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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人生需要掌声

作者:蒋偲昕 当前章节:10018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3:02

人生需要掌声

许多人时常慨叹:知音难求。何为知音,知音难道不是人生中的鼓掌者?

当年,俞伯牙轻奏《高山流水》时,钟子期为之高声喝彩,于是钟子期便成了俞老先生的知音。高山流水不断,流传着一曲千载称颂的金兰之交的赞歌。然而,水已去,人也亡,弦断有谁听。人生中的喝彩者走了,生命也就枯萎了。

人生,就像开放在郊外的野花,万紫千红,芳香四滥。人生的掌声犹如阳光雨露,滋润着每一叶花瓣。恩赐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而掌声比恩赐更为重要,精神的鼓励激动着每一个孤独无助的行人。

人生,就像颠簸在海上的小船,乘风破浪,勇往直前。人生的掌声犹如远方的灯塔,引你挂云帆,济沧海。恩赐是一缕海上轻柔的微风,使躁动不安的人感到人世的温情,而掌声比爱心更为重要,心灵的通道连接着每一个沉思忧郁的哲人。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街头卖艺者,其琴声悠扬,令人感动,吸引了不少行人。拉完一曲,周围的人纷纷向钱罐里丢钱,转眼工夫,钱已装满了罐子,但卖艺人脸上并没有一些欣喜的笑容。后来,一个旅游者抬起手来为之鼓掌,卖艺人跟里溢出了感激的泪水。可见,卖艺者是哲人,他寻求的是知音,期待的是掌声。人生需要掌声,掌声比恩赐比金钱更为重要。

当你失落丧气时,你希望有人给你勇气;当你犹豫彷徨时,你希望有人给你理解;当你精神穷困时,你希望给你热烈的掌声。是的,我们在不断地等待着,祈求着爱心的降临,但我们更在时时刻刻寻找着知音,寻找着精神世界的同路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至于绝望,也会像那位卖艺人一样流出感激的泪水。

没有掌声的演出是可怕的,有谁受得了死一般的寂静;没有掌声的人生是可悲的,有谁愿意在压抑中生存。人生缺少了掌声,只会剩下英雄垂泪、七子悲歌的结局。正如当年的屈原,世人皆浊唯他独清,世人皆醉唯他独醒,有心报国却无力回天。没有掌声没有理解只有渔夫的叹息,终于使他熄灭希望之火,生命之灯。

人生的掌声永不能停息,它永远激励着人追求灵魂的高尚与完善,掌声比爱心比金钱更为重要。

让掌声响起来,人生需要掌声。

善待生活

1927年,美国阿肯色州的密西西比河大堤被洪水冲垮,一个9岁黑人小男孩的家被冲毁,在洪水即将吞噬他的一刹那,母亲用力把他拉上了堤坡。这个小男孩经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在1943年,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创办了一份成功的杂志。但是后来,在一段反常的日子里,男孩经营的一切仿佛都坠入谷底,但是男孩并没有放弃,他相信黑暗会过去,相信夜尽就是黎明,终于,他渡过了难关,攀上了事业(的)新的巅峰。而这个男孩,就是驰名世界的美国《黑人文摘》杂志的创始人、约翰森出版公司总裁、拥有三家无线电台的约翰·H·约翰森。

约翰森的经历向我们昭示:生活并不总是万事如意,善待生活,人生才会一帆风顺。

生活就像是一面镜子,你对他笑,他也对你笑,你对他哭,他也对你哭。而善待生活的人,就是对镜子笑的人。斯勒佛说过:希望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希望。所以,善待生活的人,就是充满希望的人。美(过)国著名的聋盲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在失去听力、视力和发声力的情况下,不但学会了多种语言,而且还出版了14部作品。马克·吐温曾说:拿破仑和海伦·凯勒是19世纪两个最出类拔萃的人物。海伦·凯勒能有今天的成就,就是因为她没有对生活放弃希望,她是对镜子笑的人,因此,镜子回送给她的也是笑。相反,如果她自暴自弃,对生活失去希望,那么我们今天就少了一位得到(亿万人民敬仰)人们尊敬的人。

雨果说过:应该相信,自己是生活的强者。所以,要善待生活,其中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自信,相信自己。奥格斯特也说过: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有信心开始,并有信心跨出第一步。可见信心的重要性。如果没有琴纳的自信,那么天花的治愈,又要推迟多少年,又要有多少无辜的人,会死于这种疾病。如果没有莫尔斯的自信,那么电报机要推迟多少年才会被发明?如果没有波尔的自信,那么量子论的发现要晚多少年,会给人类带来多大的损失。如果没有自信,他们怎么能鼓气生活的风帆,怎么能达到光辉的彼岸?

生活就好像是一颗小树苗,而善待生活,就是为树苗浇水,施肥,让他最终变成苍天大树;生活就好像是一只嗷嗷待哺的雏鹰,而善待生活,就是对它的照顾,让他最后变成翱翔在天空中的雄鹰。生活就好像大自然,而善待生活,就好像对它的保护,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回报给我们一个健康,美丽的环境。

因此,不要再对生活自暴自弃,对他充满信心,充满希望,只有这样,它才会对你笑。

评析:文章以事例开头,引人入胜,入题也很自然。观点鲜明,中间部分引用大量事例及名人名言支持自己的观点,并且叙议有机结合。语言流畅,整句简明有力,运用多种修辞方式,一些语句很精彩。

不足之处:注意个别词语的准确性。满分40分,可得36分。

这就是我

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两条眉毛乌黑,一个不高不低的鼻子下面是一张樱桃小嘴,笑一笑,两排美中不足的牙齿站在嘴巴里。一张瓜子脸后面扎着一只马尾辫。中等身材,体形瘦瘦的,让人觉得弱不禁风。这就是我——一个开朗、乐观的女孩子。我喜欢音乐,所以我从小就开始学习弹琵琶。每天放学回家,我先打开琴盖,拿出琵琶,跟着谱子弹上一个小时以后再做作业。就是因为这样,才能让我每次琵琶考级都能顺利地通过。我爱运动胜过爱音乐。每当双休日,我都会到南苑三里的健身区去锻炼身体,所以我的身子总是棒棒的,偶尔生几次病,吃点药就好了。如果严重的话,就只好依了医生,打针。不过,运动也得付出一点小小的代价——手上出了一个小茧子。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被我挖呀挖呀不知怎么搞的,第二天,就神秘的消失了。我就是这么个人,听了我的自我介绍,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评析:文章对自己的介绍很有条理,能从外貌、爱好方面来介绍自己。还有事例来证明。写的很好。

小狂人日记

2001年5月14日

我们班的同学似乎有些活泼过度,上体育课集队时总是蠢蠢欲动,至今老师也没有办法。我总想知其缘,却又得不到解答。有时想想,也难怪,大家都爱玩,甚至玩到“疯狂”。也许正是如此,大家才汇聚一堂。

我们班有个小狂人,号称庞源。用一句话来总结——厚脸皮。自上学期吃墨那刻起,大家都觉得他够狂,甚至疯。

庞源也名庞“猪”,因其较为肥胖。这也难怪,其座位简直称得上“猪圈”。书包横地,课本残迹随处可见……就是因为“脏”,还闹出一个笑话,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

一日,老赵(我的同桌)的钢笔不慎将我的手划了一道黑印。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其擦净,可心中仍有些不舒服,便将脏纸扔给老赵。

老赵不以为然,将其扔还。

如是再三,难以解决。

突然,老赵失手,将其仍到了孙婷的桌子上。

“惨……惨……惨……了……了!”老赵捂嘴叫道。

我身后的庞“猪”正与友人谈话。谈话正兴时,孙婷以为那纸归庞“猪”所有,一气之下,将纸放在他的桌上。

本以为庞“猪”看了后,会还给孙婷,之后,孙婷再与庞“猪”吵起来,然后报告给刘“将军”(班长)……那时,我与老赵吃不了兜着走。

不料,庞“猪”看到之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将纸塞进了抽屉。

一场风波平息,庞“猪”居然不知道,也许是因为他太脏了。蒙在鼓里的他还真当那纸是他的,还择其无墨之处撕下一片,然后习惯性地塞进了鼻孔(他经常用纸擦鼻孔),又装着一副老实人模样,继续与人斗嘴。

老赵目睹此景,不禁目瞪口呆,惊道:“此乃狂人者也。”

“是呀!”我也笑道,“可爱的‘汤圆’(庞源的别号)。”

2001年5月16日

女扮男装,听得不少;而男扮女装,实属难见。若女生长得“俊”些,扮个男生没问题。而男生扮女生,颇有点“东施效颦”之感。

庞源较为肥,王何(别号“黄河”)更肥。本以为肥的人劲都较大,可大多数人都称其脂肪为多。确实,体育考试,他总是不及格。就连跳远,也跳不出自己的身高。他留一头平头,额上留着一束较长的头发。整天,他都会去摆弄摆弄。与其称之为“扮酷”,不如叫他“东施”。

今天,英语课本剧表演,大家都开了眼界。最后一组刚上场,可谓有些“倾国倾城”。不知王何是哪来的“勇气”,居然牺牲“色”相,扮成一个女生。要扮总要有道具,也不知他从哪找来的假发。还未套上,足以让人爆笑30秒。刚一套上,就连老师也合不拢嘴。老师怕我们一笑,影响了表演效果。最终,连她自己也忍俊不禁。

王何套上那头假发,可谓是“美”到了极点。可物极必反,“美”到极点又为丑。有人说王何像头狮子,可有人说他连狮子也不如。一头“金毛卷”像一个假洋鬼子。若只看头部背影,以为他是一个窈窕淑女,可从整体看来,真叫人大倒胃口。由其是他那沙哑而“动听”的声音,真叫人难以忘怀。

王何的破相演出,足以让人贻笑大方,可却博得了制胜的一票。什么叫作男扮女装,什么叫作东施效颦,我们可谓是见识过了。也许老师也不会后悔上了这堂课,因为她见识到了我们班发“狂”的一面,可能也会觉得有些永生难忘。

我与老赵依然目瞪口呆。有人说,黄河的壶口瀑布像是疯狂的狮子,而我们的“黄河”也疯狂了。于是,我也随着老赵一同感叹道:“此乃狂人者也。”

不错,狂人。可爱的狂人。

2001年5月22日

今天,我可算是走了“桃花运”,只可惜那个她是一条无名狗。

早晨出门,感觉天气还不错,于是,兴致勃勃地找老冯(我的好友)一同上学。出门没有几步,发现路当中“横”着一只狗。俗话说得好:“好狗不挡道。”显然,这不是一只好狗。

无奈之下,只好绕道而行,可那狗一直盯着我。“拜托,不要用无知的眼神看我。”说罢,才觉得后悔。毕竟,狗不会听人话。

又走几步,发现那狗跟了上来,我还以为它是跟着他的主人呢,于是,就不太在意。复行数十步,总觉得有人跟着我,便悄悄回头。霎时间,一种不详预感涌上心头。其实,我本不怕狗,有时,我甚至挺喜欢的。可这回不同,我是被狗跟踪,而不是我跟踪狗。以前,听老冯讲过,她就是被一只随后追来的狗咬了一口,最后,还被上医院扎了两针。惨了!我即将步她的后尘。

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我究竟犯了何错?手中未拿食物,口中未啃骨头,它凭什么为什么干什么要跟住我?不过,我还暗自庆幸,穿的不是裙子,最起码它冲上来咬一口,还有一层“隔膜”。

“天哪!这条路怎么这么长?”我愈发恐慌了。对了,绕道“再”行。那狗顿了一下。“哈!这回可好,那只狗不再跟着过来了。”于是,我便放心地朝学校走去。

好景不长,那狗再次跟着上前。我究竟有何“迷狗”之处?我与它素昧平生,它为何紧跟不放?无奈之下,只得找老冯求救。差不多走到她家楼下,我再也忍不住了,决定将狗哄走,岂能将我一世的英明败在一条狗的门下?于是,我突然一回头,瞪了那狗一眼,好在那狗还有自知之明,颤了一下,转身就跑。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逃!快逃……

第一次流泪

其实,从小到大我已流过无数次泪,记不清是摔了一跤还是因为爸妈不给零食吃了。但我却真真切切记得那一次流泪。

我从小就是个体育运动障碍者,一上体育课总会见到我笨拙的身影。

到了初中,学校要开运动会,我竟出人意料地报了名。我选了一项相对于自己而言比较拿手的项目——跳远。

于是,我便忙乎起来了,不分白天夜晚地在沙池边试跳,可是老天似乎不大关照我,结果总是差强人意。但我从来都不在乎,还一直天真地认为我这样努力,好歹也能捞个名次。所以,在练习中也不惜把脚扭伤。于是,日子一天天地在汗水的浸泡下,发黄了,溜走了。

比赛的那天早晨,我满怀信心地走上战场,面对一个个比我高半个脑袋的对手也是嗤之以鼻。当见识到了他们的真功夫后,我开始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但是无论当时情况是多么严峻,我还是有一丝曙光。

当我进入总决赛后,情况更是恶劣。双脚不再当我是主人,开始不听使唤。奢望到的距离总是与现实的脚印遥遥不可及,差点儿把它们害得得相思病。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伤痕累累地回到看台上。只见那些获奖者春风满面,我深知“飞到枝头成凤凰”的梦早已破灭。见大家的表情平淡,也只好抑制自己的感情。

回到家后,终于发泄出来了。我的努力,我的汗水成了历史,再也没有什么价值了。又回想起赛场上的窘样,宣布成绩后的失落,泪水一泻千里。

但哭着哭着,我便停止了。因为,我好像从来没有听谁说过100%的努力就能得到100%的收获,是我自己太单纯,把努力看作是剂神丹妙药,百试百灵。却毫不顾及其它原因,让“努力”二字背负着太大的压力,自然失落时会更加伤心。我终于懂了,其实,你的努力的多少并不能判定你一定可以获得多少回报。有时它是需要你的积攒与耐心,我也相信在黑暗中无论多久,还是能待到黎明的曙光!而且更要学会“只顾耕耘,不问收获。”

我想,这次我是真正的哭了,哭得有价值,并在哭泣中获得了真理。

这是我第一次用泪水换来的真知。

(本文系考场满分作文)

[简评]尽管本文不算十全十美,但其中可圈可点的妙句也不少。更可贵的是作者在一次小小的失败中顿悟出了深刻的人生道理,表现在文字中又是那么真切。文中一些心理描写的细节,能直抵心灵的柔韧处,引起强烈的共鸣。

寻求生命的真谛

初次造访“龙潭”,已两年之久。可如今想起来,仍有一丝丝地悸动。我总爱在记忆的长河中,寻找它的身影,感受喧哗都市中,难以寻觅的宁静。

那年,时值初冬。而南方的冬天并不冷,带着难以掩饰的热情和一颗急切的心,渐渐地走近“龙潭”。“龙潭!虎穴?”我不禁想起。想着想着,也就被它还未揭开的神秘面纱所畏惧。空气凝结了,急切的心,也变得忐忑不安。

跨过溪流,走过山涧,眼前豁然开朗。眼前的一切,仿佛是一幅具有魔历的山水画。一湖潭水清澈见底,微风吹拂树叶摇摆的“沙沙”声,配着山泉从山崖的裂缝中,顺势而下,流进这湖潭水的声音,就像大自然演奏的优美乐章;又像一壶陈年老酒,间着山泉冲起的潭水,让我深深地沉醉。“酒”醒后,才发现远处的山壁上赫然刻着“龙潭”二字。我不禁笑了,笑自己的无知,更不禁由衷赞叹道:“好一个龙潭。”

一泓秀水很难让人想到它能和“龙”字联系起来,也很难想到龙也有柔情似水的时候。我相信这就是它的魅力所在。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水面上,像碎布一般。偶尔几片花瓣,或树叶飘落在这块“花布”上。也许,我的比喻不太恰当,那美确实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眼前的一切,让人无法置疑,“龙潭”就是一条沉睡了千年的“卧龙”。

看着这鱼鳞般的水纹,让我迫不急待地寻找潭中的游鱼。我寻找着,忽然看见一块碎石后面,有一条金黄色的鱼尾在不停地摆动着。什么“水至清则无鱼”?顺着鱼儿用尾鳍摆开的水纹流走。无论它从何处来,龙潭就是它的家,它的依靠。如果可能的话,龙潭就是柳宗元的“小石潭”,深藏而不露。深居大山,她做了大山的妻子,孕育着大山的一切生命。鱼儿偎依在她的怀里,告诉她人间的苍凉;树木们围绕,诉说着岁月的翅膀。我想,她也有过青春,她也见过沧海桑田。如今,她只是累了,她将她的精力,她的希望赋于大山,赋于大山中的一切。

如果我是李白,我将即兴挥豪,将我的豪情壮志篇成一首不朽的诗,献给她;如果我是吴道子,我将用我手中的画笔,绘出一幅“只应天上有”的画,送给她。而龙潭,将成为文人骚客的意念,将她千古传颂。

当我捧起这天堂之水时,发现自己太冒昧了。鱼儿听到陌生的声音,摆着尾巴游开了。它们属于大山,而不属于我们。我们只不过是过路的游客,没有权利带走任何东西,包含它的宁静。收拾心情,不情愿地踏上归途。

喧哗的都市,不免让人厌倦。这时,我又想起了龙潭,想起了她的无声无息。有几次想要登门再访,理智阻止了我:她需要的是宁静。若是可以,我想深居大山;若是可以,我想做大山的女儿,将我的一切献给她。龙潭正是如此,给大山以美丽,给大山以活力,给大山以生命,给予大山她的一切,而她,不需任何回报。潭犹如此,人何以堪呢。

开窗

窗,也可以是人与人沟通的桥梁。

时常听人说,父母与子女之间,永远隔着一道墙,那么试问,如果这墙上有着一扇小巧玲珑的玻璃窗,那么父母与子女,不就心灵相通了吗?

记得小时候住在乡下,农村的生活是那样的艰辛,然而那些回忆又是那样的甜美。母亲,我仍清晰记得那一个个晨光熹微的清早,你的身影随着公鸡的鸣叫出门,到傍晚,又伴着夕阳的淡光归来。那时,总爱趴在那小小的窗台上等你回家,焦急的目光竭力搜寻着你的身影,盼着下一秒钟你就会出现在门前的那条石板路上。吃着你从离家三公里外的县城里干活赚回来的白米粥,我的心里是甜的;闻着你煮的土豆饭,我的感觉是美的。那时每天的晚餐时间,是我现在最幸福的回忆:昏黄的灯光下,桌上有热腾腾的饭菜,你的目光是那样慈爱和温柔,你总是摸摸我的头,把自己碗里的菜拨到我的碗里……

然而,搬到大城市生活后的我们,似乎已经很少共进晚餐了。你依然早出晚归,出差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你忙,父亲更忙。而我,成了楼下快餐店的常客,唯一的朋友,也只剩下房里那不大起眼的玻璃窗了。

对房间的玻璃窗,我始终怀着无限的钟爱,它给了我无限的遐想,给了我无数的安慰。对着它,我总是想象着外面有无边无际的稻田,有随风摇摆的野菊花,有石板路上那熟悉的身影,即使每次打开它,我都失望至极……

常常想,我如果是个工程师多好。我想成为一个工程师,并不是想盖大楼赚大钱,也并不是要建筑什么高楼大厦成名成家。我只是一个自私的人,只想拥有一份温馨的母爱。如果有朝一日我成为了一个工程师,我会把一扇大大的窗装在我与父母的隔膜墙上。我想通过这个小窗户,对母亲说一句: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希望您只是一个农村妇女,只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妇人,因为那样,我们才能拥有一起共进晚餐的美好时光……

对面的窗

走在X中学校园安静的小路上,脚踏着枯叶,已是深秋了。远处朦胧闪过一些光影,是灯光吗?我停住了脚步,是的,远处一扇窗里微微亮起了灯光,我的思绪又回到了那个火热的六月……

已是深夜了,我还在埋头苦读,虽然已有些困意,但看到对面楼里的那扇窗还亮着灯光,又抖擞起精神继续奋战。那扇窗正对着我的窗口,我不知那扇窗里坐着的是谁,但我想,大概也是个学生吧。每当自己想放弃的时候,只要抬起头看看对面那扇小窗,里面还在灯光下不倦的身影,我就暗暗告诉自己,那是你的对手。

一年多来,对面那扇窗里的灯光一直是自己勤奋的目标和动力,我甚至还给自己立了个“军令状”——别人不关灯,你也不许关灯!当然,每晚的“对抗赛”换来得是我成绩的不断上升,是老师和家长赞许的目光,我很感激对面的那扇窗,虽然我不知对面住的是谁。

中考前夕,我坐在窗下做最后的准备,对面那扇窗里的灯光依旧亮到深夜,深夜的风是凉的,但那扇窗里的灯光让我的心感到温暖和充实,我知道,自己并不是孤独的。

第二天早晨,开窗的时候,对面的窗?

一封家书

孩子:

你有没有听母亲的话?你是否感到你身上多了一份责任?在这枪林弹雨的岁月中,我身负着保卫国家与人民的职责,不能回家,你又是否怨恨过你的父亲?

孩子,你已经长大了吧!等战斗结束了,我再陪你做你最爱的游戏。也许,你已不再玩了,因为,那时你已成为了一个男子汉。

孩子,我正在军隅中给你写信。你猜,我想起了什么?是家。在这硝烟滚滚的年代,唯一可以支撑着我的信念的,就是“国”与“家”。是“国”,让我不觉扛起了枪,不顾一切地保卫她。是“家”让我注意自己的身体,爱惜自己的生命。

什么是家,我觉得很抽象。我想,它应该是一个能挡风遮雨的港湾,心灵的避风港。让我猜猜,你被小伙伴欺负了,是不是跑回家躲在母亲的怀中大哭一场?你是不是觉得咱家的破茅房太旧了。告诉你,即使全世界的一切都被冰雪覆盖了,那间茅屋是令我觉得唯一温暖的地方。

孩子,你想父亲了吗?自古忠孝难两全,作为中国人,我们就有义务保卫这个哺育我们的土地。听听这炮声,听听这嘶杀声,再看看这硝烟冲天的景象,你就会有一种像保卫家园一样的冲动去保卫她。

至此,我感到了一缕辛酸,想到了家,这是我已多年未感到过的温馨。八年了,这已是抗战的第八个年头,不知不觉,与你们分别了这么多年。孩子,我与你分担了两种不同的责任。努力吧,孩子,你?

秋风又扫梧桐叶

时逢隆冬。

秋季的寒风早已吹落了故乡的梧桐叶。这些梧桐叶,大多已化入土了吧。

我的故乡在西安。西安是一个典型的四季分明的城市,树木的荣衰特别规律。我住的地方到处是法国梧桐,梧桐叶生得特别大方,随手拾起来一片都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如同我如今积攒的沉甸甸的故土情结。

小的时候,家的含义就是亲人的住处;而现在,只要我随便伏在光秃秃的黄土地上,或躺在被冬雪封住的渭河上,就立即能体味到故土对我的包容和接纳。家就是这种归属感。

每逢深圳的金秋来临,我的梦中便常常出现黄澄澄的法国梧桐叶铺在道路上。风吹过时,正在飘落的梧桐叶飘荡开来,已落在地面上的却不曾随风飞舞,因为它是有份量的。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西安的雨总是连阴的,有时疏得像吊针上的“点滴”,有时密得像浓雾——感觉不到具体的雨点,只是发现衣服上和地上都变得湿漉漉的。此时的法国梧桐在我面前摇曳,我突然会有一种无名的幽怨,现在明白了,别离的苦楚是永恒的……

西安有我不可割舍的情丝。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其他许许多多待我好的亲朋都在那儿,还有滋养我幼年的土地。

终有一天,我的亲朋都会离我而去,或者我先离他们而去。

乡愁是一脉相承的血浓于水,思念是知恩图报的魂牵梦萦。

在将来的某一个秋季,风扫落叶之时,我是否也可如法国梧桐一般,化入我生长的土地呢?

回家过年

家,这个自小便不陌生的字眼,是一个让漂泊在外的游子时刻挂念的地方,是一个能让你随时停靠的港湾,是一盏不灭的温馨明灯,总让我们倍感舒心。

从不曾刻意用心地去定义什么才算是家,因为我心中很明白,我有两个家,“大家”在江苏,“小家”在深圳。两个家我都爱,但爱的意义又有不同,前者更像一种朦胧的感觉,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永远停驻在心中的一个角落里,很永恒。而后者就是一种平常温馨实在的感觉,一种清晰的踏实感,好像总是在眼前,很舒心。

这几年未曾回过大家,有很多原因,我总是有点失落,因为过年的隆重与喜庆在“大家”才能体现,才更强烈地让我欣喜。于是在今年,又至年关的时期,我要说的是:“回家过年,回‘大家’过年!”铿锵有力,坚定实在。

回想起以前回“大家”过年的事,总让我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一份缠绵不尽的怀念。从登上回家的列车,我就激动不已,欣喜地望着窗外的景色瞬息万变,而心中的家却总是不变。素净的小雪、凛冽的寒风、辽阔的大海、熟悉的蒸馒头的味道,总是充斥我的大脑,总是让我永无停歇的想念。想念那门联的红彤彤、鸡鸣的雄赳赳、鞭炮的啪啪响,想念那过年的轻松与欢乐,想念那过年的感觉。

为什么我更爱回大家过年?为什么喜欢那个几年只有十几天停留的地方?我想,因为那儿有许多我挚爱的亲人,我喜爱与他们一起分享过年的喜庆,分享亲人团圆的温暖,分享那份持久永恒的爱。

长途电话中,当我说出“回家过年”时,年过七旬的奶奶好像轻轻地吁了一口气,但我知道,一直都知道,仿佛还看到了那张慈爱的脸绽放出笑容的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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