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09-3-25 14:10:29 字数:4799
我曾经信奉这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可后来发现这一句根本就行不通,并不是说自己太在意别人的看法,而是前半句走自己的路,有几个人做对了呢。
这么说,肯定还有不少的人看不懂,明明白白地说出来就是很多、很多人所走的路都是错误的,但他们也把这句话挂在口边,就好像我也成为他们同一类人物似的。
当然这句话本身的意思没有错,一个人干什么事情,如果总是太顾及旁人对自己所做事情的看法,最终肯定是达不到很好效果的。因为别人既不完全清楚自己所干的行业,也不彻底通晓自己的心理,更有大把的人心术不正,恨不得别人比自己差,他人一事无成、一无所有、一贫如洗,自己永远比别人高一等、高一成、好一些,日子过得更舒服。
有时自己也会当局者迷,需要旁观者清来提醒,因此这句话只适应在那些自己确实看清形势、完全确定未来方向、做事坚决的人身上,否则事情可能是失败的。
方向是错误指的是,比如有些人干一些杀人、抢劫、搞传销之类非法的事,张口也说这句;另些人做一些当歌星、做影星、写言情武侠小说之类无聊的事,开口也是这句;还有些人搞一些卖假药、倒火车票、招工之类骗人的事,张嘴仍是这句……好像所有的人都是这么一句,弄得天下大乱。
总不能叫所有的人都来干科研这个事才算是正事、好事,其他的事都是邪事、坏事吧。起码不要骗人、害人,像那些歌星、影星、言情武侠小说家、体育明星等等,都不知道骗了多少少男少女的无数眼泪、感情、学习成绩、事业、将来,害了多少人的无穷青春、身体、未来、一切。
再一个,很多的职业实在不敢恭维,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因此自己干脆弃用这句,不和这些人物同用。
后来感觉自己与大部分人不是同一路线上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虽然道不同不相为谋,但如何从心里解开这个疙瘩。古语中总是可以找得到答案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成为我的“救命草”。
也许是我的误解,我把这句话当成,一类人肯定是和同一类人聚积在一起,性格这样的与性格这样打成一片,那样个性的与那样的堆在一块。可实际的意思是,动物与动物相聚在一起生活的,同一种当然是和同一种,这是就一般的情况而言,有的时侯环境恶劣、没有食物吃的时,大鱼都还要吃小鱼,大动物咬自己的孩子,而人通常是一群、一群地分居在一块儿的。把意思引申过来就是前面所说的那个意义,相同兴趣的人肯定会找到自己的同伴,而且两者是经常结成一伙的,这就是所谓的志同道合或者狼狈为奸。
照我的理解,不同类型的人和他们相同类型的人玩得特别的好、相聚得特别的融洽,与他们相异的人生活得比较的差、相交得不怎么熟,这就是所谓的同性相吸、异性相斥。而我自己与所有的人都不是同一类的,独属一派、与众不同,或者可以说格格不入、互不相容。
这么说有一定的道理,有钱的肯定是和有钱的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做事都是在一起,没钱的也是和没钱的居住在一块、生活在一块、做事在一块;搞研究的和搞研究的工作在一伙,下体力的与下体力的同在一个场地下力;卖笑的同卖笑的打成一片,连他们的那些各种迷也是一样结成一帮、一帮的,在反对反对他们这些行业的行动中大伙儿又结成一个大帮;违法的毫无疑问是臭味相投、狐朋结党,没被发现之前是在一块活动着,抓进监狱之中也是在同一片天空下改造,出来之后恐怕还是在一起忆苦思甜或者继续狼狈、相投、改造下去直到完全地“终结”……
但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有钱的住在贫民窟里、与贫民生活在一起、和没钱的做朋友;搞研究的和下体力的在一块做事;卖笑的成了迷的迷,迷成了卖笑的;违法的一人单干,是“独行侠”,一人改造,一人生活,改造好的同守法的相处得很好……
显然有些事情是少数出现的,有的甚至是极少数、绝种。
人的总体趋势确如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说的这样,但是不是一定是这样的——相同的就相交得很好,不同的就不能相处在一块呢?明显不是,相同的只是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定的条件下才相交得很好,不同的也可以相处得非常融洽。
相同的只有在认为对方是相同的面孔、双方的利益不发生很大的冲突时,两者才相交得很好,否则认为对方在欺骗自己、自己的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害,这时一方肯定会撕破自己友好的面具。不同的在互相理解、尊重的基础上,互补互进。
那这句也有很多的人用啊,你还不一样是他们中的一员?这时我的想法是,他们用的是他们的用法,我用的是我的用法,两者的用法是迥然不同,他们用时是说他们是一类的,而我用时是说我一个人是一类的。此类非彼类,这样我就把自己与其他人完全区别开来,我成为独一无二的了。
这种想法真是煞费苦心,实际上只不过是我自己不太想和太多的人交往而已,把自己用厚厚的外衣包裹起来。最好是最外层的那件衣上面还带着长长的、尖尖的、利利的剑或者外衣是坚不可摧的重金属制成的,就像刺猬或蚌螃一样,别人是难以攻进来的,自己想出去时却是很简单的。有点像契诃夫所描述装套子中的人,亦或如乌龟一类的动物。
另一条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既然是害人,肯定是图人家的钱财、身体、健康、生命等东西。这样一做属于人家的东西被你享用,人家拿什么来生活和生存,人家不记恨你一辈子才怪,时时要找你报仇雪恨,不把“抢”吞进肚子里的一切吐出来还给人家,人家会罢休吗?这样一想连觉都睡不着,怎么还下得了手?既然是害人,肯定是违法的事,国家、法律、正义这些方面会放过你吗,今天担心这个受害人举报,明天害怕那个部门发现,这样的日子过得舒服吗?既然是害人,肯定是违背良心的活儿,今夜躺在床上梦到自己遭到报应,死得很惨,明夜预见自己被打到十八层地狱,在阎罗殿受到水煮油炸的惩罚,这样一来连觉得睡不好,这样的生活还有意思吗?既然是害人,肯定是……
反过来,假如受害的是自己,恐怕你在心里不把对方生吞活剥、五马分尸、凌迟处死不甘心、不算完。在实际行动中也多少要去报复对方一下,向相关单位打报告、提出申诉,明的不行时,暗的也做一点。甚至走向极端——极度“滥用私刑”,结果把自己也陪着进去,多不划算、多倒霉。
有人可能会说,在心里想一想害人之事没什么关系,只要不做出来就行,就怕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一不小心、自然成习惯地做了出来,这时后悔已经迟矣。
因此害人之心不可有这句话说得非常的对,最好想也不要想。做了更是大大地不妙,于人于己都不利:别人受到了伤害,自己违背法律、良心、道德,别人要来报复,机关要来检查,自己要受到谴责,相信这样的日子是怎么也不好过的。
现在明目张胆的害人行为相对来说比较少,暗地里害人的事还是特别的多,而大张旗鼓的骗人活动更是猖狂得不得了,所以防人之心不可无也要时刻记在心头。害人的事不能干,也不可怎么去想,防人害和骗却是要时时放在心上,因为现今的人的心太古。
明目张胆地害人不过是一些胆大包天、无法无天的人害一些无知、有畏的人。比如网络上一门坏心思的青、中年男子“勾引”那些少女,虽说是在“网恋”,实则是不良小子在残害无知女孩。再比如贪官直接伸手向老百姓要钱,这就是有畏百姓惧怕这些“官”,不给不行,不然下次找他们办事,他们就作威作福,双倍收取。还比如很多公司表面上说每天上班八个小时,加班多少钱,一周上五天,实际上员工每天上班十个多小时,加班又哪有多少钱。一周上六、七天班,这也是有畏工人害怕有钱人,你可以去告他们,他们把钱付给你后因为某小事而开除你,叫你欲哭无泪。杀人、放火、抢劫、收“保护费”……
暗地里害人这样的事太多,所用手段也太复杂、隐秘,报纸上披露的、公安部门发现的都是一些再明显不过的事情,而那些更隐秘的害人事件、手段都是我们平常脑袋想也想不到的。比方传销,如果他们直接告诉你这个行业是传销,那你会知道这是法律禁止的商业行为,是骗人的事情,可他们换一种“更高级”的说法,把你的思想、钱财、生命玩弄于股掌之间,上无天堂、下无地狱,只能跟着他们屁股后面走。再比方上面所举的前三个事件,他们也可以算到暗地里害人这个名下,因为他们一开始或者在其他方向上肯定是偷偷摸摸的,如果他们敢公开地这样表明白,法律不惩治他们就没天理。骗人的男子前面对小女孩说的是山盟海誓、我爱你、爱你一万年之类的话,贪官对上面或某些单位的表现是毕恭毕敬、遵纪守法的样子,企业对外面坚称一切都是按法律法规行事,不敢有半点“冒犯”规章制度。
大张旗鼓地骗人随处可见、到处都有,骗人的手段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一般是先骗后害,骗人上当后就图人家的钱财、身体、健康、生命等东西。用迷药、花言巧语、小诡计、谎言之类的方式来达到他们目的,对付他们最好的方法是不贪小便宜、头脑要清醒、在外行走要警防不熟识的人等。还有些人表面好像是在关心你、帮助你、爱护你,可实际上他们恨不得你永远都这样下去、直接下地狱。
看你这说法,外面的人差不多每个都是骗子或害人的家伙,每个动作背后都有一定的图谋,事实真的如此吗?明显不是,但坏人还是很多的,小心点是万全之策。
也许是我不怎么相信别人的缘故,才把这两条作为自己“防身之物”,先是不和别人混在一块,再就是在一起时随时提防着人家。你不觉得这样很累吗,没有一个人值得自己相信,没有一个人值得自己交往?如果大家都像你这么一个样子,那么人字是怎么写对于后人来说,肯定是不知道的、不好来教导的。
作者简评:其实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也可以看成是走自我的独特之路,与其他人各不相同、不相关、不牵连等,但怎么感觉这句话就是不如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么爽,没有明显地突出自己与大众不在同一路线的形象。另一个前者的引用率比后者高很多,好像再一挂在嘴上,就真的成为与这些人是一类人物似的,故舍而弃之。
我曾经与人讲过如此观点,反而让人家以为我和他们是相同性格的人,不然我们何以类聚在一起呢,因此他们也是沾沾自喜的样子。当然生活在一块,多少说明双方暂时有一定的联盟、利益、相似的命运,但不能就此下决断,两方就是志同道合的好友,毕竟这么一短段的岁月在人生的旅途中也算得了什么呢。如果大家总是不离不舍、相伴左右一世,可以说这两种人是差不多一伙的,自己的至亲当然不在其列。
能可信其有,不能信其无这么一理我不喜欢,仿佛人家的谗言、胡说、乱扯等,都是自己可信的对象,那这样什么都分辨不清的人做事的原则是可想而知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连半点根据都没有,就凭他人的片言只语就让自己头晕目眩的,可见此人的为人是如何之差的。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却是大大不同的,因为人心隔肚皮、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上一百,种种色色啊。谁会把自己的阴谋诡计告知对方,谁会将杀人的刀子拿在手上,谁会让毒辣的笑容放在脸上,谁会使心中的恶魔披在外表,谁会叫……
归根到底是人心太古,可世人全都是如此的吗?诚然不是,世间毕竟还是有真、善、美、信、诚等优良的东西存在着,不然我们活在人间也没多大的意义,至少是这些事物在吸引着我们,让大家活得更有滋味些、更有奔头、更有想法、更有……但不防又是不行的,必然会吃亏、上当、受损失、遭挫折、被湮没等。
自然这是我的极端思想,大家也不要都像我这样来为人处事,如果人人都是如此,就如我最后的那几句话,人字都不知道怎么来教和写。我确实不太想和太多的人接触和了解,如此一来我就看到更多的人性之坏、世界之恶、内心之丑。但又不能不和某些人相处着,这叫我和人家都为难得很,只好如此地提防着,可悲复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