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影响温斯顿极大的人是内党高级干部奥伯兰。外表看上去,奥伯兰是一个与温斯顿一样面目清秀的知识分子。在与奥伯兰的会面中,奥伯兰告诉温斯顿,他本人是反党组织“兄弟会”的成员。奥伯兰传授给温斯顿兄弟会领袖高斯坦的著作《寡头集体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读了这本书,温斯顿明白了近代极权政治的奥秘和海洋国立国的来龙去脉。奥伯兰意味深长地对他说:“总有一天我们会在没有黑暗的地方相会。”这番表白令温斯顿大为感动。
在一次幽会中,温斯顿与女友双双被捕。在监狱里,温斯顿遭受了惨无人道的酷刑,最后被送到一间砌满白磁砖的牢房里,四周的灯点得雪亮。铁门一响,狱卒又送进一个新犯人,温斯顿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恩师奥伯兰。温斯顿惊呼:“你也被捕了?”对方却狡诈地一笑。
原来,奥伯兰就是“思想警察”的大头子,早在七年前就开始监视温斯顿了。这时,奥伯兰开始了对温斯顿的拷问。几千瓦的灯光照耀得温斯顿眼睛都睁不开,牢狱如同白昼。温斯顿这才明白奥伯兰告诉他的话:“我们会在没有黑暗的地方相会!”
温斯顿被打得体无完肤,滚在地上死去活来。他什么都招认出来:暗杀领袖、盗窃公款,出卖机密、散发传单、煽动暴乱、信仰宗教、谋杀发妻、当外国奸细、做“兄弟会”的走狗……奥伯兰还不满意,一面控制着绞痛的电盘,一面跟温斯顿讨论权力和真理的问题。这一段对话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也是奥威尔的点睛之笔。
温斯顿说:“宇宙间有一种精神,有一个准则,会把你们打败。”
奥伯兰接着问道:“难道你不相信上帝?”
温斯顿不信上帝,便回答说:“我相信‘人的精神’。”
奥伯兰一阵狂笑,将温斯顿衣服剥光,让他站在三联衣镜前看自己骨瘦如柴、不成人形的身体,并羞辱他说:“看看你自己的样子!看你的全身肮脏,看你脚趾间的污垢,看你腿上令人作呕的脓疮。知不知道你骚臭如山羊?可能你自己闻不出臭味来了。你看看我,我的拇指和食指可以圈住你的臂膀,折断你的颈项就像折断胡萝卜一样不费力!”他进一步说,党的目的不仅是摧残温斯顿的肉体,还要改造其心灵。
此时此刻,温斯顿仍然坚持人性可以克服党性,在众口一辞“二加二等于五”的世界里,他认为“自由即是能说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他认为,此项坚持实质上即维护了爱好真理的自由。
两人之间惊心动魄的斗争形式,在人类文明史上比比皆是:《圣经》中约伯的追问、《浮士德》中的浮士德与魔鬼的赌注、《地下室手记》中地下室主人的独白。奥威尔的悲观估计胜过此前任何一位思想家,他笔下的温斯顿最后无法战胜“一零一号刑室”的恐怖,终于屈服了。温斯顿出卖女友赎出自己,放弃了爱情,恢复了“健康”,成为政府里循规蹈矩的废物。温斯顿“战败”了自己,死心塌地地说“二加二等于五”,死心塌地地崇拜“老大哥”。
《一九八四》的副题是“欧洲最后一个人”,奥威尔通过温斯顿的“死亡”表达了对人类前景的绝望。当时,共产主义浪潮高涨,民主阵营居守势。奥威尔深切的感受到权力对人类的异化,因此他在小说中作出了黯淡的描述。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玛佐夫兄弟》中也曾表达过类似的绝望,宗教法庭的庭长对重到人间的耶稣说过这样一段话:“人民只要面包,不要什么自由,你所强调的人对善恶有选择的自由,只能增加他们的痛苦。我们天主教假你之名,实为魔鬼效力。但人民只要听话,都有面包吃,生活很安定。你再度降世,扰乱我们建立的秩序,明天就把你活活烧死。”而在《一九八四》中,奥伯兰的理论亦有异曲同工之妙:“党为自己的利益而争取权力。我们对别人的利益不感兴趣,我们的兴趣专在权力。”权力将人性吞噬了,人们成为一群行走在钢筋水泥建筑之中的行尸走肉。
奥威尔早年也曾是一个激进主义者,在西班牙内战中发现,被同一信仰的同志杀害的“同志”,甚至比死于法西斯枪炮下的还要多。他由怀疑进而决裂,一旦回头是岸,对极权主义的洞察就显得极为深刻。在奥威尔看来,二十世纪以前的极权主义仅仅是限制人性、因此天才至多被目为疯子,陀思妥耶夫斯基们仍有写作的权力;而二十世纪的极权主义则直接摧毁人性,像温斯顿这样的思想者从肉体到灵魂都被消灭了。对此,奥威尔的忧虑是深远而沉重的:“如果极权主义成为我们普遍的生活方式,那么所有其他的人类价值,像自由、博爱、正义、对文学的喜好、对平等的对话、文理清晰的写作的喜好、肯定人人皆有道德情操的信念、对大自然的爱、对独特的个人化行径的赏悦,以及爱国心都将归于消灭。”奥威尔去世之后近二十年,索尔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岛》才辗转流传到西方世界并正式出版。一个与《一九八四》惊人的相似的、无比恐怖的世界浮出水面。此时,人们在叹服索尔仁尼琴的勇气的同时,也更加叹服奥威尔的先见之明。
奥威尔十分关注语言体系被毒化的问题。《一九八四》中的海洋国有三个神圣不可侵犯的教条:第一是“过去的改变性”——过去的事是没有客观生命的,它仅仅存在于文字记录和人的记忆里。内党控制了所有的记录,也就同时控制了人的思想。这样一来,历史自然可以随意改造。第二条是“双重思想”,即人们必须同时接受两个相互矛盾的事实:一面故意撒谎骗人,一面诚心诚意地相信自己的谎言;一手遮盖客观事实,一手却紧握这个事实,等到于已有利时便拿出来使用。第三个教条,是以“新语”为革命的最终目标。“新语”的全部目的是缩小人类的思想范围,因此真理部研究科雇用大批学者日以继夜地编写《新语词典》,使人们拥有的表达思想的语言少得连思想犯罪也不可能。“新语”在本质上而言,是一种明目张胆地造假的、服务于权力的语言体系。正如斯大林那句警告列宁遗孀的名言:“你要再不识相,我就要召开党代会宣布,你不是列宁的妻子。你要相信,党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读到这里,读者已经分不清楚这究竟是小说还是活生生的现实了。在《一九八四》的末尾,有一个名为“新语规律”的附录,使得小说更添一分逼真的感觉,亦使盲目乐观的读者开始反思自己所操作的语言系统。
二十世纪以来,法西斯主义和布尔什维克主义为何风靡全球?群众为何逃避自由的职责?现代人的性格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生产力的解放会不会带来人类精神的解放?对正义的追求为什么会蜕变为残酷的专制统治?半个多世纪以后,奥威尔视为“未来”的“一九八四”早已为我们逾越,但奥威尔思考的这些问题一个也没有过时。重读《动物庄园》与《一九八四》这两本沉重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书,我们看到的是人类自身的脆弱。弗洛姆的《逃离自由》与海耶克的《到奴役之路》可以看作是奥威尔这两部小说最好的理论注释。奥威尔自己说,若不是肺病的折磨,他的小说的结尾还不至于如此悲观。诗人余光中在《致奥威尔》一诗中曾写道:
垂死的肺病患者,三十三年前
自己的喘息都已不继
就咳尽你一腔的热血。
然而,思想的力量是无穷的,尽管思想者是如此的孱弱。奥威尔在思考、奥威尔的每个读者也在思考。只要有人在思考,人类就不会在“一九八四”成为一座血腥的“动物庄园”。这也许是我对未来惟一的信念。
第四辑·反读《通鉴》
《资治通鉴》---题记
一
商鞅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论囚,渭水尽赤。赵良对他说:“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君之出也,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
秦人以商鞅为仇寇,商鞅亦以秦人为仇寇。独夫民贼其实也挺可怜的,整天惶惶然不可终日。然而,没有万无一失的保护措施,凯撒以降,死于刺客之手的独裁者数不胜数。人们往往谴责刺客搞“恐怖主义”活动,殊不知,“恐怖主义”的根源乃在于专制体制本身。后人痛惜作为“改革家”的商鞅惨死于车裂,但有谁记得那成千上万被商鞅诛杀的无名的民众呢?商鞅有句名言:“智者作法,愚者制焉”——从此,中国与法治社会绝缘。
二
宋康王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射天挞地,斩社稷而焚灭之,以示威服鬼神。为长夜之饮于室中,室中人呼万岁,则堂上之人应之,堂下之人又应之,门外人又应之,以至于国中,无敢不呼万岁者。天下之人谓之“桀宋”。
在中国历史上,“万岁癖”并不是个别的现象。也许中国人的血液里多多少少都遗传有宋康王的毒素。金庸在《笑傲江湖》中所描述的日月神教其实就是赤县神州的缩影,中国的历史自古以来便是东方不败与任我行之流长袖善舞的舞台。
近来从报上看到这样的消息,南方某富豪起巨宅雇奴仆,让奴仆叫自己“老爷”。我不禁毛骨悚然,耳边又回荡着宋国宫中“万岁”的呼声。
三
宋康王只是一个小国的诸侯,他的变态心理也就止于呼喊万岁的游戏。到了秦始皇的时代,阴暗心理大发作便蔚为大观。
始皇浮江至湘山祠,逢大风,几不能渡。上问博士日:“湘君何神?”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葬此。”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
中国皇帝名为“天子”,其实他们并不怕天。连天都不怕的统治者对百姓歹毒过于洪水猛兽(无独有偶,二十世纪也有一个革命领袖洋洋得意地自称“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西方的君王怕上帝、怕议会,中国的君王则自以为是恐龙,张口便吞噬百姓。秦始皇的兵马俑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观”,我却不以为然:一个民族的创造力,只能由埋在地下的帝王陵墓工程来作为见证,这究竟是这个民族光荣还是它的悲哀?
基于相同的理由,我对壮观的埃及金字塔也充满了厌恶之感——金字塔再伟大,也仅仅是法老们肮脏的尸体的存放地。
四
始皇到梁山宫,从山上见到丞相的车骑众多,很不高兴。身边的人立即告诉丞相,丞相便减少了自己的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捕时在旁者,尽杀之。
法国大革命中有人尝言:“宫殿乃是人间地狱。”此说不诬。历代皇帝与丞相(或者太监、将军)的勾心斗角,最伟大的戏剧家也无法淋漓尽致地再现。丞相买通皇帝身边的侍从,一有风吹草动便能了然于胸。而皇上做得更绝,干脆把这些侍从统统杀掉,看你还收买谁!看谁还敢被你收买!
五
刘邦夜行泽中,有大蛇当径,拔剑斩蛇。有老妪哭曰:“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赤帝子杀之!”因忽不见。刘邦亡匿于芒、砀山泽岩石之间,数有奇怪;沛中子弟闻之,多欲附者。
许多爱国者常常以中国有悠久的“史家传统”而自傲,我却颇为怀疑,因为我在许多堂皇的正史中读到数不胜数的像《山海经》一样荒诞不堪的故事。这样的荒诞派小说也给搬入史册中,史册本身岂不成了一部荒诞小说集?
这段记载里,大蛇已经被刘邦杀死了,老妪也突然就不见了,于是刘邦成了这个故事的亲历者、言说者及证人,而且是惟一的。可惜,关于汉高祖的来龙去脉,还有另外一个版本,那就是元代散曲家雎景臣写的《高祖还乡》,其中有这样几句:“你身须姓刘,你妻须姓吕,把你两家儿根脚从头数。你本身做亭长耽几盏酒,你丈人教村学读几卷书。曾在俺庄东住,也曾与我喂牛切草,拽坝扶锄……只道刘三,谁肯把你揪捽住?白甚么改了姓、更了名、唤做汉高祖!”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历史”。可惜的是,从古到今,这样出色的文字太少了。
六
李斯要秦二世杀赵高,二世日:“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洁行修善,自使至此,以忠得进,以信守位,朕实贤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非属赵君,当谁任哉!且赵君为人,精廉强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
秦二世说这段话后不到一年,先是李斯被杀,然后赵高就派遣部将来杀他了。此时,秦二世想见赵高而不得、想得一郡为王而不得、想封万户侯而不得、想与妻子为黔首而不得,被迫自杀。
这出喜剧比莎士比亚的经典之作还要精采,统治者们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么聪明,愚昧如秦二世胡亥者比比皆是。
七
刘邦死后,吕后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居数日,召帝观之。帝见,问知其戚夫人,乃大哭,因病,岁馀不能起。使人请太后日:“此非人所为。臣为太后子,终不能治天下。”
孝惠帝的两句话道出宫廷的秘密,他居然说自己的母亲为“非人”,在以孝为标榜的中国的确有点不可思议,更何况他的谥号是“孝惠”。其实,千百年来,宫廷和官署中哪里居住过“人”呢?他们不过是一群残忍的豺狼虎豹而已。于是,心眼好的孝惠帝只好短命,迅速“崩”了。
八
汉景帝减笞法,更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又定笞令:笞长五尺,其本大一寸,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者笞臀;毕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
对此,司马光的感叹是:“然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司马光自己生活在优待士大夫的宋代,却嫌汉代对老百姓的生刑太轻,这家伙的心理也太阴暗了。我若是造物主,一定要把他送到明朝去,让他尝尝廷杖的滋味。明朝的廷杖在朝堂上杖毙了千百计的文人士大夫,它的“生刑”的程度大概会让司马光先生心满意足吧。我想,训练有素的锦衣卫能够测量出司马光先生的屁股有多厚。
自古以来,那些帮忙与帮闲往往比主人要残忍苛刻数十倍,司马光即是这样一个典型。
我又想起了一个叫新加坡的岛国,它是号称用儒家文明来创造经济奇迹的,而它的鞭笞之刑则是低犯罪率的保证。因此,新加坡成了中国人心目中的天堂。
我还想起了抗战中一出著名剧幕的名字——《放下你的鞭子》。这句话更应该对虚伪的汉景帝、阴毒的司马光以及新加坡人和新加坡的崇拜者们说。
九
周亚夫一举平定七国之乱,殊不知功高震主。景帝乃赐其食,独置大块肉,无切肉,又不置筷。亚夫心不平,顾谓尚席取筷。上视而笑日:“此非不足君所乎?”亚夫免冠谢上,上曰:“起!”亚夫因趋出。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
这段话是君臣鱼水情的最好注释。景帝设下一席比鸿门宴还要鸿门宴的酒席,以观察亚夫的举止。亚夫在战场上能指挥千军万马,却避不开皇帝的陷阱。这位心直口快的将军果然沉不住气了,他要去取筷子——可见他对皇上心怀不满!皇上希望看见的是,即使碗里是一团粪便,周亚夫也应当恭恭敬敬地吃下去,然后三呼万岁,这才是大汉帝国忠心耿耿的大功臣!
于是,周亚夫必死无疑。不久,他的儿子为他买用于葬礼的甲盾,结果被诬为谋反。上骂之曰:“吾不用也!”召诣廷尉。廷尉责问曰:“君侯欲反何?”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耳,何谓反乎?”吏曰:“君纵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亚夫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
这个廷尉的话足可开创一门新的逻辑学——说你反,你就反,不反也是反;地下反,地上反,一样都是反!文革思维并不是始于文革,它潜伏在我们这个民族的深层无意识里,时时都可能爆发。
专制主义对大小官吏都一律实行慷慨的“拿来主义”——给你权势,给你俸禄,给你压迫别人的力量,给你收取贿赂的机会,给你一家老小乃至“鸡犬升天”的荣誉……但是,这一切都有可能突然被收回去。为了避免遭到“被收回和被拿走”的命运,奴才们便拼命地往长城里挤,竭尽全力把自己变成一块坚硬的砖头,为巩固长城奉献自己的一生。盼望“拿来”,害怕“拿走”,这是奴才们心中相辅相成的两种感情。周亚夫的命运没让任何人觉悟,这出戏还将一代代地唱下去。
十
武帝立钩弋夫人之子弗陵为太子,他对钩弋夫人说:“引持去,送掖庭狱!”夫人还顾,帝曰:“趣行,汝不得活!”卒赐死。武帝认为自己立子杀其母的做法非“儿曹愚人”所能理解:“往古国家所以乱,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居骄骞,淫乱自恣,莫能禁也。汝不闻吕后邪!故不得不先去之也。”
我不知道新旧各派大儒们会怎样解释这段惨酷的历史。儒家不是最讲究人伦和孝道吗?孝是儒家用来作为稳定家庭家族、稳定社会秩序的道德和法律基础。我不知道可怜的太子怎么办才能实践他的“孝道”——他该孝敬母亲,那么,就要为母亲报仇,就要杀死杀害母亲的凶手、他的父亲;同时,太子也该孝敬父亲,但是父亲却是他的杀母仇人。他比哈姆雷特还要尴尬。看来,就连“奉天承运”的天子都不知道该怎样去“孝”,那三纲五常岂不都是骗人的鬼话?
在白云观游览的时候,我看见墙上有用白玉雕成的“二十四孝图”。仔细一看各个故事,我简直厌恶到了极点,全是一些血淋淋的吃人的情节。时下不少老先生又把这些“传统美德”大树特树,然而,他们自己的子女、孙子孙女却全都在大洋彼岸过着自己自由自在的幸福生活。不是说“父母在,不远游”吗?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最危险的事情莫过于用道德评判来代替体制建设。那么,这个国家永远是一个虚伪而残暴的国家。汉武帝杀钩弋夫人时洋洋得意的神态,至今依稀浮现在国人的脸上。我每每看到类似的神态,便恨不得一巴掌打过去,但想到自己是一个甘地的信徒,又住手了。还是鲁迅说得好:“中国的社会,虽说‘道德好’,实际却太缺乏相爱相助的心思。便是‘孝’、‘烈’这类道德,也都是旁人毫不负责,一味收拾幼者弱者的方法。在这样社会中,不独老者难于生活,即解放的幼者,也难于生活。”新儒家的大师们斩钉截铁地认为,儒家学说是让人好好生活的。那么,就让他们去给武帝的太子当老师吧——他们能让父母互相残杀的太子最终解决伦理困境并变成一代圣哲吗?
十一
汉成帝修昌陵,久而不成。连皇族刘向也看不下去了,上疏说:“及徙昌陵,增卑为高,积土为山,发民坟墓,积以万数,营起邑居,期日近卒。功费大万百馀,死者恨于下,生者愁于上,臣甚愍焉!”群臣也议论说:“卒徒工庸以臣万数,至然脂火夜作,取土东山,且与谷同贾,作治数年,天下遍被其劳。”
中国的统治者对治国一向没有多大的兴趣,他们只喜欢做两件事:一是迷信佛道,以求长生不老;二是大修陵墓,以求永垂不朽。上面两段皇族和高官的言论,想来不会有多少的夸张,而只会有相当的缩小。昌陵地势低,成帝想填高,便从东山取土,居然使得泥土的价格同谷物相同!这些正是中国史书中最为精采的地方。国学大师们大概又找到了沾沾自喜的论据:你们快来看,中国在汉代就多么繁荣富强,谷物像泥土一样多!
修筑陵墓,使泥土价比粮食,皇帝的本领就有这么大。恐怕连齐天大圣孙猴子也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变这么稀奇的戏法。谁叫“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呢?我又想,越是残暴的独裁者,越对“身后事”感兴趣。近来读到一篇苏联医学专家的采访记录,他是负责处理斯大林尸体防腐问题的首席专家。他一往深情地回忆起当年如何挑灯夜战、绞尽脑汁,解决防腐的技术难题,开创了科技新纪元,从而使得领袖的尸体在水晶棺中栩栩如生。而今,这个专家失业在家,昔日辉煌不在,真是黯然伤神!我忽然想起金字塔中那些制作木乃伊的奴隶来,惊出一身冷汗:历史在流逝,人类为何没有一点的进步?二十世纪的科学家与古代埃及的奴隶,为何精神境界竟是如此的同一?不过,还是有了一点进步:在今日极权主义垮台的俄罗斯,这名科学家毕竟失业了,再没有领袖的尸体让他“防腐”了。
十二
王莽篡位之前,群臣奏曰:“郊祀天地,宗祀明堂,共祀宗庙,享祭群神,赞曰‘假皇帝’,民臣谓之‘摄皇帝’,自称曰‘予’。”
这段文字暴露了汉语及汉语思维的本质,一言以蔽之:虚伪。“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不过在一步之间而已,谁都当不得真、也都当不得假。所谓“假皇帝”,早已把“真皇帝”捏在手心里。
《封神演义》中任何神仙的法宝,也不具备汉语的魔力。
十三
王莽末年,“关东人相食”。中国的史籍上,“人相食”比比皆是,为什么唯有鲁迅才发现历史是一部“吃人的历史”呢?
“人相食”不足为怪。我感兴趣的是下面的一段记载:“莽又多遣大夫、谒者分教民煮草木为酪,酪不可食,重为烦费。”由此可见,王莽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科学家,他是“代用品”的发明者。我不知道王莽发明的“草木酪”是不是比观音土更好吃,但我听说过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数以亿计的中国农民又在津津有味地咀嚼各种神奇的“代用品”,他们中自然有我的父老乡亲。
今天,在京城及其它城市里,餐饮业和色情业生意兴隆。在摆满飞禽走兽的餐桌上,官员们的肚子日渐膨胀,有如孕妇。
读晚清笔记,陈康祺《郎潜纪闻》载:“同治三、四年,皖南到处食人,人肉始卖三十文一斤,后增至一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惨矣。”读至此,不禁毛骨悚然。吃人的行径其实是我们历史中的“常态”,这样的历史,并非没有重现的可能。
十四
刘秀的部将耿弇被誉为一代名将,“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焉”。
屠城三百,究竟杀害了多少无辜的老百姓呢?我无法统计。读至此,我恨不得把《通鉴》扔进茅坑中去——司马光之流,自诩为大儒,何尝有一丝悲悯之心?居然用这样的文字来为刽子手歌功颂德!
十五
和帝邓皇后为贵人时,“独尚质素,其衣有与阴后同名者,即时解易,若并时进见,则不敢正坐离立,行则偻身自卑,帝每有所问,常逡巡后对,不放先后言。”帝叹曰:“修德之劳,乃如是乎!”而阴后在和帝患病时则密言:“我得意,不令邓氏复有遗类!”吓得邓氏差点饮药自尽。
宫廷内外,人人都是“偻身”之人。邓氏的作为全是假装出来的,目的是受到皇上的赞美。皇上却认为这就是“德”,而阴后与邓氏有生死一线之争,故能洞悉邓氏内心的隐秘,乃生杀心。整个帝国就像是一间冲洗胶片的暗室,容不得一丝光明。
十六
汉代经学,走向虚伪的极端。做学问与做人都是一样。陈留仇香,“虽在宴居,必正衣冠,妻子事之若严君;妻子有过,免冠自责,妻子庭谢思过,香冠,妻子乃敢升堂,终不见其喜怒声色之异”。
最不幸的人就是做这个伪君子的妻与子的人。倘若要我一生侍候这样的一具僵尸,我宁可一头在墙上撞死。大奸大恶如曹操者,有一二分率真,倒还让人感到“人气”扑面而来。最可恨的是那些僵尸们,谁是僵尸呢?古有这名一代大儒,今有言必马列毛的教条主义者(李锐先生的女儿李南央笔下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马列主义老太太)。
十七
董卓大军所至,“二百里内,室屋荡尽,无复鸡犬。”捉到俘虏,“以猪膏涂布十馀匹,用缠其身,然后烧之,先从足起”。这一切,居然在礼义之邦堂而皇之地发生了,也许是董太师不读圣贤书的缘故吧?
董卓被杀后,暴尸于市,“天时始热,卓素充肥,脂流于地,守尸吏为大炷,置卓脐中燃之,光明达曙,如是数日”。此乃一大怪事也。对待所有食民而肥的肥胖官吏,是否也可如法炮制吗?那样,我国的电力大概就不会紧张了。
用残酷的方式杀人的人,立刻又被他人用更加残酷的方式屠杀了。在黄河一样流淌的血泊中,为什么一直没有出现一双仰望星空的眼睛呢?
以暴易暴是中国历史的主流,而爱在中国却难于上青天。暴力将所有的人都变成囚徒和凶手,杀人者同时也是被杀者,吃人者同时也是被吃者,这才是最可怕的结局。
要改变这样的历史循环,让我们倾听一下马丁·路德·金在一九六七年的一次演讲吧。那种无条件的爱给他带来了怎样的一种自由,这是一种能将恶毒的敌人转化成兄弟姐妹的自由,这是一种任何残暴凶狠的外部力量都无法摧毁的自由。马丁·路德·金说:“我已经经历过太多的仇恨而不想再仇恨下去……不管怎样,我们都必须能够站起来对我们最冷酷的敌人说,我们将用我们忍受痛苦的能力与你们施加痛苦的能力相抗衡。我们将用精神的力量和你们肉体的力量进行较量。不论你们如何对待我们,我们都仍然热爱你们。我们不可能问心无愧地在你们不公正的统治下遵循那些不公正的法令。因为不与邪恶结伙同只与美德为伴一样都是我们处事的道德标准。把我们投入监狱吧,摧毁我们的家园吧,伤害我们的孩子吧,我们仍然热爱你们。即使你们派出打手,在半夜里把我们打得半死扔在路边,我们仍然爱你们。即使你们让遍布全国各地的媒体四处宣扬我们在各个方面都如何如何不可靠,我们仍然爱你们。但有一点你们必须记住:我们对痛苦超凡的忍耐力最终会使你们精疲力竭,我们最终会赢得自由,赢得不仅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自由;我们将在挖掘你们良知的过程中,赢得你们。到那时,我们的胜利就将是双倍的胜利。”
后来,马丁·路德·金虽然被一名邪恶的“爱国”的警察暗杀了,但他的精神却在美国获得了最后的胜利。杀手威尔逊在内心痛苦的煎熬中死去了,他的儿子成了一名牧师。这名牧师公布了父亲的罪孽,并沉痛地表示:“我必须洗清我的灵魂,我必须卸下这个灵魂的十字架。” 马丁·路德·金拯救了黑人,更拯救了白人,跟华盛顿一样,他也是美国的父亲。
十八
刘备的出场。
《通鉴》一开始便介绍说:“中山靖王之后也。”我暗自感到可笑:一个卖草鞋的穷小子,究竟跟中山靖王有什么关系呢?刘备先生硬要拉起一张虎皮来,能骗谁呢?他的“皇叔”称谓就像婴孩的尿布一样。紧接着,史书描写其外貌,所谓:“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对此,我询问过学生物的朋友,他们都说可能性不大。可是,这样的描述居然一本正经地被写进了史书,那么我们的史书完全可以当成笑话来读。
刘备的出场,为什么不能是刘备自己昂首挺胸地说:“我是刘备”呢?
十九
曹操在许挟天子以令诸侯。汉献帝日:“君若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通鉴》如此记载曹操的反应:“操失色,俛仰求出……操出,顾左右,汗流浃背;目后不复朝请。”我不知道史官凭什么写下这些细节(他是亲历者吗?显然不是),我也不知道曹操有什么害怕的——在曹操眼里,汉献帝不过是一团泥巴而已。曹操是泥人张,泥人张捏泥巴,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这段记载之后,紧接着便是曹操杀董后的情节:“时帝在外殿,引虑于坐,后被发、徒跣、行泣,过诀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日:“我亦不知命在何时!”顾谓虑曰:‘郗公,天下宁有是邪?’遂将后下暴室,以幽死;所生二皇子,皆鸩杀之,兄弟及宗族死者百馀人。”这段情节颠覆了前面的细节。由此可见,曹操在献帝面前哪里会汗流浃背呢?他凌辱皇帝的老婆如同凌辱家里的奴婢,他对皇后想骂就骂,想杀就杀。丧失了权力的皇帝只好默默看着自己的妻子被拖出去杀害。史官本来想给皇帝脸上贴点金,然后自相矛盾的内容,却弄巧成拙。
谁是皇帝并不重要,谁有权力才重要。汉献帝确实很可怜,但是如果他有祖辈那样的权力(如武帝),他也不会对谁有怜悯之心的。
二十
吴国的末代之君孙皓恶人视己,群臣侍见,莫敢张目。丞相陆凯曰:“君臣无不相识之道,若猝有不虞,不知所赴。”孙皓乃听凯自视,而它人如故。
独裁者往往都有些怪癖。孙皓是个典型的妄想狂,我想,他的面目大概非常丑陋,不然他不会这样害怕别人看到他的长相。于是,在他的宫廷中,“看”也是一种权力。说到底,中华文化就是一种权力文化。
二十一
吴人多言祥瑞者,吴主以问侍中韦昭,韦昭日:“此家人筐箧中物耳。”
这是《通鉴》对话中罕有的具有思想光芒的一句。儒家文化被认为是一种理性的文化,孔夫子说过:“吾不语怪、力、乱、神”。但是,当它与权力结合时,却不得不接受非理性的因素——汉儒以下,这些“天人感应”的奇奇怪怪的东西便开始泛滥于儒家典籍(董仲舒就是依靠这套把戏获得了武帝的宠幸)。谁要称帝,必得玩弄一番“祥瑞”的把戏,关于名姓、出身、经历,都可以编制出一番天灵灵、地灵灵的神话来,并且还有诸多确凿的实物相印证。
我不知道是献祥瑞的百姓傻,还是接受祥瑞的皇帝更傻。谁在玩弄谁呢?或者双方都心照不宣,相互冷笑?
韦昭勇敢地捅破了这层窗户纸,结果召来杀身之祸。千载而下,我依然为他的这句话喝采!他的价值,等同于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装》中的孩子。由美国开国元勋托马斯·杰菲逊执笔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中说过:“真理是伟大的,只要听其自行发展,它自然会得到胜利,真理是谬误的适当而有力的对手,在它们的斗争中,真理是无所畏惧的,它只怕人类加以干扰,解除它天赋的武器,取消自由的引证和自由的辩护;一切谬误,只要到了大家可以自由反驳的时候,就不危险了。”然而,中国人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法令的保护。因此,韦昭的一句真话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二十二
吴主每宴群臣,咸令沉醉。又置黄门侍郎十人为司过,宴罢之后,各奏其阙失,迕视谬言,罔有不举,大者即加刑戮,小者记录为罪,或剥人面,或凿人眼。
韩非以来,中国人便把所有的智慧都用在研究如何治人上。吴主智商之高,不亚于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洞悉宇宙的奥秘,吴国的君王却洞悉人性的弱点。既然“酒后吐真言”,那么他想获得真言,便强迫臣下喝酒。那些被杀戮的大臣,大概都是些能作独立思考的人。因为有思想,便会说出一些“谬言”来。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可能保护自己,他已经没有防线了——要么变成一头的猪,要么死去,别无选择。
二十三
刘渊派大将刘景进攻西晋。刘景沉晋男女三万馀人于河。渊闻之,怒曰:“景何面复见朕!且天道岂能容之!吾所欲除者,司马氏耳,细民何罪!”黜景为平虎将军。
中国史书上的数字,有的被大大地夸张了,比如参战的军队,往往号称多少万,是实际数目的若干倍。但是,另外一些数字却被大大地缩小了,比如杀人的数字。即使这样,我还是想象不出一次驱赶群众跳河、溺死三万人的情形。即便以黄河之大,三万人的尸体恐怕也得漂浮数十里吧!
刘渊是大怒了,可是刽子手仅仅由灭晋大将军降为平虏将军而已。细民无足道,自古皆然,管你三万还是三十万,在统治者眼中,蝼蚁再多也是蝼蚁。
二十四
汉主刘聪杀太弟刘乂。死讯传来,聪哭之恸,曰:“吾兄弟止馀二人而不相容,安得使天下知吾心邪!”
鲁迅说,中国人是做戏的虚无党。“做戏”是对国民性最为准确的概括。刘聪是个杰出的演员,要是活在今天,必定能令那些演技五六流的、却自以为有表演天才的明星们汗颜。我有个结论:在这个国度里,要当统治者,而且坐稳宝座,首先得成为一个伟大的演员。
皇帝们的一生,几乎都是戏剧化的一生。莎士比亚的历史剧,比起历史本身来,太小儿科了。
二十五
东晋成帝时,皇舅庾亮当政,与南顿王宗争权,乃以谋反罪诛之。过了很久,皇帝才知道这件事,泣曰:“舅言人作贼,便杀之;人言舅作贼,当如何?”
谋反罪是不需要任何证据的,正如秦桧的名言,“莫须有”。这是一柄无论杀多少人也不会钝的宝剑,也是一柄必然会反手杀死主人的宝剑。成帝反问庾亮的话,庾亮是无法回答的。他设置的套子,既可套别人,也可能被皇帝用来套他本人。这就是“作茧自缚”。
本世纪以来,革命党兴,“反革命罪”亦兴,比古时之“谋反”更加可怕。江青之流,以“反革命罪”杀人无算。最后,最革命者偏偏被法庭宣判成了真正的“反革命”。这是一出没有人能笑得出声来的黑色喜剧。
二十六
魏主冉闵被燕王慕容俊所擒。俊立闵而责之日:“汝奴仆下才,何得妄称帝?”闵曰:“天下大乱,尔曹夷狄禽兽之类犹称帝,况我中土英雄,何为不得称帝邪!”俊怒,鞭之三百,后杀之。
抛开对话中的种族歧视色彩不论,冉闵是将死之人,倒也道出了几分真理来:所谓“天子”,不过是一群禽兽而已。两个争夺天下的皇帝就像两个抢布娃娃的小孩,没有“正义”可言。
二十七
赵国境内华、胡矛盾激化,权臣闵班令内外:“赵人斩一胡首送凤阳门者,文官进位三等,武官悉拜牙门。”一日之中,斩首数万。闵亲帅赵人以诛胡、羯,无贵贱、男女、少长皆斩之,死者二十馀万,尸诸城外,悉为野犬豺狼所食。其屯戌四方者,闵皆以书命赵人为将帅者诛之,或高鼻多须滥死者半。
这些“细枝末节”,在大中学的历史教科书中是看不到的。我们所知道的,是一部民族亲善如一家的历史。然而,我们的祖先,早就实行过希特勒的那一套种族清洗。我们为发生在异国土地的奥斯维辛惨剧而惊异,却从从容容地放过了祖先们的滔天罪恶。
没法忘记,我们的血液里流着他们的鲜血;
倘若忘记,我们必然重复他们所做过的一切。
二十八
秦主生夜食枣多,旦而有疾,召太医令程延,使诊之。延曰:“陛下无它疾,食枣多耳。”生怒曰:“汝非圣人,安知吾食枣!”遂斩之。
跟暴君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程延不愧为名医,一下子便找到了病根,没想到反倒遭杀身之祸。如果没有找到病根呢?那么,皇帝一定会斥责他说:“庸医,敢为天子治病!”把暴君当作有理智的人看待,无异于缘木求鱼。然而,这样的行径,一直被儒生们奉为最高典范。儒家经典的作用,无非就是教书生们如何做一个忠臣孝子(在忠孝不能两全的时候,则舍孝子而做忠臣)。
对明代的方孝儒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胡风,我都有些不以为然:哀其不幸,怒其“愚争”。他们的愚忠最后不仅枉送卿卿性命和自由之身,而且还连累了数以千百计的“九族”。观看那些千篇一律的、乏味的忠臣的故事的时候,我个人的意见是:若知山有虎,莫向虎山行。
二十九
在谈玄方面,王衍是大师;在治国方面,王衍是白痴。桓温北望中原,叹曰:“遂使神州陆沉,百年丘墟,王夷甫诸人不得不任其责!”记室陈郡袁宏曰:“运有光废,岂必诸人之过!”温作色曰:“昔刘景升有千斤大牛,噉刍豆十倍于常牛,负重致远,曾不苦一羸牸,魏武入荆州,杀以享军。”
桓温是曹操一类的实干家,自然瞧不起那些只会务虚的文人。“千斤大牛”的比喻确实很切合某些鸿儒。中国的教育,在培养纸上谈兵的赵括式的人物上,一直有其独到之处。今日学界,某些权据要津的大人物,不过是“千斤大牛”罢了。后来,柳宗元写了一篇寓言《黔之驴》,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千斤大牛”与“黔之驴”乃是一对挛生兄弟。我愿做一只老虎,将他们逐出中国的土地。
三十
燕国的左光禄大夫乙逸为官谨慎,而他的儿子乙璋却奢华享乐。逸常忧其败,而璋更被擢任,历中书令、御史中丞。逸乃叹曰:“吾少自修立,克己守道,仅能免罪。璋不治节检,专为奢纵,而更居清显,此岂唯璋之忝幸,实时世之陵夷也。”
乙逸的最后一句话颇值得再三玩味。世道从古以来就是这样,恶能游刃有余,善却寸步难行。“陵夷”二字是对乙逸这样的老实人而言的,而对乙璋之类的“太子党”而言,道路实在太平坦了,比高速公路还要平坦。所谓善恶有报,只是小说戏曲中书呆子们的一厢情愿罢了,世风从来都是“好人命不长,恶人活千年”。
三十一
秦主生醉中决事,乘醉多所杀戮。自以为眇目,讳言“残、缺、偏、只、少、无、不具”之类,误犯而死者,不可胜数。好生剥牛、羊、驴、马、豕、鸡、豚、鹅、鸭,纵之殿前,数十为群。或剥人面皮,使之歌舞,临观以为乐。
在我看过的一些美国心理片中,残忍的连环杀手多是身体有缺陷的家伙。杀戮也许是弥补缺陷的惟一方法。秦主若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介平民,他的问题自可去找心理医生解决,可惜的是,他当上了专制时代的君主。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则终有决堤的一天。就像某些人,脸上有块胎记,便对脸上没有胎记的人恨之入骨,于是他的胎记越长越大了。我常常想,“直面”是惟一解决问题的办法,可是人们往往犹抱琵琶半遮面,或者干脆学习驼鸟,埋首入沙堆。
三十二
秦主生尝问左右曰:“自吾临天下,汝外间何所闻?”或对曰:“圣明宰世,赏罚明当,天下唯歌太平。”怒曰:“汝媚我也!”引出斩之。它日又问,或对曰:“陛下刑罚微过。”又怒日:“汝谤我也!”亦斩之。
真正的专制者,是连歌颂也不允许的。清朝的文字狱,被杀头的大半是上书歌功颂德的书呆子。鲁迅说过:“在中国的王道,看去虽然好像是和霸道对立的东西,其实却是兄弟,这之前和这之后,一定要有霸道跑来的。人民之所讴歌,就是为了希望霸道的减轻,或者不更加重的缘故。”奇怪的是,半个多世纪以后,这么简单的道理却没有人明白了。《中国可以说不》的作者们一个个气吞万里如虎,我却看透了他们:骨子里是小绵羊一样的乖孩子,他们在中国对美国说“不”是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的(相反还会有巨大的收益)。可惜的是,这群乖孩子没赶上那个时代,到秦主的治下去尝尝“说不”的滋味,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