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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抗争.2

作者:黄雅新 当前章节:2400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7:18

五位弟兄都坚决地回答说:”只要有凭据,我们都承认。”

陈松泉客气地弯下腰问:”大元大嫂,你把证据可以拿给大家看吗?”

林淑英不慌不忙地站起来,打开锁,从抽台抽屉里找出一包小包,小包外面用

红线绕着,红线两头打的是死结,松不开,她用剪刀剪断死结,把红线一圈一圈发

开,然后把红布摊开,里面是折成长方形纸片,林淑英把这张纸片交给了陈松泉。

陈松泉接过纸片,小心翼翼地分开,他高声念着:

长孙田契约书

本人丁旺山,特把望粮港河东六亩三分土地,赠送给长孙丁大元他们,作为长孙媳见面礼!丁旺山画押 五个儿子:

大儿子:丁小狗画押 二儿子:丁二郎画押 三儿子:丁祥郎画押

小儿子: 丁保林画押 五儿子:丁样林画押

*一十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陈松泉把契约书向空中一扬,对众亲眷说:”大家看清楚了,听明白了,既然丁旺山老太爷把这土地赠送给丁大元他们,’他们’当然包括丁大元和林淑英。现在大元大哥死了,大元大嫂合情合理处理,而且后面还明确写明作为长孙媳见面礼。因此,大元大嫂完全有权利她怎么处理就这么处理,任何人不可说三道四。”说着,陈松泉弯下腰,进一步对林淑英说:”大嫂,你对这块土地准备怎么处理?”

林淑英毫不犹豫地对众人说:”卖掉,给丁大元厚葬!”

陈松泉紧接着问:”卖给谁,什么价?”

“卖给几位叔叔五担棉花价,卖给其他人六担棉花价!”

丁祥郎说:”我买不起,抽鸦片己经精光了。”

丁保林说:”我也不想买,准备大女儿出嫁。不过我想,是否先付两担棉花价,剩下的明年付清?”

隔壁邻居丁希成马上指责:”保林叔叔,为了厚葬大元大哥急用而出卖土地,等到明年派什么用!”

在场群众一阵讥笑。

丁祥林说:”我娶老婆不久,没有钱,买不起。”

丁二郎暗暗高兴,他早有盘算,机会终于来了,他装腔作势地说:”人家说我有钱,其实我根本没有钱,一家不知晓一家难念的经。现在侄媳妇有难处,想要帮她一把又没有能力。”他感到不好意思地说:是否这样,四担棉花价可以吗?”

丁保 林抢着 说: ”二哥,我和你合买,各出二担半棉花价?”

丁二郎不悦地说:”小弟,写凭据的时候比较难写,土地划分又有难处,高田和低田你要哪一块为好?所以啊,两个人合买不妥当,要末你买,要末我买。”

丁保林反感地说:”二哥,明知今年你侄女出嫁,一时拿不出现货,你为难我什么,你肚里盘算着什么难道我不清楚。”丁保林气愤地说:”二哥,五担棉花价,还是你买吧。”

丁二郎暗中想,事情快解决了,又来个节外生枝,窜 出一个小保林,把水搅混了。丁二郎讨厌丁保林,假惺惺地说:”五担棉花价我也不想买了。还是小弟 保林买吧!”

丁祥林冲着大家的面说:”二哥小哥都不要买了,六担棉花价卖给别人。”

东邻西舍,亲眷朋友,都在议论纷纷,用蔑视的眼光盯着丁二郎,他不是 人,当趁人之危的时候,他从中抢劫,等于抢去一担棉花价,亏得上叫他二伯 伯!

陈松泉目睹这尴尬的场面,心里很难受,卖方是大嫂,买方是姑夫,正是手心肉,手背也是肉。怎么办呢?他想企图打破这难堪窘境,笑着对大家说:”我有一个想法,大元大哥丧葬费估计三担棉花价够用了,现在四担棉花价肯定有多余,当然不一定都用完。这块土地是活契,不是截契,五年后赎回,还是四担棉花价,同时我建议姑夫,不要加利息,作为关心侄媳作出的让步。大家认为 妥当否?”

丁希成抢着说:”松泉弟弟提出的方案比较合理 ,这样大家都不吃亏,今后赎回这块土地时还是四担棉花价,不知大元大嫂有什么想法?”

林淑英说:”我在危难的时候 , 只有二伯帮我解决困难,我应该感谢二伯。不过,我还要跟松泉弟弟 商量一件事。”

“大嫂,你还有事,尽量讲。”

“再可以减一担棉花价出卖给二伯。”

“什……什……什么,你……你说什么?”陈松泉傻呆了,语不成句,简直不相信

自己的耳朵,以为她疯癫了。”但他同情而耐心地高声问:”林淑英大嫂,这是为什

么呀?”

听的人也愕然了,一向讲话滴水不漏,思维清淅的林淑英,一下子气昏了头,怎么脑子一下子变糊涂了呢!

林淑英说:”松泉弟弟,我脑子很清爽。其中一担棉花价送给你。”

陈松泉打断了林淑英的话说:”我是你们大家的亲戚,所以愿意做证中人,我

不会收这一担的棉花价的。”

“这跟证中人没有牵连。请你帮我忙,跟我蛮不讲理的婆婆说说情,把我的儿子

小范救出来,目前仍被牵着不放,要什么陪葬。不是在很多年前秦始皇帝的时代,

要人陪葬,现在是*了,他不是小奴隶,他是人,我的儿子小范不是*

星,我也不是扫帚星。”

“这好办,这好办,我会说服大妈妈把小范放出来,但一担棉花价不可收。”陈松泉连声说:”我们是亲戚,我们是亲戚。”

陈松泉最后说:”既然已经商议好了,我们就写契约书吧。”

卖地契约书

为厚葬丁大元,特把望粮港河东六亩三分土地出卖给二伯丁二郎,共四担棉花价当众一次讨清。五年后仍以四担棉花价不加利 息赎回。(为救出林淑英之子丁小范不殉葬其父丁大元,其中一担棉花价归陈松泉所有,但考虑到林淑英之子女年幼,没有偿还能力,等孩子成人后,逐年拔清。)

卖地人:林淑英 画押 买地人:丁二郎 画押 证中人:陈松泉 画押

*三十年六月十四日

(在修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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