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点整,法院正式宣布开庭。但令到场记者很奇怪的是,当天法庭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旁听者出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主审法官也没有按规定整装出庭,穿着比较随意,没有一个法官戴着帽子入庭,书记员竟然身着便装。倒是旁听的人群有一块着装十分规范,那就是为王鹏等人助威的公安干警队伍。看到这阵势,记者一度以为这种法庭好象没有什么严格要求,于是三三两两地进入法庭,完全没有顾虑地掏出采访本、录音机,我们电视记者则开始安装三角架,准备开拍。
不料,法官在宣布正式开庭后突然想起来忘了宣布法庭纪律,于是再次起身宣读了有关规定,不允许做笔记、录音和录相。于是,记者们公推了一位年长的记者去与法庭交涉。刚开始,法庭以为记者们只是公安局请来的本地媒体记者,极不情愿地表示,可以笔记、录音和录象,但希望遵守其它法庭纪律,临到记者出门时才问了一句:"你们是哪个单位的?"
这位年长记者一看交涉成功,心无芥蒂地说:"有中央电视台的,人民日报的,将近10来家吧,都是北京来的。"
一听是北京来的记者,这位负责宣传的负责人脸色陡然一凉:"那不行。"
"为什么,刚才不是都说好了吗?"
"刚才不知道你们是北京来的记者,要旁听可以,但笔记、录音和录象都不行。"这位负责人没有任何解释就摔门而出。
既然正面采访不允许,大的摄像机不许拍,但并没有声明不许偷拍偷录吧,记者们一商量,决定采取暗访的形式。于是,记者包里的录音机、偷拍机都全部开机录音、录象。
提起公诉的检察官是一名面容严肃的中年妇女,她站起身后声色俱厉地指责被起诉的王鹏和李明:"你们作为公安干警,知不知道不能超期羁押,知道自己穿警服都是干吗的吗?你们公安抓人不就是为了罚钱吗?那罚了钱为什么不开发票,是不是钱都被你们派出所给分了……"
一顿连珠炮一般的发言,听得在场者尤其是政法记者面面相觑。"这家伙好象不仅没有专业水平,连文化水平和基本道德水平都够怆,这哪是检察官该说的话,简直是农村悍妇骂街用的话。"一名政法记者实在听不下去了,悄悄对记者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去外面呆一会。"
在这位女检察官长达20分钟的"案情陈述和指控"过程中,相继有5名记者离席,期间其发言还招致旁听者起哄两次,虽经法警弹压两次,但仍阻止不了此起彼伏的鼻音。
轮到王鹏和李明申辩的时候,还未发言,先引起了王鹏的战友们的一片掌声。王鹏的声音不高,但他平静的陈述让人清晰地感觉到事件的真相及表述者纯朴的性格:"……我们的工作是有失误,比如没有及时开出发票,但我们当时就向局面汇报了,局里指示先开收据,发票稍后再补,后来我们确实也补了。但我想陈述的是,我们并没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任何非常手段,甚至连吃饭他们也是和我们干警一起吃的。当然,从犯罪嫌疑人进入派出所到出派出所的时间确实超过了规定的24小时,违反了相关公安条例,但超时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为其的担保人未能及时赶到……"
"那还不是你们非要等钱!不就是等那点罚款吗?"没想到,女检察官竟然当庭打断他人陈述,当庭法官也未做任何表示。
轮到李明发言时,可能是年轻气盛等原因,李明警官在陈述完后的绪论是:"根本就不存在超时羁押,我们并没有把他们关起来,事实上也是到了24小时以后他们就可以自由活动了,只是他们自己不走,非得等担保人来了才走。其实现在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到底这起官司的意义是什么,幕后的黑手为什么不露出来,我想,法律并不是为某些特权人设的,并不是特权者为所欲为的工具。"话音未落,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肃静,这个案件是人大要求进行个案监督的案件,请大家相信法庭的公正性。现在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记者从全国人大等有关部门了解到,地方人大对法庭审理进行个案监督时,需要一定的程序,应该由人大作为一个组织出面协调,而不是一个人大代表所能决定的执行的。但是此案所谓的人大监督,其实只是当地人大某个常委个人直接通知法院的。而这位人大常委恰巧和制售假酒的犯罪嫌疑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为了弄清这位要求个案监督的人大代表的身份及其与制售假酒者的关系,记者在当地进行了明查暗访。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这位要求个案监督的市委领导兼人大代表就是制售假酒的"金老板"的嫡亲叔叔。
记者费尽周折才找到了这位在当地一手遮天的官员的电话,摄像机真实地纪录下了发生的一切。
提到王鹏李明超期羁押的案子,对方显然对这一突如其来的问题准备不足,口气一凛:"知道,那是我们人大个案监督的案子,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具体结果得等法庭宣判以后才知道。"
"请问你对案件的前因后果了解吗?"
"我们调过案卷,大致了解了一些情况,好象是他们打假酒,但羁押超时了,而且还存在一些罚款方面的问题。我们也是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才做出决定进行个案监督的,我们觉得这个案件有较大意义,能反映我们司法队伍存在的一些问题。"
"那我冒昧问一下,据我们了解,假酒案当事人徐金明是你亲侄子,这是事实吗?"
"是我亲侄子,但这跟本案没有关系,这个案件是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问题,和打不打假没有关系。"对方的语气越来越冷。
"那你觉得有没有回避的必要,这次个案监督是公对公的组织行为吗?"
"我现在没有时间回答你的问题,但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案件与我和徐金明是不是亲威没有关系。"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这一案件一拖再拖,判决结果一直等了3个多月才下来,法院认定王鹏等人并无违法行为,驳回公诉。但是,有关方面仍以王鹏等人违反公安条例为由,要求县公安局撤销王鹏所长职务、李明撤销指导员职务。
被调离原工作岗位的王鹏出差到了北京,特意找到记者表示感谢:"真是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新闻单位的干预,真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嗨,特权太可怕了,但作为公安干警,我绝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