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喻国明教授认为:中国媒介的舆论监督,很大程度上也在代表着政府的行政的延伸,成了某种意义上半行政监督或半司法监督,具有了某种刚性——只要媒介的视点所及,不能说所向披靡,但是至少解决问题的力度很大。“虽然批评者是媒介,但通常被视为某一级政府或党组织的意见,权威性很大。由于这种监督的权力背景,加上媒介反映迅速的职业特征,媒介的公开性,对被批评者造成的精神压力很大,迫使其必须面对舆论做出回答。”
以上分析,提示了我国媒体运用暗访与偷拍进行采访的一个重要的“中国特色”——隐性采访的本质是一种行政权力的延伸,而不单纯是普通意义上的采访权利。
作为一种行政权力的延伸,隐性采访运用在新闻采访中的社会背景是:中国正处于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期,目前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框架没有搭建出来,社会出现严重的信用缺失,个人失信、企业失信、社会信用严重弱化,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比如,消费者在购买生产者产品时,企业在相互进行交易时,缺乏对方信用记录和信用调查、评估、监督机制,包括惩戒成本,行政及至刑事处罚在内的造假成本远低于风险之下产生的利润,所以在广大城镇、农村出现大量的失信现象,尤其“山高皇帝远”的偏远农村产生了以村、镇为单位的广泛造假现象。在这一特殊社会背景下,记者暗访的外化表现形式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实际行使的是行政管理者的职能,通过明察暗访形式,获取广大消费者无法获知的造假者的信息,同时揭露当地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促使政府管理机制的改革。有趣的是,大量的隐性采访题材集中地突显了社会转型期具有普遍性的矛盾与问题,新闻媒体介入各类矛盾与问题的调查研究中,无论是否能够促使问题的有效解决,都是一面多棱镜,从各个层面反映当代社会的形形色色。
另一个层面,媒体的管理体制向市场化方面转轨,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媒体和个别记者为“眼球经济”而不择手段。不过,虽然隐性采访与暗访手段被用之于非舆论监督场合,甚至堕落成记者牟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但瑕不掩瑜,客观地说,暗访在特殊历史时期有着它存在的必然性。
从发展趋势上看,媒体管理体制在进行着深刻的变革,报业集团、广电集团纷纷组成,经营性项目企业化经营,部分媒体通过其下属企业或投资控股,或借壳上市。
真正具有革命性变革的媒体政策出现在2003年。2003年5月29日,新闻出版署、中宣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报刊出版单位暂停征订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除科技期刊外,其他报纸、期刊的出版单位自即日起到2003年9月底,暂停2004年度所有报刊征订。这是多年来中国报刊征订活动首次全面延迟。据了解,此次推迟的背景是中央有关领导在年初听取了关于报纸摊派的情况汇报后作出的一个强烈反应。有专家表示,如果摊派能够彻底改变,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中国的报刊体制,意义重大。之后不久,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据了解,在目前全国三十八家报业集团中,几家规模较大的报业集团将被指定为新闻媒体的改革试点,试点内容涉及出版、融资等多个领域。从总体来看,无论是推迟报刊征订还是对外融资试点、要求行业报刊与主管单位脱钩等举措,都是一场更大的媒体改革的前奏。可以预料,媒体经营活动将趋于更加市场化、更加开放。
话题回到隐性采访,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从表面上看,似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介使用隐性采访会更加频繁甚至泛滥,但是,事物的另一面是,市场在逐步地规范化,按照其自然发展规律运行。当机制越来越顺畅时,不但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在不断弱化,作为国家管理者的代言人的新闻媒体,必然在暗访题材的数量与性质上,也更趋于建设性。试想,市场规范化了,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了,机制运行顺畅了,矛盾与问题总体趋缓将指日可待。此时,媒体更多地是扮演着“鸡蛋里挑骨头”的角色,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更加注重自身的信用或形象建设,职业自律机制也将进一步完善,媒体在使用暗访手段时会更加谨慎与小心。
以上探讨未免有些过于理论化、抽象化。隐性采访的运用将来会如何,是随着社会发展变化而变化的,而非任何专家学者坐在办公室书桌前能够指挥和把握。从本质上说,隐性采访是媒体为了监督违反社会公益的人或事件而不得已采用的手段。它反映着社会的良心,同时还有媒体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