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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石 当前章节:15263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2:28

刚才那个摇动樱花树的年轻人上前一步蔑视着丑陋的林峥,他甚至拿野生动物园里的猿人来形容他,引得旁边几个女孩子咯咯地笑。林峥漠然地看着他们,如果换成以前,他也许会冲上去一拳揍歪那个英俊少年的脸,可是他早已经习惯了别人的嘲笑,也习惯了女孩子的惊恐眼神。林峥同时还注意到其中一个女孩一直都没有笑,也没有出声,她的目光中带着一丝同情和抱歉,站在那里怔怔地望着林峥。

当那帮年轻人说笑着离开的时候,惟一没有笑的女孩在经过林峥的身边时,林峥听见她用很小却很清晰的声音对他说了声对不起。林峥直视着那个女孩,她穿着一件粉色的毛衣,小巧的个子,如瀑的黑发,一双大眼睛涩涩地望着他,然后跑开。

林峥望着那个女孩子远去的背影渐渐地淹没在花海中,淹没在人潮中,就像是一小瓣粉色的樱花随风散落般无处可寻。林峥站在樱花树下,展露了一个难得的笑容。赏完樱花回到单位宿舍的林峥按照以往的习惯写了一篇赏樱感想,他在文章中称呼那个她为小樱。他在文章中写到,小樱就像是一瓣小巧的粉色樱花,带着天堂的惊喜和美好意外地出现在你的生命里,然后又突然地消失了。

B.办公室的巧遇几个月以后,有一批学市场营销专业的大学生被安排到林峥所在的单位实习,两女三男,一共五个年轻人被安排在和林峥同一层楼的销售部。

那天下午,林峥准备好了质检报告,等销售部派人来取。五分钟以后,林峥听到轻微的敲门声,他说了声请进,然后望着走进来的人,那是一个陌生的女孩,穿了一件鹅色的毛衣,小巧的个子,如瀑的黑发一丝不乱地束在脑后。林峥突然地想起了几个月前那场樱花雨下的那声对不起,他意外地望着那个女孩。

她再一次为了几个月前看樱花时,她的同学对林峥说出了侮辱性的语言而道歉。她的目光满是歉意,让林峥看到了她心底的那份真诚,还有一丝他最不喜欢的同情。于是林峥漠然地看着她,他说,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女孩子愣了一下,想起自己前来是为了取一份产品质检报告,她仰起头向林做了一番自我介绍,那一刻,她表现得大方而镇定,并不像是那个羞涩的小女孩。

林峥将报告递给了她,并依照程序让她签收。他虽然知道了她的真实姓名,纯洁的洁,质本洁来还洁去的洁。但是在林峥心里,他仍然固执地喊她小樱,那是他为她起的名,因为看见她第一眼的时候,他便觉得她像一小瓣粉色的樱花般娇弱优雅。

在以后的相处中,林峥明显地感受到了小樱对自己非常感兴趣,她总是在来他的办公室拿取质检报告时,用那种涩涩的眼光,紧张却又直接地注视着他。除了工作,林峥从不对小樱说任何多余的话,也只字不提第一次的相遇。他只是在自己的日记中留下了这样的文字,他说,小樱的每一次出现都是带着惊喜,当她再次突然地站在我的眼前,我仿佛再次回到了那棵樱花树下,我在樱花飞舞之中看到她纯美的笑脸。她再一次为了她的同学而道歉,她是一个如此善良的女孩子,可是她不应该一而再地替别人承担错识,这并不是我所欣赏的个性和处事风格。或者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总是对她表现得比较冷漠,虽然我一直是一个和颜悦色的人,但是我却在她的面前表现出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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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爱一个男人从了解开始三个月的实习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当时正逢元旦佳节的来临,林峥所在的单位热热闹闹地举办了一次元旦晚会,还不忘了顺便也为这一批实习生举办了一场欢送会。

晚会上,林峥担任全场的男主持人,他站在舞台上神态自若地和合作的女主持人调侃,语言幽默风趣,一次又一次带动着观众的情绪。在晚会结束的时候,林峥还演唱了一首当时年轻人都喜欢的歌《我是一只小小鸟》,平时看着并不出众的林峥,站上了舞台就像是变成了另一个人,无论是台风,或者是演唱技巧,都不是一般卡拉OK的业余水平可以媲美的。林峥的歌声赢得全场的掌声雷动。

小樱被林峥的歌声深深地吸引,她聚精会神地注视着舞台上的林峥,舞台上的他像是全身披上了一层光环,深情演唱的他再也看不到平时的冷漠。

晚会结束以后,在小樱的强烈要求下,从她所在部门林峥的同学那里终于知道了一些关于林峥的故事。

林峥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突然遭遇了一场车祸,经过两个多月的抢救,呈现假死状态的他才苏醒过来,他的生命是保住了,可是却因此而毁了容貌,他的舌头也受到重创而一度失语。

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受重伤的林峥不得不办理了休学,在这一年里,他拼命地练习发音吐字,拼命地读书,拼命地对着镜子练习嘴形。当他重返校园以后,他用所有醒着的时间练习说话,他从来都不错过每一次表现机会,唱歌、演讲、辩论。他不怕被人取笑,他也不需要被人同情,他疯狂地练习着,就像着了魔一样。直到林峥大学毕业的时候,他说话已经与常人无异,而且练就了一副好口才,一身好胆量。

当年,车祸肇事者赔偿的钱让林峥做了两次成功的植皮手术,但是两次手术是远远不够的,原本还算英俊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长长扭曲的疤痕斜划过嘴角,而这一道疤痕也正是小樱同学在樱花林中取笑的原因。当小樱听到这里时,默默地流下了眼泪,也因此对他更加充满了歉意,还有一种佩服之情。

林峥在车祸以前本来是一个内向腼腆的男孩,平时很少言语,一看到女孩子便会脸红,学校班级的任何活动,他始终只是一个观众。小樱看到一张他以前和同学的合影,看着相片中的他略带羞涩地笑着,真是一个十分秀气的男孩。

林峥曾经有一个女朋友,那是一个五官并不出众的女孩子,但是她清新可人,也颇具气质。她是他的高中同桌,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他将她的相片随身带着,还将她寄来的信反复地读,他努力学习赢取的奖学金有很多都是用来给她打电话和买礼物。那个时候的他是幸福得令旁人羡慕的。

在林峥出车祸以后,当他第一次面对镜子中那张丑陋的脸,他放声地痛哭了很长时间。他摔碎了手中的镜子,坐在医院的病床上,双手捂着脸,绝望地哀嚎。旁边的医护人员和病友无不为之动容。最让他难以面对的应该是他的女朋友,经过几个通宵的思考,他痛下分手的决定,给远在异乡读大学的女友写了一封分手信,说他在大学里认识了别的女孩,他将分手的话语说得尽量绝情和残酷,一边写一边哭。他不愿意让她面对一个面部完全变型的男友,他也不愿意面对她惊恐的眼神和伤心哭泣的表情。

小樱的泪水早已经模糊了双眼,她心疼林峥的不幸遭遇,更佩服他坚强不屈的精神。他心里最难受的可能是他与女朋友的分手,虽然他这样的决定对于同样深爱着他的女朋友并不公平,但这却是他心底那份最浓的爱和不忍心,试问这样的无私又有几个男人可以做得到呢。她回忆着自己和林峥这三个月的相处,她觉得自己明明感受到了有一种柔情和欣赏从他那双深邃的眼眸中投射出来,但这一切都是无言的。她一直都为了他的冷漠而感觉到苦恼,她从来都没有遇到过一个人像他一样冷淡地对待自己,他似乎对于她表现出来的友好和关心都是无动于衷。如今,小樱从他不平凡遭遇里似乎明白了什么。这个夜晚对于小樱而言是无眠的,她想了很多事,然后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她在天色发白的时候给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

D.可以来年一起看樱花吗?

小樱将那封信紧紧地握在掌心中,她知道自己心里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她已经结束了实习期,马上要返回校园,她必须在自己离开以前将信交到林峥的手中,她必须在自己离开以前让他知道自己的决定。

可是林峥并不在办公室,小樱在同学的不断催促声中,将信交给他的同事代为转交。她依依不舍地回到了学校,准备最后的论文答辩。她每一天都在期盼着他早日看到那封信,盼他明白她的用心和决定。

林峥那天一早便出差了,因为一个县质量监督局查获了他们单位的仿冒产品,他不得不匆忙地赶过去协助调查。当他三天以后才回到单位的时候,手中握着同事转交过来的信,感觉到沉甸甸的。满满的五页信纸,写满了一个女孩子的细心观察,还有一份浓得快要化不开的情。最后一页纸上有一幅素描,落花如雨的天空下有一对年轻人相视而笑,那幅画的下面还有一句话,可以来年一起看樱花吗?

林峥走到窗台边,从那里可以看见通往城市另一端的公路。连续三个月来的每一个星期天下午,林峥都会准时地站在窗台边看着那条公路上往来的车辆,他知道小樱一定在其中一辆公交车上,她每一个周末都会返回学校一次,然后会在星期天下午回来。林峥站在那里,眺望着那个小樱离去和归来的方向,手中紧紧握着小樱的来信,他知道在他心里的理性和感性再次交战。

这一场来年的樱花约会,林峥是否应该赴约呢?没有人可以为他做任何决定。

知性物语当我认识林峥的时候,他已经快结婚了,他的未婚妻是一个做广告设计的女孩,小巧的个子,染成紫红色的碎发,年轻而时尚,但是她并不是那个在林峥心里固执地唤作小樱的女孩子。我没有见过那个小樱,只是从林峥的描述中,仿佛看到那个小巧的身影,那涩涩的眼神,那份对爱的追求和勇敢。我也不知道林峥和小樱为什么最终没有在一起,但是我相信林峥的心里一直保存了她的位置,或者正是为了这个他心中的像小小粉色樱花一般的女孩,才会每年都不错过樱花飞舞的季节吧。

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事并非所有都是完美无缺的,并非每一段感情都会有始有终,并非每一对有情人都会终成眷属。所以,在我们的心中,如果有一段值得珍藏心底的美好记忆,在若干年以后仍然会仔细地回味,仍然会露出温暖的笑容,便足够了。

一生最浪漫的存在看见凯文的第一眼,我有些醉了的感觉。在接触到他目光的那一刹那,我害羞地低下了头,却努力表情沉静的掩饰着内心的慌张。

凯文是那种高高瘦瘦的男子,他白净斯文,看上去很有气质。黑色的皮衣衬出一种孤傲。我尤其喜欢他笑的样子,眼睛眯着像是月牙儿,看上去可爱而纯净。笑弯的小眼睛,瘦高,似乎在若干年后一直是我评价男人是否帅气的标准。我从来都不曾想过,是否有朋友说我有着浓浓的小眼睛情结,正是源于当年的凯文呢。

我小心地观察着凯文,在他没有察觉的时候偷偷地注视他。从不曾那么贪心地看一个男人,一个只见过数次面的男人。我只是生怕错过了每一秒注视他的机会,或许我那时便已经预感到,今生不知何时再可以看见这个男人。

女儿的心思,总是瞒不过母亲的。我因为喜欢上一个男人而感觉到兴奋,也有些害怕。母亲笑着陪我聊天,她温柔地抚摸着我的齐耳短发,耐心地听我讲着我所知道关于凯文的点滴。

那个时候的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只是知道自己这一次真的动了心。想念,是将他的一个表情、一句话、一个眼神……想一整天;想念,是让心灵更柔软、更美丽,不知不觉放下自己的骄傲。

母亲是开心的,因为孩子脑袋开窍了,终于开始喜欢一个人,想念一个人。可是,母亲心里也平添了一份担心。究竟需要一个怎样的男人,才可以给予孩子一份最安全的感情,她并不知道。或者她知道,但无法为孩子做出什么决定。她宠爱着孩子,只有默默地听着孩子讲述那些心事。

你的头发很漂亮,在阳光中,颜色好漂亮。有一天下午,在一家酒店开完会,我和凯文同乘一辆出租车回公司,坐在后座的他忽然地这样说。

坐在前面的我笑了,背对着他,脸悄悄地红了。他在夸我不是吗?只是,我傻傻地想,头发不是黑色的吗?我的会比别人有什么特别吗?

工作中每一次的接触,我都努力表现优秀。我知道这种机会不多,毕竟像这样的会议并不多。我不知道下一次相见会是什么时候。总经理每次表扬我时,他都站在一旁微笑地看着我。那时候我就知道,我的努力只是为一个喜欢,为一个在心里默默地喜欢的男人。

那天晚上,一帮同事在酒吧玩到将近凌晨才准备散去。走出酒吧时,凯文主动提出送我,他微笑着说,我可以牵着你的手走一段路吗?

我呆立在原地,睁着大眼睛望着他,看着他再次笑眯着双眼,轻轻地抿起有弧度的嘴角。那一刻,他正非常绅士地伸出一只手。我轻轻地将手放到他手中。

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在酒吧喧嚣之后,我安静地任由他牵着我前行。

五分钟而已,我们只是那样牵着手走了五分钟。我却记在心里已经八年了,而且会一辈子都记得那一刻。那一段路,真的太短。那一刻,我多么渴望能像那样牵着手走一条路走一生啊。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牵着自己的手,是一种幸福。即使他并不知道我的心事,我也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会议结束以后,凯文回到了他的城市。我想,我应该忘了他。虽然不希望一生中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便没有结局,可是,我却太清醒地看见了属于我和他的结局。

手机响的时候,我不知道是凯文,又怎么会知道是他,我想我是多么不出众,害羞,沉默虽然并非是我本来的个性,可是每次面对他的时候,我却只能安静地欣赏着他,贪心地想要记住这个男人的一点一滴。当他轻声唤出我的名,我沉默了,他在电话那端焦急地问我在不在。

和凯文第一次分别的日子里,他经常在夜里给我打来电话,说着他在全国各地出差的有趣见闻,每一次都是我在电话这端认真地聆听。我抱着电话,傻傻地笑着点头。我知道我无法忘记他了,他的电话打乱了我的计划。那个声音总是在不同的夜里从异乡传来。

两个月以后,凯文要再次来我所在的城市,我很兴奋。下班的时候,在五月的阳光下,我哼着歌儿跳了起来,青春的张扬,在那人潮拥挤的街上,哪管他人的诧异。我知道自己心里是多么期望再次见到他,我喜欢与他相处,喜欢静静地欣赏着他。

凯文打电话到公司找我是在他来前几天。我在同事们诧异的眼光中接起电话,我知道自己的脸一定红了,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他说他不开心,因为他爱的人要嫁给别人,就在这个五月。他笑着说,我却听得心酸,我想说些什么安慰他,却只有沉默的听他说着。在挂断电话以前,他突然地说他想快点来,想这里的开心时光。我在心里悄悄地说,我想你了,想快点看到你。

那一次的会议圆满成功。凯文和往常一样潇洒,应付自如,从他的脸上丝毫看不出他的悲伤,或者在多少年以后我才明白他当时说的那一句话,失恋算什么呢,多几次就会习惯了。只是我不知道那种并不让人觉得悲伤的失恋到底是不是爱情,或者那只能算是一次动心吧。

会议结束以后,凯文离开了,他依然会在夜里打电话给我,有时他在家里,有时他在酒吧。有次我忍不住地问他为何总打电话给我,他说他想我了,于是我沉默了,因为我只能无言。这个答案不知道是不是我想要的,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感情,我不喜欢这种太深的牵挂。

一个月以后,凯文再次来我所在的城市,没想到这一次竟然是最后一次。

有天晚上,凯文请我吃饭。我不想只是看起来像个小女生一样天真单纯,因为对他的爱让自己想成长为一个成熟妩媚的女人。我特地选择穿一件长裙,很女人味的款式,很成熟的颜色。

前年经过那家餐厅时,发现它已经不在了。像蒙古包一样的顶,灯火通明,竹子间隔,竹子桌椅,铺着暗绿和米色相间的方格桌布。凯文说他喜欢那里,他会永远记得那家餐厅,还有那种让人回归自然的环境,让人觉得远离都市的安静,让人温暖。

我吃得很少,他却点了好多菜。我安静地看着他,看着他笑,他吃东西的样子好可爱,眼总是笑眯眯的,仿佛很开心的。他的嘴里塞满了食物,孩子似的贪心。他在那一刻是多么单纯、干净,让人心醉。

这次晚餐在十点左右结束。街上霓虹闪烁,人群自由地享受着夜色。凯文望了一眼走在他身边穿着无袖长裙的我,轻声地问,冷吗。我摇了摇头。吹着舒服的夜风,身边走着自己喜欢的人,怎么会觉得冷呢。我抬头望着他,那是我第一次很大方很仔细地望着他。我忽然想告诉他,藏在心里的秘密,可是我没有勇气,我害怕。我为自己的胆小感觉心烦意乱,只有低下头玩弄着手指。当我抬头的时候,正好撞上他凝视我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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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你好像我的妹妹,她和你一般大,在青岛。相处多了以后又觉得,只是你们的身材很像。

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对自己说不要听下去,准备了好久的话也咽了回去。是啊,妹妹,他说我像他的妹妹,不知道他是不是会成为我的好哥哥呢。

凯文拦了一辆出租车送我回家,我的家离那家餐厅很近,不超过三公里的距离。一路上,彼此都沉默,他一直握着我的手。我侧着脸望着车窗外的夜色,心里有些酸楚,是失恋吗,不知道,我还没恋爱过。

下车的时候,司机停在路边。我说我到了,晚安。凯文并没有松开手,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是大力地抽出手。推开门的一刹那,不知道哪来的创意和勇气,我轻轻地在他的脸颊吻了一下,然后惊慌失措地跑开了。我跑进小区的院子,悄悄地站在黑暗中回过身,看见他坐的车在夜色缓缓消失。

凯文回到酒店以后给我打电话,他说,小傻瓜。我感觉到了以前从来都没有感觉到过的温柔,那是男人对女人的温存,不同于以往。我抱着电话,笑得很甜蜜。

凯文待了近半个月,他带着我一起去了不同风格的酒吧。我们对坐着喝酒,听音乐,聊天。和他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很安静,听他说,望着他笑。他会很认真地凝视着我。他温柔地笑。他偶尔伸出手掌摸摸我的头发。他说,真是个可爱的小傻瓜。刹那即是永恒,也不记得最早出自谁的口,可是那几天和他相处的每分每秒,我都突然想到这一句话,我小心地珍视着和他相处的每一分钟,生怕错过了每一个细节。

面对凯文,我总是缺少信心。我喜欢他的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却又理智地抗拒去爱上他,害怕他会有一天独自心痛牵挂。但是我错了,也许是真的错了,我感觉到他至少爱过我的,有一刹那我有这样强烈的感觉。以前他经常夸我很可爱,说他喜欢和我简单地相处,喜欢和我在电话随心地聊天。然而那一次,他却说他喜欢我。他问我是否也喜欢他,我却否认了。我否认得那么平静和自然,不必思考。我有些不懂自己,只是,那就是我,一个因为自己内心脆弱便不面对自己的真心的我。

明天我就要走了,你不留我吗?凯文直视着我的眼睛,悠悠地问。

我能留得住你吗?你有太多的事要去做,我不可能留住你在我的身边一辈子,所以我不会留你。我淡淡地笑了笑。

凯文忽然紧紧地将我拥在怀中,那一刻我快喘不过气来,我垂着手臂,心里乱如麻。第二天就要分别,这个拥抱算是告别吗,算是他舍不得我吗。

凯文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走,去他的城市,和他在一起。是啊,我多么意外,我吃惊地眼神至今都记忆犹新,他的理由是他喜欢有我在他的身边。

我是一个没有离开过家的人,我害怕走远了。我沉默了好久才说出了这句违背良心的话。是的,我拒绝了。但是我并不是害怕走远了,我只是害怕有一天,这段情会结束,我只是怯懦地无法面对失去他的那一天。

凯文突然改签了迟一天的机票,我懒得去想,我和他多相处一天是好还是不好。晚餐仍然在他很喜欢的那间餐厅,那是他,也是我最后一次感受那蒙古包的情调了。

晚餐以后,凯文提出散一会儿步,我与他肩并肩保持着一人间隔的距离,谈着不相干的事,谈着刚才的菜,很快便两人都无声了。他伸出手摸摸我的头发,他笑着问,哥哥对妹妹是这样吗?我笑着说,才不是呢。然后他便牵着我的手一直走,我们再次各自沉默。街上人很多,我们却静得可怕。

看见我住的小区院子的时候,凯文突然拉住我的手站住了。我知道我们无论说什么,也无法改变明天的分离。他拥抱住我,这一次我没有意外,我用双手环绕着他的腰,将脸埋在他的胸前,耳边是他温暖的呼吸声。我依然记得那个夜晚的月光,还有我们无法掩藏的惨白心情。那一刻真的很想哭,心里酸楚却倔强地忍着。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失去世界也不可惜。附近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正在放着《我愿意》,天籁之音在耳边响起,我想我一生中第一次听懂了这首歌。

凯文走的那一天,我没有去送他,他也没有提出。我想我们都不希望让彼此面对分离的最后一刻。我在办公室里忙碌着,如平常一样平静,如平常一样说笑。

晚上回到家里,忽然想唱歌,调好了音响,很认真地唱,一首接一首,直到嘶哑无力,直到泣不成声,无法继续。我终于哭了,放声地哭着,那一刻他已经在他的城市。

我不是从小就梦想着追随爱的人浪迹天涯吗,为何我却没有勇气承认我喜欢他,为何我却没有勇气答应随他一起走。是啊,对于感情,我所能付出的勇气真的太少。我想,这一生也没有机会对他大声说一次“我爱你”了。有太多的话一旦面对这个男人,便会变得无声。我竟然没有学会如何将感情表达,我竟然任由自己将一份爱藏在心里揉成伤痕。

我用了一个月折了一千对纸鹤,我默默地将自己一直不敢表达,甚至不敢承认的感情折进小小的纸鹤中。若干年后的今天,那一千对纸鹤仍然还在,它们装在一个大大的塑料袋里,收藏在壁柜的顶层。我一直都不允许家人扔掉,因为那是我感情的最单纯,怎么忍心扔掉。

凯文离开以后,仍然经常给我打电话,在夜里,在白天,在不同的时候。为了等他的电话,为了那一小时或是更短时间的温暖和牵挂,我拒绝任何人的邀约。我生怕错过他的声音,却一直在错过身边对我好的人。这样的日子一过便是两年多。我孤独吗?不。我的心因为思念一个远方的人,从来都不觉得孤独。

2000年世界杯,我和凯文通过一条电话线,在凌晨一起看完了一整场意大利队的比赛。听到对方的呐喊,感受到对方的叹息,电视同步播放,让彼此的心那么近。我不知道什么才是浪漫,但是我相信,凯文便是我一生中最浪漫的所在。

我从来都没有说过我爱着凯文,因为我以为不承认便可以随时否认。可是刻在心底的烙印,也许一生都无法抹去。我用情越深,越是不敢向那个男人靠近。我不知道为何自己那么清醒为我们的感情定义了结局,可是这样,让我却随缘地保留着与他的一份情谊。正如我当初相信的那样,在若干年以后的今天,他仍然会想起我,他还是会在让人意外的时候不经意地打来一个电话,他的声音一如几年前一样温柔动听。他还是那么细心,关心着我的生活和工作,还有我的亲人。我们在不同的城市,给对方一份最温暖的牵挂,通过电话线听着对方仍然清晰可辨的温暖。

2003年,我和凯文在分别五年以后的第一次重逢,我笑着对他说,没想到我们要在第三个城市相遇。那个张扬帅气的男子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了。我听着凯文回忆一起走过的那一段日子,还有那个有着蒙古包顶的餐厅,他说只有看见我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老了,因为一别竟然是这么些年了,我们都不再是孩子。他不再冲动激进,而我也不再羞涩胆小。

知性物语爱的希望,爱的回味,爱的往事难以回忆,风中花蕊随风而逝。

在若干年以后,当你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聪慧的女子,遇到心仪的男人不会再羞于表达,遇到渴望的幸福你会懂得大胆争取。只是在你学会了大胆争取幸福的同时,那份单纯也在渐渐消失,那种一天之中因为想念一个男人而什么也不能做的感觉,再也找不到了。当你懂得轻重缓急的时候,似乎爱情总是可以先放一步,容后思量。你似乎总是面对一些比爱情更让你迫不及待去解决的问题。

怎么会忘了初恋情人,怎么会忘了初次的心动,怎么会忘了青春的美好和张扬,怎么会忘了初次的伤痛和心碎,怎么会忘了那些再也回不到的过去。在还不懂得什么才是爱情的年纪,其实经历的正是一份最单纯最真诚的爱。初恋情人正是那段青葱岁月里遥望星空时可以感受到的一个微笑,是一生一世最美好的珍藏,是心里暗淡时的那盏灯光。无论是五年后,十年后,或者三十年以后,当你再次回忆初恋的那段时光,你仍然会记得你爱过的他有着如何让你心动的笑容。

记忆中的一碗面虽然我的祖籍是北方人,可是因为一直生活在南方,虽然辗转过不同的城市,但都没有离开南方,于是对于北方人特别喜欢的面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有时候为了换换口味,有时候为了省事方便,也会吃几次面食,尤其是各式面条,随便找附近一家兰州面馆,无论是刀削面,拉面都有很好的味道,但是我曾经吃过最好吃的面条却是在武汉,这么多年过去了,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面条了。

早几年的时候,曾经有机会去过一次武汉,一到那里,便有武汉的同学热情地介绍武汉最著名的小吃,当然是那响彻全国的热干面。但是热干面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那种吃得口干舌燥的感觉,可能只有武汉人才可以习惯和喜爱,就像是武汉人的脾气似的,天干容易上火。我记忆犹新的是那里的牛肉面,在武汉,大的小的,有门面的,摆摊的,各式面馆特别多,大家都少不了同一个经营项目,那便是牛肉面。

我还记得当时是逛完武汉展览馆,一路走到万松园路口,被那一阵阵迎风飘来的面香味留住了脚步,我已经不记得那家牛肉面馆的招牌,只是知道生意特别好,一些逛街累了的行人,一些来武汉游玩的游人经过都会去那里吃牛肉面。

牛肉面馆很小,四五张桌子竖着排开来,门面外还有一些端着碗大口大口享受美食的食客,这可能也算是武汉的一大特色吧,不管是什么吃的,只要美味便能吸引人边走边吃,站在路边吃,不论对方是蹒跚的老妇,还是时尚的年轻人,连妆容精致的美女也不例外。我当时便在面馆门口看见几个年轻的女子,衣着火辣性感,以兰花指托一个白色瓷碗,樱桃小嘴浸着面中红油汤更加鲜艳欲滴,这似乎成就了武汉街头一道风景。

走在我边上的一位男士见了这场景,微皱了眉头,小声地说,一点都不讲究形象,一点都不淑女,当街吃东西怎么也能成为武汉的特色?

我忍不住地笑了,这可能便是武汉姑娘们的个性所在吧,她们不要求当什么淑女,她们不在意外人的评价眼光,她们要的只是满足自己的食欲,那么好的美味,你忍受得了,她们忍受不了。不过话说回来了,武汉姑娘们这么好吃,可是怎么见着她们个个身材都瘦得赵飞燕似的轻飘飘,可能这便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长江这片富饶的水域养育了这一帮个性十足的现代女子。

我和朋友走进那家面馆,没有位置,我们可以等,我们有时间,也有耐心,最重要的是我们不可能当街站着吃面,在武汉人眼里看起来一件非常平常的小事,对于其他人而言需要莫大的勇气。

大概等了半小时,总算有了位置,木桌上的油渍还没有擦拭干净,我和朋友便迫不及待地坐了过去,叫了两碗牛肉面。饿多难受啊,尤其是看着别人吃,那种感觉更难受,我们那一刻只想早点品尝牛肉面,看着那些人享受的表情,那该是怎样的美味啊。

老板笑着问,大辣,中辣,还是微辣?

啊?我和朋友顿时傻了眼,头一回遇到辣还要分等级,于是茫然四顾,看着周围食客的碗里飘浮的一层红油,我们异口同声地说,微辣。

过了不到五分钟,面便送上来了,白色的瓷碗大得一只手会托不起,六块钱一碗,这分量一定要给足的。我们看看浮面的面汤,看不到红油,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想着这微辣一定是有一点辣的感觉吧,结果第一口就呛得眼泪流,咳了半天,都不敢再吃第二口。

你们二位是外地人吧?看你们样子就不能吃辣,我给你们的微辣还是比一般微辣要淡一点呢。当时食客已经走得三三两两了,老板倒是有空热情。来不来一碗热豆汤?降降辣。

我和朋友拼命地点头,刚才的辣劲还是没有缓过气。等绿豆汤一送上来,我们一口气喝个底朝天,可是仍然感觉到有一股火从鼻息处喷射出来,于是又叫了一碗绿豆汤,直到喝了三碗绿豆汤,才感觉好一点,可是肚子塞满了绿豆汤,哪里还吃完那碗牛肉面。

牛肉面不辣不好吃,你们大胆的尝尝吧,包你们喜欢。老板的普通话有着浓浓汉腔,倒也不难听懂。

果然不错,浇在面上的卤汤味道很好,又鲜又香,还带点淡淡的苦,可能里面放了什么药材之类的吧,就是感觉太辣,不放辣酱也辣。听说他们在卤牛肉的时候特别放了很多辣椒。所以这里的绿豆汤和豆浆的生意都特别好,因为人一辣,就迫切需要喝点甜汤之类的,看来这个老板还很会做生意的。

后来回去以后,将吃牛肉面的事告诉那位武汉的同学,她笑着说,如果不辣,大家都喝面汤就够了,哪里会买绿豆汤和豆浆?我们终于明白了,原来在武汉很多家牛肉面馆都是这样做生意,不能不说武汉人的精明,有时候并不亚于精打细算出了名的上海人。

在全国不同的城市都吃过兰州拉面,这西部的人就是特别厚道,如果告诉他们不要辣的,他们保证一点辣都不放,于是喝着那碗咸咸香香的面汤就行了,于是他们的生意永远都是那老几样。后来经过我观察发现,兰州拉面就是卖面,不管是拉面还是刀削面,反正就是面,除了面便是牛肉,反正就是和牛肉、面有关。可是武汉的面馆,只要是能吃的,好吃的,什么都卖,比如那家以做热干面出名的蔡林记,他们这么多年做下来,反倒是热干面已经做不出特色,倒是其他的包子或是蒸饺之类倒是生意特别好。

后来去湖南时吃过湖南特色的牛肉面,湖南的面馆里有卤好的牛肉,也有没卤的嫩牛肉,新鲜的牛肉有着鲜红的色,看着都舒服,除了牛肉以外,还有新鲜的牛肝和牛肾,每一样都切得很薄很薄,整齐地摆放着,供食客挑选。若是吃新鲜的嫩牛肉或是牛肝、牛肾,老板则会取了适量放在热锅里,不一会工夫便会被滚水涮熟,然后浇在面的上面,别有一番风味。湖南的面特别有精神,但是也特别辣,都说湖南人最能吃辣,那可不是吹的,远远地还未出锅便能感受有一股热辣的气息飘过来。

我特别喜欢吃牛肉,尤其是吃鲜嫩的牛肉,就像是吃西餐时可以随心地点个几分熟,我吃过几次,都是要求老板少涮一会儿,最好是看得见牛肉上有血丝,这让我想起我曾经在一家韩国料理吃过的一道菜,便是新鲜的生牛肉,用食醋浸泡过一定时间,便直接食用,感觉上有点野人吃生似的,可是味道十分鲜嫩可口,让人回味无穷。

湖南面馆里的牛肉面,最美味的当然是那汤汁,在涮了那么多新鲜的牛肉、牛肝、牛肾之后的汤汁,能不鲜美吗?当然还要再加上卤牛肉的汤汁,那种美味由不得你怕辣,因为美味抵挡不了,忍着辣也要尝一尝了。

去山东的时候,对鲁菜的印象大打折扣,可能是口味上吃不习惯,但是山东淄博的面条却让我印象深刻。当时坐车经过淄博,车上的几个人全部是饥肠辘辘,于是就在公路边上找了一户普通农家,请他们家的主妇为我煮几碗面,当时哪里管得着味道好坏,只要能吃饱肚子已经很满足了。

当几碗面端上来的时候,我们都吃了一惊,首先惊的是那直径大约十公分的粗瓷碗,我们平时在家里喝汤的碗也不过如此,其次惊的是那碗里只有面,没有汤,而且是一滴都没有。碗里的面看上去白花花的,满满一堆碗,分量足足,上面有两片小白菜,一个荷包蛋。我们看着碗里的面,那一碗三块钱的面,那是一家多么朴实的山东人。我们大口大口地吃着,吃完了以后找那家妇人讨点热水喝,虽然味道远远比不上那些吃过的牛肉面,可是却是此生吃过的最美味。为我们煮那一碗面的只是普通的农妇,一个鸡蛋已经是他们最大的营养,没有酱油,没有芝麻香油,更没卤水,没有辣椒酱,那是一碗最朴实的面,就像是朴实的人,没有现代都市沾染的恶劣习气,没有满足不了的强烈扩张的欲望。

中篇 1

知性物语同样是一碗面,我们看到的却是三个不同城市的生活风貌,湖北人的精明能干,生意头脑;湖南人的泼辣爽快,实在经济;山东人的简单质朴,直白干脆。

这一碗面仿佛就摆在我们的面前,扑鼻的香味,精神的面条,香辣的浓汤,看得见闻得到的牛肉,让我们仿佛再次坐在那一家曾经去过的小面馆里,当时可能我们只是饿了,三口两口吃进了肚子,除了辣和饱,似乎没有太多别的感觉。但是时间一久,这一碗面已经添加了回忆的作料,那家干净整洁的小店,那个麻利能干的老板,那几条街外就能闻到的卤水汤汁香味,那辣得让人跳起来的牛肉都格外清晰。回忆就是有这种特殊的味道,经历的时候可能只是一道家常菜,可是一旦回味起来便是一道回味无穷的佳肴。

一次难忘的旅行每一年,无论工作安排多么满,我都会空出一些时间,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半个月,然后背上行装独自去旅游,这个习惯已经坚持了多年。旅行是很多年轻人的爱好,给自己一点时间,在拼搏的间隙里,暂时远离熟悉的都市,去寻找一片宁静的天空。旅行不仅可以欣赏风景,陶冶情操,还可以增加自己的阅历,尤其是旅行的途中遇到的那些陌生人,甚至有可能成为你一生中最难忘的记忆。

我更偏好于独自旅行,因为现代人都十分忙碌,找一个彼此都合适的时间并不容易,如果遇到每年大假,虽然时间充足,可是旅游高峰让人心有余悸,哪里还敢出门呢?独自旅行的好处便是在于绝对自由,想什么时候去旅行,想去哪里旅行,只要交代好工作,做好准备工作,便可以背上行装出发了。而且独自旅行可以避免因为和身边朋友在一起的依赖性,增加一些与陌生人接触的机会,锻炼如何与陌生人打交道,谨防上当受骗,当然还能锻炼自己的独立在外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如果我们说一次旅行是一次美好的享受,那么我要说的是一次独自旅行却是一次新奇而陌生的冒险。你不知道在旅行的途中会遇到什么样的人或事,你不会知道那一张张陌生笑脸的背后是温暖诚挚,或者是充满了杀机。

1998年7月中旬的时候,我独自去山东半岛旅游,这一次的旅行计划包括了山东的兖州、曲阜、泰安、威海、烟台、蓬莱、崂山、青岛各地,基本涵盖了整个山东半岛,这次所到之地之多开创了我自己独自旅行的最高纪录,至今都还未打破。

在我出发以前,父母亲和朋友们都纷纷建议我报名参加旅行团,一来是所要去的地方太多,出于安全的考虑;二来是我从小生长在南方,对陌生的北方太不了解,有可能遇到一些饮食不习惯的问题。我也听取了这些充满善意的建议,咨询了一些有相关组团信息的旅行社,但最后还是决定独自完成这一趟山东半岛之行。

出发的那天,我穿了红色和白色相间横纹的短袖棉质T恤,黑色七分棉布裤,白色的运动鞋。我最喜欢我的旅行背包,里面装着旅行必备的用品,它陪我走过很多城市或是村镇,它还陪着我征服过名山大川,我一直都不舍得丢弃它。黑色,双肩背带,很简单大方的款式,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

我选择坐火车先抵达兖州,从来都没有坐过路程24小时这么远的火车,我的心里有着些许的兴奋。我拿着一本旅行时随身携带的《古龙妙语》坐在窗边的桌子前,看着车窗外的世界像是飞速闪过的回忆片段,扔在了丢失的过往。

每一次上路,每一次远行,都是一次不断地拾取新记忆和忘记旧记忆的过程,当我用迫不及待的心情将自己全情地扔给一个陌生的环境,我总是可以换一种心情,换一种不快乐都不可能的好心情。

我望着车窗外的夜色浓起来,而我也一步一步向着目的地走近,当我在挥别久居都市淤积的疲惫心情,当我暂时放下那些曾经以为丢不下的重要的人或事,当我回过神望着车厢里的陌生人,身边正有两个人开始了聊天,我总是很佩服那样一种人,他们可以在旅行的路上很轻松便能找到聊伴,这样的人该是不会觉得孤独的吧。我安静地望着他们,饶有兴趣地听着他们交谈的内容。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另一个是二十出头的女孩子,一场陌生的开始。想像力一向都丰富的我情不自禁地开始想像一个故事,火车上的偶遇,相见恨晚的对白,短暂的相伴,依依不舍的告别,另一个城市的重逢,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一切都是那么意外。我觉得自己完全应该改行去当编剧,于是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那是在旅途中的第一次微笑。

经过了24小时的颠簸,到达兖州的时候是早上五点半,我揉着惺忪的睡眼,背着重达十斤的背包匆忙地走出了兖州站台,我站在清晨的露水中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北方小城,没有繁华,没有喧哗,没有时尚,没有叫卖的小贩,没有拦客的出租车,也没有口沫横飞的旅馆工作人员。我颇为意外地看着眼前一片宁静祥和的兖州小城,仿佛这里的人们都在甜美的梦中熟睡着,让人不忍心大声惊扰到他们。

还来不及看清楚兖州小城,我便坐了两个多小时的长途客车赶往曲阜,这才是我旅行中真正的第一站,因为这里不仅是圣人孔夫子的故乡,还在这里创造了人类早期的文明,这是我国多少文人向往的文化圣地,这是我国多少学子必修的一门历史课。孔夫子的思想影响了我国三千年,试问有哪一个人可以完全不好奇呢?不管他是一个圣人,还是一个奇人,走入他的故乡,你才可以更近距离地亲近他,瞻仰他。如果去山东而不去曲阜,那一定不是文化人,不管你带着一种怎样的思想而去,你都将满意而归。

孔林、孔府、孔庙已经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尤其是孔林更是世界上延续时间最长的家族墓地,当我走在孔林里,那里百花齐放,百鸟争鸣,一片宁静逸人的自然的景象,那里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一片世外桃源的祥和景象。如果不是亲临孔林,亲眼目睹孔家墓地的设计,怎么会理解那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呢?

包装各异的《论语》大到豪华精装礼品,小到袖珍口袋本,还有孔夫子传授学生的画册等,无论是自己买了留作纪念,还是买回去送人都是珍贵的礼物,我自然是不会错过,那些书至今还收藏在家中的书柜里。

那一年,联通的手机一到了曲阜便没有了信号,我只好找了间公用电话亭给家里的父母打电话报平安。早上七点,天色渐渐发白,曲阜已经人潮涌动,来自各地的游客早就云集至此,满眼都是戴着彩色旅行帽的人。旅游胜地曲阜的喧嚣和兖州小城宁静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沿路都是叫卖旅游纪念品的小贩,满耳听到的都是导游的扩音喇叭里唾沫横飞的景点介绍,满目所见的都是号称是孔夫子后代当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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