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没来。
那天之后,她已经一个月没再来店里了。
结束今天的打工,沈云沛走出店门,望着幽暗的人行道,不自觉又走向那晚她坐过的那张公共座椅。
每晚,在这里坐上十分钟,几乎已成例行公事了。
低头凝视握拳的掌,掌心内其实什么也没有,但是一个月来,他总是下意识地握拳,像要留住什么。
还记得,那晚他终于还是鼓起勇气问了她的名,醉态可掏的她,抓着他的手,在掌心一笔一划地写下三个字。
「孙、蕴、华?」
「你的声音好好听喔!」她憨憨然笑着,娇声道:「再喊一次。」
「蕴华。」
那晚,他喊了很多次,每喊一次,她就会凑上来吻他。
她说:「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只是点缀一页色彩又匆匆退场,没有人会永久居留。你会永远记住我的名字吗?」
「会。」他会一直记得,带给他年少记忆里、初恋酸甜滋味的那个女人,叫做孙蕴华。
柔软指腹滑过的触觉与温度,早就散去,握拳的指掌其实留不住什么,就像现实生活中,她也不是他的,但他还是徒劳无功地握着,贴向心口处,低低唤出那道她曾说过极好听的缠绵音律:「蕴华——」
「哈啾!」
斜后方传来喷嚏声,他随意瞥了眼,目光便定住了。
街灯下,那名女子揉着鼻子,朝店里的方向探头探脑,十足干了亏心事的躲藏样。
他不是笨蛋,自然清楚她是在躲他。
那天真的是被她整惨了,最后完全是无意识地睡死,非常勇者地跷掉了一整天的课,醒来时她早就不见人影,更遑论摸清她的想法。
他没期待过他们之间会有什么浪漫的发展、美好的结果,但也绝对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当成淫魔登徒子,避之唯恐不及。
「孙蕴华!」在她发现他以前,他先一步喊出声,完全截断她假装没看见遁逃的可能性。
她吓了一跳,整个人钉在原地,张大眼看着他走来,因为太措手不及,失去第一时间转身逃跑的时机点,只能硬着头皮面对他。
「嗨、嗨——」连招呼都打得结结巴巴,她知道自己笑得有多僵硬,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
「我想跟你解释那天的事情。」
没想到他会毫不迂回、直接把话挑明了讲,她顿时有些窘。
孩子,你是不会讲讲应酬话,先把场面润滑一下吗?
他是不懂,二十岁的少年,不懂世故与虚假,连话都说得坦白直接——「我们没有怎样,狭义上来讲。」
所以,是还有「广义」上的就对了?
她是女人,有没有怎样,没有人会比自己更清楚。
什么是狭义上的性行为?身体的入侵?他们确实没有做到这一步。
但是除了那一步,男女间最亲密的行为,他们都做了,而且尺度甚广。
她是醉了,可是还不至于醉到印象全无,隔日醒来,隐隐约约还有片段记忆。这一个月下来,挖空脑浆回想、再回想,每挖出一点记忆,想捅死自己的冲动就更强烈。
她在人家身上大跳钢管舞。
她豪放地抓住人家最脆弱的部位,强迫他就范。
她将人家压在床上,当成大餐任意品尝。
早上醒来,看见扔了一地的衣物、卫生纸团,还有他身上遍布的齿痕、吻痕,
青青紫紫好不精彩。
最羞耻的是,她身上全是他的气味,简直是——多子多孙多福气。
她脸上热辣辣烧红,当下就无耻地肇事逃逸了。
可是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真正侵入她的身体,连她都觉得,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坚持住简直是匪夷所思,或许这就是所谓正人君子无聊的原则问题吧。
这样到底算不算一夜情?
这个问题孙蕴华思考了一个月,还是没有结论。
沈云沛见她始终沉默着不搭腔,等着等着,心渐渐慌了。「对不起。」
「啊?」他道什么歉?明明——被蹂躏很惨的人是他吧?
「我是占了你便宜。」顿了顿。「但我还是不希望你从此避我如蛇蝎,我不是想为自己辩解什么,可是我真的不是你想的那么糟糕。」
「……」被占便宜的是他吧?她有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感觉,并且羞愧难当。
她可以说,她其实是心虚落跑吗?
虽然不是很清楚他的身家背景,但是从外表研判,他百分之一千比她小,而且——小、很、多。
那种摧残国家嫩苗的羞耻感,一直萦绕不去,是道德良知在鞭笞她。
「真的很对不起,你要怎样才肯原谅我?」
「你不要一直跟我道歉啦!」她蒙脸,完全不敢看他清澈的眼阵,那会让她觉得自己无比邪恶,欺负小孩子。
「不然我该说什么?」
「……」就……当这件事不存在,不行吗?
这年头的小孩都这么老实吗?害她想装死都不行。
沈云沛愣归愣,还是在她有些心虚的闪躲态度中,慢半拍地反应过来了。「我不说,以后都不会再提了,那你也可以不要消失吗?」
啊?「我消不消失,很重要吗?」
他想了又想,许多词汇在脑海里删删改改,最后才找到最婉转适当的措词——至少不要因为我而刻意改变习性,原来怎么样现在就怎么样,我不希望成为你的困扰。
最后,孙蕴华并没有正面应诺什么,他惶惑不安了三天,才在第四天傍晚,看见那道步入店内的倩影时安下心来,不自觉露出微笑。
她也回了一记微笑,就低下头匆匆走向惯坐的桌位。
他看得出来,她觉得困窘,面对他时总有几分不自在,至于为什么还要来,他想应该是因为他说过,不希望成为她的困扰,所以她才努力表现出不困扰的样子。她其实,是个心很软的女孩子啊,总是顾虑别人的感受,而忽视自己的。
他还记得她前男友的弟弟来那天,她最后还向对方道歉。明明受伤最深的是她,她就算摆了脸色,那又怎么样?
她一个人坐在店门外,吃着糖,有一句没一句地哼着歌:「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
那落寞孤单的模样,没有人看见。
他承认自己一颗心全偏向她,很心疼、很心疼她,甚至有股冲动,想痛揍那男人几拳!如果不能认认真真陪她走到最后,当初为什么要招惹她呢?让她那么地受伤,觉得自己只是别人生命里的过客,没资格拿到永久居留权。
他没再提起那天的事,一次也没有,所以后来,她也慢慢不那么尴尬了,开始能和他自在地谈天说笑。
他不笨,后来多少看穿她对他有些亏欠心理,于是利用了她心虚而拒绝不了他的心态,一步步蚕食鲸吞,走入她的生活。
卑劣归卑劣,但是很有效,至少他们现在,已经是可以聊心事、分享生活点滴的朋友。
有时,她待到休店,会坐在店外那张公共椅上等他。
知道她喜欢吃甜食,当天店里没卖完的小点心,他会转送给她,看在有吃又有拿的分上,她倒是等他等得很愉快。
他们有时也会相约去夜市吃宵夜,然后再送她回家。
有一次,她在赶制样衣,忙着打版型、缝制、做最后的版型调整,没心思出去觅食,居然吃冰箱里他转送的那些饼干、小蛋糕果腹,差点把自己饿死在家里。
他知道后简直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人生活白痴到这种地步?
「我才不是生活白痴!你知不知道灵感大神来时,就要好好巴住祂老人家的大腿,那道光、就是那道光啊!它是稍纵即逝的。」
听她在强辩!
「我只知道你再这样下去,下次再见到那道光就是要通往天堂了!」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台湾,居然还能饿死,她也算强者了。
没辙之下,他只好空闲之余不定时来给她巡巡看看,好歹朋友一场,尽尽道义给她收尸。
对于他恶毒的诅咒,她倒是没回嘴,反正既得利益者是她。
没想到,给她几根蜡笔,她就开起画展来!仗着有人给她送「牢饭」,她现在连店里也很少去,完全是在家张嘴等喂食的程度。
这天,沈云沛下午没课,料想她应该也差不多要弹尽援绝,先绕到大卖场采买了两大袋食物才去找她,也因为手中两大袋的粮食,使得他的出现获得了高度欢迎。
他先将冷藏的食品一一摆进冰箱,房子的女主人正倚在餐桌前搜括另一袋的乾货零食,拆开一包巧克力棒就地嗑了起来,另一手捞出购物袋里的发票瞄一眼,由皮包内抽了两张纸钞递去。
沈云沛看了一眼,默默收下塞进口袋。
她从不占他便宜,虽然平日会收下他赠与的小点心,两人出去消费时多数是她付帐,用这种方式回馈他。
他知道自己不能在这部分有太多坚持,就两人目前的经济地位而言,她确实高出许多,两人之间才能维持微妙的平衡。
「你今天没课?」
「我礼拜三下午都没课。」说不止三遍了,她还是记不住,倒也不是说没当一回事,这种一投入工作,连觅食都懒得出门的人,是能指望她什么?这种生活中的小细节,他早就不抱期待了,让她去抱她的灵感之神的大腿就好。
思及此,他质疑地瞥她。「你是不是又没吃午餐?」
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发,发尾乱翘、身上的睡衣也没换,并且残留各色丝线线脚,摆明了今天还没走出过大门。
或许是两人再亲密的事都做过了,她在他面前都出过那么大的糗,倒也不太计形象了。
「有啦,你昨天买来的凉面还剩一盒,刚刚嗑掉了。」
「那你还要继续忙吗?还是休息一下?」
「唔……差不多了,明天会去公司交件。刚刚才准备要出去找点东西吃,你就来了。」
沈云沛将餐桌上那袋乾粮也分门别类放置好,回到客厅见她窝在沙发上,巧克力棒已经被歼灭,她正抱着吃到一半的虾味先昏昏欲睡。
居然两包零食就想打发一餐。
「起来换衣服,我们出去吃饭。」
「你不是还要去店里上班?」
「我今天排休。」
「那让我先睡一下……」声音呼噜噜的,讲完人已经进入半睡眠状态。
这女人!
他进房间取来薄毯,拿开她手上的零食袋,再将她垂晃在沙发下的左脚抬上去,觉得姿势怎么摆都不对,后来轻轻将她移入臂弩,私心觉得,还是在他怀里最顺眼。
居然睡得毫无防备,是有没有把我当男人?
他喃喃低哝,凑上前偷偷啾了一口,又一口,用丰润的下唇轻轻摩挲她,感受柔软唇瓣的温度与触感。
他们之间熟络的速度,快得很莫名——或许也不算太莫名,拜那一夜醉后韵事所赐,都袒裎相见、彼此全身上下摸得熟透透了,要再装生疏、搞矜持也很困难,因此确认他人品不差后,她几乎不太防他,也不会拒绝他偶尔带点亲密的小举动,要说是朋友,还不如说暧昧中的伴侣比较贴切。
不过,她到底是从哪里得出「他没有威胁性」这样的结论?他那晚没吃她,不代表他不想吃啊,他对她明明就有满脑子的幻想与渴望,别太相信他行不行?
孙蕴华小睡了两个小时,醒来时是靠在沈云沛臂弯里,对方也睡沉了。
她动了动,没惊醒他。她被抱得很牢,盯着圈在腰间的臂膀,有一秒钟她犹豫是要起身还是不动声色让他继续睡。
最后她挪了个舒适的位置,继续窝着。
真巧,由这个角度,刚好可以清楚打量他。
他有一张很好看的相貌,五官特色偏俊美型,不至于阴柔,但是给人的第一眼感受,直觉就是漂亮。
「星空恋曲」的店员,称他是镇店之花,店里半数的女客几乎都是冲着他来的,但是他每听一次都会抡拳揍人。
他很不爱人家说他漂亮。堂堂男子,被说得像朵花一样,像话吗?
有时,她会戏谑地故意叫声「花美男」,他倒不至于跟她翻脸,只是脸色变了又变,最后很憋地吞回去。
他其实给了她很多别人所没有的特权,对她的笑容最独特、看她的眼神更柔软、给她的温柔更是别人都没有的,那种特殊待遇,她不是傻瓜,自然感受得到。
他喜欢她。
虽然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但他心思那么明显,如果不是这样,何必费尽心思又是关怀又是送食,一般朋友根本用不着做到这样。
那她呢?对他又是什么心态?
才刚走出一段感情,要说心动,其实太牵强,她只是觉得,跟这个人相处的感觉还不错,而她并不讨厌被他喜欢的感觉。
要说爱情,两人之间的年纪差距不算小,真要发展出什么来,机率大概跟中乐透差不多。
她其实也没想那么远,当初与严君威在一起时,她什么都想过了,又如何?她终究还是对方人生中的配角。
沈云沛是她最不可能预期未来的那种对象,不过反正她也腻了事事规划的人生,暂时放下那些实际的考量与理性,顺应自己的感觉,不想无谓的庸人自扰。
沈云沛醒来时,已经是傍晚。
看到墙上的时钟,整个人惊吓得跳起来。
他竟然睡了那么久!
接住由身上滑落的薄被,转头张望了下,孙蕴华靠坐在阳台上的躺椅里,边翻杂志边做日光浴,身上的睡衣已经换下,也打点好自己,化上淡妆,一整个就是优雅的时尚名媛路线,如果不是他见过她最不修边幅的模样,也会被骗到。
「你怎么不叫我?」看这情形,她等他有一段时间了。
「你看起来比我还累。现在的大学生有这么辛苦?还是建筑系的例外?」
「还好,应付得来。」顺手将薄被摺叠整齐放回房里,再进浴室稍做整理,出来时她已经拎着包包,站在玄关处等他。
「走吧。」很自然地将手交到他掌心,任他牵牢。
「去夜市?」
「好啊。」
一同出去,大多是他决定行程,她通常没有什么意见。
可能是职业病使然,在家里怎么邋遢都可以,出了门绝对要光鲜亮丽,像刚从服装伸展台走秀下来的模特儿那样,完全无法容忍自己T恤短裤夹脚拖就出门。但是对于他选择的场所,从来没有表示过什么,至少到目前为止,看她坐在路边摊吃炒米粉配贡丸汤还挺自在的。
他们今天吃的是小火锅,分量不大,吃完还能再吃一些小点心,都是他选的,她只要负责吃。
「这些你都吃过?」不然运气哪这么好,踩雷机率低。
「没。大部分是同学推荐。」
她吃撑了,最后的卤味是他接手解决掉。
接下来消耗热量,开始挑些小游戏玩。她打空气枪表情超认真的,只可惜命中率低,只换到两颗薄荷糖,与他一人一颗分着吃掉。
稍晚,两人相约去山上看星星,闲聊一些生活上的琐事。
沈云沛替她披上外套,打开那盒由夜市外带的鲜奶麻糟给她解馋。这是他们上礼拜才开发出来的美食路线,他对甜点没特别偏爱,觉得还好,倒是她一尝就爱不释口,每次去都一定要打包一份。
「喂,花美男。」
「……」手抖了一下,沈云沛力持镇定将歪倾的塑胶盒扶正,尽可能表现淡定。「怎样?」
她忍笑。「你真的没谈过恋爱?」
「没有。」
「怎么可能!」明明就很招桃花!孙蕴华摆明了不信。
「真的没有。」这个问题她问不止一次了。
「那倒追你的女孩子呢?」
「别人的感觉不归我管。」追得让他心动的,确实是没有。
「那什么才归你管?」
他收回远眺的目光,深深望了她一眼。「我心动的。」
她没来由地脸一阵热。
见鬼了,被二十出头的小男生注视,居然还会让她脸红心跳,无法迎视地别开视线,真是愈活愈回去了。
目光在她身上多停留了三秒,伸手拈下她发间的树叶,这才缓慢地收回目光,接续道:「以前没多想这些,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读书上,我是独子,家里对我期望很高,不能让他们失望。」
他很少提自己的事,多半都是她说、他在听,他知道她的生活习性、喜欢吃什么、讨厌什么,也分享她工作上的挫折、成就、点滴心情,这段时间下来,他几可说是对她了如指掌,可是她对他的了解,竟是少得可怜。
她莫名感到心虚,自己对他的关注如此稀薄,即便是朋友,施与受之间也从一开始就不对等。
难得他提了,她便主动探问了几句。「你不是大四了吗?也差不多要毕业了,读的又是名校,现在还会有这么重的压力?」
「我读的是五年制,建筑系要学的东西很多,未来出国进修是必然之事——」他突然止了声。
所以是前途未明,有为青年仍待努力就是了。
孙蕴华正听到兴头上,奇怪地瞥了他一眼。「怎么了?」
「没事。」
她本想伸指戳戳他,插科打译个两句,少掉的那根筋突然在这时接通,慢半拍领悟到,如果他真有那么忙,连欣赏正妹的心思都没有,哪来的闲工夫又是陪伴又是送食的,还三不五时要留意她有没有把自己饿死在家里,这样的心意,绝不是说顺手为之就能一笔带过的。
这样的认知,让胸口像压着什么,有种欠他很多的沉重感,又带些被珍视的评然与感动……很复杂,难以表述。
「喂,再多讲一点。」
沈云沛瞥她一眼,抽面纸替她擦拭指尖沾到的可可粉。
虽然年纪比她轻,但他其实挺会照顾人的,甚至比她交往过的那个男人还要贴心。
「你想听什么?」
「都可以啊。校园生活、还是打工日志什么的,你说我就听。」
「星空恋曲是我表哥开的店,他跟女朋友是班对,校园情侣,交往满久的,店名就是她取的,意义大概就是纪念他们一起上山下海、追流星雨的那一段青春日记吧。」
「咦?我去那么多次,一次也没见过老板娘。」连老板都很少看到。
「她出国念书了。当时她在去留之间犹豫不决,表哥还鼓励她去,说会在这里守着他们的店等她回来,就像当年他入伍,女方也没兵变,他对他们的感情从来没有怀疑过。但是——」他耸耸肩。「你知道的,感情这种事,不是光有信心就足够,也不是谁想不想要的问题,时间与空间是一大考验。」
「所以是——情变了?」
「女方离开的第三年,有了新的感情发展,片面告知表哥,不要再等她。我表哥一怒之下,想关了这家店,觉得爱情、承诺什么的,全都是屁,敌不过寂寞空虚跟善变的人心。」
「嗯。」孙蕴华心有戚戚焉地点头。
她很有感触啊。爱情这玩意儿,真的是说来就来,说没就没了,让人很难抱持太大的期待,罗密欧与茱丽叶要是没死,也难说会不会闹翻,只不过是死亡将它凄美化罢了。
「你是在跟人家愤世嫉俗什么?」沈云沛白她一眼。「我觉得店就这样收掉太可惜,就跟他说,你不想管的话,我来替你打理。他其实不缺钱,只是想眼不见为净而已,店务现在有我处理,他已经很少来。」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一年多前吧。」
一年多……那时他们还没熟识,关系仅止于店员与常客而已。
所以……他会向表哥提出那样的要求,有一部分是不是为了她?怕店收了,与她便再无交集了?
明明就说读建筑课业繁重,还犯傻接下这个担子,如果他们不曾熟识,是不是根本不会知道,有个呆瓜为了偶尔见她一面所做的傻事?
难怪他工作性质从来不固定,内外场都跑,有时还看见他在店里利用工作空档K书、忙课业上的事,把一个人当两个人在用。
「欸,你生日什么时候?」心头莫名发软,话不经思考便溜出口。
「你想干么?」司马昭之心,他很难装无知。
「怎么?嫌大姊姊无趣,要跟年轻美眉狂欢吗?」
「我又没这个意思。」他口气微闷,不喜欢她刻意强调年龄差距。「我妈年近四十才生了我,我父母本来都已经接受膝下无子这件事了,他们说我的到来简直像上天开的玩笑一样,连出生都很会挑日子。」
「所以是……」不会吧?
他一脸微妙地点头,翻出身分证佐证。
而且事实证明,别人并不会因为他是寿星而拥有豁免权,他从没在愚人节这一天被少整过。
她笑着拍拍他的头。「乖,今年跟姊姊过,我煮一桌好菜,请你。」
「你会做菜?」
那一脸震惊的表情超欠揍。「你可以再瞧不起我一点,我煮一桌巴拉松毒死你。」她只是懒得张罗那些有的没的,并不是不会做菜好吗?
他低低轻笑,倾靠向纤肩,神情是全然的愉悦。「好,今年跟你过,就我们两个人。」
浅浅吐息拂掠耳畔,孙蕴华心一跳,不觉红了耳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