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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8

作者:林语堂 当前章节:15152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9:34

但是如果人类还是爬行动物,那裤带也不至于成为岌岌可危之势。只消像马鞍的腹带,绑上便不成问题,决不上下于其间。但人类虽然已经演化到竖行地步,西洋裤带却仍就假定我们是爬行动物。妇人堕胎常就是吃这竖行之亏,因为人类的行走虽然已取立势,而吾人腹部的肌肉还未演化改造过来,以致本为爬行载重于横脊骨上之极稳重设置,遂发生时有堕胎之危险。现在立势既成,妇人腹部股肉却仍是横纹,不是载重于肩旁。而男人之裤带也一样的有时时不得把握之势而受地心吸力所影响。唯一补救的办法,就是将裤带拚命扣紧,致使妨碍一切脏腑之循环运动,而间接影响于呼吸之自由。

单这一层,我们就可以看出将一切重量载于肩上令衣服自然下垂的中服是唯一的合理的人类的服装。至于冬夏四时之变易,中服得以随时增减,西装却很少商量之余地,至少非一层里衣一层衬衫一层外衣不可。天炎既不可减,天凉也无从加。这种非人的衣服,非欲讨好女子的人是决不肯穿来受罪的。

中西服装之利弊如此显然,不过时俗所趋,大家未曾着想,所以我想人之智愚贤不肖,大概可以从此窥出吧?

八、我的书斋①

①原题为《有不为斋解》。

有客问“有不为斋”斋名用意何在,到底何者在所不为之列,这一问,倒给我发深省了。原来士人书斋取名都颇别致。一派是经师派,如“抱经”、“研经”、“诂经”、“潜研”之类。一派是名士派,所名多有诗意,如“涵芬”、如“庸闲”、如“双梅影”、如“水流云在”、如“仰视千七百二十九鹤”等。一派是经事的,如“三希”、如“铁琴铜剑”等。又一派是言志的,如“知不足”、“有恒心”、“知未信”。这些都带有点道学气味,而“有不为”恐怕只好归入此派。亦有言志而只用一字表出的,非常古雅,如“藏园”、“忆园”、“曲园”、“寄园”等,这大概是已有园宅阶级,所以大可以洁身自好,与世无争了。虽然这名有时也靠不住,如租界上有邨曰“耕读”,贫民窟有里曰“庆余”,野鸡巢有坊曰“贞德”,甚至大马路洋灰三楼上来一个什么“山房”,棋盘街来一个“扫叶”,本不是不可能的事,横竖不过起一个名而已,我们中国人想。“有不为”是有点道学气,我已说过。看来似乎反康有为,而事实不然。因为世上名称愈相反的,气质愈相近。试将反康与拥康者相比,反康营中曾经拥康者十有其六,而拥康党里曾经反康者,亦十有其八。如贞德坊之野鸡,庆余里之贫民,原来不过也是说说叫得好听而已。所以如孟子所说,有所不为然后可以有为,正可证明物极必反的道理。但是一人总有他所不为的事。朋友这样一问,使我不得不自己检讨一下。当时既不留心,盘查起来,倒也很有意思。我恍惚似已觉得,也许我一生所做过许多的事,须求上帝宽宥,倒是所未做的事,反是我的美德。兹将所想到,拉杂记下如下。

我不曾穿西装革履到提倡国货大会演说,也不曾坐别克汽车,到运动会鼓励赛跑,并且也不曾看得起做这类事的人。

我极恶户外运动及不文雅的姿势,不曾骑墙,也不会翻筋斗,不论身体上、魂灵上、或政治上。我连观察风势都不会。

我不曾写过一篇当局嘉奖的文章,或是选过一句士大夫看得起的名句,也不曾起草一张首末得体同事认为满意的宣言。

也不曾发,也不曾想发八而玲珑的谈话。

我有好的记忆力,所以不曾今天说月亮是圆的,过一星期说月亮是方的。

我不曾发誓抵抗到底背城借一的通电,也不曾作爱国之心不敢后人的宣言。也不曾驱车至大学作劝他人淬励奋勉作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训辞。

我不曾诱奸幼女,所以不曾视女学生为“危险品”。也不曾跟张宗昌维持风化,禁止女子游公园。

我不曾捐一分钱帮助航空救国,也不曾出一铜子交赈灾委员赈灾,虽然也常掏出几毛钱给须发斑白的老难民或是美丽可爱的小女丐。

我不曾崇孔卫道、征仁捐、义捐、抗日救国捐、公安善后捐、天良救国捐。我不曾白拿百姓一个钱。

我不好看政治学书,不曾念完三民主义,也不曾于静默三分时,完全办到叫思想听我指挥。

我不曾离婚,而取得学界领袖资格。

我喜欢革命,但永不喜欢革命家。

我不曾有面团团一副福相,欣欣自得,照镜子时,面上未尝不红泛而有愧色。

我不曾吆喝佣人,叫他们认我是能赚钱的老爷。我家老妈不曾窃窃私语,赞叹他们老爷不知钱从哪里来的。

我不曾容许仆役买东西时义形于色克扣油水,不曾让他们感觉给我买物取回扣,是将中华民国百姓的钱还给百姓。

我不曾自述丰功伟绩,送各报登载,或是叫秘书代我撰述送登。

也不曾订购自己的放大照相,分发儿子,叫他们挂在厅堂纪念。

我不曾喜欢不喜欢我的人,向他们做笑脸。我不曾练习涵养虚伪。

我极恶小人,无论在任何机关,不曾同他们钩心斗角,表示我的手腕能干。我总是溜之大吉,因为我极恶他们的脸相。

我不曾平心静气冷静头脑的讨论国事,不曾做正人君子学士大夫道学的骗子。

我不曾拍朋友的肩膀,作慈善大家,被选为扶轮会员。我对于扶轮会同对于青年会态度一样。

我不曾禁女子烫头发,禁男子穿长衫,禁百姓赛龙舟,禁人家烧纸钱,不曾卫道崇孔,维持风化,提倡读经,封闭医院,整顿学风,射杀民众,捕舞女,捧戏子,唱京调,打麻将,禁杀生,供大王,挂花车,营生圹,筑洋楼,发宣言,娶副室,打通电,盗古墓,保国粹,卖古董,救国魂,偷古物,印佛经,禁迷信,捧班禅,贴标语,喊口号,主抵抗,举香槟,做证券,谈理学……

九、我的书架①

①原题为《我的书室》,有删节。

且说M姚英写了一篇说她处理书室中书籍的方法的美妙的文章,那方法,同我的竟那么的巧合,要是我在这以前曾发表过只字关于我处理的方法,或以前曾同她见过面的话,我真要说她偷窃了我的文思。因此我在她这篇文章后面写了一篇很长的编者按语——我是希望编者们能在人家的文章后面写点长的按语。——说明她的理论与我的完全不谋而合。事实上,我们所有的只是一种共同的理论而已,这大致如下:

(转译她的文章)

当然,公共图书馆或学校图书馆择用一种编目的方法,把书籍按照规定一一标签分类,当是很好的,不论是依照杜威分类法或王云五分类法。但这办法对于一个穷书生是办不到的,他没有一部全套的图书馆版本来陈列起来,他往往在上海或南京住着一幢幢的弄堂房子。这种弄堂房子通常有一间会客室,二间客堂,二间卧室,二间浴室,如果他(或她)可以有一间书房,那已算是幸运的了。此外,他(或她)所收藏的有限的书籍通常都是按着个性的,大概是偏多于他(或她)所喜欢的作者的书,而其他的作者的书则较少。那么,他对于这些书又怎样来处理呢?

别人我不知道,但这是我的方法(我高兴这种从第三人称转到第一人称的说法,因为英文也不经心地忘掉了对于“我”及“我的”第二个词的性的区别。)我的方法是一种自然的方法。譬如说,当正在书桌前坐着的时候,接到了寄来的一本书或刊物,我便把它放在书桌上。假如正在看的时候有客来了,于是我便把它拿到客厅里去同我的朋友共读。如果那朋友走了,我忘记把它拿回来,我便让它去放在客厅里。但有时读得十分有味,我还不想睡觉,而只想舒散一回,那么我便把它拿上楼来在床上看。如果这书能抓住我的兴趣,我便读下去,但如果没兴趣了,我便可以随手把它当作枕头,这便是我所谓的自然方法,这可以约略给它下个定义为“把书籍随手置放的方法。”我甚至根本不能说的书有什么“适当”

的地方可放置。

这种方式的逻辑结果,当然是到处都是书籍杂志了。床上、沙发上、会客室里、食架上、自来水龙头边等等,有着一种在杜威或王云五的分类法中所不能获得的丰富印象。

这种方法有三个优点可以介绍。第一、有一种多样错综的美。因为这样一来书本都杂放在一起了,皮面精装本、纸面本、中文的、英文的、大而厚的巨册、轻巧的毛边书,有的有中世纪英雄的图案,有的有裸体的摩登女郎,全混合在一个智识的大拼盘中,包括了整个人类史的一个缩影。第二、有一种丰盛与多样的趣味。我让一本哲学书放在一部自然科学论文旁边,让一本幽默的小册子同一本意义堂皇的提倡道德的书籍并肩齐立。它们只是组成了一个杂色队伍,好像各自存着相反的意见,而在我的想象中作着一场荒唐无稽的争论而叫我开开心而已。第三、这种方法有一种十分便利的好处,因为如果一个人把他的全部书籍都放置在书房里,那么他在客厅里便分明无书可看了。用了这一种方法,我即使在厕所也可以增进智识了。

我要声明的,便是那是我个人的方法,我并不是要求别人的赞成或请他们照我这样做。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就是因为当我的客人们看见了我的生活方式时,往往摇头叹息。因为我没有去问过他们,所以我也不知道那是不以为然的叹息呢,还是赞成的叹息……但我也不管。

上面的文章可以说是现在中国的小品文的一个好例子。这有中国古文的飘逸,又有现代文的亲切随便。下面便是我的编者按语的大要。我说:

我收到这篇来稿时,那题目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好像有人偷去了我的一件钜宝,当我读下去的时候,我大为惊诧地发现,我所喜欢的收藏与处置书籍的方法,已同时也被另一个独立的工作者发现了。所以我对于这一点怎么能不来说上几句呢?我知道读书是一件修养的事业,但自从读书受了大学里的入学登记人的支配之下后,这便退化成了一种便宜的,庸俗的,市侩的勾当了。收藏书籍本来也是一种修养的消遣,但现在,自从那些暴发户夹进到这个爱书的雅事中之后,情形可不幸改变了。这些人总是有着这个作家的全集,那个文人的全本,用漂亮的摩洛哥皮面装订着,保存在精致的玻璃橱中。但我看看他们的书架上,却一个拿去了书而留下的空位也没有,这事实表示这些书除了他们的仆人来清理拂拭之外,从来没有人碰过。书上没有卷边,没有指印,没有偶然落在上面的烟灰,没有仔细用蓝铅笔打着的记号,在书里也没有枫叶夹着,就只是许多没有裁开的书页。

所以看来即使收藏书籍也低落到一种俗态中去了。明××写过一篇读古玩的文章,说起收藏古玩的俗派,现在姚女士以这一点意思便进而说到藏书,我心下不禁怦然以喜。仿佛只有你觉得的意思,在世界上总有一个别人会与你同感的。王云五的分类法用在公共图书馆中是很好的,可是这种方法对于一个穷书生的书房又有什么用处呢?我们必须要有一种不同的原则,这已有《浮生六记》的作者指了出来,那便是:“大中见小,小中见大,虚中见实,实中见虚。”这位作者的话,是说一个贫儒的家屋与庭园布置的,但这个原则在书籍的处置上也很适用。这个原则用的得当,你可以把一个穷书生的书房变为一处真真未经探索过的大陆。我的理论是:

书绝不应加以分类。把它们加以分类是一种科学,但不把它们分类则是一种艺术。你的一座五尺的书架本身就应该是一所小小的天地,把一本书集倚在一本科学刊物上,把一本侦探小说放在体育(Guyau)的书一起,便有这一种效果发生了。这样一布置,那五尺的书架便成为一座“丰富的”书架,可供你去玩味了。反之,如果书架上放了一部司马迁的《史记》,那么当你不想要看《史记》的时候,这书架对你便毫无意义了,这成了一座空无所有的书架,只是一副枯骨了。大家都知道女人的美是在于她们的神秘与乖巧,而像巴黎及维也纳等古城市之引人入胜,也因为在你住了十年之后,你还不能确知一条曲巷会发现什么。在书室,那情形也是如此。书室中也应当有一种神秘与乖巧,这种神秘乖巧,由于你决不能猜到几个月或几年前在那特殊的书架上有些什么。

所有的书都应有其个性,绝不应有一律的装订。所以我始终不高兴买什么《四部备要》或《四部丛刊》,所谓它们的个性,一半是由于它们的外貌,一半是由于那购买的环境。你也许在夏季旅行时随手在安徽的一个小镇上买来了那一本,也许这本书另有人出过比你更高的价钱。如果那些书买了来按照自然的方式放在书架上,你偶而看到一本王国维的《元剧史》,小小的一薄本。你像打猎一样的开始寻了,从上到下,从东到西,当你有所得时,你便是真正的得到了,不仅是拿着而已。你的眉头已经有了几滴汗珠,你感到像一次好运气的出猎中的猎人一样。也许你一直寻到地洞里。而正当你要看第三卷的时候,你发觉它又不见了。你站着,呆了一回,想着你不知把它借给谁了,没奈何地叹息一声,像一个小学生刚要抓到手的鸟儿却又让它飞了。这样,一层神秘与可爱的轻纱将永远笼罩着你的书室,你始终不会知道你会找到什么。总之,你的书室便将有一种女人的乖巧与大城市的秘密了。几年前我在清华遇见一位同事的教员,他有一个书室,这书室只有一箱书,但全是正式加了标签和分了类的从一到一千,照着美国图书馆协会的分类法。当我向他借一本《经济学史》时,他可以极为得意地马上告诉我那本书是“580.73A”。他很自傲他的“美国式的效率”。他是一个真正美国留学生,但我说这句话,并没有称赞的意思。

十、我杀了一个人①

①原题为《冬至之晨杀人记》。

孔子曰,上士杀人用笔端,中士杀人用语言,下士杀人用石盘。可见杀人的方法很多。我刚会见一位客,因为他谈锋太健了,就用两句半话把他杀死。虽然死不死由他,但杀不杀却由我,总尽我中士之义务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虽不信耶稣,却守圣诞,即俗所谓外国冬至。几日来因为圣诞节到,加倍闹忙,多买不应买的什物,多与小孩打滚,而且在这节期中似乎觉得理应特别躲懒,所以《中国评论报》“小评论”的稿始终未写。取稿的人却于二十分钟内要来了。本来我办事很有系统,此时却想给他不系统一下。我想一人终年规规矩矩做事,到这节期撒一烂污,也没什么。就使《中国评论报》不能按期出版,中国也不致就此灭亡罢?所以我正坐在一洋铁炉边,梦想有壁炉观火的快乐,暂把胸中挂虑,一齐付之梦中炉火,化归乌有,飞上青天。只因素来安分成性,所以虽然坐着做梦,却是时向那架打字机丢眼色。结果,我明晓大义,躲懒之心被克服了,我下决心,正在准备工作。

正在这赶稿之时,知道有文章要写,却不知如何下笔,忽然门外铃响。看了片子,是个陌生客。这倒叫我为难,因为如果是熟客,我可以恭祝他圣诞一下,再请他滚蛋。不过来客情形又似十分重要。所以我叫听差先告诉来人,我此刻甚忙,不过如有要事,不妨进来坐谈几分钟。他说事情非常紧要,由是进来了。

这位先生,穿的很整齐,举止也很风雅,其实看他聚珍版仿宋的名片,也就知道他是个学界中人。他的颡额很高,很像一位文人学者,但是嘴巴尖小,而且眼睛渺细,看来不甚叫人喜欢。他手里拿着一个纸包。我已经对他不怀好意了。于是我们开始寒暄。某君是久仰我的“大名”,而且也曾拜读过我的“大作”。

“浅薄的很。先生不要见笑。”我照例恭恭敬敬的回答。但是这句话刚出口,我登时就觉不妙。我得了一种感觉,我们还得互相回敬十五分钟,大绕大弯,才有言归正传的希望。到底不知他有什么公干。

老实说,我会客的经验十分丰富。大概来客越知书识礼,互相回敬的寒暄语及大绕大弯的话头越多。谁也知道,见生客是不好冒冒昧昧,像洋鬼子“此来为某事”直截了当开题,因为这样开题,便不风雅了。凡读书人初次相会,必有读书人的身份,把做八股的功夫,或是桐城起承转伏的义法拿出来。这样谈话起来,叫做话里有文章,文章不但应有风格,而且应有结构。大概可分为四段。不过谈话并不像文章的做法,下笔便破题而承题,入题的话是留在最后,这四段是这样的:(一)谈寒暄,评气候;(二)叙往事,追旧谊;(三)谈时事,发感慨;(四)所要奉托之“小事”。凡读书人,绝不肯从第四段讲起,必须运用章法,有伏,有承,气势既壮,然后陡然收笔,于实为德便之下,兀然而止。这四段若用图书分类法,亦可分为(一)气象学,(二)史学,(三)政治,(四)经济。第一段之作用在于“坐稳”,符于来则安之之义。“尊姓”“大名”“久仰”“夙违”及“今天天气哈哈哈”属于此段。位安而后情定。所谓定情,非定情之夕之谓,不过联络感情而已。所以第二段便是叙旧。也许有你的令侄与某君同过学,也许你住过南小街,而他住过无量大人胡同,由是感情便融洽了。如果,大家都是北大中人,认识志摩,适之,甚至辜鸿铭,林琴南……那便更加亲挚而话长了。感情既洽,声势斯壮,故接着便是谈时事,发感慨。这第三段范围甚广,包括有:中国不亡是无天理,救国策,对于古月三王草将马二弓马诸政治领袖之品评,等等。连带的还有追随孙总理几年到几年之统计。比如你光绪三十年听见过一次孙总理演讲,而今年是民国二十九年,合计应得三十三年,这便叫做追随总理三十三年。及感情既洽,声势又壮,陡然下笔之机已到,于是客饭茶起立,拿起帽子,兀突而来转入第四段:现在有一小事奉烦,先生不是认识××大学校长吗?可否请写一封介绍信,总结全文。

这冬至之晨,我神经聪敏,知道又要恭聆四段法的文章了。因为某先生谈吐十分风雅,举止十分雍容,所以我有点准备。心坎里却在猜想他纸包里不知有何宝贝。或是他要介绍我什么差事,话虽如此,我们仍旧从气象学谈起。

十二宫星宿已经算过,某先生偶然轻快的提起傅君来。傅君是北大的高材生。我明白,他在叙旧,已经在第二段。是的,这位先生确是雄才,胸中有光芒万丈,笔锋甚健。他完全同意,但是我的眼光总是回复射在打字机上及他的纸包。然而不知怎样,我们的感情,果然融洽起来了。这位先生谈的句句有理,句句中肯。

自第二段至第三段之转入,是非常自然。

傅君,蜀人也。你瞧,四川不是正在有叔侄大义灭亲的厮杀一场吗,某先生说四川很不幸。他说看见我编辑的《论语》半月刊(我听人家说看见《论语》半月刊,总是快活),知道四川民国以来共有四百七十七次的内战。我自然无异辞,不过心里想:“中国人的时间实在太充裕了。”评论报佣人就要来取稿了。所以也不大再愿听他的议论,领略他的章法,而很愿意帮他结束第三段。我们已谈了半个多钟头。这时我觉得叫一切四川军阀都上吊,转入正题,也不致出岔。

“先生今日来访,不知有何要事?”

“不过一点小小的事,”他说,打开他的纸包。“听说先生与某杂志主编胡先生是戚属,可否烦先生将此稿转交胡先生。”

“我与胡先生并非戚属,而且某杂志之名,也没听见过。”我口不由心狂妄的回答,言下觉得颇有中士杀人之慨。这时剧情非常紧张。因为这样猛然一来,不但出了我自己意料之外,连这位先生也愕然。我们俩都觉得啼笑皆非,因为我们深深惋惜,这样用半个钟点工夫做起承转伏正要入题的好文章,因为我狂妄,弄得毫无收场,我的罪过真不在魏延踢倒七星灯之下了。此时我们俩都觉得人生若梦!因为我知道我已白白地糟蹋我最宝贵的冬至之晨,而他也感觉白白地糟蹋他气象、天文、史学、政治的学识。

十一、我的春园①

①原题为《记春园琐事》。

我未到浙西以前,尚是乍寒乍暖时候,及天目回来,已是满园春色了。篱间阶上,有春的踪影,窗前檐下,有春的淑气,“桃含可怜紫,柳发断肠青”,树上枝头,红苞绿叶,恍惚受过春的抚摩温存,都在由凉冬惊醒起来,教人几乎认不得。所以我虽未见春之来临,我已知春到园中了。几颗玫瑰花上,有一种蚜虫,像嫩叶一样青葱,都占满了枝头,时时跳动。地下的蚯蚓,也在翻攒园土,滚出一堆一堆的小泥丘。连一些已经砍落,截成一二尺长小段,堆在墙角的杨树枝,由于雨后平空添出绿叶来,教人诧异。现在恍惚又过数星期,晴日时候,已可看见地上的叶影在阳光中波动。这是久久不曾入目的奇景,也正是“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时节。

但是园中人物,却又是另一般光景。人与动物,都感觉春色恼人意味,而不自在起来。不知这是否所谓伤春的愁绪,但是又想不到别种名词。春色确是恼人的。我知这有些不合理。但假定我是乡间牧童,那必不会纳闷,或者全家上下主仆,都可骑在牛背放牛,也必不至于烦躁。但是我们是居在城中,城市总是令人愁。我想“愁”字总是不大好,或者西人所谓“春疟”,表示人心之烦恼不安,较近似之。这种的不安,上自人类,下至动物,都是一样的,连我的狗阿杂也在内。我自己倒不怎样,因为我刚自徽州医好了“春疟”回来,但我曾在厨夫面前,夸赞屯溪风景。厨夫偏是徽州人,春来触动故乡情,又听我指天画地的赞叹,而事实上他须天天在提菜篮,切萝卜,洗碗碟,怎禁得他不有几分伤春意味?我的佣人阿经,是一位壮大的江北乡人,他天天在擦地板,揩椅桌,寄邮信,倒茶水,所以他也甚不自在。此外有厨夫的妻周妈——周妈是一位极规矩极勤劳的妇人,一天在洗衣烫衣,靠她两只放过的小脚不停的走动,却不多言语,说话声音是低微的,有笑时,也是乡女天真的笑,毫无城市妇女妖媚态——凡中国传统中妇人的美德,她都有了。只有她不纳闷,不烦躁,因为她有中国人知足常乐的心地,既然置身于小园宅,叶儿是那样青,树儿是那样密,风儿是那样凉,她已经很知足了。但是我总有点不平。她男人以前常拿她的工钱去赌,并且曾把她打得一脸紫黑,后来大家劝他,我立了一条“家法”,才不敢再这样蛮横。他老是不肯带她外出,所以周妈一年到头总居在家中。

但是我是在讲“春疟”。年青的厨夫,所来有点不耐烦,小菜越来越坏了,吃过饭,杯盘都交给周妈去洗,他便可早早悄悄的外出了。更奇的是,有一天,阿经忽然也来告半天假。这倒出我意外。阿经向来不告假的。我曾许他,每月告假休息一天,但是他未告过假。但是这一天,他说“乡下有人来,须去商量要事”。我知道他也染上“春疟”了。我说:“你去吧!但不要去和同乡商量什么要事。还是到大世界或新世界去走一遭,或立在黄浦滩上看看河水吧。”我露齿而笑,阿经心里也许明白我明白他的意思。

阿经正在告假外游时,却另有人在告假常来我家中走动。这是某书局送信的小孩。这小孩久已不来了,因为天天送稿送信,已换了一位大人。现在却似乎非由小孩来不可,就是没有稿件,清样,他也必来走一遭,或者来传一句话,或者来送一本杂志。我明白,他是住在杨树浦街上,所看见的只是人家屋瓦,墙壁,灰泥,垃圾桶,水门汀,周围左右一点也没有绿叶。是的,绿叶有时会由石缝长出,却永不会由水门汀裂缝出来的。现在世界,又没有放小店员去进香或上坟的通例。所以他非来我这边不可,一来又是徘徊不去,因为春已在我的园中,虽然是小小的园中。自然他不是来行春,他不过是来“送信”而已。

人以外,动物也正在发春疟,我的家狗阿杂向来是独身主义者,若在平日,住在家中,他倒也甚觉安闲自在。我永不放他出去,因为他没有挂工部局的狗领,我又不善学西人拉着他兜风去,觉得有碍观瞻。但是现在不行,我的园地太小了,委实太小了;骨头怎样多,他还是不满意。我明白:他要一个她,不管是环肥燕瘦,只要是个她便好了。但是这倒把我难住了。所以他也在发愁。

不但此也,小屋上的鸽子也演出一幕的悲剧。本来我们租来这所房子时,宅中有七八只鸽子,是以前的房客留下的。现只剩了一对小夫妇,在小屋上建设他们快乐小家庭。他们原打算要生男育女养一小家儿女起来,但是总不成功。因为小鸽出世经旬,未学走先学飞,因而每每跌死。那对少年夫妇歇在对过檐上眨眼儿悲悼的神情,才叫人难受。这回却似乎不同,聊有成功之希望了。因为小鸽已经长得有半斤重,又会跑到窗外,环观这偌大世界,并且已会扇几下翅膀儿。但是有一天阿经忽然喊着说“小鸽死了!”轰动了全家人等出来围问。这小鸽怎样死的呢?阿经亲眼看见他滚在地上而死。这条命案非我运用点福尔摩斯的本领查不出来。

我走上摸这死鸽项下的食囊。以前他的食囊总是非常饱满的,此刻却是空无一物。窠上尚有两枚鸽蛋。那只母鸽坐在窠中又在孵卵。

“你近来看见那只公的没有?”我盘问起来。

“有好几天不见了,”阿经说。

“最后一次看见是在何时?”

“是上礼拜三看见的。”

“唔!”我点首。

“你看见母鸽出来觅食没有?”

“母鸽不大出来。”

“唔!”我说。

我断定这是一桩遗弃妻子的案件。就是“春疟”作祟。小鸽确系饿死无疑。母鸽既然在孵卵,自然不能离巢觅食。“薄幸郎!”我慨叹的说。

现在丈夫外逃,小儿又死,母鸽也没心情孵卵了。这小家庭是已经破裂了。母鸽零丁孤独的歇在对过檐上片刻,顾盼她以前快乐的小家庭一回,便不顾那巢中的蛋,腾翼一飞,不知去向了。我想她以后再也不敢相信公鸽子的话了。

十二、我爱鸟而恶狗①

①原题为《买鸟》。

我爱鸟而恶狗。这并不是我的怪癖,是因为我是个中国人。我自自然然地有这种脾气,正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因为中国人喜欢鸟,可是要是你对他们谈到爱狗的事,他们便会问你道,“你讲甚么话?”我永远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要去和畜生做朋友,要怀抱它,爱抚它。我只有一次突然明白这种对狗的同感,那是当我读门太做的《圣美利舍的故事》(“Story of San Michele”by Axel Munthe)的时候。

书上说他因为一个法国人踢狗而向那法国人决斗的那一个部分,当真的感动我。似乎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真的了解它,我几乎希望即时有一只猎狗来蜷伏在我的身边。不过这些只是受他一时文字的魔力罢了,现在离当初读门太的书的时候将近两年了,而那种对狗友的一点风雅豪情也早如槁木死灰了。我一生觉得最讨厌的时候是当我在一个美国朋友的客厅里的时候,一只圣伯纳种的大狗(St.Bernard,按此种壮丽敏锐之大狗原饲育于瑞士圣伯纳庵堂,因之得名)要来舐我的手指和手臂,表示亲昵,而更难堪的是女主人喋喋不休地要道出这只狗的家谱来。我想我那个时候一定像个邪教徒的样子,瞠目凝视着她,茫然找不出一句相当的话来对答。

“是我一个瑞士朋友直接从查利克(Zurich)带来的,”我的女主人说。

“唔,皮亚斯太太。”

“它的外祖父曾从阿尔卑斯山的雪崩中救出过一个小孩,它的叔祖是一八五六年国际赛狗会中得到锦标的。”

“不错!”

我并不是故意要失礼的,然而我恐怕那时候是真失礼了。我明白英国人都爱狗。可是讲起来英国人是样样都爱的。

他们连大牡猫都爱。

有一次我和一位英国朋友辩论这问题。

“这一切和狗做朋友的话全是胡说,”我说,“你们假装爱畜生。你们真会撒谎,因为你们嗾使这些畜生去追赶可怜的狐狸。你们为什么不去爱抚狐狸,叫它做‘我的小心肝宝贝’呢?”

“我想我可以解释给你听,”我的朋友回答道,“狗这种畜生,是怪善会人意的。它明白你,忠心于你,……”

“且慢!”我插嘴说。“我之所以恶狗,正因为它们这样善会人意的缘故。我是天生爱惜动物的,这可以用我不忍故意扑杀一只苍蝇这事实来证明。可是我厌恶那种假装要做你的朋友的畜生,走近来搔遍你的全身。我喜欢那种知趣的畜生,安分的畜生。我宁愿去爱只驴子……要爱惜狗吗?对的。可是为什么要爱抚它,要怀抱它呢?”

“啊,算了吧,”我的英国朋友说,“我不想叫你一定信服我的话。”于是我们便扯到别的题目上去。后来,我养了一只狗,这是因为我家庭情况的需要。我好好地叫人喂它,给它洗澡,让它睡在一间好好的狗屋里。可是我禁止它以搔遍我的全身来表示亲昵和忠实的一切举动。我真宁可死而不情愿学许多时髦女郎那样牵它在街上走。有一次我看见一个放了脚的江北老妈穿着一双高跟鞋,明显地是什么外国人家里的女仆,她一手拿着一根洋棍,一手拉着一只小猎狗。那真才是一大奇观哩!我不愿意把我自己装成这种怪模样。让英国人去拉狗吧。那才和他们有缘分,可是和我是无缘的。我出去散步的时候,也得走得成个模样。

可是我原来是要来谈鸟的,特别是谈我前天买鸟的经历。我有一大笼小鸟,不晓得叫甚么名字的,不过是比麻雀小一点。雄的红胸上有白花点。去年冬天为了种种缘故死了几只。我常想再去买几只来凑伴儿。那正是中秋节的那天。全家人都去赴茶会了。只剩下我和我的小女儿在家里。于是我便向她提议,我们还是到城里去买些小鸟吧。她很赞成。

城隍庙鸟市的情形怎样,凡是住在上海的居民都很晓得,用不着我来多说。我手里抱着我的女孩,走过那行人拥挤不堪的街道。那里是真爱动物者的天堂,因为那里不但有鸟,也有蛙,白老鼠,松鼠,蟋蟀,背上生着一种水草的乌龟,金鱼,小麻雀,蜈蚣,守宫,以及别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你该先去看那些路中地上卖蟋蟀的和包围着他们的那群小孩子,然后再去判定中国人到底是不是爱好动物的。我走进一家山东人开的鸟店,因为以前已经买过这种鸟,知道价钱,毫无困难地便买了三对。买价两元一角正。

店是在街道转角的地方。笼里大约有四十只那种小鸟,我们讲定了价钱,那人便开始替我拣出三对来。笼里的骚动扬起了一阵灰尘,我便站开点。到他拣鸟拣了一半的时候,已经有一大堆人围聚在店前了,街上闲游的人向来如此,也不足怪。等到我付了钱,把那小笼子提走的时候,我便变成注意的中心和众人妒羡的目标了。空气中飘浮着一层欢乐的骚动。“那是甚么鸟?”一位中年男子问我。“你去问店里的人,”我说。“它们可会唱?”另外一个人问。“多少钱买的?”第三个又问。我随便回答,像一个贵族似地走开了。因为我在中国群众中,是一个可骄傲的有鸟的人。那时有一种什么东西把群众连结起来,一种纯粹天然的本能的共通的欣喜,放出我们天下一家的同感,打破陌生人间缄默的壁垒。当然,他们有权利可以问我那些鸟怎样怎样,正如假使我当他们的面前中了航空奖券的头奖,他们也有同样的权利可以问我一样。

于是我便一手抱着我的小女儿一手提着鸟笼走过去。路上的人都转过身来看。假使我是那婴孩的母亲,我便会相信他们都在称赞我的婴孩了,可是我既然是个男人,所以我晓得他们是在称赞笼里的小鸟的。这种鸟可真这么希罕吗?我自己这样想。不,他们只是普通的爱鸟成癖而已。我跑上一家点心店里去。那时过午不久,时候还早,楼上空着。

“来一碗馄饨,”我说。

“这些是什么鸟?”一个肩上挂着一条手巾的伙计问。“来一碗馄饨和一碟‘白切鸡’,”我说。

“是,是。是会唱的?是不会唱的?”

“不会唱的。但是要快,我肚子饿着呢。”

“是,是,一碗馄饨!——一碟白切鸡!”他向楼下的厨房嚷着,或者不如说是唱着。“这些是外国鸟。”

“是吗?”我只是在敷衍。

“这鸟生在山上,山上,你晓得的,大山上。喂,掌柜,这是什么鸟?”

掌柜是一种管账的,他戴着一副眼镜,和一切记账的一样,是能看书会写字的男人,除了铜板和洋钱之外,你别想他对小孩的玩具或别的什么东西会发生兴趣。可是他一听见有鸟的时候,他不但答应,并且,叫我大大的惊异的是他竟移动着脚去找拖鞋了,离开柜台,慢慢地向我的桌子走来。当他走近鸟笼的时候,他那冷酷的脸孔融化了,他变成天真而饶舌的,完全和他那副相貌不称。然后他把头仰向天花板,大肚子从短袄下突了出来,发表他的判断。

“这种鸟不会唱的,”他神气活现地批评说。“只是小巧好玩,给小孩子玩玩倒呒啥。”

于是他便回到他那高柜台上去,而我不久也吃完那碗馄饨。

在我回家的路上也是一样。街上的人都弯着身子下去看看笼子里是什么东西。我走进一家旧书店里去。

“你们可有明版书?”

“你笼里那些是什么鸟?”中年的店主问。这一问叫三四个顾客都注意到我手里的鸟笼来了。这时颇有一番骚动——我是说在笼子外。

“给我看看?”一个小学徒说着,便从我的手里把鸟笼抢过去。

“拿去看个饱吧,”我说,“你们可有明版的书?”可是我再也不是注意的目标了,我便自己到书架上去浏览。一本也找不到,我便提了鸟笼走出店来,顿时又变成注意的中心了。街上的人有的向鸟微笑,有的向我微笑,因为我有那些鸟。

后来我在二洋泾桥叫了一辆云飞汽车乘回来。我记得很清楚,上一次我从城隍庙带一笼鸟回来的时候,车站里的办事员特意走出来看我的鸟。这一次他并没有看见,我也不想故意引起他的注意。可是当我踏上汽车的时候,车夫的眼睛看到我手提的小笼子了,而果然不出所料,他的脸孔顿时松弛了下来,他当真也变成小孩似的,正像上次买鸟时候的车夫一样,他对我十分的友好,打开话盒,我们谈话谈得很远,到了我到家里的时候,他不但把养鸟和教鸟唱歌的秘密都告诉我,并且连云飞汽车公司的全部秘密都说了出来,他们所有车辆的数目,他们所得到的酒资,他整个童年时代的历史,以及他可结婚的理由。

现在我晓得了,假使我有一天须现身在群气激昂的公众之前,想要消除一群恨我入骨欲得我而甘心的中国民众的怒气的时候,应该怎样办了。我只须提个鸟笼出来,把一只美丽的玉燕,或是一只善唱的云雀给他们看。你瞧罢!这比救火水龙管或是流泪弹效力还要神速,比德谟上但尼斯(DeBmosthenes)的一篇演说神通还要广大,而且结果我们都可以大家结拜把兄弟。

十三、我过新年 ①

①原题为《记元旦》。

阴历新年是中国人一年中最大的节日,其他节日和它比较起来便显得缺少假日精神的整个性了。五天里面,全国的人都穿了最好的衣服,关上店门,闲荡着,赌博着,敲锣鼓,放爆竹,拜年,看戏。这是一个大好日子,每个人都憧憬着新年发财,每个人都高兴地添了一岁,准备向他的邻人说些吉利的话。

在新年中就是最卑贱的婢女也可大赦,而不愁挨打了,最奇怪的,那些终日操作的女人们也悠闲起来,嗑着瓜子,不愿洗衣煮饭,连菜刀也不肯拿。怠工的理由,是新年中切了肉就等于把好运切了,把水倒入沟中就等于把好运倒了,洗了东西,就等于把好运洗去了。一副副红对联贴在每一扇门上,都包含了鸿运,幸福,和平,昌顺,春兴等字样。因为这是大地春回的节日,也是生命财富回来的节日。

在庭院中,在街道上,一天到晚全是爆竹声和硫磺气味。父亲失去了尊严,祖父变得更可爱了,孩子们吹着口笛,带着面具,玩着泥娃。乡下女子穿了最好的衣服,跑上三四里路到邻村去看戏,一些绔绔少年便得乘此恣意调笑。这是一个妇女从煮饭洗衣的贱役中解放出来的日子。假如男人们饿了的话,他们可以吃几块油煎年糕,一碗有现成汤的鸡蛋面,或是到厨房里去偷几片冷鸡肉吃吃。

国民政府早已命令废除阴历新年,可是我们依旧过着阴历新年,大家拒不废除。

我是非常新派的,没有人能责我保守。我不但赞成格利高里历,我更赞成一年十三月,一月四周的世界历。换句话说,我的观点是很科学的,我的理解也是很合理的。可是也就是这科学的自傲,它受到严重的创伤了。因为在公认的新年里人们都只是佯为祝庆,毫无诚意,我是大大的失败了。我不要旧历新年,可是旧历新年终于在二月四日来到了。我的科学意识叫我不照旧历过新年,而我也答应我不会。我坚决的对自己说:“我决不让你跟下去。”然而,我在正月初头便感觉到旧历新年的来到了。当一天早餐时,仆人送来一碗腊八粥的时候,就清楚的提醒了我这天是十二月初八了。一星期后,仆人来预领他年底应得的额外工资。他告了半天的假,并给我看一包送给他妻子的新衣服。在二月一日到二日,我不得不把酒钱分给送信人、送牛奶人、车夫和书店童役。我觉得什么都来了。

二月三日,我依旧向自己说:“我决不过旧历新年。”那天早晨,妻叫我更换内衣。我说:“为什么?”

“周妈今天要洗你的衬衣,她明天不洗衣服了,后天也不洗,大后天也不洗。”为了人情,我无法拒绝。

这就是我下水的开始,早餐后,全家要到河边去,因为那边举行着一个很舒适的,可是违反政府不准遵照过旧历新年命令的野宴。妻说:“我们叫了汽车先去。你理了发再来好了。”我不想理发,可是坐汽车倒是挺大的诱惑,我不喜欢在河边跑,我喜欢坐汽车。我很想到城隍庙去替孩子们买些东西。我知道这是春灯的时节了,我要我最小的孩子去看看走马灯是什么东西。

我原不该到城隍庙去的。在这个时期到那里去,你会知道结果是怎样的。在归途上我发现我不但带了走马灯、兔子灯和几包玩具,还带了几枝梅花回家以后,我看到有人从家乡送了一盆水仙花,我的家乡因出产这种美妙馥郁的水仙而闻名全国。我不觉回忆到我的童年。当我接触到水仙的香味,我的思想便回到那红对联,年夜饭,爆竹,红烛,福建蜜橘,早晨的道贺和我那件一年只许穿一次的黑缎大褂。

中饭时,水仙花的香味使我想起了一种福建的萝卜糕。

“今年没有人再送我们萝卜糕了。”我不快地说。

“这是因为厦门没有人来。不然,他们是会送来的。”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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