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六
时宰相有好施者,常使人以布囊贮钱自随,行施丐者,每出,褴褛盈路。有朝士以书规之曰:“今百姓疲弊,寇盗充斥,相公宜举贤任能,纪纲庶务,捐不急不费,杜私谒之门,使万物各得其所,则家给人足,自无贫者,何必如此行小惠乎!”宰相大怒。
在时下的报刊和电视新闻上,我无数次地读到相似的报道。在美国,高官们是在退休之后参与公益事业、充当慈善家的;在中国,有的高官们却先走了一步,既当官又当慈善家。
一百六十七
上好骑射,剑槊、法算,至于音律、蒲博,无不精妙;好蹴鞠、斗鸡,与诸王赌鹅,鹅一头至五十万缗。尤善击球,尝谓优人石野猎曰:“朕若应击球进士举,须为状元。”对曰:“若遇尧、舜作礼部待郎,恐陛下不免 放。”上笑而已。
唐僖宗多才多艺,在现代社会,定是个了不起的体育明星或电影明星。然而,在王位世袭制下,人民没有任何合法的途径来摆脱一个碰巧继承了王位的“玩家”。于是,任由僖宗像玩秋千一样玩他的帝国。
一百六十八
黄巢攻入长安,乘金装肩舆,其徒皆被发,约以红缯,衣锦绣,执兵以从,甲骑如流,辎重塞涂,千里络绎不绝。民夹道聚观,尚让历谕之曰:“黄王起兵,本为百姓,非如李氏不爱汝曹,汝曹但安居毋恐。”巢馆于田令孜第,其徒为盗久,不胜富,见贫者,往往施与之。居数日,各出大掠,焚市肆,杀人满街,巢不能禁。
黄巢部将尚让的命令只是一纸空文。鲁迅一眼看透了所谓“农民起义”的实质,“不过是争夺一把旧椅子”。黄巢如此,朱元璋如此,后来者也如此。诚如鲁迅所说:“奴才做了主人,是决不肯废去‘老爷’的称呼的,恐怕比他的主人还十足,还可笑。”克里姆林宫有一名白发苍苍的守门人,在沙皇时代,他向沙皇鞠躬“老爷”,沙皇向他点头微笑。在布尔什维克时代,他向斯大林鞠躬叫“老爷”,斯大林却目中无人昂首阔步而去。黄巢还没进长安城便坐上了金装的轿子,他骨子里是什么货色,明智者一目了然:取代专制的还是专制。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分裂中国”——上层与下层是绝对隔膜的。当上层和下层的矛盾上升为无法解决的冲突时,下层必然铤而走险,发起骚乱和暴动。而反叛一旦成功,反叛者内部立刻划规森严的等级,并推举出新的“真龙天子”来。
千万人的鲜血,千百次的农民起义,酿不出任何观念上的革命和创新,达不成任何体制上的变革和完善。一切照旧。所以范爱农落水而死。
一百六十九
有书尚书省门为诗以嘲贼者,尚让怒,应在省官及门卒,悉抉目悬之;大索城中能为诗者,尽杀之;识字者给贱役。凡杀三千余人。
尚让是黄巢部将中较有理性的人物之一,尚且如此大肆屠杀。草莽心目中,对知识人怀着刻骨的仇恨,而这种仇恨源于其自卑的心态。由此不难理解,文革中造反派头子为何斗知识分子斗得那样起劲。
一首诗,三千条人命,在天平上等重量吗?
一百七十
黄巢败退出长安后,再次攻入,怒民之助官兵,纵兵屠杀,流血成川,谓之洗城。
按照鲁迅的说法,这是“寇盗式的破坏”。认识到失败命运的黄巢,所能做的就只剩下杀、杀、杀了。后来的张献忠之流也是如此。失败的英雄,是文明的毁灭者。就好像任性的顽童,宁可把玩具摔坏也给邻家的孩子玩。
一百七十一
高骈好神仙,于道院庭中刻木鹤,时着羽衣跨之,日夕斋蘸,炼金烧月,费以巨万计。作迎仙楼,又作延和阁,高八丈。
杀人魔王信佛道,虔诚不下于善良百姓。阿育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因为他给予佛的徒子徒孙们权力和金钱。
一百七十二
高骈信任方士吕用之,政事大坏。用之知上下怨愤,恐有窃发,请置巡察使。骈即以用之领之,募险狯者百余人,纵横闾巷间,谓之“察子”,民间呵妻詈子,靡不知之。用之欲夺人货财,掠人妇女,辄诬以叛逆,榜掠取服,杀其人而取之,所破灭者数百家,道路以目,将吏士民虽家居,皆重足屏气。
古代中国是一个图腾王国,上层和下层同样痴迷道教。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指出,“每一个中国的童话都反映了非理性巫术的大众性。怪诞的、毫无理由的神灵,飘忽游行于世,而且无所不能;只有魔法才能对付它们。”他进一步分析道,道教依附于国家政权,并分享其资源,“在中国,巫术信仰是政府在体制上权力分配基础的一部分”。就广大儒生和官僚来说,不管他们如何贬低道教,当他们面对巫术的宇宙观时,同样显得束手无策。这种无可奈何的心态,使儒教徒无法从内心深处根除道教徒基本的、纯巫术性质的观念。据我的观察,崇信道教越厉害的皇帝和权贵,往往越昏庸和凶残,如高骈、如嘉靖皇帝。
吴承恩在《西游记》中对道士的描述,并不算夸张。鲁迅也说,懂得了道教,便懂得了中国。
一百七十三
杨行迁所率官兵被蜀地农民军打得大败,行迁等恐无功获罪,多执村民为俘送府,日数十百人。敬瑄不问,悉斩之。其中亦有老弱及妇女,观者或问之,皆曰:“我方治田绩麻,官军忽入村,系虏以来,竟不知何罪!”
老翁的话,仿佛回响在我的耳边。这才是真的声声血泪!问题不是出在官吏的昏庸上,问题出在文明本身:这种文明不把人当人看,这种文明缺乏对生命的最起码的尊重。
一百七十四
黄巢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民间无积聚,贼掠人为粮,生投于碓硙,并骨食之,号给粮之处曰:“舂磨寨”。
鲁迅在致许寿棠的一封信中写道:“偶读《通鉴》,乃悟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因成此篇(《狂人日记》)。此种发现,关系亦甚大,而知者尚寥寥也。”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吃人,中华民族当数世界第一(这又是一个世界之最!)。黄巢辈把吃人当作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把食人地称作“舂磨寨”,从语言上赋予此行为以美感。他们吃的农民比官僚多,所以他们绝对不是农民阶级的救星。
直到今天,鲁迅的发现依然“知者寥寥”、“应者寂寂”。没有几个人主动去反思吃人的历史,而这历史依然不慌不忙地延续着。
一百七十五
黄巢败亡后,其家人并姬妾被送到朝廷,僖宗御大玄楼受之。宣问姬妾:“汝曹皆勋贵子女,世受国恩,何为从贼?”其居首者对曰:“狂贼凶逆,国家以百万之众,失守宗祧,播迁巴、蜀;今陛下以不能拒贼责一女子,置公卿将帅于何地乎?”上不复问,皆戮之于市。人争与之酒,其余皆悲怖昏醉,居首者独不饮不泣,至于就刑,神色肃然。
此又为一奇女子也!以皇帝之矛,攻皇帝之盾,让僖宗无言以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匹夫究竟有什么责呢?天下都是被一小群当权者搞乱的。天下一乱,便要求弱女子也来承担起责任,但从没听说让她们享有过什么权利!假如一个政府不给它的人民以权利,那么人民也有理由拒绝国家强加的义务。梭罗拒绝纳税,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国恩、国恩,国家究竟给了小女子们什么样的恩惠?“国家”是一座压得人端不过气来的大山,知识分子历来“无怨无悔”地背着,从不问个“为什么”。这个天大的秘密却被一个勇敢的小女子窥破了。
一百七十六
黄巢虽平,秦宗权复炽,其残暴又甚于巢,军行未始转粮,车载盐尸以从。北至卫、滑,西及关辅,东尽青、齐,南出江淮,州镇存者仅保一城,极目千里,无复烟火。
以盐尸为军粮,也是中国的一大发明。
一百七十七
僖宗逃亡西蜀,以传国宝授王建使负之以从,登大散岭。李昌符焚阁道丈余,将摧折,王建扶掖上自烟焰中跃过。夜,宿板下,上枕建膝而寝,既觉,始进食,解御袍赐建曰:“以其有泪痕故也。”
独裁者的伎俩是软硬兼施。僖宗逃难过程中,一无所有,只好对王建来软的一套:赐给他带有天子泪痕的御袍。王建是流氓出身,不大理会这套,照样发展自己的势力,最后大摇大摆地称帝。僖宗高估了自己的个人魅力。有天子泪痕的御衣一钱不值——至少王建是这么看的。
一百七十八
董昌称帝,自称大越罗平国,改元顺天,署城楼曰天册之楼,令群下谓己曰:“圣人”。
中国人心目中有挥之不去的“圣人”情结。下者如董昌这样的流氓,上者如康有为这样的文豪。
一百七十九
朱全忠攻京师,韩全诲等逼昭宗幸凤翔。上不许,杖剑登乞巧楼。全诲等逼上下楼,上行才及寿春殿,李彦弼已于御院纵火。是日冬至,上独坐思政殿,翘一足,一足蹋栏干,庭无群臣,旁无侍者。顷之,不得已,与皇后、妃嫔、诸王百余人皆上马,恸哭声不绝,出门,回顾禁中,火已赫然。
晚唐诸帝,或为宦官所弑,或为权臣所弑,所受凌辱,过于庶人。读到这些地方,又让人生出几分“同情”来。无数的皇帝被杀,然后新皇帝登基,中国人却从没有想到过在体制上改进。
对无边的皇权实行限制,同时也是对皇权进行“保险”。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将查理送上断头台,然后颁布《权利法案》,条条框框,分分明明。从此,国王的贤愚不足以动摇国本,民众也无须拿国王开刀。中国的悲剧却以相同的模式不断地演绎着。
一百八十
李茂贞挟天子,朱全忠攻之。攻城者诟城上人云“劫天子贼”,乘城者诟城下人云“夺天子贼”。是冬,大雪,城中食尽,冻馁死者不可胜数,或卧未死肉已为人所割。市中卖肉,斤值钱百,犬肉值五百。
“天子”是军阀们手上的砝码。两军真的是为天子而战吗?此时此刻,“天子”已由具体的人——昭宗,幻化成为抽象的符号——权力的源泉。昭宗本人的想法和意志是无足轻重的。
文革中的武斗也是同样的道理。
一百八十一
刘守光围沧州久不下。城中食尽,民食堇泥,军士食人,驴马相啖骏尾。吕兖选男女羸弱者,饲以麴面而烹之,以给军食,谓之宰杀务。
比杀戮可怕得多的是对杀戮的美化。“宰杀务”三个字的背后是血的海洋。这三个字不咸不淡地浮现在历史文本中,完成了武夫的凶残与文人的雅兴的完美结合。
读着这样的片断,谁再说鲁迅偏激,我会唾弃之。
一百八十二
朱全忠宠爱假子友文,次子友珪不自安。中夜友珪斩关入,至寝殿,侍疾者皆散走。帝惊起,问:“反者为谁?”友珪曰:“非它人也。”帝曰:“我固疑此贼,恨不早杀之。汝悖逆如此,天地岂容汝乎!”友珪曰:“老贼万段!”友珪仆夫冯廷谔刺帝腹,刃出于背。友珪自以败毡裹之,埋于寝殿,秘不发丧。命均王友贞杀友文。矫诏称:“博王友文谋逆,遣兵突入殿中,赖郢王友珪忠孝,将兵诛之,保全朕躬。然疾因震惊,弥致危殆,宜令友珪权主军国之务。”
有趣的是父子俩最后的对话。朱全忠严然是个大儒,忽然想起了“天地”来。用“天地”来震慑逆子是没有用的,因为朱全忠自己除了此时此刻之外,从来就没有相信过“天地”有惩恶扬善的功用,否则他怎么连皇帝都敢杀?有其父必有其子,一句“老贼万段”胜过戏剧大师苦思冥想的对白。
小时候,读到“掩耳盗铃”的故事,心里想:世间真有这样蠢的人吗?朱友珪矫诏的行为,就是“掩耳盗铃”。不过,他成功了——他的手上握着权力,所以他能从从容容地掩耳盗铃。我悟出这样的道理来:掩耳盗铃是聪明人所为。
一百八十三
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东方群盗大起,陷宋、毫、密三州,契丹主谓左右曰:“我不知中国之人,难制如此。”
契丹主入侵中原,虐杀百姓。史载,每克一城,“恶杀城中男子,驱其妇女而北,胡人掷婴孩于空中,举刃接之以为乐。”百姓焉能不反?而他却抱怨中国人不好统治。我想起一则笑话,刑场上刽子手砍下犯人的脑袋,快刀崩了个口子,刽子手怒斥地下的人头:“贼骨头,怎么如此硬?”人头委屈地回答说:“爹妈生的,我也没办法呀!”历代统治者都有类似于此刽子手的思维。
一百八十四
后唐明宗问赵凤:“帝王赐人铁券,何也?”对曰:“与之立誓,令子孙长享爵禄耳。”上曰:“先朝受此赐者止三人,崇韬、继麟寻皆族灭,朕得脱如毫厘耳。”因叹息久之。赵凤曰:“帝王心存大信,固不必刻之金石也。”
“证据”只有在法治社会中才有用。铁券是皇帝绘的,皇帝也能收回来。我们对皇帝无能为力。
一百八十五
明宗问冯道:“今岁更丰,百姓赡足否?”道曰:“农家岁凶则死于流殍,岁丰则伤于谷贱,丰凶皆病者,惟农家为然。臣记进士聂夷中诗云:‘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下疮,剜却心头肉。’语虽鄙俚,曲尽田家之情状。农于四人之中最为勤苦,人主不可不知也。”
王蒙曾撰文为冯道平反。欧阳修等史家却大骂冯道在混乱的五代历仕几朝,没有殉节尽忠。而王蒙则认为,冯道在维持乱世的安定方面有巨大的贡献,“利”优于“义”。读到冯道的这段话,他的形象顿时在我心中高大起来。显贵们有几个像他这样为农夫说话呢?不过,他也仅仅是说说而已。
我又想起叶圣陶的《多收了三五斗》。重读那些文字,顿时泪眼朦胧。报纸上口口声声说“农民兄弟”,有几个狂妄的市民把卑微农夫当作自己的“兄弟”来看待?所谓的“北京人”向来是瞧不起民工的。
给农民打白条的官僚是一群恶狼。
一百八十六
义成节度使李赞华好饮人血,姬妾多刺鼻以吮之;婢仆小过,或抉目,或刀刲火灼。
相比之下,《西游记》中乱舞的群魔简直就成了慈眉善目的天使。《吸血鬼》是欧美一部流行的影片,根据中古神话改编而成。假如要拍续集,我建议导演学习学习中国的这则史料,从中吸取更多的灵感。
一百八十七
成德节度使安重荣出于行伍,性粗率,恃勇骄暴,每谓人曰:“今世天子,兵强马壮为之耳。”
粗人往往能说出真理。真理的可怕,是阳萎的文人们不敢面对的。当文人们绞尽脑汁完备礼乐制度、增强天子的神秘性的时候,粗人“兵强马壮可为天子”的信念却令他们的纸长城轰然崩溃。
一百八十八
闽康宗昏庸残暴,其叔父及兄弟皆起兵政变。闽主逃及村舍,知不免,投弓谓继业曰:“卿臣节安在!”继业曰:“君无君德,臣安有臣节!”
继业所对九字,给了暴君一记响亮的耳光。罗马尼亚独裁者齐奥塞斯库被推翻后,企图坐飞机逃亡,被军队捕获。特别法庭宣判他时,他与闽主一样傲慢:“你们的宣判不符合宪法!”他却忘了,践踏宪法长达几十年的,恰恰是他自己。同样的故事,还将在其他地方、其他时间上演。
一百八十九
闽康宗被缢杀后,新国王谥曰:“圣神英睿文明广武应道大弘孝皇帝。”
最荒诞的小说中也找不到如此夸张的情节。最美好的字眼,属于最卑劣的人。天真的青少年总是以为汉语写的文字都是真实的,日后获悉真相后,受骗上当的感受会给他们带来类似于心脏病发作的痛苦。
墓志铭、悼词是需要在镜子面前阅读的文字——看它们的反面。
一百九十
唐主即位,江、淮比年丰稔,兵食有余,群臣争言:“陛下中兴,今北方多难,宜出兵恢复旧疆。”唐主曰:“吾少长军旅,见兵之为民害深矣,不忍复言。使彼民安,则吾民亦安矣,又何求焉!”
倘若中国的帝王们都像唐主这样深知“兵之为民害深矣”,中国老百姓就有福了。事实恰恰相反,穷兵黩武辈层出不穷。所谓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都犯有“危害人类生存罪”。李志宁在《成吉思汗是民族英雄吗?》一文中愤怒地写道:“当刀斧呼啸、枪炮轰鸣,无辜百姓血肉横飞、孩子惨叫,而屠杀者狰狞如魔鬼时,这是一幅多么悲惨而恐怖的场景啊!难道这些无辜人民就因为生在古代,为了几个什么狗屁‘英雄’的什么‘英名’,就可以像蚂蚁一样被这些‘英雄’们碾死吗?”史书上向来憧憬所谓的“统一大业”,至于为了实现这一“大业”要死多少人,史家却假装没有看见。
后唐统治者所说的“使彼民安,则吾民亦安矣”,我心有戚戚焉。这才是一种大的政治智慧,民众的生命当然比疆土的拓展更重要。
唐主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丰功伟绩”。为此,我尊重他。
一百九十一
闽主曦嫁其女,取班薄阅视之;朝上有不贺者十二人,皆杖之于朝堂。
贿赂制度有一个“制度化”的过程。五代时,闽主还处在低级阶段,用暴力来强迫行贿,未免太赤裸裸了。而到了如今,则已发展到了“高级阶段”。在官场上,官僚们的婚丧嫁娶红白喜事,若下属不向上级“表示”,则立刻被穿上“小鞋”,寸步难行。就像武侠高手,遥遥一指,你立即身中内伤,非得拿他的解药才能保命。神不知,鬼不觉。而下级往往抓住这些难得的机会,以“人情往来”为借口大肆实行贿赂,真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一百九十二
后晋为契丹所灭。契丹主迁晋主及其家人于封禅寺。时雨雪连旬,外无供亿,上下冻馁。太后使人谓寺僧曰:“吾尝于此饭僧数万,今日独无一人相念邪!”僧辞以“虏意难测,不敢献食”。晋主阴祈守者,乃稍得食。
“世故”是一种极厉害的病毒,连和尚也逃避不了。人们最善于忘却的,是他人给与的恩惠。所以我们在给予他人的时候,先要警告自己:不要存在收取回报之心。否则,不必给予。
一百九十三
麻苔贪猾残忍,民间有珍货、美女,必夺取之。又捕村民,诬以为盗,披面,抉目,断腕,焚灵而杀之,欲以威众。常以其具自随,左右前后悬人肝、胆、手、足,饮食起居于其间,语笑自若。
在李约瑟博士的眼里,中国是一个高度文明的、美不胜收的国度。但我居心叵测地想:假如这位大思想家落到麻苔手里,他还能这样思想吗?
汉学家看中国的事情,常常如同醉中看花看得模模糊糊。中国人却往往将那些赞美的话语拿来为我所用。
一百九十四
南汉主作离宫千余间,饰以珠宝,设镬汤、铁床、刳剔等刑,号“生地狱”。尝醉,戏以瓜置乐工之颈试剑,遂断其头。
把人间变成地狱,这是帝王们的实践;认为地狱比天堂还美好,这是帝王们的理论。权力让他们成为“非人”。假如南汉主自己的人头被他人拿来试剑,他还会觉得好玩吗?
一百九十五
史弘肇尤恶文土,常曰:“此属轻人难耐,每谓吾辈为卒。”
极端的自卑导致盲目的仇恨。盗寇最爱做的事情便是屠杀知识分子。张献忠时代,“卒”们屠刀挥舞,“士”们人头落地。暴力的掌握者,不能容忍话语权力的掌握者。于是,流氓与士兵最喜欢杀戮知识分子。
一百九十六
军阀赵恩绾好食人肝,尝面剖而脍之,脍尽,人犹其死。又好以酒吞人胆,谓人曰:“吞此千枚,则胆无敌矣。”及长安城中食尽,取妇女、幼稚为军粮,日计数而给之,每犒军,辄屠数百人,如羊豸法。
前些年,有评论家指责《红高粱》中剥罗汉大爷人皮的情节,认为它太血腥了。他们说:“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呢?”然而,我们的史书中明明白白地记载着多如牛毛的、比这更残暴的事件。
恐血症的病人想方设法躲开鲜血,真能躲开吗?
我们必须面对那些血腥的历史,我们必须否定那些血腥的历史。对血腥气味的自觉,是我们恢复人性健全的前提。
一百九十七
军阀刘铢、李洪建与郭威征战,郭威获胜之后,刘铢、李洪建及其党皆枭首于市,而赦其家。郭威谓公卿曰:“刘铢屠吾家,吾复屠其家,怨仇反覆,庸有极乎!”由是数家获免。
郭威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在他自己全家被屠杀之后,尚能保持相当的理性与节制,令我为之折服。郭威在获得全面胜利之后,依然作出了正确的判断:杀戮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报仇并不是可以采用的惟一行动。鲜血流淌,终将沾上杀人者的脚;愤怒爆发,终将导致自我的毁灭。灭族是个绝对沉重的词汇,它是人性的反面、兽性的极致。郭威的所作所为,即便是一名现代人也难以做到。我衷心地向他致以一个甘地的信徒的敬意。
为抽屉而写作(代跋)
我是个早慧的孩子,不到两岁,我便能区分十多种色彩。我有四个年轻美丽的姨妈,她们各自爱穿一种自己喜欢的颜色的衣服,我那时便叫她们“红姨妈”、“白姨妈”、“蓝姨妈”、“黄姨妈”。我通过色彩来区分她们,这是一个孤独的孩子观察世界的方式——不愿执著于“本质”,而沉浸在经验世界那些鲜活的色彩里。因此,“颜色”变得比“姨妈”更加重要。母亲说,从那时起她便觉得我是个奇怪的孩子。
我出奇的孤独,不喜欢与同龄的孩子玩。老师在称赞我学习成绩的同时,给我的学生手册上“缺点”一栏千篇一律地写上“不合群”三个字。那时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不合群”恰恰是从事写作的先决条件。“不合群”的我发现了蕴藏在落叶、流水、黑夜、灯光以及小方块字里的魅力,那种魅力既遥远又触手可及。
小时候,北大对我来说是一处海市蜃楼般的地方,北大人个个是无所不能的伟人。外公家“成份”是地主,被扫地出门,我对垂泪的外婆说:“我要考北大,以后给外婆修一幢好大好大的房子!”(小孩的想法是无遮无掩的)许多年过去了,我终于被北大所接纳。北大是一座孤立于时间和空间之外的岛屿,被潮水咬得遍体鳞伤的岛屿。成千上万的书籍堆砌为城池,构成“内”与“外”的分野。这座颓败的校园依然奉行不干涉主义。湖光塔影之间,“不合群”与优缺点无关。这就足够了。李卓吾说:“大丈夫喜则清风明月,怒则迅雷呼风。”我虽不能活得如此自在,却也无须看任何人的脸色行事,无须做任何自己不想做的事——这是孤独给我的惟一的回报。
周围已经没有多少人在写作了。我的写作却得以绵延不绝,从一九九三年到今,我写出了一百多万字,先后编选了四本没有公开出版的小册子:《行者手记》、《明天》、《远方》、《思人》。许多寂寞的夜晚,我一个人坐在未名湖畔蔡元培先生像前的草地上时,“为何写作”一直是痛苦我的“鸡肋”。
按照乐观主义的说法,是为未来而写作;按照悲观主义的说法,是为抽屉而写作。一叠叠的稿子被陆陆续续地塞进抽屉。抽屉里爬满令人厌恶的蟑螂,让自己的某一部分鲜活的生命与蟑螂为伴,这不是一种幽默的举动。
小小的抽屉像鲸鱼的巨嘴,不露牙齿地吞噬着我的文章。我,如同奴隶一样劳动,金色的谷穗却无一例外地要上交。而抽屉却对我说:这是惟一的接纳与憩居之地,除了此处,等待你的是铜墙铁壁,你撞破了头也不会有一声凛冽的回音。
为抽屉而写作是我自己的选择。命运选择了我,我选择了写作的方式。为抽屉而写作,意味着一块砖头从金字塔浩大的工程中剥离出来,尽管这块砖头的反抗对金字塔本身毫无影响,但砖头却获得了完全的自由。为抽屉而写作,必然自绝于外界的肯定。如果说戏剧上演的目的是呼应着绵延的掌声,那么我的写作仅仅是一只小蜜蜂为自己酿蜜。难以忍受孤独和使我筋疲力尽的方块字,昭示着写作的艰难。在那些身心交瘁的日子,年纪轻轻的我窥见了窗口死神宁静而恬美的笑容。我想抽身而去,可是笔拉住我,要我填满雪白的方格。我自己宣判:“你终身苦役!”
在抽屉之外的写作,是我无法认同的写作——它们让人们服从于身上的重重束缚,让人们在恐惧和面包之前低下头颅。文学已然堕落为枷锁和断头台的颂歌,是朦胧的月光,为黑暗横行张目。那些肯定性的写作,为什么也肯定不了,惟一的效果是肯定了自身的可耻和无价值。因此,我坚持否定性的写作,诚如加缪所说:“即使是否定的作品也仍然肯定了某些东西,并且对于我们悲悯而高尚的生活表达了敬意。”
我的本科时代,过着清教徒式的刻苦谨严的生活,真有些辜负了未名湖的一池春水。我为被冷落的命运而感到幸福。“早无能事谐流辈,只有伤心胜古人”,我在旁人指认的“愚昧”中寻觅一种动人的诗意。这种诗意与那些吓人的真理无关,它仅仅是一些混浊不明的声音,它在沙漠的深处不抱任何乐观的情绪地呼唤着水源。它在我快要放弃的紧要关头匆匆赶来支援我。
那道闸门还在。鲁迅说:“肩住那道黑暗的闸门,放孩子跑到光明宽敞的地方去。”我所做的,不仅没有比先生前进几步,反倒退却了几步——我必须肩住那道黑暗的闸门,却无须放孩子们跑到光明宽敞的地方去。不是我不愿意放,而是孩子们并不愿意跑。孩子们说,哪里都一样快乐。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见证》中曾形象地描述“鸡的心理”——鸡在啄食的时候只看见眼前的那粒谷子,别的什么也看不见,它啄了一粒又一粒,直到农夫扭断它的脖子。对鲁迅而言,肩住闸门既是行动也是目的。我要做的,仅仅是肩住闸门,至于它有没有意义,我无暇考虑。角落里,鲁四老爷假洋鬼子手挽着手,窃窃私语,我知道他们在说我的坏话的时候,这两个势不两立的家伙才会显得如此亲热。
我的学长孔庆东在送我的一篇文章中写道:“许多年前,我不知天高地厚对一个美丽的大二女生说:‘假如我为你肩住了闸门,你干什么?’她说:‘挠你的肋骨。’我当时气得‘悲愤无处说’。后来我明白,我不是画在宣传画上的董存瑞,永远那么顶天立地着给人看。我既能够肩住闸门,当然也就可以放下闸门。”我明白学长幽默背后的机锋,可我不能像禅宗所说的那样“背不动,就放下”。
作品能够走出狭小的抽屉,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我仍将坚持为抽屉而写作的方式,这一写作方式由三只鼎立之足来支撑:怀疑的精神、批判的立场和边缘的姿态。为抽屉而写作,也就在极度的不自由中为自由而写作。自由是人类投身写作行为惟一的、也是最终的目的。写作及生活的目的只能是增加每个人身上和整个地球上都可能发现的自由和责任的总量。没有一部伟大的作品不是在结尾给每个懂得自由并热爱自由的人增添了某种内在的自由。
这样做,如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当我整理完这本书稿的时候,我真切地听见我的牙齿啃我的骨头的声音。
冠盖满京华,思人独憔悴。
自诩为思人的我,为抽屉而写作的我,走我自己的路。有朋友愿意同行,我不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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