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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闯入城市的狼 当前章节:14915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0:12

晶莹与阿飞坐在她的那间小屋里吃晚饭。晶莹煮了一锅小米粥,那种清香弥漫了整个的小屋。阿飞心中蓦然地感到了一种温暖,这个浪子在那一刹那心中想到了一个字:家。

家?家是什么?阿飞想。在那些玩飞刀,玩笔杆子的岁月里,在大同府的岁月里,他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家这个字。在大同府阿飞也算是一位青春偶像。也曾经遭遇过一些美丽的女孩子。然而从来就没有谁让她想到家这个字。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所谓爱情是应该可以如此定义的:爱情,就是当你遇见她时,你就会想到“家”。你的心就会感受到一种温暖。

突然间,阿飞感到自己的头被轻轻地敲打了一下,是晶莹。她说,怎么了?你在傻想些什么呀?你的粥都快凉了。

阿飞怔怔地望着她,一时间不由得痴了。想你,他不假思索地说,我在想你。

晶莹的脸红了。红得很美丽。那种少女的羞涩是如此的动人。

阿飞的脸也一下子就红了。他蓦然地感受到了自己干了一件傻事,气氛在那一刹那有点儿尴尬。但毕竟两人都不是世俗儿女,很快就又言笑如初了。

只是在那一刻之后,的确是有一种令人心乱的感觉留在了两人心头。

吃完了粥,晶莹起身去收拾碗筷,阿飞走到了客厅的那张躺椅上坐了下来,美美地喝了一口手边的茶,望着天花板出神。晶莹,一个多美的名字。这儿是一个多美的空间啊!温馨而宁静,如果就如此地渡过一生,那也是不错的。大同府?大同府还没有哪一个女孩子能让他有如此的感觉。

京城?晶莹。晶莹。这个女孩子让阿飞感觉到她就像是水晶,晶莹剔透的水晶。

晶莹,美丽的晶莹,她会是浪子阿飞停留的港湾吗?

阿飞在那一刻陷入了沉思。

他永远记得那一句宿命的预言:你这一生注定了会是一个浪子,你是一颗流星!只有那刹那的光芒。命运注定你这一生是留不住爱的。

真的吗?命运果真是如此的吗?

阿飞躺在椅子上摇了摇头,说,我不信。但心里却又有另一个声音在说,能不信吗,这句话可是沈大侠说的。

沈大侠,名动天下的沈浪。此刻,他早已远隐于海外的仙山。

夜深了。阿飞躺在了椅子上昏昏欲睡,晶莹走了过来轻轻地将他拍醒。刚才的晶莹就一直坐在门口看星星。天上的星星就正如世间的人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变幻着,来来去去,悲欢离合。人世间,星空中,好像真的并不存在什么永远。

晶莹说,走吧!阿飞说,去哪里?晶莹说,去找你要的那篇文章。

阿飞不解其意,但也只有乖乖地跟着晶莹走。两人都换上了黑色的夜行衣。晶莹带着阿飞,奔出了长安城的北门之外。一路之上,晶莹施展出了极高的轻功,阿飞不禁有些疑惑了。以晶莹这样的身手,今天上午怎么会在街市上听不到神鞭公主的马蹄声?难道,她是故意的?

望着这个女孩子,阿飞茫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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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李白的梦中情人(一)

北门外一里处,有一座小山。山上种满了松树。夜里,山上雾气缭绕,晶莹向山腰处奔去。在松林中有一片空地,一株千年老松之下,有一座坟。明月下,阿飞清楚地看到了那上面写着的几个大字:公孙大娘之墓。

公孙大娘?初唐时期的女剑仙公孙大娘?连沈大侠也推崇备至的前辈高人!

晶莹在墓前跪了下来,就那般默默地很久很久。阿飞在她的身后静静地站着,心中满是感慨。人生一世,不管你的生命曾经是多么地灿烂。最后的归宿也只不过就只是这三尺的黄土。名与利真的就只是过眼云烟。在这世间,唯有情爱永远。只可叹这红尘中的众生却并无几人能够看得透,放得下。

公孙大娘,在她生命中最辉煌的岁月里,那美丽的绝世风姿曾令千千万万人为之而陶醉过。只是,在她的人生中,曾经有过真爱吗?是否她也仅仅只是一颗孤独的流星?

晶莹在墓前一跪就是一个时辰。后来,三更就快到了。晶莹对那墓碑三叩首,说,师父,他就快要来了,看看他今夜又会为你写下什么样的动人的诗句吧!于是站起身来,拉着阿飞的手,避在了墓的后面。

阿飞的好奇心大起。他想不到,晶莹居然是公孙大娘的弟子。而听她的口气好像还有一个人每年都会在清明节的夜里到公孙大娘的墓前祭奠一番。还会写诗。他是谁?

三更时分,山路上传来了得得的马蹄声。渐渐地,见到一人一骑行了过来。到了公孙大娘的墓前,翻身下马,站在月光下呆呆地望了那座孤坟许久,许久。终于,眼中滚落了两行泪水。

在月下看去,阿飞清楚的看到,那人身材魁梧,深鼻高目。外貌略略地有些与胡人相似。仿佛是一个混血儿,看年纪约有三十开外,长眉斜飞入鬓,气宇轩昂,绝非凡品。

那人的马背上系着一个很大的皮囊。只见他落泪之后,从马背上解下那只皮囊,拔开盖子,仰头痛饮。放下了酒囊,望着公孙大娘的墓碑,喃喃自语道,今年我又为你写点什么呢?埋头苦思。

阿飞与晶莹在暗处静静地望着他。阿飞的心中隐隐地想到了一个人。

那人在月下踱着步,开始吟起了诗来。只听他吟道: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

吟罢,又埋头苦思。

李白,他是李白。阿飞心里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这个在公孙大娘墓前拜祭的男人竟然就是大诗人李白!

李白,他是李白!阿飞对晶莹说。晶莹将食指竖在唇前,让他禁声。阿飞明白了过来,此时李白正文思如涌,的确是不应该去打扰他。否则的话,就是对文学的一种犯罪。

良久,只听李白又吟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

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

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

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

丹丘生。

将进酒

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

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

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

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

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

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

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

吟罢,又再次埋头苦思。

晶莹极轻声地对阿飞说,这些都是往年的旧诗了。李白每年都会到我师父的墓前来,为她作一首新诗。

阿飞已经完全地呆住了,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想不到,想不到李白这位当世的诗仙,令无数的痴情儿女为之而倾倒的风流谪仙人,其实心中所倾慕的女人竟然是已仙逝多年的女剑仙公孙大娘。他对她竟然是如此多情,哪怕她早已经弃这俗世而去,哪怕她早已经化作了一堆黄土,孤零零地呆在这山岗之上,他依旧是对她如此的多情。风风雨雨,痴情不移。

难道他不知道,他所恋的其实只是一个虚幻吗?

也许,这就是诗人的浪漫吧!诗人就不应该是现实主义的人,他就应该生活在疯狂的浪漫之中。

阿飞感动了。他觉得,人到这个红尘俗世中来走一遭,所追求的其实就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超凡脱俗的爱情。追求一种与众不同的人生。

生为凡人,那么这一世与蝼蚁何异?那是一种莫大的悲衰。

李白苦思良久,兀自一无所得,不禁有些焦燥了起来,脸上渐渐地有了些不耐的表情。再次从马背上取下了那只酒囊,痛饮。一边喝着酒,一边捶胸顿足,仰天长叹。

酒已尽,李白将那只酒囊远远地扔在一边。痛苦地对着夜空咆哮道,老天爷!难道我这一生只能给杨玉环这样的庸脂俗粉写一些无聊的玩意儿了吗?说什么诗仙,说什么谪仙人。公孙大娘,我愧对你这样的绝代佳人。我枉为诗人!

阿飞感觉到晶莹紧紧地握住了自己的手。他回头,只见晶莹早已是热泪盈眶,而自己的眼角也已经湿润了。两人心意相通,都觉得李白对公孙大娘的这一份深深的倾慕的确可以算作是一种绝对的唯美爱情,人生能得如此一位知已,哪怕是在死后,也足以无憾了。是的,因为李白,公孙大娘这一生已经是无憾的了。只因她的美丽已经永留在了他的心里。

只听李白喃喃地自语道,只可惜我已经再也无缘见到你那绝代的风华,欣赏到你那鬼斧神工的剑术了。这样的人生却又还有什么意义?罢罢罢,我这就来了,和你在阴间相会吧!反正,我已经不再能为这个世界创造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李白拔出了自己腰间的短剑,猛地向自己的胸膛刺去。

他要自杀!

是的,其实真正有才华的人都是有自杀倾向的。特别是艺术家,尤其是诗人,大诗人。他们在灵感枯竭,知音难寻的时候对这个庸俗的世界的深深的厌倦与憎恶之情是旁人所难以去理解的。每当这时候,他们就会想到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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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梦中情人(二)

当年在山海关卧轨的海子就是这样的。海明威的情况也同样如此。有人说他们这是在玩行为艺术。去他妈的吧!这样说的人根本就不懂得文学,不懂得艺术。像海明威跟海子这样的超级大才子,他们的确是早已经深深地厌倦了这个世界。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去厌倦这个世界的。如果说像高尔夫俱乐部那样需要用几十万的巨款去购买一张会员证以取得入会资格的话。那么,假设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厌倦者俱乐部”,则惊世的才华就是获取入会资格的唯一的通行证。

就在此时,只见寒光一闪,一柄飞刀破空而来,准确地击中了李白手中那柄刺向自己胸膛的短剑。

是飞刀,阿飞的飞刀!

李白茫然地站在了那里。阿飞正欲飞身而出,但晶莹却已经抢在了他的前头。阿飞惊奇地发现,晶莹已经卸下了那件黑色的夜行衣,此刻的她穿着的是一件飘飘的白衣,风姿极美。而她的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了一柄长剑。阿飞怔住了,立在原地。

李白看见从公孙大娘之墓的后面忽然飞了出来的这个美女,已经傻在那儿了。月色下,她的美丽是那么地诡异而不可捉摸,充满了一种极度的神秘与诱惑。那一袭飘飘的白衣,那妙曼的姿态让人想起了敦煌莫高窟中的飞天。李白完全以为眼前的这个美女就是公孙大娘的借尸还魂。以为自己多年以来的诚意终于感动了上帝。夜色里只觉得她明艳不可方物,令人不敢逼视。

只听晶莹手执长剑对李白说道:李白,谢谢你这么些年以来一直都到我的墓前祭拜,你不是一直都想看看我的剑舞绝技吗?今天就让你一了心愿吧!

美丽的晶莹白衣飘飘,手执那柄长剑,开始进行着一种舞蹈。那是怎样的一种舞蹈啊!朦胧的夜色里,如水的月色下,一位风华绝代的女子执三尺青锋而舞,时而如行云流水,其剑意绵绵不绝。时而如大海狂涛,气势磅礴,卷起千堆雪。时而如泰山日出,呈现出一刹那的令人惊艳的美丽。那是一种极为神奇的剑术,可以让人如饮醇酒,如坐春风。那是一种令人如醉如痴的剑术。

只有阿飞这种大行家才能看出来,晶莹的剑法竟然是全无破绽的。这种剑法如果用极强的内家功力使出来,那几乎是无坚不摧的必杀绝技。

漫天的剑光中,美丽的晶莹仿佛已化为了广寒宫中的那位碧海青天夜夜心的嫦娥仙子。

晶莹那一刹那的美丽,让阿飞,让李白目瞪口呆了。

在晶莹美不胜收的剑舞之中,李白已痴了,醉了。当他渐渐地从痴醉中清醒了过来时,脸上露出了一种极度的欣喜之色。

我有了,我有了,他疯狂地大叫着。我要作诗,我要作诗。他极为兴奋地挥舞着双手。他开始大声地吟哦,作出了日后的不朽名篇《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

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

与余问答既有以,感时抚事增惋伤。

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

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鸿洞昏王室。

梨园子弟散如烟,女乐余姿映寒日。

金粟堆前木已拱,瞿塘石城草萧瑟。

玳急管曲复终,乐极哀来月东出。

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

……

当他吟完了最后的那一句“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之后,仰天长笑,笑到最后,连眼泪都出来了。他喃喃自语道:“公孙大娘,李白这一生总算是对得起你了,对得起这份爱了。终于为你作出了这样的诗句。从今以后我可以不必再每年都来拜祭你了。因为有了这首诗,你的美丽已经在我李白心中永存了,已经在千千万万的世人心中永存了。哪怕是一百万年以后,人们依旧会记得你的,记得你那绝世的风姿。今天真的是好高兴,不枉我对你倾慕了一场。只可惜,没有酒了。”李白痴痴地说完,痴痴地坐在那儿发呆,流泪。就仿佛正在回味着一件极为遥远的往事。

阿飞和晶莹已经完全地被感动了。大诗人李白居然会如此深刻地爱上与自己处于不同时代的一位素未谋面的女人。这种穿越了时空的爱恋的确是感人至深的。阿飞走到了晶莹眼前,与她双手相握。那一刹那,他感觉得到晶莹将自己的手握得很紧很紧。

很久以后的李白终于不再出神了,他已经从沉迷中醒了过来。望着晶莹与阿飞。以李白的聪明一下子就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走到了晶莹跟前问道:敢问姑娘可是公孙大娘的后人。

晶莹冲他施礼道,小女子萧晶莹,公孙大娘正是家师。多谢先生多年以来对家师的这一番情意。

李白望着晶莹与阿飞,欣慰地点了点头。说:“刚才这首诗就叫做《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吧!”

阿飞说:“李先生,我可以把它发表在我们《大同府日报》上吗?”

“随你吧!”李白说,“我得走了,找酒喝去。李白斗酒诗百篇,我今天诗兴大发,得找酒喝去了。”冲两人一抱拳,转身上马。正欲打马前行,忽然又像想到了什么,回头对阿飞说道:“小伙子,你发表这首诗的时候就用老杜的名字吧!谁会相信我李白一个这么有英雄气概的男人会写出如此儿女情长的诗句来呢?用老杜的名字比较合适,他的风格要多愁善感,儿女情长一些。”

就这样,后世的人便一直错误地认为《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这首诗是杜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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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哥星林仙儿(一)

阿飞饶有兴味地站在蹴鞠场边观看国家队的训练。这时已经是初夏时分了。清明节那个夜里他和晶莹得到了李白的那首诗。他用飞鸽传书把那首诗稿以及自己给《大同府日报》的辞呈一块儿给寄了过去,然后就留在了京城。

《大同府日报》的十周年纪念特刊卖了个满堂红。发行量达到了创纪录的五十万份。而最富于喜剧色彩的是事隔三个月之后,人在洛阳的杜甫才知道这件事情。当时是杜甫的一位朋友从山西回来,手里拿着一份《大同府日报》找到杜甫,一边恭喜他一边嚷嚷着让他请客,杜甫完全就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情。那朋友还笑他装糊涂。说,杜兄,这篇大作写得的确是令人叹服。才气纵横,跃然纸上。想来大同府的人至少得花上千两以上的银子才请得动杜兄这样的名家。

杜甫把那份报纸拿过来看了很久,终于说了一句话:一定又是李白这个臭小子干的好事。于是又飞鸽传书把李白给臭骂了一顿。当然是写了一首诗,诗人嘛,骂人也是用诗。李白同样地回了一首诗来道歉。

那年,第九届世界杯蹴鞠大赛即将在长安举行。大唐国家队请来了翡翠国外教拉夫老米,加紧训练,誓夺冠军。蹴鞠其实就是古代的足球运动,在以后的文字里,为了叙述与阅读的方便,我们就把蹴鞠称之为足球了。

那时的阿飞已经正式地成为了《长安晚报》的一员。跟晶莹和小赵一块儿负责体育版,最近这段日子更是专盯国家足球队的训练,尤其是当那个外籍教头拉夫老米来了以后,第九届世界杯已经越来越近了,大战前夕,举国上下已经有了一种很浓重的临战气氛。

那段日子拉夫老米是全大唐最为炙手可热的新闻人物。围绕在他身边的各路记者数量足以组成一个小的战斗方阵,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在其中还有一支娘子军。每天在训练场边进进出出,构成了一道迷人的风景。此外,广告商以及影视圈的一些人物也对拉夫老米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因为据一家市场分析机构的调查,拉夫老米的市场价值早已是百万级的了。一些烟广告,酒广告,电器广告等等等等都准备找他担任主角。而有两部足球电视片也准备请他担任客串佳宾。拉夫老米在大唐正在享受着他一生这中最为辉煌的荣耀。

阿飞可不管这些,他只知道,他看足球,他写足球,他快乐。尤其是跟晶莹在一起的时候。现在的阿飞与晶莹彼此对对方都有了一种很美好的感觉。两人觉得每天快快乐乐高高兴兴的在一起就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他们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一块儿谈论棋艺,诗词和武艺。她那时已经告诉了阿飞,那天她是故意装成耳朵不灵光的样子准备当街闹事,来刺杀那两匹黑玫瑰。因为她早就看不惯神鞭公主和她的黑玫瑰在长安街市上那飞扬跋扈的样子,她认为那是长安一害,她想要为长安人民除掉这一害。

阿飞笑笑说,你们两个人干起来的话一定是惊天动地的,你如果真地把那两匹黑玫瑰给杀了话,神鞭公主一定会跟你没完没了的。

晶莹淡淡地说,如果我干了这件事的话,我一定会离开长安的,到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去过平静的日子,每天弹弹琴,下下棋,练练剑。

阿飞说,那正是我一直就在向往着的一种生活。

晶莹默默地出了很久的神,好像想到了什么,终于,她说,现在还是把这次世界杯足球赛的事情给办好了再说吧。这次的新闻大战一定会很激烈的,我们要把报道的深度和广度给做出来,打败竞争对手,要对得起掏钱买报的读者。

美丽这玩意儿的确是价值无边的。老夫拉米在记者们面前一直很傲,耍大牌,但他自从遇上了晶莹以后就再也顾不上面子问题了。他完全地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主动地讨好她。而晶莹也因此就获得了很多很多的独家新闻。结果好多消息有时候连拉夫老米的那几个中国助手都还不知道,晶莹就知道了。新闻的价值就在于独占性,那段日子在大唐全国上下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关于国家足球队的消息最具权威性的就是《长安晚报》的声音。《长安晚报》以萧晶莹为组长的特派记者组所采写的连续报道吸引了绝大部分读者的目光。最具轰动效应的一件事情就是五月初一的《长安晚报》竟然就公布了五月初三的一场大唐国家队与新罗国家队的热身赛的上场队员名单,而到了五月初二的夜里中方的几个助理教练对此事还一无所知,到了五月初三的晚上,上场队员果然与《长安晚报》上所公布的人员名单完全一致。

《长安晚报》三人特派小组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黄金组合。晶莹可以保证新闻来源的绝对真实,而小赵的专业知识可以保证文章的档次与水准。阿飞呢?他对足球从来就不是一个门外汉。而且,在他的天性里面包含着许许多多的浪漫的成份,能为文章注入激情,他可以和晶莹一道从一个剑客,一个武林中人的角度去看足球,将足球与武林与江湖联系起来进行写作是最近这一段日子以来的流行时尚,而阿飞他们牢牢地抓住了这样的一种流行时尚,这种三合一的文章是出类拔萃的。故此,《长安晚报》在那一段日子里真的是红极一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与辉煌。

足球,魅力无穷。而美人与剑客也同样是魅力无穷。三大流行元素结合起来就更加地构成了一种绝对致命的流行时尚。那段时间,《长安晚报》、晶莹、阿飞、小赵这几个关键词语在有关时尚界的流行文字中是出现频率极高的几个常用词,在几大网站的窗口输入这几个常用词进行搜索,会找到好几千个网页,就正如如今的流行时尚中的“韩乔生”一词。

那次的第九界世界杯大唐国家队队内竞争分外激烈。27名队员为了18个最后的正式参赛名额而进行着全力地争夺。

谁会脱颖而出?

谁能将自己的名字永留在大唐的史册上?

当时江湖上有些谣言,说其实晶莹之所以能得到国家足球队的独家消息,是因为在她与拉夫老米之间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大伙儿认为她是老米的情人。在当时这种说法很流行,但这的的确确就是一句谣言。因为说白了,老米和晶莹都不是那种狼很烂的人。首先,晶莹并不是像大家的传言中那样的一种很随便很贱的女人,而且,恰恰与之相反的是,她是很高贵很有气质的。其次,拉夫老米也并不是一个很色的人,他的确是很喜欢晶莹,但他很有绅士风度,他对晶莹只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进行过一次很有礼貌的求爱。在遭到了晶莹的婉拒之后,他当时的确是很伤心,很夸张地耸了耸肩,大叫了一声我的天哪!当然,用英文说出来的这句话就叫做“Oh, My God!”但他的伤心虽强烈却很短暂。像所有的老外那样他们的天性是很乐观的,他们的伤心是不过夜的。他当即就表示大家今后应该继续作普通朋友。因为根据工作关系两个人是互相需要的。这就是事情的真相,只可惜在当时无人相信。当然,拉夫老米也不是圣人,后来,他的确是在长安养了个小情人,但却不是晶莹。

那些对晶莹恶意中伤的人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出于对她的妒忌。或者是妒忌她的美貌,或者是妒忌她的工作业绩。反正,就是中国的那句老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对这些谣言,晶莹很能看得开,阿飞也很能够看得开,做自己的事情,让别人去说吧!有些事情说是说不清楚的,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他们每天最快乐的时候就是收工以后回到居处,对弈一番。从小小的象棋中他们找到了太多乐趣。那是他们一天之中最为轻松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就只是单纯的沉浸在棋艺的魅力中。对弈一番之后,或是饮酒吟诗,或是由晶莹抚琴一曲,阿飞舞剑应和。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淡淡过去。阿飞与晶莹就这样在日复一日地相处着,感觉很快乐很快乐。平淡中,两人的心中自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也许这就叫爱情。

阿飞从未问过晶莹的身世和来历,晶莹对阿飞也同样如此。他们觉得,只要两心相知,这便已经足够。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在这个充斥着铜臭味的商业时代,像晶莹这样的大美女要想过一种平淡的生活几乎是不可能的。美丽,总是面对着太多太多的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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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星林仙儿(二)

一夜,阿飞心里甚是烦闷,独自一人到了距住处一里之遥的一片树林里去散步。

一阵风吹过那树林,令人心旷神怡。忽然间,他感觉到了一种无形的劲气自背后袭来,是一柄剑,剑尖的寒芒,仿佛已将要刺入他的身体。

阿飞若是向左闪避,右肋就难免被剑锋洞穿,若是向右闪避,左肋就难免被洞穿,若是向前闪避,背的正中就要多个窟窿。因为他无论如何闪避,都不可能比这一剑更快!

这一剑是如此的毒辣与刁钻,几乎是无可闪避的。

但阿飞的身子却在这刹那间,贴着剑锋滑开,冰凉的剑锋贴着他的肌肤时,他只觉得全身的汗毛都悚竖起来!

他从未有如此这般地接近死亡。

对方一剑刺空,似乎觉得更吃惊,剑锋一扭,横割过去,但阿飞的掌中刀已急划他的手腕。

这一刀快得竟不容对方的剑势有任何的变化。

那人大惊之下,剑已撒手,凌空一个翻身,倒掠出去。

阿飞的飞刀已到了指尖!但他终于还是叹了口气,并没有将那柄飞刀发出,只因恰在此时,他已经看见了她——晶莹。他的心中忽然地涌起了一阵温柔,杀气已消散于无形。

那杀手在这刹那间已经逃得远远的,他的声音从那树林之外传来:小子,这次算你走运。以后你最好离萧姑娘远一点,否则的话,一定让你死得很难看!

月色下,晶莹走了过来,与阿飞双手相握。她也听到了那杀手的话,她望着手执飞刀的阿飞,完全地明白了在这里刚刚曾经发生过什么。一定是一场大战,阿飞方才一定是在生死的边缘走了一趟,晶莹无奈地摇了摇头。

阿飞,握着他的手,她说,让你受惊了,为了我。

他们是谁?阿飞问。

晶莹并没有直接地回答他,只是说,阿飞,你知道吗?这么些年以来,自从我来到了长安,就一直有一些很无聊的公子哥儿们在追逐着我。他们把我叫做是“长安之花”。虽然我一直就不曾理会他们,但他们一直就在为了我而勾心斗角,争风吃醋。这几年来发生了很多事情,很烦人,你能明白我的苦衷吗?

阿飞点了点头。

晶莹温柔地看着阿飞,说,你觉不觉得这个世界有时真的是很无聊。我只不过是个平平常常的女孩子而已,心中惟一的梦想就是好好地干几年记者,积累一些素材,以后写一本书出来,也算是留下了一些东西,实现了这个文学的梦想我就准备回来时的那个小山村去了。去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安安宁宁地渡过这一生。可是,为什么他们一直就不肯让我安宁呢?他们总是对我说,他们爱我,很倾慕我。要给我荣华富贵,要让我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要让我坐上16人的大轿在长安的街上招摇过市,活得比别的女人都要更有面子,更威风。可是他们又哪里知道,富贵并不是我所追求的东西,我只希望能找到一位真正的知己平淡一生。什么16人的大轿,见鬼去吧!

真的,阿飞,拉着阿飞的手,晶莹对他说,其实一个女孩子最渴望的并不是什么荣华富贵,而是和一个爱她懂她的人一起如心中所愿的那样生活,快乐的生活。

阿飞默默地握着晶莹的手,温柔地望着她。

阿飞,你明白我的心中所愿吗?晶莹说,她的眼中已有了一些如她美丽的名字那般晶莹的泪花。

阿飞依旧只是默默地握着晶莹的手,极度温柔地望着她。

晶莹凝视着阿飞,凝视着他那岩石般线条刚毅的英俊的面孔,那如夜星般明亮而单纯的,令人温暖的眼睛。蓦然地感受到了一种男人心中最深沉与真挚的爱与关怀。她的心中涌动着一股暖流。觉得自己实在是很幸福,很幸福。一个如此出色的男孩子就这样如飞来峰那样被上天突如其来地恰到好处地神奇地安排到了自己的身边,自己是何其幸运啊!

阿飞,你应该会懂我的。晶莹说。如果连你也不懂我的话,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能懂我了!

阿飞微笑,对晶莹微笑。

晶莹觉得那是自己这一生之中所见到的最动人的微笑,在那个微笑里她看到了自己最渴望的两件珍宝:爱与承诺。那种默默的心心相印,全无保留地倾情相爱。

晶莹默默地倚在了阿飞的怀里。一起望着天上的星星,只觉得这一夜真的是无限美好。

阿飞说,晶莹,这次世界杯足球赛的事情忙完了以后,我们就一起归隐山林吧!其实我与你是一样的,也是个甘于平淡的人。也许我这一生注定了不会像寻欢那么辉煌吧!

也许,平平淡淡才是真,不是吗?晶莹说。

说得真好,是啊!平平淡淡才是真。阿飞握着晶莹的手,遥望夜空,感觉到了一种似水柔情。他的心在这一刻已经被幸福所完全地充盈,再也不愿记起那些令人伤感的前尘往事。

那段日子几乎是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阿飞与晶莹的快乐。人们发现,阿飞这个很酷的小伙子那段时间的脸上竟然不时地泛起一些淡淡的笑意,仿佛是一块融化了的冰,而晶莹也仿佛被一份美好的感情滋润着,焕发出了一种全新的美丽。

两个人在心里倒数着日子,60天,还有60天他们就将会完成这一次的任务,那时,世界杯足球赛已经曲终人散。他们将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晶莹的书稿上半部已经完成,而下半部也已经有了提纲,当时已经有好几个书商与她保持着密切的接触,大家都很看好这本书,因为谁都明白晶莹的手里有很多的独家猛料。而整个大唐的足球迷数以亿万计,由此可见这本书的市场潜力有多大

晶莹的心愿就是写好这本书,多赚些版税,然后把这笔钱捐给山区的那些失学的孩子,为他们建三座学校。

我要辉煌的谢幕,一生辉煌一次便已经足够,为了那些失学的穷孩子,这应该算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吧?晶莹说。

然而,总是会有一些人来破坏他们美好的心情。把他们弄得很烦很烦。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见不得别人过得太幸福。

一天夜里,他们去卡拉OK玩。是的,早在唐朝时期,中国就有了卡拉OK这种文化娱乐形式了。只不过当时唱的并非是现代的流行歌曲。那时也没有VCD、DVD那样的先进的电子技术,当时的卡拉OK主要就是演唱诗词,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名家名作,并设有专门的乐队伴奏,收费也比较贵,一首歌一两银子。

晶莹那天唱了一首李后主的词《几多愁》,那是南北朝时期陈国后主李煜最有名的一首词了。“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晶莹的那支歌唱得极其的有味道,完全地唱出了那种亡国之人的伤感,怀念与哀挽之情。那种“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的意境被她表达得淋漓尽致。真的,晶莹的歌声是极其地富于艺术表现力的。

而阿飞呢,他唱了李白的那支著名的《蜀道难》。“蜀道难,难于上青天。”阿飞的唱腔抑扬顿挫,中气十足,完完全全地表现出了那种雄浑的气势。

两人的歌声极为出众,堪称歌霸级的水准,引来了太多太多关注的目光。其实在那时,他们早就是长安的公众人物了,知名度很高,只是他们自己还不觉得。

不知有多少的红男绿女们羡慕地望着阿飞与晶莹,像他们这样的相爱是多么美丽啊!一时间,他们两人成为焦点。

直至后来,大约在四分之一柱香以后,又有一位少女唱起了那支晶莹方才曾经唱过的《几多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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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星林仙儿(三)

那少女二八年华,瓜子脸,大眼睛,整个儿的人长得极美。眉目间自有一种风韵,当时看来虽然不及晶莹的风姿,但阿飞相信,待到这少女再过两年真正长大以后,她的美丽应该不在晶莹之下,而且很有意思的是,这少女的长相竟然与晶莹颇为相似,仿佛是她的妹妹。

与她同桌的是一位眉清目秀,风度翩翩的公子,他手里握着一柄折扇,看上去气宇不凡,这是阿飞和一次看到上官飞,另外还有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人。

同样的一首词,由这二八少女唱出来,却是另有一番韵味,“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与晶莹相比,这少女的音色显然更美,如出谷黄莺,有余音绕梁之感,然而,她却并不像晶莹那般,深深地了解这词中的意境与神韵,未能像晶莹那般将那种亡国之悲完完全全的演绎出来。这也难怪,她这种年龄的小女生本来就是唱不出那样的深深的惆怅的,在这种年龄,生命应该是充满欢乐的。

那少女一曲歌罢,有人上前献上了两个大花篮,是两位富商的手下,那少女愉快的接受了鲜花,一脸的幸福。

有意思,阿飞喝下一口梨花露,对晶莹说,你看那少女,长得与你颇有几分相似呢?你不会还有一个妹妹吧?

晶莹微笑道,我也注意到了,那少女的确与我有几分相似,他日若有缘再见,就认了她做我的干妹妹吧!走吧!

阿飞点点头,叫来小二买了单,一共是4两银子,与晶莹起身向门口走去。那美丽的少女坐在7号桌,当阿飞与晶莹走过7号桌时,他发觉那少女一直在盯着自己,他们走过了那张桌子,这时,他听到了那少女在呼唤自己:阿飞哥哥!

他回头,只见那少女惊喜交集地看着自己,说:阿飞哥哥,真的是你吗?

你是?阿飞有点儿眩惑了,他的确是认不出这少女来。

阿飞哥哥,我是仙儿啊!林仙儿,你不记得了吗?她说。

仙儿?阿飞仔细地打量她,没错,她的确是自己的小妹妹林仙儿。少年时他们一共有4位青梅竹马的玩伴,男的是他和李寻欢,女的就是林诗音和林仙儿。寻欢和诗音比他大两岁,而他又比仙儿大三岁,仙儿是他们最宠爱的小妹妹。他们把她叫做“李家村的小公主”,自己两年前离开李家村去《大同日报》上班时,仙儿才只有15岁,还是个没怎么开始发育的小女生呢?想不到两年不见就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这次在京城重逢,阿飞感到了一种突如其来的喜悦,离开李家村已经两年了,他实在是想听听仙儿讲讲李家村这两年的事情。

那少年公子冲阿飞与晶莹一抱拳,说,二位想必就是最近闻名天下的阿飞公子与萧姑娘吧!最近的《长安晚报》在下也是每日必看的,二位的文章的确是堪称佳作。

不敢,阿飞也冲他抱拳一礼说,让公子见笑了。

那少年公子说,在下上官飞,是仙儿姑娘的朋友,阿飞兄既是仙儿的好友,便请一同小坐片刻如何?在下对二位也恰恰是久仰得很的呢?

阿飞与晶莹欣然落座,林仙儿目不转睛地盯着晶莹,看了足有整整一分钟,她对她一笑,说:姐姐,你真美。

晶莹也对她一笑,说:妹妹,你也是。

阿飞说,仙儿,你还没告诉我你到京城来干什么?而这位兄台又是何许人也?

这位是金钱帮的少帮主上官飞公子。

阿飞明白了过来,他听社会新闻部的同仁们说起过金钱帮与他们创建的实体——金钱集团。这几年,金钱集团在京城可算得上是大名鼎鼎,房地产、金融证券、影视广告……他们涉及了很多行业,而他们的董事长是一位传奇人物,在兵器谱上排名天下第二的绝顶高手,龙凤双环上官金虹。

少帮主?那么,上官飞显然是上官金虹的儿子。

令尊的大名是久仰的了,阿飞说,上官兄想必也是将门虎子。

上官飞说,阿飞兄过奖了,在下只不过是勉强能为家父分一点劳而已。目前在下负责的是金钱集团下属的影视广告唱片公司,这位是本公司的艺术总监李龟年先生。

李龟年冲阿飞与晶莹一点头。

晶莹说,李先生在京城的文化界,音乐界堪称是泰山北斗了。上官公子能请到李先生,成功必定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上官飞说,可不是吗?下个月大唐一年一度的诗词作品演唱大赛就要开幕了,这是流行乐坛的盛事,前五届的金、银、铜奖得主后来都成了大腕级的歌手。这次我们公司也准备挖掘两、三个新人好好地包装一下,让她们拿到大奖,成为我们公司的天皇巨星,仙儿现在就是我们的重点培养对象,只可惜再也没有发现第二个有希望的人了,仙儿一个人有点势单力孤。

仙儿,你有信心吗?阿飞问。

怎么会没有?我可是山西省的冠军呐!你不知道吗?

唉,也许是我离开山西已经太久了吧!山西这几个月的事情是真的一点儿也不知道,刚才听你唱了那支《几多愁》,还真的挺不错。好好干。

阿飞注意到晶莹正在很认真地打量着仙儿,看得很仔细,后来,仿佛是轻轻地摇了摇头,阿飞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晶莹与李龟年谈起音乐甚是投机,上官飞也不时地在他们之间插几句话,而阿飞与林仙儿则谈起了山西大同府李家村的人与事。

寻欢他还没有回家吗?阿飞问。

回倒是回来了,只是,阿飞哥哥,你知不知道寻欢哥现在有多烂。他完完全全地变成了一个风流浪子,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前一阵子更是把大同府的名妓小红给带回家来了,气得诗音姐姐三天都没吃饭,上个月他又离开家里,跟铁传甲大哥一起到关外去玩,说是去长白山采参,打猎去了,现在的他好像是一点儿也不在乎诗音姐姐。

阿飞在心中叹息了一声,想到:寻欢啊!寻欢,你怎么可以如此对待诗音?你可知道在这茫茫人海之中要找到一位真正的红颜知己是多么地不容易!你以后会后悔的。

这个混蛋李寻欢!难道他忘了跟诗音在一起饮酒吟诗,赏花作画的日子吗?难道他忘了他们曾经在一起看月下雪中的梅花,一起数梅花上的雪花的日子了吗?阿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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