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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石 当前章节:15159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2:28

这一次整理距离上一次已经差不多两年,工作忙碌不是借口,主要是没有什么整理的心情。我一直觉得整理的工作需要很好的心情,甚至需要提前订出计划,然后到了计划的时间,非常有耐心地一样一样地整理,清除灰尘,归档分类,重新摆放整齐。我相信整理的过程也是一种回忆的过程,每一件物品都在无形中标注了岁月的印记,再次看见它们便能再次回忆起那段岁月,有些清晰如昨,有些模糊朦胧,有些已经彻底忘却,对于那些凡是已经彻底忘却的过去,我总是会舍得彻底的丢弃任何一种相关的东西。因为一些彻底消失的记忆,对于我的未来而言已经不再有任何的意义。每一次想到这一点,我都会觉得自己其实是一个决绝的人。懂得珍惜,也舍得放弃。

两年没整理了,可能也因为我已经很少用到这张书桌,我总是为了方便,将一些需要用的工具书随手放在枕边,为了可以一边看新闻或是某个专题片而直接将笔记本电脑抱在腿上坐在沙发里。我打开抽屉的时候,依稀还记得两年前整理的情景,那些东西一直就这样摆放着,它们就像是停摆的钟摆,需要我重新将它们唤醒,也同时唤醒那些潜藏在内心的记忆。

我发现自己真的应该算是一个很长情的人了,有好些东西已经年代久远了,每一次整理都舍不得丢弃,可是又明知道再也派不上用场。比如有一些几年不曾动过,或是一生之中如果不去整理就也许再也不会记起的一些小纪念品。

一个初中好友在毕业那一年送我的一颗黄色的幸运星,我已经不记得她的名字,即使对照着毕业照也无法确定地指出她的样子,可是我依然记得她为何要送给我这一颗黄色的幸运星。我记得中学毕业考试之前我生了一场病,她拿着笔记去医院看我,她还拿出了这一颗幸运星。这颗黄色幸运星,我一直留着。

一个平整的信封里有一张手绘的卡通图,上面写着送给“太阳”。我还记得这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个酷爱绘画的男孩子送给我的。他是我的同桌,他的学习成绩不好,是老师们经常点名批评的对象,但是他的画棒极了,至少我和其他同学都这样认为。我已经不记得他为何在当时会喊我太阳,但是我还记得他的样子,记得他说他将来想当一个画家,虽然只是一些模糊的影像。这幅画,是一个男孩子儿时的梦想,我舍不得丢掉。

一个很厚的大文件袋里装着一封封中英文情书,俊秀苍劲的钢笔字,热情似火的表白,生涩却真挚的十四行诗,都让我似乎还能记起那一张脸。写这些情书的人是一个男生,我的大学同学,一个年年都拿奖学金的男孩子。虽然我并没有接受他的追求,但是对于他一周一封信坚持了两年的执著却是感动不已,而且那些优美的词句,那样真诚的用心,我的确有些不忍心扔掉。

一个白色的塑料名片盒里装着满满一盒子名片,有自己曾经用过的,从第一份工作到现在最近一份工作,通过这一张张名片可以看见自己这些年的工作经历,看着自己一步一步成长,还能回忆起自己升职加薪的过程。当然还有几个最好的朋友拥有的第一张名片,我还记得当时的我们刚从大学毕业,兴奋的心情难以形容,我们在聚会的时候互相交换名片,我们大声地念出对方的名字,我们知道自己从那一刻起不再是一个学生一个孩子,而是成为了一个在社会上有具体身份的成人。

我看着这一些虽然简单,却珍贵的纪念品,禁不住地有些为自己感动了。

我一张张地翻看着那些名片,曾经的同事,曾经的上司,曾经的客户,一张张地看过去,那些已经模糊的面容仿佛又清晰了起来。当我翻到一张折叠式的名片时,目光久久地停留在那张名片上。白色的底,黑色的字,银色的枫叶的LOGO,是一张很普通的名片,设计不特别,纸张不特别,名片上的那三个字也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可在这一刻在我的眼里,这张名片却忽然地变得生动鲜明起来,我看到的不是一张普通的名片,而是一个男人,笑起来很窝心的小眼睛,瘦得让人心疼的单薄身影,穿着黑色皮夹克回眸微笑的样子,还有在电话里唱生日快乐歌的声音。

关于他的记忆,我应该将时间退回到我23岁那一年。

生日年年都在过,无论是一个人独自在异乡度过,或者有家人或是朋友在身边祝福,生日已经不再特别,尤其是成年以后,生日已经不再是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印象中的23岁生日应该是最特别最难忘的。

那个夜晚,格外慢长,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了,我想着有谁会第一个记起我的生日,或者是他吧,他前几天还在电话里问我生日想要什么礼物,我说我什么都不要。其实我还是想要礼物的,虽然那很简单,简单到只是一句他的祝福。

我看着时针已经指向了12点,生日的这一天已经来到了,我并没有忘了在第一刻祝自己生日快乐,我站在镜子前面不断地对自己说生日快乐,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可以快乐。可是我守候的那一个电话,那一份来自于他的祝福,却没有守到。电话是那么安静,它一点都不明白我的焦急。

冬天的夜晚真冷啊,书房里空荡荡的,显得格外冷清,只有台灯微弱的光让我有一点温暖,让我不至于身心那么冰冷。我只是想要他的一句祝福,我以为这样我便可以真的幸福。

每一年生日,都会有流星雨,至少电视里有这样的预报,只是是否能够看见则要看自己的运气了。我握着手机,跑到天台上。在凌晨吹着冷风,仰着头望着天空,天空那么宽广,我不知道流星雨会来自哪里,我只能这样一直一直地仰着头守望着天空,期盼着流星雨的眷顾。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了守候一场流星雨而彻底不眠地吹着寒风,我蜷缩在厚厚的棉袄里,我的鼻子冻得几乎无法呼吸,可是我仍然坚持着,即使明天会病倒了,今天也要坚持着,因为我想等到流星,我便可以许一个愿望,一个和他有关的愿望。

可是流星雨终究是没有等到,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依然没有亲眼目睹过一场流星雨,哪怕一颗一闪而过的流星。我仍然不知道流星的样子,我也仍然无法证实对着流星许愿是否真的如传说中的那般灵验。

我带着失望透顶的心情离开了天台,因为已经凌晨四点多了,天已经快亮起来了,流星一定不会再出现了。我想这真是一个糟糕的生日,没有他的祝福,没有等到流星雨,自己还差点冻感冒。我蜷缩在床上,极度疲倦地睡着了。

第二天,我的电话一次又一次地响起,“生日快乐”的祝福一次又一次地从电话那端传过来。从来不曾在意的生日,从来不曾被人想起的生日,竟然在这一年收到了很多的祝福,全是好朋友,我有些意外。二十三岁的生日,我收到了一生中最多的祝福。

中篇 5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一直没有他的电话,我固执地相信他不会忘记,因为每一年的生日,他都记得比我自己还清晰。一想到这里,我便开始觉得有些委屈,虽然我收到了那么多份祝福,可是这一年的生日没有了他的祝福,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觉得快乐和幸福。

电话又响了,打断了我的沉思,很意外的竟然是我和他共同认识的一个朋友,我们不算很熟悉,不过是知道彼此电话,平时也没有单独联系过。

那位朋友并不知道我生日,所以很自然地不是送来祝福。她只是向我打听一个电台的点歌热线,而那个电台竟然是我天天傍晚六点准时收听的电台。那个习惯我已经坚持了近两年,除了我的家人,只有他知道。

我好奇地问她为何突然想知道这个电台,而且为何突然想到问我。她说是他想要在今天为一个朋友点一首歌,可是他在外地,不方便查那个热线电话,便打电话向她打听,因为他觉得既然都是年轻人,应该多少知道一点那方面的信息,可是她找了一下午都没有找到,只好打电话来问我,想着我以前曾经提过我经常收听一些电台的节目。

在那一刻,我想我已经明白了,我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将电台的热线电话报给了她,她连声谢着挂了电话。在那一刻,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知道他不会忘记我的生日,他只是想在这一年用一种特别的方式为我祝福,我真的知道他不会忘记。

虽然他的电话一直没有打过来,可是我已经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心里已经不再委屈,我知道他是一定要给我一份祝福的,只要我耐心地等待。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早,因为我守候了一晚那等不到的流星雨,我实在是困倦得难以睁开眼睛。

深夜的时候,一个电话划破了寂静的房间,我惊醒过来,迷迷糊糊地拿起电话,是他,满是歉意的他。他说他不该这么迟才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只是为了一点事情耽误了,他却没有说他费尽心思找了好多人寻找一个电台的热线电话。

我们像往常一样聊天,聊着聊着,他竟唱了一句生日快乐歌,我的笑声在夜空中回荡着。

我说,我快要以为你忘记了。

他说,傻瓜,我们的生日只相差五天啊,我怎么会忘了呢,不管过多久,我都记得,因为你是我的小蝎妹妹啊。

我说了声谢谢,在我的心里,是想谢谢他的用心,虽然我已经在傍晚收听电台节目时知道了该节目并没有开通点歌的服务,虽然我并没有收到来自于他的最特别的祝福。

快说,想要什么礼物?我估计下周便可以回来了。

我已经收到了。我模仿着电台主持人的腔调说,现在要为一位远在异乡的先生送一首歌给一个女孩子,祝她生日快乐。

然后我们都笑了起来。

我有很多年没过生日了,至少再也没有如那一年一样去重视过生日了。

他已经远在另半个地球,在我24岁生日的前夕,他移民到加拿大的多伦多,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去送他。我们坐在丰田的面包车里,没有言语。

在机场的大厅,他突然地张开了双臂问我,可以抱你一下吗?

我愣了愣,然后笑着扑进他的怀抱。我没去过多伦多,我无法想像那个冰天雪地的国度究竟离我有多远,我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回来,我也不知道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

他说,傻瓜,现在都是地球村了,无论我走到天涯海角,我们都可以保持联系的。他轻轻地将下巴放在我的肩膀上,他温柔地说,傻瓜,其实我希望你可以不要这么坚强,如果你哭了,我会觉得你至少有些舍不得我。他突然地这样说,本来快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却又流不出来。我只是重复地说着,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你要经常给我写信。

一转眼,他已经离开几年了,他一直没有回来过。他说得没有错,这是一个地球村,我们仍然通过国际互联网保持着联系,他通过网络电话传过来的声音依然那么温柔动听,他还是那么细心,关心着我的生活,我的家人。

几年里,我在不同的城市里看见过像他的人,像他的眼,像他的身影,像他的神情,像他的笑容。我每一次都会告诉他,然后放一首歌给他听。

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总有个记忆挥不散。

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总有着最深的思量。

世间万千的变幻,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

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哪怕不能够朝夕相伴。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他心房。

看透了人间聚散,能不能多点快乐片段。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守护它身旁。

若有一天能重逢,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

知性物语有人说,当你开始回忆的时候,说明你已经老了。然而我却这样说,当你可以带着微笑回忆,当这些回忆可以让你觉得温暖和开心,那么回忆说明你是幸福的。因为你的生命中,有一些记忆是挥之不散的珍藏,就像陈年的佳酿一样,越酿越醇,越品越回味无穷。

回忆的那个人,他可以是亲人,他可以是故友,他可以是曾经爱过的人,他还可以是曾经错过的人,他可以是任何一个曾经存在于你生命中的人。对于你而言,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曾经在某一段岁月里,对于你而言是遥望星空可以感受到的一个微笑,他曾经是你心里暗淡时的那盏灯光,他永远会是你一生一世的珍藏,那么你便是幸福的。

一碗罗宋汤昨夜,我又一次梦见了龙儿。她穿着我们第一次相见时的那件紫色毛衣,她的短发有些长了,她仍然是一副素面朝天的自然不做作样子,她的眼神中满是委屈和不开心。她说,雨儿,我想家了,也想你了,所以回来看看。

我握住龙儿的手,俯首打量着她的手指,她的右手中指戴着一枚和我一模一样的戒指。只是一枚很普通的银戒指。那是我们对友情的承诺,那是我们一生一世的相挂相牵。我们曾经说过,无论相隔天涯海角,我们的心都会感受到对方。我们的戒指,这么些年了,戒指已经暗淡无光了,即使经过清洗,仍然有了岁月弥留下来的黄色斑驳,可是我们仍然如此珍视着,任何时候都不曾让它离弃我们的身体。

龙儿突然地说,雨儿,我要走了,千万不要送我。因为只有这样子,我才可以认为我们并不是分离。

我说,龙儿,你等等。

我拿出一个茶花的空烟盒,白色的盒子上有那一句“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我轻轻地放到龙儿的掌心中,然后轻声地问,龙儿啊,你看见了吗?白色的烟盒,已经有些泛黄了,残留的烟味都几乎挥散干净。

龙儿惊讶地说,茶花,这是我最喜爱的茶花。她抬起头,意外地望着我。

是的,龙儿,这是你最喜爱的茶花,而且是你曾经抽过的那一盒茶花。那一年那一天,我们站在十字路口将要分别,你向左,我向右,我们背对着背大步地走,你突然转过身大声地喊我的名字,然后将这个空盒子交给我,盒子里弥留着你的气息,我见盒如见你,所以我将它保存至今,即使这些年里我辗转了几个城市,也一直不舍得丢弃。

龙儿轻声地问,过去多久了?我依稀记得那天清晨刚下过一场雨,地面上还未干透,路边的木棉花已经绽开了,满树红花,甚是惹眼。龙儿的目光久久地在茶花烟盒上流连,如一片荡漾的湖,泛起阵阵的柔情。

三年,五年,或者更久?我喃喃地说着,我知道这样的珍藏是无法计算时间的久远的,那是我们永远计算不完的情感纠缠,那是我们单纯年代里所有最可爱最宝贝的记忆。

龙儿说,我想家了,我想回来。雨儿,我回来好不好?。

我凝视着龙儿睫毛上的水雾。我说过不喜欢也不希望见到她哭泣的,因为我比任何一个人都害怕她受到丝毫委屈。每当她笑的时候,我至少可以想像她是快乐和幸福的。只要她不要哭,再多的心疼,我都可以认为那真的只是纠结在心中,隐隐的浅浅的痛。她还是哭了,我只好轻声地问,龙儿,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是工作压力太大吗?是他对你不好吗?

你要好好的,雨儿,你一定要好好的。龙儿说完以后便大步跑开。大理石的阶梯上,脚步声急促得乱了。

我已经看不到龙儿远去的背影,只能听见脚步声越来越远。我手掌心紧握的只剩下那个空的烟盒,久久地不愿松开,因为手指间还有她的味道萦绕不散,因为手心里还有她的温存眷恋不断。我哭了,哭出了声音。

我听见龙儿远去的声音在说着,这并不是她幻想的未来。我听见龙儿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大声。她一直好努力地忍着,却还是哭出了声音。我想起她滚烫的眼泪,大颗大颗滑落下来。我跑上了天台,望着远方,望着她离开的方向,一遍又一遍地唱那首我曾经唱给她的歌曲,一万个美丽的未来,都抵不过一个真实的现在;每一个真实的现在,都是你曾经幻想的未来。

龙儿是我这一生最好的朋友,龙儿并不是她的本名,只有在我们单独相处时,龙儿和雨儿才是我们彼此的名字。年复一年,我们都是这样称呼对方。有人说,寻一知己,夫复何求,也不过如此。龙儿和我同年,稍长我三个月,她喜欢戏曲和历史,我却喜欢流行音乐和时尚,我们本来是两个性格和爱好完全不同的女子,在别人眼里,我们两个人甚至连一点共同话题都可能找不到,但是事实是我们做了很多年的好朋友。我们从来都不干涉对方的喜好,自从有一年的阳春三月,我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相遇了,我们便相知相惜,相互包容和理解,或者就像龙儿曾经说过的那样,如果有前生,那么我们的前生一定是有一段未了的情缘,所以此生我们便注定会相遇再续前缘,注定也要纠缠这一生。龙儿最开始这样说的时候,我总是笑一笑,这是爱好古文和传说的她的美好想像,可是在若干年以后的今天,我已经相信这样的解释,或者只有这样美好和浪漫的解释才可以说明我们的情谊。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那一年那一天的下午,我们一起去火车站买火车票。龙儿穿着杏黄色的灯芯绒短夹克和深蓝色绣花牛仔裤,而我则穿着深杏色拉链外套和大腿处故意磨得发白的深蓝色牛仔裤。我说,龙儿,你看看我们怎么就这么默契地穿着杏色衣服和牛仔裤。我们相视而笑,牵着手走向车站。

公交车上的人不多,那一天不是周末,也不是什么节假日,只是一个平凡的日子。但是对于我和龙儿而言,那一天之后我们将要分离,我们将在两个不同的城市牵挂对方,我们将相隔了两千多公里的距离。我们肩并肩坐在靠近下车门的双人座,那是我们最喜欢的位置,龙儿总是喜欢笑着跑在我的前面,然后坐在那里向我招手,她兴奋的样子总是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这么些年过去了,她依然还是那个样子。

我们一起看车窗外的风景,虽然已经看过无数次了。我们一起聊天,聊一些每天都在说的内容。我们再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这样坐在一起聊天的机会。我们聊梦想,一些通过努力便会实现的小小心愿。

那天,龙儿一直扭头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林立高楼,她说,都欣赏了这么多年了,都是些这么熟悉的东西,可是我却没有一点不舍得,我惟一舍不得的只是你。

龙儿,你真的决定要离开了?既然舍不得我,为什么不为了我留下来?

我已经没有退路了,我必须为自己选择的路一直走下去,即使是错。龙儿的眼神里忽然有一种伤感。我知道,那是她对于未来一切的迷茫和困惑,那个陌生的城市,那个半年多不见的男人,那个未知的明天,那个还未抓到手中的幸福。龙儿的感觉,我是一定懂得的,因为我又何尝不觉得迷茫和困惑呢?这个熟悉的城市里同样是有着未知的明天和还未抓到手的幸福。

龙儿突然地对着窗外抛下一个飞吻。她说,我终于要离开你了,我的家。她回过头望着我的时候,目光中满是兴奋的神采替代了伤感。这么些年了,龙儿依然是这个样子,她永远都不会被伤感打败。我知道,她对明天充满了热切期待,无论是事业或是爱情。我知道,只要给她一个希望,她便可以赴死追随,因为我的骨子里其实也是这样的人。我只愿那个遥远的陌生城市,可以让她得偿所愿,毕竟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火车站每一天都是繁忙的,总有很多来来往往的人,不断地离别,不断地重逢,不断地擦身而过。非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的火车票都很好买,我们很快便买到了票,顺利地踏上了返程的路。

乘坐的公交车还没有来,车站七零八落地站着几个等车的人。龙儿忽然地靠近了拥抱我,然后松开手臂,然后再次拥抱住我。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虽然我们认识这么些年,虽然我们是这么熟悉的好朋友,可是这样的拥抱却几乎很少。第一次拥抱是在我们相识两年以后,我们把酒聊天无比畅快,屡屡都有共鸣之处,最后在结束之时情不自禁地相拥庆祝。上一次拥抱是在一年前一个大雨滂沱的深夜,不开心的龙儿大颗大颗地掉眼泪下来,我走上前拥抱住她,那一刻,我恨不能代替她伤心难过。这一次的拥抱如此意外,突如其来的拥抱,我才想起来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拥抱彼此了,我们的心总是紧密相连着,所以我们总是可以忽略了这些肢体语言带来的温暖和感动。

中篇 6

我们在龙儿所住的小区楼下的菜场买了很多材料,牛肉、土豆、洋葱、番茄、玉米、番茄沙司。我们的双手都提满了黑色或蓝色的塑料袋子。我刚才在车站主动向龙儿提出,今晚要做罗宋汤。她很开心,也很兴奋。她最喜欢吃我做的罗宋汤。那是我们共同的最爱。当年在一家很小的餐馆,我们同时爱上了罗宋汤的味道,于是在我下次去的时候,特别向老板请教,然后经过两次实验,我终于可以做出最正宗和最美味的罗宋汤。

有时候,我会不知道,我究竟是太爱罗宋汤,或者是我太怀念和龙儿一起走过的那段张扬的青春岁月。那段时间,我和龙儿经常光顾一家小小的酒馆,选一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一人一小瓶二锅头,一人一大碗罗宋汤,再点几份卤水凉拼。我们一边吃,一边聊,常常就那样打发了一个傍晚。那里的老板有一个女儿嫁到了国外,他很难见上女儿一面,所以总是非常喜欢我们,在他的眼里,和他女儿年龄相仿的我们也像是他的女儿一样,他经常会拿着酒杯过来和我们聊几句,他经常拿着女儿从国外寄回来相片给我们看。

就在前几天,我们再一次去了那个经常去的小酒馆,外面下着雨,天气阴冷。龙儿告诉我,她决定离开家,她要去找她爱的那个远在几千公里以外另一个城市的男人。我淡淡地说,你一定会回来,在不久之后。

龙儿望着我,她问,为何我一定会回来?

我们都不再是可以为爱情奔赴天涯的人,如果他让你看不到将来,你会觉得没有任何希望;如果他让你看到的将来太清晰,你会觉得将来太没有希望。所以他让你看到了一个并不确定的将来,他等着你和他一起去为了明天困惑和迷茫。

我和她对坐着,喝酒,抽烟。我们聊很多已经过去的琐碎小事,聊这一路走过来的不易。我们不屑于这个世界,却又无奈于这个世界。我知道,我们都是没有明天的人,我们也同时遗忘了过往。

几天以后,我一个人站在厨房里,卷起袖子,挽起长发。我在为龙儿下厨,为她做罗宋汤。我不知道下一次会是什么时候,我说她一定会回来,因为我希望她可以早些回来,这样我们便不用再面对分离。我不知道龙儿离开以后是否还能喝到这么正宗美味的罗宋汤,我只是不想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所以我主动对龙儿说,今晚,我为你做罗宋汤。

如果不爱一个人,必然不会为对方做罗宋汤。那么多的材料,需要一样一样仔细地洗净,然后一样一样地切成丁状,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如果不爱一个人,必然不会为对方做罗宋汤。切洋葱的时候,有谁会不流泪。一滴一滴地流下来,一滴一滴地滑过脸庞,一滴一滴地落进洋葱里,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我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一样一样放入锅中,倒入适量的清水,然后点上火。我轻轻拿勺搅动着,我看着那些金黄色、白色、褐色的材料在锅中旋转着。

龙儿已经准备好了第二天离开的行李,她走进厨房,站在炉子前面,掰着玉米。她说,掰玉米的活一定要留给她,她不忍心看见我一个人这么辛苦,她说她养过一对小松鼠,对于掰玉米可有一番心得。于是,我看着她将那些黄灿灿的水嫩玉米一粒一粒撒到锅里,我想起那对我曾经见过几面的小松鼠,她唤它们波波和毛毛,她很宠爱它们,总是给她买最新鲜的水果玉米和圣女果。我仿佛再次看见它们抱着玉米饱餐的样子。

然后,我们便站在厨房里聊天,站在那一锅罗宋汤前。我们说了很多话,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说,我们的将来只能靠自己。我们没有机会学会依赖。龙儿很认真地点了点头。整个厨房都弥漫着酸酸甜甜的香气。

每隔半小时,龙儿都会问,好了吗?那一刻,她迫不及待的样子可爱极了,她不断地说很香了呢,然后转过头望着我。可是她是否知道我的心情,当那一锅罗宋汤做好之后,我们离分别又接近了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才可以成就这一碗罗宋汤。美味的罗宋汤。深情的罗宋汤。我看着龙儿兴奋地将碗捧在掌心里,满足地闭上眼睛,闻着那酸酸甜甜的香气。我知道那一刻,我和她都是觉得幸福的。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在一家叫做凤凰楼的酒楼里,龙儿坐在靠窗的位置,午后的阳光透过落地玻璃窗将她染上了一抹耀眼的金黄,她轻挽起毛衣的袖口,安静抽烟的样子。她的额前随着微风垂下丝丝缕缕的秀发,仿佛吹开了春天的记忆。她抬起温柔得如同春风拂面的目光,告诉我,她一直在等我。那一刻,樱花迎来了一年中最深情也最绚丽的等待。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龙儿穿着轻纱薄裙,凭栏远眺的惆怅眼神,她如同婵娟般起舞弄清影的样子。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去她的办公室找她玩,在白砖绿墙的办公室里弥漫了她身上的烟草味道,那些周围的女人都变得模糊而不真实,只有她,只剩下她,清晰如同刀刻的笑颜,辗转了所有未开启的凝望。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我如同夸父般追逐落日般的样子,扬起了幸福的脸庞向着龙儿奔跑,那一个普通路的十字路口,那一条平凡的水泥小路,铺展了我们情真意切,情投意合的地图。在多年之后的春日午后,那不足五分钟的奔跑距离,成了我对她最思念的证据。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我们终于可以一起去看海。在迎着风浪,头发飞扬的深夜时刻,我挥舞着手臂召唤她,就像在她的目光里,一直那样站着,就那样陷进夜里,就那样沉于海底,就那样和着咸涩的海风和眼泪,安静地永恒地睡去。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在隔绝了寒气的温暖酒吧里,龙儿投奔到她的爱人的怀抱,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小鸟依人,百媚千娇,风姿万种,幸福满盈。我望着那个男人,我想他太瘦了,我想他也不太帅了,不过他一定会很爱她,这就足够了。

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我们分别的那一天,龙儿坚持不让我去送她。我们站在每次分别的那个十字路口,路边的银杏花飞飞扬扬地飘向远方。我们站在夜雨阶前滴到明的屋檐下,泛着潮意的青石上书写着她远行的足印。龙儿的手指冰冷,却将最浓的温暖传达到我的心怀。我微笑着站在那里看着她一步一步地远离,入未知的明天,淹没于人海中,我微笑着站在那里突然就站了一千年。

知性物语我想起一个酷爱厨艺的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为你爱的人做菜,你是幸福的,你爱的人为你做菜,你也是幸福的。一碗罗宋汤,先不谈制作之人的厨艺如何,光是心中的那份浓情已经令人感动。这不是一碗普通的罗宋汤,这是一碗饯行的罗宋汤,在喝过这碗罗宋汤之后,两个知己好友便要天各一方,各奔东西,奔向迥异的风光,谁也不知道她们将要面对的明天有怎样的不同,谁也无法预测她们的情谊是否可以海枯石烂,她们只能在分别的最后一刻竭尽所能地留住这一份美好,表达内心的不舍和珍惜之情。我们经常从书中看到过古人分别时互赠芍药以慰相思和遥祝平安,这里的罗宋汤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送行的人和离开的人心情是截然不同的,送行的人希望送出的是一份祝福,一份不舍,还有一份彼此熟悉的味道,那个味道里有彼此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笑过哭过的记忆。离开的人收到的是一份不舍,一份珍重,还有一份勿忘我的美好心愿。这一碗罗宋汤就像是一个回忆的线索,无论两个人分隔得多远,无论是否还可以喝到罗宋汤,都不会忘了那一段友情和那一场离别。

小镇情思读书的时候,曾经为了一部金庸先生的巨著《天龙八部》疯狂过,印象最深的便是具有传奇色彩的大理段氏。工作以后,曾经有一个男同事便是祖籍云南大理,他姓段,白族,只是他的父母从小便到了上海,他也讲一口标准的上海话,对于大理的了解倒是还不如我从《天龙八部》中了解的多。于是,我对大理的了解仍然只是停留在金庸先生的描写,还有一些旅游书籍介绍。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满足对世界名犬的好奇,陪一位有计划投资名犬的朋友去广州参加国际宠物博览会,于是遇到了小镇。

小镇的祖籍在贵州,他幼年时期就随父母迁居大理,在那个古城生活了20几年的他活脱脱成长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大理人。他是一个长得高高瘦瘦,眼神中蛮是倔强的年轻男子。凡是第一眼看见小镇的人,都会感觉到他长得很像日本有名的大帅哥反町隆史。当我忍不住地这样告诉他时,他笑了,略带腼腆的样子,像是一个羞涩的大男孩。小镇有着棱角分明的轮廓,抿起的嘴角,这使他看上去有一抹30多岁男人的沧桑和成熟,而那一年,小镇还不满24岁。

当时,小镇带着他的爱犬到广州参加国际宠物博览会,那是一只将近半岁的英系苏格兰牧羊犬,有着优良纯正的血统,黄白相间的毛色闪着缎子一般的光芒,它随时都站在小镇的腿边,高仰着头,眼神中满是坚定,看上去像极了一个英勇的骑士。之所以形容它像一个骑士,而不是一个高贵的王子,因为它虽然有着出生名门的高贵血统,可是却没有王子的骄贵和跋扈。它站在小镇的身边,仿佛随时都准备为了自己的主人效力,尤其是那种坚定的眼神仿佛它随时都可以为了主人牺牲自己的生命,那绝对是一种属于骑士的忠诚。这样的感觉,只有见到它才会有这样深刻的体会。当然,它还有一个好听而特别的名字,叫礼拜六。

我注意到小镇的时候,他正蹲在那里抚摸着礼拜六的小脑袋,他的眼睛里储满了柔情。我以前接触过几位喜爱养狗的男人,可是像小镇那么专注和深情的眼神却是第一次看到。他看起来正在和他的爱犬低语些什么,那个样子看上去像是一个慈爱可亲的父亲正在对自己的孩子说话。他的嘴角挂着幸福满足的笑容,那样的表情也是一种骄傲和自豪。我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用满是欣赏的目光看着小镇和他的爱犬,有一种温暖包围着他们,这让只是在一旁关注他们的我心里立即涌现出一股暖流,还有一些羡慕。听说过很多关于狗与主人之间默契和感情的感人故事,有朋友曾经写过一本书,书中更是有详细的描写,看得人禁不住热泪盈眶。看着眼前的小镇和爱犬,我的心中再次找到了感动的感觉,那种感动任你藏都藏不住,在一瞬间会有一种强烈的泪涌感觉。

爱狗的男人,都会爱家。走在身边的朋友刻意将这一句说得很大声音,我扭过头去看朋友时,小镇也抬起头来看着我们。

也许爱狗的男人是因为他们没有家。这句话是小镇说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站起了身子。他穿着深棕色短风衣,敞开的胸前露出浅米色T恤胸前的夸张图案,看起来有些怀旧风味的蓝色牛仔裤,深棕色的系带绒面皮鞋。他的爱犬贴着他的腿笔直地挺立着身体,也抬着头看着我们,眼神中满是警觉。

好漂亮的苏格兰牧羊犬啊,可以告诉我,它叫什么名字吗?

它叫礼拜六,我平时都喊它老六。小镇这样说的时候,眼神里满是骄傲,像是一个骄傲的父亲。同时,那只可爱的礼拜六也叫了两声,它一定是听到了小镇在说它的名字,它在表示回应。

后来,我总结了一下,想要认识一个养狗的男人,那可比认识一个什么宠物都不养的男人容易多了。因为我只用微笑着夸赞那只可爱漂亮的狗,我便能认识它的主人。对于每一个养狗的男人而言,夸赞他的爱犬肯定是没有错的,而且夸赞一只狗的形容词可真的太多了,比如漂亮,可爱,乖巧,懂事,高贵等等。

我走到礼拜六的面前,微笑而友好地望着它,我轻柔却清晰地说,可爱的礼拜六,你可以告诉我,你那位英俊老爸的名字吗?

小镇愣了一下,因为我这样突然的一句问话,身边的朋友也愣了一下,然后大声地笑起来。直到和小镇分别以后,朋友才在我耳边悄悄地低语,你真是厉害啊,真亏你想得出来。我笑了笑,我厉害吗?搭讪总得找个理由啊,没有毫无理由的相识,也没有毫无理由的拒绝啊。

我抓紧时机,冲着小镇眨了眨眼睛说,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礼拜六的英俊老爸。

于是就这样,我认识了小镇。当然,我还认识了那只叫礼拜六的苏格兰牧羊犬。后来和小镇熟悉了以后,小镇说当时他真的愣了一下,他说,你可真是狡猾啊,不过很幽默,如果不是这样子,我们也不会相识了,更不会成为好朋友。

礼拜六似乎对我很友好,至少它的眼神是温和的,毫无对陌生人的敌意。我还在小镇的指示下和它握了握手,或者是因为这个品种的狗天生长着一脸笑相,或者它是真的在冲着我笑,当我看见它咧开嘴露出微笑的表情时,我感觉到开心极了。

那天的国际宠物博览会之行,因为认识了小镇这个爱狗养狗的专家而变得生动起来,他耐心地为我们介绍各种品种的名犬,详细到它们的名称、习性,甚至饲养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他都了如指掌,俨然一个养犬专家。当我和朋友惊讶地望着小镇时,他有些腼腆地笑了,他说,我也是半路出家的,只是因为喜欢养狗,从小到大养了很多只狗,所以认真地研究和学习了一些相关资料。

中篇 7

早些年的时候,我自己也养过几只小狗,不过不幸的是都没有机会看到他们长大,便因为不同的原因而夭折,从此便从心底不敢再去伤害一个小生命,也不愿意再面对一次失去,所以一直没有再鼓起勇气重新养狗。只是那些短暂却深刻的养狗的记忆,使我深深知道养狗绝对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尤其是一只只有两个月左右的幼年犬,那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爱心。如果一旦你决定养一只狗,你便要有准备照顾它一生一世。不管它是否名犬,你所需要投入的精力和感情绝对不会低于养一个小孩子。

我看着眼前的礼拜六长得这么健康漂亮,就知道那一定是花费了小镇的不少心思。正如小镇自己所说的那样,礼拜六从两个月成长到四个月的这两个月里,他瘦了将近十斤。他掏出随时携带的和礼拜六的合影,相片中,他紧紧地搂住弱小的礼拜六,本来就身型瘦削的小镇,从那张相片看上去更是显得有些瘦骨嶙峋,看了让人心疼。所幸的是这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礼拜六越长越漂亮,而且很健康,也很乖巧,这让小镇感觉到欣慰不已。

国际宠物博览会闭幕的当天,小镇要带着礼拜六赶回大理,于是我和他面对了我们之间的第一次分离,我们站在机场的候机大厅里,说一些说过的话,聊一些聊过的事,我们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在我们琐碎而真实的交流中流逝了。

小镇说,你有机会一定要来大理玩,我和礼拜六都欢迎你。

好,我一定会去,看你和礼拜六。我看着小镇和礼拜六,我在心里悄悄地说,我们一定不会就样擦肩而过的,我们一定会迎来下一次的相逢。

礼拜六一定知道,我们将要分别,它开始有些不安,它仰起头冲着我和朋友叫个不停。我想,就是在那一刹那,我更加喜欢礼拜六了,短暂的相处之后却有了浓浓的不舍,我想我一定会去大理,一定会再次和他们重逢。

各自回到家里的日子里,我和小镇仍然保持着联系,电话或是网络,在这个年代都非常方便。小镇经常会传来他拍摄的大理古城的相片,我看着那抹湛蓝的天空,那洁白的云朵,那在云雾深处的苍山,那缥缈神秘的洱海,还有那条著名的洋人街,还有小镇自己站在小巷深处,发肤缱绻。我对大理之行更加充满了期待。

有时候,小镇会通过网络摄像头,让我看看正在一天天快乐健康地长大的礼拜六。礼拜六似乎很喜欢上镜头,不用小镇指点,它便可以对着镜头随意地摆出各式各样的POSE,我忍不住地伸出手抚摸屏幕上它的眼神,它的笑容,想起它那光亮柔软的温暖身体,记忆深处依稀的温度。这让我更加想念礼拜六。

小镇还经常不定期将礼拜六的成长过程中的最新相片发布在他的个人主页《大城,小镇》上面,惹得路过的朋友或是陌生人都羡慕不已,留言板里全是对礼拜六的赞美。有些朋友还时常风趣地给他留言,他们说,小镇,礼拜六似乎比你更抢镜喔。小镇总是会笑得很开心,对于别人夸赞礼拜六,比夸了他自己更让他开心。

通过接触,还了解到小镇在文学方面的爱好。一个爱狗又爱写字的男人会是什么样的呢?最开始,我总觉得小镇的文字中有太多的疼痛,在阅读的过程会情不自禁地皱起了眉头。

无论过了多久,我想我都会记得我第一次读过的他的文章,是一篇叫做《向左走,向右走》的小说。那一瞬间,那种我曾经深深迷恋过的熟悉气息扑鼻而来,在整个空荡荡的房间里开始弥漫。写那样的文字的小镇,用极尽平静的语气,用平淡漠然的态度讲述一场爱情,可是那些往事的疼痛,诺言的甜美,迷失的幻觉却让作者和读者都心力交瘁。当我从小说中将目光抽离出来,竟然已经泪流满面,那些恍惚爱过的曾经,汹涌地翻涌上脑海,我不得不紧紧地闭上双眸,眼泪才可以痛快地彻底地流下来。

后来又读了很多小镇的作品。一直以来,我都喜欢和欣赏会写字的男人,毫无疑问,我对小镇也是喜欢和欣赏的,那种喜欢和欣赏里带着很浓的熟悉和亲近。我总是轻易就从他的文字中找到了久违的感动,我总是轻易就从他的故事中找到了难以平复的心痛,我总是轻易就从他的字里行间里找到了生命里最害怕丢失的最重。我满怀着感激的激动心情,不止一次认真地说,小镇,谢谢你。

突然一句谢谢你,让小镇一时云里雾里不知所云,直到再次见到他,我才告诉他,为什么这么长久以来,我在内心都对他满怀着一种感激之情。因为他以前不知道,我初识他的日子里,正遭遇了一场最不情愿的失去。而那些恐惧失去的最重,却一不小心地出现在小镇的文字里。我想起我曾经一直坚信的一句话,有些人注定是要相遇的,就像我和小镇,一切都是不早不晚,一切都是不急不缓,一切都是还来不及感动和珍惜。

再次见到小镇,是在今年的三月。虽然已经是阳春三月,但是全国各地仍然是寒气袭人,一直没有摆脱冬天的寒冷。

三月的大理下了2005年的第一场雪,那天刚巧是我到大理的那一天,我在记事本将这一天用彩色的笔特别标注出来,3月4日,周五,一个平常如斯的日子,或者会因为去大理而有所不同。

我在昆明办完了事,便在长途汽车站的候车室里给小镇打电话,很快的,他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他说,快来吧,今天这边下雪了,我正牵着礼拜六欣赏雪景呢。

我坐在车里,心里充满了期盼。或者为了大理的那一场雪,或者为了立即就要见到的小镇,当然也因为想念已久的礼拜六。

因为高速公路在维修,路不太好走,需要绕道而行,400多公里的距离却用了将近7个小时,颠簸了一路,昏昏欲睡的我在傍晚时分,终于看到了四周万物皆是一片白茫茫的大理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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