而现金甚少而生活经验也不足。我妻的常识比我为多,所以她可以把逐个逐个银元拿在手上数数,藉知我们可以再留在外国几天,而我却绝对不晓得我们的经济支绌情形。我不知怎的,自信总可以过得去,到如今回想那留在外国神奇的四年,我以为我的观念是不错了。我们真个过得去,竟在外国留学四年之久。——那当然是要感谢德国马克之跌价了。我们俩在社交上共同出过几次丑,至少我个人是如此,因为直到今日我还不能记得清楚擦黄牛油的小刀是不可以放在桌布之上,而只可搁在放面包的小碟上的。而且我至今饮茶或喝酒之时,还错拿别人的杯。我们有一次走进一个教授的家里——在请帖所订时间一星期之前——告诉那个女仆我们是被邀请赴宴会而不会赶快退步走。我俩生活合作:我妻为我洗衣服和造很好的饭食,而我则躬任洗碗碟的工作。在哈佛之时,我绝不知道大学校里的生活,甚至未尝看过一次哈佛与耶鲁足球之战,这是哈佛或耶鲁教育之最要紧的一部分。然而我从游Bliss Perry,lrving Babbitt,Leo Werner,

von Jagemann几位名教授,却增长了不少真学问。卒之,我的半官费学额停止了——那半学额每月四十金元,是我在清华服务三年所博得的。由是我投车赴法国去,即在第一次大战告终之时。

在法国青年会为华工服务之时,我储蓄了些美国的金元,藉以可到德国去。我们先赴殷内(Jena)①,一个美丽的小市,过了一学期又转到莱比锡大学(Leipzig),因为后者以语言学驰名之故。在那里,我们一同上学,照旧日合作办法共同洗衣造饭。因为我们出卖金元太早,吃了亏,所以有时逼得要变卖我妻的首饰以充日用之资。然而此举是很值得的。外人不知道我俩是夫妻还是兄妹,因为那时我们没有儿女。及至我妻怀孕而经费渐渐不支,乃不得不决定回国分娩。那便逼着我要在大热天气中为博士考试而大忙特忙了。然而那却是我的旧玩意儿——考试求及格,我绝不恐慌,可是我妻却有些儿心惊胆震,我们居然预定船位在考试之后两星期即从真内亚登轮回国。我们预定在考试完毕那一天的晚上,即行离开莱比锡,到威尼士、罗马、拿波利等处游历两星期。我仍然具有从前坚定的自信力。这一场博士论文考完,最后的口试,我由一个教授室跑到别一个教授室,至十二点钟出来。我妻已倚闾而望。“怎么样啊?”她问。“合格了!”我答。她就在大街上给我一吻,双双并肩同到Rathaus餐室吃午餐。

①现通译为耶拿。

七、由北平到汉口

于是我回国了,先在国立北京大学教授英文和语言学。在莱比锡时,我已读了许多的中国书,并努力研究中国语言学,颇有所得,因在莱比锡和柏林两地都有很好的中国图书馆,而由后一处又可以邮借所需的书籍来应用。盖自任清华教席之后,我即努力于中国文学,今日之能用中文写文章者皆得力于此时之用功也。

当我在北平时,身为大学教授,对于时事政治,常常信口批评,因此我恒被人视为那“异端之家”(北大)一个激烈的分子。那时北大的教授们分为两派,带甲备战,旗鼓相当:一是《现代评论》所代表的,以胡适博士为领袖;一是《语丝》所代表的,以周氏兄弟作人和树人(鲁迅)为首。我是属于后一派的。当这两个周刊关于教育部与女子师范大学问题而发生论战之时,真是令人惊心动魄。那里真是一个知识界发表意见的中心,是知识界活动的园地,那一场大战令我十分欢欣。我也加入学生的示威运动,用旗竿和砖石与警察相斗。警察雇用一班半赤体的流氓向学生掷砖头,以防止学生出第三院而游行。我于是也有机会以施用我的掷棒球技术了。我以前在外国各大学所错过的大学生生活,至是补足。那时,北平的段祺瑞政府算得是很放任的,亦极尊重出版和开会的自由。国民党也是学生运动的后盾,现在南京国民政府有几位要人便是当年学生示威运动之主脑和领袖。

在这时期还有两件可述的大事。一是政府围堵请愿的学生,枪杀两位女生及伤残五十多个学生。他们埋伏兵士,各提大刀和铁链,等候学生抗议游行到执政府,然后关起外门挥鞭动剑,在陷阱中置他们于死地。那时的情景值得一篇特写文章。我个人亲见一个女生(刘和珍)于下午一点钟时安放在棺木内,而在十二点时,我还看见她欢天喜地的游行和喊口号呢。还有一宗大事就是孙中山先生的出殡——这事令我震动于心比其他甚么事都厉害。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年)四五月间,狗肉将军张宗昌长驱入北平,不经审讯而枪杀两个最勇敢的记者(邵飘萍和林白水)。那时又有一张名单要捕杀五十个激烈的教授,我就是其中之一。此讯息外传,我即躲避一月,先在东交民巷一个法国医院,后在友人家内。有一日早晨,我便携家眷悄然离开北平了。

回到老家去,我在那奄奄欲睡的厦门大学惹起一场大风潮,直至我不能再在那里安身,就于民十六年春间离开,投身加入武汉的国民政府服务。我不能不把这一章纪事删去,只能说我那时身任外交部秘书,住在鲍罗庭的对门,不过我还没有见过鲍罗庭或汪精卫一次。

八、著作和读书

我初期的文字即如那些学生的示威游行一般,披肝沥胆,慷慨激昂,公开抗议。那时并无什么技巧和细心。我完全归罪于北洋军阀给我们的教训。我们所得的出版自由太多了,言论自由也太多了,而每当一个人可以开心见诚讲真话之时,说话和著作便不能成为艺术了。这言论自由究有甚好处?那严格的取缔,逼令我另辟蹊径以发表思想。我势不能不发展文笔技巧和权衡事情的轻重,此即读者们所称为“讽刺文学”。我写此项文章的艺术乃在发挥关于时局的理论,刚刚足够暗示我的思想和别人的意见,但同时却饶有含蓄,使不至于身受牢狱之灾。这样写文章无异是马戏场中所见的在绳子上跳舞,需眼明手快,身心平衡合度。在这个奇妙的空气当中,我已经成为一个所谓幽默或讽刺的写作者了。也许如某人曾说,人生太悲惨了,因此不能不故事滑稽,否则将要闷死。这不过是人类心理学中一种很寻常的现象罢——即是在十分危险当中,我们树立自卫的机械作用,也就是滑口善辩。这一路的滑口善辩,其中含有眼泪兼微笑的。

我之重新发现祖国之经过也许可咏成一篇古风,可是恐怕我自己感到其中的兴趣多于别人罢。我常徘徊于两个世界之间,而逼着我自己要选择一个,或为旧者,或为新者,由两足所穿的鞋子以至头顶所戴的帽子。现在我不穿西服了,但仍保留着皮鞋。至最近,我始行决定旧式的中国小帽是比洋帽较合逻辑和较为舒服的,戴上洋帽我总觉得形容古怪。一向我都要选择我的哲学,一如决定戴那种帽子一样。我曾做了一副对联:

两脚踏东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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