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我二姐,是这样的。我进大学,是替她去的。二姐聪明美丽,想入大学而无法入大学。我们乡下的家,就是家庭学校。大约乡下人起来早,男孩子管洗扫,在家里井中汲水入水缸及灌园,女孩子管洗衣及厨房。那时我母亲已五十以上了,家里洗衣烧饭是她管的。暑假夏天,大家回来,早餐后就摇铃上课,父亲自己教,读的是四书《诗经》,以外是《声律启蒙》及《幼学琼林》之类。一屋子总是咿唔的读书声。我记得约十一时,我二姐必皱着眉头说她得烧饭或者有衣待洗去了。下午温习,日影上墙时,她又皱着眉头,说须去把晾的衣服收进来,打叠后,又须烧晚饭。她属虎,比我大四岁。我们共看林琴南译的说部丛书,如《福尔摩斯》、《天方夜谭》之类。还有一次,我们两人,口编长篇小说,随想随编,骗母亲取乐,并没有写下来,记得有一位法国侦探名为“库尔摩宁”,这是我们骗母亲的。
她鼓浪屿毓德女校毕业,就吵要上福州入学高造。这怎么可能呢?我父亲生六男二女,又好做梦,叫男孩子都受高等教育,自然管不到女的了,而且女大当嫁,是当时的风气。记得听父亲对朋友讲,要送二哥到上海圣约翰大学,是将漳州唯一的祖母传下来的房屋变卖来的。到了签字卖屋之时,一点泪滴在契约纸上。到福州上学,教会学校可免学费,但是单川资杂费一年就得至少六七十元。这就无法筹措。所以我二姐上进求学,是绝无希望的。
她那聪明的头脑,好读书的心情,我最晓得。她已二十岁了,不嫁何待。但是每回有人说亲,母亲来房中向她说,她总是将油灯吹灭,不同她讲。父亲在做狂梦,夜里挑亮床头的油灯,口吸旱烟,向我们小孩讲牛津大学怎样好,柏林大学是世界最好的大学。牧师的月收是廿四元,这不是做狂梦吗?(他看了不少上海广学会的新书,所以知道这些)。所以我的二姐就不得不牺牲了。
到了她二十二岁,我十八岁,要到上海圣约翰大学念书(钱是借来的),她要到山城结婚,葬了她求学的美梦。她结婚是不得已的,我知道。我们一家下船,父母送女子婚嫁,送小孩远行留学,同船沿西溪到那乡镇。未结缡之先,她由新娘子袄里的口袋拿出四毛钱含泪对我说:“和乐,你到上海去,要好好的念书,做个好人,做个名人,我是没有希望了。”这句话是不啻镂刻在我的心上,这读书成名四字,是我们家里的家常话,但这离别的情怀又不同了。那话于我似有千钧重的。
过了一年,我回家,沿路去看她。她的丈夫是追求她多年的中等人家的少年,家里薄有家产,婆婆也是非常自傲,娶得这一门媳妇,总算衣食无忧。她问到我学到什么英国话。我告诉她。匆匆行别,也诉不到多少衷曲。我秋天回上海,听见她得鼠疫死了,腹中有孕七月。她的坟还在坂仔西山墓地。
二、四十自叙
我生今年已四十/半似狂生半腐儒/一生矛盾说不尽/心灵解剖迹糊涂/读书最喜在河畔/行文专赖淡巴菰/卸下洋装留革履/洋宅窗前梅二株/生来原喜老百姓/偏憎人家说普罗/人亦要做钱亦爱/踯躅街头说隐居/立志出身扬耶道/识得中奥废半途/尼溪尚难樊笼我/何况西洋马克斯/出入耶孔道缘浅/惟学孟丹我先师/总因勘破因明法/学张学李我皆辞/喜则狂跳怒则嗔/不懂吠犬与鸣驴/掣绦啮笼悲同类/还我林中乐自如/论语办来已两载/笑话一堆当揶揄/胆小只评前年事/才疏偏学说胡卢/近来识得袁宏道/喜从中来乱狂呼/宛似山中遇高士/把其袂兮携其裾/又似吉茨读荷马/五老蜂上见鄱湖/从此境界又一新/行文把笔更自如/时人笑我真瞆瞆/我心爱焉复奚辞/我本龙溪村家子/环山接天号东湖/十尖石起时入梦/为学养性全在兹/六岁读书好写作/为文意多笔不符/师批大蛇过田陌/我对蚯蚓渡沙漠/八岁偷作新课本/一页文字一页图/收藏生怕他人见/姐姐告人抢来撕/十岁离乡入新学/别母时哭返狂呼/西溪夜月五篷里/年年此路最堪娱/十八来沪入约翰/心好英文弃经书/线装从此不入目/毛笔提来指腕愚/出洋哈佛攻文学/为说图书三里余/抿嘴坐看白璧德/开棺怒打老卢苏/经济中绝走德国/来比锡城识清儒/始知江戴与段孔/等韵发音界尽除/复知四库有提要/经解借自柏林都/回国中文半瓶醋/乱写了吗与之乎/幽默拉来人始识/音韵踢开学渐疏/而今行年虽四十/尚喜未沦士大夫/一点童心犹未灭/半丝白鬓尚且无
语堂
二十三年八月下旬自序于长江舟上
《四十自叙》诗是我于民国二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论语半月刊》发表的。此诗作于一九三四年,实三十九岁时所作,强名四十,乃中国算法。诗中初言“一生矛盾说不尽”,亦耶亦孔,半东半西,所谓“卸下洋装留革履,洋宅窗前梅二株”,即去其所当去,留其所当留意义,不外自叙对联中“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意思。“尼溪”即尼采,我少时所好,犹不能为所笼络,何况马克斯。“孟丹”即法国MonBtaigne,以小品论文胜。此人似王仲任。《论衡》一书亦非儒亦非老,所言皆个人见地,与孟丹相同。孟丹所以可传不朽者以此。大概文主性灵之作家皆系如此,即“掣绦啮笼”还我自由之意。故乐于提倡袁中郎,《论语半月刊》所作文章,提倡袁中郎的很多。“会心的微笑”亦语出袁中郎。
第二段叙少时在龙溪平和县间,享受西溪之美,山林之乐。家住坂仔(号东湖),环顾高山峻岭,日与云霞为友。此后皆看不起平地之摩天屋。城市居民之“平地感”与我“高山感”格格不入,所以说“为学养性全在兹”,“兹”指坂仔高山,梦寐不能忘也。次叙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放弃毛笔,以自来水笔代之,与英文结不解缘,心好之甚。此段恋爱,至今不懈。然因此旧学荒废,少时自看袁了凡《纲鉴易知录》,看到秦汉之交,一入约翰,截然中止。羞耻,羞耻!以后自己念中文,皆由耻字出发,即所谓知耻近乎勇。以一个教会学校出身之人,英文呱呱叫,一到北平,怎么会不自觉形秽?知耻了有什么办法?只好拼命看中文,看一本最好的白话文学(《红楼梦》),又已做教师,不好意思到处问人,只在硫璃厂书肆中乱攒。什么书是名著,杜诗谁家注最好,常由旧书铺伙计口中听来。这是不是不愤不启,我不知道,但确含有愤意,愤我在教会学校给我那种不重中文的教育。耶教《圣经》中约书亚的喇叭吹倒耶利哥城墙我知道了,而孟姜女的泪哭倒长城我反不大清楚。怎么不羞?怎么不愤?所以这一气把中文赶上。自然学问无穷,到了留学德国,才看到《皇清经解》,就在音韵学钻。但又不能固守一门一科的学问,故又“踢开”音韵专门之学,而专文学著作。白璧德即哈佛教授(Irving Babbit),我与吴宓(雨僧)、娄光来共坐一条板凳听白教授将近代欧洲文明归罪于卢梭之浪漫主义。吴、娄后在南京办《学衡》,就是传布白教授之思想及文学批评,梅光迪也是白氏的门下。但我仍不能受白氏之笼络,而偏向于意大利之克罗遮(Groce),这也是主性灵一贯所致。①
①《四十自叙》发表于《论语》半月刊第49期。《无所不谈合集》重刊此诗时,作者加了这一段序言。
三、言志篇
古人言士各有志,不过言志并不甚易。在言志时,无意中还是“载道”,八分为人,二分为己,所以失实,况且中国人有一种坏脾气,留学生炼牛皮,必不肯言炼牛皮之志,而文之曰:“实业救国”。假如他的哥哥到美国学农业,回来开牛奶房,也不肯言牛奶房之志,只说是“农村立国”。《论语·言志篇》,子路,冉求,公西华,各有一大篇载道议论,虽然经“夫子哂之”,点也尚不敢率尔直言,须经夫子鼓励一番,谓“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始有“春服既成”一段真正言志的话。不图方巾气者所必吐弃之小小志尚,反得孔子之赞赏。孔子之近情,与方巾气者之不近情,正可于此中看出。此姑且撇过不谈。常言男子志在四方,实则各人于大志之外,仍不免有个人所谓理想生活。要人挂冠,也常有一番言志议论,便是言其理想生活。或是归田养母,或是出洋留学,但这也不过一时说说而已。向来中国人得意时信儒教,失意时信道教,所以来去出入,都有照例文章,严格的言,也不能算为真正的言志。
据说古希腊有圣人代阿今尼思,一日正在街上滚桶中晒日,遇见亚力山大帝来问他有何所请。代阿今尼思客气的答曰:请皇帝稍为站开,不要遮住阳光,便感恩不尽了。这似乎是代阿今尼思的志愿。他是一位清心寡欲的人,冬夏只穿一件破衲,坐卧只在一只滚桶中。他说人的欲愿最少时,便是最近于神仙快乐之境。他本有一只饮水的杯,后来看见一孩子用手拿水而饮,也就毅然将杯抛弃,于是他又觉得比前少了一种挂碍,更加清净了。
代阿今尼思的故事,常叫人发笑,因为他所代表的理想,正与现代人相反。近代人是以一人的欲愿之繁多为文化进步的衡量。老实说,现在人根本就不知他所要的是什么。在这种地方,发见许多矛盾,一面提倡朴素,又一面舍不得洋楼汽车。有时好说金钱之害,有时却被财魔缠心,做出许多尴尬的事来。现代人听见代阿今尼思的故事,不免生羡慕之心,却又舍不得要看一张真正好的嘉宝的影片。于是仍有所请言行之矛盾,及心灵之不安。
自然,要爽爽快快打倒代阿今尼思主张,并不很难。第一,代阿今尼思生于南欧天气温和之地。所以寒地女子,要穿一件皮大氅,也不必于心有愧。第二,凡是人类,总应该至少有两套里衣,可以替换。在书上的代阿今尼思,也许好像一身仙骨,传出异香来,而在实际上,与代阿今尼思同床共被,便不怎样爽神了。第三,将这种理想贯注于小学生脑中,是有害的,因为至少教育须养成学子好书之心,书是代阿今尼思所绝对不看的。第四,代阿今尼思生时,尚未有电影,也未有Mickey Mouse的滑稽影戏画,无论大人小孩说他不要看Mickey Mouse,一定是已失其赤子之心,这种朽腐的魂灵,再不会于吾人文化有什么用处。总而言之,一人对于环境,能随时注意,理想兴奋,欲愿繁复,比一枯槁待毙的人,心灵上较丰富,而于社会上也比较有作为。乞丐到了过屠门而不大嚼时,已经是无用的废物了。诸如此类,不必细述。
代阿今尼思所以每每引人羡慕者,毛病在我们自身。因为现代人实在欲望太奢了,并且每不自知所欲为何物。富家妇女一天打几圈麻将,也自觉麻烦。电影明星在灯红酒绿的交际上,也自有其觉到不胜烦躁,而只求一小家庭过清净生活之时,朝朝寒食,夜夜元宵之人,也有一旦不胜其腻烦之觉悟。若西人百万富翁之青年子弟,一年渡大西洋四次,由巴黎而南美洲,而尼司,而纽约,而蒙提卡罗,实际上只在躲避他心灵的空虚而已。这种人常会起了一念,忽然跑入僧寺或尼姑庵,这是报上所常见的事实。
我想在各人头脑清净之时,盘算一下,总会觉得我们决不会做代阿今尼思的信徒,总各有几样他所求的志愿。我想我也有几种愿望,只要有志去求,也并非绝不可能的事。要在各人看清他的志操,有相当的抱负,求之在己罢了。这倒不是外方所能移易。兹且举我个人理想的愿望如下,这些愿望十成中能得六七成,也就可算为幸福了。
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不要一位Story of San Michele书中的MadamoiBselle Agathe拿她的揩布到处乱揩乱擦。我想一人的房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切不可像一间和尚的斋堂,或如府第中之客室。天罗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又有烟味,书味,及各种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横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板滞乏味之书,但也没什么一定标准,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曝言》杂陈,孟德斯鸠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不要时髦书,马克斯,T.S.Elliot,Jame Joyces等,袁中郎有言,“读不下去之书,让别人去读”便是。
我要几套不是名士派但亦不甚时髦的长褂,及两双称脚的旧鞋子。居家时,我要能随便闲散的自由。虽然不必效顾千里裸体读经,但在热度九十五以上之热天,却应许我在佣人面前露了臂膀,穿一短背心了事。我要我的佣人随意自然,如我随意自然一样。我冬天要一个暖炉,夏天一个浇水浴房。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要在楼下工作时,听见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听见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的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有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鸡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我要几位知心友,不必拘守成法,肯向我尽情吐露他们的苦衷。谈话起来,无拘无碍,柏拉图与《品花宝鉴》念得一样烂熟。几位可与深谈的友人。有癖好,有主张的人,同时能尊重我的癖好与我的主张,虽然这些也许相反。
我要一位能做好的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我要一位很老的老仆,非常佩服我,但是也不甚了了我所做的是什么文章。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明人小品,壁上一帧李香君画像让我供奉,案头一盒雪茄,家中一位了解我的个性的夫人,能让我自由做我的工作。酒却与我无缘。
我要院中几棵竹树,几棵梅花。我要夏天多雨冬天爽亮的天气,可以看见极蓝的青天,如北平所见的一样。
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四、我家的童仆阿芳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他是一位绝顶聪明的小孩子。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的聪明乖巧,确乎超人一等,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我得须先解释,我何以肯放阿芳在我们家里造反。在其他佣人所不敢为的事他居然可以为之而不受责斥。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这大概是他生平看到的第一架,已把他迷住了。在这个时候,书房每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传出来。有一天,打字机平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从此以后,我只好认他为一位聪明而无愧的同胞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外人学厦门话非天才不可,平常人总是退避三舍)。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与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像一切的天才,他生性就恨学堂。
这大概可以解释阿芳可以在家里造反的理由。但是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幸而他天真未失,还不懂得人世工作与游戏的分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大概因为阿芳喜欢炒鸡子,烧饭的老妈又是女人,只好听他吩咐。因为阿芳是看不起女人的。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从此厨房里又翻一新花样了。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阿芳你记得是十八。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二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这一天我板起面孔,不同他说话,我下了决心非整饬纪纲不可。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分。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我安然就寝,决定家中的纪纲已经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不再整饬纪纲了。现在厨房里如何天翻地覆,我是无权过问的了。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五、我的戒烟
凡吸烟的人,大都曾有一时糊涂,发过宏愿,立志戒烟,在相当期内与此烟魔,决一雌雄,到了十天半个月之后,才自醒悟过来。我有一次也走入歧途,忽然高兴戒烟起来,经过三星期之久,才受良心责备,悔悟前非。我赌咒着,再不颓唐,再不失检,要老老实实做吸烟的信徒,一直到老耄为止。到那时期,也许会听青年会俭德会三姑六婆的妖言,把他戒绝,因为人一到此时候,总是神经薄弱,身不由主,难代负责。但是意志一日存在,是非一日明白时,决不会再受诱惑。因为经过此次的教训,我已十分明白,无端戒烟断绝我们灵魂的清福,这是一件亏负自己而无益于人的不道德行为。据英国生物化学名家夏尔登(Haldane)教授说,吸烟为人类有史以来最有影响于人类生活的四大发明之一。其余三大发明之中,记得有一件是接猴腺青春不老之新术。此是题外不提。
在那三星期中,我如何的昏迷,如何的懦弱,明知于自己的心身有益的一根小小香烟,就没有胆量,取来享用,说来真是一段丑史。此时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倒莫明何以那次昏迷一发到三星期。若把此三星期中之心理历程细细叙述起来,真是罄竹难书。自然,第一样,这戒烟的念头,根本就有点糊涂。为什么人生世上要戒烟呢?这问题我现在也答不出。但是我们人类的行为,总常是没有理由的,有时故意要做做不该做的事,有时处境太闲,无事可作,故意降大任于己身,苦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把自己的天性拂乱一下,预备做大丈夫罢?除去这个理由,我想不出当日何以想出这种下流的念头。这实有点像陶侃之运甓,或是像现代人的健身运动——文人学者无柴可剖,无水可汲,无车可拉,两手在空中无目的的一上一下,为运动而运动,于社会工业之生产,是毫无贡献的。戒烟戒烟,大概就是贤人君子的健灵运动罢。
自然,头三天,喉咙口里,以至气管上部,似有一种怪难堪似痒非痒的感觉。这倒易办。我吃薄荷糖,喝铁观音,含法国顶上的补喉糖片。三天之内,便完全把那种怪痒克复消灭了。这是戒烟历程上之第一期,是纯粹关于生理上的奋斗,一点也不足为奇。凡以为戒烟之功夫只在这点的人,忘记吸烟乃魂灵上的事业;此一道理不懂,根本就不配谈吸烟。过了三天,我才进了魂灵战斗之第二期。到此时,我始恍然明白,世上吸烟的人,本有两种,一种只是南郭先生之徒,以吸烟跟人凑热闹而已。这些人之戒烟,是没有第二期的,他们戒烟,毫不费力。据说,他们想不吸就不吸,名之为“坚强的意志”。其实这种人何尝吸烟?一人如能戒一癖好,如卖掉一件旧服,则其本非癖好可知。这种人吸烟,确是一种肢体上的工作,如刷牙、洗脸一类,可以刷,可以不刷,内心上没有需要,魂灵上没有意义的。这种人除了洗脸、吃饭、回家抱孩儿以外,心灵上是不会有所要求的,晚上同俭德会女会员的太太们看看《伊索寓言》也就安眠就寝了。辛稼轩之词,王摩诘之诗,贝多芬之乐,王实甫之曲,是与他们无关的。庐山瀑布还不是从上而下的流水而已?试问读稼轩之词、摩诘之诗而不吸烟,可乎?不可乎?
但是在真正懂得吸烟的人,戒烟却有一问题,全非俭德会男女会员所能料到的。于我们这一派真正吸烟之徒,戒烟不到三日,其无意义,与待己之刻薄,就会浮现目前。理智与常识就要问:为什么理由,政治上,社交上,道德上,生理上,或者心理上,一人不可吸烟,而故意要以自己的聪明埋没,违背良心,戕贼天性,使我们不能达到那心旷神怡的境地?谁都知道,作文者必精力美满,意到神飞,胸襟豁达,锋发韵流,方有好文出现,读书亦必能会神会意,胸中了无窒碍,神游其间,方算是读。此种心境,不吸烟岂可办到?在这兴会之时,我们觉得伸手拿一支烟乃唯一合理的行为;若是把一块牛皮糖塞入口里,反为俗不可耐之勾当。我姑举一两件事为证。
我的朋友B君由北平来沪。我们不见面,已有三年了。在北平时,我们是晨昏时常过从的,夜间尤其是吸烟瞎谈文学、哲学、现代美术以及如何改造人间宇宙的种种问题。现在他来了,我们正在家里炉旁叙旧。所谈的无非是在平旧友的近况及世态的炎凉。每到妙处,我总是心里想伸一只手去取一支香烟,但是表面上却只有立起而又坐下,或者换换坐势。B君却自自然然的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似有不胜其乐之概。我已告诉他,我戒烟了,所以也不好意思当场破戒。话虽如此,心坎里只觉得不快,嗒然若有所失。我的神志是非常清楚的,每回B君高谈阔论之下,我都能答一个“是”字,而实际上却恨不能同他一样的兴奋倾心而谈。这样畸形的谈了一两小时,我始终不肯破戒,我的朋友就告别了。论“坚强的意志”与“毅力”,我是凯旋胜利者,但是心坎里却只觉得怏怏不乐。过了几天,B君途中来信,说我近来不同了,没有以前的兴奋、爽快、谈吐也大不如前了,他说或者是上海的空气太恶浊所致。到现在,我还是怨悔那夜不曾吸烟。
又有一夜,我们在开会,这会按例星期一次。到时聚餐之后,有人读论文,作为讨论,通常总是一种吸烟大会。这回轮着C君读论文,题目叫做《宗教与革命》,文中不少诙谐语。记得C君说冯玉祥是进了北派美以美会,蒋介石却进了南派美以美会。有人便说如此则吴佩孚不久定进西派美以美会。在这种扯淡之时,室内的烟气一层一层的浓厚起来,正是暗香浮动奇思涌发之时。诗人H君坐在中间,斜躺椅上,正在学放烟圈,一圈一圈的往上放出,大概诗意也跟着一层一层上升,其态度之自若,若有不足为外人道者。只有我一人不吸烟,觉得如独居化外,被放三危。这时戒烟越看越无意义了。我恍然觉悟,我太昏迷了。我追想搜索当初何以立志戒烟的理由,总搜寻不出一条理由来。
此后,我的良心便时起不安。因为我想,思想之贵在乎兴会之神感,但不吸烟之魂灵将何以兴感起来?有一下午,我去访一位西洋女士。女士坐在桌旁,一手吸烟,一手靠在膝上,身微向外,颇有神致。我觉得醒悟之时到了。她拿烟盒请我。我慢慢的,镇静的,从烟盒中取出一支来,知道从此一举,我又得道了。
我回来,即刻叫茶房去买一盒白锡包。在我书桌的右端有一焦迹,是我放烟的地方。因为吸烟很少停止,所以我在旁刻一铭曰“惜阴池”。我本来打算大约要七八年,才能将这二英寸厚的桌面烧透,而在立志戒烟时,惋惜这“惜阴池”深只有半生丁米突而已。所以这回重复安放香烟时,心上非常快活。因为虽然尚有远大的前途,却可以日日进行不懈。后来因搬屋,书房小,书桌只好卖出,“惜阴池”遂不见,此为余生平第一恨事。
六、我买牙刷①
①原题为《我怎样买牙刷》,有删节。
也许我应先叙述我何以有买牙刷的问题发生。幼时,不管有无牙刷,我是很快乐的。也记不清我幼时到底用过牙刷没有。这种问题,于幼童的世界是不算一回事,而且于西欧常在床上早餐的贵族阶级也是不算一回事;只有在知书识字一知半解的中等阶级,(无论何国),却常常发生而很普遍。闲话休提,不管我幼时有没有用过牙剧,我总是一直长大康健起来。我那时还不曾见过有刷毛不齐作犬牙状而末加一簇长毛的“预防”牌(Prophy-lactic)卫生文明牙刷,所以不曾上当,而心中也未尝有过丝毫的焦虑。如今才晓悟现代广告的欺骗我辈读书人,真要令人思之慨然,欲起而作一种社会革命了。
……事实上,我的牙医朋友已经偷偷的告诉我,据他的专门经验而言,许多非买Prophylactic牙刷不可的有钱太太,根本就不懂得这牙刷的用法。这些有钱的太太们,正像李格(Stephen Leacock)所嘲谑的西方银行家,出门避暑,想到钓鱼,必另买一双涉水的高皮靴,另做一件不怕风雨的大衣,买到一根值十几元钱的、挂有转轮的、科学式的渔竿去钓鱼去。但是李格氏问,这些银行家会钓上鱼吗?真正的渔人,你只消给他一根竹竿,一条悬钩,他总会钓得鱼出来给你看。牙刷的道理也无过如此。
但是这些平常道理,是我经过用三年苦心研究最适宜最科学最卫生最文明的牙刷的经验,才研究出来。上边已经说过,我幼时是很快乐自在的。我并不要用牙刷,也不管牙刷上面之弯形角度是否与我的齿沿的圆弧相合与否。直到在某校时候,认识一位校医,才失了我天真的快乐。(这位校医不久以前已经自杀)他竟然告诉我:世上有这种毛病叫做齿龈脓肿,秘穴溃烂,文生博士病(Vincent’s disease)等。像一切中等阶级,我一面增加知识,一面恐慌起来。他说世上毛病,什九是由牙齿不洁来的。而且秘穴所生之毒质,如不及早觉察医治的,简直可以传入脑部,令人发狂——我简直可以进疯人院。从此以后,我便不复知平安快乐日子了,而从此我便开始研究最适宜最科学最文明最卫生的牙刷了。荏苒于今,已历三载,到了今日,才一无所得,空手回来。
不读书的人,总以为牙刷只是一根刷子,而要使用方便功效易见,刷毛应该是整齐的,与毛刷、衣刷、靴刷相同,正如一只椅子,总应该是四足齐平才合理。但是我生性有科学的好奇心,很注意有什么新奇花样。因为我正在寻求什么新奇的牙刷,看见预防牌的刷毛不齐,呈犬牙状,末端又有高起的一簇刷毛,遂引起我的注意,犹如我现在看见一只三足短一足长的凳子,也会特别注意。我看见说明书,说这刷毛毛面呈向内弯的形状,与我齿沿向外弯的弧形相合,觉得很有道理,遂即刻决定“这是我最合理最科学的牙刷了”。那时我选定的,是一根刷柄向内弯三十度的牙刷。过后也曾买过一支刷柄向外弯三十度的牙刷,而并没有遇见什么不测风云。于是使我猜疑,也许不向外亦不向内弯的直的刷柄才是最合理化的牙刷吧?
但是事实上,在两年中,我是预防牌的信徒,轻易不改我的主张,虽然我已觉察,只有末端高出的一簇毛是用得着的,因为他部的毛万不会与牙齿接触。恰巧有一天,我的叔父死了,遗留三百元给我浪费。我就想到牙刷问题。我跑进一间药房,由腰包里掏出一张五元钞票,掷在柜上,叫伙计将市上最贵的牙刷给我。伙计拿来的是韦思脱大医生的牙刷(Dr.West’s)价钱一元三角。不看犹可,一看我就恐慌起来。难道我两年来专受广告的欺弄吗?因为我发见这最文明最科学的牙刷刷毛的面是向外凸出,而不是向内凹进的弧形,正与我所相信的老牌相反;我发见这科学最近发明的成绩,末端并没有一簇高出的毛,反是两端毛短,中间毛长;说明书又告诉我韦思脱博士经过多年的试验,得到一个结论,说只有向外弯的牙刷才能与齿沿的内部的弧形相合。这有点像听见牛敦与恩斯坦各持异论,不免疑心有一人是错的。我带回这韦思脱博士试验的结论回来,一刷,发见不但齿龈的内沿刷得到,就是齿龈的外沿也一样的刷得到。我始恍然大悟。一跑出去,到最近的杂货铺用二十五个铜子买一支广东制造的平面直柄牙刷。回来之后用起来,感觉有刷毛整齐的牙刷刷过齿上的一种三年来所未有的快乐。这就是我从小长大健康快乐时所用的牙刷。
假如我买文明牙刷的这段历史像一幕悲剧,那末我寻求文明牙膏的经验,真如同一部一百二十四回小说。那些各牌牙膏、牙粉、牙水互相攻讦的广告,读了真令人眼花缭乱。简单的叙述起来,各种牙膏、牙粉、牙水我先后都已用过。我的经验包括Dr.Lyon’s Powder,So-zodont,Squibb’s Dental Magnesia,Pepsodent,Chlorodont,Kolynos,colgate,Listerine,Euthymol,I-pana各牌(家家说“惟我此家”货色是不害牙齿的)。我觉得用起来,无论哪一家都是一样,都不能伤损我生成洁白无疵的牙齿。我看见过化学室化验的证书,说某种牙膏于几秒钟能杀死几百万微菌(后来有医生告诉我,此家消毒水杀菌力不及盐水);有某家广告警告我“当心粉红的牙刷”,说是用错牙膏,齿龈脓溃的先兆(其实刷时用力,齿龈微出血,是当然的事);有的广告警告我,市上牙膏什九是完全无用的。我曾经因为见到有家广告说不可用牙粉,会伤牙齿,起了恐慌,置而不用,后来又看见Dr.Lyon’s的广告,说非牙粉刷不干净,“要学牙科医生给你刷牙时的榜样——用牙粉”乃又起恐慌,又起而用之。我曾经受Lambert医药公司的诱惑,说用利思特灵(Listerine)的牙膏一年中省下来的钱可以购买以下任何物品之一种:“七磅牛排;八磅火腿;八磅小羊排;两只鸡;十二条咖啡卷;十瓶果酱;二十包面粉;三十罐头空心粉”……然而用了一年之后,并不见得我的太太赠我这些礼物。
幸而不久我见出破绽了。有一回Colgate,大约是良心责备,十分厌倦这些欺人的广告,出来登一特别广告,问人家:“你因看见广告而受恐慌吗?”并说一句老实话:“牙膏的唯一作用只是洗净你的牙而已。”我想上天的意思也委实如此而已。这是初次的醒悟。第二次的醒悟,是看见Pepsodent的广告,更加良心发现,更显明的厌倦那些欺人的广告,公然说:“使你的牙齿健全的,并不是牙膏——是菠菜啊!”我真气炸了肺,一直跑去问一位牙科的朋友,请教他“到底牙膏有什么用处?”他只笑而不说。我知道他心里在说“你可怜的中等阶级啊!”我要求一个明白答复。
“什么!”我喊出来。“至少牙膏总能够洗净牙齿,不是吗?”“老兄啊!”他拍我的肩膀发出怜惜之意说。“你要明白,洗净你的牙齿是水及牙刷啊!牙膏不过使你洗时较觉芬香可口而像煞有介事而已。”
“那末,用一两点香蕉露也可以吗?”
“亏得你想出来,”朋友转怜为笑叹一口气说。
我们两人紧握双手,宛如手中握住一件天知地知尔知我知宇宙间的大秘密。
七、我不穿西装 ①
①本文原题为《论西装》。
许多朋友问我为何不穿西装。这问题虽小,却已经可以看出一人的贤愚与雅俗了。倘是一人不是俗人,又能用点天赋的聪明,兼又不染季常癖,总没有肯穿西装的,我想。在一般青年,穿西装是可以原谅的,尤其是在追逐异性之时期,因为穿西装虽有种种不便,却能处处受女子之青睐,风俗所趋,佳人所好,才子自然也未能免俗。至于已成婚而子女成群的人,倘穿西装,那必定是他仍旧屈服于异性的徽记了。人非昏瞆,又非惧内,决不肯整日价挂那条狗领而自豪。在要人中,惧内者好穿西装,这是很鲜明彰著的事实。也不是女子尽喜欢作弄男子,令其受苦。不过多半的女子似乎觉得西装的确较为摩登一等。况且即使有点不便,为伊受苦,也是爱之表记。古代英雄豪杰,为着女子赴汤蹈火,杀妖斩蛇,历尽苦辛以表示心迹者正复不少。这种女子的心理的遗留,多少还是存在于今日,所以也不必见怪。西装只可当为男子变相的献殷勤罢了。不过平心而论,西装之所以成为一时风气而为摩登士女所乐从者,唯一的理由是,一般人士震于西洋文物之名而好为效颦;在伦理上,美感上,卫生上是决无立足根据的。
不知怎样,中装中服,暗中是与中国人之性格相合的,有时也从此可以看出一人中文之进步。满口英语,中文说得不通的人必西装,或是外国骗得洋博士,羽毛未干,念了三两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钉女人者,亦必西装。然一人的年事渐长,素养渐深,事理渐达,心气渐平,也必断然弃其洋装,还我初服无疑。或是社会上已经取得相当身份,事业上已经有相当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装以掩饰其不通英语及其童骀之气时,也必断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所有例外,除有季常癖者,也就容易数得出来,洋行职员,青年会服务员及西崽为一类,这本不足深责,因为他们不但中文不会好,并且名字就是取了约翰,保罗,彼得,Jimmy等,让西洋大班叫起来方便。再一类便是月薪百元的书记,未得差事的留学生,不得志之小政客等。华侨子弟,党部青年,寓公子侄,暴富商贾及剃头师父等又为一类,其穿西装心理虽各有不同,总不外趋俗两字而已,如乡下妇女好镶金齿一般见识,但决说不上什么理由。在这一种俗人中,我们可以举溥仪为最明显的例子。我猜疑着,像溥仪或其妻一辈人必有镶过金齿,虽然在照片上看不出。你看那一对蓝(黑)眼镜,厚嘴唇及他的英文名字“亨利”,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溥仪在日本天皇羽翼之下,尽可称皇称帝。到了中国关内想要复辟,就有点困难。单那一套洋服及那英文名字就叫人灰心。你想“亨利亨利”,还像个中国天子之称吗?
大约中西服装哲学上之不同,在于西装意在表现人身形体。而中装意在遮盖身体。然而人身到底像猴狲,脱得精光,大半是不甚美感,所以与其表扬,毋宁遮盖。像甘地及印度罗汉之半露体,大半是不能引人生起什么美感的。只有没有美感的社会,才可以容得住西装。谁不相信这话,可以到纽约Coney Island的海岸,看看那些海浴的男妇老少的身体是怎样一回事。裸体美多半是画家挑出几位身材得中的美女画出来的,然而在中国之画家,已经深深觉得身段匀美的模特儿之不易得了。所以二十至三十五岁以内的女子西装,我还赞成,因为西装确可极量表扬其身体美,身材轻盈,肥瘦停匀的女子服西装,的确占了便宜。然而我们不能不为大多数的人着想,像纽约终日无所事事髀肉复生的四十余岁贵妇,穿起夜服,露其胸背,才叫人触目惊心。这种妇人穿起中服便可以藏拙,占了不少便宜。因为中国服装是比较一视同仁,自由平等,美者固然不能尽量表扬其身体美于大庭广众之前,而丑者也较便于藏拙,不至于太露形迹了,所以中服很合于德谟克拉西的精神。
以上是关于美感方面。至于卫生通感方面,更无足为西装置辩之余地。狗不喜欢带狗领,人也不喜欢带上那西装的领子,凡是稍微明理的人都承认这中古时代Sir Walter Raleigh,Cardinal Rioheliou等传下来的遗物的变相是不合卫生的。西方就常有人立会宣言,要取消这条狗领。西洋女装在三十年来的确已经解放不少,但是男子服装还是率由旧章,未能改进,男子的颈子,社会总还认为不美观不道德,非用领子扣带起来不可。带这领子,冬天妨碍御寒,夏天妨碍通气,而四季都是妨碍思想,令人自由不得。文士居家为文,总是先把这条领子脱下,居家而尚不敢脱领,那便是惧内之徒,另有苦衷了。
自领以下,西装更是毫无是处。西人能发明无线电飞机,却不能了悟他们身体只有头面一部尚算自由。穿西装者,必穿紧封皮肉的贴身卫生里衣,叫人身皮肤之毛孔作用失其效能。中国衣服之好处,正在不但能通毛孔呼吸,并且无论冬夏皆宽适如意,四通八达,何部痒处,皆搔得着。西人则在冬天尤非穿刺身之羊毛里衣不可。卫生里衣之衣裤不能无褶,以致每堆积于腹部,起了反抗,由是不能不改为上下通身一片之union suit。里衣之外,必加以衬衫,衬衫之外,必束以紧硬的皮带,使之就范,然就范不就范就常成了问题。穿礼服硬衬衫之人就知道其中之苦处。衬衫之外,又必加以背心。这背心最无道理,宽又不是,紧又不是,须由背后活动钩带求得适宜之中点,否则不是宽时空悬肚下,便是紧时妨及呼吸。凡稍微用脑的人,都明白人身除非立正之时,胸部与背后之直线总有不同,俯前则胸屈而背伸,仰后则胸伸而背屈。然而西洋背心偏偏是假定胸背长短相称,不容人俯仰于其际。惟人既不能整日挺直,结果非于俯前时,背心不得自由而褶成数段,压迫呼吸,便是于仰后时,背心尽处露出,不能与裤带相衔接。其在体材胖重的人,腹部高起之曲线既无从隐藏,背心之底下尽处遂成为那弧形之最向外点,由此点起,才由裤腰收敛下去,长此暴露于人世,而裤带也时时刻刻岌岌可危了。人身这样的束缚法,难怪西人为卫生起见,要提倡裸体运动,摒弃一切束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