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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倾城 当前章节:15379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20:56

是不是所有的花都会开败?我们之间却好景不长,几个月后,快要毕业时,他突然不告而别,我不知道这期间发生了什么,而最让我害怕的是,他彻底消失了,而我也真的居然无法再找到他!我们没有共同的生活圈子,他的朋友我只认识一个,而且并不熟悉;除去他的手机号码,我彻底没有他其他的联系方式。有时候想来真的很可怕,原来一个人要从另外一个人的生活里消失竟然如此容易!我猝不及防,可惜无力回天,因为根本没有一丝机会。我一遍一遍地听《好久不见》,常常会去走我们曾经走过的路,希望哪天能够遇上,只是想问问他:你还好吗?

朋友们都和我说,忘记一段感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始下一段感情。说得轻巧,以为这样住在你心里的那个人就真的会消失不见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业障因果,我也希望能早点解脱,可是越想挣脱,却越是坠向黑洞。

我该怎么办?

辛东

辛东,你好:

我有个朋友,曾经是个热血青年,每出个狗血事件,必定眼含热泪全情投入,我往往冷冷地说:“假的吧。”“炒作吧。”相当于一盆冰水泼在人家的万丈热情吧,他大怒:“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冷血多疑的人。”但是……很不幸的是,几次后,他不得不低头:“你确实多疑,可是每次你怀疑的都是对的。--这年头,还有真的吗?”

是的,关于你的故事,我也有冷漠的怀疑:你是不是遇到泡良族了?你也许没听说过这种人,他们专门以暧昧、以甜言蜜语、以小恩小惠,来骗良家妇女的欢心,终极目的是上床,而且是以低成本、高安全性的上床。任务完成,随即撤退,像草原上一只豺狗离开被咬伤的羚羊。

你看,他除了一部可以随时弃用的手机号码(应该是在手机实名制之前买的吧,十块钱一个号),没有给你任何联系方式,不带你进入他的朋友圈。在什么都没发生之前,他是否就已经准备好了撤退?

还年轻的你,没怎么见识过世间的恶。而善良,有时候与愚蠢等价,或者我用唯美一点儿的语言,意味着无知、单纯、爱情经历少、好骗。

两年前的事,你现在还没放下。你背着失败的阴影向前走,你一定很寂寞,尤其是,当你看到女伴们都成双成对,她们开始谈论宝宝的大小便,而你有的,只是自己。你是不是觉得很无助?这空白是否让你怀疑自己不可爱,所以没人爱?

寂寞给人的伤害之一,就是会让人不断重新咀嚼曾经的伤害,越来越自我怀疑:我是不是不够好,我是否已经注定不能再有被爱的机会。而这个男人给你的短暂快乐,更加深了你的自我否定。

朋友建议你迅速开始下一段感情,我却不这么建议。就像考试失败,我们得先检视这一次的错,下一次才有机会成功。要学会带眼识人,要判断男人的好坏,要从相似的甜言蜜语里分辨出哪一句是真实的,要保护自己……最重要的是,相信自己是最值得被爱的。

不要在爱里这么卑微,人家一传你,你就放下手里的活去见他。不,送外卖不是女人的理想职业。下一次,要矜持一点儿,要慢姿态进入,要等那个,愿意放下手里的活来见你的男人。要相信自己是最美好最善良的,只要你耐心地等待,幸福就一定会慢慢靠近。

叶倾城

不必让她尝尽幸福的甜

去看望新做母亲的女友,她向我展示一墙的霓裳艳影,全是梦幻的公主裙、公主鞋、公主发圈。我啼笑皆非,女友说:“女儿要富养,我可不能,将来让一个穷小子,用根棒棒糖就把她给骗了。”我实在不忍扫她的兴,终于温和地说:“你不怕穷小子两句免费甜言蜜语就把她骗了,她还自带嫁妆吗?--中国,从来不缺后花园赠金的传说。娶富家女,是全体中国男人的幻想。”

王宝钏不曾被富养吗?她的族人,甚至为她的婚配,搭起一座花楼,供她任性地掷花球。那时,她知道何者是贫苦吗?饥饿、穷痛、被侮辱被损害的滋味,她要在漫长的时光里一一历经。坚贞一钱不值,娜拉出走不是堕落就是回来--还有第三条路,寒窖里十八年的酷刑。

卓文君也不是被穷养的吧?良好的生活让她美姿容,趣味高雅,有音乐品鉴力。可是男人要吗?重点明明在她的钱上面。男人让她抛头露面,当垆卖酒,明知道她的家人会心疼。这其实就是一种绑票。深爱她的家人屈服了,而那绑架者--你能相信是真爱她吗?她果然中年被弃,关于她的下场,正史上没有留下一个字,有代打抱不平的诗人,替她说:“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男人应该重感情,那么钻到钱眼里做什么?

含金匙而生,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宝玉一翻脸,就把通灵宝玉把地上摔:他不知道它的珍惜,与生俱来,于是全不稀罕。外人眼中的价值连城,对他跟拨浪鼓没区别。

被富养的女孩子们,就像在蜜窝里喝蜜水长大--腻得下意识自找苦头吃。绅士君子见惯了,奸人盗匪反而显得别开生面;软语温言听多了,呼来喝去倒更像真性情。而一旦爱,她甘愿全心付出,像她的父母、她周围所有人对她做过的那样:给出去,实现对方的一切需求。

而一切都是不会重来的:时间、曾经纯真的心、年轻的身体……也包括散尽的千金。而如果早早地,就让她知道,这世界上坏人的存在--不是每个人都爱你,像父母一样;了解赚钱的艰难,一滴血,一粒汗,都不一定能换回一分钱;明白人生是大路多歧,世事多艰,父母只能庇护她一时,更多的时候,她得自己先动脑再动心……要想小儿安,三分饥与寒,就是这个道理。

无论多么爱我们最心爱的女孩子们,不得让她们尝到不幸的苦,却也不必让她尝尽幸福的甜。据说香港的甜品店招牌上的“甜”字,右边的“甘”字都会少一划:甜少一些,甜久一些。太多的甜太多的幸福,反而让人味蕾迟钝,终久生 。

放下

每一段关系里,那个说“我先走一步”的人,都是老板。

要走就要够狠,要分就要分得干净。见过太多这种例子,说了分手,对方痛哭流涕,于是勉为其难、降尊纡贵地留下来,心里很膈应,对方也不好受:凭什么,我就成了“留恋爱关系查看”?往往是,打打吵吵,最后还得分。

不到最后关头,不必轻言分手。这不是胡椒,也不是鸡精,不能成为恋爱中的调味品,而是严肃的话题。

上一段关系,结束得越漂亮,才能越轻装上阵,开始下一段。

相爱不一定就得粘在一起,淡淡相处也是一条路。

我还是愿意等待真爱。即使我会孤寂很久,我也愿意。也许,下一个转角,就会出现此生最爱,而我希望,那个时候的我,是清清爽爽的,是有资格爱与被爱的。

你玩的游戏,你得买单,伤害他人的人,也会被他人伤害。对于爱情,最好的要求是:不负人,也不被人所负;不伤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轻易受到伤害。

相抱而眠,他们就是茫茫人海中的两条小鱼,深深地知道,何谓相濡以沫,什么是相依为命,多一点拥抱就能多一点温暖,从肉身到人足,无一列外。

像大部分好家教好出身的女孩子一样,我不擅长甚至根本不喜欢说谎,不愿提及的事物,我宁肯缄口不言。不想泪痕吻痕指痕统统暴露于众。但如果你窥探……我也会也本本分分地接受,那是人生的一部分,就像上班族接受打卡、上班带盒饭、随时会翻脸的女上司一样,再正常不过了。

热烈而禁忌的爱情,变成一种不要脸,Cheap,没有廉耻,但就是让人享受,固执己见。越堕落,越迷人。

曾经在这样近的范围,他们身体相贴,彼此传递微温。他一直看着她,是落寞还是疼惜。她瘦了,还穿着他们爱恋时买的衣服,肩带半褪,露出她麦色的肩胛。

他们分开两年,这是他们唯一的一次相遇。

靠得那么近。

但那其实只是因为:他们凑在同一部超越的电梯里,是人群令他们在人海里肌肤相碰最遥远的沉默无语。

同一个不锈钢匙,她吃一口,他吃一口,这是吻,比吻更华丽更庄严的吻。

他恨这疏离,像一下子地震那般地动天摇,他被远远抛落到黑暗里重重坠地。不确定发生了什么,只是从骨子里觉得怕。

不记得我们的最后一次约会在哪儿,吃了什么说了什么,我只记得那件针织黑,小吊带,却镶了一圈蓝狐毛。偶尔低头,那丛毛发触着我,像极亲密的抚触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也许,真的,就像他们所说:我爱的,不是你,只是当年的我自己。

惊心动魄的恋情变成了惊心动魄的闹剧。曾发生的事,确实证明我曾全力爱过。爱可能是无价之宝,也可能一钱不值--如果对方不稀罕的话。

何必做圣母

倾城:

我的钱包里有一张阜外医院的就诊卡,夏天的时候去京求医,以为会接受一次心脏手术,没想到辗转到最后却是暂时不需要手术。

当时如蒙大赦,下定决心告诉自己,凡事看开,凡事放下就好。如果生命的长度不归我控制,起码在余生里,要尽量快乐一些吧。

也是在看病的间隙,去了西单,买了你的书《爱或不爱都是事儿》,基本上,你的书都在我的书架上。你笔下我最爱的人物,你猜是谁?苏铁。

我再婚7年了,老公是因为前妻的外遇而放弃的婚姻。从来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好自己应尽的角色,他对儿子情深,那么好吧,七年间几乎天天接送,从初中到大学,初中的时候每天100公里的路途。早上不到6点就要去车库,晚上则是10点以后,这还不包括所有的补习班的接送。他常说,车程好像可以绕地球几圈了…… 我差点冲口而出的话则是--为什么这个孩子这样不心疼你这个当爸爸的?

将近190的身高,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别人能住校,他不能,而且上学的中午也要“回家上厕所”,因为在别的地方不能够。今年上大学了,学校发书,从教学楼到寝室,要让爸爸开车去帮他取一趟--晚上8点的样子。所有爸爸能做的事,全部要他来做,自己只负责打电话。老公呢,却乐在其中,无怨无悔。

孩子倒还罢了,我也有孩子,强迫自己去理解,去接受。虽然我非常不赞成这样对待孩子,我常和他说,不要用爱的名义去做事,要从一切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尽管有的时候“不做”比“做”还难。因为孩子早晚要长大,尤其男孩子,不应该锻炼锻炼吗?这样下去,简直是个大婴儿啊。

再说他前妻,有工作,但不去上,租了个房子,雇了保姆给自己做饭。也是什么事都找我老公,最过分的是有一次竟然让他去租的房子取饭给她送去,要知道,那是区区数十米的路啊!然后紧接着,我在车里发现一张电费收据,你猜是谁的?居然是孩子姥姥家的,我觉得哭也哭不出,笑也笑不得。当时手几乎在抖。

我和他谈,他和前妻之间怎样都可以,是有余情,还是依恋,都可以,但是不要让我卷进这样龌龊的生活。我请他走人。他说,只是因为她是孩子的妈妈,不想把关系弄得太僵,他没想到会伤害到我,以后一定改。还说,保持联系不是留退路,如果那样的话为什么每次吵架都不肯走?

我心里想的是,怎么和阿娇一样无耻,很傻,很天真?

最认为黑色幽默的是,电费事件之后不到一个月,救护车把他前妻拉倒医院,宫外孕,大出血。多亏手术及时,算是捡回一条命。事发的时候孩子打来的电话,我让他去了。但是对他的要求只有一个:事情处理完马上回家,不许陪护,不要给人以对事件负责的身份出现。他同意了。

这个孩子,是她情人的。如果说我心里没有一丝犹疑是不可能的,但是以我对老公的了解,和事后的观察,这件事与他无关。

不知道你看信的时候什么感觉?变态人生吗?

倾城,我该怎么办?他的前妻这是在做什么呢?把所有男人尽在掌握是很刺激的事吗?还是她觉得那个情人这么多年不肯离婚(有官位),也许将来也不会有结果,所以前夫也是个备份?

只是我,一点都不想参与这样龌龊,无耻的人生里面。我只想清清静静活着。难道也要我再次放弃婚姻吗?

心里很乱,笔下也乱,真的希望你能回信。这对我太重要了。

答:

关于你丈夫前妻、孩子以及前岳母,我私人觉得与你无关。或者说,人家已经摆明了:此事与你无关,你就不必多管了。

你丈夫的前妻,我不予置评--主要是我不觉得这件事与她有关。也许她美得颠倒众生,也许她精明得掌控一切,但这都不重要,是你丈夫放不下她而已。

为何放不下?也许真如他所说:是孩子的生母。也许……是不能接受被拒绝的挫败感。总是不甘心,不相信这一个人是完全不爱自己,不相信自己不如另一个人。“不甘心”和“放不下”,是一件事的一体两面,对他自己是磨折,对你,当然更加是。

是的,他伤害了你。可是……我不知道你的孩子是与丈夫所生还是你上一段婚姻的,我个人倾向于是后者。也就是说,很可能,在你丈夫心目中,他与你并不是一个家,他与他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其他血亲,才是亲人。

你们,不过是各带一个孩子,搭伙过日子。相当于室友、同事或者同盟军。仅此而已。这松散的关系,随时可能结束。不要说你最害怕的前妻回头,就是你或他的孩子将来不和,甚至将来你们要各自替各自的孩子带小孩……

很残忍,是不?但,有很多再婚家庭都是这样的。

人到中年,我越来越觉得爱情的可贵,它让性欲有尊严,它让最难捱的岁月也有光芒。但是……我也必须承认,爱情很罕见。至少我自己,一生就不曾遇见过。而爱情也并不是婚姻的必需品,只是说,有了爱情,婚姻会好过一些。没有爱情的婚姻怎么过?就比如此刻的你:你在婚姻中要的是什么呢?经济,一个稳定的壳,一个框架抑或是爱情?

经济呢,估计你还是独立的,你们的关系不太亲密,能想出来应该是大致AA的。框架,你已经有了--你的最后一步棋是“再次放弃婚姻”,说明已经放弃过一次。再放弃一次不是大事,但不值得。

所以,你的婚姻是能够将就的--曾经有一位张中行老先生,与杨沫有过一段不快乐的婚姻,后者恨他半生,在半自传体小说《青春之歌》里写尽他的落后凉薄。他没说什么,后来与一位大家闺秀过了一生,他总结的婚姻共有四品:一;可爱;二:可过;三:可忍;四,不可忍--那就离呗。但很明显,一四都不多,多的不过是“可过”或者“可忍”。正如此刻的你。

也许在你的情况下,你与丈夫再生个孩子,会能让你们真正的结为夫妻:但,有计划生育,而且双方年纪都大了,就算了,就这样吧。

有时候,接受现实的意思就是:承认自己并非铁金刚,不能力挽狂澜;也不是天之宠儿,能鉴证奇迹。承认自己软弱,嫉妒,不虚怀若谷,不是伟大的、善良的圣母……这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建议你:过好自己的日子,照顾好自己的孩子,经济上面不要受损失。家庭里,家务是不计费但非常繁重的,如果你心里别扭,那么,尽量少承担一些吧。

每个家庭,各有各的绝望,也各有各的活法。他……也不过是你的室友。

叶倾城

我爱,我随时准备背弃你

地铁的平滑,正如现代生活本身,令人舒适且倦怠,一份筋骨不振的累。我无聊,抬头是一个围巾大衣的高大男人,悉悉苏苏在翻《环球时报》;他旁边是个俏丽的正装女子,经过一天的辛苦,头发还是别得一丝不乱,居然手持一本《常识》,我只留意她的指甲油,微微沉黯如“印加的太阳”,叠在素白封面上--显然是真看过,书封上有折痕有污渍;我左邻的小情侣在卿卿我我,身体就是一切,此刻他们不需要文字或者语言;而我右侧的帅哥,拿着一个很像游戏机的东西,良久,手按一下,我偷窥:一屏的字。我忽然反应过来,他使用的,是我听说已久但素未谋面的阅读器。没看到内容,但显然不会是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吧。

纸质阅读,会从我们生活中消失吗?我不知道。

好像它已经多次报过濒危。曾几何时,收音机领一时之尚,读报与通奸,这两桩现代人最时髦的事,立刻就显得很落伍,会被速速淘汰;又几年,电视横空出世,收音机沦落为老头老太太们的消闲物,大家欢呼读图时代的来临,纸媒的静与慢,像静定闲慢的老式女子,不合时宜……

那些预演都是大片《2012》,网络时代才是真正的洪水猛兽,我们转眼就不再写信了,忽然我们就适应了网络阅读及写作。报纸上总在说,中国人均购书数目是多么微小,我不作声,我知道我也不是什么好鸟:旧书,我利用图书馆;新书,我先在网上钻天觅缝满世界找着看,实在爱不释手,才去买一本--这么严苛的考验,大部分书都经不起。

读书人的三处读书圣地:枕上厕上马上。偎在床上用笔记本,已经是很多人的夜生活;在候机室或者动车上,用笔记本浏览网页、看电影,也司空见惯;拿着笔记本进厕所,倒确实显得滑稽可笑--但我们已经有阅读器了。

十年之后,会怎么样?我真的不知道。在王选的激光照排发明之前,从来没有人想过中文印刷可以告别铅与火。我仍然喜欢买旧书,喜欢那种触感分明的手感,一个字一个字在我轻轻的抚摸下成形,但我也明白,逝去的时代,永远不会再来了。

而未来,无从预测,或者也不需要预测。

上世纪的科幻作家阿西莫夫,在小说里,预言了他那个时代的幻想:人类向外星球殖民,成为世界霸主。人类寿命近乎无限延长,酒会上遇到的美艳女子,原来是自己上溯五代的曾祖母。大部分人活得像黑奴社会的庄园主,周围簇拥着一堆机器人,根本见不到人,不曾爱人恨人恕人憎人。社会分工里面仍有小说家,写出来的书,一本一本插在书架上……幻想只能以当下为依托,他只不过把当时的现实外太空化。

历史没有照着他幻想的样子往前走,当然也不会以为我的设想而改变。更何况,我的设想也未必那么坚如磐石。我舍弃纸笔改用电脑,如三嫌老丑换娥眉般决绝;我多年没有手写过一封信,也没有面对过;我习惯用搜索引擎找一本喜欢的书……我不是烈士,也算不得二臣,我只是顺应时代。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看书……请原谅,我的爱,我如此深爱你,但我也做好了,随时背弃的准备。

月是他乡明

《圣经》里有一则很有趣的小故事:耶稣成名之后,回到家乡讲演,听众根本不买账,只是嗤之以鼻:这不就是那个木匠家的小儿子吗?耶稣没动气,说:没有一位先知,在本家本土被接受的。

想到“故乡”,大概自然而然就会泛起那些关联词:童年、亲人、温情……一草一木,都是可亲的,是看着自己长大的。故乡,像一件洗过很多次、但仍然很暖的旧衣服,带着体香,任何人穿上它,八十岁也是呀呀学语的小孩子--但不觉得,衣裳太紧,腾挪的空间太小吗?

大概只因为太熟悉了吧?在陌生地方,举目无亲,反而容易奋发图强;孤立无援,必须依赖自己的双手;谁也不认识谁,反而更容易建立第一印象:你不需要了解我的过去,你只用看到我现在的努力。

所以创业者,往往选择闯荡江湖,就是这样的意思。在荆棘地,也能靠着一腔子热情,开垦良田。

在本乡本土,有些事却反而艰难:你想励精图治?家里亲戚多着呢,凡事都有依赖,都能帮你找到门子;你愿意做一个独立独行的人?你父你母你兄你妹,却怕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为“家中的精神病”而羞愧;你好不容易闯出点了小成就,朝夕相处的亲人,看不到你外面的名声,只看到你的疏懒、笨拙、晾被子都不知道在太阳下山前收回。

我非常激赏的一首诗是“明月家家有,黄金何处有;男儿重意气,何必在本乡。”

想当金凤凰吗?至少,先飞到更高更远处。毕竟,林子大了,才什么鸟儿都有,能容得下更特殊的、更庞大的一只鸟。而他乡明月,对异乡人来说,更加一视同仁。

离开,有时候,是开始的第一步。

疗伤

在人生的舞台上面,没有谁会死跑龙套的,所有人都是自己的世界里唯一主角。

恨到极点,他几乎想扼死她。极度寂寞时,他却想念她,想念她在路上走着走着时,忽然跳起格子来,想念她脸上屡屡露出的赖皮神气。

他破坏不了她的生活,热闹的、滚烫的,兴高采烈的日子,她天天过得很精彩。他恨这一份无力感,他对她,就这么不重要吗?

就这样吧。虽然她是这样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自己生活之外还贪婪地拥有他,虽然这爱情有这么多的不定因素,也许将非常痛苦,也许他将身受重伤;虽然她无德无貌,虽然他……但是,他爱她。这不伦之恋,可能是荒淫、是堕落、是恬不知耻,但的确是最珍贵最热烈的爱。

关于这凌迟般的爱,他已经决定全盘承担。

有一天,他还是会离开的吧。但那只是因不再爱,不是因为道德。

如果没有未来,我应该怪你吗?我的少年。你是羊脂白玉天,我是猪血红泥地,我们之间是天堑。我接受我的宿命,并且从不抱怨。只是此刻,看见遥远的梅花,便如一声何满子,眼泪掉下来。

我不带速写本,只带记忆上路,却为每一城里住下的爱情,绘下一幅素描。而若那素描里面,有斜斜的几茎发丝乱缠,那一定就是我,尚未完全湮没的心事缠绕其中。

原来我不是你忙的理由,只是你不忙时候的消遣。

理性告诉她,这当口,胳膊肘必须向外拐;感性却一阵阵地迷糊、软弱。暧昧,有时候,也可以天长地久,都没贯守其中的温馨暖流。

美好的故国,是如何不堪回首月明中?不过是因为人的贪婪、愚蠢与自私。

美好的,自以为是的“爱情”,是如何变成不堪回首的“相好”,也不过,因为这一个一个的黄色笑话。

吃喝玩乐兼风流浪子,升官发财的同时坐拥美人,类似的故事,在中国市民气息最浓厚的明清小说里比比皆是,那是多少男人为之疯狂的梦想。

这样的梦,沉寂于金钱地位的匮乏,仿佛冰封三尺下的小鱼,又怎能不在冰消雪融后涌动勃发?

当面对着人性最深处的自私、贪婪、喜新厌旧时,所有的语言都是空洞的。仿佛哑巴吃黄莲,吃得下就吃,吃不下就不吃,何必痛诉何以这黄莲如此之苦。

若愚

爱情不足,只好以在时光里慢慢堆积的感情和责任来填充;旧时伤害用宽容来洗净敷药,促使它早日痊愈。

婚姻像鞋是个老典故,要翻出花样来,无非就是:最昂贵的鞋是量身订做的,次昂贵的鞋有半码,小贵的则只有全码,但价钱在那里,值得去鞋店楦大楦小改尖头圆头;而普罗大众的鞋--除非你的脚长得精淮,否则你的婚姻,总要么比你大半码,你在里面晃晃荡荡,你大步前行,它慢你半拍;要么比你小半码,把你磨出血磨出茧,等你终于与它鞋脚合一,OK,它已经磨损得走到生命尽头,也正如你本人。

是花大力气和鞋搏斗,还是息事宁人,做更重要的事?大部分人都犹豫不决,没有决心立刻抛掉一双不合脚的鞋。而渐渐地,也有不少鞋被我们的脚……驯化了。

爱情不是科学,没有公理、定律和公式,爱情只可做不可说,爱情没有是非对错……再没有比爱情更接近修行的事物。它是纯粹的主观感受,与宇宙无限靠拢,刹那的领悟就是一切。

如果没有爱情,人生会变得很纯粹,但大约也很乏味,如同一杯白水。有了爱情,多了恨、眼泪、绝望,但也多了甜蜜与狂喜。一次次,我们走过爱情,不,是爱情无情地从我们身上踩过,它留下了无法一一描摹的感慨良多。

这一生,还有谁,会这样丈量我的双足和永远不再纤细的腰肢。有一首诗是这样说的:玉尺金剪刀,为我做衣裳;我身君曾抱,长短不消量。旧社会,良家好女子总是会对心上人说:“让我为你做双鞋吧。而今社会,哪里去找这样的女子来为自己做一双鞋啊。”

你知道了爱或者黑暗吗?或者这两者的两位一体?爱就是黑暗,黑暗就是爱?没有答案,没有谜底--“谜底”不过是一个女装的牌子,也许你从没听说过。

该怎么样,才会成为这样的女子,不软弱,不会让其他人有机会对你说“对不起”;不邪恶,也不会对其他人说“对不起”。善良而强壮,才是真正的赢家。

的确是什么都明白,可是这心懂,有时候竟令自己痛得撕心裂肺,她宁愿装糊涂而不得。

一代一代,我们的心都碎了,然后,拼起来。越是成熟的、理性的人,大概越难以摆脱这样的痛。

女子们,就是这样,一点点,成长,学习,流泪,心碎,然后,就从百合花,开成了强悍的仙人掌。

那些深藏心底的故事,被人一一道来,讲完了,就是完了,当秘密不再是秘密,就变成遗忘的开始。

你问我:爱情有意义吗?就好像问:玫瑰有意义吗,茉莉花,如果不作茶,不被人轻轻哼唱,还有更多意义吗?

合、分、粗糙漫不经心的抱,很多事情她想不起,记得也是不记得。常常在静夜里一个人回家,黑夜像一只黑猫伏在瓦顶上,她觉得脚背热烘烘麻酥酥的。她想念他,他的唇,湿的,粘的,一沾一个印子的。睡不着,醒不了,那个吻像一颗正在生长出来的癌细胞,痒痒的、无声无息的、迅速蔓延。她想他是真爱她。

婚姻对于女性,就真的这么重要吗?女人一定要把婚姻视为人生最重要目标吗?为什么不能仅仅把它视为生活的一部分,婚姻失败,就像经商破产、考试落榜一样,都不过是人生的一次挫折。

为情所困于是自甘堕落,是全世界都能原谅的女性犯错理由。

直到这一刻,直到你伤得这么重,痛得有如断手断脚,我才能相信,这不是一段韵事、一次风月、一杯无辜的下午茶,这是血肉相连的深爱。命运是一只白头翁,来过你肩头,遗下一颗种子,于是你肩上长出了一颗树,根须深深地扎入你的心脏,现在却要连根拔起。怎么会不通?

都说分娩的痛是十级,但他们没说,那最多,也不过是三天三夜。而全世界都在帮助她,妈妈替她擦汗,丈夫紧握她的手,小护士一直在说:开两指了开三指了。但失恋却痛那么久,甚至可能纵横你的一生,但你只能,独自支撑。

他不再是你的爱人,你不用介意在他心目中你的形象。他觉得你端庄高贵有如女神,他也不会回头;他被你女鬼般的丑恶面目吓坏了--又如何?是他瞎了眼,正如你曾经瞎了眼,你不原谅你深爱的男人也只是庸常之辈,他会背叛,会犹豫,会将你,深深伤害到谷底。

这一场大戏,已经黯然收场,分手,不过是最后出的字幕,有几个错别字有什么关系,反正男主角已经退场。反正,你也不能再打电话给他:“这次分手太失败了,不如让我们重新分一次吧。”

下一次分手,会是另一个人。下一次,一定比这一次漂亮--也就是说,下一次,她的爱,越给越少,渐渐趋向虚无……

有一句俗语是这么说的:“君子慎之以始”。是因为,有些事,就像解方程式,最开始设错了XYZ,那么,后面再怎么求解,都一头雾水,解不出正确答案。

人再忙,对真正关心的人和事,总抽得出时间来。他不肯为你花心思,也许是觉得你不再重要,至少没有他的事业和生活重要,把你放到了第二、第三……甚至第十七位。

我需要圣洁的爱

叶老师,您好:

我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被您看到,但是既然选择了提笔,我就决心将我的困惑向您道明。

我现在刚刚踏进大二的行列,却碰上了我认为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最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我在大一的期末时期交了一个男友,我们是通过文学社团认识的。当时我刚入校,他已经是文学社的副社长,相貌端正,仪态大方,又是一个能写一手好诗的学长,在我看来魅力十足,非常吸引人。在一个社团相处久了,他慢慢也对我们产生了感情,于是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

刚刚在一起的那段时间真的非常幸福,同学们都说我把学校头号才子和绅士挖走了,走到哪儿我都能感觉是羡慕和嫉妒的眼光。我自己也感受到他无微不至的关爱,他的文学气息和优雅的绅士气度是我迷恋的最大的地方。

可是,在上个学期末,我们面临暑假即将分开的时候,他却一反常态向我提出了一个难以启齿的要求。 委婉点说就是他想在暑假放假回家之前,和我同居几天……

当我听到这个要求的时候被惊住了。我怔怔地看了他好久,仿佛一下子认不得在我面前的这个男人了。因为在我心里的他是和其他人与众不同的,真正有内涵高雅的男子,只会作诗打篮球,像我一样追求圣洁的恋爱关系,保持最纯洁的校园感情。 但是那天我听到了这个要求,瞬间崩塌:他是不是和其他男人一样低级和庸俗?

这个是我不能接受的,我实在不能了解肉体和性对于男人来说是一个什么概念,而真正的爱情又是一个什么概念。他看到我不同意不开心,便说没关系,他只是想如果我不同意他还是不会勉强我的。可是解释对我来说没有用,在我看来,关键不是你最后做没做,而是在最开始你已经有了这个想法。

倾城老师,难道是我本人在他眼里不够纯净不可玷污吗,难道我看起来就是那种随便的女孩子吗,和大家上穿着五颜六色的丝袜一样的女孩子一样吗。我很苦恼,我想若我本身具备“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气质,他就不会那么想了不是么,我很否定自身……

倾城老师,这个问题深深困扰我。现在我已经和他断开联系半个多月了。我希望有一个男人像父亲一样爱护我,保护我,疼爱我,在不能够给我一个安定的家庭之前,不有任何非分之想。我认为这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应该做的,也是一个真正纯净的女子能够带给男子的感觉,不是吗。在我想通之前,我不想联系他。

究竟是哪方面出来问题,我好纠结,请帮帮我……

来自浙江:芸芸

芸芸,你好:

你的困惑我理解,我的困惑却是:为什么,性,性欲,性要求,对你来说,是低级和庸俗呢?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几百万年来,人类就是这样存活下来繁育种族的。这事儿,当然高级不到哪里去,从三叶虫时代,生物就主营于觅食和传育后代。但低级……又何低之有?难道你觉得你吃饭入厕睡觉……这一系列的需求,都低级庸俗吗?

当然了,我绝对不是主张你接受男友同居的要求。我历来不太主张青年男女在认识不深的时候随意同居,尤其对女孩子来说,更加容易引发后患。但这个,只需要简简单单拒绝就可以了,实在没必要上升到“瞬间崩塌”的程度。我必须反问你:肉体和性,对你来说是一个什么概念?是可耻的吗?你心目中,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是两缕香魂在空中相遇,合为一缕,而彼此肉身纹丝不动?那不叫爱情,那叫千古名篇《牡丹亭》,这一出是书生柳梦梅和大小姐杜丽娘,在梦中相遇。

是什么让你觉得有一种圣洁的爱情,可以虚无缥缈地存在。是对性的恐惧,大人们对你说的很多未婚先孕的悲剧;是对身体的羞缩,觉得自己不够美不够好,羞于展示;是对异性的恐惧,害怕发生不可测的事……很难从一封信中得出结论,你只能自己寻找答案。

而你希望有“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气质……这太令人发噱了。话说,很多年前,我看书,提到什么样的女人容易婚姻不幸福,有一类就是“端严如观音”,男人一见,恨不得立刻倒身下拜,哪儿敢把她抱在怀里。--可是舒婷的诗怎么说?宁肯在爱人的肩头哭泣一晚,不要在岩石上孤独千年。

叶倾城

爱丽莎的荨麻衣

事隔多年,重温童话,我的身份从懵懂少女:变成了给女儿讲故事的母亲。多年前深爱得痛彻肺腑的《海的女儿》,此刻我讲讲停停:啊,我女儿还太小,听不懂,但,我希望她听懂吗?我愿意看她如此之痴,为了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男人,自毁自残,最后化为泡沫?

童话大抵黑暗,白雪公主太血腥,太妖魔化女人的嫉妒;灰姑娘说的是“人要衣装”,王子只记得这双鞋,不认得这个人;挑挑拣拣间,打动我的,竟是我从不曾注意过的《野天鹅》。

仍然是残酷后母的故事,王后把十一个王子都变成天鹅,任他们飞走。他们的小妹妹爱丽莎想救回哥哥,唯一的办法是去教堂墓地摘回有毒的荨麻,织成长背心给哥哥们穿上,他们才会变成人。“她用她柔嫩的手拿着这些可怕的荨麻。这植物是像火一样地刺人。她的手上和臂上烧出了许多泡来。”而更苛刻的是:“从你开始工作的那个时刻起,一直到你完成的时候止,即使这全部工作需要一 年的光阴,你也不可以说一句话。你说出一个字,就会像一把锋利的短剑刺进你哥哥的心脯 。他们的生命是悬在你的舌尖上的。”

同是哑女,人鱼是用声音换取了双腿,永远出不了声,大概也就死了心。正如缠了足不能复原一样。而爱丽莎,唇舌无缺,她能说,但必须用意志控制,“不说”。

她去教堂墓地摘荨麻,要经过吸血蛇妖,她会不会想惊恐得大叫;编织的分分秒秒,全都是火烧火燎的痛,她有没有停下来,向自己手心吹口气,却连一声“哎呀”也不能出口;年轻英俊的国王爱上了她,她把头偎在他怀里,“她多么希望能够信任他,能够把自己的痛苦全部告诉他啊!然而她必须沉默,在沉默中完成她的工作。”能拯救我们的,不是上帝,只是工作。

忍住,好难。

聪明人往往刻薄,有时候,一句俏皮话在口边上,明知道伤人,但不抖出来简直对不起自己,是锦衣夜行。最谦逊的人自称是小狗,也要说“大狗要吠,小狗也要吠”。

而良辰美景当前,爱人说:“我至爱你。”一句“ME TOO”,如兰花藏在舌尖,却只能任它萎谢;坏人言之凿凿控诉自己,不是不想辨诬 :“我没有。”烈焰一张口就会喷射,却只能,像吞火艺人一样,把那满腔怒火艰难咽下去。

形势越来越严峻:大主教指证她是巫婆,国王亲见她走过墓地,也决定烧死她。火刑柱上的火焰在等待她,万人唾骂。在去往火刑架的游街路上,她来不及抬头,她充耳不闻,她起满水泡的手还在编织荨麻衣,并且--缄口不言。忍无可忍,仍需再忍。

寒山问拾得:世人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我当如何处之?拾得曰:只要忍他、避他、由他、耐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这不是“不要理他”就能解决的问题。

到底在最后关头,十一只野天鹅来了,正如她拯救他们一样,他们拯救了她。千钧一发的时刻,她终于能够开口:“我是无罪的。”--成年如我,看到这一行字,热泪盈眶。

过到这个年纪,人鱼公主的故事用俗人视角来看,就是:自找的。她开了一场自弹自唱的音乐会,写了一部海洋版的《陌生女子的来信》,她确实深爱,但有任何人从这深爱中获益吗?她饶过王子不死--但王子原本就是无辜的。她是痴情女子,他不能算负心郎。她只是伤害了自己的家人:“老祖母悲恸得连她的白发都落光了。”一念之差,她糟践了她原本好好的人生。

而爱丽莎和她的哥哥们,被命运残酷折磨而不退缩。她遍历了流浪,荣华富贵,疼痛,诋毁,爱人的绝情,“人们把她从那华丽的深宫大殿带到一个阴湿的地窖里去……孩子们唱着讥笑她的歌曲。没有任何人说一句好话来安慰她。”仍然工作不辍。这是最笨而最有效的方式。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而斯人如何成全大任?不是被动承受,是主动地,迎接、面对与负担这苦与劳,无论多么冗长痛楚,要经历怎样的伤害与诽谤,有多少次心灰意懒,都务必坚持到底,而且在完成之前,只字不提。

对于受苦、罪恶和人类其他一切患难的唯一药物就是智慧--还有沉默,以及辛勤的劳作。

自爱

这是一次无疾而终的暗恋,像一朵还没开放就已凋谢的花。每次爱,我们都希望花开不败,一路盛放,可是想想看,如果每朵花都能顺利开,那样的花期是否太没有悬念,少了几分由人深思的竟境?

所以,就这样吧。爱过就不要说抱歉,勇敢分就要野蛮忘。

人生险恶,大道多歧,下一次恋爱,还是找一个对你表白的好。

在男人的所有品质中,“温柔体贴”是没分数值的。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他天性如此,你是张爱玲,他温柔体贴;你是没名没份的姨太太,他照样;另一种,他天性本如此,爱你的时候,温柔体贴;不爱的时候,脸色会是怎样很难说。

把这四个字去掉,再来综合看他的条件吧。确实他可能是披着蛙皮的王子,但也有可能,他是披着蛙皮的癞蛤蟆。而这,必须通过你自己的慧眼去判断,只是,女人常常被“爱”蒙住了双眼。

不知你有没有去过荷兰,那著名的风车与郁金香之国。巨大的、四处乱刮、没有方向的风力,在风车的作用下,野性的力成为重要的能量来源。而你也要学着成为风车,任它四面八方的风,你总能把它变成最温柔的爱。爱是野物,但绝对可以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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