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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把刀 当前章节:15410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1:35

大概人都是怕死的,哪怕重生真是必然,计较起时间长短也令人毛骨悚然。

到底现在这个姿态,是走下去,还是看在另一个自己的眼中只能算是逃,

不知道,因为我以前根本不必思考这么令自己不屑的问题。

人生没有全都拿的。

我想挑战这句话,只是我已经办不到了。

43说

我说

人生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它的意义。

应该是的吧。

要与不要,都会有它的因果,有时因果会改变他的构造,有时只是延长原本因果时间。

人生九成九九的时间我都误解自己是一个大刺刺接近快乐无知的人,

却忘了自己为什么可以如此了解自己的原因。

禀赋用在创作之外可能产生的结果不令人意外,解开了因果,或只是看见了因果。

大部分的快乐无知磨成了尖的那个点,穿透别人的结果还是得扎在自己的手心上。

强制的无情绪是一种保护色,习惯了就不容易受伤,却终会变成一个无情的人。

无情的人可以假造出情绪,却端不出真情感,其结果也不是我要。

有一种清鼻涕的药我吃了半个小时后就会想睡,我鼻子很差,吃了正好清一清,

睡得很舒服是我最需要的,不是,但得说服自己是。其实也不用说服,天空的颜色会提醒我。

了解另一个人永远是困难的。

糟蹋另一个人绝对是简单的。

否定自己如果是了解别人的唯一途径,对我来说可能是最不可思议的方式。

但身边的号志告诉我,这就是一条单行道。

44没事

没事。谢谢大家关心。

我还想多试试用"我们"当开头,去写我的人生。

没有热血的峰回路转,

只有单纯的连续两晚的倾盆大雨。

最后找了把伞而已。

有些事我永远不想写在任何地方,跟任何人交待,只想说最后结果。

幸福快乐是我想要的,所以我的心里有一个洞。

我不想正视它的存在。

但我可以用眼角余光,想办法在快乐跳舞的时候不跌下去。

是不是值得只有十年后的我才会知道。

当下的我只能凭借感觉。

我想有依靠,也想被依靠。

我不够高可是我的梦想很高。

我不够强可是我的笑容很强。

我不够好可是我对妳很好很好很好。

我跟小内还在一起。

谢谢。

45九把刀跟五月天的合作,故事开始的那一天

九把刀跟五月天的合作,故事开始的那一天

我一直都想跟五月天合作。

这不是说假的,自从有一次我在野葡萄文学志里看到阿信的访谈后,我就蛮惊讶阿信对于人生的想法、与他将想法陈述出来的方式,也有点感动,此后偶而会在演讲时引述阿信对于人生的某个看法:“人生要有立场,才会有趣。”

不稀奇,却是很珍贵的共同记忆。大家都喜欢五月天的音乐,我的大学生活里也充满了五月天的志明与春娇、尬车、拥抱、疯狂世界、I love you无望。后来我自己也开始创作了,可以站在创作者的角度用另一种视角去多喜欢五月天一点,我很高兴。

大约是半年前吧还是几个月前?忘了,我终于忍不住了,我请盖亚出版社帮我问问看,阿信有没有意愿跟我合写一本书。连方式我都想好了。

虽然我平常没什么太重视的事,但对于写作,我是极度重视且非常非常有热情的,且有强烈的洁癖------有很多读者写信给我、请我把他们经历的人生故事写出来,或者是请我把他们想出来的点子却没能力完成的故事写成书等等,我都一律挥汗拒绝。

无关故事好坏,我只想写自己想出来的故事。

所以我拒绝过帮几个名人写传记、帮电影写电影小说、帮偶像剧写偶像剧小说、帮任何计算机游戏写游戏小说。就连以前我的经纪人大老板柴姐问我要不要帮她写故事改编成偶像剧,我都说不想,因为别人跟我说故事、说灵感、说角色设定等等,最后由我执行统整,这样的过程……多么没有成就感啊!

没有成就感之余,我也会少了很多嘴角上扬的骄傲,我喜欢每个故事都由我自己一砖一瓦砌起来的手感。这也是一种洁癖。

所以我都柴姐说,我想要我就单纯写故事,喜欢,妳再自由拿去改编戏剧。

游戏也是,应该是我写猎命师传奇,你拿去改成在线游戏,而不是倒过来。

应该是我写杀手,你拿去改拍成电影,而不是倒过来。之类的。

回到书。

这辈子目前我就只邀过两个人跟我一起,用各自攻山头的独立写作方式完成一本书。阿信就是其中一个。我不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而是要说,我真的很欣赏阿信这样有想法、有热情、有特殊气息的“创作者”,恨不得可以并肩作战。

后来,五月天便来邀约这一次的“合作”。

那次与阿信见面的时候,很快破题聊到了“三十岁”的人生阶段问题。

说是“问题”,也不对,三十岁哪有什么问题?

应该说是我们对自己明明到了传统定义上的“青春期”都有拼命想延长它的欲望,或者彻底颠覆它的一种傲气。

青春应该是一种热情,而不是一个年龄上的短暂保存期限,尤其有些臭小鬼明明心态就老得过份的快,而我们虽然都破三十岁了,对想要活出生命的热力的精神力,却比许多十几岁的小伙子还要年轻太多了,凭什么我们就要被叫中年大叔呢?(靠!我全身上下只有肚子比较接近这个定义好吗!)

阿信偷偷说,他们这一次的新专辑名称就叫“后青春期的诗”,发想点就是五月天踩在人生“青春/中年”界线的感想(我不能替他们说太多,他们怎么想,就由五月天自己大声说吧!)。如果我愿意,也对这次的主题也感应的话,他们想邀我一起共享“后青春期的诗”当作我自己的作品名称。

聊天中间不知怎地谈到我遭某高中生抄袭又被反婊一道的事件,阿信说他当时就很注意那新闻,好像还有跑来我的网志留言支持我,但当时我的网志每天都爆炸多人所以没注意到。坦白说虽然我觉得自己对到不行,但真正听到有人当着我的面说支持我采取战斗迎击的姿态,我是、真、的、非、常、感、动。

能够合作,当然很棒。

不过,要怎么合作?

立刻就可以想到几种合作方式。

一种是我帮五月天的新歌填词,不过这要我干嘛???他们都是佼佼者啊!

一种是我帮五月天写MV脚本。这当然我擅长到不行。

一种是我帮五月天写一个极短篇故事,整合在歌词本。这我当然擅长到不行。

“都不是。”阿信微笑说:“我想请你用自己的方式,写一本书。”

这种……我简直擅长到,连我自己都很害怕啊!

“那,你已经有故事了吗?”我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头皮有点发麻。

老实说我蛮怕阿信已经有一个故事在心中了,只是要我代写出来。

那样不是逼我对我向往已久的合作说一些对不起我还是不够幸运之类的话,就是逼着我无限扩大我想要合作的心愿,去崩坏我对成就感的追求。

“没有,完全没有。”阿信说:“你用自己的方式写自己的故事,应该是最棒的吧!”

“科幻也没关系?有点不正常也没有关系?”

“随你啰。”

“有没有一定要的元素?比如一定要爱情?”

“没有,都看你。你的故事你自己决定,你应该也最喜欢那样吧?”

“对啊,我……我超强的。”我终于忍不住科科科笑了起来。

在那一瞬间,我就决定用我自己的“投射身”当作故事主角。因为不管我怎么架构故事,都没有一个角色可以比我更想诠释我自己对“后青春期”的看法,与我想与之对抗的欲望。要用自己,不妨就用得彻底点。

如果有些人已经通过五月天最新专辑的预购,拿到了我的“后青春期的诗”的试读本,应该可以看得出来故事主角跟我自己的连结:“鸡巴报纸头版事件+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故事接下来的发展,真的就不是你们目前所获得资料所能想象的,非常……特别!

在聊天中确定了合作的方式后,其实我们都对合作的细节不感兴趣------比如要怎么在商业机制中结盟啦、要怎么搭售啦才会卖得好啦等等的,我们根本就很懒得聊,我都把时间花在问阿信一些大家会好奇、而我个人非常想知道的……有点机车的东西。想了想,虽然阿信的回答我都非常欣赏,写出来大家的回响也一定很棒,但毕竟阿信大概没有想到我会写在网志上吧,所以我就不写了。科科科。

总之,这次的合作最棒的地方有三个。

第一,是我可以非常早就听到五月天的新专辑。

第二,是我拥有绝对独立的创作自由,跟我自己对“后青春期”的诠释。

第三,纯粹超爽,可以跟我喜欢的创作团体合作,完全就是一种梦想实现。

最后,原谅我必须很臭屁很臭屁地说。作家写书跟歌手的唱片异质合作,在五月天跟我合作之前已有先例,但很抱歉啊我这个人讲话就是那么直……尽管不是第一次,但绝对不会有我们这一次合作那么有魅力。

真的。

五月天很棒,大家都听过新专辑了吧?

我呢,我认真起来,连我自己都会害怕啊!

过几天就等我的新书归位啦!

Ps:我的新小说,配上五月天新专辑第11首(后青春期的诗)跟第12首(笑忘歌)一起听,很猛很搭啊!

Ps:干我忘了跟阿信合照了啦!!!!

46敢坚持,才有价值

记得我的经纪人晓茹姐问我,我喝不喝竹炭水的时候,我立刻想起一段有点白烂的往事。

有好一阵子我蛮迷竹炭功能的,不仅买了竹炭消臭包丢在车子里,穿竹炭袜,甚至买了几根竹炭丢在电饭锅里,要我妈跟饭一起煮看看会不会比较香。

比较扯的是,我还真的丢了两根短竹炭到我家的饮水机里的贮水槽,经年累月地跟着水一起加热。后来我完全忘了有这么一回事,直到某天我突然又想加竹炭到水槽里时,一打开,才看到那两根先前放进去的竹炭已经变成了灰白色!

天啊!我好像放了至少有一年半那么久都没更换啊!

所以我很想接这个代言。

我是一个非常爱喝水的人。所以我也喜欢尿尿。

有听过我现场演讲的人,应该都有见识到我在演讲过程中不断不断喝水、大量大量喝水的画面。如果某次我的演讲超过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到我自行中断演讲、先跑去上厕所再回来继续讲故事的任性,每次演讲我都会喝至少800cc的水,有时甚至喝干两瓶600cc的水共1200cc。

除了女优红音,我觉得自己非常适合担任“水”的代言人。

味丹多喝水这个“竹炭水系列”背后,有个悲伤的故事。

包装水的市场异常竞争,竹炭水其实由于先前销售不佳,被主要的通路给淘汰下架,很多便利商店都已经买不到这个品牌了。但厂商觉得,竹炭水是个很好的产品,蛮不解为什么会卖不好,于是使尽力气想给竹炭水再一次机会,想重新给它新的包装(容量变大了,居然逆向变更便宜)、新一波的广告,将竹炭水重新推到主要通路的架上。

这个故事,跟我自己的人生还真有点……悲伤的相似啊!

我第一本上7-11书架的小说,是“打喷嚏”。而且还不是全台湾的7-11,是仅仅一小块区域而已。

打喷嚏当时卖得有够烂,所以只上架一、两个礼拜就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小说都没有再于7-11出现过。

后来也没什么感人的奇迹,我所做的不过是我之前一直在做的,不断写作罢了。

要说我很努力什么的,其实我有点心虚,毕竟写作真的就是我很喜欢做的事,披星戴月也是我高兴,没什么痛苦好忍耐。

一直写,一直写,承蒙大家喜欢,我的小说重新出现在7-11跟其它许多便利商店的书架上,最多曾一口气看到一共有十二本我的书出现在便利商店的架上,差一本就算一条龙了。

我很开心啊真的。

我是个很擅长乱讲大话的人,但也很擅长把大话实践出来……很多人由于有批评我的需求只会注意到前者,对于后者常刻意忽略。科科科。

所以我说:“说出来会被嘲笑的梦想,才有实践的价值,即使跌倒了,姿势也会很豪迈。”这一句超大话,就成了契合“竹炭水”想奋力重回“通路架上”的精神。

话说这次拍广告到了传说中的奥美广告公司参观,奥美真漂亮啊,每一个会议厅都很有特色,看在我这个“不必在里面熬夜工作的人”的眼中,真是个非常磅的工作场所。

我以前念交大管科时,对未来的职业目标相当混杂,大概是:“记者、电影编剧、电视剧编剧、综艺节目企划、广告企划、广告文案”之类的。我当然觉得自己很有想法跟创意,所以也蛮喜欢跟广告公司的人一起讨论这次“竹炭水”要怎么表达,看到他们,就好像看到另一个可能在平行时空存在的自己。

后来奥美团队想出来的广告内容,我觉得,简直就太酷了。

只是我看到那一句“想打败金庸”我还是快昏倒了。

其实金庸是我的偶像,我都马是用“三十年后,我想跟金庸并驾齐驱”期许自己要多多努力,“打败”这两个字很凶残,我大概只有在刚刚写小说的那几年会这样胡说八道。

我跟奥美说了我很想用“并驾齐驱”或“终我一生,真想看见金庸的车尾灯”这种我觉得比较谦虚,但奥美大概觉得“打败”比较酷,所以最后还是用了“打败”。

唉,这样虽然我一定会被很多人干,但好像也更符合“说出来会被嘲笑的梦想”的定义吧!

值得一提的,拍广告当天我的是自己的笔记型计算机,所以我有九成以上的时间都真正在写小说,当时写的是“猎命师传奇14”里汉弥顿等猎人被服部半藏围杀的过程。每次摄影机在拍,我都自己写自己的,顶多加一些推眼镜的动作,让画面比较有变化罢了。

这种可以一边拍广告一边写小说的案子,真是太愉快了不是吗!

另外附上前些日子在公司拍的公益短片,希望帮助活动更成功啰!

47虽然觉得有些事不必解释,但不写出来也真讲不明白

虽然最近我的心情不是很好,不大适合写有意义的文章,不过有些话也是想说很久了,借着签书会结束的隔天,什么也不想做的情况写点意义浓度很低的东西也是好的。

前几天早上我接到一个罹患忧郁症的读者的电话,男的,之前经常参加我的签书会,也蛮热心(那是在一个我会随便把手机号码给出去的年代给的,只要跟我要我就给,造成很多后遗症。现在除了五星级正妹我死也不会给啊!)

扣掉闲聊天的部份,那位男读者说,之前有好一阵子都没有参加我的签书会,是因为他罹患了忧郁症、女友跑了、经济状况也有问题,而且他觉得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怎么会开始拍起广告,没有认真写小说了呢?我变了,变得不再是他崇拜的那个九把刀了,于是他有种非常失落的感觉。

直到这位读者嘴巴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地翻了最近出版的“后青春期的诗”,他才醒觉到原来我还是那个原来的我,于是他的忧郁症症状获得了部份的纾解。(中坜场签书会也有一个读者跟我说,他看了后青春期的诗后忧郁症就好了,虽然应该是骗我一场高兴,不过我有被骗得很开心)

要说我很惊吓吗?

也不是,只是觉得“果然还是有人这么想”。我谢谢他提醒我应该说明这件我原本不觉得有必要说明的事。

于是有了这篇网志存在的理由。

许多答案我已经在“后青春期的诗”里大刺刺说得挺清楚,那部份就略过不提,有人追问我也只想偷懒请他去看书翻答案。不过也有没提的。

首先是写作。

每天勤劳写作,最终写出一堆垃圾,这种事没什么好炫耀的。

我当然不觉得自己写的东西糟糕,我“此生此世”不曾将自己的作品谦称过“拙作”,因为每一个故事我都很喜欢,只有读者可以度烂它们,我自己可没这种感觉。

姑且抛开“写得好不好”的主观问题,如果有个人最近十二个月以来出版了七本书(杀手流离寻岸的花,猎命师十三,绿色的马,拼命去死,大哥大,猎命师十四,后青春期的诗。尚不包括未完全稿),他的状态若不是勤劳写作,干,那什么是呢?

出版八本吗?九本吗?

我永远都可以接受别人说我写小说很烂,尽管他们也许只是翻一翻,但我是绝对不会接受有人说我“忙于旁鹜,荒废写作”。太扯了,鬼才信。

话说广告的拍摄其实很不花时间,两次拍广告,各只花了我一整天的时间,当然很累,但其实工作人员才真的爆累,我甚至还可以在现场写写小说,不可能写多就是了。要说花时间,跟广告公司或厂商讨论我的想法比较多,但动脑筋这部份我相当喜欢啊。

其实广告商,或是产品商找我还蛮多的,最常邀约的就是希望我写一些关于他们产品的部落客推荐文,种类五花八门。如果是以前那个穷到吃饭要在桌面收集零钱的我,没问题啊,只要产品我看对了眼,这种案子自然是多多益善,我不打高炮的。记得我三年前还拿过一次帮写影评的酬劳咧,虽然电影我很喜欢但我还是有拿钱,搞得我现在想起来心里都有点怪怪的。

不过呢,由于我真的不缺这份收入,所以我的经纪人晓茹姐几乎全都帮我推掉这些厂商的邀约了,她希望我的部落格永远维持在我随便乱写的状态,不要太商业化,我想干爆什么东西很烂就给它干下去,想推荐什么就干脆免费帮它写。我觉得这样很好啊,要增加收入,就认真拍个广告推荐,然而部落格就是我的地盘,一个大家统统没有自由,只有我跟正妹有自由的美好地方!(大家鼓掌,大叫:正妹好耶!)所以还是维持现在的乱七八糟的好。

记得前一阵子有厂商打电话给我,说要送我免费的电影票,我一边开车一边说:“要送我票我超高兴的啊,因为我很爱看电影啊。不过我不保证一定会写好的影评,甚至不保证会写任何影评啊。”

“如果我们提供报酬呢?”

“不需要啊。如果我觉得很好看,我就写免费的送你们啊。”

“……为什么?”

“因为我想要我在网络上写的每一个影评,都是超真心的啊!”

电话结束,我还是收到了两张公关票,很高兴耶。我就是超爱看电影的。

认真说起来,靠,苹果计算机不找我,书架商不找我(如何打造巨大的书柜装九把刀的书呢?),咖啡商不找我(连乡公所阿姨都知道我每天必喝一杯咖啡加一盆豆浆啊),美少女选拔大赛不找我,二十世纪少年电影上映了我这种五星级的漫画迷居然没有参加首映!

但听清楚了!接下来才是重点……

我不会因为我今天可以不靠在部落格上推荐商品(不管是直接了当地推荐,或是技巧性地置入性推荐),就拥有好的收入,就偏狭且酸葡萄地指责大多数收厂商钱、在部落格上写专文推荐的作家,说他们这样做不对,说他们这样做很烂等等。作家在台湾读者这么少的地方,生存空间原本就不大,如果可以想办法在创作之外多一些收入,无可厚非。不偷不抢,不是吗?不过就是被看不顺眼罢了。

我没这么做,单纯只是因为我不缺这份收入,跟我想拥有更多的自由自在罢了。

我这份自由自在,完全承蒙了大家买了我的书,谢谢你们。

话题远了。

来说说我今年干了什么事好了。

二月份,除了猎命师十三登场,我什么也没干。

然后就是一连串忙着被婊。

请大家告诉大家,我很想去新店高中演讲。只要我去成的话,我出一万块钱奖学金补助新店高中的清寒学生。先不说下一场演讲要从明年三月份排起,而新店高中竟然可以插队在任何一个月份,从来没有演讲是我自己花钱去的,新店高中可以是第一间。我保证除非回答学生问题,否则我绝口不提陈汉宁三个字,或进行任何婊学校的言词行动。该场演讲长达两个小时半,中间还会让大家集体尿尿一次,听不爽中间尿完就可以不用回来了。我不婊学校不婊陈汉宁,再加奖学金,时数超越任何一间学校,够诚意够霸气了吧,我要做的,就是一场精采绝伦的演讲。

四月退伍。哈哈哈哈哈!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在二水服役很神奇。

五月我去马来西亚跟新加坡参加国际书展。

五月加上六月,两个月写了大哥大跟拼命去死。拼命去死还有两场签书会。

七月去香港参加国际书展,还玩了很多天。慢慢开始电影计划。

八月跟九月我在写猎命师十四,全家去了一趟峇里岛,在峇里岛的渡假小屋里我甚至还写了电影剧本。

九月份之后就更精彩了。我开始在实践大学媒体传达设计系上课,课程内容是“如何说故事”,一边有系统地整理这几年来我对创作的看法。我很认真,虽然我常常调课到大家都不想爬起来的时间。

九月我也开始写“后青春期的诗”,跑去美国参加教士队投手甄选时也是继续每天写。

十月份时,“后青春期的诗”写到五万字时暂且搁下,跑去拍电影。

拍电影很快乐,超棒的生命经验,任何经验都无可替代,燃起了我心中再多拍一部短片、两部剧情长片的想法。希望有人愿意投资啊。

电影拍完的隔两天,我开始接力“后青春期的诗”,然后开始签书会。目前进行了三场,还有两场喔,台中跟彰化的大家,有空请来相见噜!

我的时间管理一向很糟糕,常常很多件事轧在一块形成巨浪殴打我,但哭哭跟抱怨可不是我的强项。这半年来出现了很多机会等着我去做,这些机会都很棒,都很难得,我舍不得放弃,所以这半年来形成了我这辈子目前为止最忙碌的时期。

幸好我真的很喜欢做这些事,所以这段期间我没感受到压力,也没有不快乐,只是觉得时间不够用,跟电影看得不够多(这点让人很生气)罢了,除此之外就是用正面迎击的姿态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战斗,不想错过。

还是要说,电影的部份真的仰仗了雷孟跟廖桑才有办法让我分心到别的事上,否则我铁定挫赛。靠腰我们明天还要继续剪片咧。

有些人看了我拍广告,就觉得我迷失了,老实说我真的不晓得逻辑在哪,以后我还想代言更多我喜欢的东西,尝试更多跟小说无关的想法,比如长久以来我都想让自己的小说演化成电影、漫画、电玩、电视剧,这些念头从未变过,也公开写过很多次,但这种演化与改编一一实现的时候,觉得我“迷失”了的读者、或伪读者可能会更多了。

我只希望替我高兴的人也可以同时增加,ㄎㄎㄎ,ㄎㄎㄎ……

十一月到了,距离年底还有两个月,可我觉得我整年都很积极啊,就连点正妹的大头贴我都点得非常勤奋啊,偷懒这种事真的轮不到我啊,我就是要商业化,也会自己规划出一条我高兴的商业化之路啊。

我决定,明年二月份国际书展后我去放两个礼拜的大假哼哼!!!

常常接到电话,问我哪一天有没有空,其实这种日子还不少,但没有排事情不代表我闲闲没事干啊,不写小说,我会因为太久没唬烂全身爆炸啊!

48很感动耶真的,今天谢谢大家铁脚了五个小时

今天下午两点,先在彰化某补习班演讲两个小时后(第一次去补习班演讲,乱奇妙的),

再到台中垫脚石旗舰店签书,

这一签就是五个小时,谢谢大家真的,

我这两个礼拜周末的签书会一直被大家的人山人海给震撼到,

高兴,是真的很高兴啊,女生也变多了------非常明显的转变啊!!!

明明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写爱情小说了,竟然还会出现这种大反转,难道是我的好运驾到??!!

(这个好运直接证明了,我拥有霸王色的霸气,根本就是征服女人国跟蛇姬的鲁夫,而不是黄恁老师猿个屁!)

然而人很多,累的人也变多了。

在后青春期的诗里,我写明了我的想法,

我觉得不能随便背对自己的幸运,因为这股幸运是很多人难以追及的,

所以抱怨人太多是非常非常机八的一件事,也很假,更完全违反了我的本性,

------我从小就有大头症,所以后来也不会有什么大头症的问题!!!

(是的,我从小就迷失在我过度信任自己的幻觉里)

而且我挑明了说,我就是人来疯,人多我就会特别欢乐,

演讲也是,爆场的演讲我就会整个很有干劲啊!(不然人多是多心酸的啊??)

很多人来排队签书,让我直接感觉到自己被很多人喜欢,有两个意义,

一个意义就是,我真的就是很高兴而已,但不会觉得自己除了写小说之外有任何过人之处,

另一个意义就重大了,

很多人看我的小说,等于让我感觉到我的创作是很确实地在"跟这个世界对话",而不是一个人对着计算机独白,

这份意义对我的创作动力来说,有无与伦比的催化作用。

好啦直接了当地说,就是我真的是太高兴了 >///<

BUT!

人生最精彩的就是这个BUT!

BUT其实我最近在认真思考签书会号码牌的发放规则,

也就是,我觉得常常都要大家排队排那么久,真的很不好意思,毕竟把时间拿来单纯排队真的蛮让我过意不去,

拿去看电影应该都比较强(除非一边排队一边聊天,或是看书,看学校功课,玩NDSL或PSP等等),

我想以后要不要改成发放150个或200个就不再发放,让大家都可以轻松愉快地跟我玩签书会的游戏??

(例如这一两次的台北场签书会就只有一百多个读者,还蛮自在惬意的),

比起签书,大家要是有机会听到我的演讲,一定要来喔,我非常想要激励大家的人生斗志啊!

总之,想归想,

今天就是高兴到不行,真的真的,大家快点把照片上传到网络上(我也很想看看大家写的感想哩),

也请记得不要把照片上锁,我就是活动后狂抓大家的照片,抓一两天就不会抓了:~~

请第一时间就开放相簿喔谢谢啦!我现在都放在ipod touch里一直看大家咧!

49关于吃路边摊的三件很普通的事

这篇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随便写。

退役后,台北彰化两边我都常待,干脆也在永和租了一间约六坪大的小套房,工作方便,近约会,近星巴克转换写小说位置,位居五楼却无电梯可免费锻炼大力金刚腿。

楼下附近有一间很好吃的担仔面小摊,晚上七八点才开,深夜的生意最好。

上上个礼拜,台北“后青春期的诗”签书会前一晚,虽然不饿,但我的肚子告诉我它很无聊(毫不在乎变胖的警讯),突然很想吃点汤面之类的东西,于是穿着短裤拖鞋就下楼去啦!!

平常要是跟女孩一起吃路边摊,都会点多一点小菜,比如烫花枝、烫青菜、或是切着海带或卤蛋等等,比较有宵夜约会的感觉。

可一个人吃的时候就想简单一些,我只点了一碗热汤面,慢慢吃,一边让热气蒸蒸鼻子------每次吃完热汤面,最大的收获就是擤鼻涕的时候会很畅快。

吃到一半的时候,有个年约四十的胖子跟我并桌。

他点的东西可多了,汤面一碗,烫青菜一盘,油豆腐一大块,再一盘烫姜丝猪肝,应该是饿了好几天。当他浩浩荡荡开始扒面的时候,我的筷子掉了一条豆芽菜在桌上,我本能地夹起来吃掉。

大概是这一幕被胖子看到了,胖子突然开口:“一起吃啊!”

要是平常,我大概会腼腆地说不用了,但隔天要签书会,心情有点好,于是就随口嚷了声:“喔。”然后就伸筷子夹了一块猪肝。

其实我还蛮想大大方方吃胖子点的东西,然后在自己先行付钱的时候一起把两个人的帐结了,颇有豪气。可那一晚我只带了一百块下楼,肯定不够,所以我只意思意思吃了胖子的东西两口,然后就擤擤鼻涕闪了。

没了,没要说什么小故事大道理。

只是觉得遇到了一个大方的胖子,也难得这样乱吃别人的东西。

不过我也想起两件小时候吃路边摊发生的事。

话说国小的午餐,大多是我妈在家里煮好,再让我爸带去学校给我们吃,一口气可以省下三个小孩的便当钱。

但到了五、六年级时,大哥上了国中,只两个小孩在念国小,有一阵子妈会干脆给我跟我弟各三十块钱,叫我们早上先去买学校的便当卷,到中午再拿便当卷去福利社换便当吃。

小孩子最擅长的事,就是不听话。

我有一半机率不会买便当,而是拿着那三十块钱,在中午时候跟同学一起到学校外面吃东西,等到午间静息过后再回教室。在我小时候的年代,十五块钱一碗汤面,二十块钱一碗碗粿,吃完以后还有十五块到十块钱可以买冰红茶,或拿去打电动------又可以不用睡午觉。

有时候我们一群狐群狗党在外面晃,有时候是我一个人在外面走来走去,走累了就坐在路边幻想。从小我很喜欢这种什么话也不用跟任何人抬杠的感觉,虽然孤独久了就会生出寂寞的感觉。

我要说的两件事很普通。

有一次我跟一个朋友在吃路边摊的碗粿(那摊超级好吃,后来变成现在的杉行碗粿,在民生国小附近的一间店,从早餐就开始卖,汤也很便宜好喝),邻桌是一对笑容很甜蜜的新婚夫妻,打扮普通,甚至有点贫穷的感觉。

那对夫妻吃着吃着,便问我们:“你们为什么没有在学校吃饭?”

我没答话,那朋友说:“我们想在外面吃。”

有回答等于没回答。

那对新婚夫妻点点头,说:“你们很可爱。”

这种回答等于乱回答。

然后那对新婚夫妻就帮我们付钱了!!!!

好怪啊,不过原来长得可爱也可以被请客,让我小吃惊了一下。

尤其我朋友长得其实很欠揍,我想完全是因为我的关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1)帮可爱的小朋友付钱,可以让他印象深刻到长大以后写一次部落格。

(2)长得很欠揍没关系,跟长得可爱的人一起吃东西还是有可能被请客。

(3)只要东西够好吃,努力下去即使是路边摊也可以买下店面长久经营。

(4)人不可貌相,那对打扮贫穷的新婚夫妻其实是有钱人。

第二件事的印象极深刻。

同样有一次中午,我在靠近民生菜市场里的路边摊吃汤面,老板跟他的女儿一起做,摊子不大,但东西好吃,生意很好。

除了爱吃碗粿,那间汤面摊子我也常去,因为它的对面就是一间很好喝的冰红茶店,我常常吃完面就走过去买来喝,从此之后我就爱上了喝有古早味的冰红茶(比如台南的双全红茶)。喝到肚子痛也是常有的事。

那一天我吃到一半,有一个微胖的女生拉开椅子坐在我对面,她的年纪我当时觉得是十八岁左右吧,因为我的印象是:个性怯懦的大姊姊。

那位大姊姊嗫嚅叫了一碗汤面,没有加任何东西(印象很深,因为我常常加一颗卤蛋,然后戳破卤蛋使劲搅和在面汤里,好香好香!)。

而老板的女儿把面端上来,放在这位大姊姊的面前时,大姊姊神色异常紧张,声音发抖地说:“……对不起,我没有钱。”

没有钱,不是忘了带钱,也不是打算赊帐的那一种没有钱。

是没有钱,却想吃一碗面的那一种没有钱。

我还来不及帮她尴尬或生出任何念头,端面的老板女儿怔了一下,用很平静的语气说:“没关系,妳吃。”然后就转身去忙其它客人的点餐。

这一个画面我毕生难忘啊。

身为唯一目击者的我慢慢吃着面,过程中很努力克制自己想要观察坐在我对面大姊姊的表情反应的好奇心,免得大姊姊觉得难堪。只有在快速吃完面后站起来的一瞬间瞥了她一眼,大姊姊非常专心、缓慢地吃着不用钱的面,有一种感觉:她刚刚应该从头到尾都没有把头抬起来吧?!

那一个画面我一直牢记到现在。

认真说起来,那个画面并没有什么“帮助人是很快乐的”或“施比受更有福”之类的经典意义,整个就很简单:路边摊卖面的女儿,请了没钱吃面的人一碗面。

而令我感动的其实不是那请客的老板女儿的善心(虽然真的好人),毕竟如果是我,或正在看网志的大多数网友,都有这份“请一个肚子饿的陌生人吃一顿饭”的善意,只是有没有这个机会,或有没有抵抗这一份尴尬的心情罢了。

(这让我想起了,我在大陆上海遇到的一件烂事,往后再提)

让我感动的是,这位不晓得为什么会没钱吃一碗十五元汤面的女孩(跷家?流浪?钱被偷?家里穷?或只是刚刚好钱用完了肚子却也饿了?),她没有打算欺骗店家,也没有大费周章编造或陈述自己没钱的理由,就只是坐下,用“信任这个世界会帮助她这一顿”的勇气,点了一碗汤面。

真的,需要帮助不是什么可耻的事啊,每个人都有低潮。

没办法自己爬起来的话,伸出手向正好经过的人呼喊一下,也很需要勇气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1)十五元一碗的汤面在台湾现在已经找不到了,可见通货膨胀的可怕。

(2)按照童话故事法则,那位食面少女其实是妖精所变,日后会来报恩!

(3)如果没钱吃饭却要点汤面,不要加卤蛋免得店家觉得你也太爱凹了。

(4)九把刀真的靠腰无聊,没东西写部落格却硬要写,签书会的感想呢?

说到汤面,我家附近的“猫鼠面”还挺好吃的,有时候回家错过了跟大家一起吃饭的时间,我就会走一分钟的路过去吃一碗三宝面(大贡丸、小春卷、还有一个忘了),五十块,不算便宜也真的不贵。汤头很棒啊。

这样没有认真写个结束的点,可以吗??

50最近看过的三部亚洲片+永春高中演讲

最近看了三部片,差异性很大,来说说。

最先看的是钮扣人,台湾片,请了我很喜欢的吴镇宇,干他还烫了个奇怪的卷发。故事以一个专门替帮派与杀手清理犯案现场、善后尸体的专业“毁尸灭迹者”为主角,这个视角还蛮特别的,因为通常这样的职业都不算酷,在杀手电影里应该算是配角,在这部电影里算是特别放大,蛮有意思的出发点。

电影一开始十分钟还蛮令我惊艳的,特别的氛围,专业、自信又冷静的处理尸体过程,还蛮风格化的。只是这十分钟过后,说故事的动线开始支离破碎,不连贯,动不动又会有一个大叔出现讲解尸体处理人的江湖规矩,还蛮破坏电影感的。每次想期待什么特别的剧情出现时,节奏就开始延宕我的期待。

以下有雷。

我还蛮喜欢李倩蓉在电影中的演出,一个带着女儿到处求干的母亲,应该撑得上不计形象了吧。只是这个角色死得非常------对剧情完全没有影响。应该说,从角色出现到角色结束,都对剧情无起作用。

结局呢,缺乏有魄力的高潮,杀手对决尸体处理人------基本上是毫无对决,胜负分出的分式太平凡,让我蛮错愕的。这个太可惜了真的,我想问题出在这个杀手太弱,基本上给我一把枪他就死定了的感觉。

导演钱人豪跟我说了他原先拍好了的电影结局,我仔细看了,觉得原先的版本比最后定剪出的版本有魅力得多。虽然乱杀一通,但比最后的温馨电影院版本至少好十倍。

台湾这种黑色乱杀的片种相对稀少,希望越来越多这种以商业为目的的黑社会片出现哩......

合理票价:八十。

今年韩国最卖的超级大片“神偷,猎人,断指客”,因为壹周刊给了87的高分所以我兴致勃勃第一天就跑去看了。

干结果很失望。这个失望是因为,明明就可以真的非常好看的,但剧情到后面整个就弱得太离谱,三个黑白英雄的对决,根本也不精彩,只是好整以暇互相开枪有什么好看。整片花在骑马跟开枪的时间太多,尽管拆开来看都很精彩,但组合在一起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看,就会看到很累。

整部片,我都很赞叹韩国人原来拍电影已经可以拍到这样的技术了,但看完电影后,我的赞叹没有变多。

值得一看吗?当然值得。

附带一提,在看的时候,我的脑中就一直浮现尾田荣一郎的短篇杰作集,其中的两个短篇。一个是斩龙刀客龙马,一个是被冤魂尾随的神枪手。我看故事的训练有素的双眼,当然大大提早揭开了电影的底牌啰。这张底牌不算新梗,但好好地用,还是一张大通杀的绝妙好牌。

角色设计里,那个坏蛋还真的坏得很帅劲,胖子也胖得很逗(但那种逗,在韩片里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典型),只那个猎人非常缺乏特色魅力啊。

合理票价:150。

第三部片,是昨天晚上看的“一半海水,一半火焰”媒体试映。

归类上算艺术片吧,不过我觉得是这三部亚洲片最好看的,因为它很怪,怪得不自然,却又硬是要把剧情长得那样,那股怪气我还挺喜欢的。

男主角是擅长性诈欺的皮条客,女主角是只半生不熟的鸡。

男主角爱长篇大论的自爽式废话(我很喜欢这点),个性很糟糕,说真的绝对不是什么有风格的坏人,说穿了就是个性很差,这点绝对不会有错。这种完全不在乎观众感受的角色设计,我挺欣赏的。

女主角很像张柏芝,漂亮,有股奇妙的强悍气质,为戏牺牲有脱,还真的蛮有必要。她的个性太世俗又太别扭,所以成就了男主角的鸡掰坏个性,两个人加在一起,变成一杯我大概以前都没喝过的电影口味。

好看吗?好看。

闷吗?很闷。

推荐吗?非常喜欢看电影的我就推荐,一般就算了。

如果是DVD我就会一直按快转,幸好不是,我被定在电影院理好好看了它一次,于是我就顺利将它看成好看的片子了。对我来说艺术片往往都有这样的特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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