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结婚已经几个月了,但是,我们却一点都不像新婚夫妻,倒像还是大学时候那般的好朋友的关系。朋友就朋友吧,也总比与熟悉的陌生人强一点。
还记得当初我自以为是的关心,将他逼得远远的,甚至偶然在遇见的公交上,也只是轻微的点点头,连句话都不曾说。
现在这样我很满足,每个周末都会陪我去医院例行检查。也只有那时候,他会陪着我出去走走。有时候,我确实挺无理取闹的,有一次甚至央求他带我坐公交,刚好赶上上班高峰期,在拥挤的人群中,他皱着眉头,将我护在怀里,不被别人推挤。
我知道,他不喜欢拥挤的公交车,但是我却想要怀念那时候在公交车上遇到他的时光,那时候我就希望,在我狼狈不堪的时候,他可以将我护在怀下,免我受苦。被他疼爱,始终是我最奢望的事情。
回想起上一次坐公交车,是在半年之前。那时候,我们都还没毕业,那时候我还是个朝九晚五的实习生,那时候我还在顾潇南的公司当一个小秘书。
还记得那时候,为了赶一个策划,同为公司合伙人的顾潇南跟郑剑辉已经带着我们连续几天的加班熬夜,好不容易让我有个时间回去洗漱休息,却被一通电话疾呼到公司。等了半天的的士不来,赶上下班高峰期,让我在沙丁鱼罐头里,差点被挤成肉饼。
昏昏沉沉终于赶到公司的时候,帮郑剑辉整理了文件后,直接瘫倒在办公椅上面。这般的劳累,哪怕实习工资是别人的两三倍,也透支不了我的身体啊。
郑剑辉是顾潇南的大学舍友,他比顾潇南高两届,毕业之后就开始跟当时只有大三的顾潇南两人创办了这间公司。
公司规模越做越大,三年间,他们已经赢得了不少同行的认可。而我,是在大四上的时候加入这间公司的。我不考研也没有什么课,就想着要出去实习找工作,所以,在我填了一堆简历准备广度撒网的时候,当初同一个社团的郑剑辉对我抛出了橄榄枝。
因为是兼职,要求不高,所以,很快就被录取了。进了公司才知道,原来老板其实就是郑剑辉跟顾潇南。
大学的时候,因为曾经我是社团里唯一一个女生,而且还老是在顾潇南的后面当个跟屁虫,曾经几度不要脸的赖着他们这伙人当中,没事儿蹭吃蹭喝的,还老是把郑剑辉的柜子里的零食掏空。所以,我一直都觉得,目前郑剑辉正在伺机报复我啃完了他女朋友送他的手工巧克力。
其实,那巧克力挺难吃的,他女朋友真没手艺。但是毕竟吃人嘴短,不好意思嫌弃。
进公司的那段时间,我跟顾潇南近乎绝交的状态了。原因很简单,就因为我犯贱,做了一堆错事。
其实在知道老板是顾潇南的时候,我已经把辞职信拟好了。可是在看到顾潇南的那一刻,心里又出现了无数个挣扎。反倒是顾潇南看到我,并没有什么意外。只是突然将我提拔为他的秘书,溜+达x.b.t.x.t 把我吓了一大跳。
就在我暗自窃喜的时候,他却说,他只是需要一个熟悉他工作流程的人。犹如一盆冷水泼在我心。即使被泼了冷水了,我的心,却依旧不曾死过。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给点阳光就灿烂!
工作了近半年之后,我终于意识到,原来他真的不爱我,不然怎么舍得这么折磨我?
一周七天,我除了周一回学校见见老师,晚上回家睡睡觉,剩下所有的时间都贡献给公司了。他是老板,一周七天,每天14个小时的时间都在工作,我拿着他给的高薪,怎么可能偷懒。
更何况,我很乐意,非常乐意待在他身边。
我努力工作的时候,效率非常高。就连郑剑辉都对我刮目相看,用他的话说,就是:“曾经的小吃货儿努力起来还真不要命。”这句话,不管褒贬,反正后来郑剑辉也开始有事没事的爱差遣我。就比如那次,我成功突破沙丁鱼罐头,就是因为郑剑辉的呼叫。
郑剑辉处理完事情之后,发现我直接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十分过意不去,特别的将我从掉到桌子底下的危险中挽救回来,还说了要请我吃饭。
老板请吃饭,这再好不过了。
于是,我靠着休息室的沙发椅,想着待会老板请吃什么。想着想着,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周围的同事,都走得差不多了,就剩下顾潇南办公室里的灯还亮着。
我皱了下眉头,十分不爽。因为郑剑辉办公室大门紧锁,哪有什么踪影。说好的饭呢?原来实在忽悠我。
头晕到极点,我以为是睡得时候着凉了。打算去顾潇南办公室打个招呼就先回去睡觉。顾潇南似乎在处理一些数据,连我的招呼,也只是应了一声,再没别的了。
有些委屈,但是,这个时候不能打扰。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出了公司大门,瞬间觉得天旋地转,倒在地上的时候,一点疼痛的感觉都没有,只是看着电梯的门的灯,火红的数字不停地跳着一层一层的楼层号。
我怎么又贫血了?
醒来,就已经是医院了。
三人间的病房,就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的躺着,瞬间,孤独的恐惧蔓延。搜索四周,终于让我发现了床头的按钮,只要按下去,医生护士就回来了。
可惜,不管我多用力,浑身上下,却是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望着床头的按钮,一点办法都没有。
闭上眼,眼泪就这么轻易的流下来了。明明很少哭,但是,在这孤立无援的时候,眼泪是最好的倾泻不是吗?
悲伤蔓延的时候,有人进来了。我却死要面子的不敢把眼睛睁开了。一直都如有女王气场的我,哪怕是自欺欺人,也不愿意将自己的脆弱掏出来给别人看。这是自己大学四年,学到的唯一的坚强。
那个人慢慢走进,看着我的泪,慌忙的伸出手替我擦掉。那动作一点都不温柔,逼我的径直就把眼睛睁开了。
待我如此的不温柔,也只有顾潇南了。
他喊来了医生,医生检查的很仔细,甚至还建议我做个脑部的CT。开什么玩笑,不过时普通的贫血,做什么CT?当我没有医学常识?医生们总爱大惊小怪。
我渐渐恢复了体力,对于医生的要求,也很直接的拒绝了。我一直都有贫血,对于突然的晕倒,已经当做家常便饭了,只要注意作息,也没什么大事。
但是,顾潇南却坚持让我去做CT。第一次见他为我的事情这么认真。心底,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在那最终审判下来前,我在医院整整待了三天,顾潇南每天都会给我带吃的。都是前一天我指名让他带的。身为员工这般使唤老板,大概我还是第一个。
住院期间,郑剑辉并没有来看我,原因是说好要请我吃饭的那一天,他就被外市的准丈母娘急call过去了。
顾潇南也扎扎实实的当了一次24孝老板,表面功夫做足了,甚至让医生以为他就是我的家属了。
家属,这个词,真美好。
在我暗自盘算窃喜的时候,CT的结果出来了。但是,医生却先通知了顾潇南。后来再由顾潇南转告给我的。其实这么说起来,我大脑的长了一个小黄豆大小的小黑点这件事,还是顾潇南来宣布的。
只是那时候,我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顾潇南眼底都是同情。
顾潇南回家后,我就出院了。回学校之后,我就将自己埋进被窝里。
所以,我很理所当然的将自己锁在宿舍里。哪怕顾潇南在宿舍门口将门敲得连楼下楼管阿姨都有意见了,我依旧在被窝里,闭上眼睛,一粒一粒的金豆豆掉进枕头里,然后没有踪影。
我就要死了,让我哭一下总是可以吧。
那时候都要毕业了,舍友们都已经搬出去了。楼管阿姨对于男生也没有十分严厉设防,顾潇南进来了的很是畅通无阻。我从未见过他这么的生气,一进门,直接掀开我的被子,也不管我是不是满眼的泪水,依旧没有任何表情的对我喊着:“马上收拾东西,回医院。”
“我,不想回去。”看着他阴沉的脸我不好受,但是,我却有我的坚持。我害怕一个人躺在医院的孤独,这样的感觉,让我想要疯掉。
我的生命,已经余下不多了,不想活在浓重的消毒药水味里面。
“那搬到我家去。”我有些愣住了。
他见我没什么反应,竟然擅自开始收拾我的东西了。拖出行李箱,将我的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的放进行李箱里,甚至内衣内裤,也没有丝毫犹豫。
面对他的威严,我已经没有反抗的权利了。顾潇南的车,停在宿舍区的大门,从我的宿舍到大门还有好长一段距离,他却连换衣服的时间都没有,我身上只穿着朴质的睡衣,从宿舍出来了。
一路上不知道引来多少的注目,特别是顾潇南还曾经一度占领了大学宣传栏整整四年。我努力维持的女王形象,在这时候,瞬间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