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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晃 当前章节:15185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3:16

就在我还沉醉在当高干子弟的喜悦时候,我妈妈又为我做了新安排:我被送到美国。等我从美国回来的时候,我妈妈已经被隔离审查,关在外交部了。那时候我十六岁。说实话,我当时非常怨恨我妈妈,每次我刚开始熟悉一个环境,好日子刚开始,她就把我扔到一个新的环境里,我就要从头来起。

而今天回想起来,如果不是妈妈那么狠心教育我,我绝对不会有今天,也不可能度过后来的风风雨雨。我的教育受益最大的当然是我,而我妈妈最倒霉,她给我一个机会去培养独立的性格,后来就独立得不回家了。

我妈妈至今还是能够永远给我惊喜。正当我认为她太怀旧,写的东西太多别人,太少自己,不够自我,她就在和陈鲁豫一个多钟头的采访里说:我要走出我自己的路来。紧接着又写了一本《跨过厚厚的大红门》。

40岁了,看了我妈妈给我写的文章我特别感动,我又一次为我妈妈骄傲。

妈妈说洪晃(上)

大家都说妞妞(洪晃)和我不大像一对母女,因为我们俩都有点“没大没小”。我出书,洪晃对我的责任编辑说:“我妈的书,最好先交给我加点工。我给她加点糖、醋、胡椒面,就好看了。”她打电话来求我办事,我说:“你也有求我的时候,谈个条件吧!起码请我吃意大利餐,麻烦的事就请我乘一次地中海游船吧!”当然,结果是我的书从未让她“加工”,我帮了忙也没能乘地中海游船,意大利餐倒是有过几次。

这一次,她要我为她的书写一篇文章,我得意地问她:“你就不怕我发泄积怨,在文章里骂你?”她说:“不怕!反正你不敢骂我‘王八蛋’,也不敢骂我娘。”她又赢了,我当然不敢!

我和妞妞也许更像一对母女朋友。平时我很少见到她,她永远在忙!我不愿意让一个“老妈”成为她的羁绊。但是我们之间有一种默契的牵挂,当然是我对她的牵挂更多一些。但是我们都知道在需要的时候,我们会在彼此的身边。

我和洪晃的“朋友”基础大概是“求同存异”吧。应当说,在许多方面,我们都有共同点。譬如说,她办的那两本刊物我就很喜欢,这反映了我们对生活情趣、时尚爱好的共同点。她的《世界都市》虽然面对的是年轻女性白领阶层,但是对于生活格调的欣赏和追求,我想是不受年龄限制的。有时候,我把《世界都市》送给我的同龄人朋友,她们往往会说:“这是给年轻人看的,回去给我女儿。”我感叹中国的老年人(其实很多人在西方世界只认为是中年),包括众多知识界人士,大概直至今日都过早地把自己与社会时尚隔离,远离五光十色的时髦,进入一个色彩黯淡、情趣单调的世界,所以与《世界都市》这一类的时尚刊物就绝缘了。而我却感觉这类读物使我这个年龄层的女性更加贴近了现代生活,从心理上消除了年龄的距离。我有时在机场候机忘了带阅读的东西,就会随手从机场书摊上买一本杂志,而旅途中最适合的是这一类休闲时尚刊物。因为《世界都市》是洪晃办的,所以我就常常“爱屋及乌”,在众多类似的刊物中买一本《世界都市》。我很喜欢它的简洁、典雅及艳丽。

后来,洪晃又出了一本小小的刊物《乐》。我特别喜欢。听她说《乐》受到了广泛的好评。每当我邀朋友共餐,我常常会从《乐》上寻找适当的饭店。

不知不觉中,我成了妞妞所办刊物的经常读者。不过想当初,她初办刊物时,我却是持极为疑虑态度的。对于她十多年来不断变换工作和职业,我一直很为她担心,也不理解她的“随心所欲”。看看周围一些熟人的子女或是洪晃的与她有相同经历的朋友,他(她)们都“事业有成”,不是跨国公司的中国总裁就是亚洲CEO,或是著名跨国律师行的律师。可是洪晃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是一家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德国大公司的中国总裁,拿着不菲的年薪,享受着优越的生活福利和工作环境,那时她还不到三十岁,真是“前途无量”!谁知她突然厌倦了这种高级打工仔的生活,毅然决然辞去职务,另辟自己的小径。她做过猎头人公司,又同朋友参股投资咨询公司至今。后来她又开始搞刊物,但是当“.com”公司兴起时,她又同在美国的投资合伙人一起办起了一家颇具规模的网络公司。那时我好奇地去看看她的公司,着实把我吓了一跳。员工大约有三百多人,有一间大房间里隔成了八十多个小格子,一人一个电脑。我弄不懂他们都在干什么。在我看来,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地对着一个电脑屏幕发愣。洪晃招募了一批网络精英,她谈起网络来,头头是道,好像她原来学的专业就是IT。这一点,我真的挺服她的,洪晃学什么会什么,还很快。作为一个外行,她居然能领导一批网络精英,这不仅仅靠资金,她能很快进入并且适应一个崭新的领域。

好景不长!“.com”的泡沫到来时,洪晃当机立断,开始缩小规模,大批裁员。那些“精英”们又被她一个个辞退了。对于我这个终身服从组织分配,一生为党和国家服务的老干部看来,这实在几近残酷。我问她怎么好这样天天裁员,他(她)们找不到新的工作怎么办?她说我的观念太陈旧了,市场的竞争就是残酷的。网络公司收缩之后,洪晃专心致志办她的刊物。我又不满意,告诫她这刊物的事很难办。尤其在中国,这种事业涉及思想意识领域,弄不好要犯错误,惹麻烦。可是洪晃还是按着她的性子去做,眼看着她把《世界都市》做得越来越精彩。我开始下意识地帮她“查摊”。每到一处书摊,总要问问有没有《世界都市》,每到一个饭店,看看有没有《乐》。

当然,正如我所料,办刊物的艰辛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两年洪晃开始出现眼袋,也常显疲惫。毕竟我是当妈的,真的很心疼她,但又帮不上忙,只能弄点上等西洋参给她。她肯定没有把她办刊物吃的全部苦头告诉我。但有一次,她原来约定同我吃饭,却匆匆去了上海。后来知道她在上海的发行部被什么文化工商部门莫名其妙地抄了,刊物被没收了,理由都是虚构的。真正的原因大概是行业中的争斗。我替她捏了一把汗,与此类似的事,大大小小,仅我听说就有过几次。洪晃居然都过来了。还有是她的广告。现在看她的刊物,颇为她的广告设计所吸引,而且那样多的世界著名品牌,都上了她的《世界都市》。我并不了解洪晃的全部辛苦,但从她的行踪,今日上海,明日广州,下一周香港……就可知她为这些广告所花费的精力与心血。

洪晃的成功超出了我的意料。今年初,我在上海与几位上海一家最大的知名刊物的社长、主编一起吃饭。其间,他们说“洪晃现在在出版界挺有名气的”,我很吃惊,问道:“你认识洪晃?她办的不过是一个时尚刊物,哪能同你们这样的相比,她怎么会出名?”主编认真地对我说:“真的,洪晃在我们这行业里挺有名的。她自己还写文章。刊物不在大小,看它的成功是很多方面的。洪晃现在是出版人,她把刊物办成现在这样,真的挺不容易的。”我回到北京,赶紧查《世界都市》,果然洪晃的名字是在“出版人”名下。平时,她总对我说:“别听别人瞎说。你女儿没多大出息,不过是个广告推销员,整天去求爷爷,告奶奶拉广告。”我当然不相信,但在当前铺天盖地、五花八门的刊物中,我也没有想到洪晃居然在短短两三年的时间里已经跻身于出版行业之中,并占有一席之地了。

妈妈说洪晃(下)

我之所以不太了解她的成就,其原因之一是她轻易不大愿意把她的事业与我和她的关系相连。这大概是她从十二岁开始接受的美国教育的成果。早在她为德国公司工作时,她就向我抱怨说她在与中国同行谈判时,第一天一切正常,第二天中国同行不知从何得知她是“章含之的女儿”,于是一部分注意力就转而问她的妈现在如何。堂堂德国公司的中国CEO,老要回答关于她妈的问题,这使洪晃有点烦。我说好多人都觉得爹妈是名人,对自己有好处,你怎么这样?她说她不希望这种关系介入到她的工作中去。所以多年来,她的事业是完全独立

的,我很少有机会见到她的工作同行、合作伙伴,因而也很少知道她的成就。

后来,我办公室的同事告诉我说网上关于洪晃的条款有一百多条之多。我又吃一惊,我说她有什么好值得上网的?据说有别人写她的,也有她自己写的文章。在别人写她的文章中,我读到过一篇,题目中给她冠的头衔是“名门痞女”。初看时,我很恼火。但看完全文,我又无法辩驳。洪晃出身名门不假,而她的“离经叛道”,非传统的生活道路也是确确实实的。至于她自己写的文章,我最欣赏的是她早期所写的美国经历“纽约空降红小兵”。那篇文章真的是很绝的。它以轻松调侃的语调描述了70年代初一批9—12岁的孩子们从一个清教徒式的文化大革命环境一夜之间被移植到一个高度资本主义发达社会的心态和经历。但是,后来洪晃写的一些文章虽然我不得不承认都有她的独特风格和灵气,但它们对我的传统观念冲击太大,什么“上一半、下一半”的,听上去就别扭,接受就很难了。但听说她的文章自有她的读者群。这就是今天中国的现实!洪晃从十二岁就在国外受教育,从来没有机会系统学过汉语,我想她看过的中国作品也不会太多,而她竟敢用汉语写文章,近来又要出书,似有进军作家行列之嫌。她的这种勇气大有向我这辈人挑战的意思。也许我们这一辈人也真的不能太低估了她这一代人的这种挑战!

我同洪晃之间的“存异”其实是很实质的。这些“异”涵盖了我们的许多观念上的区别。尽管我们有共同的生活爱好和相投情趣,但从观念上大概是很难融合的。我从未问过洪晃,但我相信她从没有耐心看完过我的文章。尽管我的《十年风雨情》曾经打动过许许多多的读者,但对于洪晃来说,这种“简·爱”式的自我牺牲的爱情观以及那种把自己一生都系于一种刻骨铭心的情感是她所无法接受的。她生活在一个现实得多的感情世界中,不会像我这样为一种逝去的情感、一种虚幻的不复存在的精神伤感一生。我曾经为此烦恼,但现在我想这种差异是两个时代、两代人的差异,难以沟通,更不必去试图融合。

自然,我们的人生观也颇为不同。她对我所经历的时代没有多少兴趣。对于我心中的恩恩怨怨,我所经历的坎坷和不公,她认为都应当抛之脑后,不值得去回顾。照她的话说,她们这一代人,谁还会在乎我们当年经历的那些政治阴谋与斗争。人的价值靠自己来体现,谁愿说三道四,由他们自己去说。生活总是向前的,完全没有必要生活在过去。说实话,我很羡慕洪晃的这种我行我素的行为准则,只是我办不到。所以我写的文章,与她写的文章截然不同。我的文章里有太多让人透不过气的凝重的历史,有太深的剪不断、理还乱的缠绵情感。它们总是带着一种凄美与伤感。而洪晃的文章却是超凡脱俗、嬉笑怒骂、调侃揶揄。我并不完全苟同她的原则,因为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也不应当完全摒弃那种刻骨铭心终身不忘的情感,即使这种情感会折磨一个人的一生。但同时,我也终于认识到我必须接纳洪晃和她这一代人。这使我感到一些轻松。毕竟我们的下一代不会再像我们一样背着那么沉重的十字架去生活。我也从洪晃看到我们这个家庭三代人的变迁。所以我与洪晃之间的“异”就让它存在下去吧。它的产生是时代进步的必然,我希望它的包容也是两个时代交汇的结合点。

我在为我自己最近即将出版的集子《跨过厚厚的大红门》写的代序中有这样一段结束语。我愿抄录于此,也将它用作这篇为洪晃写的文章的结尾:

我写的四合院总是停留在我们两代人——我的父亲和我与冠华。我从来不曾想过这院中还有个第三代,女儿妞妞。我一直觉得她不属于这个四合院历史的一部分,因为她少年时代就离开了这院子,她无法理解这四合院凝重的历史感。妞妞不赞成我把自己埋葬在这院子里,埋葬在早已逝去的情感恩怨中,我却觉得她完全不能理解我这一代人沉重的心路历程。前不久在上海福寿园为父亲的铜像揭幕,学者们都认真地论述父亲的一生,妞妞最后讲话,却说“我觉得我爷爷特别‘酷’,他我行我素,根本不在乎别人对他说些什么”,还说“我不喜欢老讲继承,我喜欢多讲创新”。听众里老一辈的摇头,中青年的却大为赞赏。回到北京,这件事总在我的脑中盘旋,我渐渐地悟出了一个道理,这个四合院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一个第三代。我们家这一百年中的三代人似乎浓缩了中国社会的进程。一百年前,父亲是反清战士,参与辛亥革命。五十年后我造了父亲的反,成为共产党员。今天,又是一个五十年过去了,妞妞是这院中的新一代,她也正在造我的反,试图把我从过去拉进现在。她降生在这个大红门内,十二岁时从这个大红门中跨出去,但她保留着大红门的情结,十多年后又从大洋彼岸重新跨进了大红门。只是她带进这大红门的已是崭新而陌生的气息。她经营的新概念媒体刊物、她的生活方式都太超前,使我无法完全理解和接受。她的“离经叛道”在我看来已不属于这个院子。但这些天,我却不能不问自己这难道不正是四合院变迁的一个新的里程吗?我凝望着院中那棵最老的海棠树,它的年龄和妞妞相仿,我们搬进51号时,它刚刚栽上,如今已是枝茂叶盛,给了我们半院子荫凉。四十年来,海棠的老枝已经枯死不少,如今旺盛茂密的多半已是新枝。老干新枝交叉在一起,构成了这棵充满沧桑感的老树。历史和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还想到这大红门中的第一代人我父亲,他的结局是完好的,因为他一生遵循自己的独立人格和信念,决定着自己的命运。而第二代人的我却是个最大的悲剧。也许那正是因为在那个时代,我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也无法实现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梦。现在到了第三代人妞妞,她以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在挑战这四合院的过去。她不会再让任何这院中的悲剧重演。我终于心情开朗起来,似乎在陈旧的院墙中看到了新的生机和未来。但愿这大红门内的四合院会随着妞妞这一代人往前走,周而复始,永不停息!

我爸爸的魅力

我没有让我爸爸写任何东西是因为他的眼睛不好,要开刀了。我很疼我爸爸,他像个长不大的大男孩。他和我妈妈离婚的时候,我有一种特别怪的恐惧,我怕我爸爸会死。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爸爸如果没有呼声,我就忍不住要把手放在他的鼻子上方,看看他是不是还在呼吸。我和我爸爸的亲情是在自行车上培养的。我那时候每个星期日的傍晚都要从史家胡同赶回外语附校,我爸爸总是陪我走,我坐车,他骑车,每当我坐的公共汽车赶上他的时候,他都要狂蹬一阵子,逗得我哈哈大笑。我那时候坐111路,到动物园倒车,再坐332在魏公村下

车,下车以后要走一段路,每次我爸爸都用自行车带我进去。我坐着他的“二等”和他聊天,觉得我爸爸是天底下最有意思的人。

1977年我从美国回来,我们又开始在一起生活。我爸爸开始教我骑车。其实我已经会骑车,但是我爸爸说我的技术不过关,他不放心,我回家就叫我蹬上车和他去练。现在想想,我爸爸可能是为了找一个机会和我单独在一起,他知道我和朱一景和不来,也难为他了。

我们练车都是去圆明园的旧址,那时候那里没有旅游点,真是一片废墟,我们骑累了就坐在被八国联军推倒的汉白玉柱子上聊天,我爸爸喜欢问我美国人的生活方式,然后他会叹口气说,我研究了20年美国经济,还不知道信用卡长的什么样。

我去美国自费留学是我爸爸给我联系的,对于我没有上大学他不仅不高兴,而且还有些内疚。那时候北京大学经济系有个叫欧文·巴尼特的访问学者,他是纽约州立大学New Paltz分校的,我爸爸通过他给我弄了一个奖学金,我就第二次自费留学去了美国。

我在New Paltz上了大一,学期末我爸爸也到美国来了,他在哥伦比亚大学作富布赖特奖学金学者。我没有跟我爸爸抱怨任何学校的事,但是我爸爸却看出来我不喜欢New Paltz,他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宿舍里的人都吸毒,而且经常三四对男女在一个宿舍过夜,没人好好念书。我爸爸没说什么,没过两个月,帮我在瓦瑟大学找到一个奖学金,我就转学了。

去年我爸爸回国换肾的时候我写了一篇东西,大概最能说明我爸爸的性格和我们的关系。他那时候在我身边,所以写出来的文字比我这种半夜三更的回忆更加能够把他写活,因为我爸爸是那种需要你体验才能知道他的魅力的人。

我爸爸的逻辑

我妈妈说,我身上的坏毛病都是从我爸爸身上继承的。

也的确是,我爸聪明不用功,我也是;我爸好吃,好抽烟,不注意身体,我也那样;我爸结过三次婚,我也整整三次,还在比他小得多的情况下,就把这三次都结完了。

我爸爸退休前是在北京大学教经济的,据他的学生说,他能把经济讲得生龙活虎,据

他的同事说,他就是学术文章不好好写,所以别人都当头版头条的经济学家了而他老人家却退休了。

文革时期,我爸和我妈离婚以后交过一个女朋友,两个人吹了之后她去领导那里告我爸,那时候想整人就提“作风问题”,一整一个准儿,再加上我们家老爷子又是离过婚的人。

领导找我爸爸谈话说:“老洪啊,你怎么犯这种错误呢?本来都要让你复课教学生啦。”

我爸闷头不说话。

领导又说:“老洪啊,干校的苦你还没受够吗?你要是再受一次处分那可就又得回干校了。”

我爸听了有点动心了,大概干校挺不是人待的地方,于是笑眯眯地对领导说:“那我怎么办呢?”

领导看我爸有点悔改的意思,就比较高兴,建议说:“老洪啊,这么着吧,我和党委再说一说,你就跟这个女的结婚吧,以前的事儿,就一笔勾销啦。”

我爸一听,连想都没想,就说:“那就算了吧,我还是回干校吧。”

领导没有见过如此不知好歹的,气愤地问他怎么能做出这种不顾全大局的决定,我爸理直气壮地解释说:“你想想,她没结婚就这么整我,那要是结婚了,还得了!”

就这么着,我爸又回干校放了几年鸭子。

前一阵子,我爸爸住进了朝阳医院换肾,他乐呵呵的,开刀的前一天晚上居然和我后妈一起下馆子吃饭,然后又去看老朋友,气得我骂他们两个人怎么都这么不懂事,然后把他们赶回了医院。

开刀的当天我们都坐在医院里等候他的体格检查结果,手术大夫来了,身后跟着心脏科主任,他们说我爸的心脏不好,做手术有一定的风险,要他再考虑一下,然后又把我和我后妈叫到走廊里,仔细地解释了一遍。我后妈立刻眼泪汪汪,不知所措地回到房间问我父亲是否坚持做手术,我爸斩钉截铁地说:“做,做,做,要不然什么好吃的都不能吃。”我告诉护士我爸爸坚持换肾的原因,她们都笑了,说:“这是什么逻辑。”

我爸爸的逻辑就是这样的,他算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活得比较自在的一个人。我曾经向他抱怨,认为父母离婚让我这辈子不能愉快,他开导我说:“其实你自己活好了就行了,干嘛老想父母的事儿。”那时候我才15岁。别人都说这句话好不负责任,我倒是觉得,这句话救了我,以后我真的活得挺好的。

所以我还是挺高兴继承我爸的逻辑,虽然毛病多了点,但是总而言之还是活得挺自在的。

我的感情生活

我结过三次婚,哪次都不成功,所以在家庭问题上我是失败者。这事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我。第一次结婚是和一个美国律师,叫安德鲁,我那时候才21岁,糊里糊涂就结婚了。我不是个安分的女人,没几年就离婚了。我和陈凯歌前前后后好了四五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是在纽约度过的。因为谁都不安分,所以注定婚姻要失败。我和琼好了十年,他是对我影响最大的男人,我欠他的最多,我的文化修养和自信是他送给我的,没有他我不会有今天,可以说琼是我崇拜的人。但是我不能和偶像一起生活,我们在一起居住就有无数的小

纠纷,所以还是分开了,我们还是好朋友,这至少是个安慰。我没有解除我和琼的婚姻,几乎没有必要,我们俩都不是太在乎。

我和小平是情人,已经好多年了,我们几次企图中断这种关系,但是始终没有成功。我们的事业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也不是我的正式家庭成员,但是他是我的微笑,我需要他就像需要血液一样。我的所有朋友都知道我和小平在一起,我从来不用在他们面前掩饰任何东西。在我们的关系很尬的时候,她们给了我理解和友情。他们这种宽容让我觉得我的生活是美好的。

我在感情上非常简单,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散。这方面我从来不勉强自己,也不勉强别人。但是分手真是最不好受的事,我认识的一个人为了离婚手舞足蹈地高兴,居然还开派对庆祝一番。我是百分之百不理解。对于离婚之后互相的怪罪和攻击,我也极其反感,我和安德鲁离婚之后,有不少人说我利用他得到美国绿卡,我和陈凯歌离婚之后又有人说陈凯歌是利用我得到美国绿卡,都很荒唐,任何男女关系都不可能这么简单。每次分手我都非常刻意地去记住我们在一起高兴的时候,其他的都可以舍去,人都不要了,为什么要留坏的记忆?我不是一个怕伤心的人,在我眼里,能够感觉到爱和悲伤比没有感觉好几千倍,几万倍。有首Lenard Cohen的歌词是这么写的:

夜晚突然寒冷

爱神准备离去

艾丽姗塔在他的肩膀上

悄悄穿过你心灵的哨兵

这不是戏法,感情的幻想

这不是清晨能够驱使的梦幻

所以

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

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

她曾经躺在你的绸缎上

她的吻曾经唤醒你的早晨

不要说这一切都只是幻想

不要用这种低级手段

当这一切即将发生

坚定地走到窗口前,感受一下

明亮的音乐是艾丽姗塔的笑声

你最初的承诺又会出现

和她一起度过的夜晚是你的幸运

而你的幸运使你崭新

不要选择懦夫的借口

躲藏在原因和结果后面

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

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

我相信有过感情挫折的人都能够理解歌词的意思,我们在失败的时候总是去找原因,去否定过去的一切,不然分手好像特别难。但是所有这些只会使离别更加痛苦,不如“去和将离开的艾丽姗塔告别吧,然后再和失去的艾丽姗塔说再见”。

我其实挺想写隐私的,因为我有很多感受。我想把婚姻、恋爱、性生活的故事和感觉总结一下,写点像Anais Nin类的性情小说,有点小小的色情感觉,但是挺好玩的,一点不脏,虚构的情景,真实的感受。Anais Nin是二三十年代在巴黎的一个小美女,她和那时候在巴黎文化人一起混,和亨利·米勒有过一段轰轰烈烈佳传。有个电影叫亨利和琼,就是讲这段故事的。Anais Nin自己也写东西,她把她的性历险变成各种形式的短篇小说,让所有闺房里的乖乖们都饱享眼福。Anais Nin没有写过自传,她到底当过多少个文豪、艺术家的情人是没人搞得清楚的事情,后人只能从他们的通信中猜测。我觉得这样挺大手笔的。

美女作家出来以后我有点傻眼,这些作品都是作家自己标榜为半自传性质的,最逗人的是我听说有两个美女作家还互相谴责,说另一个是抄袭自己。偷金子、银子的事我知道,但是偷别人的隐私可真是一大发明。我当时想,Anais Nin没戏了,惟一可以叫板的是全自传的性情书了。果然,完全隐私的女作家蜂拥而来。自传可以一本到六本地写,一代的COSMO GIRL终于在中国崛起。

尽管我知道我还没有写的、虚构情节的性情小说根本没希望,我还是想试一把。写这些东西的本身会很快乐、好玩。我就是不死心,我还是想练一把ANAIS NIN。所以这里,关于我自己的隐私我就先写到这里,细节留给我将来的小说,或者就留给我自己。

我是一个喜欢男人的女人,我喜欢调情的神秘感,喜欢爱情带来的心跳,也喜欢做爱。我只是希望和我在一起的男人给我愉快、幸福,如果这个包裹里还有爱情那当然再好不过。我还喜欢研究一下男人,写点小文章,拿他们开心。没想到那篇《男人分两截》居然还挺受欢迎。这是一篇被《时尚》先生毙了的稿子,原因是没有具体的、男人下半截的升华之道,不实用。文章的成功当然让我小为得意,看样子COSMO GIRL不是惟一流行的生活方式。我还写过两篇别的关于男人的文章,都放在这里,说不定能够弥补一下我拒绝谈隐私得罪的读者。

男人分两截

男人分两截,上半截和下半截。上半截是修养,下半截是本质。

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大部分是因为他的上半截,喜欢那种修养好的当丈夫。了解一个男人的上半截很容易,有时候一张名片就能把故事讲得清清楚楚的,或者一个存折。细心的女人还会注意一些细节,比如西装什么牌子的,文凭是哪个学校的,房子有多少平方米等等。

男人的下半截是本质,所谓本质是指一个人的本色和他的素质。本色就是他内在的东西,藏在里面不容易看见,男人一般也不愿意暴露他的本色,特别是在女人面前,总是先要把体面的上半截摆出来,把他的本色藏起来。而本色却是决定一个男人是善良、平和、公道、浪漫、温柔,还是凶恶、扭曲、自私、吝啬、暴力的。这跟植物一样,柴木和黄花梨就是没法比,但是"文革"的时候,不知道烧了多少黄花梨的老家具,而柴木的现在也能当古董卖。能辨别出黄花梨和柴木的人不多,能看出男人本色的女人也不是天天可以碰到的。

如果本色是内在的,那素质是通过一个人对其他人的行为所决定的。他的言谈举止、处事为人都被一个人的素质所确定,包括做爱。社会教育女人不结婚就不要和男人做爱真是害了女人。做爱是“性本初”的那种东西,最能表明一个男人的素质。我有一个朋友,我们都叫他“徐大哥”,他谈恋爱的时候经常要求女友跟他上床,他对她们说:“怎么能等到结婚呢,你不跟我做爱,你怎么能了解我呢?你不了解我就跟我结婚不是也太草率了吗!”结果是他经常挨人家一嘴巴子。而我觉得徐大哥是男人中少有的比较真诚的男人。

女人真的爱上一个男人是被他的下半截打动了,不是上半截。但是大部分女人对男人的下半截有一种恐惧感,她们对男人下半截的暴露不感兴趣,而只是求上半截体面就可以了。男人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往往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上半截体面,并不能说明他的本质是好的。一根柴木也能精雕细刻,但还是柴木做的。我的一个朋友,男的,80年代初去美国留学,到了那儿的头一年过分曝光,凡是国内没干过的,他都要尝试一下。他跟我讲,有一次他和一帮美国同学一起吃了“药蘑菇”,这是一种美国印第安人在作仪式时吃的幻觉药,他吃了以后就开始幻想他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分开了,上半截跟着红军上了井冈山,下半截跟着一个美国大妞跑了。这就是说明他的外表是革命的,而他的本质还是小资情调的东西多一点。

让我说,我们女人还是应该多多注意一下男人的下半截,这是最根本的东西。如果下半截没戏,上半截也肯定好不到哪儿去。

爱孩子的男人

B、Q和X先生老在一块儿聚,我认识B和Q就是有一次跟在X的屁股后面去凑热闹。一进B先生的家门就好像到了幼儿园,大概至少有五个孩子在一个三居室的公寓里大闹天宫,基本上是花果山的感觉。

B的老婆是一名有点名气的民乐家,那天晚上在录音棚里,不知道几点才能到家。Q和X的太太都是法国人,在公司里加班。这花果山的五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里有他们每家的孩子

,还有B的亲戚的两个孩子,其中有一个剃了个秃瓢,还扑了好多痱子粉。说老实话,看见这么多孩子我头皮直发麻,心里有点后悔,怕这三个老爷们把我一个人撂一边儿,给他们看孩子。

进了门就开始准备晚饭,B先生在厨房里挥汗如雨地炒菜,Q跑到楼下(B住在六楼!)抱了一箱燕京啤酒上来,累得气喘吁吁的。X马上进入了孩子王的角色,把五个孩子叫到一边,挨着个儿地在他腿上翻跟头,这些孩子好像已经很熟悉这个游戏,玩儿得很开心。我一个人在客厅里看电视。

饭做好了,B、Q和X就招呼五个孩子吃饭,一人一个小碗儿,三个当爹的来回给几个孩子加菜,还嘱咐着要多吃什么,少吃什么。孩子们吃完饭被X哄到另一个屋子里去玩游戏,大概饭前折腾得可以,这五个小祖宗吃完饭倒是安静下来了。

这时候B又从厨房里端出几盘下酒的菜,Q和X各持一瓶啤酒,B不喝酒,开了一瓶可乐。我和他们聊天才知道这三个男人都不用坐班,B也是民乐队的,但是好像不是拉贝斯,就是拉大提琴的。民乐队里拉西洋乐器,大概想忙也忙不起来,所以B平常在家里还带几个学生。Q原来是学板胡的,现在和一个巴黎的朋友一起做家具生意,在家里办公。X有一支装修队,天天跑工地。这三个老爷们的时间比普通人都充足,安排上也比任何人自由。而他们的老婆却都是天天忙得团团转,不是在乐队就是在公司。

很显然,老婆忙得脚朝天,这三个男人就开始管家,管孩子。不知道他们本来就是有这个天赋,还是给锻炼出来了,我这一晚上看着他们很自然地安排好了孩子的娱乐、吃饭和休息,不慌不忙,有条有理。从他们的表情中我似乎觉得他们很高兴,特别是跟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小孩叫一声“爸爸”,他们眼里就发光。三个人抢着跟孩子玩儿。

可是跟他们聊天才发现他们是挺痛苦的。最大的苦衷是社会压力,怕人家笑话他们没出息,还不如自己的女人在外面挣钱多,特别是Q和X,洋老婆在洋公司挣钱当然要比任何中国白领都多出好几倍,更不要说她们这两个自由职业者的丈夫。

现如今能找到这么爱家的男人真是太不容易了。看着他们带孩子,我才意识到男人爱孩子的样子是非常诱人的,似乎是金不换的那种感觉。比一个男人疼女人要神圣得多。

解剖男人

英文里面有一句话说:“The way to a man's heart is through his stomach."就是说女人如果想讨好男人,必须给他做好吃的。事实的确是这样。我所知道的,相对美满的婚姻都是夫妻双双,津津有味地到处找好吃的东西。吃不到一起就肯定住不到一起。

男人的胃对女人很重要,而女人有时候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口味来迎合男人。我认识很多嫁给老外的中国女人,原来肯定是根本不沾奶酪之类的洋食品,而现在却非常重视发掘有

好的奶酪的商店,朋友一起吃饭,她们也能夫唱妇随地跟着啃奶酪,而且有时候还赞不绝口,对自己丈夫的“洋胃口”有钻研精神的女人还学会了给奶酪配酒,让所有人都认为她的“胃”已经真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相反来讲,有不少女人没有搞明白男人的“胃”对她们夫妻关系的重要性。我认识一对志同道合的阿姨和叔叔,两个人都是老革命,南征北战都过来了,就是没办法在一起过日子。原因是叔叔是山东人,阿姨是江苏人,在延安的时候没什么好吃的,填饱肚子就不错,可是一解放就完了,物质生活丰富了,什么吃的都有,两个人反而合不来了。叔叔要吃面,还要吃生葱、生蒜,阿姨跟他这么多年都没发现她根本受不了葱、蒜的味道。阿姨爱吃米,做菜还撒把糖,和所有江南女人一样,她还爱吃零嘴,叔叔认为这些都太“小资”。由于他们是同时参加革命,所以级别是一样的,阿姨根本没有让自己的“胃”服从叔叔的“胃”的概念——两个都是“局长胃”,凭什么我的吃法要服从于你?阿姨认为世俗的生活习惯是大男子主义,总是要把自己喜欢的食品强加于别人,如果不服从,还给人戴政治高帽。久而久之,阿姨和叔叔就不在一起吃饭了。叔叔和自己的山东战友在外面的面馆里吃一晚上大葱蘸酱,阿姨在家里给自己做点甜兮兮的小灶。后来因为每天晚上我叔叔都是一嘴大葱味道,阿姨也不跟他睡一个床了。好在两个都是干部,家里有四居室,就干脆一人一间了。

由此看来,轰轰烈烈的革命事业不如吃能够把夫妻捆绑在一起。

对男女关系有决定因素的男人的器官,除了胃,还有一件,那就是胳膊。男人的胳膊对女人很重要,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除了脸以外,男人的胳膊是女人可以注意的裸露的男人身体的惟一部分。男人可以露腿,但是男的可以盯着女人的大腿看个没够,女的可不能盯着男人的腿没完没了地看。但是看胳膊没事儿,女人对男人的爱情和欲望有时候就是看胳膊看出来的。比如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中,查泰莱夫人就是看一个长工的淌着汗的、很有肌肉感的胳膊看出来的情人。好胳膊能够给女人带来无穷的联想,是浪漫的开始。

现如今的白领男人似乎也领会了这个道理,都知道二三十年代招女人喜欢的、细皮嫩肉的小白脸已经彻底过时了。要想得到女人的注意必须有好的肌肉,而由于胳膊是惟一展示肌肉的好地方(满脸肌肉是要不得的),所以大家都拥挤在健身房来回练习。连男人的服装都是为了显示好胳膊设计的。我在香港碰到一帮很牛的白领,都是什么投资公司做事的,一人一件紧身T恤,袖子紧紧地裹着练了又练的两只胳膊。这就充分能够证明胳膊的重要地位。

注意男人腿的女人很少,但是我认识一个,她还写了一篇关于男人腿的论文,得了奖,在什么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这个女人是罗马尼亚人,她的丈夫到中国来工作后把她扔在巴黎,不理她了。她天天去卢浮宫,看米开朗基罗雕塑的大卫,居然看出了一篇男人大腿的论文。虽然这也是成就,但是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效仿价值。反而总让人觉得,这么注意男人大腿的女人肯定有点毛病。

还有很多所谓关键部位没有谈到,比如“心”。大家似乎有共识——“心”是本质,有什么“良心”、“恶心”、“虚心”等很多说法。但是我却不以为然,除了学医的,谁真的看过心长得什么样?实际上心除了蹦,没有什么其他重要功能。

另外,就是男人的脑子和男性生殖器官,这些方面我都没有研究过。想琢磨别人脑子里的事是很难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再有,听说有的男人这两个器官是可以置换使用的,这种男人就更加深不可测,还是等着高人来解剖吧。

朱伟说洪晃的审美趣味

洪晃的审美趣味,是那种一层被一层压着的感觉。

她最早受到的文化影响,应该说就是美国文化。那么一批传播毛泽东思想的“小布尔什维克”被空降到美国,刚刚遇上他们清晰地睁开眼睛要看望世界的时候,最后全部的美国文化蜂拥而入那些在国内被清理得一片空洞的头脑。在纽约那样一个花花世界,她的同学中有鲍伯·迪伦、有纽约最前卫的诗人与剧作家的孩子。那时整个纽约还在对60年代革命的怀

恋之中:朗诵金斯伯格、穿自己宽松的衣服、在高速公路飚车,把摇滚乐的音量放到最大、在派对时与父母一起吸大麻。她虽然不可能进入美国孩子的世界,但他们随时都在影响与“演化”她。那时候,《麦田里的守望者》、《了不起的盖茨比》、《老人与海》都是他们规定的课外读物。

这一层文化影响可能形成了一种底色。然后80年代她与刚刚拍完《一个与八个》、《黄土地》与《孩子王》的陈凯歌结婚,陈凯歌对中国文化的沉迷对她审美产生的影响在某种程度遮蔽过纽约那种60年代文化的影响。再之后,与陈凯歌离婚,与法国驻上海领事馆的文化参赞结婚,法国文化又从根本上使她否定美国文化,使她这样看待美国文化:“我一年去法国几次,虽然没有长住过,但对法国的那一套有本能的喜欢。法国人对衣服颜色的感觉永远与美国人不一样。美国人喜欢黑配红、白配黑、蓝配白,永远强调对比,在这里跳来跳去。欧洲人要嫩一点可能会桃红配粉,清爽一点可能会淡绿淡蓝,奢华一点可能会紫配黑,把颜色分得很细,使你看见的颜色更多、更丰富。哪像美国人,什么狗屁的都要对比。”

这几重文化在洪晃身上交汇,使她的趣味经常在各种文化之间自由地舞蹈,但从骨子里,她永远是一种反抗者与叛逆者——这种反抗可能是一种骨子里的喜新厌旧,对一种新鲜文化有本能的热情拥抱,在进入这种文化之后,又会很快因易于接受而厌烦,于是又会重新去追求一种新鲜。

洪晃在北郊曾辛辛苦苦营造了一个充满自己审美想像的窝——那里原来是一大片柿子树林,她用大石头筑起围墙,用完全本色的原木盖起一排东西相通的北房,柿子树与北房之间,是用大石头砌的坛,坐在坛上,葡萄架上就是柿子树。而北房内,除高高的原木的房梁,地上是青石,中间还摆着大石头。我们称这里是一个气派的地主庄园。可惜这房子盖成洪晃新鲜住了一阵,后来还是空的时候比住的时候多。然后有一阵洪晃就鼓动我们一起到长城脚下去盖房子,我们一起到慕田峪水关长城,她看中在一个烽火台下的一片农民房子——在烽火台下,长城触手而及,真是比围墙中那个庄园要有力量多了。但想法是想法,过一段洪晃不再提及,兴趣又转到了对旧厂房改造。她在酒仙桥租下一个大厂房,变成她在城里的家。大厂房空荡荡,家具几乎全是铁焊的,笨拙中显着与原木和石头一样的力。按她的想法,大房子的正中是用铁条焊出的盘根错节的树,这树上吊着灯,洪晃说要把这棵树越焊越大,让它的枝桠伸展得特别巨大。在家的装饰上,洪晃只要一进去,那种疯狂的劲头就会显出来——它给她的审美想像与创造提供了一个相对不会受制约的空间。

科学幻想

我的理想生活是这样的一天:

早上不用听闹钟,而是被阳光叫醒。走进厨房煮一杯浓浓奶咖啡,拿起报纸,在阳光下一边喝,一边随意地翻阅,抽第一支烟。洗个澡,穿上非常随意的衣服,放一盘Leaard Cohen的音乐,开始写东西。中午自己在厨房里做个沙拉吃,打几个电话,睡个午觉。下午带着狗出去转一圈,买点菜回来,再过一遍早上写的东西,有感觉就再写点。大约6点开始给朋

友做饭,备几瓶好酒。晚上和几个好朋友吃饭、喝酒、听音乐、聊天。大约12点到1点之间,和小平回卧室,做爱,然后抱着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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