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讨厌的小鼹鼠,怎么可以住在我心里?
小鼷鼠哭着走了。我胸口却突然掠过一阵剧痛,是我心中的空洞,正在想念曾经住在里面的小鼹鼠。
是真的,爱情一点也不重要,没有它,大楼照旧稳固,电梯照样上下,我的西装仍然笔挺,领带美观,向所有人灿烂微笑。
但,有了爱情,花会盛放,如散落草坪的星辰;彩虹与圆月一同出现;我背生双翼,飞向一切。我曾在地图上做出星星标志的城市。
爱情,就像春天给予一切沉寂以生机,土壤萌芽。
你的吻,在我唇上,散着谷子与麦子的纯朴气息;在我耳后,一阵阵的热风,吹得人意乱神迷;在我颈际,种下一朵艳紫的,昨日玫瑰……
你给我一千个吻,我要在院子里,挑选一块最肥美的沃土把它们种下,每日浇水,待它们长出一棵参天大树,上面挂满那种名叫“你的吻”的回忆果实,风来时就像玲玲有声。
而我,即将老去,两鬓苍苍十指黑,让我,把它们一颗一颗摘下来,贴在我已没有牙的嘴上,重尝你的气息。
抽屉里有一张已经黄而焦脆的纸片,上面赫然六个字,“自此后,我将……”
也许这是一部小说的札记;
世界是一封遍布血迹的绝交信;
也许只是一封很平板然也很重要的文件,述职,表态,如此之类。
你永远不知道真相究竟为何,但,有些真相,真的会留下来,在那个你永远也看不到的时光罅隙里那么真实的定格。
买下一整瓶最贵的白兰地,秘密藏好,正如我最隐秘的爱,在暗暗的壁橱里,细细收藏。希望有一天,有机会与他共饮一杯忘情酒。
等待原来如此漫长疲惫,令人恍惚。我终于放弃,一个人打开酒柜酒瓶,里面居然是空的。
一个好心的品酒专家教给我:所有的白兰地,无论封得多么紧,锁得多么严,都会无端端地,一年又一年地,蒸发无几。
原来爱情与酒一样,都会被时间偷喝凶手却永远也找不到。
多年前,他负心离去,她哭着扑到他胸口,狠狠咬了一口。
噬痕一直不曾愈合,殷红如血,隐隐作痛,折磨着他的青春与盛年。
再也不能承受这痛楚,他终于找到她,说出年少时的歉意,她只微笑,“有吗?我不记得了。”一脸茫然,如失忆。
而胸口的噬痕,在不知不觉间,长成一朵瑰丽的桃红刺青记载,有时烟花有时雨,最怕的不是两情不能长久时;怕只怕永远的合不上拍,你前脚走,他后脚留。
他们一起站在樱花树下,倍感话题越来越少,他勉强开了头,她却没有兴趣接下去。爱情如此慢慢流逝,直至无影无踪。
抬头看见樱花,正无声飘洒,一小瓣一小瓣的粉红雪白,飘一样的迎风劲舞。
是否有一种爱情,天生就是这样,从绽放的瞬间,就开始凋零?
那时多年轻,举起烤鱿鱼就上了渡轮,热辣辣的红油,滴在她脚上。她抽不出手来,道,“哎,帮我擦一下。”
他低头,却愣住,半晌不动,说,“你的脚真好看。”
红滟滟的一滴油渍子,滴在她玉白色的脚背上,好似一颗朱砂痣。
而少年又将如何告诉她,这一颗痣,自此位移到他胸口,不再远走。
没有哪一朵玫瑰,会比初恋的那朵更饱满红艳。她自此绝不动心,如中了多年前男人所下的玫瑰蛊。
他却只送月季,香水的,深红的,嫩黄的,没有刺,温柔朴素。一天一朵,永不疲惫,自盛夏的第一朵,送到大雪纷飞。
她终于接过,知道这是生命的解药,而每个月份,都可以是他们情感的花期。
她说:无论白马黑马,能付帐的就是王子,而每张钞票,都是一样的颜色图案与表情,谁会爱上一张张,一模一样的钞票脸孔。
同事在玻璃板下压了一张十元钞票,她信手给付了水费,还同事十元钱。同事却难为地说,不,这是她十七岁的初恋,小男生塞给她,让她可以搭的士回去。跟随她多年,从来不舍得花掉,甚至背得出上面的号码,“原来,钞票也有自己的编号与灵魂。”
不知为什么,她忽又想起某个男子,悲伤如雨夜的脸孔布满回忆的泪水,止也止不住。
小孩问沙漠里的土人,为什么你们的歌,总那么热烈地,在歌唱水?
土人微笑:因为我们太缺水了。
小孩又转头问作者、歌手、导演:为什么你们的歌,总是在唱爱情?是因为,我们太缺爱情了吗?
小孩不明白,为什么所有的大人都抱作一团痛哭起来。
“你好,主人不在家,请在嘀一声之后留言。”
“你好,答录机。我……是你的主人。麻烦你天天帮我传电话,你听了这么多留言,我想你应该也学会了人类语言,知道什么是倾诉,什么是公事公办,什么是爱别离,什么又是怨憎会……可是这么多动人的话,没有一句是说给你的,我想你一定很伤心,也很寂寞……所以,我今天打给你,只想说一声,谢谢。”
他真不体贴,连吃一只沙田柚,也要和她抢来抢去。她满口酸涩,还来不及尝到沁人的蜜甜,柚子就已被吃完。
分手后第一件事,她去买了一个好大的柚子来,吃呀吃呀吃呀……却发现怎么吃也吃不完。
她握着自己被染黄的手指,计算他走的天数。
原来,寂寞是一只圆滚滚的柚。
万般挣扎,他还是决定不负婚礼誓言。若干年后遇到,她已满头华发,笑容里有深深皱纹,如荒弃了的梯田。她微笑,“我依然恨你。”
一时间,他泪涌如潮汐拍岸。
当忠诚就是背叛--忠诚婚姻,就是背叛爱情;忠诚爱情,就是背叛婚姻。终其一生,无论从何选择,他都是西斯廷壁画上,那惊惶痛楚、无法逃避的犹大。
没想到分手会如此暴烈,他哑声问,“为什么为什么?”不见她回音。他恨满胸腑,一拳挥在门板上,门板“轰”地裂了一个大洞,他手上全是血,不顾而去。
她只不出一言。等他走后,才缓缓地吐了一口血。
他的手,伤得如何?
就让他,一生都当她是个残忍背情的女子吧。她的伤,全在内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在水族馆,看见热带鱼们互相追逐。
它们煽动绮丽如虹的鳍,穿过鱼群,追波逐浪。我感觉,游在前面的蝴蝶鱼故意放慢了速度,等待它身后,另一只追逐的彩虹鱼。
啊,也许鱼和人一样,爱情都是一场若即若离的游戏,而那分寸,真的只在咫尺间。
我读到的,是怎么样的青春
或者,其实每一次阅读,我读到的,都不过是我自己。这是最近,重读《红头发安妮》,让我悟到的奇异感受。
我是毫无乡村生活经历的人,对田园诗意的幻想,多半来自《爱丽斯漫游奇境记》之类的绿野仙踪故事。《柳林风》里湿漉漉的河边、芦苇和多雨的天气,虽然鼹鼠、水鼠以及癞蛤蟆,实在不能是我喜爱的主人公;《彼得兔》里面的森林、小乡村和大蓬裙子的松鼠太太--我恨不得关切地问一声,方便爬树吗?
而《绿山墙山庄的红头发安妮》,在我记忆中,就是阳光、马车、走村串乡的小摊贩,忽悠得安妮染了一头绿发:那一定是个阳光很烈的正午,屋檐下有方寸清凉,热风熏得人直想睡。小贩说什么,一句一句都似梦非梦,买完了,人还像浮在睡眠里。
但我记得的,到底是“书”还是“读书”本身?现在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开架售书,是在我中学期间,才慢慢在大小书店推广开来。蹭书而不买,多么令人惊喜而羞惭,每个中午,我都久久在书店里徘徊,随时会被售货员严肃地喝斥:“翻一下就行了呀,别尽看。”因此,一目十行,一本书翻十来页,赶紧搁下,绕到另一排书架,再看另一本。我同时看三五本书的习惯,不知道是不是那时候养成的。
青春小说这名词还没有传入内地,儿童文学似乎总在书店的半后部,日光灯“咝咝”地响,售货员巡店的时候也懒得走这么深,躲在那里,像一个小小的桃花源。没有窗,书里的阳光透到书外来,我就是倚在角落里,看完《绿山墙山庄的红头发安妮》
故事比较通俗,一对老兄妹--这次重看,我才恍然发觉马修和马瑞拉居然是兄妹!而当年的我,要么就把他们误当作夫妻了,要么就想都没想他们的关系,就是两个人而已,扑克牌A和J一样的简单存在。儿童是天然接受成人世界的瑰奇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汤姆长住阿姨家,从来没交待他爸他妈去哪里了,我也没意外过--去孤儿院想去收养一个男孩帮忙干活,误打误撞,收养了一个女孩子,红头发的少女安妮……
重看的时候,我随即翻到我印象中最回肠荡气的一幕:马修给安妮买裙子。是马瑞拉对安妮有隐约嫉妒吧,总给她打扮得很老气,马修曾在木箱边撞见安妮与同学在一起,一下子,他觉得她和她们都不一样。而他,为她订做了一条带泡泡袖的大裙子,为了这事,他受了很多窘。“神色诡秘,满脸傻笑”。
我依稀记得,读到这一段,仿佛是盛夏雾雾的中午,我眼前漫起一片水汽,看到了安妮跳舞的样子。在灰姑娘遇到王子之前,她先遇到了马修。马修老了,一生不曾有过爱与温柔,怪癖的老处男,生命中却突然繁花盛放,安妮的红发是天国的诱惑。他就像《爱丁堡监狱》里爱慕女主角的地主一样,明知道自己配不上她,所以只是喜欢,喜欢得很干净很干净。
二十年后,故事在我眼底真相大白:马修纯粹就出于父爱和关心;木箱后的一躲,不是“即见佳人”的惊怯,只是他一向羞于见人;那一眼的“不一样”,是她穿得太不合群了……
这,确实是一部儿童文学,而非《洛莉塔》。
是什么让年少的我,留下了那样的印象?是年纪吧:朦胧地意识到欲念的存在;一雨一花都是诗意,都是第一次,都藏着不可蕴知的人生底子;每句话每个无意义动作都可能是谶语,是十二判词,有预示有寓言有玉的铿锵。每一个走过的路人,都可能是我的爱人。
所谓“芳心可可”,不过如此。
而现在,我满架子存书里的所有儿童文学,读者都是我的外甥女儿小满,将来还会是我女儿小年--她们会在书中,读到什么样的青春?
那是她们自己的事儿了,正如我的青春,是我的。
每个人从书中读到的,都是他们自己。
汤里有盐
从发现病到爸最后的去世,不到四个月。那几个月,爸始终不知道自己的病情,他热切地盼望自己快好起来,积极看病、吃药、做足疗,得闲也帮家里料理一些事。
那时,我家煤气改管道,原来的坛子没用了。正好附近有大学,学生们愿意租煤气坛自己开火做饭,父亲就在周围贴了一些小广告。我忘了租金是多少,一个月两块?至多不超过五块。
两个学生来敲门的时候,正是父亲入土为安后的第二天,不再有吊客盈门,我看着眼前陌生稚气的脸孔,听了好几遍才明白来意:“我们不租了。”轰一声关上门。我恨不能,把全世界都关在门外,只留我与我的悲痛相抱而眠。
大概是关门的声音大了,我妈听见了问我:“是谁?”我说:“租煤气坛的。”妈说:“你怎么把人赶走了?”便立刻出了门,站在楼道里,喊了好一会儿,才喊回他们。
我妈和我一样,已经几天没好吃没好睡了,却照常与他们谈价格谈押金,谈妥了,就去厨房吃力地搬煤气坛--我冲过去和她一起搬了。
当时的我,真的不明白:父亲都不在了,为什么还要做这些破事,就几块钱,要来何用。
又过些年,我自己,发生了很多事。
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无法入睡,黑暗像渐渐凝固的石膏,把我封印在里面。强烈的恨意与绝望涌上心头,一夜一夜,我都与想推窗跳下去的欲望拼搏挣扎。而城市夜空,是一种嗡嗡作响的静。
偶尔也有应酬、活动,会出场面。坐在人家的演播室里,啪一声,顶灯打开,顿时,无尽热泪涌上,生生停在眼眶里。多少摄影机对着我,要如何不为人知地拭泪?
每一次我都想:非得去吗?有必要吗?这些能稍微缓释我的痛吗?每一次,还是去了:既然没有当机立断说跳楼就跳楼,那就得把眼前的生活,安排得妥妥当当。日子,还要继续。
后来,时间慢慢跨过我,像压路机辗过不够驯服的沥青路面。
有一次,我在小区里遇到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年轻女子。她很活泼且美丽,一路与推轮椅的人说说笑笑。走近了,我看到她的裤管,从大腿处就打了结。她应该不是生来就没有双腿,而是后来受了伤。
她没看到我,我看着她的满脸笑容,我明白某种意义上,我就是她。和她一样,我的伤终生不会痊愈,正如断肢不会再自己长出来。
但,我将克服这缺陷,并且习惯。
屠格涅夫有个小说,叫《白菜汤》:一个农家的穷寡妇死掉了独子。她的脸颊消瘦,颜色阴暗,眼睛红肿着,站在小屋的中央,“不慌不忙地从一只漆黑的锅底舀起稀薄的白菜汤来,一调羹一调羹地吞下肚里去。”
妇人说:“我活活地给人把心挖了去。然而汤是不应该糟蹋的,里面放得有盐呢。”
秋风沉醉的正午
张爱玲文字里面提到旧事,说:“从前相府老太太看《儒林外史》,就看个吃。”我读到这一处,立刻与相府老太太引为知己:我看《红楼梦》,也就是看个吃。
需要十几只鸡来配的茄鲞名震天下,宝玉忽然动念想吃的小莲蓬小荷叶的汤,精致得像童话,还是迪斯尼风格的。而我,念念不忘的,却是,一个秋风沉醉的正午,“讽和螃蟹咏”。
那是湘云摩拳擦掌要结海棠社,却忘了,风流必须得钱打底,就像金缕玉衣里面总得穿一件小吊带避免走光。否则,赤手空拳赏海棠,灌一肚子西北风做诗,只能做出寒号鸟的“快要冻死我,明天就筑窝。”
她空自有心无力,真正有行动力的策划高人是宝姐姐:“我们当铺里有个伙计,他家田上出的很好的肥螃蟹,前儿送了几斤来。……我和我哥哥说,要几篓极肥极大的螃蟹来,再往铺子里取上几坛好酒,再备上四五桌果碟,岂不又省事又大家热闹了。”从海棠过渡到螃蟹,且是面面俱到。
手笨的人,很难把一只蟹吃得干净利落,吃蟹却更是雅事。大约因为它的昂贵与时不我待:秋风凉透之前不及吃,就错过这一年;它断气之前没活蒸了它,就错过这一只。人与食物的缘份,也是转瞬即逝的。
果然开起了,一场螃蟹盛宴,无限富贵风流。老祖宗说起自己的少年顽皮事,孙媳妇一边附和,一边当家人本色地吩咐:“螃蟹不可多拿来,仍旧放在蒸笼里。拿十个来,吃了再拿。”这就叫会过日子,照我妈的话来说:“不是钱烧的。”只是,十个,够谁呢?也就是有头有脸的尝个鲜,等闲人等咽个口水吧。
我到中年之后,才懂得疼惜凤姐。大家吃喝玩乐,只有她站在桌边伺候着剥蟹肉,让过客人薛姨妈,接着首奉贾母,次与宝玉--老的老小的小,都得照应。八面玲珑都不够,恨不得是千手观音。她自己不过胡乱应个景儿,偶尔过来吃几杯,也就是最心疼她的平儿,“早剔了一壳黄子送来”。
良辰美景,她只心心念念:“把酒烫的滚热的拿来。”又命小丫头们去取菊花叶儿桂花蕊熏的绿豆面子来,预备洗手。收拾残局,料理大局的,总是她。
大观园里也有阶级斗争,娘儿们聚会,还亏湘云想着,令人盛两盘子与赵姨娘周姨娘送去。--狗肉上不得正席,妾是立女,却连陪笑侍立的资格也没有。反而及不得有体面的鸳鸯姐姐、琥珀姐姐、平儿姐姐……能在隔壁长廓摆两桌,平起平坐地吃两口。
而最动人的画卷,永远是无忧无虑的小姑娘们:贾母不吃了,她们也就各自闲散。黛玉“令人掇了一个绣墩倚栏杆坐着,拿着钓竿钓鱼。”宝钗“手里拿着一枝桂花玩了一回,俯在窗槛揪了桂蕊掷向水面。”湘云“出一回神,又让一回袭人等,又招呼山坡下的众人只管放量吃。”。探春和李纨惜春“立在垂柳阴中看鸥鹭。”迎春“又独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宝玉“又看了一回黛玉钓鱼,一回又俯在宝钗旁边说笑两句,一回又看袭人等吃螃蟹,自己也陪她饮两口酒”。袭人“又剥一壳肉给他吃。”
……
多年之后,我不再记得他们写的诗,那些不过是生命的伏笔,供红学家们有机会上百家讲坛。诗词歌赋是一波三折的咏叹调,反反复复,都是说不尽的薄命。我所记得的,只是仲秋午后的这一刻。
所谓“仕女图”,所谓“群芳谱”,不过如此。各人情致慵懒,世事离她们隔着很远,青春正好,爱意葱笼,如果有悲伤正在出发,她们并不知晓。而之后,将一宴不如一宴,这样光天化日下的莺莺燕燕,会一一流散,到最后,到最后,勉为其难的中秋夜宴,大家强颜欢笑,听到园子里的异音……
小说和人生,都不能停留在前四十回。所以,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一生,与任何事,任何人的相遇,都可能只是:一期一会。
如果刘姥姥活在当下
我有一个朋友,素有恶趣,说起《红楼梦》,他拍着胸脯说:“我看过,我看过。”并且对其中的一首诗记忆颇深,那便是:“刘姥姥一进大观园,宝二爷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二进大观园,宝二爷再试云雨情;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宝二爷三试云雨情。”我们……面面相觑,跟他拼命不太值得,打他一顿又太煞有介事。
但读者总得感念刘姥姥,是她带领我们,踏入了这洞天福地:“才入堂屋,只闻一阵香扑了脸来,竟不知是何气味,身子就像在云端里一般。满屋里的东西都是耀眼争光,使人头晕目眩。”这是凤姐的宅子,而俏平儿是“遍身绫罗,插金戴银,花容月貌”。俗不是?却也家常。
秦可卿的卧室是虚境:“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联珠帐。”所谓则天或者飞燕,抑或太真寿昌同昌,无非都是赤裸裸对读者的挑逗:你博览群书吗,你是否已经睹物见人,以历史上的她们,认出今日的可卿?太虚幻境不在别处,就在这里。
爱情,合该发生在幻境。即使他们的现实生活已经是刘姥姥念的佛:“我们乡下人到了年下,都上城来买画儿贴。……谁知我今儿进这园里一瞧,竟比那画儿还强十倍。”古往今来的注书人,都说这是穷人的谄媚之词,讨好这些老太太大小姐的--但,何尝不是真话。到现在,仿古的大观园,仍然是著名景点。
刘姥姥什么也不说,除了赞美,我们却跟着她,看到“潇湘馆,一进门,只见两边翠竹夹路,土地下苍苔布满,中间羊肠一条石子漫的路。”林妹妹在娇滴滴之外,别有苍凉;而“探春素喜阔朗,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这口味,是数百年后亦舒笔下的独立职业女性,“千尺豪宅全部打通”。而宝玉的香闺竟是“四面墙壁玲珑剔透,琴剑瓶炉皆贴在墙上,锦笼纱罩,金彩珠光,连地下踩的砖,皆是碧绿凿花(也不怕崴了脚。)……有一副最精致的床帐。”这也是个男人的居处!难怪多有电视电影越剧,都是女扮男装来演宝玉。
北京一夜,到底盛极而衰。一鼓作气,再而竭,三而衰,人生是一出华丽反转剧,受贫捱苦的刘姥姥,虽说是庄家人苦,家里也挣了好几亩地,又打了一眼井,种些菜蔬瓜果,一年卖的钱也不少,尽够他们嚼吃的了。”而富贵丽人王熙凤“骨瘦如柴,神情恍惚”。贾府败落,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有恩的也来报恩了,刘姥姥带走了巧儿,给了她一段平和的好日子。
而如果刘姥姥活在当下,会怎么样?我不揣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中国人:大概会跳出来划清界限,大力控诉贾家曾经的不尊重,出一本书:《他们叫我是母大虫》,字字血泪。落井下石,才是她最应该的姿态。
她没有。
或者是,曹雪芹的时代,人心尚且敦厚,世道没有这么腐败。书中人物,各有性格,却少有赤裸裸的坏人--琏哥儿只是猥琐,谈不上坏,如果他心中有恨,是因为他是被侮辱与损害者;狠舅奸兄当然无耻,却只是情理之内,踹寡妇门扒绝妇坟是中华民族的光辉传统,小人无处不在。所以,《红楼梦》里面,塑造的都是有血有肉、有爱有恨、有善也有恶的普通人。
曹氏有福,他没有遇到我们这个时代。巧姐有福,红楼有福,而刘姥姥,她是一部小说里最好的外来者,带领我们进入,又带领我们从容退场。
磨蚀
有时候,人生,恰以深夜的最后一班公共汽车,绝尘而去,我们是错过末班车的人,再怎么追都没有用。世事无常正是世事之常,有什么能挽回那已然错过的一切?
如果在电影里出现这样的穷途末路,此时出场的,是爱情。
爱情出马,所向披靡,山不再崩,海不再倾。爱情好像是超自然能量。
有一种病,非常普遍,非常简单,任何情况下都可能相互传染,而且绝不免疫。一旦患上,头痛、流泪、茶饭不思。没有特效药,唯一的、真正的药物是时间,过一段日子,它自行痊愈,了无痕迹,又是一个金刚不坏身。但是,当下一次病毒来袭,一切又重新来过。
据说,如果有人能发现预防和治疗的方法,就可以获得诺贝尔奖。
这种病,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感冒,另一个是爱情。
在晶莹的玻璃橱里,看到许多的蝴蝶标本,瑰丽的、展翅欲飞的姿势,静静地凝固在最美丽的状态,永不老去。
只因为美,只因为不能看着它令人惊心的美稍纵既逝,所以杀死了它,用银针穿透它的心脏,让它恒久飞翔在无垠的时间。
他们说:这就是艺术。
可是,为什么没人问一声,蝴蝶疼不疼?
永远记得《格林童话》里的一段:
“国王每天到皇后的坟上哭。冬天到了,坟上铺了一层白毯子。到了春天,太阳把白毯子扯下来,国王又娶了新皇后。”
这大概就是披着童话外衣的生活真相吧。
黛玉对宝玉说:“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你。”
宝玉并没有问:“我要你一生的眼泪有什么用?”
他有一生的锦衣玉食,爱情无非是奢侈,只要美丽就足够了。而我们只是普通人,我们要一些更扎实的东西,比方关怀、安慰,或者,一点点支持。
冷眼看着,整幢房子被推倒,她什么也没拿出来,甚至,包括他的照片,她的日记。
她其实也知道,越轨的感情,无非是一幢违章建筑,不被允许其存在。
她其实不过是走投无路,战战兢兢在自家门前打一间小厨房,转眼间灰飞烟灭。
自此深深懂得,命运的不可抗衡。
如何招认呢?爱上你,只因为月亮。
入夜,你侧身睡着,月光抚摸你奇异而流丽的线条,我轻轻吻你的嘴角,吻到月光的味道。
我的心,追逐爱情,如兽,搜索血的气味。
他们说,地球与月球的引力,可能会诱发地震和火山爆发。那一夜,我一定是陷入某一段月的引力,无法自拔……
该接还是不接呢?他的电话。
接了,也无非是越洋的沉默;不接,却听着那铃声唤得自己如此心碎。
我不是,在他走的那一刻,就对天空说过:飞机交给你了,他,也交给你了。
他说他是风筝,线永远在我手里,我却宁愿放开,不愿再被风筝线拉痛拉红的我的手。
最爱的人?当然有,但我不能说。
最难忘的事?当然有,但我也不能说。
最痛苦的记忆?啊,我不会忘,我记得,但我,还是不能说。
是为了谁,我曾甘愿倾尽所有;又是谁,令我遍体鳞伤?
不,我不会说。我能说的,全是谎言。
拼图完成时,才发现少了一块,画面上,那一处欠缺触目惊心。
极力回想,是买回来的时候就遗失了吗?还是与他一起拼时,他藏起一块?要么就是在他们的打斗中,被无意踩碎?
记忆终于定格,是他拂袖而去时,袖口沾了一小块绿。
他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就好像三千块的拼图里,那一小片似的无足轻重,然而却片片都是那么不可或缺。
而他,便以缺失的姿态,醒目在她的生命中。
一直喜欢,那些美丽精致的笔记本。
却一向不舍得用,偶尔要记点什么,只是随手用些便条、电话簿、甚至,从旧报纸上扯下一张。
这些简陋的纸张,成了我生命中的编年史。
而那些精致的笔记本,却一直空白,多年之后,也不再美丽。
这便是后宫吧,因为无法长久的爱而辜负。
在你开口之前,其实我已经猜到答案。
五月阳光如碎金,梧桐新叶,我屏住呼吸,像深思的天空,生怕一滴不请自来的泪,会化成暴雨,变成灾难。
转身而去时,像鲸鱼去记忆中南方的海,如果被油污所困于一个肮脏的海湾,而且不肯被解救,我知道那只是缘于心碎。
认识他之后,逛街便成为爱悦的一部分,像冒险,一步步走进街的诱惑,也许买,也许什么也不买,只是欣赏与被欣赏;像演一出戏,街头百般喧嚷,都是配角,唯有她与他,是唯一的主角。
却无意间发现,他带她来过的名店,其实另一个缠绵女子也来过。
她想他的情爱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巷道四通八达,无数街招,挂满美丽谎言,宣称正在全场一折起。
除了红玫瑰与白玫瑰,我知道他也爱姬百合的楚楚,夜来香的妖娆,血橙开细碎的小白花,据说落在头上会带来好运,桃花的热烈与贞静,是最中国最具情意的寂静的焚烧。
他却不知道,我为什么,决意撤退。
对每种美丽都怜眷,势必是一场焚身事故。
他送她血红羊毛围巾,她拿来调笑:你要不乖,就勒毙你。红围巾缠在她过腰的如瀑黑发上,十分妖娆,如浓墨泼草。
在电梯里,听见不相干的旁人在议论他的异心,她喉咙里全是哽咽,却无法开言。电梯门开门闭,不小心压住围巾,几乎窒息而死。
而爱情,对于凡是动真的人,往往致命。
佳期近,却一失手,求来下下签,说终究是爱别离,姻缘不久。
他不信自己薄命如斯,坚持男婚女嫁,她一直提心吊胆,唯恐天灾。却不料一日提前下班,开门遇上人祸--她的合欢被,自此玷污了。
她想及宿命,以及人力,究竟不知谁的错,到底情殇。
时常,他在梦中惊醒,看到一张含泪的脸在黑暗中迅速隐去:你爱过我吗?你真的爱过我吗?反反复复,余音绕梁。他却再也记不起她的模样。
物不是,人也非,他们还是遇见了。他一直想找机会,说一句“对不起”,如果可能,再回答她永恒的提问:“我是真的爱过你。”她却一直忙着接电话,回短消息,最后对他一摆手:“再联系哦。”忘了--也许是故意,没给他留号码。
在回程的地铁上,车窗上又映出那张含泪的脸,原来是自己,在追问当年的她:你真的爱过我吗?
我明明吃了一顿很有营养的晚餐:牛奶、草莓有一种怒放的情怀、芦柑饱满是一颗饱含水分的圆球、一片全麦面包颇具营养。餐后甜点是巧克力曲奇冰淇淋。这还不够吗?我又吃了一颗金施尔康,一颗钙尔奇。
为什么此刻我舌尖寂寞,指尖软得抬不起来?
我的晚餐完美无缺--我只缺少盐,正如缺少你。
与不太熟的女子去泰餐厅。菲律宾乐队在表演,主唱挨桌演唱,对女宾单膝跪下,一双款款深情的大眼睛看过来:好像一切都是真的,他的歌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我突然听见啜泣,是我同桌的女子,双手掩面。我像所有见惯这种场面的女子一样,默默转过脸。如果我不能安慰,至少,我可以假装什么也没看见。
但我还是听见了,她在说:“哪怕是假的,也是好的。”
我是按照你的指示走的,我穿过了密布蟾蜍的黑泥沼;我很小心地提着裙摆,避开那片荨麻地--我脚踝上有血痕,但你没看见;我不理会多嘴的猫头鹰,任它们一声一声凄厉地叫我回头。
我走到了地图上的中心点,但为什么你不在那里?我对着月亮问:我走错了吗?月亮不回答我。
你的心,已经搬家,却没有留下一张字条,告诉我,你的新址。
我在午夜,披衣下楼,去买一袋泡椒凤爪:我是饿,还是馋?
你呢,在午夜,默默等在我的楼下,也绝望也决绝:你是饿,还是馋?是饮食男女还是饱暖思淫欲?
一定是:有些是饿,有些是馋。有时候,我们错把馋当作饿,又有一些时候,我们错把饿当作馋。
而我,究竟是你生命中的米和面,还是,一杯可有可无的可口可乐?
她恨过,恨得念念不忘。去出差,睡同一房的同伴讶异地说:一夜,都听见你咬牙切齿--你肚子里有虫吗?是的,那只虫叫恨。
她哭过,哭得连自己也害怕,怕自己会因此而脱水而亡。
晚上她失眠,白天她是困而睡不着的兽。
--她听朋友们历数她曾经的种种,哑然失笑:我怎么什么也不记得了。一定是硬盘数据丢失了吧。或许,是系统自动清除了垃圾文件。
她说:“不用了吧,大家都忙,车又堵,以后还有机会见面的……”暗示得这么明显。
他像没有听见:“我去接你。”
她叹口气:“我的地址是……”
他答:“我知道。”
圣诞节,她一个人在家里看《星球大战》,这么多集似乎长到没有尽头。有一集,男主角即将被封入冰块,女主角说:“我爱你。”男主角答:“我知道。”
不是不再爱他了吗?为什么这一刻,她还是在黑暗中,死命咬住嘴唇,害怕会哭出声来。
她决定了,她要打电话给他。
即使这是午夜,即使他身边睡着别的女人。
她恶毒地想:你不让我好睡,我也不让你好好睡。
她精心地去下了一款网络电话,这样,他的电话上只会浮现一堆无意义的零。没有人将会知道她的冷笑,隔着长长的电话线。这是一个小女子,无能为力的软弱报复。
似乎还没有振铃,他就接了。
无声。然后他问:“是你?”
原来这是两个人的失眠,他们共同承担所有的罪与罚。命运在报复他与她。
微动一下心。但这心动的程度不足以让我行动。我在电脑和书籍间抬起疲惫的倦容:是我老了吗?还是,这个人,已经不足以让我想动?
性不是一种工具
倾城:
我今年23岁了。在别人看来我还很年轻,但是来自农村的我,在农村已经算是大龄女青年了。寂寞是有的,可也无奈。不久之前发生了很多令我至今也想不通的感情纠葛。
我在酒店实习的时候和一个在酒店厨房工作的帮厨相恋过。一开始,我只是觉得朋友们都有人陪,我也得找一个人来陪。后来他给我发短信打电话,说想和我在一起,我没怎么多想就答应了。
实习结束,到了面对现实的时候,我到银行上班,他依然还在酒店,两地分隔。银行不提供住所,我搬到了姑妈家住。姑妈是个很要强很精明的人。她为两个女儿谋划了很好的人生,到了我,她自然觉得我也应该和她们一样。我的人生她也一定提供重量级的参考,每次我和他打电话、发短信,完了以后,姑妈就会把我叫到她身边畅谈人生,特别是一个女人的人生应该如何谋划和度过。她说,爱情再美好也敌不过现实,你未来想要的,他完全给不了你,你可以受苦,可当你做了母亲以后你会发觉,你没办法让你的孩子不受苦,所以为了你,也为了你的下半辈子,最好跟他早日断了吧。
不得不承认,听了姑妈的话之后我动摇过。特别和姑妈住在一起后,她们的一切我都很羡慕,看着表姐们逛超市买东西,想要什么就拿什么连价格都不看。不用上班,天天在家,哪里有聚会,哪里有旅游,随时都可以出发。衣服的样式几乎不重样,跟她们站在一起,我就是个土豹子。所以那时我想,也许和他分手是正确的,我的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能就这么甘心跟他过一辈子平淡的日子,于是,我和他分了。
后来银行的工作不好做,我辞职回老家待业。一闲就闲了4个多月。这时一个很久没见面的男生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想见我。他是我父母朋友的儿子,比我小2岁。后来就见面了。聊了很多很多,他不时会说一些暧昧的话,我都一笑而过。不久他说想和我在一起,我觉得可笑,这怎么可能呢?我不喜欢比我小的人,而且,他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我都没往那方面想过,所以我果断的拒绝了他。他一直向我表示他很心痛,说他从小就喜欢我,因为我很优秀,所以他不敢靠近,没想到现在鼓起了勇气,却被我拒绝了,我一点机会都没有给他。看着他颓败的样子,我还是有心痛的。
妈妈经常会翻我的手机,看到了我还没删除的他发给我的短信。这对父母来说是个惊喜,因为父母看到的是他丰厚的家底,还有不错的父母。妈妈开始鼓励我与他来往,和我说了很多很多。不知怎么,父母一讲大道理,我坚定的意志就开始动摇了。也许在家憋的时间太长,也许真的寂寞,也许真的喜欢他家的钱,我渐渐晕晕乎乎又开始和他联系。不久就彻底好上了。他给我在城里找了工作,说这样就能离他近一些。
到城里的第一晚,他说让我安顿好就去找他,我口头答应了。但是我其实没打算去,因为我知道他是一个很放荡不羁的人,我去找他,我肯定逃不开他的魔掌,他一定会吃掉我的,我可不想那样。
他却因为这个很恼怒,什么也没说,丢给我一句,随便你!就挂了电话。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因为他的恼怒,我居然慢慢觉得是我做错了,他是在乎我才生我的气。于是我开始哄他,向他道歉,否则这么早就分手,我内心还真有点舍不得。后来他说原谅我,但前提是我马上就去找他。为了保住这段爱情,我去了。一切都如我所想的发生了,无论我怎么拒绝怎么翻脸,都没能逃掉,他完全不理会我的感受,事后,我觉得我经历了一场强暴。带着迷茫、恶心过着事后的生活,他发短信,我都不回。他又约我,我还是不去。
后来我终于想通了,出了这种事,分手是行不通的了,我得有人对我负责,都已经成破鞋了,再去找别人能找到什么好的么,说不定别人就用这点,在将来的日子里跟我吵个不停,那不是个悲剧么?我又开始主动联系他,可他对我很冷淡。终于有一天他约我出去走走,我问他有什么打算,他淡淡地说没什么打算。我觉得我的心碎了,我问他之前的一切是不是都是骗我的,他说不是,可我怎么都不相信。最后,是我说出了绝话,我说我恨他,我不要和他在一起了,我这辈子最恨的人就是他。那天我哭的很伤心,想死的心都有了。
3天以后我妈妈打来电话,告诉我有人给我介绍对象了,比他条件还好。我一想到他对我的无情,我就恨得咬牙切齿。所以我决定去,不管那个人是谁,我就随便找个人吧,他不是不要我吗?他不是不珍惜我吗?我就让他看看,离开他,我也一样过的很好。就算不好那也是他造成的,因为恨他我才选择这样的生活,我要让他痛苦,要让他看着我过着痛苦的生活感到内疚。
10天以后我去见了那个人,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就算再恨,也不能把自己交给一个这么不令人满意的人吧!于是我就用冷淡法,从不给他打电话,不时还捉弄他。他居然对我很有耐心,不管我是故意还是无意,他都忍受了,还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时间长了,我这个傻瓜又开始感动。但我一直害怕他知道我的过去,因为他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他会在乎的,所以我有意无意就暗示他我的过去不光彩,不知道他听不听得明白。
过年的时候他接我去他家过年,在去的路上我又开始乱说话了,我甚至直接说我年纪小,对未来婚姻之类的是没有责任感的。他只嗯了一声。不一会儿他说有事,把我送回了家。我当时还没预感到什么。后来他再也没给我打过电话。几天以后我觉得不对头,我主动给他发了条短信,问他怎么了。他便摊了牌,说感觉累了,不想再谈了,祝我幸福。看到那些字的时候,我马上就哭了,有一种被抛弃的屈辱,特别还是一个自己曾经不喜欢的人,可以说一直以来在心里是那么看不上他,可还是被他抛弃了。
这几件事情之后,我觉得,我完完全全是一个感情上的失败者,我的脑子我的心都没办法正常思考,觉得每一个靠近我的男人都是带着目的来的。和一个男人走进黑暗的地方,我会下意识离他很远,如果他突然转身,我会吓得立刻后退,这种事情发生过很多次,让我的某些男同事很尴尬,好像他们做了什么很龌龊的事。渐渐的,男人们都不敢再靠近我了,我也不敢再靠近他们。如果有人对我表示好感,我会果断拒绝。可拒绝过后,总觉得什么东西空了,什么东西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