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死水》一诗的意义:生命的快乐 第二十七节 生命与存在
生命的存在如果是痛苦的,那么人生面对的就是虚无,在虚无的世界里,人生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人的价值没有了,人的本质也没有了。人的存在,不仅是物质的存在,而且还是精神的存在,如果生命是痛苦的,人就成为“一沟绝望的死水”,痛苦的让人绝望。人畏惧虚无,人害怕无聊,面对无意义的人生,人的存在就变成了虚无,存在即虚无。如果生命是痛苦的,那么存在就是虚无;如果生命是快乐的,存在就是有意义的。海德格尔说:“当我们只靠这本书或那本戏、那件事或这种消遣来无聊地混着时,真正的无聊就还离得很元,当‘我真正无聊’时,真正的无聊就来临了。这种深刻的无聊,在存在的深渊中如满天沉静的迷雾弥漫周遭,把万物与众生以及与它们一起的我自身都浑入一种麻木不仁的境界中。”当生命体验不到快乐时,人就感觉到一种虚无,深刻地体验到自身的麻木不仁,感觉迟钝,当发展到“绝望”时就变成了“死水”,没有“情热”与“智光”。生命在痛苦时,人是消沉的,人没有热情,人的智力也在下降,生命的痛苦可以把人“绝望”成傻瓜。在这种时候,人成了机器,人生的意义不存在了,生命的快乐消失了。
笛卡尔认为:我思故我在。因为我思想所以我存在,但如果思想使人痛苦,那么这存在就没什么意义了,所以并不是因为我思想我才存在,而是因为我感知到快乐,所以我才存在,否则存在就没意义了。海德格尔说:
由于康德承受了笛卡尔的本体论的地位,康德也跟着做了一件耽误重大事件的事:耽误了‘亲在’的本体论。这次的耽误,就笛卡尔自己有得最多的倾向来说,是一次关键性的耽误。笛卡尔发现了“我思我在”就认为已为哲学找到了一个新的可靠的基地。但是他在这个“激烈的”开端处就没有规定清楚的是这个思执的“在”的方式,说得更准确些,是“我在的”‘在’的意义。
人把什么来作为人自身存在的根据呢?换句话说,我为什么是存在着?我怎么来证明我存在着?财富、名誉、地位……都无法确证我的存在,只有我是快乐的,才能证明我是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快乐我存在,我乐故我在。笛卡尔的逻辑是我不思想我就不存在,所以我怀疑一切,一切都是可疑的。笔者认为我痛苦我就不存在,所经我怀疑使我痛苦的事物,使我痛苦的事物都是可疑的。我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我感知到我在快乐着,否则我存在的意义就消失了。生命倘若全是痛苦,那肯定使人“绝望”,“绝望”使人成为“死水”一般的人。
对于存在的分析,我们只有从心理学的角度去考察才有意义,人是感性动物,生命中有无数本能冲动,人是活生生的存在,快乐是人行为的动机,是自然的,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