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一个伪知识分子的警察生涯》作者:何帆【完结】 > 何 帆 一个伪知识分子的警察生涯.txt

第 6 页

作者:何帆 当前章节:15361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20:56

也许张君被捕对我来说是个好兆头,到单位的当天政治处主任通知我已经被分到了法制科。按理说,像我这样刚分来的大学生应该先到侦查大队去做侦查员锻炼几年才有资格去法制部门,可是考虑到我有律师证和考上了研究生,再加上法制部门一直缺人,党委研究决定还是让我直接去案件审核部门。后来我了解到,因为我们处成立之前最早是归属于刑侦处的经侦大队,组建之初主要招收的是财会和金融方向的大学生,但是对法律很熟悉的尚在少数,所以现在急需补充一批对经济业务和法律知识都熟悉的大学生进来。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法制科就是给群众和民警普法的地方,编编教材出出题什么的,经过主任讲解之后才知道这里实际上是最机要的部门。接受报案、立案、拘留、报逮捕以及移送起诉、劳教全部得在这里审核签字才能往分管处长那里报。除此以外,法制部门还得负责应付日常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连我自己都暗自怀疑能否胜任这个岗位。当然,与那些还在巡逻车里遭受日晒雨淋的同学们比起来,自己只熬了一年就能学以致用,已经是足够幸运了。

我的新领导姓黎,三十来岁,并不是科班出身,但业务能力很强,是从基层的刑警队长一路凭实力做上来的。我和他谈了自己读研究生的事情,并把新学期的课表给他看了,他说已经听政委谈过,最近事情不太多,让我有课尽量去上,没课的时候就自觉过来上班。这让我欣喜若狂,庆幸自己一直遇到的都是好领导。

黎科长当时正收拾行装打算到香港开会,据说是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合办的二○○○年内地—香港信用证诈骗案办案研讨会,邀请的都是内地经济犯罪侦查方面的业务精英。我们处当时刚好侦破了一起震动全国的信用证诈骗案,黎科长即是主办人之一。

行内人都知道信用证作为一种常用的国际贸易结算工具,涉及外贸合同、提单、保险和票据各个方面,对办案者经济和法律方面的知识要求很高,这个案子办成后一度成为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办理类似案件的范本。我很为能在一个这么有能力的领导手下做事而自豪,并决定今后一定要以黎科长为榜样,争取能独立办出几个轰动全国的大案来。

十月,科长去香港开会。我则返校读书。

法学院的生活是紧张而有序的,先生们对每个学生都严格要求,每次开出的书单都要求我们认真读完并定期检查读书笔记,那段时间自己阅读了大量理论书目,并开始努力培养自己独立思考、不盲目崇拜权威的习惯。诚如一位学者所言:“理论的预测一定要可能被事实推翻,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理论,是没有解释能力的。换言之科学不是求对也不是求错,而是寻求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这些话鼓励我无论是做学问还是做工作,都一定要坚持对事实负责,尤其是我所处的部门,动辄关乎别人的自由和前程,更是来不得半点主观臆断和个人颜面得失方面的考量。

和师兄聊起我的这些想法,师兄开玩笑似的问我:“为什么不加上‘对真理负责’呢?”我反问他:“这世界上除了自然规律外真有永行不悖的真理么?我们口中的所谓真理,只不过是具有被人解释为真理的可能性罢了,能对事实负责,已属不易。”师兄笑笑,说道:“你这种想法固然有道理,但是持着这样的信念在司法机关呆,迟早有一天会把你小子给踢出来。”

德国啤酒、联合国军帐篷和坐台时光

学校的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已经到了二○○○年的冬季。课渐渐少了,我正式回单位报到,科长见到我也很高兴,说正愁没人做事呢。鉴于我还没有办案的实际经验,科长安排我先试着做一下接待工作,顺便熟悉一下我们这里的案子。

第二天,科里的同事帮我把办公桌搬到案件接待室,坐我对面桌的大军怕我心里有想法,安慰我说:“哥们儿,把你搁这儿不是要冷落你,多在这儿吵几次架保证你对民事纠纷和经济犯罪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境界。”我笑着看看他,开玩笑说:“我知道我这儿可是经侦第一岗,我要是没把好关你们以后准得落个干预经济纠纷的骂名。”大军他们见我并不以为怪,又瞎聊了一会儿便各忙各的去了。

我很感激那帮同事,他们大多是一九九六年成立经侦部门时临时招来的第一批大学生,这些年可以说每个人都办过很多大案要案,但是由于内部论资排辈的惯例,他们没有一个人有被提拔和立功受奖的机会,事实上他们这批人早已是处里侦查办案的骨干力量。正因为都是从地方院校出来的,他们才能格外懂得我的心思,毕竟也是从一群刚刚迈出校门、懵懂无知的孩子一步步走到现在的。

就拿大军来说,初看他就是一个不起眼的眯着眼睛的小个子,但是经他手抓过的那些江湖巨骗个个都上过报纸头条。据内勤大姐说,大军只有在讯问拒不交待问题的犯罪嫌疑人时小眼睛才会聚集逼人的冷光,而和同事相处时眼睛里则是堆满了和善。

从第二天起,我便开始稳坐在接待室里,有人来了就接待和受理咨询,无人过来则埋头看书。常常被其他新来的同事称为“坐台先生”。

那段日子不觉间又目睹了世间百态。其实说是接待报案,大部分来访的人反映的未必就是刑事案件的问题,比如有次有个商户跑来反映一家公司欠他三十万的货款久拖着不还,请我们去封账户和抓人,我笑着问他:“借钱不还够得上犯罪么?如果没有欺诈行为的话只能归法院管了。您还是找律师写诉状帮你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打官司吧。”

谁知道那位商户倒振振有辞了:“他不还我钱我就得家破人亡,当然是犯罪了,再说找律师和法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你们警察力度多大啊,不还钱就关他狗日的。如果去找法院,说不定好不容易打通环节给判了,人家又赖着不给,我又得去执行庭疏通关系。”

我对他的理论还没反应过来,他又凑到我面前说:“小兄弟,咱们警民一家嘛,你们帮我追到钱,我返两万块钱给你们,就算是我赞助你们机关建设的费用吧。”我坐在那里简直要瞠目结舌了,只好连说带劝地把这位财神给劝走。

其实因为这样的民事纠纷案件来找公安机关报案的不知道有多少,以前我们处名叫“经济案件侦查处”,后来就是因为实在怕人误会我们连一般民事案件都管,只好把名字更换为“经济犯罪侦查处”。即便如此,无数人还是拿着民事诉状到我们这里来鸣冤叫屈,我只能苦口婆心地解释民事和刑事案子在构成和管辖上的区别,态度还要非常谦恭,稍微有点不耐烦报案人就号称要到纪委和市人大去告我们冷硬横推不作为了。

由于各区分局在一九九八年以后都设立了经侦大队,作为市局直属的业务单位,我们只负责管辖涉案金额在两百万以上的经济案件以及涉外的经济犯罪。大部分的案子我只能做简单的定性判断,标的不够我们管辖的一般都建议报案人去分局报案。其实这倒还好办,最容易惹起争议的是和检察院管辖的交叉问题,因为严格来说,依照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一般负责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则由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管辖。而实际上二○○○年时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划定,纯粹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倒还好说,像那些国有改制的企业、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各司法机关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都没有统一的界定。

一起国有公司领导挪用国家资金的案件给报上来,常常是检察院那边称该公安机关管辖推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又声称此类案件应属检察部门负责给打回去。其实不只是报案人像被推皮球似的疲于奔命,我们自己也是一头雾水,因为很多东西既然还没有权威的解释,我们任何自做主张的行为都可能开一个错误的先例。这种情况虽然后来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得以解决,但当时常常为了这些问题和报案人吵个口干舌燥也无法说服对方。从某种程度上说,法治目标的实现是个渐进的过程,当法条得以细化和完善之前,那些因之产生的争议和摩擦其实都是增加了我们的司法成本。

说句实在的,和过去在巡逻民警处接触的人相比,来经侦部门报案的一样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细心观察一番,倒也可以发现不少有代表性和有趣的人物。

比较显派头的是一大款,他带着一群“随从”缓步迈进接待室,每个“随从”都西装墨镜,团团围在我面前坐下,像一九八○年代流行的香港黑社会片的场景。大款也不说话,凡事都由他先告诉秘书,再由秘书转述。我烦了,心想你抖什么威风啊,忙问道:“你是不是不懂中国话呀?”大款气量还比较大,忙以一口方言说道:“俺怕俺说的话你听不懂!”搞得我反而不好意思了。

很多来报案的人都是反映单位领导的经济问题,但提供的线索多数是别人送子女出国留学、家里装修豪华、在外出手大方阔绰,等等,并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要求他们补充材料的时候,报案者都振振有辞:“我们都已经把线索给你们了,你们去查,一查准有问题的!”其实要说这些人来反映的情况中,确实有真腐败的,但也有不少因为犯红眼病跑来诬陷别人,严格意义上讲,这类的报案多数报不上,毕竟任何刑事案件的受理都需要证据达到一定充分的程度,要是每起线索我们都去查的话估计把现有警力扩张十倍也不够。无论报案人怎么骂我们警匪一家,我始终认为,每个人都有幸福生活的权利,我们不能以有罪推定的想法去看待别人的生活模式,对穷人如此,对富人也是一样,把别人生活过得好作为唯一的犯罪证据只会导致对别人生活基本权利的侵犯。

也有视死如归的人物,有一次,几个下岗工人来举报其单位领导的腐败问题,冲在最前面的是位只剩一条腿的残疾人,他一进门就把拐杖往地上一丢,喘着粗气靠在沙发上对我说:“请你等会儿让其他的同志回去,今天来告状是我牵头的,我已经想好了,既然来这里,我已经不打算活着回厂了,你们随时可以逮捕我。”我忙做解释工作:“您受某些乱编的反腐电视毒害太深了吧,不就告个厂长吗?至于把您怎么着吗?”

也有自投罗网的倒霉鬼,有次有个小子跑到接待室来报案,说自己被人给骗了,当时我正在接一个长途电话,就顺口问了下报案金额,那人说只有三千块,我说那你到分局去报案吧,看那人衣衫不整面有难色,我心中不忍,心想人家大老远跑来一趟也不容易,就让他把事情经过给我谈谈。那人说自己是个打工的,路过市长途汽车站听一个家伙说有大量可以乱真的假人民币卖便动了心思,就拿出辛苦攒下的四千块钱提出购买一万块的假币,结果对方收款后使了掉包计,只给了这小子五千块假币,这小子一怒之下便跑到我们这里来报案。听了他的话我真是啼笑皆非,然后突然领悟到什么,便让他在接待室候着,接着转身出去叫了两个侦查员进来,那小子正坐着出神,看到两个人围上来开始害怕了,我告诉他:“不好意思,你购买假币一样构成犯罪,请先配合我们的侦查员同志去做份笔录谈谈事情经过吧。”

也有胡搅蛮缠的活宝,有次有位大姐在银行取钱,密码被坏人看到了,别人就伪造存折把她的钱取光了,她便哭喊着跑来报案。严格意义上说,这属于金融凭证诈骗行为,但我一问金额:二百元!差点晕过去,因为这个金额的诈骗显然不构成犯罪,而且完全可以通过告银行先把钱讨回来。但我们没办法跟一个高小水平的大姐讲解罪刑法定,她执著地缠了我一上午,先是说没钱请律师(其实这种小额案子也没有律师愿意接),接着又要求公安为她做主,午饭时她坐在我们单位门口号啕大哭,声称我们要不为她做主的话就天天在我们食堂吃饭,要不是她家里来人把她拉走的话我们几个同事真的打算合伙凑两百块钱打发她走了。

最让我叹服的是位神秘兮兮的老外。有次来了个德国商人报案,没带“随从”,由于语言不通我们只好用英文交流,后来知道他是个啤酒商,与人合作一个啤酒城的项目,结果没收到货物钱却全被别人骗走了。由于当时他证据材料带得不够,只是过来口头报案,我请他改天把证据拿来,他称好。让我好笑的是他问我到开发区怎么坐公共汽车,我只好比划了半天,问他怎么不打车回去,他说钱被骗光了没钱打车,并问警官是否可以借点儿,我听了差点晕过去。

这一去之后我就再也没见着他,我以为他找到其他途径解决问题了。谁知道第二年同样的时间他又来了,点名要我接待,号称自己正在郊区开发一大度假村,顺便过来询问一下那起案子我们这边办得怎么样了。只见他行走带着翻译,门外停着奔驰,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我说您材料还没给我呢,他很神气地扭头朝着翻译说:“明天拿过来!”说完扬长而去。

转眼又是一年不见踪影。再一次见他的时候已经是二○○二年,独自一人,又找我,我说您怎么一年来一回呀?他又问去年交你的案子办得如何了?我说大哥您材料还是没有给我呀。他郁闷地忙点头说下次一定拿来,然后问我怎么坐公共汽车到开发区,我气得恨不得吐血。

二○○三年初的时候他又来了,我在楼道里老远见到他撒腿就跑,听到他在后面用中文大叫:“好朋友!好朋友!”唉,鬼才是他的好朋友呢……

接待各类报案多了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世界没有凭空掉下来的馅饼,不付出任何代价凭空而来的利益多数都有问题。当时各地同时出现了大量采用同类型手段的骗案,受害者几乎遍布全国。比如说你是一上海单位,先会有一湖北人找你说有上好的防化布,每尺十块,问您要不要。多数单位都不会要。顶多半周后就会有一广西单位(多数会自称有军方背景)和你联系,说什么中国需要往东南亚派联合国维和部队,急需供应军用帐篷,愿意开十八块一尺的价格买防化布,很少有单位能经得起诱惑不和那个湖北公司联系,这样上海单位就算上了别人的套儿了。湖北公司这时候多半会提出由于货源紧张要求上海公司先付百分之二十的订金,而上海公司只要把钱一打过去那湖北公司和广西公司就注定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了。

在我做案件接待工作的那一个月里,全国各地单位报来的类似案件有数十起。从该年下半年起,该类案件被正式统一称为“防化布诈骗案”,我们也开展了对此类犯罪的团伙严厉打击的专项斗争。

案子破获后我们发现,该类型的案件并非是同一帮人做的,但犯事的多数都是同乡,经过深入了解后我们发现原来这种诈骗方式是作为一种致富方式在广大的农村推广的,居然还有一个村子的青壮年各自搭伙、集体作案的例子。这些人还知道在114注册个号码备查,手段完全称得上专业。

第五部分

其实警察办案并非铁板一块,所有的案子都不是由一个部门一锅端,不同的业务部门一般负责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比如刑侦部门就管杀人越货和黑社会、缉毒部门专管运毒贩毒和走私毒品、治安部门则管逼良为娼制淫贩秽,一般程度的案子都按区域归各分局的刑侦、缉毒和治安大队管辖,数额巨大或者性质恶劣的则由市局直属的各业务处按分工管辖。

比真的要假的醋和比真的要好的洗发水

十一月的一天,我正坐在案件接待室百无聊赖,黎科长跑来看我,问我这一个月是否感觉有收获,我把自己的心得好好谈了一下,科长也挺高兴,对我说:“你这一个月的冷板凳看来没有白坐,从今天起你就不用‘坐台’了,去负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的案子从受理到起诉阶段的审核和把关好了。不熟悉的地方你可以直接问我或者关科长,其实这类案件涉及的新东西很多,就需要你们多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学校里学到的知识。”我点点头,决定一定好好挑起这个担子。

其实警察办案并非铁板一块,所有的案子都不是由一个部门一锅端,不同的业务部门一般负责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比如刑侦部门就管杀人越货和黑社会、缉毒部门专管运毒贩毒和走私毒品、治安部门则管逼良为娼制淫贩秽,一般程度的案子都按区域归各分局的刑侦、缉毒和治安大队管辖,数额巨大或者性质恶劣的则由市局直属的各业务处按分工管辖。

再具体到我们经济犯罪侦查处就分得更细了,我们这里共分六个大队,依次分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侦查大队、金融诈骗犯罪侦查大队、合同诈骗犯罪侦查大队、税务犯罪侦查大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和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大队。每个大队都有自己分工负责的范围,但是案件的受理、立案以及各项强制措施的采取都由我们科审核把关,一般一个科员对口一个大队的案子。

让我去负责侵犯知识产权的案子,我开始还不大乐意,因为在我的感觉中,所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说白了就是打假,基本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抓了现行,现场货物数量达到法定标准加上口供对应就可以抓人了。自己内心深处实际很想去负责处理金融犯罪侦查大队的案子,因为觉得那里不仅业务性强,而且工作具有挑战性。可惜那时候工作经验不足,只能把这作为一种奢望。

给别人的案子把关,最开始还是要去了解别人怎么工作。黎科长亲自带我到侦查大队去了一次,把我介绍给那边的大队长,说我是新来的,对业务还不熟悉,希望能够多跟着侦查员们跑一跑,了解一下具体的业务流程。那位大队长说刚好有个中队要去出一个现场,我可以跟着去实地体验一下。黎科长一听也很高兴,扭头对我说:“机会难得,你就跟他们一块去吧。”

楼下已经停了两辆车,车上坐满了侦查员,我挤上去后点头哈腰地冲前辈们一一打招呼,大家都觉得好笑。领队的是一个姓莫的中队长,他拍着我的肩膀说:“都是年轻人,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然后莫队长开始向我们交待任务,据说是线人在一个废旧仓库发现了一个假成品醋的加工基地,目前本市大量的假醋都由这个作坊生产,我们的任务就是捣毁这个窝点,抓获主要负责人。

行动并没有想像中那么惊心动魄,在经过三个小时的守候后,事先化装成进货商户的莫队长发出了行动暗号,大家从各个方位包抄过去,迅速把作坊里的人全部控制住。

我认真审视了一下这个坐落在天井里的作坊,它外表一点也不起眼,墙壁上缀满了绿色的爬山虎,靠南边的屋子里放着很多空玻璃,西边的角落有一个大缸,缸四周弥漫着一股强烈的刺鼻的酸味,大缸四周散落着上千个铝皮的瓶盖,估计是刚才警察冲进来时乱中被人撒开的。

主犯很快被查出,是一个叫阿金的中年妇女,尽管她再三申辩,可是从她房间里搜出来的账本和作坊伙计的指认都证明她就是这个作坊的老板。就在大家封存现场打算带嫌疑人离开的时候,一个小伙子突然骑着摩托车进了院儿,看到一屋子的人一时愣住了。阿金一看到那小伙子就急了,大喊着:“快走啊,他们是警察!”不过话刚出口,那小伙子已经被莫队长他们从车上揪了下来。

人全部带回后,队里连夜开始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事实也渐渐浮出水面。原来阿金因为丈夫滥赌很早就离了婚,自己带着儿子开始做些副食的小生意,后来被收保护费的地痞逼得做不下去,再加上朋友介绍,就开始弄起了生产假醋的生意。本来只是想弄点钱口,供儿子读书用,结果生意居然越做越大,几乎垄断本地整个假调料市场,除了雇了很多小工外,连自己的儿子都不得不回来给自己帮忙送货。

我负责询问阿金的儿子,也就是被莫队长从摩托车上揪下来的小伙子,小伙子倒是很腼腆,我们问什么就说什么,从他口里我了解到了假醋的整个生产流程。原来阿金他们作坊一直固定从一个收购废品的地方购买旧酒瓶,简单清洗后往里面灌入自己加工的成品醋,所谓成品醋,实际上就是把买来的冰醋酸加上自来水,搅拌后再掺入色素。“这生产的哪是醋啊,都快赶上工业污水了。”想起那在天井中日晒雨淋用来搅拌醋酸的大缸,我悻悻地骂道:“说,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干这个的?”

“大概是从九九年初吧,由于生意越来越好,连最有名的商业街的人都跑到我们这里来要货,我们家除了请了贴商标的、给瓶子装盖的,还专门雇了送货的小工,后来被工商局查过一次罚了款,我妈妈认为请外人送货不大安全,就让我在技校办了退学手续,专门负责给各个客户送货。”

我越听越心寒,心想这妈妈还真是利欲熏心了,本来是想靠制假供儿子读书的,没想到居然为了钱把儿子拉下了水,搞得连学也不上了。我走到隔壁房间看阿金的审讯情况,主审侦查员小范告诉我,阿金本来是打算咬紧牙关什么也不说,听说她儿子可能也要被关起来顿时慌了神,连忙要把所有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我往屋里瞄了瞄,看见阿金正一边抽泣着一边向一个女侦查员交待问题。每说一句话都抬头问一声:“是不是我全部说了就可以放了我儿子?”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小范看着我叹了口气,问道:“你说会把那小子关起来么?”我思索了一会儿,告诉他:“他已经十八岁了,早够了刑事责任年龄,而且对他母亲制假的事实全部是明知的,自己也直接参与了价值上万元的货物的运输,每个月还固定领两千块钱,你自己说能不构成从犯么?”小范苦笑一下,说这孩子还真是完全被他妈给坑了。我心想:“谁都不怪,就怪一个贪字,因为贪心毁掉了自己和孩子的前程,因为贪心就把别人的健康不当回事。有多少家庭是用那浸泡了无数细菌的‘醋’炒菜做饭的啊,更别说餐馆了。”

一晃眼已经是第二天清晨,分管处长听取了办案人和我的意见,决定正式刑事拘留阿金和她儿子。我们打电话叫来了阿金的前夫,告诉他事情的原委,并让他负责给阿金母子买好备用的被褥。那男的好像没听到我们的话,一个劲地追问莫队长:“他们这些年到底赚了多少钱,你们要分给我多少?我最起码应该有三分之一吧!”我看着那家伙,心里像吞了个苍蝇般恶心,真想当面给他一个大耳刮子,莫队长也很生气,让那家伙在家属通知书上签完字就打发他走了。我想,真要让阿金和她儿子见到这一幕,那可真是活活在伤口上撒把盐。

阿金一听到儿子也要被关进看守所,开始捶胸顿足地大哭,再三央求我们放了她儿子,大家只好把她先控制起来,但是整个楼道仍然回荡着她那撕心裂肺的哭声,连我都觉得很不好受,有点心头不忍。

莫队长拍拍我肩膀对我说:“怎么,开始同情他们了吧。”我点点头。莫队长道:“小伙子,经侦部门和别的部门不一样,你面对的不是强奸、杀人和放火一类的恶性犯罪,很多人可能只是因为触犯了国家的行政管制就得被抓起来,他们大都会让我们觉得恨不起来。现在这一对儿造假调料害人你还觉得可气,将来你还会遇到非法经营的、逃税骗汇的那些家伙,可能都和你一样受过高等教育,可能就是你身边交往的朋友,你能因为他们不可恨就对他们手软吗?”

我无奈地笑笑:“是啊,我们是执法者,不管他们做这些事情的主观目的是口还是求学,只要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必然得承受国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的否定评价,得负担起责任。”“这就对了,我说不出你那么高深的话,但我知道,虽然老百姓都骂我们警察是狗,但我们顶多是法律的看门狗,谁违反了法律,咱们就咬谁!”莫队长说完后,摇摇头,去安排押送的人员和车辆去了。

回去的路上,我边走边想,到底是什么力量使得阿金和她丈夫在面对金钱的时候扭曲了人性,或许在经侦部门以后的日子里会有更多事例给我答案。

经过这件案子后,我和侦查大队的同志们也混熟了,除了常陪他们加班外,也时常和他们就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常常以为自己掌握的很熟悉的理论,一旦和侦查实践碰撞就会不断有新问题冒出来,促使我不得不努力去思考和求解。

一次,一家生产机床的公司发生了工程师侵犯该公司商业秘密的案子,总经理亲自来向我们报案。当时类似案子本市还未出现过,也没有先例可循。为了搞清专利和商业秘密的界定、客户资料的性质、技术图纸的公开性等问题我专门利用下班时间在书店查找资料,还自己掏腰包买了四百多块钱的知识产权法专著,每天晚上就在家里加班苦读,直到把自己弄成商业秘密法规方面的半个“专家”。虽然案子最后由于证据不足未能继续下去,可我的确由此学到很多东西。

那时候对经侦工作真的是激情燃烧,完全是把工作当成事业来做了。

其实打假也不是完全无趣的事情,有次我们抓了几个卖假冒某知名品牌洗发水的小贩,但是如果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定罪,其销售数额又不够,只好拿去做品质鉴定,打算以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拘留他们,鉴定结果一出来,居然假洗发水比真的质量还好。我们一群侦查员气得差点疯掉。犯罪嫌疑人说他们的配方是自创的,因为没钱去打品牌,所以只好用别人的牌子。我们大骂他们连犯罪都不敬业,然后只得放人了事。

公司秘密、玄妙机关和险恶江湖

这一年年底,本市的一家高科技公司的老总带着律师前来报案,声称他们单位为了开发一个项目先后投入了两百多万元,项目组组长是他们高薪聘请的一位博士,其他成员也是从各大学招来的优秀毕业生,在项目即将完成之际,包括项目组长在内的所有成员却纷纷以各种理由为借口离开了公司,等新的技术人员接手项目的时候,发现大量重要的实验数据已经不见了。

不久,有消息说整个项目组的成员成建制地出现在另外一家公司里,而且该公司马上就要推出自己的主打产品。报案的律师生气地对我们说:“你说这些大学生是不是很没有道德,我们给了他们上万的月薪,他们居然还把我们的技术全部弄跑了,帮我们的竞争对手推出我们本来投入上百万资金开发出的产品。”我也觉得这报案单位够冤的,但还是想确定一下他们所称的被盗用的技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就问那律师其公司里面保密规则的制订情况。律师说:“我们制订了很严密的保密规则,而且制作了保密手册下发给每个员工,其中还专门明确了责任。不过……”说到这里,律师和老板得意地对视了一眼,“我们故意没有说刑事责任,他们都还以为违约了只是赔点钱呢,却不知道我们留下了杀手锏。谁要是背叛公司,我们就让他去坐班房!”

我听了这话感觉像被抽了一巴掌,惊愕地看了一眼那位老板,见他丝毫不以为然,反而不住地点头称是。我心想:“有你们这样心机似海的老板和法律顾问,人家不跑才怪呢。”

不过,这起案件的确涉及了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而且给原公司带来的损失数额也比较大,我还是将案子给接受了下来,并转交给侦查大队进行案前调查。

冬日难得遇到一个阳光灿烂的天气,我审核完一个报告,顺手签下日期:“二○○○年一月七日”。打着哈欠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站在背后的大军轻轻拍了一下我肩膀,笑着说:“小伙子,日历都换了一本了,已经是新年了!”我这才醒悟过来:“哦,二○○○年已经过去了,现在是二○○一年了。”

我竭力去回忆世纪之交的夜晚自己在做些什么,可总是无法让记忆固定下来。年初的那段日子过得无聊、单调和乏味,除了上班就是与书本为伴,白天坐在办公室里面对堆积如山的案卷脑袋得像电脑般飞速运转,而每个夜晚,停顿、迟滞和休整就成了我大脑的主题。

一起参警的那帮兄弟也变得疏于联系,每次给大胖打电话,他总是在夜班后的补充睡眠中,嘴巴不清楚地呢喃几句后就能在话筒中听到他的鼾声。大飞老是风风火火地奔波在各个分局和会议的现场,很少接电话,偶尔能够在报纸上看到他豆腐块大小的官样文章,文笔越来越老练,却见不到寝室里那嬉笑怒骂的风格。阿轩还守着岗楼,在日晒雨淋中与废气和机油为伴,不过让他欣慰的是现在每次值勤时,常常有个美丽的女孩子远远地凝视着他,以前那度时如年的痛苦在那美丽的注视下已经化为了光阴似箭、岁月如梭。阿理执著地继续着他的考研之旅,但在临报名的时候却把志愿从北京大学改成另外一所以理工科见长的高校,问其缘由,阿理长叹一声:“已经失败了两次,成本太大,再也赌不起了。我这就像一个守身如玉的大家闺秀,本打算嫁给豪门公子,谁知道因为一念之差失身给了一个刀疤脸。”

当年闹腾成一处的朋友,因为工作,因为现实,渐渐开始变得沉默。或许在向理想前行的路途上,总有那么一个时间段,我们会选择低调和蛰伏,有时候是一个人如此,有时候是一个群体如此,或许在沉默中,在单调的机关工作中,我们会变得程式化,甚至觉察不到理想光芒的指引,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成长和前进。“目标约束情感,寂寞使人强悍。”那时候的我常如是安慰自己。

机关里面的人事大概总是这样:时而有赞许的微笑,时而是恶意的攻击刁难,让人觉得是场闹剧。科里虽然人不多,但是我却感觉得到关系的微妙,黎科长不拘小节,属于典型的与人为善型,每次开会,传达完上级精神就宣布解散,从来不做什么官样文章。副科长老关则有点倚老卖老,虽然言语不多,但我们却时刻可以觉察出他对科长的不满,常常在科长不在的时候发几句牢骚。

除了内勤外我们几个大头兵也是各有特色,我是典型的逍遥派,哪边都不沾,谁有道理就说谁好,对黎科长是发自内心的崇拜,对关科长则是出于对长者的尊重。大军去年刚结婚,一不小心又马上要承担起爸爸的职责,除了工作外就是抱着本孕妇幼儿保健的书认真琢磨。我知道当年的他曾经考过中国金融界的黄埔军校——位于五道口的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院,如今,梦想还在,书本已经沾满了灰尘,肩膀上已经顶上了生活的担子,他常在闲聊时为当年的雄心壮志击节而叹,并把自己比喻为一只套牢的股票。我笑着安慰他:“虽然是套牢了,但怎么着也是一高科技,还是有解套的潜力啊。”

科里除了大军外还有老江和小齐。老江是老资格的刑警,看守、户籍、预审和刑侦什么岗位都呆过,年纪也比黎科长大,但是为人十分低调和谦虚,架着副眼镜老是笑眯眯的样子,虽然这么多年依然只保持着副科的级别,但是大家都对他十分敬重,相比较而言,他和关科长的关系最近。尽管他资格老,但是对我这新丁倒是从来没有架子,常常在科里没人时传授我一些在机关里为人处世的窍门。

小齐是比大军早一年进来的大学生,算是科里的业务骨干,由于老是被抽调到专案组去办案,养成了言语谨慎的习惯,总是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小齐最让我佩服的一点在于他是全科唯一把每天的《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检察日报》以及省市党报全部读下来的人。而且谈及中央、省市和市局的人事安排起来简直如数家珍,大军常笑称他是“市局人事结构活地图”。小齐也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反倒有些以此为荣。除了老是神秘地整理他的案件材料外,他偶尔还会临帖练字,不过所抄写的可不是什么庞中华字帖,而是党中央和市局党委近期会议的报告,这种认真的理论学习态度时常让我和大军这种不思进取的家伙叹为观止。

虽然某些同志互相之间有点看不对眼,但表面上大家还是一团和气。出于纪律要求,大家互相都不打听对方手上正审核的案子,但是审核过程中只要一遇到什么疑难问题,也都拿出来让大家探讨交流,这种讨论能够促进自己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对保证案件定性的准确性实在是非常有用。偶尔大家也会谈及处内的种种掌故。我由于是新来的,有时候像个包打听,看到个陌生点的侦查员都要问一下别人姓甚名谁,业务能力如何。老江遇到这种问题一般都假装喝茶,大军倒是偶尔点评一两句,每次都让我觉得本处真是卧虎藏龙,什么样的人物都有。

每天最热闹的时间就是下午,我会开一个专题供大家就其中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刚开始主题还很严肃,扯着扯着就偏了题,记得有一次我提出讨论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并系统列举了自己在各类行为定性方面的疑问,这一话题引起了同志们的浓厚兴趣,纷纷结合实例拿出各种独到见解,连隔壁侦查大队的侦查员都被我们吸引了过来。正讨论得热火朝天时,黎科长轻轻踱了进来,当时我正在为论证女性构成强奸罪主体的可能性侃侃而谈,黎科长用力拍拍桌子,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反了,反了,你们怎么都成了刑事犯罪侦查处的幕僚了?要想办强奸案就都给我滚到那边去。以后只许讨论本处管辖的案件。还有你……”黎科长指指我,“就算在刑侦处也不会让你去办强奸案的,因为你小子还没有结婚,笔录都不知道怎么问啊!”大家全部望着我一阵哄笑,然后迅速散去。

我一个人坐在桌前摸着脑袋有点不好意思,黎科长点点我的额头,语重心长地说:“你呀,还是学生气太重。”

刚一过完年,交给侦查大队进行案前调查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有了眉目,侦查员搜集的证据都证明了跳槽的那些项目组成员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嫌疑,而且给原来的公司也造成了数以百万计的损失。上级决定把他们先留置,侦查员迅速去他们所在的公司找人。经过询问,所有人对他们盗用公司技术秘密,在高薪引诱下集体投靠新东家的事实供认不讳。

当侦查员们宣布由于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将对他们执行刑事拘留的时候,所有人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为首的那位通讯工程专业的博士一个劲地问我们:“不就是赔钱嘛,我们赔就是了,新公司答应帮我们出这笔钱的。请你们不要抓我们,我们手上都还有很多活没干完呢,好几个数据都还需要我亲自核对。”“你不知道么,你们的新公司刚刚已经宣布把你们全部给开除了,你们还给谁干?”主办侦查员冷冷地说。那位博士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决定把那帮大学生押往看守所时,我一直面色凝重,因为他们有好几个都是九五级的,有的还和我高中同学同班,我突然有种兔死狐悲的伤感。有哥儿们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楼道穿过时还勉强堆出笑容问我:“这事儿最快得几个星期才能解决啊?”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只好安慰他道:“看到时候法院怎么定吧。”望着他们消失在楼梯口的背影,我暗叹,以目前的损失数额,如果真的认定他们的行为构成犯罪,量刑幅度起码会是三到七年。

人送走后我问莫队长怎么这次人抓得那么齐整,莫队长笑道:“他们的新东家挺配合的,我们事先打了电话,他们就以开会的名义先把这帮孩子骗到一个大套房里面,我们到了以后就只管带人了。”

我追问道:“按照刑法规定,如果那家公司明知道这些技术是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还加以利用和开发的话,也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怎么不追究他们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呢?”莫队长回答说:“是啊,我也想多关几个呢,可是人家是政府的纳税大户,又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产业,总不能把人家的头头脑脑也都关起来吧。上面已经打了招呼,说不能动他们。而且报案单位已经跟他们签了谅解备忘录,已经和解了,我们还掺和什么啊?”

“难怪开除起人来下手那么快那么狠,原来是怕自己担上干系啊。”我恍然大悟,“这帮王八蛋搞起恶性竞争来一套一套的,那些大学生可全部成了牺牲品。”

莫队长说:“你才知道啊,其实就算我们想抓那些家伙,手头上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的主观故意。还不如让他们多提供点这些项目组成员的犯罪资料呢。”我默默点了点头,心中暗暗为那帮刚被送到看守所的人不值,要不是新公司暗中利诱,他们也不会铤而走险;要不是旧公司留着什么杀手锏,他们也不会以为赔点钱就解决问题了。面对复杂的社会,我的那些同龄人踏入江湖的第一回合就败下阵来赔上了前程,而我自己,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磨难呢。

执法之难、隔墙之耳和梦想之巅

新学期的课程并不太紧,但是必修课还是不能漏掉的。每次上完课我都得急急再往单位赶,刚好那段时间我们处正对各个分局经侦大队的案件进行考核,由关科长带队,黎科长就让我跟着老关一起到处看看,一来可以熟悉各个分局的情况,二来暂时不用江南江北两头跑得疲于奔命。

检查工作中有两件事情印象比较深,一次是在南区分局,一位刚提拔起来的副大队长向关科长谈他对一起案件的看法,他认为当时的证据尚不足以定犯罪嫌疑人的罪,不能草率地报逮捕。关科长很不高兴:“上级已经定了调子,检察院那边的工作也做好了,怎么能说不报就不报。”

当时那位副大队长的话对我的触动很大:“我们办案子是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现在我们只是内部互相打一下耳光,疼!但是能把问题解决清楚,现在查清楚了,将来才不会让检察院、法院,让人民群众打我们的耳光!所以您不高兴我也得提意见。”当时局面很僵,关科长脸都气白了,后来关科长再也不想去那个分局检查工作了。

几年后,再见到那个副大队长时他已经长胖了很多,说话也有些官僚似的圆滑。问常跑那个分局的同事对他的印象如何,同事想了半天然后说:“每次吃饭的时候就他点的菜好吃。”

还有一次是在东区分局开案件研讨会,当时大家正在讨论一起棘手的案子。案情是这样的:一家银行的女储蓄员在为一位男青年办理人民币2。5万元活期存款业务时,把存入金额操作成了25万,并开具了25万金额的存折,事后那个储户在当天下午便分数次在几个分理处把钱提走了,经过调查其存折上的名字是假的。

如果按照一般说法那个储户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储蓄员则是工作失误。案发后那储蓄员畏罪潜逃,那位所谓的储户也不见踪影,连身份证都是假的。分局的同志花了两天的时间将躲藏在亲戚家的女储蓄员抓获。经过查证,2。5万元和25万元存折的开出在电脑的操作程序上存在很大差异,需要进入专门的程序,所以很难说是一般的失误,但是问题在于储蓄员死不承认,而且也不能证明她和那所谓的储户是勾结在一起的。

开会讨论的时候大家都认为这个储蓄员有和他人勾结作案的重大嫌疑,但是却苦于无证据证明这一层因果关系。有位领导认为无论如何,既然损失已经造成,就一定要有人来承担责任,所以对这个女储蓄员必须严肃处理。

这个时候我傻傻地提了个意见:“疑罪从无,还是放了她吧。”所有的人都惊诧地看着我,觉得我在天方夜谭……

后来法院以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判了那女储蓄员四年。其实真要是查出她勾结外人结伙作案那就应该定贪污罪,四年太轻了;但是如果她真的只是工作不细心,那她的一生就算是毁在这次粗心上了。对一个人来说,有罪和无罪是无法逾越的屏障,我们真的能把它们简单加起来除以二吗?

检查工作回来的路上,关科长不停地批评我在案件讨论会上乱讲话,我只好低着脑袋倾听训示。打那以后,训斥我就成了关科长的一项日常娱乐,隔三岔五他就晃悠到我们办公室来就我工作中存在的各项弊病阐述自己的论点。主题无非是我们这些大学生眼高手低,毛还没长齐就觉得自己是神探,要不是老同志们在后面顶着,我们这些家伙一个个早犯错误了。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就把自己当作一正被开水狂烫的死猪,埋头作检讨状,只有在眼神偶尔掠过的一刹那方透出点死不悔改的性子来。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