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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把刀 当前章节:15416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3:02

认真说起来,在我大学时期就已经是李昆霖网站「蓝色蜘蛛网」(名字取得真俗)的潜水读者,那个网站写了很多李昆霖的真实经历跟一堆很疯的人生实践------例如只穿一条内裤在图书馆念书(肌肉练得很好),兴致一来就在大庭广众下跳下水用嘴巴喂鱼等等等等,说是丰功伟业太严重,但就是率性到接近疯狂的程度。那时我觉得这个人很酷(当时还没有「屌」的用法),还跟几个朋友讨论过他是怎么一回事。

后来开始写小说,也没忘了这个怪咖的存在,曾经在采访时有记者私下跟我聊天,讨论我对有钱人家小孩子有什么看法(记者会这么问,大概是因为我的论述经常是抵抗菁英主义的吧?)。我说,其实没有特别的看法,但我蛮羡慕他们因为家里银两充足,比较有机会接触不同于平凡人家小孩的体验,平凡人家的小孩也许得打工存钱很久才可以出国留学或干脆借债旅行等等,但有钱人家小孩似乎不大有这些烦恼或顾忌,在资质一样的条件下可以取得更多的客观资源(例如学音乐,投资成本就差很多,我想应该有很多潜在的音乐天才并没有受到好的音乐训练),不过说到底其实大家都差不多,人不会因为有钱个性就变差,也不会因为你没钱你就人格高尚。人生的起跑点总是会有差异,你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只要认真管好你自己,别太牵拖。

说着说着,我就提到了李昆霖。

我说我对有钱人家的子弟会没有偏见,很可能是因为我看到这个人家里显然钱不少,而他的人生态度与生活风格既受益于家里的好环境,却没有「因此」骄傲跩屌,他拥有更多的好机会,但他也珍惜并把握了那些好机会,让自己成长,并拥有开阔的心胸。

例如他很努力用功拿了美国的化工博士,并在期间发表了九篇国际论文,并跟教授成立一间很冷门又很酷的公司卖他自己写的程序;他的旅行很多,但用体力与野性去挑战的部份远远大过于他买下机票的钱;他可以真的穿著女生泳装跑去参加聚会,让只会整天嘴炮说要扮装的同学傻眼;他所有好玩的地方都来自于他是一个怪咖,一个常常光屁股跑来跑去的怪咖(所以我都叫他漏鸟侠或Mr.光噜噜)。

很多人会冷冷否定另一个人,往往只是出于羡慕或嫉妒,我想这真的很无聊,而且否定久了,自己的自尊心反而会隐隐受创。

后来我好像也跟我的老板柴智屏提过李昆霖,我说:「一个人有钱没什么了不起,或者受人讨厌,但如果他怪的很厉害、很变态,又很努力,而这些东西都跟他家有没有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你就会忍不住佩服他。」

离题了。

总之李昆霖写信给我希望大家认识一下的时候,我忘了我在干嘛总之很忙,不过我一直想用采访者的身分去写他一篇东西,便约了十一月我去高雄。但后来我整个忙坏所以就恍惚掉这件事,每次小郭襄跟我提到我还没去找李昆霖(小郭襄也很欣赏李昆霖),我就很内疚,有点怕李昆霖会赌烂觉得我没信用,但其实我就是这样,常常忘了或恍惚掉,然后就过去了,这是我个性的缺陷。

幸好李昆霖没有很介意吧,所以前几天我去文藻演讲时,他开车到高铁来接我。

我们一起走到停车场的途中,我有点无聊地在猜想他开什么车,我想他大概不会开bmw或benz那些穿西装的人在开的车,应该是开野性的landrover。后来看到他开matrix,觉得这个人还蛮有真实感的。

李昆霖本人蛮谦虚,跟我想象的很像,不过他有时谦虚到一个境界,这就吓到我了。例如我问他:「你小时候有没有测过智商?我觉得你好像很聪明的样子,不是都念到博士了吗。」「......应该很低吧?(忘了他说什么理由)」后来我们讨论到他念的东西其实很冷门,他说超级天才都跑去念物理跟化学了,他念腐蚀原理之类的东西才有机可趁。

妙的是,其实我们根本就很不熟,不过因为他会看我的书跟网志,我也会看他的,所以见面反而还蛮熟络的,这点真的很怪,网络真是神奇的一种发明。

演讲结束后,李昆霖请我吃虾子(也没在客套的,一坐下来就开始狂吃),跟请我看他的女朋友王小啦(这句话怪怪的),王小啦跟照片上的感觉不大一样,照片上属于可爱型,但看到本人,就知道李昆霖应该被管得很家居果然有点道理。王小啦很好心要我代送小郭襄她做的面膜,真的是很谢谢啦!

后来我冲高铁跑去台北,当晚住在该边家,我将李昆霖的那本疯狂旅游书「全世界都挡不住李昆霖」借给该边,说很好看。

该边说:「我知道啊,那不就是我们小时候在看的那个?」

靠,最好是小时候啦!

不多提那本「全世界都挡不住李昆霖」的内容,不过简单说,李昆霖的书好在三个地方。一个是他很真实面对自己,比如曾经因为太畅秋被同学讨厌的过程,常常提到自己已经几个月没做爱了很想召妓(妙的是,你竟会被书中的他给说服,召妓是一件很普通的人生体验)。一个是他的旅游方式,跟他阐述他之所以要如此旅行的意义,前者好笑好玩,后者则让整本搞笑的书有了丰富的生命力。最后一个是对父母的感谢,这点他写得特别好,我总觉得一个人要活得如此痛快,真的不能不怀抱对父母的爱。

说到那本书,非常好笑的一点是,当初李昆霖在出书时非常高兴,所以在网络上宣称,只要email给他住址,他就自掏腰包送一本书给对方。

「后来送了几本?」

「四百多本吧。」

「虾小,四百多本!」

「我记得那年过年根本没有出去玩,都在家里跟王小啦在信封上写住址。」

王小啦插嘴:「不要在提那件事了,一想到我就很生气!」

果然符合他的作风!

很高兴认识了这个奇人,知道这个「小时候大家都在看的奇人」也喜欢看我的书,真是有「逢低买进,长期持有获利」的感觉啊:D请让我笑嘻嘻擤鼻涕吧

常常是这么说的:把自己脆弱的那一面暴露出来,是一件很勇敢的事。

至于恋爱,把自己改之不去的缺陷在喜欢的人面前自然而然流露出来,肯定是必要的步骤。因为,你可能得重复这个缺陷一百万次。

由于上一场恋爱谈了七、八年,很多我的缺陷便成了一种想之当然,前任女友容忍它们的存在,久了,我也觉得那是我再正常不过的不正常。

历经惨痛的分手后,遇见了小内,开始了久违的「追」。但新的恋爱晓得怎么踏出第一步,却不晓得怎么移动第二步,因为我那忘记很久的缺陷重新逼迫我,骚扰我,考验我什么时候要表态。

话说我那无法修复的缺陷,不是「告诉妳,我这辈子绝对不向右转」或「我每天早上都要在床上跳绳」或「由于四犬成器,所以我有一口气养四只狗的习惯」这类超炫的怪癖(狗急跳墙时,有些男生还会把这些怪癖误判成优点,试图吸引女孩啊!)。而是,我的鼻子很烂......我随时随地都擤得出鼻涕,除了刚洗完澡的半小时,鼻子几乎都是半塞半开的状态。

烂鼻子造成了我跟小内约会时的大障碍,因为一直一直一直一直擤鼻涕,实在不是什么好动作。看电影的时候就是小心翼翼地吞鼻涕;聊天聊到出现鼻音的话,也得趁小内分心时偷偷倒吸鼻涕吃下肚;吃饭吃到一半,倒流的鼻涕就是食物的添料勾芡。以上,一有机会进洗手间,我就会趴在洗手台狠狠擤个鼻涕,让自己畅快一下。

以前看记者在新闻挖挖哇里说过,有些明星跟富商老公结婚后,长年都保持晚睡早起的生活。因为据说她们卸妆后跟河童没两样,一定得等丈夫睡着才敢卸妆上床,然后趁丈夫还在昏睡时就爬起来化妆,所以结婚数年丈夫都看不见她们的素颜。

我想这些传言99%都是ph值<7的屁话,不过如果是1%的真实,那就太恐怖!<br />

但,我发神经啊?这样下去可不行,我可不想为了保持形象就把自己的胃当垃圾桶。此时我有点困惑,到底是要用遵从命运还是以拖代战的方式好?

遵从命运的话,就是:如果某天我竟可以大大方方在小内面前擤鼻涕,就表示这个女孩是我的真命天女。

以拖代战的话,莫过于等到我非常喜欢小内,喜欢到我想跟她一辈子在一起的话,到时候再来想在她面前擤鼻涕的问题。如果只是偶而约会的女孩,那我暂时吃个鼻涕也就算了。

但这两种想法都是天杀的太幼稚。

真正的关键是,小内到底喜不喜欢我啊?如果小内不喜欢我,我心甘情愿倒吸一辈子的鼻涕也没有用。

有时鼻子实在塞得太严重,被小内发现,就会出现这样的对话。

「你感冒了吗?」

「没啊。」

「喔。」

「......我的鼻子很烂,复杂说就是我的支气管不好,常常流鼻水。」

「喔。」

「楚留香的鼻子也很烂。」

「这样喔。」

不知从何开始,也没有什么高明的小撇步,我终究还是习惯了在小内面前擤鼻涕这个招牌动作,而小内也没有过什么特殊的反应。好像我的担心只是缺乏睪固酮的多余。

不过我的缺陷还很多,现在我正想办法让小内习惯我的随口乱讲话。

这一点她可有得熬了。

「想吃吗?」我拿着刚擤完鼻涕的卫生纸汤包。

「不想。」

「如果妳等一下很乖,我就喂妳吃这包鼻涕喔,喔喔喔喔喔喔......」

「脏死了脏死了,不要拿过来啦!不要~~~」

就是,这么回事。第一次约会的第一站

还不熟的一男一女硬要约会很容易陷入尴尬,这个大家都有恶梦般的经验。特别是第一次见面,最忌讳第一站就坐下来吃饭或是喝下午茶,干瞪眼的成份居多......就算你是一个聊天的高手,还是很容易看到对方局促不安地玩弄盘里食物。

在需要「充分对话」才能进行下去的下午茶时光,男人很容易畅谈自己的事业成就,并对当今政局提出针贬。但你他妈的白痴啊!女人没有那么容易屈服在男人口沫横飞的吹嘘底下,还会觉得你很自以为是。

为了抵抗尴尬,女人则很容易发出「好可爱喔!」、「哇啊,这是真的吗?」之类意义不明的声音......这个我就没研究了,只知道如果对方是正妹,那她怎么乱叫我都尽量站在欣赏的角度(无力)。

第一次约会的第一站,最好的方式,莫过于看场电影先。

我的理论是,这个年头大概找不到人不喜欢看电影;而且,两个人的视线不需要一直压在对方身上,而是一起看着远方的屏幕。

此时交头接耳就很重要了,不论你平时怎么喜欢静静地看电影,这时你一定不可能专心在屏幕上的剧情,而是思考这场约会等一下该怎么进行下去------而对方,也一样。此时小声地、笑笑地凑句话到对方耳朵:「妳不觉得梅尔吉伯逊的头发好丑?」或是「她刚刚直接把他杀掉,不就什么事都没了?」都比沉默无声好。当然了,这可不是叫你在电影院里演讲,然后搞出一场架打。

看完电影再去吃个饭,此时就有很自然的话题了------刚刚那场电影!就算是聊刚刚电影里杀人狂的分尸技术,也比你不顾一切猛聊当兵强!

男生很怪,再怎么宅,跟一头猪出去都放得很开、谈笑风生,但一遇到真正想追求的女孩,往往就大当机。我的好友阿和是个很有见解,自信又丰富的人,但一跟喜欢的女生单独相处,便会进入黑暗模式......表情僵硬,支支吾吾,不停说错话。

我觉得,当你很紧张该怎么表现得好的时候,对方也同样很焦虑,希望在你心中可以留下好印象。所以很多安排,最好考虑到对方其实不想把约会行程弄得太复杂,免得出糗或多了更多无所适从的静默------不过,如果对方对你一点意思也没有的话,那她大概不会有什么压力,你也不必想太多。

以上这些我都明白。我这么聪明怎么会不明白?

但我写小说有个习癖,总想在结局埋下数万吨的热血,这个癖性影响了我的约会。我在与小内的第一次约会里,先看场电影,再吃个饭,最后却摩拳擦掌安装了一个「放烟火」的大型计划!只因为我难以克制要在第一次约会就让她难以忘怀的欲望。

男人的表演欲,真的很难节制。追到了就不必请客的恋爱

谈过恋爱的人都能感同深受我才对。一开始相处若订下模式,就好像是规范领土的宪法,若有不满也只能闷在肚子里,除非来个元气大伤的大吵一架,否则很难翻案。

我是个很依赖恋爱的人,情伤过后没本事透过时间沈淀太久,自然是要好好谈一场快乐的恋爱才能活过来。然而太久没追女孩,有几个必定经历的相处环节再度困扰着我,比如男女之间在什么情况该谁付钱、多久上一次象样的餐厅、以及最严酷的问题------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没有顾虑真正一起逛街?我打算把这一连串困扰当专栏写,但无法附上解答。

我大学时期过得很穷,跟前女友各付各的多,这是她的体贴,我一直都感激。但最新的情况是,我已经脱离学生身分,以写作维生,不管我心灵状态再怎么幼稚都被迫归类为大人了;而小内小了我九岁,还在念大学一年级,经济来源是妈妈给的零用钱。

第一次约会,为了让小内觉得我重视她,虽然我平常吃得很随便,还是很刻意选了间可以瞬间掏空学生钱包的美式餐厅,然后很猛地点菜,无论如何都想把自己的脸打肿。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对自己很没信心。

「对不起,今天让你花钱了。」小内在宿舍门口挥手。

「哪有,小意思。」我挥手:「下次一起打棒球吧!」

第二次约会,我们果真一起去打击场打棒球。玩挥棒练习时需要戴专用的手套免得手受伤,我当然有了,但我不敢跟刚认识的小内共享我那渍满汗水的手套,于是有点慌张地跑去打击场内设的运动用品专卖店,挑了一只手套准备付钱。一付要四百块。

「好贵喔,我可以自己出吗?」小内有点局促,紧张地拿着皮包:「我也有带钱出来约会啊。」

「没关系啊,妳平常又不会玩,只是来陪我打的,这点钱我出就好了,不然我会内疚喔。」我笑笑,但心里可是僵得要命。

我的本意是希望小内跟我约会时不需顾虑太多,只要专注在快乐上就好了;但如果我一直出钱,结果被当成只会花钱「逼」女孩开心的大爷,那就欲哭无泪。

我始终不觉得约会时帮女孩出钱是一种「有教养的绅士行为」,只不过我已在工作,而小内还是个学生,约会由我请客实在没什么。后来好友阿和提醒我,一直请客很容易把女孩惯坏,到最后女孩习惯了买什么吃什么都不必花钱,而我却厌腻了这样的约会模式时,相处一定会有很大的问题。

我很喜欢小内,真的很喜欢,如果小内竟然被我惯坏,我会很伤心。

后来不知不觉追到了小内,两人在一起了。某次一起去百货公司看电影,顺便在地下街吃晚餐。我很自然准备付帐时,小内怯生生阻止了我。

「跟你说一件事,你不可以生气喔。」小内。

「好啊。」

「我可不可以自己出自己的份?」小内红着脸。

我愣了一下。

「不必啦,才一百多块钱,又不是......」我捏捏她。

「可是你已经追到我了啊,为什么还要帮我付钱?」小内很认真。

面对小内近乎童言童语的可爱坦白,我傻了。

「难道追到妳以后,就各付各的了?」

「嗯,男生在追女生的时候不是会一直出钱装大方吗?现在我们在一起了啊,你不用再那么辛苦了。真的。」小内从皮包里拿出钞票,说:「虽然我的钱不多,可是,以后可以让我自己出我的部份吗?」

「为什么......其实真的不必这样。」

「我也想要对我们的约会有贡献啊!」小内将钱塞在我的掌心。

我很感动。

能听到这么朴稚的答案,能遇到这么好的女孩。

这是恋爱的好兆头!爱情本质,坚若盘石?

每个世代都试图找出他们对事物独特的定义与见解,以反映与其它世代之间的差异。拥有最多重新诠释意义的世代多半都是年轻族群,因为他们的语言最贴近时代的脉动,他们,也正是最害怕「变成跟别人一样」的一群。

关于爱情,「劈腿的正当化」是年轻族群重新探索「爱情」的一种可能。最常见的一说法为:在婚前多多交往不同的对象,比较不容易选错人!

或者更纯粹来说:爱情本来就无法圈地限制,只要大家都心知肚明,有什么不课以?

一次喜欢很多人是相当常见的情况,男生可以一口气痴恋蔡依林跟松岛枫,女生同时心醉古天乐与郑元畅,丝毫都不奇怪。记得国中的时候,我一次最多可以喜欢四个女生,但行动的表现碍于社会观感,我只能一次追一个,想来我从小就不懂变通、左右互搏。

其实劈腿早就退流行啦!

现在只是把劈腿这种名词从坟墓里挖出来,复古重刻而已。古人三妻四妾毫不奇怪,对比现在「合法性的劈腿」只能发生在婚姻之前,古人的劈腿落实的相当制度化。但古人的劈腿主要是确认传宗接代的完成,而现在年轻世代讲究的劈腿,是相当随心所欲的,是一种喜欢就喜欢,不喜欢随时拉倒的愉悦。

比古较今,我在想,爱情这种东西真的会随时间有所改变吗?

如果会,为什么我看梁山伯与祝英台还是会深受感动呢?

为什么红楼梦还是能打动人心?

这么说来,会不会是爱情的本质始终没变,只是形式变了?变得更多元了?

我立刻用最快的google方式比较了一下十年前文学里、跟当今文学里描述爱情的字句,发现差异并不大,不同的文学世代描述初得到爱情的滋味,除去修辞的壳,内容大抵都是「坐立难安」、「心跳加速」、「呼吸急促」、「彷佛全世界只看得见妳」、「突然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是巧合吗?或许是我的小小期待吧,我真希望爱情的本质真的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我们看待它的方式、处理它的方式不一样。如此说回劈腿,劈腿是一种「爱情的形式」,还是一种「现代的人际关系」?

前论古人有三妻四妾,男人劈腿女人之厉害到了光明正大的地步,时后女权高涨,一夫一妻制框限了男女「在一起」的形式,也把爱情的可能给限制住了,照「能量守恒定律」,如此爱情的「浓度」理当增倍了?

有吗?还是起码把爱情变得「公平」了?

还是爱情根本不该计较公不公平,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真正平等的爱人?

也许劈腿正是当今社会在一夫一妻制的非人性箝制下,新世代找到的情感出口,反正结了婚就等于挖了爱情的坟,不如在那之前用最有效率的方法品尝爱情,等到肚子太饱,嘴也腻了,哪天看着周遭的朋友一个个肚子大了结婚,兴起了自暴自弃的念头后,拉着最合适的陪葬人走进礼堂!

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样的说法,倒让我想起了神鵰侠侣里的古墓派,杨过与小龙女的恋爱就是在好大一个活死人墓里慢慢谈起的(这是什么联想......)。金庸小说里的第一情圣,正是非杨过莫属。

杨过所代表的爱情元素分两种:一,是不顾一切的追求(热烈的,火焰般的);二,一定要在一起的长远承诺(顽固的,大海似的)。

两个元素相比,痴情,正是大家对杨过最大的认识,所以也因此给了他非常实惠的奖励。也就是,尽管身边无数美女跑来跑去,但杨过不动如山,硬是苦等了小龙女一十六载,除了练练武功,无聊就养鸟为乐(还是只大鸟!),导致他十六年后天下无敌(劈腿的话,内力起码要打对折,掌法去三成,剑法去两成,武林排行榜得掉到十名外!)。

话说升高中的那年夏天,我翻到神鵰侠侣最后一集,十六年后杨过在断肠崖等不到小龙女时,他忽然想到了苏东坡的词:

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 自难忘 千里孤坟 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 尘满面 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 小轩窗 正梳妆 相顾无言 唯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 明月夜 短松冈

等不到小龙女的杨过哭了,一夕白发,我也虎目含泪,心想苏东坡真是天下第一痴情人啊,否则怎能写出这样感人的词?

于是我们把镜头带到苏东坡的脸上。

Action。我调查了一下苏东坡的身世,赫然发现他在老婆死后还娶了她的堂妹为妻,我虎躯一震,接着又查到苏东坡随后还娶了这位前妻堂妹的丫嬛为妾......

吼!那位丫嬛只十二岁而已耶(这位丫嬛不可小觑,她可是苏东坡唯一认可的红颜知己)!我整个傻眼!苏东坡,你真男人!这辈子的运气奇好,血泪地爱过之后,又能接二连三遇到其它的真爱......然后又写了好几句动人的凄绝之词呢。

如果苏东坡这位据说长得超丑的才子都可以有这么好的恋爱运气,我们这么帅,当然也可以(握拳)。

但若我们可以接受一个人一辈子可能爱上很多人,那么,我们就应该试着接受------爱上很多人的时间可能是相迭的。

这份相迭可能很无奈,也可能很浪漫,更可能的是......相当真实。

或者引用小田和正为东京爱情故事作的名曲「爱情故事突然发生」:

该如何说起才好?时间在踌躇不定中消逝

话题来去盘旋,口中却尽是些无聊的话

妳的完美,让我无法单纯只说爱妳

雨彷佛即将停歇,属于我俩的黄昏

倘若,那一天,那一刻,我们没在此相逢

将永远都只是陌生的两人

爱情不是僵化的课后作业,它要发生便发生了,非常任性。若命运大魔王一鼓作气安排了五个真命天女给我,我也只好勉为其难通通笑纳啊(低头玩手指)!

按照伟大的机率课本告诉我们,如果两千万人中只有一个人会是你的真命天子(别说全台湾找不到你的真爱啊),那么全球六十亿人,就有三百个真命天子散布在世界上的不同角落!

很恐怖吼!

真相还不只如此。若是在古时候,天大地也大,这三百个真命天子里大概有两百九十九个你终其一生都碰不到。但现在抬头见看见飞机,低头就走进网络,少说有一百个真命天子跟你有机率上的爱情缘份......很困扰了吗?

等等!

更困扰的还在后面,因为你绝对没有这么幸运,因为还有很狗屎的孽缘用同样的机率在伪装你的真爱,数量大约也是一百,所以可怜的你总共要在一百个真命天子,跟一百个假命天子中做出选择,真的是忙坏了!如果要你一个一个谈恋爱,是不是太委屈你了呢?哈利波特都已经完结篇了,谈恋爱当然也要更有效率进行啊!所以......劈腿根本是王道啰!

身为一个六年级后段班的准大人,其实,以上都是虚张声势的违心之论。

或许是真的古板(唉,是哪个年代的人会举东京爱情故事的主题曲当例子啊),也或许是尝过劈腿的良心不安与苦果,也或许,是对爱情还抱存着一份一心一意的期待,真希望在某个下着小雨的午后,能遇见这么一个人,用抄来抄去的经典名言轻轻跟她说一声:

「我们是为了相遇,才来到这个世界上。」

那么,一生只爱一个人,好像也就足够了。九把刀写的,小内画的

去年生日,小内送我一本她亲手画的「爱的小书」,记录我们之间发生的甜蜜画面。特别的是,小内偷偷跑去与我长期合作的出版社,事先将「爱的小书」用光面纸印刷成书,还是精装本的硬壳封面,完全就是出版的规格。而且,还是货真价实的「送完为止」!

我在美丽华摩天轮上仔细翻阅,想象小内一边画画、一边期待我称赞她的模样,心里真的很感动。又想到害羞的小内鼓起勇气跑到出版社,恳求编辑帮她印制成书的满脸通红,就很想亲亲她,说她好。

「你喜欢吗?」

「嗯,谢谢妳,这是我收过最棒的生日礼物了。」

小内笑嘻嘻将头低下,让我摸摸她的头。

突然,我觉得如果将我的文字搭配小内的插画,也许是很美好的......一本真正的、有ISBN编码的书。而我的手中正好有一个很适合的故事,一本童书。

苦苦哀求了一个礼拜,一直以为我在开玩笑的小内终于惶恐答应,用课余的时间与我讨论哪些段落适合画什么、用哪一种表现方式、背景要不要将文字盖过去等等。甜甜蜜蜜吵吵闹闹画了四个月,终于大功告成。

老实说小内的画画技术不过是一般人类都能画出来的水平,但在技术之外,小内的线条有种朴拙的真诚,毫无匠气,很能打动人。所以尽管小内用色铅笔画出的作品略显单薄,我还是想委托出版社出书,当作我们爱情的纪念。

在我的想法里,这本「专门成就我的爱情」的童书大概刷个两千本就可以了,不必大费周章。岂料出版社的心脏很大一颗,特定请了一个插画家帮小内的原图做影像处理。插画家是长期合作愉快的Blaze,功力非凡,起先我还蛮排斥这样的「修图」,想说反正我只是要小量出版,不让出版社赔钱也就是了,为什么要让第三人介入我跟小内的合作呢?但Blaze是个心细的女孩,将图修得非常自然,让最后成品色彩饱满,层次丰富,我跟小内看了都很喜欢,也很感动Blaze的努力。

......女人要化妆,果然很有道理。

后来去出版社开会,编辑qb笑嘻嘻给了我一记拐子:「喂,你赶在当兵前出这本书,是不是想讨好小内,这样她就不会兵变了?」

我耸耸肩:「没啦,只是觉得以后如果两个人大吵一架,吵累了,看到这本书就会想起对方还是很爱自己的,就突然不想吵了。那样不是很棒吗?」

话虽如此,有件事回想起来还是很恐怖。

小内平时有写日记的习惯。如果我「表现良好」,或许一个月可以换来一次「三十秒快速翻阅小内日记」的福利。就在童书付梓前夕,忘了什么缘故小内跟我大吵一架,那天的日记上用气到歪斜的字体写着:「忍耐!我要忍耐!我一定要忍到书出了之后再跟你分手......让你丢脸!」

即使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同样不能小觑啊!小内看杂志想变美

小内与我的约会总是带有工作与学业的成色。我时常坐在简餐店里写小说,小内写累了作业,就会翻遍各种杂志打发时间。翻到一个境界,就会想跟我说话。

有一次,小内正翻着某女性杂志。

「我好烦喔。」她突然迸出一句。

「烦什么?」我的手指停顿。

「大家都长得好漂亮,我也好想变成美女喔。」小内叹气。

嗯,对于这个问题,标准答案只有一个。

「鼻鼻,妳就是美女啊!」我很认真,用小汤匙挖向她的手。

「大骗子。」小内拿着杂志,整个人倒向沙发的另一头。

「真的。」我很严肃:「我这个人很现实的,一向只跟美女在一起哩。」

小内没理会我,眉毛锁得更紧了:「哎呦,如果上帝给我一个愿望,那我要变成谁好呢?到底要变成谁好呢?」

这一定是考验。一定。

......我不会轻易上当的!

「鼻鼻,别阿呆了,当然是现在的妳最漂亮啊!」我露出灿烂的笑。

「你不要再骗人了。」小内瞪了我一眼,瞋道:「快点!快点给我意见啦!」

说的也是,如果上帝真的出现了,也真的给小内一个愿望,情况会变得很严肃。如果一不小心变错了人,我的头会烧很大。

「林志玲吧。」虽然比我高,不过......我接受。

「为什么?」

我想了想,说:「我觉得林志玲的声音蛮好听的。」

「果然还是声音吧!你就是一直嫌我声音不好听!」小内有点生气,也有点沮丧:「你怎么可以一直嫌我!」

我大惊:「我哪有嫌!我只是说......林志玲的声音很好听啊!」

「可恶!」小内快哭了。

不过既然开了这话题,往下可以聊的东西还挺多的。

「认真回答我,如果可以,你想我变成杨丞琳还是张绍涵?」

「杨丞琳。」

「那杨丞琳跟蔡依林呢?」

「杨丞琳吧。」

「那杨丞琳跟你最爱的周迅呢?」

「我最爱的是妳。不过......周迅。」

「那周迅跟白歆惠呢?」

「歆惠啊?这个很难选耶,不过还是周迅好了。」

「什么歆惠?干嘛叫得那么亲密!」

我吐吐舌头,赶快转移话题:「喂,那妳到底决定好了没?要变成谁好啊?」

小内根本想不出来,但随手指着杂志其中一页,说:「随便谁都可以,因为大家都好漂亮。」

那一页的模特儿,正是最近红得发紫的隋棠。

我若有所思:「鼻鼻,如果妳变成隋棠,那妳还会爱我吗?」

小内不加思索:「会啊。」

我很感动:「那我们可以做吗?」

小内整个大怒,气道:「不行!你干嘛啊?你这么想跟隋棠做吗!」

唉。

好好一个下午又毁掉了。天下无双的笑

小内很期待每个月一次的杂志专栏,因为她很喜欢看我写她。

「把比,这个月的ELLE写了吗?」小内趴在桌子上,只露出一只眼睛。

「还没耶。」我看着屏幕,光标已经残废很久了。

「那你想好要写什么了吗?」小内细小的声音。

「不知道,我等一下去灵感档案夹里看看有什么好写的。」我说。

我计算机里分门别类的小灵感够我写到世界末日,毕竟平时的勤劳就是故事之王的本钱啊。

「写我啦,写我啦!」小内突然靠了过来,像蜜蜂一样乱钻。

「我考虑一下。」我严肃地说,故意皱眉。

「写我啦写我啦!求求你写我求求你求求你......」小内双手合十恳求。

「那妳会乖吗?会念书吗?」我淡淡道。

「会,我会乖乖念书。」小内赶紧坐好,把会计课本打开。

好吧,那就写一下好了。

小内很喜欢我逗她笑。

刚开始跟小内约会的时候,我怕冷场,常常乱说笑话逗小内,或是做一些奇怪的事吸引她注意。

而同样怕冷场的小内,也会很给面子一直笑不停。

最好笑的笑话,往往是脱口而出。

有一次我们在清水休息站外,趴在栏杆上看星星。

看星星表面上很浪漫,其实很无聊,太久没说话更有陷入尴尬的危机。

此时平日与我交好的灵感之神,突然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随口说:「跟妳说喔,上次刘德华来我经纪公司谈案子的时候,突然走到我旁边,脸贴得很近,然后对着我挤青春痘。」

「好怪喔!」小内傻眼。

「真的很怪啊!我也吓了一大跳,就在我吓了一大跳的时候,刘德华也吓了一大跳。我问他干嘛要对着我挤青春痘,刘德华很不好意思的说,他还以为走到镜子前面。」我一本正经说完。

小内愣了一下,随即跟我一起捧腹大笑起来。

宇宙无聊的笑话最对小内的菜。

「比比,我跟妳说喔......」

「好呀,说什么?」

「我......我......」

「嗯?」

「我......一球一球投,一球一球投。」

这样也能逗得小内边乱笑边说:「哈哈哈好好笑喔,把比你抓到我了抓到我了......」够白痴的了。

话说女孩子一笑,印象值就加超多分了,也会给男孩子很大的信心。

不是我吹牛,小内灿烂笑起来会露出一点点上排牙龈,笑容真的是天下无双。

其实一个男生猛讲笑话、或试图用幽默的方式显示自己很从容自在的时候,大概心里反而挺紧张。

如果搞笑搞得太过头,例如逛街逛到一半突然倒立走路,就有被当成小丑的危险,那还不如安静一点好。

所以我没有好玩的话可以说,就会一直看着小内微笑。

「为什么你要一直笑?」她不懂。

「我在想......如果我一直对着妳笑,妳也会笑。」我露出狸猫笑。

就是这句话,成了小内认真考虑跟我在一起的关键。

一个女孩子最大的幸福,或许就是找到一个很能逗她开心的男孩。

这种感觉也许胜过安全感,胜过很高很帅,胜过才华洋溢。

但男孩又何尝不是?

找到一个总是对着我开心笑来笑去的女孩,真的,真的可以写足一千篇闪光文塞杂志专栏。

就像现在一样。

在高铁上遇到的鸟火事件......一点想法的反省

由于要写替代役的每周心得,只好选点象样的生活体验来写。

前两个礼拜我跟小内家人去垦丁玩,他们从台北搭高铁出发,我从台中乌日高铁站出发,相约高铁左营站会合,出发地不一样,但搭的都是同一班高铁。

我在第一车厢,他们在第十车厢。

到了台中站我上车后,小内的爸爸才打电话说要我走去十车跟他交换座位,好让我跟小内坐,没搭过高铁的他正好可以逛逛高铁内部。

但当我从一车走到五车时,突然被高铁的客服挡住,问我要干嘛。

这时我看仔细清楚,拦住我的并不是高铁客服,而是穿着黑色西装的人,几个高铁客服站在他旁边,五车则是商务舱。

「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十车。」我以为他们误以为我要白搭商务舱。

「不好意思,现在这节车厢有重要的贵宾,无法让你通过。」

「十车有我的家人。」

「不好意思,我们......」

「喔,那算了。」

我打断他的废话,很干脆地转身,倒是吓了他们一跳。

但我懒得回到遥远的一车,在五车随便找个座位就坐。

另一个黑衣人则亦步亦趋跟我到座位,看着我将大包小包行李塞在脚下,打开刚买的壹周刊,他小声问我:「很抱歉,这班直达左营,你可能无法......」

「喔,啊我就不去了啊。」我继续看杂志,不想理他。

是啦,我知道这般列车直达左营,所以我也没机会在所谓的下一站换车厢,从车外绕跑到十车。然而不让我过就不让我过,没什么了不起,但继续废话就浪费我的时间跟精神了。

然后我打了一通电话给小内,告诉她情况,但小内的爸爸执念很深,立刻说他要来五车找我换位置。我是有点纳闷,因为车内座位很多,其实不见得要跟我换。

反正重点是,小内爸爸倒真的用执念突破了五车的封锁,走到我身边,要我马上到十车跟他女儿坐在一起。那还怎么说,当然只好立刻整理东西。

「可是他们不让我过。」我忍不住说。

「没关系,我已经叫他们让你过了,他们会跟着你过去。」

「......」

只见有个黑衣人(他一路跟着小内爸爸)看着我背着背包、提着单眼相机袋、拿着两本杂志跟水站起来,准备去十车,他用很为难的表情说:「这么多东西......」

此时我心情已不是很好:「然后呢?」

「过车厢前恐怕需要检查。」他皱眉。

「究竟是什么贵宾可以有权力检查我的东西?」我瞪他。

「......」他苦笑,没接话。

我们走到第五车厢入口前,另两个黑衣人看着我一堆东西,脸色有点为难。

靠,我又不欠你钱。

「我要去十车找我家人。」我皱眉。

「这么多东西......我们可能要请你......」

「到底是什么贵宾可以检查我的东西?」

就在那个时候,我突然火大到生出一股念头。

如果这些人胆敢打开我的背包检查我的东西侵犯我的隐私,我就投书到报纸写社论,公干这个大人物,让大家看看是何等人物搞这种排场。

毕竟检查旅客的行李什么的,根本就没有道理。何况如果我本来就是十车的乘客,这么做更是完全站不住脚,我买了票,就该让我过去。什么贵宾的,我根本不信这一套。

就在我启动小宇宙模式后,他们就摸摸让开了路,让我前进。

我在五车里左瞪右看,看看到底是哪个大人物可以叫得动这种宣称要检查旅客行李的黑衣人。

就在车厢中间,我找到了答案。只见阿扁总统正在跟旁边的人聊天。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一切变得可以理解。

就在我离开第五车厢时,一个黑衣人用有点抱歉又有点高兴的比情说:「现在你知道是谁了吧?」

这种表情,让我觉得他以他的工作为傲------这令我笑了出来。

我喜欢那个表情。

「谢谢。」我笑笑,有点腼腆。

在高铁上突然近距离看到总统,是有一点意外的高兴。

但回到座位时我想了很多,大概可分为两点。

第一,虽然由于总统的安检,需要在某些时刻检查路人这种行为很能令人理解,很合理,但老实说如果我真的被检查到,靠,我还是会很生气。这种生气的情绪完全不因这事情的合理性而消失------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我承认总统安全属于公众利益)相抵抗时,虽然精神上认同小我必须牺牲,但他妈的懒趴还是一把熊熊烈火。

话说,如果我是周杰伦,我就不相信经过第五车厢有那么多废话。

小人物被检查东检查西,不爽就是不爽。

第二,而我在盛怒之下,竟然会有「你动我,我就动你」的念头。

这点尤其让我反省。

很多人觉得我是公众人物,但我经常没有公众人物的自觉,我照常干我想干的,做我想做的,写什么也管你去死,非常个人主义。但也因为没有公众人物的自觉,通常我也不会想到我拥有什么样的公众人物的力量------比起那种前呼后拥的主公(魅力型,可召唤千万人并肩共战)。我想的,都是另一种一骑当千的力量(强者型,一刀一马破入敌军取贼首)。

但没想到当我被激怒时,还真的会突然意识到我大概拥有投书到任何平面媒体都会被采用的机率近百的「另类公权力」。而且,我还真的会想使用它------这就是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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