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0-5-28 0:25:43 字数:1185
作者点评:说起杜牧,估计也是色人一个,“自是寻春去校迟,不须惆怅怨芳时。狂风落尽深红色,绿叶成阴子满枝。”但还比不上我们这些后代啊,“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萧”,人家本来一个凄美的今昔对比,却被我们这些后人玷污得一塌糊涂。这么一说,鲁迅那句经典不得不提,“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我们真的只有在这方面联想能力强,其他的一无是处?可能吧。
埃芬博格的话并不多么的深刻和有理,在一定程度还是成立的,就像我以前所说的,任何话都有一定的道理,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上面说的多么、多么,只是为了表达我们对有些事情不必太执着,假如人人不去追求那些东西,也不一定代表他们多么的高尚。可某些事情,我们还真的要坚持到底,比如跳楼事情,一句与他们无关就想敷衍了事,可见这个公司、这个领导的水平,甚至这个国家的状况也可管中一窥。
“生命诚可贵,吃饭价更高;若为自由故,跳跳更健康。”当初我还有点取笑的意味,可如今看来,真是实事。大家为了一张嘴,什么伦理、道理、尊严,都顾不上,连别人的生命都是贱视,眼中只有自己的利益和钱。唉,人做到这种地步,悲哀啊。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撒!人就是要无耻到……
鲁迅,一直是我比较欣赏的作家之一,很多话说得很有道理。最初我看到青年们认为什么都不可靠,只有靠自己,而我们自己未必可靠的观点,很有震憾感。的确我们自己真的不太可靠,可靠只能挂在自己的嘴边和心上。在实际的行为,还是得一步一个脚印,否则吃亏的还是自己。但我们又不得把自己未必可靠这个念头一直过分的强调,不然的话,我们就落入到自卑中去,对什么都没把握,做起事来畏手畏脚,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而他觉得方言比汉语、汉字更丰富,应该消灭汉字,其他语言学家好像也提倡过类似观点。确实方言比普通话描述事情和事物更通俗、更形象,但终登不了大雅之堂。就拿粤语来说,听一听粤语歌,感觉稀奇、好听,那是因为我们对自己不懂语言的好感和好奇而已。就像外国的一些歌曲,我们初次接触时,也觉得人家的意境很美,因为听不懂,才感觉到它的神奇。而粤语那些文字,我拷,难看得要死,他们还津津有味地大侃其威,却不知其偏居一隅的狭小和无知。我所知道的粤语,很多事物描述不出,不得不借用外来词语,足球、篮球,一律是英语Ball,Ball的,不懂的人还一直在想这足球和篮球,还真的像女人的波,波来波去的,够吸引人的。哈哈,笑死人了!
当然汉字也有不少东西借用外来词汇,但它的神奇确实让人着迷和疯狂,真正用好谈何容易,一个字的改动,意境的全变、精神的升华,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弃用它,而实际行动时,恐怕还是想起它的好了。几千年的变迁,也没降低它多少的地位,但我们要强调,把它用在正途上,而不是把用斧添为甩斧的行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