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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厘头青春运动派武侠小说:《飞刀足球》 作者:闯入城市的狼
打败小李飞刀,打败马拉多纳,去成就心中的英雄之梦! 爱上林仙儿,爱上萧晶莹,去追寻心中的爱情之梦! 那个时代英雄辈出,英雄们的光辉事迹将人性之美展现得淋漓尽致。冷兵器的战国时代是一个悲壮而又浪漫的时代。成为一位英雄,是每一个热血少年心中的美梦!
第一部分
阿飞的自白(一)
古龙说:小李飞刀天下第一!
我却说:还有一柄飞刀比小李飞刀更厉害!
还有一段爱情比古龙笔下的更凄美浪漫!
有一点点的搞笑,但更多的是精彩与感动,堪称经典。
一个飞刀,足球与爱情的故事。故事里:
美人是蝴蝶,而飞刀是流星!
在最后的最后,我回首。
我真的不知道,仙儿,我美丽的仙儿,我们有没有最真最深的相爱过?
算了吧,就让我去了。离这尘世而去。
只是,你应该明白。
那一刀,
那为了爱与恨而发出的一刀,
那惊天地而泣鬼神的一刀,
改变了整个武林的命运的一刀,
千百年后也依旧难以被忘记的一刀里——
凝结了多少的无奈与沧桑!
因为,那一刀,耗尽了我全部的生命。
那一刀,已经浓缩了我人生中所有的恨与爱!
此生已矣!一切都已在那一刀中了断!
再无牵挂了!让我走吧!
于是,我微笑着,忘记了你。心中一片空明。走了!如一阵轻烟消散在红尘。
只留下,一道闪烁的刀光,如流星,永远深深地刻在记忆里!
他们说,那一刀风情万种!那一刀的光芒是如此灿烂,照耀了武林千年的时空。
在传说中,关于那伟大的一战是如此地被流传的:大战的主角是李寻欢和上官金虹,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排名为第三和第二的两位绝顶高手。而地点则是在上官金虹金钱帮总坛的一间密室之内。
杀死上官金虹的是一柄刀,一柄小李飞刀!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入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江湖传言,当时我——飞剑客阿飞和李寻欢后来的妻子,也就是天机老头儿的孙女孙小红两个人被挡在了密室的铁门外,痛苦而又焦灼的等待。
而最后,门开了,李寻欢从那间密室里走了出来,对我们很酷地说了三个字:他输了!
是的,这次大战在江湖中就是如此地被流传的。后来,在我们——林仙儿、李寻欢、孙小红、林诗音那个时代以后几千年,中国武侠文学界出了一位大才子!姓古,叫古龙!号称是武林的司马迁。他要象太史公作《史记》一样,为武林千百年的历史作一个精彩但却又不失真实的记载。
他错了,虽然他作了大量的考据工作,但他还是错了。事情的真实并不是古龙的《小李飞刀》中所描写的那样。现实与传说之间是大相径庭的。
我认为,没有人能够完全地了解真实。因为,每个人有都有着他自己的局限性。古龙并不能完全准确地了解我们那个时代。就正如我也并不完全了解他一样。我以为,他就叫古龙,姓古名龙。我并不知道,他真实的名字叫做熊耀华。
在20世纪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21世纪的第一次世界杯足球赛已经曲终人散的时侯,我觉得应该是讲出事件的真象的时侯了。
是的,在这个名人出书成为一种流行时尚的年代。我想,我也应该搞一本书出来了
。
说实话,我阿飞的确算得上是一位大名人了。作为武侠文学最流行的畅销经典,古龙古大侠的巅峰之作——《小李飞刀》中的男二号。我的飞迷何止千千万万?我哪一点儿比不上白岩松、崔永元、赵忠祥、倪萍跟姜昆他们?
就算是贝克汉姆这样儿的顶尖级的大腕儿也未见得就一定比我强多少。大家都是超一流的青春偶像嘛!我和仙儿的组合未见得就比他和辣妹维多利亚的组合差!
我的确是应该出一本书的。书名我都想好了,就叫做《我与林仙儿——不得不说的故事》。生命中有些东西是不吐不快的。
仙儿,江湖中的第一美人林仙儿!
千百年后的古龙是如此评价她的: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专门引诱男人下地狱!
此言不虚。我认为,我的妹妹林仙儿对于我们那个时代的重要性就好比玛丽莲·梦露对于肯尼迪时代的美国。是所有的男性公民心目之中的性感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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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的自白(二)
关于上官金虹是怎么死的,古龙所知道的并非是真象。后来我看到了他所写的那部《小李飞刀》——这是影视版的名字,图书版的名字起得挺长的,叫《多情剑客无情剑》,我觉得不妥,有问题。明明是一部飞刀的故事嘛!怎么偏偏要往剑上扯呢?定义不准确。也许是因为“剑”这个玩意儿在武侠文学的时尚中比“刀”要时髦一些浪漫一些,更具有流行性吧!书商为了畅销的需要定了这么个名字。其实,准确的名字应该叫做《多情刀客无情刀》,不是吗?
作为书中一个极重要的人物,男二号,我对这本书的命名表示强烈的抗议。为了方便起见,我在以后提到这部作品时,就把它叫做《小李飞刀》吧!
我相信,古龙在写寻欢与上官金虹的那一战时,一定是绞尽了脑汁的。他肯定希望能写得像《楚留香》中的楚留香与石观音的大战那么的扣人心弦。但是他办不到。因为他实在是无法想像出那一战究竟是如何地精彩绝伦,惊心动魄。于是只好采用了写虚的手法。
个人认为,古龙的《小李飞刀》是一部伟大的小说。但在这部伟大的小说中却有一个最大的缺陷。那就是故事的最高潮,寻欢与上官金虹的那一战竟然未能浓墨重彩的大书特书,写到实处。
这不是个疑点吗?充分地证明了古龙并不知道那一战的真象。于是就只好玩虚的。
关于在文艺作品中使用虚招的情形,我所知道的有两大高手,一中一洋。
中国的是那个陕西人贾平凹。20世纪的末期,他写了一部叫做《废都》的书,大谈而特谈男女之事,但关键处却并不像《金瓶梅》那样作精确的细节描写。而是极富于创造性的使用了大量的空格。然后再在后面加上一个括号,注明此处删去若干字。
好家伙,这简直是一个天才至极的构想,让每一个读者都去玩一个精神上的填空游戏。这个空白简直就是一个容量为无穷大的布袋和尚的口袋。一千个观众的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一万个读者对这个伟大的空白,也会有一万种不同的想象。这个空白几乎是无所不包,满足了每一个人的性幻想。’
我相信,有一句中国的老话贾平凹兄对它的理解肯定是颇为深刻,那就是“画鬼易,画人难”。贾平凹的这一手虚招玩得的确是够高段。愣是把一部内容平平的《废都》给玩成了当年的最畅销书。
天机老头跟小红谈到武学时,对寻欢和上官金虹说了一段深藏禅机的名言:打即是不打,不打即是打!动即是不动,不动即是动!
贾平凹的这一手就应该叫做:写即是不写,不写即是写。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普天之下,万事万物,到了巅峰时道理本就全差不多。
高,的确是高。
玩虚招的洋高手就是那个闻名全球的动画片制作机构迪斯尼。在他们的片子里常常有这样的镜头:两只动物厮打了起来,追逐着进入了一间木屋。所有的观众都期待着看见大战的高潮,希望看清楚他们的拳来爪往,一招一式。然而,出现在屏幕上的只是一个因激烈打斗而巨烈地震动的房间。我们只能去想像那战况的激烈与精彩。然而,我们都看不到真实。
最后,打斗停止,胜者趾气高扬昂首阔步地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而败者则是垂头丧气,无精打采,伤痕累累。
于是,一场精彩的大战就这样交待过去了。这也是典型的虚招,也是一种“写即是不写,不写即是写”。
我怀疑,古龙在写到寻欢与上官金虹那一场大战时,那段时间台湾的电视台正在播放迪斯尼的动画片。
当然了,《小李飞刀》的高潮被虚化是不可能避免的。因为古龙毕竟有着他的历史局限性。他不可能真正的来到我们这个时代,近距离的细致观察,全面了解我们的生活。就正如秦琼不能够去大战关公一样。于是,他只能像贾平凹跟迪斯尼那样,玩起了虚招。
我们这个时代?唉,让我说什么好呢?谈到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一言难尽。
好了,就让我谈一谈我们这个时代,讲一讲我们的故事。
这的确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古龙的小说里失实之处颇多,尤其是有关我与仙儿的情节。为了还历史以其本来面目,我会把这个飞刀的故事重说一遍。这一次的主角是我与仙儿,以及一位神秘的大美女。而且,绝对是原装正版。看完了你就会明白,上官金虹究竟是怎么死的了。
“那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古龙所留下来的一个最大的疑点吗?以手发刀的寻欢飞刀出手的部位显然是不可能很低的。而且你应该明白,在上官金虹与寻欢那样的顶尖高手的决斗中,上官金虹是绝对不会给寻欢弯一下腰从一个很低的点出刀的机会的。寻欢也不会躺在地上发飞刀,他从来没有这么玩过。武学里只听说过有地蹚拳,没听说过有“地蹚飞刀”。
“那一刀的出手部位显然很低。”这根本就不合乎逻辑。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好了,就跟着我来进入这个故事吧!看完了,你心中的疑团就会彻底地解开。你就会知道上官金虹究竟是怎么死的了。
我们那个时代使用的是古汉语,这个故事如果由我本人执笔的话,习惯了现代汉语的表达方式的读者也许会不习惯,造成沟通上的困难。我找到了一个叫做黄天阳的家伙,由他来主笔,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一部小说。
他的笔名叫做“闯入城市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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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与两大美女(一)
说到这个故事就不能不提到长安。长安是大唐王朝的京城,天下首善之地。是大唐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用21世纪比较时髦的说法来讲就是,长安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
长安是繁华的,长安的繁华具有一种海洛因式的吸引力。红男绿女们如飞蛾扑火一般义无反顾地投入长安的怀抱,投入长安的灯红酒绿与纸醉金迷。他们追逐着名和利,希望成为一个上等人,住豪宅,坐名轿——当时没有小车,只有轿子。最民间最豪华的就是十六人的蓝漆大轿,在当时的长安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就好比是今天的奔驰或宝马。在交通工具上平民百姓混到这个地步也就算是到头了。32人以上的加长型黄漆大轿那是皇家专用。一句话,得有贵族血统。那玩意儿有点儿像今天的劳斯莱斯。
说这个并不是废话。这个细节我必须得交待清楚。在后面的故事里你就会明白,对16人的蓝漆大轿仙儿她有着怎样的一种渴望,疯狂的难以竭止的渴望。
长安是浪漫的,李白、杜甫、白居易、王维、贺知章,张旭……
多少惊才绝艳的大才子曾经在长安留下了他们的事迹啊!李太白醉草吓蛮书,酒意中令杨贵妃磨墨,高力士脱靴,这是何等的豪情与狂傲?初唐四杰中的王勃王子安,在长安城送别好友,写下了“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的千古佳句,何等的温馨动人啊!后来他更是凭着《滕王阁序》永铭文坛青史。“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拷,简直是太妙了。我想“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句话说的就是王勃的《滕王阁序》这篇文章。
总之,长安是一个极其繁华而富于浪漫气息的城市。在这个迷人的城市里发生了太多的故事,大事!
比如说,阿飞和李寻欢与上官金虹和荆无命的那一战。比如说,大唐作家协会副主席百晓生先生那本不朽名著《兵器谱》一书隆重的首发仪式。比如那次林仙儿参加的大唐第六届诗词作品演唱大赛。比如太宗皇帝李世民为了登上皇位而发动的玄武门之变。长安永远都不缺乏精彩,长安总是会发生一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情。长安是一个轰轰烈烈的城市。
然而,对于阿飞而言,长安曾经是一个温馨的城市,在那儿曾经有他一段最初最美的爱情。最纯洁的爱情。是的,在这个年代,纯洁的爱情已经不多了。一切都太残酷,太现实了。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希望生命就可以永远那样,永远都可以跟晶莹在一起。一生一世。
晶莹这个女孩子简直是个独一无二的奇迹,对人生她有着一种远远地超出她的年龄的豁达,淡泊与超然。有时连阿飞都难以明白,为什么她在物欲方面一点儿都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的充满了渴望与贪婪。有时候阿飞觉得,除了爱情,她对人生简直就是无欲无求的。这一直让阿飞很奇怪,直到她临死的那天。真的,像晶莹那样的绝色佳人是本可以很轻易地获得最高层次上的物欲享受的。但终其一生,她都没有去追求那些东西。
从这一点来说,晶莹与仙儿是截然不同的。虽然说她们都是同样的美丽,是顶儿尖儿的美女。
晶莹姓萧,萧十一郎的萧。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萧。
在长安,阿飞与晶莹邂逅了。那一天是不平凡的一天。当时,阿飞刚从山西大同的老家来到长安。他是在严冬过去,雪化了以后离开大同府的,到长安时,也就是初春时分吧!那一年,阿飞21岁,是个文学青年,剑法出众,跟李寻欢一样会玩飞刀,那时他的偶像是大唐作家协会的副主席,文坛巨匠百晓生先生。
初到长安,阿飞落脚在玄武门附近的平安客栈。他是《大同府日报》的记者兼特稿部编辑。大唐的文化事业是极其发达的。各州各府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报纸。
阿飞这次来长安是来组稿的。那年的五月端阳节是《大同府日报》创刊十周年的纪念日,他此次奉命进京出差的任务就是争取约到几位大腕级作家的稿子。为《大同府日报》十周年纪念特刊增光添彩。编辑部锁定的对象有李白、张旭、贺知章、百晓生。阿飞的任务是四得其一。当然,这只是最低标准。能多多益善那更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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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与两大美女(二)
那天,阿飞从平安客栈出发,去大唐文联找作家协会的人。以便与那几位文坛大腕联系。朱雀大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好不热闹。长安的街市是如此繁华。他的心情不错。
然后,他就接连遭遇了两个美女。先是从他的身后传来了一阵马蹄声。只见街中的人流迅速地向两边散开。有人在大声地叫着:“神鞭公主来了!”
他回头,于是就看见了一位黑衣少女,她的风姿极美,眉梢眼角有一种绝对的致命风情。她驾着一辆小型的马车,而拉车的是两匹大宛名驹黑玫瑰。她手执一条长鞭高踞在驾驶座上,另一只手握着马缰,黑色的披风在飘扬着。
这就是他初见神鞭公主的情形。说实话,她的小模样的确极美。神情间有一种淡淡的,但却是绝对存在的冷傲。那是一种贵族式的冷傲。仿佛是站在一个极高的高处俯看天下的苍生。那种冷傲的背后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越感。
阿飞不喜欢这种冷傲,这种优越感,他觉得,众生是平等的。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什么贵族与平民之分。在政治上,他的理想是世界大同。
然而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在当时的那一刹那他是被神鞭公主的美丽给深深地吸引了的。他楞住了,呆呆地望着飞奔而来的马车。而车上有一位美女。一位号称大唐第一青春玉女的美女。
他听见身边的两个男人在议论着。
“神鞭公主真是太美了!”
“好像是仙女下凡!”
马车飞奔而来,人们向街的两侧闪避。如潮水退去。街的中间空空如野,瞬间便成为了一条通畅的大道。
没有人敢阻挡神鞭公主的马车。因为她是明皇天子最宠爱的小女儿。而她的师父则是大名鼎鼎的兵器谱上排名天下第七的鞭神西门柔。她的一手软鞭使得跟师父一样出神入化。
这是一个绝对的天之骄女。
而此时,另一位女子挡住了神鞭公主的去路。那是一位白衣女子,她的背影看上去很美。她仿佛根本就没有听到马蹄声,正自慢慢地走在朱雀大街的正中间。
神鞭公主的那两匹黑玫瑰是大宛国仅次于汗血宝马的名驹,当真是疾如狂风,快如闪电。向着那名女子飞驰而去。一场车祸眼见得就要发生了。
当时阿飞正在发愣,等他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儿的时候,要阻止这一切已经来不及了。他在心中叹息了一声。可见美丽有时候真的是致命的,可以杀人的。如果不是神鞭公主的美丽让他发了一下子愣的话,以他的身手是绝对可以阻止这一场惨剧的发生的。
他知道,那个白衣女子完了。不死也会重伤。
那两匹黑玫瑰已经向着白衣女子撞了过去。在这电光石火的一刹那,只听得神鞭公主“吁”地一声呼唤,猛地一收缰绳,竟然硬生生地将奔驰的马车给刹住了。两匹黑玫瑰前腿腾空,人立了起来,然后定在原地。
街两旁的人们发出了一声欢呼。为了神鞭公主精湛的技术喝采。他们一定认为,如果大唐举办一次马车驾驶大赛的话,神鞭公主肯定是第一名。至少是女子组的第一名。
只有阿飞这样的会家子才看出了问题的本质:神鞭公主不但驾驶技术超一流,而且,肯定还会“千斤坠”的重身法。否则不可能把高速的马车刹住。好家伙,一个二九年华的妙龄女子竟然有如此深厚的内力,难得。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神鞭公主的坏脾气发作了,她挥动着长鞭向那女子抽去,口中骂道:你找死啊?
这一次阿飞再也没有片刻的犹豫了。一扬手,一柄飞刀以一种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射向长鞭,将它斩为两段。
而与此同时,那个白衣女子转过身来。在那一刻,阿飞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惊艳。那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美丽。那种美丽如夜空中的焰火,如此灿烂。它仿佛是有形有质的,可以阻塞住你的思想与呼吸,令你整个人完完全全地发呆,大脑里是一片绝对的空白。就好像是一片幻灯机的屏幕,唯一投射出来的影像就是她的美丽。那种绝对的、无可救药的美丽。
那位白衣女子的风姿真的是无可比拟的,风华绝代的。多年以后,在电视剧《神雕侠侣》中,香港演员刘德华与陈玉莲出演了男女主角杨过与小龙女,那个白衣如雪,飘飘然有出尘之感的小龙女大概能比得上阿飞在长安的朱雀大街上所邂垢的萧晶莹的美丽的二分之一弱,也就是一小半吧!
陈玉莲所扮演的小龙女已经是众多男人的梦中情人了,由此你可以明白晶莹的美丽应该是怎样的神奇而不可思议。
在那一刹那,神鞭公主是最为尴尬的人。她先是望着手中剩下的那半截鞭子,显然是吃了一惊。她难以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是什么神奇的力量削断了她的那柄长鞭?她吃惊的瞪大了眼睛。而当那位绝色的白衣女子转过身来之后,她显然是又被更强烈地震惊了一次。她在那一刹那张大了嘴巴很久也没有合拢。看她的口型你可以明白,她是不由自主地要发出一个“啊”的音节,来表达一种感叹与惊讶,但那个音节仅仅发到一半就堵在嗓子眼上了,并没有吐出来形成一种实实在在的声音。这位号称大唐第一青春玉女的靓女显然是完全不敢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位少女的美丽是远远地在她之上的。阿飞相信,那一刹那她一定和他在思考着同一问题:为什么造物主会有如此的杰作?是的,在几何学的角度上看上去,白衣少女的五官的形状与构造,和彼此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是绝对的完美无缺的。
那是一种何其神奇的排列组合呀!
那一刻,当那位白衣少女成为所有人的目光的焦点之后,整个的朱雀大街一下子就彻底地静默了下来。她的美丽让人无比的震憾,无话可说。所有人好像都在同一个刹那屏住了呼吸。
神鞭公主跟白衣女子在一起的情形,就好比是孔雀遇上了凤凰。无论孔雀有多么美丽,它始终都只是一只凡鸟。永远也没有凤凰那种超凡脱俗的气质。
阿飞默默地走了过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柄飞刀。那两个女孩子都注视着他。他穿着单薄的衣服,背脊挺得笔直,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岗石,倔犟,坚定,冷漠,仿佛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但这却是两位女孩子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他的腰带上插着一柄剑,这柄剑极其独特。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阿飞冲着神鞭公主微笑了一下,说,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两位大美女如果当街打架的话会是一件比焚琴煮鹤更不雅的事情,所以才出手阻止的,冒犯了您,给您赔礼了。
神鞭公主先是冲着他瞪眼睛,斥骂道:你好大的胆子,想行刺吗?但面对着这个大帅哥,她实在是提不起火气来,口气很软。一点儿也没有了那种居高临下的威风。
阿飞微笑了一下,那个微笑的样子实在是帅极了。他扬了扬手里的飞刀,淡淡的说,公主,我如果真的是想要行刺的话,这柄飞刀削断的就不会只是你手中的鞭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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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与两大美女(三)
神鞭公主看见了这柄飞刀,瞳孔一阵骤然的收缩,表情变得很奇怪。慢慢地,她的脸上有了些笑意,问阿飞,你这柄飞刀是不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
阿飞颇有些诧异地望着神鞭公主,点头道,是的,却不知公主是怎么知道的?
神鞭公主出了很久的神,仿佛痴痴地在想着什么。良久,良久。
终于,她说,你是从山西大同府来的吗?
阿飞点了点头。
神鞭公主微笑道,你们山西最有名的就是钱庄跟煤窑。在京城里混得人五人六的那些钱庄老板跟煤窑老板全都是些爱财如命,唯利是图的俗物。说实话,跟豪爽的东北汉子和彬彬有礼、风度翩翩的江南才子比起来,你们山西人在京城里的印象分实在是差劲得很,谁能想到,你们山西人里边儿居然也会冒出个李寻欢这样的极品。造物有时真的是不可思议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居然是个山西人!
听她提到自己最好的朋友,阿飞也禁不住的微笑了。他说,说到文武双全,我这个朋友当真可以算得上是天下第一人。
他如今可好?神鞭公主问道。
阿飞摇了摇头,说,不知道。这三年来他一直云游四方,行踪不定,只是前年的中秋节回过一次家。
神鞭公主神色间一阵黯然。她痴痴地想念着那个远远的影子。此刻,他在何方?
她望着阿飞,说,这么些年以来,只有那一次,琼林宴上的主角不是状元公。像李寻欢这样的风流探花郎谁又能忘得了他呢?他也许没有你帅,但却要有男人味得多。难道你不觉得吗?李寻欢身上有一种很特别很特别的吸引人的气质。也许,这就叫做魅力吧!只可惜,那时我还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
阿飞在心中想道:寻欢这家伙看来当真是魅力无边的。连当今的公主都是他的追星族。
神鞭公主叹息一声,道: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现在再说这些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她挥动手中的半截长鞭,重重地抽击了黑玫瑰,那马负痛长嘶,拉着马车绝尘而去。
阿飞痴痴地站在原地。默然片刻,叹道:好一个李寻欢!好一个李寻欢!
白衣女子走了过来,冲他施了一礼。道:公子,多谢你出手相救。
阿飞又一次出神了。真的,眼前的这个白衣女子的美丽是一种让人搞不懂的美丽。从分子学的基础上看来,要构造出这样的一种极致的惊人美丽,是一道难度极大的排列组合问题。
他问她,姑娘你怎么了?难道刚才那辆马车过来的时候你完全就没有听到吗?
美丽的姑娘笑了笑,说,确实没听到,我的耳朵不怎么灵光。
阿飞笑了,他说,看来老天爷的确是不会过份的偏爱一个人的,老天爷吝啬得很呢,他怎么也不肯为这个世界制造出一个绝对完美无缺的人,怎么也得给她留下一点儿缺点跟遗憾。
那姑娘被他给逗乐了,笑道,你这是骂我呢,还是夸我?
阿飞沉思片刻,说,都算是吧!他觉得她一点儿也不像一个耳朵不太灵光的人。
阿飞说,我叫阿飞,敢问姑娘芳名。
晶莹,萧晶莹,她说。这是阿飞第一次听到这个美丽的名字,这个日后令他这一辈子都刻骨铭心的名字。
阿飞,她说,你这个山西人跑到长安来干什么?看你这个样子不像是个读书人,今年也不是大比之年。哦,对了,你的武艺这么高强,一定是给你们山西的大老板做保镖的吧?
阿飞说,难道从我身上你就一点儿文人气质也看不出来?我也勉强算是个文化人呢?我是《大同府日报》的,五月端阳节的时候咱们《大同府日报》就创刊十周年了。我是来京城组稿的。目标吗?就是当今的那几大名家。
萧晶莹说,想不到咱们俩还是同行,我是《长安晚报》的。阿飞,看来这一次你是真的要失望了。当今的那几大名家现在算是全废了,再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了。
阿飞问,此话怎讲?
晶莹说,这个话题要认真谈起来当真就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了。我们报社上个月还专门开了专题来讨论这个问题呢!结果最后还是没有得出个什么有说服力的结论。我上午得去文联办点儿事。你呢?中午你如果有空的话,我请你到状元楼吃烤鸭,好吗?
巧了,阿飞说,我也去文联。
那么,咱们就一块儿行动吧!晶莹说。
两个人并肩行走在朱雀大街上。阿飞的心中涌起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竟觉得自己与晶莹仿佛是很早很早以前就认识了似的。一丁点儿的陌生感也没有。如果人真的有前生的话,他们俩一定是前生有缘的。
晶莹,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美丽得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她是个女记者,《长安晚报》的女记者。
阿飞陷入了一种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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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一)
如果你不是生活在大唐天宝年间的话,你就根本无法理解百晓生这个人在当时有多大的名气。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坛巨匠,社会名流。而且他并非像古龙的小说《小李飞刀》中所描写的那样是一个中年人。那时他才仅仅不过只有三十一岁而已。从广义的角度上来讲,还勉强可以算是一个青年。称之为青春偶像派作家也毫不为过。
在那个时代,百晓生是为数众多的女青年,尤其是文学女青年的白马王子,梦中情人。
百晓生在弱冠之年毕业于长安国子监,学的是新闻专业。然后就到《长安日报》社担任体育版的记者。在大唐时代,所谓体育其实就是三个大的项目,蹴鞠,马球,还有就是武术。偶尔也报道一下妇女们的踢毯子比赛,儿童们的滚铁环和风筝比赛。但毕竟那三个大的项目才真正是大唐体育竞技的主流。
近十年的记者生涯,让他结识了天下武林的成名英雄,并与其中不少的人成了知交。终于在二十七岁那年他创作出了一部不朽的名著《兵器谱》,这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就像《说唐全传》点评了隋末唐初的英雄豪杰,并为他们排出了座次一样。《兵器谱》一书也同样全方位地点评了盛唐时期天下武林的英雄豪杰,并为他们排定了座次。
这是一部轰动了文学界和武术界的奇书。它首先是在《长安日报》上连载,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回响。《长安日报》那两个月的发行量创纪录地突破了一百万大关。后来该小说由华山论剑出版社出版发行,成为了连续三年的最畅销书。
在长安,华山论剑出版社为百晓生的《兵器谱》一书举行了隆重的首发仪式。搞了一个盛大的签名售书活动。一身白衣如雪的百晓生俨然是一位翩翩俗世佳公子。当场使数以百计的女Fans们晕倒了过去。
当时流行这么一句话:文有百晓生,武有李寻欢。毫不夸张的说,在大唐天宝年间,这两个人是最当红的偶像派小生。文坛虽然也有李白,杜甫这样的巨匠,但他们输就输在脸蛋儿不怎么样。虽然专业人士对他们的评价更高,但少女Fans们可不怎么买帐。这情形就有点儿像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香港流行乐坛,最顶尖的男歌手号称四大天王。其实从专业的角度上来讲,黎明、郭富城的歌唱水平很烂,估计中国大陆随便哪个小县城举行一次蒙面的卡拉OK大赛,他们两个人连前十名都进不了。刘德华也只是马马虎虎。他们凭什么跟张学友平起平坐?不就靠一张迷人的脸孔,女歌迷阵容鼎盛吗?
张学友号称香港歌神,这就有点儿类似于李白跟杜甫号称诗仙、诗圣一样。仅仅是一个专业人士所赠予的荣誉性称号,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市场价值。
李寻欢的情形跟百晓生有点儿类似,虽然在《兵器谱》中他的小李飞刀仅仅排名天下第三。但排名第一的天机棍孙老头儿显然是不具有偶像气质的。这一点仅仅从年龄因素上就可以很轻易地得出肯定的答案。上官金虹那时还没有出山创建后来名震天下的金钱帮,成为富可敌国的金钱帮帮主。那时他隐居在山东的老家,过的是陶渊明式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日子。给人的感觉是一位世外高人。神龙见首不见尾。
只有李寻欢是如此地具有传奇色彩。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个事实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李寻欢在世人的心目中的印象就是从一个传奇世家所走出来的惊才绝艳的天才少年。英俊潇洒,诗酒风流更是大大地增加了他在少女们心目中的印象分。更要命的是,他居然还会玩一手如此漂亮的飞刀。关于这件事情是这样的:李寻欢本来并不愿意在人前炫耀自己的飞刀绝技,对这件事情他本来是准备一辈子秘而不宣的。然而,在那年的琼林宴上所发生的事情却让他非出刀不可了。
那一天风和日丽,秋高气爽。明皇天子,王公贵胄们与本次大比金榜题名的新科进士们欢聚一堂,每一个人都春风满面。那本是一次欢乐的琼林宴。大家诗酒应和,分外尽兴。
然而这种欢乐的气氛却被契丹国的使臣彻底的搅了。
契丹国是一个很有政治野心的国家,在西域他们大肆侵略扩张,那时整个西域基本上已经是他们的一统天下。所有的西域小国不是被他们消灭就是变成了他们的属国。他们跟中原的汉人政权之间也是时战时和。虽然当年太宗皇帝李世民威震西域,使契丹人彻底的臣服并尊称太宗皇帝为“天可汗”。但此一时,彼一时,在天宝年间,太宗皇帝毕竟已经过世了很久了,不可能余威仍在。而此时的契丹却早已经是兵强马壮,不臣之心又起,蠢蠢欲动了。
那一年契丹的使臣出使长安,名义上是向明皇天子进贡,而实际上是一种试探,一种挑畔。
明皇天子在琼林宴上酒过三巡,面酣耳热之际突然的想起了契丹使臣到长安已经两天了。觉得应该宣他晋见了。契丹使臣刚到长安之时就放出了话来,此次进贡给明皇天子的是契丹三宝,全都是独一无二的稀世之珍。保证让明皇天子龙颜大悦,令大唐文武百官大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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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二)
说实话,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关于契丹三宝每一个人都是心里痒痒的,欲先睹之而后快。包括明皇天子与文武百官。但天朝大国就得有天朝大国的风度与威严,天朝大国是要面子的。不能做出一种很猴急的样子让契丹小儿们看笑话,所以就必须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来。先将那契丹使臣安排到馆驿住下,冷落他两天再说。
琼林宴举行到一半的时候,明皇天子想起了契丹使臣来,觉得两天的时间也差不多了,可以宣他晋见了。
于是契丹使臣就带着他的契丹三宝来到了琼林宴的主会场御花园。那使臣是一个个子很高神情间颇有些桀骜不逊的中年人。深鼻高目,典型的西域特征。
三呼万岁行过大礼这后,那个契丹使臣说话了。他说,启奏陛下,这次我们进贡给您的是我们契丹国的三件至宝,稀世之珍。我们大汗说了,这么多年以来,我们对大唐是年年进贡,岁岁来朝。我们契丹的宝物已经献得差不多了。干脆这一次就下个狠心,把压箱底的宝贝都拿出来献给大唐天子,算是最后的压轴大礼吧!从明年开始我们契丹就不准备再给大唐进贡了。
这番话一说出来,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很凝重,所有的人都听出了这番话的份量,听出了这番话里的火药味儿。说完了这番话之后那个契丹使臣很傲然地站在了那儿,欣赏着大唐的文武群臣满面的尴尬之色。
明皇天子勃然大怒,斥责道,你们大汗也太无礼了吧?他想怎么样?想公然造反吗?想跟大唐重新开战刀兵相见吗?好,你这就回去告诉他,朕在这儿等着他放马过来。咱们看看究竟是他兵临长安城下,还是朕踏平草原直捣他的黄龙府?咱们大唐的将士可不是吃素的。这么些年你们可汗虽然是年年进贡岁岁来朝,但是朕早就看出来了他是一点儿诚意也没有的。
那契丹使臣静静地听着,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听完了明皇天子的一通发泄,不卑不亢地鞠了个躬,镇定自若的说,陛下您真的是错怪了我们大汗了。我们契丹今年进贡给大唐的的确是三件稀世之珍,无一不是国之重宝。您怎么能责怪我们大汗没有诚意呢?我们契丹今后的确是再也没有办法找到这样的宝物了。可以说我们已经倾尽了国之所有来孝敬大唐了,从今以后的确是再也难以为继了。我们大汗说了,如果大唐能找出同样的三件宝物把我们的宝物给比下去,我们以后不但依旧是年年进贡岁岁来朝,而且保证敬献比从前更为丰厚的双份大礼。
这句话简直就是公然地挑畔了。是对大唐的一种极度的蔑视。明皇天子不怒反笑了。他大笑道,想不到契丹小儿竟然如此狂妄。好好好,你就将你那三件宝物呈上来也让朕开开眼界。
于是,契丹使臣便呈上了他带来的三件宝物。说真的,在李寻欢和寿王李瑁没有挺身而出之前,契丹三宝的确是令大唐群臣震惊不已的。包括明皇天子也有点儿目瞪口呆。
第一宝是一匹极品的汗血宝马。那马极为神骏,长一丈,高八尺。通体火红,无一根杂毛。契丹使臣请明皇天子从御马苑中挑选出两匹最好的骏马与之比试。明皇天子的御马夫挑了两匹顶尖好马。都是大有来头的。一匹是千里银河一点红。那马全身雪白,但却唯有额头上有一点红印。故此叫做千里银河一点红。而另一匹则是黑旋风,通体如墨般黑,不见一点儿杂色。这两匹宝马堪称是大唐的镇国之宝,平时在御马苑里称王称霸,神气活现的。奔驰起来的确也是疾如风,快如电。然而却不知为何,这两匹宝马见了那匹汗血宝马竟有点威风不起来了。那情形颇有些像山林中的豺狼虎豹看见了传说中的森林之王麒麟。
三匹骏马在御花园的赛马道上奔驰了起来。千里银河一点红跟黑旋风的确是疾如狂风,快如闪电。然而,那匹汗血宝马仿佛简直就不是一匹凡马,而是孙悟空的属下——天马!快得简直是如同鬼魅。御花园的赛马道长为一里半。它冲过终点时竟然将那两匹凡马落下了足足有近两丈的距离。
大唐这边的人都傻了,他们简直就不敢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能跑得如此之快的马。在他们眼中看来,千里银河一点红和黑旋风已经代表了速度的极限,却不料契丹的马竟然有这么厉害。
明皇天子有点儿发愣了。契丹使臣哈哈大笑道,大王,承让了。他的笑声是如此刺耳,让每一个人都觉得不舒服。但是没办法,大家都只有听着。因为人家是凭实力说话的。人家有理由张狂。
然后,契丹的第二宝献上来了,那是一位美女。当她走到众人跟前时,大家忽然地就觉得眼前一亮,神情气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两个成语。第一个是倾国倾城。第二个则是上风而立,举国皆香。那真的是一种前所未见的美丽。那是个高鼻大眼的异族女子,一张清秀绝俗的瓜子脸,长发垂肩。明艳圣洁,仪态不可方物。大唐群臣凝望着她出神,每个人都心跳不已。每个人都沉醉了,仿似被迷了魂中了邪,人人都呆住了。一阵甜甜的幽香自那女子身上发出,令人如痴如醉。
只听“叭”的一声,原来是一个二品文官手中的酒杯失手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那官员自知失态,抬头望了望明皇天子,一副惶惑不安的样子。然而却惊奇的发现,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了他。每个人都在痴痴地望着那位契丹大美女。
明皇天子伸出手去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子,心里边想:妈妈的,朕的后宫三千佳丽全被这女子给比下去了。朕这上半辈子算是白活了。怎么咱们大唐就出不了这样的绝代佳人呢?
契丹使臣望见大唐君臣的丑态,微微一笑。朗声道,陛下,请看契丹第三宝。
这第三宝乃是一位飞刀艺人。只见他貌不惊人,身材矮小。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然而,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神。那淡蓝色的眸子里竟仿佛发射着一种摄人心魄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