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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购新娘 作者:张翎
在爱与痛之间——读《邮购新娘》
文/王匡庭 《邮购新娘》是加拿大华文作家张翎继《望月》、《交错的彼岸》之后推出的第三部长篇小说。作为女性作家,张翎与生俱来带有女性所独有的由柔弱而产生的细腻。在这部小说中,她继续淋漓尽致的挥洒着这种细腻。作为浙江籍作家,张翎生于温州,然后自温州而上海,再由上海而北京,最后如一片翎毛一样偶然地飞落在加拿大。在这部小说里,作家所描写的现实生活背景是大多数小说中能够看得到的;但是透过这背景的,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精神世界。 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在《邮购新娘》这一部小说里,留有姓名的人物都有各自的情爱遭遇。毫无疑问,作家在这部小说里,描述了各式各样的爱情。然而《邮购新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爱情小说。在爱情小说里,“爱”与“恨”始终是交织的,爱是缠绵,恨是决绝。而在《邮购新娘》里,有爱,但我们看不到“恨”。也许爱情属于人类永恒的主题,但也是寻常的主题,因其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这部小说中,作家不过通过各式各样人物各式各样的爱情遭遇,表达了一种超乎爱情的寓意。 小说以几乎全部的二十世纪中国现实作历史背景,以一个家族的三代女人的故事为贯穿全书的主线。作为第三代女人的江涓涓因其母亲竹影昔日保姆方雪花的介绍,打算远涉重洋去加拿大准备做一个咖啡厅老板林颉明的邮购新娘。作家的笔墨围绕第二代女人竹影来展开,竹影的身世中带出第一代女人筱丹凤的命运,竹影的婚姻带出爱她的男人,和她的男人爱过的女人与爱她男人的女人。在江涓涓到达加拿大后,一个偶然的巧合,祖孙两代洋牧师又带着灵与肉的冲突走进读者的视野。 爱情在交织着,造化弄人,当中的男和女都走了漫长的路,但始终没有走到一起。即便如此,所有的人都似乎委屈着自己,“在选择了要走的路之后,并非义无反顾,而是犹犹豫豫地揣摩着那条没被选择的路”(《望月》自序)。因为这“犹犹豫豫地揣摩”,每一个人物都在默默地忍受着一切。 筱丹凤平静地选择自杀时,读者看不到她对崔氏长孙的恨,她不过是默默地承受着自己的命运。当这承受超过她在人世的极限时,她以死表明了她至高境界的忍受。方雪花小心翼翼地做着上海人家的儿媳妇,并努力让自己习惯这家人的冷眼。在余志茂死后,方雪花接受了余家的安排,让小叔子顶了余志茂的工职;更忍受了这家人在心理上的“心安理得”,一个人带着女儿余小凡艰难地生活着。许春月淡然选择自杀时,还考虑着江信初的身份,彻底地消失得无影无踪,让人们永远无法知道她死在哪里,又是怎么死的。老约翰•威尔逊以肉身陪伴着萝丝琳娜离开中国,却将灵魂留在中国,留在路得身边。林颉明娶了塔米,但始终心怀未娶江涓涓的惴惴不安。 竹影的命运又如何呢?当方雪花离开江信初,一年后再次来到江家,她将一个包裹递给了女主人竹影,竹影先是“躲闪了一下”,然后“勉强接了过去”,最后面部表情固定在“一种无法叙述的柔情里”。竹影接受了包裹中的孩子——江涓涓,即使这是她的男人江初信与另一个女人爱情的见证。二十八年后,当年青的江涓涓来到上海敲响方雪花的门时,“站在记忆的废墟上,方雪花颤颤地伸出手来,毫无阻隔地摸着了那个女人的心”,方雪花所触摸到的是竹影的心。 在这部小说中,揭开爱情朦胧的面纱,每一个人物都如同竹影一样,面对命运的作弄,也许带着迟疑惶惑,但并没有怨恨:始终宽恕和忍受着一切。 当约翰•威尔逊在九十一岁高龄无疾而终时,他的儿子们打开父亲中断在一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的日记本,那天是威尔逊夫妇离开中国的日子,是威尔逊离开路得的日子。这天,约翰•威尔逊留给他儿子们的只有一句话: 我的眼珠掉在了海里,世界一片黑暗。 从约翰•威尔逊夫妇离开中国的那一年算起,九十年后,他们的孙子保罗•威尔逊又一次站在他爷爷于百年前创建的恩典红学堂前,他于草地深处看到了路得的大理石的半身塑像。 路得,这个约翰•威尔逊牧师于“路上得来”的中国女子,这个名字取自《旧约全书•路得记》的女性,当约翰•威尔逊夫妇离开中国后,她便继任成为恩典红房学堂的校长。从十七岁开始,到六十七岁退休,漫长的五十年,路得毕生在这所当年由约翰•威尔逊牧师一手创办的学校里默默地工作。 《旧约全书•路得记》记载,拿俄米在摩押生活十年后,准备返回故乡伯利恒,而她的第二个儿媳妇路得是“摩押女子”,她力图劝自己这个已经成了寡妇的儿媳妇回到娘家。但路得对拿俄米说:“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路得认同婆婆拿俄米所属的一切,包括她的土地、人民,以及她所信仰的上帝。毫无疑问,这就是爱。这种爱已经让路得与婆婆两人的生命息息相关。 对约翰•威尔逊牧师来说,温州城里这个路得是一个异族的女性,他看着她十年成长。十年后,当她由一个孩子出落一个少女时,他内心对她的爱已经永远无法替代。对路得来说,约翰•威尔逊牧师不仅拯救了她的生命,更拯救了她的灵魂。即便是“许多年以后,岁月把她压榨成一个无悲也无喜的干瘪老太。遥望山那边海变成了洋的地方,她依然可以毫不费劲地回忆起独独属于约翰的那种气味”,心中的“思念与时间无关,与距离无关,甚至与婚姻也无关”。也许没有比这种爱更加刻骨铭心了。 生活了十年后,拿俄米离开摩押,回到自己的故乡伯利恒,带回了信仰她的上帝的异族女子路得。这个路得以她对上帝的坚定信仰,感动了上帝。上帝让她再结婚,并生子,她的第四代孙子就是大卫王。同样是生活了十年,约翰•威尔逊牧师离开中国,回到自己的故乡美国。他的爱,他的信仰留在温州城内的异族女子路得心中。在这个民族里,在她此后生活的五十余年里,世事纷扰,“主义”横生,她仅以对他的爱继续着这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事业,培养了无数的学生,做了“人民的园丁”。 保罗•威尔逊牧师于恩典红房学堂草地深处,不仅看到了路得的大理石半身塑像,还有眉眼之间的那一丝“无欲无求无悲无喜的淡然微笑”。这“无欲无求无悲无喜的淡然微笑”源自于一种信仰。当他人在忙碌中寻觅时,路得已经找到。那淡然微笑是那样地让人心动,让人不由自主地心怀虔诚。在心灵深处,仿佛有一股暗流在无声地向前涌动。 张翎在《望月》的自序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在写书的过程里发生了一起黑色幽默事件,使我对人生的诸多看法都有了改变。我腿上的一个简简单单的黑色斑块,却被诊断为一个绝非简单的肿瘤。“如果治疗效果好,五年存活的例子不是没有的。”那个秋日里我走出医生的办公室,外边是极其明艳的夕阳。看着枫树喧嚣地红着,知道自己一如枫叶,已近人生的岁尾年终,泪便凉凉地流了一脸。 那种无望让人心为之痛!已知死期对一个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获得一切的人来说,这是多么巨大的打击!“泪便凉凉地流了一脸”,无声的绝望。只有真的直面死亡的人才有这种感觉,也必将改变这个人的人生态度。这个时候,人才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无助,对其他生命的不幸从内心深处涌现怜惜。 多少年以后,当陀斯妥耶夫斯基从西伯利亚回来,人们发现他已经彻底地改变了人生态度。与曾经向往革命,信奉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不同的是,经过痛苦而又漫长的苦役和流放,陀斯妥耶夫斯基转向了上帝。也许在死刑书下达的那一刻,陀斯妥耶夫斯基突然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当沙皇下诏将他的死刑改为苦役和流放时,陀斯妥耶夫斯基对人生的诸多看法一定都有了改变。在流放西伯利亚期间,面对西伯利亚广袤的原野,陀斯妥耶夫斯基无数次被上帝的力量所感动。当《罪与罚》中拉斯柯尼科夫面对西伯利亚广袤的原野时,“那是自由的地方,住在那儿的人们跟这儿的人们完全不一样,在那里,时间仿佛停止了,好象亚伯拉罕及其部族的时代完全还没有过去”,不由自主地跪倒在索尼娅脚下。他想起了她送给他的福音书,在脑海里回想着一个念头:“难道她的信仰,现在不应当成为我的信仰吗?”陀斯妥耶夫斯基“他所有的中篇和长篇小说,都是一道倾泄他的亲身感受的火热的河流。这是他的灵魂奥秘的连续的独白。”(卢那察尔斯基《论文学》)自然他的上帝也就是小说主人公的上帝! 上天眷顾!张翎这一次不幸的遭遇后来证明是一场虚惊。但是毫无疑问,经历过这一次生命的体验过后,张翎必然会以另外一种眼光来看待生命。在张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望月》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相信凭着自己的努力而获得一切的人在拼命而无奈地努力着,可以看到人物与人物之间,存在着彼此之间颇难饶恕的过结,可以看到人物行动与心灵深处的卑劣来。但在《邮购新娘》中,我们看到,这里的人物在生活中的努力都怀着一丝谦卑。人物与人物之间,多了宽恕,怜惜,还有拯救。作家笔下的死亡镇静,简洁。 应该说,这样的变化源自作家思想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提供给读者,无疑是更广阔、更深远的意义;提供给中国文学史的,也将是另一种思想空间与写作方式。
《邮购新娘》:女人一生总得做回新娘?
文/胡仄佳(新西兰) 写下这题目我先自嘲开来,都什么年月,说这话的女人可是傻到家了?但读完张翎的《邮购新娘》,我却不由自主地写下了这几个字,想来是女作家与女读者的心理认同吧?尽管世上流行女性“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点,杰出女性多的是,未必都是嫁得好的功劳。但女性希望被人爱也爱人的心理,却是天生的渴求。至于能否能成功地爱人与被爱,却是小说家笔下写之不尽的题材了。 几个月前我与张翎还互不相识,要不是国务院侨办邀请十一位海外华文作家回国观光采风,居住在地球南北两个极端的我们,很难有认识的可能。一路同行成了朋友,分享彼此的玩笑幽默。 然后才有机会读张翎的作品,对她的了解又多了些。发现此人了得,复旦大学外文系的高材生漂到海外,在加拿大读了英国文学硕士,又拿下美国的听力康复学硕士学位。三个学历成就了一位加拿大华裔听力康复专家的同时,她的几部颇有力度的中长篇小说创作,已经早为华文世界所注目了。 以在国外生活十来年的阅历去审视同辈中有成就的人,她们的艰难拼搏经历可以想像。我好奇的却是,移民初期的躁动不安已经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谋生中安顿下来,腾翅幻游在自己架构的空间里,用母语文字,用小说的形式传达出全然不同的世界,想必不易?听说张翎整天跟年龄背景各异的耳聋病人打交道,一旦坐到自己的电脑前,不出二十分钟就能进入文学创作状态,着实令我吃了一惊。 就这部《邮购新娘》而言,张翎写了新移民的故事,却不带有《北京人在纽约》《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等早期移民小说的强烈自尊与自卑混杂的怨气。这部小说娓娓道来的,是从留加博士余小凡的不幸意外死亡,导致出一个“约会隔着一条马路的女人都有些力不从心”的干洗店老板的故事。在想得到爱又怕被爱伤害的矛盾心理中,《邮购新娘》在张翎的故事线索中,牵引出三代男女跨国横越时代的悲欢。小说八章,故事既独立又彼此关联,主人公们存活在各自的时代地质断层中,精神血缘彼此无法取代却又深深交汇渗透,生活的轨迹叠置交错出一幅色彩丰富,细节精彩隐秘耐看,巨幅油画般的故事来。 张翎曾打趣她小说里的人物都是“好人”,我想这好人一词应该是广义的,但也更贴近人性的一种说法。 张翎的故事颇像条宽柔的河,小说中的三代人被裹卷着,在河的暗流和潮面中不由自主的翻滚。男女的情感纠葛,时代的阴差阳错,造化加深的遗憾伤感,波及到温州小城和大上海,又从多伦多复回到浙江乡下藻溪。地域时空变幻,人在其间,情在之中忽明忽暗的隐现。年轻一代漂流到遥远的加拿大,行程变了,人生便有了新的目标与组合。小说中的父母,夫妻,艺术家,未来服装设计师等人都有梦,而梦灭梦再起。张翎的故事曲折总是悬念不已。写性写欲写男女间感情上的纠缠不清,写中国女人过去今天不由自主的婚嫁,写国内人们仍不那么熟悉理解的国外生活,以及西方男女的面貌情感,小说因此多彩而耐看。 我读过张翎小说不多,但我注意她的作品里总有传教士的身影出现。这些人在张翎小说里占据的篇幅通常不大,自身的故事也不那么复杂。依稀里,我却把这个人物当作小说里别有深意的词汇。张翎的两代牧师在不同的时间国度里都与中国人相遇,深处却有几百年来西方传教士进入中国的曲折,后来今天必须移民到异国他乡的中国男女的失落。游离了僵硬死板的政治概念,张翎笔下的传教士人性十足。这部小说里的人物就是这样一些私心私欲俱有,做了错误决定糟遇各种不幸事,却很难称得上“坏人”的人们。类似的人物在你我的真实生活里惯见。 当陌生的大洋分隔开中国潮热的温州和加拿大冬季严寒的多伦多时,《邮购新娘》的故事沉甸甸地在这三维空间里立体起来,如梦如画的背景下,全然不同的文化国度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活法。生活就是这样被搅动被颠覆着,缓流依然平静朝前的意像令人着迷。 也觉得张翎颇像一个眼光独特的画家,这是位善于从一片小小的叶子着手起画的大家,树和森林却由此在读者的视线中悄然蔓延开来。她的文学语言也是我所欣赏的,一位英文功底极好的小说家,使用的是传统地道,极有回味余地的中国文字去描写她的故事,其文字传达出的阅读上的妥贴自然和愉悦,是生活中的走马观花者,作文语言思维“夹生”者所无法企及的。 以女人身份,盼望做一回新娘是自然的事。但《邮购新娘》读后,却不能把它简单划归到女性小说中去,尽管张翎确实在她的作品里描绘了不少女性。这些表面柔弱,骨子里颇有反叛色彩的女性在故事的发展中亮出的个性,以及小说中众多不同身世个性的男人们所组成的世界,值得热爱生活喜欢阅读的人去分享。 就在那次回国采风时,我们还到了青海高原。特别喜欢高原上的淡紫色的野花,花瓣舒展,细长的花茎柔软却坚韧。那花之雅之美,在记忆中久久不散。也可以说,张翎和她的小说给予了我同样的印象。
《邮购新娘》:历史,性别与海派美学
刚开始读《邮购新娘》的时候,很为张翎那一副绵密优美的语调所打动。王德威在谈到台、港、内地作家朱天心、钟晓阳、王安忆的时候,曾惊叹“海派文学,又见传人”,未料到在遥远的冰天雪地的加拿大竟也有张爱玲的知音。 北美留学生——移民文学在国内首先引人注目的,是上世纪90年代初流行的《北京人在纽约》、《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等作品。张翎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她不再像从前那样仅仅书写生活在他国异乡中国人的价值冲突和内心苦难,而作了更进一步的追溯延伸,这就有了由人物引发的家国想象以至中西冲突的历史。 小说的主角邮购新娘江涓涓,身世相当复杂,可以说简直是一部中国现代史的演绎。江涓涓的养母竹影原是温州历史上一度家喻户晓的越剧名角筱丹凤的女儿,竹影是筱丹凤同温州首富崔府的长孙一夜缱绻的结果,而竹影后来却阴错阳差地成了地委专员江信初的第二任妻子。而江涓涓一直并不知道,她真正的生母是曾在江家当保姆的方雪花。民间与正统,革命与爱情,宗教与欲望等交织成了种种恩怨情仇,让个体在其中身不由己,有意或无意地承受着历史。江涓涓在加拿大与牧师保罗的相遇,又引出了小说的另外一种重要背景,即两代美国传教士与中国、与两代温州女子相遇的历史。这些历史不仅仅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也是小说叙述的自身,它使人们通常津津乐道的“文化冲突”有了更为纵深的根系,令小说有了通常留学生——移民文学所缺乏的空间感和厚重感。 作家莫言曾对留学生文学及张翎的小说有过下列议论:留学生——移民作家“写出来的小说内容还是他们在国内时所经历过的或是听说的那点事。像张翎这样能够把中国的故事和外国的故事天衣无缝地缀连在一起的作家并不是很多。我想这也是张翎作为一个作家的价值和她的小说的价值。”莫言前面的概括不尽准确,但他将张翎小说的独特之处通俗地说成“能够把中国的故事和外国的故事天衣无缝地缀连在一起”,却显示了莫言作为作家的眼光的敏锐。这里指涉的其实不但是地域的扩展,其实更是历史的深入及其交汇。 更值得一提的是她的小说观照历史的角度。重叙历史及其与个人的关系,这在当代文坛已经不乏其人,张翎的贡献不但在于增添了中西冲突的维度,而且更在于历史叙述的性别立场。张翎有着充分的女性自觉,在《邮购新娘》中揭开了这未曾引起注意的一角,咀嚼着其中的辛酸悲凉。一代名角筱丹凤被崔家少爷遗弃,最后吞鸦片而死,这似乎是剥削阶级的无情和残忍所致;但许春月眼光卓越,以地方女儿的身份爱了革命者江信初,终于在革命后成了专员夫人,最终却也没有得到善终,而以“失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革命的成功,时代的巨变,竟然没有给女人的命运带来些许变化。 书写的范围和角度虽然重要,但构成小说的最基本要素还是写人写物的功夫,而这正是《邮购新娘》最为迷人的地方。不知道张翎是否自觉地承受了张爱玲的影响,她的文学能力恰恰构成了海派美学的正宗。她的笔触抵达的是普通的芸芸众生,这些生活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的华人各自一份艰辛和沉重,有窘状也有欢愉,他们相互嫉恨又相互扶助,而当男女之间的同情和爱情混在一起时,情到深处亦会分外感人。 不过,应该提到《邮购新娘》的结尾。在小说结束的地方,江涓涓背着众人怆然而归,但和她有各种牵涉的各方面人物包括给她造成苦难的林颉明、塔米居然都毫无来由地汇集于机场,演了一出将相和,而江涓涓居然喊出了“希望,就叫希望。”张爱玲式的虚无与绝决,在此被肤浅的理想主义所取代,不免让人感到遗憾。也许正如张翎所说,“多伦多的冬天太长太冷了,温馨一下,不算为过吧?”张翎毕竟不是张爱玲,她还有着一个中国小女子的温情。 个人阅读《邮购新娘》所感到困难,是小说头绪的复杂。前面已经说到,这部小说突破了通常的留学生——移民文学题材的局限,而广涉了海内外历史的多种故事,举其大者有:林颉明与江涓涓的故事,筱丹凤—竹影—许春月—江信初—李猛子—方雪花的复杂历史纠葛,江涓涓在国内时与青年画家沈远的故事,还有约翰夫妇及其孙子保罗·威尔逊两代传教士与中国及其温州女子的故事,最后又出现了薛东—百合—江涓涓的故事。视野宽则宽矣,但故事之多,其间又常互不相干,却让人有点怀疑小说是否并非一气呵成,而是由平日所写的不同的故事构成。这决定了小说无法进行直线的叙述,作者采用了时时转换的分而述之的结构方法,繁复新巧,但却很容易将读者绕在其中不能自拔。当然,我并不太担心读者会丧失耐心,因为其中每一片叶子都十分耐人寻味。每走一程,你都会发现别有洞天。
多伦多:伤心都市(1)
如果把一个城市和它的街道比喻成一个家庭和它的子女的话,亚德莱街一定是多伦多这个子女众多的大家庭里最不安分守己的那一个孩子。白天它潜伏在大都市固有的节拍里,既不矜持,也不招摇。它发出的声响只是硕大的尘世交响曲里的一个小音部,让人听了虽不至于立时忘却,也决不会刻骨铭心。 亚德莱街的生命是在夜幕降临,城市逐渐进入睡眠前的安静状态时才真正开始的。 亚德莱街对那个包围它的都市一直心存一种爱恨交织的感情,既信赖又防备。它依赖都市而生,却又害怕都市会将它沦为平庸。它像任何一个处在青春反叛期的少年人,在渴望自由支使父母钱包的同时,又无时无刻地向往着摆脱父母的控制。 夜意想不到地给它提供了这样的机会。 夜像一枝硕大的饱蘸墨汁的画笔,三下两下便将作为背景的那些部分抹去,于是亚德莱街就被孤孤零零地推到了前台。亚德莱街是很喜欢这些孤独的时刻的。在这些时刻里,来往过客投向它的目光会突然变得专注而多情起来。它是从这样的目光里猜出了自己区别于多伦多其他街道的独特韵味的。 亚德莱街是不夜的。亚德莱街车水马龙灯火通明地折腾到天亮。给亚德莱街提供了无穷能量的是那些遍街散布的五花八门的酒吧和咖啡馆。亚德莱街的酒吧和咖啡馆不仅仅是酒吧和咖啡馆,正如亚德莱街的酒和咖啡不仅仅是饮料一样。亚德莱街的酒吧和咖啡馆是一种氛围,一丝情调,也是一个陷阱,让拥有着的人想在这里痛痛快快地丢失,失落的人想在这里出乎意料地得到。 亚德莱街的酒吧和咖啡馆虽然五花八门,却从不混乱,什么样的人进什么样的门是一种熟稔的约定俗成的默契——除非你是不谙市面的外乡人。你千万不能被“蝴蝶夫人”“兰花谷”这样的阴柔名字所诱惑,因为那里是男同性恋者的天地。你也不要以为走进“天曲”就可以听到好音乐,那是兜里没有几个钱却又火气十足的青年人的聚首之地。你更不能为了叙旧而进入“过去的好时光”,因为那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摩托飞车手黑窟。 十数年前,曾经有一个叫林颉明的外乡客由于无知在亚德莱街上闹了一些笑话,吃了一些苦头。他是从遥远的中国来与他的妻子相聚的。他的妻子在多伦多大学攻读化学博士学位,而他则在一家中国餐馆里烟熏火燎地炸春卷,替她挣房租和伙食费。她在大学实验室里通宵达旦地做实验,他不愿意一个人回到冷冷清清的家。只要天不是很冷,他下班了就在街上来来回回地转,一直转到她快要回家的时候。 他总能比她早半小时到家。她进屋时,他已经把被窝捂得十分温热。她闻着他身上的油烟气味,迷迷糊糊地问一声“怎么不洗澡”?没等他的回答便已经蒙入睡。当然那时他完全没有想到她竟会很快离他而去,否则他一定会把花在街上的时间花在她的实验室里。他宁愿远远地坐在一个角落里看着她静静地工作,哪怕时不时地打上小小一会儿盹——只要她能游移在他的视野之内。 为此他后悔了很久。 他们结婚还不到两年,在那之前他们仅仅只是熟人而已。她是上海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在上海的一家师范学院教化学,为挣点外快有时在外边兼点课。他在北京一家化工厂当技术员,单位派他到上海进修一年,她是他进修班的老师。她才教了他一个学期,就办好了自费留学手续。她妈妈让她赶紧找个对象,别把一生的事情耽误了——在国外找一个知根知底的男人不太容易。她妈妈就是这样一个精明而又实际的女人。 她想想也是,就找到了他——他是她那个人生阶段里为数不多的几个正派单身男子之一。 她给他看她的入学通知书,又向他传达了她与她母亲之间的谈话纪要。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没有看他。她低垂着头,头发纷纷乱乱地散在肩上,眼帘微微颤动着,像两只试图在叶子上站稳脚跟的蝴蝶。他并没有在认真听她的话,因为他期待着不是那样的话。但是当他看见那样微微颤动的眼帘时,他就决定了要和她结婚。 他们刚刚来得及办完结婚登记手续,她就动身去了加拿大。之后他们分离了将近一年。当他经过多番周折终于拿到探亲签证时,他对她已经很生疏了。他怕自己在机场上会认不出她来,就把她的照片放在皮夹子里,反反复复地温习着,后来就忘了拿出来。有一次她洗衣服时掏他的钱包,无意中发现了这张照片,竟泪眼蒙起来,说这年头能把老婆的照片带在身边的男人真是太少了。他很惭愧,却没有说话。 现在回想起来,她是带着这样一个美丽的误会离开他的,他心里便略觉安慰。 就是在无数次下班之后的游荡徘徊中,他找见了一条叫亚德莱的街道,也找到了亚德莱街上最便宜的一家咖啡馆。午夜以后,那里一杯咖啡只卖五毛钱。即使是这样,他也舍不得。一个月里,他至多只进去一两回,不为咖啡,只为在里边坐上一坐,听一听人声。 有一天在那家咖啡店门口,有一个人走过来向他兜售毒品。他的英文不够好,把可卡因听成了可口可乐——他不知道这两者在俚语里是一样的发音。他看见那个人衣裳褴褛,头发脏得起了结子,就突然触发了异乡异客的一点恻隐之心。他说把你的可乐给我,我给你钱。他把口袋里所有的零钱都给了他。当然他口袋里所有的钱也不够买那种货物的一个零头。 结果他挨了打,打得很凶。 当他从地上爬起来,走到附近的一个厕所里洗脸时,才发现镜子里的脸很像一副京戏脸谱。那天他回家时,她已经到了。他立刻就把她吓哭了。他说他踩到香蕉皮上摔了一跤——他不想让她知道他是因为寂寞才流连于街头的。她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正像她对他别的一切都深信不疑一样。只是从那以后,他行走在多伦多五花八门的街道上时,目光再也不会朝两旁游移。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觉得自己不再是外乡人了。 过了一阵子,他发觉她很是消瘦起来——她的肠胃一直不好,又苦夏。就叫她去看医生。她被他逼不过,只好请了半天假去诊所看病。那天他要去驾驶学校学开车,没法送她。临出门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片西瓜,让她吃——那本是头天晚上吃剩的。那年的西瓜年成不好,半个西瓜竟要四块钱。她不肯吃,他也不肯吃,最后他只好把瓜切成两半,他一半,她一半。她吃完了,就吩咐他以后买西瓜,买他一个人的份就好,她用不着。当时他只以为她是节省的意思,后来回想起来他才醒悟到那原来是冥冥之中的一个预兆——她竟是一语成谶。
多伦多:伤心都市(2)
两人就在宿舍楼底下分了手,他往东,她往西。他走了几步,就听见她在叫他。他转过头来,看见她遥遥地对他扬手,说:“别忘了问老师哪家保险公司便宜。”那天她穿了一件浅绿色带白点子的裙子,很宽也很长,被早晨的风吹得鼓鼓扬扬的,像一片大大的沾着水滴的叶子——这就是她留给他的最后印象。 她是在离家不远的一条马路上被车撞上的。错不在她。她规规矩矩地照着指示灯过马路,侧面开来一辆装满了建筑材料的大卡车,拦腰将她撞倒,又从她的身上碾压过去。她仰面朝天地倒在马路上,书包飞到了对过的人行道上,里面的东西滚了一地。书。笔记本。眼镜盒。饭盒。饭盒里装着他们前几天去郊外农场采来的樱桃西红柿,细细巧巧,红艳欲滴,如斑斑血迹触目惊心地点缀在本来灰暗无奇的水泥地上。 他赶到时她已经被装在一个黑色塑料袋里拉走了。 关于那天的许多细节他是从警察局的现场记录和验尸报告里得知的。她被卡车压成了一张薄纸。她的上半身是用铲车一点一点地从路面上铲起来的。 她怀着孕。八个星期左右。 后来他每次从那条马路经过,都恍惚觉得她依旧躺在那里,蜷手蜷脚,担惊受怕的样子。行人和车辆无视着她的存在,东来西往,南下北上。有一天他看见一个妇人牵着一只狗上街,走过她被撞倒的地方时,狗突然驻足不前。狗固执地反抗着项圈的牵扯,不断地用鼻子碰着地面,发出低低的犹如堵塞了的泉眼似的呜咽。刹那间,他感觉到动物和人之间的那条分界线其实是很模糊的。他不知道她那么娇小的身体如何承受得了那样永无休止的街市重量。他们一下一下地踩在她的身上,也一下一下地踩在他的心上。他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折磨,就搬离了大学宿舍区。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了,在她还来不及向他展现女人们共有的某些瑕疵弱点时,死神就已经将她凝固在一个永恒的韵味无穷的视角里。没有一个活着的人可以和这样的视角媲美。这一点,他后来生活里出现的诸多女人完全可以证明。 几个月以后,他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一张支票。支票上的面额换算成人民币像是一个天文数字。他把那张支票破开,一半寄给了她在上海的母亲,一半存进了自己的账号。 那笔钱他很久都没有动用。 在这期间他多次离开他和她短暂地生活过的那个叫多伦多的繁忙都市。他尝试过许多种活法。他读过书,卖过保险,当过流水线装配工,甚至跟人去阿拉斯加捕过鱼。可是没有一样事情不是半途而废。他仿佛是一个热情有余功力不足的歌唱家,还没来得及唱出一个差强人意的开头,就已经把自己精疲力尽地消耗在运气的过程里。所以他总也不能唱出一支完完整整的歌来。 一次又一次,他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他离开的那个都市。直到有一天,他再次来到亚德莱街上那家曾经挨过打的咖啡馆前。他没有进去,却在马路对面坐了很久,看着客人渐渐地聚集,又渐渐地消散。就是在那天里他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想,他觉得他应该用她留给他的那笔钱,在亚德莱街上开一家咖啡店,那种有英文名字也有中文名字的,卖点饮料也卖点小吃的店,让来往的过客,当然也包括从他故土来的那些过客,有一个歇脚的地方。 后来的事情就比较顺理成章了。咖啡馆的名字他早想好了,就叫“Desire”。这个名字的中文直译是“欲望”,那样的名字能引起人无限遐想——美的和丑的,善的和恶的。但是他选用的中文名字却不是直译的那一个,而是叫“思凡”。 他的中国朋友不禁拍案叫绝,都说这样的翻译简直是“信达雅”原则的最高体现。他但笑不语。岁月从他的指缝里水一般地流过,十年里新友故知聚散无常,他的熟人圈子里已经不太有人知道他和她的那段烟尘往事。自然也不会有人知道他故去的妻子叫余小凡。 在咖啡馆开业的第一天,当他终于送走深夜里的最后一个客人回到自己的住所时,他打开床头柜里的一只抽屉,找出一叠颜色泛黄的照片和信件。他把这叠东西用一层塑料纸紧紧包住,锁进一只小箱子。他提着箱子走到楼下的储藏室,放下箱子时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好了,都过去了。”他对自己说。   
多伦多,上海,藻溪:隔洋的约会(1)
星期五这天正好是十三号,一年里这样组合的日子屈指可数。对林颉明来说这天果真是个倒霉的日子。 首先是国税局的事。 也不知得罪了哪路人马,居然有人暗地里给国税局打电话,说林颉明偷税漏税。国税局倒是很有礼貌的,温温文文地提前来电话预约了时间,让准备查账。 林颉明的咖啡馆才开张一年多,账目也没来得及复杂起来,不过是薄薄的一本。然而林颉明早就听说了国税局的厉害,不敢掉以轻心,花了整整一个晚上,把账本和花销的账单都一一地捋了一遭。将那些模糊的款项,努力地回忆了一遍,加了注解。又排练了一肚子撇清辩白的话,准备第二天讲给人家听。 谁知一早上国税局的人来了,哈罗了一声,就一头钻进了办公室。脱下风衣,打开手提电脑,便埋头看起账本来了。林颉明准备下的一肚子对白,竟没能派上一句用场。在那人身后呆站了一会儿,见人也没搭理他的意思,就尴尴尬尬地退了出去。 走到前厅,看见喝早茶的人已经散尽了,吃中午饭的时辰又还没有到,店堂里冷冷清清的,只剩了几个女招待在打扫一地的碎杯盘。早上来了一群高中生,各样饮料小吃要了一桌子。没说几句话就吵了起来,没吵几句话就扭在了一起。等到警察赶来,早有人鼻青脸肿了。杯子盘子砸碎了好些个,椅子也摔坏了三张。损失最大的还是柜台,半边给压塌了。那柜台是镂花玻璃镶绿云纹木框的,是早先请专人来设计的。如今要修理这半边,颜色花纹都相配的,谈何容易。若让保险公司来修,明年的保险费就得涨到天上去了。若自己找人来修,就不知是个什么价钱。店里这副模样,也不好营业。耽搁一天,雇下的女招待照样要付工钱。林颉明想着这一大摊子的烦恼事儿,脑子哄地大了好几倍,就没好气地冲着那群女招待嚷了起来: “说过多少回了,不要穿凉鞋上班——要是扎了脚,我哪赔得起你的工伤事故?” 大家见老板脸色灰拓拓的,也不敢回嘴,都低了头干活。只有一个叫塔米的,翻了林颉明一眼,说:“扎了鞋子,你就赔得起了?我的鞋子也不便宜。”话虽是轻轻说的,众人却都听见了,忍了忍,没忍住,都哧哧地笑了起来。 林颉明就绷不下脸了,挥挥手,说:“都回去吧,明天再来。这会儿才九点半,都算你们半天的工资。”众人原先都准备来上一天班的,听了这话,无奈,只好散了。 这时就进来一个装修公司的人——是林颉明请来估价的。拿了皮尺色板,便来丈量柜台的尺寸。量好了,拿出计算器来来回回算了几遍,才说了一个数。林颉明一听就跳了起来:“你这是什么天价呀——去年装一整个柜台也不过比这多个零头!”那人就笑:“今年是今年的行情嘛。你这绿色的云纹木,全加拿大也只有阿尔伯塔省有。这一两千公里的运费,你自己算一算看。你这镂花玻璃是加厚的,又比寻常的玻璃贵好几倍。谁叫你当初尽挑稀罕的物件来用呢?”林颉明越发气得跳脚,说:“罢,罢,我不修那劳什子了,重新装一个还不成?”那人收了皮尺,就往外走:“也好,你先请人来把这半边柜台推倒了搬走——也就五六百块钱的事。” 正巧女招待塔米在厕所里换了衣服出来,听见这话,就拦住那人问:“你的估价里头多少是材料,多少是人工?”那人见塔米一个女流之辈的,也没放在心上,随口就说了个数目:“人工值几个钱?还不都是材料贵。”谁知塔米盯住不放:“那好,你就管人工,材料我来找。”那群人便呵呵地笑:“你来找?好啊,你是背呢,还是扛呢,反正也不远,就在阿尔伯塔。” 塔米也不恼,等那人笑过了,才说:“都不用,找辆卡车就行。哪到得了阿尔伯塔呢?城北有一家叫‘梦之屋’的,是日本人开的装修材料店,小是小点,倒还有些稀罕物件。那绿云木台面,找割剩下来的零头,碰巧了一两百块钱就够。那镂花玻璃嘛,得到新开的那家‘建筑箱’,老的那几家货都不全。在十号走廊右手侧,价格倒没你说的那么贵。” 那人听了,就愣在那里,脸色很有些尴尬起来。又不能改口,只好打着哈哈给自己圆场:“行,行,你找来材料,我们豁出老本给你干就是了。那点工钱,还不够车马费的。” 待众人都散了,林颉明也不说话,却死死地盯着塔米看,终于看得塔米笑了起来:“杰米你这种眼光应该用在卧室里,而不是在公众场所。”林颉明的咖啡馆里雇的都是洋人,谁也不会说他的中文名字,众人干脆就照着谐音给他起了个英文名字叫杰米。“别忘了我在‘家居库’干过五年售货员,要不是跟那只母老虎吵翻了,也不会上你这儿来——你到底看没看过我的履历表?” 塔米是咖啡馆里最新的雇员,才来了一个星期。 那天塔米来找工作,门也不敲就直接进了林颉明的办公室。林颉明收了她的履历表随手往抽屉里一放,说了句有空缺再给你打电话,就想打发她走。 塔米是个混血儿,母亲是牙买加人,父亲是爱尔兰人。小时候长得粉雕玉琢的,完全像白人。长大了肤色就渐渐深了起来,露出些黑人的本色来——却依旧比一般的黑人白净。极高极瘦的个子,穿一套短背心短裤衩,胳膊大腿上的肌肉紧绷绷地闪着亮。露出一截肚皮,肚脐眼上穿了两个银环。一头卷发盘得高耸入云——那身架和打扮就让人很有些提心吊胆的。 林颉明从前也雇过几个黑人女招待,懒散如水,调拨不动。还受不得委屈,为一点小事总爱跟顾客顶嘴。所以见了塔米这副模样,就不敢要。谁知这个塔米竟赖着不走,说:“我问过你店里的人,说刚走了一个怀孕的,正好有空缺。” 林颉明从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一半是生气一半是好奇,就问:“你能说说我为什么非得雇你不可的原因?”那个叫塔米的年轻女人就蔫了下去,脸上的锐气顿时不见了,低声下气地说:“因为我下个月的房租还在你的账号里。” 林颉明听了,心里动了一动,突然想起很久以前自己曾经有过的一段日子,便叹了一口气:“起薪六块八毛五一小时。你最新,班次由不得你挑。”女人明知这是最低工资,却讨不得价,只好答应了。 林颉明雇了塔米在店里,多少是可怜她的意思,没想到这女人还有几分机灵,竟比那几个老的都强,就随口问道:“店里东西坏了,你能修吗?” 塔米蹬了凉鞋,晃着两条腿坐到咖啡桌上,一边拿出小钢锉修指甲,一边回答:“那得看情况。六块八毛五一小时的工钱,也就会换个灯泡。八块钱一小时嘛,应该可以换保险丝。到了十五块钱一小时,说不定就能修洗碗机了。”
多伦多,上海,藻溪:隔洋的约会(2)
林颉明看着女人伶牙俐齿的样子,暗想是不是该提拔她先管点小事,慢慢培养起来,哪天自己休假去了,也好有个知道底里的人来照管店里的事。谁知塔米早看穿了林颉明的心思,肩膀一斜,就把胳膊搭在了他身上。 “杰米你赶紧给我加工资吧,我的那点好处,你一会儿就全发现了。我都打听过了,丽莎的起薪是七块五,安迪是七块二毛五,连那个胖猪罗瑟琳,你都给了七块钱。你就是把我当猪,也得给我涨点,是不是?” 塔米的半个身子坠在林颉明肩上,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衣服上的香水味丝丝缕缕地钻进林颉明的鼻孔里。林颉明忍住了喷嚏,暗想这世界上还真有那么一些潦倒至死却还要体面的人。就闪了闪身子,指指办公室,说:“你去给人送杯咖啡吧——早上进去到现在还没出来过。”塔米就眯了眼笑:“刺探军情,这事我内行——007的电影我每部都看过。” 果真就去煮了大大一杯卡普其诺咖啡,颠颠地端进了办公室。一小会儿就出来了,两个指头夹了一枚两元的硬币,叮当一声扔进了收款机。 “杰米你铁定有麻烦了,人家咖啡都不喝你的。” 两人正瞎侃着,林颉明兜里的手机就鬼也似的尖叫了起来。林颉明的手机是一个月前刚刚配的,号码只有那么几个人知道。看了看手表,一算时差正是中国那边上床睡觉的时间了。接起来“哈罗”了一声,果真就听见了一个温温软软,略略藏了些倦意的声音。赶紧说了句“我给你打回去”,就夹着手机要进办公室。走到门口,才想起里边有国税局的人。只好拐弯抹角地跑到厕所,关起门来,坐到马桶上,方定下心来细声细气地煲起了电话粥。 最初为林颉明牵起这条线的,是他已故妻子余小凡的母亲方雪花。 方雪花是浙江衢县人,却嫁在了上海。在那个户口几乎与生命等价的年代里,这样的婚事本身就是一个长盛不衰的话题,久久地刺激着市井的神经。当然,方雪花后来的生活中还发生了许多的奇事——那将会在另一个章节里得到充分的阐述。 方雪花嫁的那个男人叫余志茂,在上海一家阀门厂做供销员。他们在上海的日子大致上还算和美,只是她丝毫没有想到自己竟会在如花似玉的岁数上经历丧夫之痛。 在女儿余小凡八岁的一年,余志茂替厂里出差到江西。坐长途汽车经过盘山公路,下雨路滑,整辆车子翻下了悬崖,竟连尸骨都没有找到。最后葬在棺里的是余志茂的一件衬衫一双皮鞋和一副崭新的塑料薄膜面扑克牌。 当年丈夫死时,方雪花至少还有女儿这个念想,逼着她挣扎着站起来辛辛苦苦做人。女儿余小凡还算懂事,一路上小学中学大学,都没有给她惹太多的事。女儿大学毕了业,又跟上了出国留学的潮流,又嫁得一个稳妥的男人。她原以为做母亲的,到了这一刻,终于可以躺下来微微歇息一气了,谁想到女儿竟在多伦多出了那样的事。 幼年丧父,青春丧偶,老来丧女——且都死于车祸。人生的所有劫难,她似乎一样也逃不脱。她闭着眼睛都猜得到,周围的人会怎样议论她的身世她的命——她住在杨树浦区的工人新村,邻里都是余志茂厂里的工人。没有多少文化,却又看不起她的乡镇人背景。 女儿死后的第二年,她老家的寡母也去世了。身边没有一个至亲,她便再也没有过日子的念想了。正好又碰上阀门厂效益不好,余志茂的抚恤金在几经物价暴涨之后只是几张作用不大的纸片了。仅仅两三年的工夫,她就从里到外地潦倒了起来。平日又好强孤傲惯了的,不愿求人,也不愿见人,有时就好几天也不出门,赖在床上泡几包方便面充饥了事。 正在那个时候,她收到了一张从加拿大寄来的支票。 她把那张支票兑现了,拿出一部分钱贴进去,跟人换了一处虹口区的单居。虽然比原来的住处小了许多,却是新楼,又离公园近。剩下的钱,她存了银行,按月拿利息。新邻里也没有一个是认得她的,没有人知道他们家里的那点伤心旧事。大上海有的是像她那样的孤寡老人,在公寓楼里一住,就如一粒沙尘散在了沙滩上,谁也不会多看一眼。遇到天晴她就散步走到公园里跟人学打太极拳,遇到刮风下雨她就蜷在沙发上看电视连续剧。想做了就做点好饭食,不想做了就到楼下小饭馆买点现成的吃。日子依旧是清寡的,但毕竟是衣食无忧的清寡,她再也不用人前人后地撑硬摆软,只痛痛快快地做回了她自己。 于是她就很感激林颉明——他是完全可以一人独吞了小凡的保险金的。她在上海和在衢县老家也不是完全没有亲戚朋友的,甚至还有一两个曾经走得很近。然而当她孤独一人地陷在那个上无攀援之枝下无踏脚之石的烂泥淖里时,递给她竹竿的竟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她一直固执地把林颉明认作外人,因为她仅仅见过他几面。关于他的许多信息,她是从女儿余小凡那里辗转得知的。当余小凡去世,联系他和她的那个中间链节已经失却之后,她情愿他只是作为外人存在。外人不会进入她的生活,至少不会迫使她联想起那个无比沉重的丢失了的链节。 林颉明是个明白人。在尝试给她写过两封信又一直没有收到她的复信之后,他就不再与她联系。 冬去春来,日子周而复始无边无沿地朝前铺展开去,她居然无病无灾健健康康地活了下去。十年里她很少上别人家做客,也很少有人登她家的门。她渐渐习惯了这样孤独的日子,有时偶尔想起从前艳如桃花炽若烈焰的青春岁月,竟恍然如隔世。 直到有一天,一个姓江的年轻女人敲响了她的门。 “我是江信初的女儿。温州的那个江书记,我妈说你一定记得的。我到上海来找工作。我妈说你能帮我。” 也就在同一天的下午,她下楼去小菜市场买菜,在黄瓜摊前她意外地碰到了一个多年不见的余小凡的同学。 “你知道吗?林颉明到现在还是单身呢。”那人告诉她。 刹那间,她心里动了一动。久远的记忆排山倒海地涌了上来。她扯出一条手绢塞在嘴里,抖抖索索地哭了起来。在暮春灿烂的夕阳里。在满街拥挤的人流中。 那天回家,她坐下来,第一次给林颉明写了一封信。她觉得十年的沉寂在同一天里被两个人打破绝非偶然。 她在信里谈到了一个叫江涓涓的单身女子。 林颉明把她的电话号码随手抄在一张纸头上,就把这件事丢在了脑后。直到有一天他洗衣服时从口袋里掏出这张纸条来,才重新把她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