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闹学记》作者:三毛【完结】 > 【书香门第】闹学记.txt

等到第二节上课时,一盒心形的巧克力糖加一张卡片,放在桌子前端艾琳的地方。.3

我的春卷——”“你们——”

“我们一样。小明,吃一块鸡,天白,要黄豆汤还是鸡汤?”

捧着一碗汤,觉得手好累好累。心情,是一只鬼丢上来的灰披风,哗一下罩住了大年夜

中的我。

这时候,是哪一家的鞭炮,等不及那欢喜,在暮色还不太浓的气氛里,像做什么大喜事

似的轰轰烈烈的响了起来。

黄金书屋---我先走了我先走了

——为台北国际马拉松热身

我的父亲陈嗣庆先生,一生最大的想望就是成为一个运动家。虽然往后的命运使他走上

法律这条路,可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仍是个勤于活动四肢的人。父亲小学六年级开始踢足球,

网球打得可以,撞球第一流,乒乓球非常好,到了六十多岁时开始登山。目前父亲已经七十

五岁了,他每天早晨必做全身运动才上班,傍晚下班时,提早两三站下公车,走路回家。这

种持之以恒的精神,其实就是他一生做人做事负责认真的表率。

我的母亲在婚前是学校女子篮球校队的一员,当后卫。婚后,她打的是牺牲球。

父亲对于我们子女的期望始终如一;他希望在这四个孩子中,有一个能够成为运动家,

另一个成为艺术家,其他两个“要做正直的人”,能够自食其力就好。

很可惜的是,我的姐姐从小受栽培,她却没有成为音乐家,而今她虽是一个钢琴老师,

却没能达到父亲更高的期许。我这老二在小学时运动和作文都好,单杠花样比老师还多,爬

树跟猴子差不多利落,而且还能自极高处蹦下,不会跌伤。溜冰、骑车、躲避球都喜欢,结

果还是没成大器,一头跌进书海里去,终生无法自拔。

大弟的篮球一直打到服兵役时都是队中好手,后来他做了个不喜欢生意太好的淡泊生意

人。小弟乒乓球得过师大附中高中组冠军,撞球只有他可以跟父亲较量,而今他从事的却是

法律,是个专业人才以及孩子的好玩伴。小弟目前唯一的运动是——趴在地上当马儿,给他

的女儿骑来骑去。

在我们的家人里,唯有我的丈夫荷西,终生的生活和兴趣跟运动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他打网球、游泳、跳伞、驾汽艇,还有终其一生对于海洋的至爱——潜水。他也爬山、骑摩

托车、跑步,甚而园艺都勤得有若运动。

我们四个子女虽然受到栽培,从小钢琴老师、美术老师没有间断,可是出不了一个艺术

家。运动方面,篮球架在过去住在有院落的日本房子里总是架着的,父亲还亲自参与拌水泥

的工作,为我这个酷爱“轮式冰鞋”的女儿在院中铺了一个方形的小冰场。等到我们搬到公

寓中去住时,在家庭经济并非富裕的情形下,父亲仍然买来了撞球台和乒乓球桌,鼓励我们

全家运动,巷内的邻居也常来参加,而打得最激烈的就是父亲自己。

记得当年的台湾物质缺乏,姐姐学钢琴和小提琴,父亲根本没有能力在养家活口之外再

买一架昂贵的钢琴,后来他拿出了小心存放着预备给孩子生病时用的“急救金”,换了一架

琴。自那时起,为了物尽其用和健康的理由,我们其他三个孩子都被迫学音乐。那几年的日

子,姐姐甘心情愿也罢了,我们下面三个,每天黄昏都要千催万请才肯上琴凳,父亲下班回

来即使筋疲力尽都会坐在一旁打拍子,口中大声唱和。当时我们不知父亲苦心,总是拉长了

脸给他看,下琴时欢呼大叫,父亲淡淡的说了一句:“我这样期望你们学音乐,是一种准

备,当你们长大的时候,生命中必有挫折,到时候,音乐可以化解你们的悲伤。”我们当年

最大的挫折和悲伤就是弹琴,哪里懂得父亲深远的含意。

至于运动,四个孩子都淡漠了,连父亲登山都不肯同去,倒是母亲,跟着爬了好几年。

当然,那只是些不太高的山,他们的精神是可佩的。

我的丈夫深得父亲喜爱并不完全因为他是半子,父亲在加纳利群岛时,每天跟着女婿去

骑摩托车,两人一跑就不肯回家吃饭,志同道合得很。

回想有一年我开始学打网球时,父亲兴奋极了,那一年是我出国后第一次回国,在教德

文,收入极有限,可是父亲支助我买二手球拍、做球衣,还付教练费,另外给我买了一辆脚

踏车每日清晨骑去球场。这还不够他的欢喜,到后来,父亲下班提早,也去打球。他的第一

个球伴是球场中临时碰上的——而今的国民楷模孙越。父亲打球不丢脸,抽球抽得又稳又

好,他不会打竞争的,他是和平球。

等到我又远走他乡一去不返时,我的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变迁,我住北非沙滨去了。那

时最普通的运动就是走路,买菜走上来回两小时,提水走上一小时,夜间去镇上看电影走上

两小时,结婚大典也忘了可以借车,夫妻两人在五十度的气温下又走上来回一百分钟。那一

阵,身心都算健康,是人生中灿烂非凡的好时光。

后来搬去了加纳利群岛,我的日子跟大自然仍然脱不了关系,渔船来时,夫妻俩苦等着

帮忙拉渔网,朋友来时,一同露营爬山拾柴火,平日种花、种菜、剪草、擦地、修房子,运

动量仍算很大。夏日每天“必去”海滩。我泡水、先生潜水,再不然,深夜里头上顶了矿工

灯,岩石缝中摸螃蟹去,日子过得自然而然,肤色总是健康的棕色。虽然如此,夫妻两人依

旧看书、看电影、听音乐、跳舞、唱歌,双重生活,没有矛盾。回想起来,夫妻之间最不肯

关心的就是事业,我们安稳的拿一份死薪水,绝对不想创业,这自然是生活中烦恼不多的大

好条件。

有一年,偶尔回国,在电视上看见了纪政运动生涯的纪录片,我看见她如何在跑前热

身,如何起跑,如何加速,如何诉说本身对于运动的理想和热爱……我专注的盯住画面不能

分心,我分解她每一个举手投足的姿势,我观察她的表情,我回想报章杂志上有关她的半生

故事,我知道她当时正跑出了世界纪录,我被她完全吸引住了的原因,还是她那运动大将的

气质和风度,那份从容不迫,真是叹为观止。一个运动家,可以达到完美的极致,在纪政身

上,又一次得到证明。

没过了几年,我们家的下一代,也就是大弟的双生女儿陈天恩、陈天慈进入了小学。父

亲经历了对于我们的失望之后,在他的孙女身上又重新投入了希望。他渴望他的孙女中有一

个成为运动家。暑假到了,当其他的孩子在补习各种才艺的时候,父亲恳请纪政,为我们的

小女孩请来了“体育家教”。

天恩、天慈开始每天下午,由体育老师带着,在市立体育场上课。记得初初上体育课

时,父亲非常兴奋,他说,如果孙女有恒心,肯努力,那么小学毕业就要不计一切送到澳州

去训练打网球。又说,经济来源不成问题,为了培植孙女,他可以撑着再多做几年事不谈退

休。很可惜的是,天恩、天慈所关心的只是读学校的书,她们无视于祖父对她们的热爱。不

听祖父一再的劝告:“书不要拚命念,及格就好。”她们在家人苦苦哀求之下无动于衷,她

们自动自发的读书,跑了一个半月的体育场,竟然哭着不肯再去。我们是一个配合国策迈向

民主的家庭,绝对不敢强迫孩子,在这种情形下,父亲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

孙女没有运动下去,父亲居然又转回来注意到了我。那一年我回国教书,父亲见我一日

一日消瘦,母亲天天劝我:“睡觉、吃饭!”倒是父亲,他叫我不要休息,应该运动。我选

择了慢跑。

有半年多的时间,每个星期绝有三天左右的晚上,我开车到内湖的大湖公园,绕着湖水

开始慢跑,总要跑到全身放松了,出汗了,这才回家继续工作。就有那么一个夜晚,我一个

人在大湖公园的人行道上慢跑,不远处来了两辆私家车,车上的人看我跑步,就放慢了车速

开始跟我,我停步不跑了,车上下来七个男子,他们慢慢向我围上来,把我挤在他们的人圈

里。其中一个人说:“小姐一个人散心不寂寞?”我看看四周,没有其他的行人,只有车辆

快速的在路边驶过。我用开玩笑的口吻对待这一群家伙,说了几句不轻不重的双关语,“笑

问”他们是哪一个角的。他们一听我说起什么角什么角,就有些不自在,我把其中挡路的一

个轻轻推开,头也不回的再跑,很有把握的跑进对岸丛林小路中再绕公园出来,那批人已经

走了。从那次之后,我停止了夜间的慢跑,而清晨尚在读书,不能跑,这再次的运动也就停

了。“角”的意思就是黑话“帮派”,看杂志看来的,居然用得顺口。

我们的家族运动小史并没有告一段落。小弟的大女儿天明今年八岁,得的奖状里虽然包

括体育,可是她最痴迷疯狂的还是在阅读上。小学二年级就在看我的《红楼梦》,金陵十二

金钗都能背,她只运动那翻书的小指头。小弟的二女儿天白在两岁多时由茶几上跳下来,父

亲观察她的动作,她不是直着脚跳的,她先弯下膝盖才借双脚的力一蹦落地,这发现又使父

亲大喜,连说:“恐怕是这一个,可以训练。”从那时起,天白每与父亲见面时,祖孙两人

就在游玩一种暗藏心机的运动游戏。可是天白现在已经四岁多了,她最大的成就却是:追赶

着家中大人讲鬼故事。我们被她吓得哀叫,她是一句一句笑笑的逼上来,用词用句之外,气

氛铺陈诡异、森冷、神秘,是个幻想魔术师——眼看她走上司马中原之路。她只做这种运

动,四肢不算灵。每听孙女造鬼不疲,父亲总也叹一口气,他的期望这一次叫做活见鬼。

其实,要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做为运动家或艺术家并不那么简单,可是保有活泼而健康的

心态去参与,不必成家也自有意义。

拉杂写来,由家庭中的运动小史铺展到马拉松,内心的联想很多。其实每一个人,自从

强迫出生开始都是孤独的长跑者,无论身边有没有人扶持,这条“活下去”的长路仍得依靠

自己的耐力在进行。有时我们感到辛酸遭受挫折,眼看人生艰难,实在苦撑着在继续,可是

即使如此,难道能够就此放弃吗?有许多人,虽然一生成不了名副其实的运动员,可是那份

对于生活的坚持,就是一种勇者的行为。我自然也是一群又一群长跑人类中的一员,但诚实

的说,并不是为了父亲的期望而跑,支持着我的,是一份热爱生命的信念,我为不负此生而

跑。我只鼓励自己,跟那向上的心合作。这些年来,越跑越和谐,越跑越包容,越跑越懂得

享受人与人之间一切平凡而卑微的喜悦。当有一天,跑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时,世上再也不会

出现束缚心灵的愁苦与欲望,那份真正的生之自由,就在眼前了。

黄金书屋---随风而去随风而去

——诗人痖弦的故事

要说的是——

老家本在河南南阳城外四十里爷爷半生赶驴车

爹爹做了庄稼郎

三代单传得一子

我娘长齐报天恩

那家园

白露前后看早麦

小麦青青大麦黄

总记得

老娘纺纱明月光

放下娃儿急急忙忙做鞋帮忘不了

老爹天方亮喝便上耕晌午打罢东偶又西桑

辛苦苦

巴到日落上了炕

计算算

今秋能拿几个洋

再想想

到了下年好歹加盖两间房苦盼盼

娃儿长大讨个媳妇儿好兴旺舍不得

小子细肩把锄扛

只期望

省城念书好风光

小子上学堂

爹娘向着师傅打躬屈膝泪滂滂孩儿灯下琅书声

喜得爹娘睡不沉

寒冬上炕让暖被

炎夏铺席打扇备凉床只求娃儿不灾不病写字忙

 爹娘白汤粗馍也是香小子十六作文章

村里人人面容光

看信代书把人拉

那今世秀才便是他

休道爹娘做牛做马费了学钱不管用

 只盼来年似锦前程祭祖告天耀门宗那年兵荒马乱方才起

唬得爹娘心惶惶

小子不及定亲家

慌慌张张打发他

说起同学结伴走

老娘漏夜赶行装

厚厚裤子肥肥袜

密密鞋帮打成双

不言不语切切缝

油灯点到五更蒙

老爹墙角挖出现大洋

老娘缝进贴身内衣裳小子不知离别伤

怨怪爹娘瞎张忙

只想青春结伴远

那知骨肉缘尽箭在弦才听得

更鸡鸣叫天方亮

就来了

同学扣窗启程嚷

三五小子意气佳

不见爹娘乱发一夜翻芦花门前呼唤声声到

灶上油饼急急烙

油腻腻

粗纸包着递上来

气呼呼

孩儿不耐伸手接

老娘擦眼硬塞饼

哽说趁热路上带了行推推拉拉几番拗

饼散一地沾白霜

娘捡油饼方抬头

孩儿已经大步走

娘呼儿可不能饿

人影已在柳树大桥头娘追带号扶树望

孩儿身影已渺茫

那柳树——

秋尽冬正来

寒鸦惊飞漫天哗

爹娘哭唤声不闻

三十年大江南北

离乱声讯终断绝

南阳城外老爹死也没瞑目

 睁眼不语去向黄泉路孤零老娘视茫茫

日日扶墙门前苦张望树青一年

娘泪千涟

我儿不死我儿不死

只看那青青杨柳树

我儿必不死

我儿在他乡

那一年

村人讨木要柴烧

老娘抱住杨柳腰

只道这是我儿心肝命

谁抢我拿命来拚

村人上前拖又说

老娘跪地不停把头磕那——一——年

树砍倒娘去了

死前挣扎一哽咽

叫声——“我儿”眼闭了江湖烟雨又十年

他方孩儿得乡讯

只告你爹你娘早去了

爹死薄棺尚一副

娘去门板白布蒙了土中是一场

 杨柳青青

 杨柳青青南阳城外四十里

小麦青青大麦黄

昔日一枕黄粱梦

今朝乍醒儿女忽成行养儿方知父母恩

云天渺渺何处奔

眼前油饼落满地

耳边哭声震天淘

悔不当初体娘心

而今思起——

眼不干

泪成河。

导读

黄金书屋---老兄,我醒着老兄,我醒着

——导读《异乡人》

卡缪的第一部小说《异乡人》于一九四二年出版,是以年轻的法国人莫梭以及他所居住

的法国殖民地阿尔及利亚为背景,叙述出来的一个故事。

这本小说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描述莫梭母亲的死,以及他杀人以前的生活。第二部描

写狱中生活和审判的情形。两部的构造,是用对照的方式表示两种不同世界的不同看法,那

也正是莫梭视“直接感动”为真实的人生态度。

在第一部中,莫梭所过的生活,以母亲的死而明显的表露了他那冷漠的反应,是与一般

社会惯例绝不相同的。葬礼过后,莫梭去做海水浴,和偶尔相遇的女朋友玛莉去看电影,当

天晚上和她发生关系。那以后的两三个礼拜,他一如往昔,上班、下班、工作,星期六和玛

莉约会。他的公司派他去巴黎,莫梭却以——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生活,而予拒绝。他虽不

爱玛莉,却也答应跟她结婚。

莫梭这种平静的生活,终于因结识了一位毗邻而居的年轻人雷蒙而告终止。雷蒙是个皮

条客,他发现自己的阿拉伯情妇移情别恋,处心积虑想要惩罚她,莫梭偶然地卷入这场争

端。他答应替雷蒙想办法让他会见情妇。当雷蒙殴打情妇时,邻居召来了警察,莫梭又为雷

蒙说谎,毫无动机的介入这件纠纷。

有个星期天,雷蒙叫莫梭一同去海边游玩,那时,包括雷蒙情妇弟弟在内的一群阿拉伯

人跟他们打架,雷蒙因此受伤。后来莫梭再度只身外出,想在灼热的海滩附近找个阴凉的地

方休息,就在这个时候,迎面碰到了一个阿拉伯人。莫梭身上恰好放着雷蒙托给他保管的一

枝手枪,再加上令人头昏目眩的阳光,使得莫梭神智混乱,他误把阳光的反射当成刀刃的锐

利光芒,他扣动扳机射杀阿拉伯人。而后,再向尸体连发了四颗子弹。

莫梭被捕、受审、判处死刑。陪审员做这种判决,与其说是基于犯罪行为的事买,倒毋

宁说是由于深恶莫梭的性格——特别在于他对母亲死后种种所谓放荡行为的深恶。

对于杀人,莫梭除了对预审推事表示是由于“太阳的缘故”之外,并不说明任何犯罪的

动机——事实上,他的动机的确并不存在,除了太阳的缘故。

检察官向陪审员指出,莫梭没有一般人的情感,也没有罪的意识,是个“道德上的怪

物”。莫梭在狱中等待受刑时,也的确扮演着一个社会怪物的角色,包括神父劝他忏悔、投

向永生。莫梭除了大怒之外,不肯向宗教认同,他说,他的人生到目前为止,与任何先验的

价值无关。这种人生虽然荒谬,却是他唯一可以遵循的人生。他接受生,接受死,这使他奇

异的寻护了和平,并且发现到自己和宇宙,终于合而为一。

我们阅读《异乡人》,应以故事的形式和风格所表达的莫梭性格为中心。以传统自传形

式而言,《异乡人》中的莫梭,正是一个在任何社会形态下所谓的“异乡人”。卡缪用在以

第一人称莫梭的文字,一向只提示事件,并不说明他对事件的反应;他不分析自己的感情,

只是叙述琐碎的细节,或一些“感觉上”的印象。

莫梭在表面上看来,并不具有一般人的感情。他虽然认为母亲不死比较好,却未曾对她

的死感到特别的悲哀。他欢喜玛莉的笑容,对她产生情欲,却没有爱她。他缺乏雄心,也不

接受升迁的机会。他认为——“无论如何,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毕竟目前的生活,并没有

让我有什么不悦的地方。”他甚至对于受审,都觉得不是自己的事,他只想快快审完,好回

监狱里去睡觉。

我们透过《异乡人》这么一个人物,可能看见某些自己也常有的性格,那就是:许多人

——包括我们自己,常常生活在无意识的生活习惯中而至麻木。莫梭是一个不知道本身人生

意识的人,是一个没有意识的主人翁。他对于生,既无特别的狂喜;对于死,也并不很在

乎。整个的生命,不过是一场荒谬的过程。在这里面,除了“感觉”之外,人,没有其他的

思想,包括杀人,也只因为那“阳光的刺目”而已。

莫梭,在基本上,是一个普通人,对于社会,事实上并没有露出明确的反抗——他只是

放弃。或者说,他活得相当自在却又不在乎。

当莫梭自觉到他无法对人生赋予任何有意识的形态时,他很自然的放弃了一切,留下的

生之喜悦,只是能够带给他直接反应的“感觉”。例如:“夏日的气息,我热爱的住家附近

某个黄昏的景色、玛莉的微笑与洋装。”以上的种种,成为了他所感受的真实生活,而不想

再去超过它们。莫梭把这些事情都放在生活里,却不给予自己一个说明,正如他并不想从他

和玛莉一时的肉体快乐中,导出以爱为名的永恒感情。

卡缪以间接的方法表示出莫梭那种若有若无其事的叙述态度,实际上,这种表达手法,

包含着比想象更丰富、更复杂的感情。莫梭有他自己生活的法则,他不是道德上的怪物,也

不缺少常人所具备的感受力,他只是一个不愿深究一切而存活的某种——人。即使可能在法

庭上救自己一命,他也拒绝成为一个习俗上的孝子。他不肯说一句虚伪的话。

莫梭不是一个虚伪的人。这,使得整个的社会,反抗了他,误解了他,将他孤立起来。

造成悲剧的事实上并不在于他的性格,而在于他和这个社会上其他的人类如此不同,因为这

一份不相同,社会判了他死刑。

虽然,杀了一个阿拉伯人可以判死刑,这是无可非议的,可是判决莫梭死刑的方向,并

不在于这个事件,而在于他的不肯矫情。

对于莫梭而言,道德就是遵循感觉的行动。所以他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必须忠实

地、毫无夸张地表现这种感觉。《异乡人》是人与外在世界的纠葛,也是人与社会冲突的纪

录。卡缪所谓的“人的欲望”与“世界的不关心”之间的对立,就在这本小说里。

事实上,经过莫梭,我们可以看见人的基本特质,对生的欲望以及对真实的欲望。但是

他的欲望如此的不明显,使得他囿于世界所设定的极限里。监狱中的莫梭,象征着被敌对世

界所捕护的人,他逐渐失去自信,他无法对他人表达思想,他已成为自己的“异乡人”。而

莫梭没有征服外在现实的方法。

事实上,莫梭只是一个单纯的人,单纯到看上去一无知性,只以接近动物性的感官在存

活。而这真真实实的生活,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去,都是属于他主权之内的生活方式,却不被

社会上其他的人所接纳——一旦这个人,发生了某种事件,例如说,杀了人,他的结局,除

了唯一死罪之外,没有别的可能。

莫梭单纯,其实他的朋友们也很单纯,这些朋友——亲切而略带感伤的谢列斯特、笨到

看不懂电影的艾马纽、粗心大意但是快乐的玛莉,甚而殴打情妇的雷蒙,以及整天虐待一只

患皮肤病的狗的沙拉马诺,都是一批单纯又普通的人。他们并不是冷漠的,他们是一批生活

在强烈感情中的人,只是平凡的存活在社会最基层的地方,使人漠视了这些人存活的意义。

而这一些围绕着莫梭而生活的小人物,事实上并没有排斥莫梭,他们甚而是善待他的。他们

接受他,但不审判他。正如他们对待自己。

其实,“异乡人”又何曾没有审判自己,从第一页开始,我们可以发现,莫梭在内心中

一直在审判自己。就在向公司老板请假奔丧的同时,他就已经在茫然中感到了罪的意识——

那别人加在他身上的罪的意识。

全书中,守灵、杀人、审判这些过程中,在在的提出主角对于刺目光线的敏感,这份完

全属于官能反应的现象,都是情节变化时一再出现的。莫梭在阳光下的感情容易变得亢奋,

这一方面固然表示他的精神状态,另一方面他已感到有一种比杀害一个阿拉伯人更神秘、更

可怕的存在——宇宙。莫梭激怒于神父,将神父赶走的当时,是他情绪上再一次的激动——

第一次在于杀人。而这第二次的激动,因着死刑将临,反将主角引上了最后不得不做的妥

协;在死亡之前,将自己与宇宙做了最终也是最完美的结局。

分析一本书籍,重要的其实并不在于以上引用的比喻、象征或推测。这种方法,虽然有

它知性上的意义;但是,在艺术以及人性的刻划上,如此解剖,不但无益,反而可能破坏了

阅读一本世界名著的完整性以及直感性。分析,并不能算做唯一导读的方式。

我们与其对《异乡人》做更多的分析,倒不如依靠故事主人翁自己的叙述,使我们更直

接的感到身为一个“异乡人”而不能见容于社会的那份刻骨的孤寂。更重要的是,对于这样

一个“异乡人”我们所抱持的心态,是出于悲悯还是出于排斥,是全然的沟通与了解,还是

只拿他当为一个杀人犯?我们不要忘了此书的最后一页,如果没有那一份莫梭临死前心灵上

的转变,那么人生才真是荒谬的了。莫梭,是无罪的。审判他的人,也是无罪的,问题出

在,莫梭是一个不受另一阶层了解的人。

黄金书屋---E·T回家E·T回家

ET回家

那个人是从旧货市场的出口就跟上我的。

都怪我去了那间老教堂,去听唯有星期天才演奏的管风琴。那日去得迟了,弥撒正在结

束,我轻轻划了十字架,向圣坛跪了一下,就出来了。那间教堂就贴着市场旁边。也是一时

舍不得离开,我在树荫下的长椅子上坐了下来。那个人,那个后来跟住了我的人,就坐在那

里。他先在的。

每一次回西班牙,总当心的选班机,选一班星期五黄昏左右抵达的,那么,星期六可以

整整一天躺在旅馆内消除疲劳。而星期天,正好可以早起,走个半小时多路,去逛只有星期

日才有的市集——大得占住十数条街的旧货市场。然后,去教堂静静的坐着,闭上眼睛,享

受那古老教堂的管风琴演奏。

每一次回马德里,在起初的一两天里都是这么度过的,不然就不觉得在回来了。

当我坐在长椅上的时候,旁边的中年人,那个在夏天穿着一件冬天旧西装还戴了一顶破

帽子的人就开始向我讲话了。我很客气的回答他,好有耐性又友善的。

谈了一会话,旁边的人问起我的私事来,例如说;结了婚没有?靠什么生活?要在马德

里留几天?住在哪一家旅馆什么又什么的。我很自然的站起来,微微笑着向他说再见,转身

大步走了。

一路穿过一条一条青石砖铺的老街,穿过大广场,停下来看街头画家给人画像,又去吃

了一个冰淇淋,小酒馆喝了一杯红酒,站着看人交换集邮,看了一会斗牛海报……做了好多

事情,那个跟我同坐过一张长椅子的人就紧紧的跟着。也没什么讨厌他,也不害怕,觉得怪

有趣的,可是绝对不再理他了。他总是挤过一些人,挤到我身边,口里反复的说:“喂!你

慢慢走,我跟你去中国怎么样?你别忙走,听我说——。”

我跑了几步,从一个地下车站入口处跑下去,从另外一个出口跑出来,都甩不掉那个

人。

当这种迷藏开始不好玩的时候,我正好已经走到马德里的市中心大街上了,看见一家路

边咖啡馆,就坐了下去。那时,茶房还在远远的一个桌子上收杯子,我向他举举手,他点了

一下头,就进去了。

才坐下来呢,那个跟我的人就也到了,他想将我对面的一张椅子拉开,要坐下来,我赶

紧说:“这把椅子也是我的。”

说时立即把双脚交叉着一搁搁在椅子上,硬不给他坐。“喂!我跟你讲,我还没有结过

婚,怎么样?你觉得怎么样?”他也不坚持坐下来了,只弯下腰来,在我耳边鬼里鬼气的乱

讲。

我想了一下,这个人七八成精神不正常,两三成是太无聊了,如果用软的方法来,会缠

久一点,我性子急,不如用骂的那种法子快快把他吓走。

他还在讲鬼话呢,不防被我大声骂了三句:“滚开!讨厌!疯子!”好大声的,把我自

己也给吓了一跳。走路的人都停下来看,那个跟踪的家伙跳过路边咖啡馆放的盆景,刷一下

就逃得无影无踪了。

茶房向我这边急急的走来,一副唐·吉诃德的架势,问说什么事情。我笑起来了,跟他

讲:“小事情,街头喜剧。”

点了一杯只有在西班牙夏天才喝得到的饮料——一种类似冰豆浆似的东西,很安然的就

将脚搁在对面的椅子上,拾起一份别人留在座位上的报纸,悠悠闲闲的看起来。

其实也没有那么悠闲,我怕那个被骂走的人回来抢我东西,当心的把皮包放在椅子后

面,人就靠在包包上坐着,眼睛还是东张西望的。防着。

这时候,大概是下午两点前后,天热,许多路人都回家去休息了,咖啡座的生意清淡。

就在那个时候,我身边一把椅子被人轻轻拉开,茶房立即来了。那人点的东西一定很普通,

他只讲了一个字,茶房就点头走了。

我从报纸后面斜斜瞄了一下坐在我身边的。还好不是那个被我骂走的人,是个大胡子。

报纸的广告读完了,我不再看什么,只是坐着吹风晒太阳。当然,最有趣的是街上走过

的形形色色的路人——一种好风景。

那么热的天,我发觉坐在隔壁的大胡子在喝一壶热茶。他不加糖。

我心里猜,一、这个人不是西班牙人。二、也不是美国人。三、他不会讲西班牙话。

四、气质上是个知识分子。五、那他是什么地方来的呢?

那时,他正将手边的旅行包打开,拿出一本英文版的——《西班牙旅游指南》开始看起

来。

我们坐得那么近,两个人都不讲话。坐了快一小时了,他还在看那本书。

留大胡子的人,在本性上大半是害羞的,他们以为将自己躲在胡子里面比较安然。这是

我的看法。

时间一直流下去,我又想讲话了。在西班牙不讲话是很难过的事情,大家讲来讲去的,

至于说讲到后来被人死缠,是很少很少发生的。不然谁敢乱开口?

“我说——你下午还可以去看一场斗牛呢。”

慢吞吞的用英文讲了一句,那个大胡子放下了书,微笑着看了我一眼,那一眼,看得相

当深。

“看完斗牛,晚上的法兰明歌舞也是可观的。”“是吗?”他有些耐人寻味的又看了我

一眼,可亲的眼神还是在观察我。

终于又讲话了,我有些不好意思。才骂掉一个疯子,现在自己又去找人搭讪就是很无聊

的行为。何况对方又是个很敏感的人。

“对不起,也许你还想看书,被我打断了——”“没有的事,有人谈谈话是很好的,我

不懂西班牙文,正在研究明天有什么地方好去呢。”

说着他将椅子挪了一下,正对着我坐好,又向我很温暖的一笑,有些羞涩的。

“是哪里人?”双方异口同声说出完全一样的句子,顿了一下,两个人都笑起来了。

“中国。”“希腊。”

“都算古国了。”不巧再说了一句同样的话,我有些惊讶,他不说了,做了个手势笑着

叫我讲。

“恰好有个老朋友在希腊,你一定认识他的。”我说。“我一定认识?”

“苏格拉底呀!”

说完两人都笑了,我笑着看他一眼,又讲:“还有好多哲人和神祗,都是你国家的。”

他就报出一长串名字来,我点头又点头,心里好似一条枯干的河正被一道清流穿过似的欢悦

起来。

也许,是很几天没有讲话了,也许,是他那天想说话。我没敢问私事,当然一句也不说

自己。讲的大半是他自动告诉我的,语气中透着一份瞒不住人的诚恳。

希腊人,家住雅典,教了十年的大学,得了一个进修的机会去美国再攻博士,一生想做

作家,出过一本儿童书籍却没有结过婚,预计再一年可以拿到物理学位,想的是去撒哈拉沙

漠里的尼日国。

我被他讲得心跳加快,可是绝对不提什么写书和沙漠。我只是悄悄的观察他。是个好看

的人啊!那种深沉却又善良的气质里,有一种光芒,即使在白天也挡不住的那种光辉。“那

你这一次是从希腊度假之后,经过马德里,就再去美国了?”我说。

他很自然的讲,父母都是律师,父亲过世了,母亲还在雅典执业,他是由美国回去看母

亲的。

我听了又是一惊。

“我父亲和弟弟也是学法律的,很巧。”我说。

就那么长江大河的谈了下去。从苏格拉底讲到星座和光年,从《北非谍影》讲到《印度

之旅》,从萨达特的被刺讲到中国近代史,从《易经》讲到电脑,最后跌进文学的漩涡里

去,那一片浩瀚的文学之海呀……最后的结论还是“电影最迷人”。

有一阵,我们不说话了。我猜,双方都有些棋逢敌手的惊异和快悦,我们反而不说话

了。

什么都讲了,可是不讲自己,也不问他名字,他也没有问我的。下午微热的风吹过,带

来一份舒适的悠然。在这个人的身边,我有些舍不得离开。

就是因为不想走,反而走了。

在桌上留下了我的那份饮料钱加小帐,我站起来,对他笑一笑,他站了起来,送我。

彼此很用劲的握了握手,那句客套话:“很高兴认识你。”都说成了真心的。然后我没

有讲再见,又看了他一眼,就大步走了。

长长直直的大街,一路走下去就觉得被他的眼光一路在送下去的感觉。我不敢回头。

旅馆就在转弯的街角,转了弯,并没有忘记在这以前那个被我骂走的跟踪者,在街上站

了五分钟,确定没有人跟我,这才进了旅馆。

躺在旅社的床上,一直在想那个咖啡座上的人,最后走的时候,他并不只是欠欠身,他

慎重其事的站起来送我,使我心里十分感谢他。

单独旅行很久了,什么样的人都看过一些。大半的人,在旅途中相遇的,都只是一种过

客,心理上并不付出真诚,说说谈谈,飞机到了,一声“再见,很高兴认识你。”都只是客

套而已。可是刚才那个人,不一样,多了一些东西,在灵魂里,多了一份他人没有的真和

诚。我不会看走眼。

午睡醒来的一霎间,不知自己在哪里,很费了几秒钟才弄清楚原来是在马德里的一家旅

社。我起床,将头发带脸放到水龙头下去冲,马德里的自来水是雪山引下来的,冰凉澈骨。

这一来,完全清醒了。

翻开自己的小记事簿,上面一排排西班牙朋友的电话。犹豫了一会儿,觉得还是不要急

着打过去比较清静。老朋友当然是想念的,可是一个人先逛逛街再去找朋友,更是自在些,

虽然,午睡醒了也不知要到哪里去。

我用毛巾包着湿头发,发呆。

我计划,下楼,穿过大马路,对街有个“麦当劳”,我去买一份最大的乳酪汉堡再加一

个巨杯的可口可乐,然后去买一份杂志,就回旅馆。这两样吃的东西,无论在美国或是台

湾,都不吃的。到了西班牙只因它就在旅馆对面,又可以外卖,就去了。

那天的夜晚,吃了东西,还是跑到火车站去看了看时刻表,那是第二天想去的城——塞

歌维亚。也有公车去,可是坐火车的欢悦是不能和汽车比的。火车,更有流浪的那种生活情

调。

塞歇维亚对我来说,充满了冬日的回忆;是踏雪带着大狼狗去散步的城,是夜间跟着我

的朋友夏米叶去爬罗马人运水道的城,是做着半嬉痞.跟着一群十几个国籍的朋友做手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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