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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下四时 当前章节:15063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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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二三事》作者:月下四时

无利而不往的女魔头方卿重生了。她还是她,可她也不会再是她了

活在阴暗里的她,被欢乐有爱的同性夫妻收养之后,改名董二三......

因为董丞爸爸说:两个加你一个,就是三口之家了呀......

就这样,在董二三眼里,诡异又恐怖的重生日子,开始了......

在被周围人的良善和无厘头,折磨的心力交瘁之时

更大的折磨来临了......

“二三,二三,你看,这个可以戴在头上当帽子哦!”

“柳愁陌,那是暖脚的!!!”

满满正能量,本文治愈系~~~~~

关于同性夫妻的设定

更新时间2013-5-12 21:11:42 字数:441

 忽然觉得对于这点,该说点什么。因为这次的女猪脚,是位很负面的角色,要从反面教材成长为正面教材。

而同性之爱,在我的理解里,就是更包容更无私更幸福的一种感情,所以为了感化教育女猪脚,也为了圆一下瓦小小的耽美梦,就有了这个设定。

但是我是不会多写这俩的感情什么的。一是我不想亵渎这种感情,二是我怕偏了文的初衷。

治愈,是无界限的。一朵路边的小野花,也可以带给人们很多感动和联想。所以很多感情,包括性别,物种等等,都不该被限制住。

想要过得快乐的心情,不是只有人才有的。青蛇的电影里,白素贞到最后,仍要求小青去救许仙。小青说,你总说人间有情,难道我们姐妹相处五百年,就不是情吗?草木妖魔,都该是有情的,那么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就更加要有情。

不是只有男女之间,才能感天动地,生死相许。也不是只有亲生父女之间,才能血脉相连,为命相依。

总之,就是一个欢乐的设定,不喜欢的,不用在意,不会写他们的。喜欢的,也别期待,真的不会写他们......他们之间的幸福,是不需要笔墨来写出来的

总之,希望大家看的开心

谢谢

宠物有感

更新时间2013-7-12 22:03:48 字数:890

 瓦是个胆小又想不开的人。。。。

额,这个开篇,真的没问题嘛?!!!好吧,瓦继续说。。。。

我写东西一直很小心,从来不用真实的地名国家名,漫步那篇,甚至连军人警察我都没直接写。虽然也一目了然,但是我就是不敢用

很多内容也不敢写,稍稍觉得会引起争议的内容,绝对删掉

一半是不想惹来事端,另一半,就是我不想把很多模棱两可的观点,灌输给看我书的人。

现在很多看书的人,年龄都不大,很多观念观点,还没有完全的形成,说实话,我不想让人学习我书里的角色性格。

我塑造出来的这些人物,可以说,都很实际

什么叫实际,就是残酷

就算这篇23是治愈系的,但是也不能否认它是建立在很多负面和狭义的性格上面。

我虽然也不大,但也快三张了

人生虽说不上精彩,但也经历了很多,可我还是希望,所有人都能活在老电影里,或者说,新闻联播里

乃们懂的~~~~

所以,

作为一个写文字的,我觉得最大的责任,就是不能带偏读者的观念。

这话有点大了,但是我一直是把这条,当做头顶神剑,悬在我脑袋上头的

我就怕我写出的东西,被人批,三观不正,毁人不倦

我真害怕

可今天这章小羊里,提到了23对宠物的观点

我不否认里面有我的一点影子,但是我还是按照23的性格逻辑,来写那些的

因为,瓦素会捐给流浪猫拯救组织钱财滴人,虽然不多。。。。

对于保护动物,善待宠物这些,我也不想多说

我自己就养着一只猫一只狗,它们一不舒服,我就跟神经病似的

我希望每天看见它们,都精神抖擞的,不要生病,不要死去

我借着23的口,说出那些善待宠物就是不饲养的观点,这个极端,是因为这是23的思想

而我的思想,只是希望再也不要看见,虐猫虐狗的新闻,

希望每个人,都能以自己的方式,尽可能的善待这些放弃了原始的自己,用短短的一生,陪伴人类的这些物种

就算不喜欢,也不要去伤害

我以前也是吃狗肉吃驴肉的

但是,在我见过杀狗杀驴之后,我就怎么也吃不下去了

很多年了

我还记得那种扑鼻的血腥味和惨叫

那种惨烈,我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想看到

还是那句话,万物皆有灵,皆有爱,善待它们吧。

把自己写哭了,好无语,瓦果然不行啊。。。。

有些词不达意,大家看过,明白就好

23是23,瓦是瓦,表要因为一个观点,就说瓦啊~~~~

求虎摸~~~~

序章

更新时间2013-5-9 21:40:55 字数:3625

 本文时间,地名,民族,风俗,宗教,半架空,不可考据滴....无责任飘过......

这篇真的纯种田了,神马都八会有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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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方卿僵硬的站在这个熙熙攘攘的路口,除了眼珠能微微闪动下,剩下的身体机能好似都报废了似的,小拇指都动不了了。而让她这么毛骨悚然和害怕的,不是眼前诡异的时光倒流街景,而是这一个个土的掉渣的过路人的神情.....

在方卿面前来来往往的人,有吹着大背头拿着大哥大或者穿着大垫肩西服裙的男男女女,也有挎着菜篮子,穿着盘扣花褂子的白发老太太,还有骑着沉重的自行车,裙角飞扬的妙龄少女,更有挽着金毛老外的皮裙墨镜女人。

虽人来人往的,但是一个个脚步扎实,不见慌漫匆忙,行走间都是对前路的憧憬和对生活的自信和满足。和方卿重生前,那种熙攘又死气沉沉的路口景象,截然不同,好似眼前这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永恒发电机似的,不知疲倦不知辛苦,就算穿着最土的人,脸上也挂着富足的笑容。

这是让方卿最最毛骨悚然的地方。

因为,她知道她已经死了,上一秒,她清楚的听见自己坠楼之后,骨头碎裂的声音,也清楚的感受到了口腔里溢满鲜血的滋味。可是本来,她是个无神论者,她不信什么天堂地狱西方极乐的事。但是,现在,她就这么的,亲眼看见了天堂——除了天堂,哪里还能让这些人,露出这种表情,散发这种朝气呢?

死了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自己死了,却错觉的以为自己还活着。

方卿就是在胆子大,她这时也害怕了。所以她僵硬的,动都动不了。

哈,事实呢?这里是天堂嘛?肿么可能!!孩子,该吃药了......

说完了僵硬的傻帽似的站在街边的方卿,就说说在她眼里的,这些天堂居民吧。方卿现在是瞅着两三岁的年纪,小小的,白嫩嫩的一只,穿戴很时髦精致,头发乌黑自然卷,眼窝深邃,鼻子挺立,就算脸上肉肉的,很婴儿肥,可立体的五官还是亮眼的很。因为睫毛又长又浓密,再加上幼童个头太矮,让人看不清她眼珠的颜色,但是仍旧很多人认为,这孩子是个混血儿。

面对这幼童美好的样貌,路过的注意她的人们,都投来或者好奇或者友善或者怜爱的眼神——啊,这谁家的孩子啊?找不着大人了?要不要带着去找她家大人还有警察啊?真是缺心眼的大人啊,这么好看的孩子,丢了可怎么好!

因为这样的眼神,越来越火热,让僵硬的方卿连后背都湿了。也是吓的。她不懂这些眼神所代表的意义,在她感觉上,这都是想算计自己,想卖了自己数钱的眼神。打了个寒颤之后,方卿果断的撒丫子开溜。背后是一串恋恋不舍的眼神,可在方卿来说,就是猎物跑掉的惋惜......

果然,就算是天堂,也还是多得是混蛋啊!

方卿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忽的感到很累。难道连死了,都不能安生吗?生前忙忙碌碌的算计谋划,死后还要面对这些陷阱暗算,这种日子,方卿活着的时候,从四岁就开始,一直过了三十多年,现在,她真的觉得累了。死了,还不能放过我吗?

如果被以前的那些对手知道,商界第一女魔头,终于觉得累了,估计会以为是世界末日来了吧?

方卿习惯的眯眼,嘴角微勾,露出一个看似和蔼实则轻蔑讽刺的笑容,这是她的招牌笑容。没与她敌对过的人,都会被迷得眼花一下,然后感叹,方小姐真是美丽动人,温柔优雅啊....而那些已经被她踩在脚下利用过或者打败的人,只会牙咬切齿的竖个中指,笑你妹!!去死!!!

可她现在真的死了,还来到了天堂,那些人,要是知道了,也许会被气死了来陪伴自己吧?如果他们到得了的话。话说,看来自己居然还是个好人?好人的范畴还广泛。

方卿疲惫了一下之后,就开始胡思乱想,跑动的速度也不见缓慢。没办法,她就是这样,就算这么反常的觉得累了,也不会放任自己停下脚步。她现在想的,是逃跑,那么她就不会停下来。设定目标,不择手段,完成目标,名利到手。这是方卿的行事路线。现在死了,也还想在死的干净一点,可她还是按照自己的风格在行动。

砰!

是方卿撞了人,但是她个头太小,被反作用的一下半躺到了地上,反射性的用右手撑了下,然后咯嘣儿一声,方卿疼得脸色发青,却要紧牙关没有疼哼一声,只是捂住胳膊,侧身不动了。她一直知道,就算疼得要死似的,喊叫的在大声,也不会有人真的心疼她,真的会帮助她。所以尽三十年的时间,方卿都没有哭过了,更没有因为身体的疼痛而哭叫过。

“哎呦,小孩儿,没事吧?是不是磕着了?我瞅瞅...”

这个声音......方卿这一刻真的明白什么叫见鬼似的看见一个人了,更何况,在她现在来说,这个人就是个鬼。

她就算死,就算过了几十年,都不会听不出这个声音。

就是拥有这个声音的人,给了她姓,给了她名。但是她连这个人的全名是什么,都不知道。因为在她还没来得及问的时候,这个人就已经亲手打碎了自己那个新妈妈的美梦。也正是这个人,开启了方卿阴暗的黑化按钮。

方阿姨.....捡到了被遗弃的她,并带她来到方阿姨工作的地方——孤儿院。那里有很多因为各种原因,被遗弃或者无家可归的孤儿,方卿在二十岁之前,也一直被告知,自己是被遗弃的,她自己是无所谓的。毕竟,无论原因是什么,结果,都没有差别。而当父亲出现,找到她的时候,才让她知道,她果然真的是被遗弃的。

“你这孩子,这么小,就这么瞎跑,多不安全啊,你家大人呢?”这人温柔又慈爱的说着话,还要伸手来拉方卿。

方卿反射性的一躲,顾不得胳膊上的疼痛,努力站了起来。她已经不记得那时是怎么和这人相遇的了,但是现在的场景,总让她有种熟悉感。这种感觉让她很不安。难道人死了,上了天堂,就是要把生前的事在经历一遍?但是冷静的大脑在告诉方卿,不是的。

那如果,不是,也就是说,这里,并不是天堂?方卿终于皱了眉头,她很少皱眉头,这样会有皱纹,还是在示弱。但是现在的情况,她真的忍不住了。如果说这里不是天堂,那,这里到底是哪里呢?当然也不可能是地狱,方卿已经不想在往神鬼那方面去想了。可断了这条思路,她真的就一点思路都没有了。她想不出来。

孩子,叫你生活单调的,连最火的重生都不知道!这下知道不看网文的亏了吧!!没节操没脸皮的嘲笑几声......

“哎呦,别怕啊,阿姨可不是坏人呢,我就在前面育儿园上班,你瞅着就是伤着了,要不跟我上我单位,阿姨给你看看?这要是伤着了,可要去看医生的呦,小孩子,不要害怕看医生嘛,阿姨那里有奶油蛋糕哦!还有好些小朋友,等阿姨看过你没事了,在带你找你妈妈好不好?”方卿侧着头,看着眼前这位衣着朴素的妇女,她知道这人现在说的是实话,不是诱拐小孩子呢。不单是因为她的眼力,也因为周围好些认识她的人,都在乐呵呵很习惯的看着她哄着自己。

是了,就是这个人,朴实,心善,是所有人对她的评价。经常在路上帮助孩子老人,是个有名的大好人。

而也就是这个大好人,在每次有人来孤儿院捐款捐物的时候,都让自己这种长得好的孩子,去讨好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每次都会提前细心的帮所有要露面的孩子穿戴好,并不停的说,“就靠你们了,妈妈们和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有没有新衣服,新玩具,还有好吃的蛋糕糖果,就都靠你们了哦,要笑,要说世上只有妈妈好,知道吗?”结果,钱,物,真的不少,可最后能到孤儿们手里的,不过十分之一。

这其实不过分,很正常。方卿就算天生自尊心强,也照样会跑去抱那些脑满肠肥之人的大腿。方卿也最喜欢方阿姨这位妈妈了,她给自己起名,叫方青,她喜欢这个发音,就算后来进了父亲的家门,她也没有改姓,只是改了名。

如果没有那件事,或许方卿会一直是那个别别扭扭却爱笑爱吃的方青吧。

那一切的开始,只是缘自一位特别有钱的老人,来找他的孙子。那老人一进门,就说,“我孙子背上,应该有个叶子似的胎记......”这话只被赖在方妈妈怀里的方青听见了。而她现在已经记不得,是什么原因,阻止了那时爱热闹的她,没有去告诉那个真正的灰王子了......

但是,这世上,或许只有方青还有方妈妈知道,谁才是那位老人要找的孙子,因为除了照顾他们这些孩子的方妈妈,只有方青见到过,他背上,才有的那块柳叶形的胎记。

那个男孩,那时,和方青睡上下铺——这是只有长的好的孩子,才有的床铺,其他孩子都是睡大通铺的。几十年过去,就算没有刻意的遗忘,方卿也记不得他的模样了。回忆的尘埃里,只有笑起来洁白的牙齿,还有软软的发顶——他喜欢驮着小小的方青玩耍,虽然他也不大。

有能力后,方卿曾试图找寻过他,还有他爷爷,以及方妈妈和她的冒牌灰王子,可是,大概是方卿辗转了大多地方,这些人,早已消失在茫茫人海洪流中,再也无从找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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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坑滴,呜呜呜,郁闷滴。。。。因为这不是我先前说的那篇。。。哭死。。。瓦能力不够,那篇框架设定都不是我能驾驭的,只能默默存稿,暂时束之高阁了。。。这世间,最痛苦滴事,就是以为自己能吃十个包子,结果撑死了只能咽下五个啊!!!!多么痛滴领悟!!!瓦会努力,提高自己,这篇纯种田了,治愈系,阴暗女重生,走上阳光大道滴故事。。。八会太有钱,八会有兵哥哥,八会有妈妈。。。。。这素剧透滴说。。。

初章 又死

更新时间2013-5-10 20:52:27 字数:3345

 这对方卿来说,本来是个心结,可后来,随着她的强盛,脑子里盘算的事情越来越多,这心结反而越来越少。以至于,能撼动她的东西,也越来越少了。才让这个本来算是庞大的心结,也被时间和尘世磨得,支离破碎,无关紧要了。

现实就是有这种魔力,很好,也很残忍。

那位老人那时第一次来,满心欢喜的以为能见到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孙子,还为孤儿院的孩子们,带来了很多吃穿和书本。但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他并没有接走他的孙子。至于为什么,方青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因为之后发生的事,能很好的解释出这个疑问。

当天晚上,果汁喝多了的方青,起夜的时候,路过一间一直锁起来的储藏室的时候,从没有关严的门缝中间,本事好奇最后却惊吓的看见,那个背上有叶子胎记的男孩子,被方妈妈用抹布堵着嘴,捆了好几遭,然后方妈妈就用烧红的铁铲子,烙烂了他背上的那块胎记。方青咬着手,才没让自己叫出来,但是在之后的人生里,方卿曾不止一次的自问,如果那时叫出来了,那自己和那个男孩的人生,是不是就会是另一番光景呢?

第二天,方青的下铺,空了。所有人都在说,他偷了东西,逃跑了。方青笑的没心没肺,好似他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但是那一天,她没吃一点东西,没看方妈妈一眼。也就是从那天开始,让方卿明白了她人生信条的第一件事,表情,好像是一种可以骗人的东西。

没多久,那个老人再一次兴高采烈的来了。也是兴高采烈的走了,接走了方妈妈的儿子——他的孙子。方卿还记得他那时的笑容,还有裹在皱纹里的眼泪。最后,方妈妈也被当做保姆的,一起带走了。理由是她照顾那个孙子照顾的特别好,那个孙子离不开他,那个孙子......

所有人又在说,这方阿姨的儿子,原来不是亲生的啊?方阿姨真是个好人啊,那个野孩子当亲生的养...可,话说,以前也没见过她儿子后背有那么大的一块疤啊......

那天之后,方青就成了孤儿院里,那个笑的最美,得到奖励最多的小姑娘,甚至比以前更多。

方卿面目模糊的一笑,但是谁又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枯萎到了什么地步。要不是想活着,好好活着,自己又怎么还会笑的出来。

就好比现在,方卿也是笑不出来了。因为她被方阿姨拉住,又因为她的挣扎,从袖子里掉出了一块手帕。

那块手帕上,用毛笔写着,“请好心人收养这个孩子。”笔迹就像个刚会写字的人,可字体大的,周围人都看得见。包括这个方阿姨。

在这方阿姨貌似惊喜的笑脸里,方卿一口咬住她的手,然后趁机扭头就跑。捡人多的,路弯的地方跑。身后的呼喊在淡去,可方卿心里的凝重,却在加深。

跑动下,在右手的疼痛中,方卿明白了很多事。

第一件,她是活人。不过是变小了。

第二件,真的是重来了。时间真的倒退了。

第三件,原来她就是这么被遗弃又被带进孤儿院的。

最后一件,她不要重来。

在地球上,如果有十块陆地,方卿应该去过七块。如果有十种食物,方卿就是吃过八块半的那个。再如果有十种珠宝十种衣料,那她就是全部都拥有过的那个。是的,在她不算长的三十年的人生中,她其实过的很充实。

十五岁大学毕业,出国,二十岁归国,顺风顺水的打拼了几年,在有了点威名之后,又很顺利的入主父亲的公司,开始展开属于她的——女魔头的雄图大业。而这个顺利背后,只有方卿自己知道,她做过什么吧。从四岁开始,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方卿长想,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要是放在孤儿身上,就应该是没家的孩子熟的早吧。

活着,不挣扎,就不会聪明起来。

无利而不往,是方卿的人生座右铭和行事原则。

为了吃得好,穿得好,她会把自己不爱吃的,扔在别的孩子脚下,然后举报这孩子浪费食物,最后,那个孩子的零食,就会属于她这个正义的好孩子。为了一个好学的名声,她把别人写好的作业烧掉,只留下写的特别差的,衬托出了她天才的名声。为了能提前上学,她接近小学校长的小儿子,让他离不开自己,顺利的入了学。为了奖学金和保送,她设计一位国学大师收她当徒弟,抬高了身价的同时,还私藏了大师很多的字画,偷着拿出去卖掉,这样一来,名利双收了——她有了可以挥霍和招揽同学的本钱。

这些在方卿来说,还都是很不值得一提的事,之所以她记得这么清楚,不过是年少时,那一点点愧疚之心在作祟罢了。功成名就之后,她已经不知道愧疚为何物了。

方卿觉得,人之所以能强大起来,就是因为没有廉耻,没有良知,没有羞愧。所有这些作为一个人,该具备的东西,都一一的丧失之后,那就已经不能称之为一个人了,换句话说,不是按照人的准则,在活着。方卿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强大的人,她自问还差得远,但是也许在很多人心里,她已经很强大了吧。

在方卿停下来,回过神之后,天色已经很暗了。她很久没有这么长时间的,在外面这么活动了,所以她现在,甚至不知道现在这时是几月,什么季节。对于一个长时间都在屋子里活动的人来说,只要有中央空调,季节温度这种东西,只有在下雪的时候,她才分辨的出。毕竟看得见。

饿了。胳膊还越来越疼。

方卿摸摸口袋,果然一分钱也没有。就算她现在仍旧没有活下去的欲望,可人的本能不是她能抗拒的。方卿又是个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她真的很想吃东西。

可是,对于一个挑食又嘴刁的人来说,没有钱,那靠笑容换来的普通菜包子,她根本就吃不下去。但是在两天之后,饥饿和疼痛,让她像个破布娃娃似的,趴在路边。方卿现在,无比后悔,漫无目的的流浪了这几天,她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她这会只明白一件事——那时那个菜包子,为什么咬了一口就扔掉了呢?现在想想,其实也不是很难吃的吧......起码面皮还是可以下咽的......

都要饿死了,这孩子还这么叼极!!活该!!

方卿不知道自己现在几岁,但是估计不超三岁,而已一个几岁孩子的身体,方卿知道,她已经到极限了。要不是有这成人的灵魂,在坚韧的支撑,估计昨天她就死了吧?

可现在,方卿知道,她又要死了。

上次是被那几个同父异母之人暗算,逃跑时坠楼摔死的,这次呢,活生生的饿死。方卿真的想笑一笑,一次比一次死的离奇啊.....

不过也好,也好......方卿的眼皮开始发粘,脑袋身体越来越重,但是意识却已经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快点死了,一切,就干净了......

***************************瓦是女猪脚不死的分割线*****************************************

铁门打开,出来一位高大俊朗的长发男子,头发长的,在脑后竖起了一个喜鹊尾,穿着洁白的棉布袍子和长裤,罩着一件画格子的马甲,脚下是双黑色皮靴,风格迥异的一身穿扮,在他身上,却是好看的紧。男子虽身形高大,但并不是个肌肉男,可行动间,单薄的衣服下面,依稀可见条条块块的身体曲线,是个很容易让人想伸手抚摸的好身材。

手上挂着一个手编的彩色小手包,能听见里面叮叮当当的硬币响,拉着小竹车,哼着太平调子,正在锁门,准备去晚市。因为前几天找张大爷定的野鱼,今天该来了,正好炖个鱼汤,喜欢喝鱼汤的男子,因此格外的心情好。

转过身之后,面容更清晰了。眉飞鬓角,星目含光,人中稍长,下唇丰润,肤白发黑,绝对全天然的美男子一个。但是眉宇间那股天真开朗之气,让他在魅惑方面的美色减退了些,却在温柔亲切方面,加分超多。总的说来,依旧是大美男一枚。如果没哼太平调的话,估计更加分。

一边想着今晚美味的鱼汤,一边乐悠悠走路的男子,叫董丞。是位画家,兼家庭煮夫。他是真的有资格被称为画家的,毕竟现在能在某国著名博物馆开个人画作展览的人,活人,真的是比大熊猫还少。还是在全世界范围来说。但是,画家都是有个性的,董丞有他特有的固定圈子,画作也有特殊固定的销售通道,他也不是个喜欢宣传自己的人,就并不广为人知。所以在很多眼里,他就是个吃白饭兼做饭的。

走到一个垃圾池子旁边,董丞从小竹车里拿出一大袋子垃圾,刚要甩手扔出去,就发现每天一直追着自己的野狗们,今天一只也没有了。想着,董丞扔出了垃圾,然后就听一声小狗的惨叫,接着就从垃圾池子的后面,窜出一只嘴里叼着某个东西的小黑狗。

董丞冲它笑眯眯的拜拜手,“小家伙,对不起对不起,疼不疼?等我买菜回来,给你带猪肝哦!”小黑狗也是认识董丞的,一时散了火气,就冲他摇了摇尾巴,还讨好似的,把嘴里叼着的东西,放在了董丞脚边。

咯咯笑了几声,董丞蹲下来,想摸摸小黑狗,忽然眼神就扫到了脚边的那个东西。那是一只小黑皮鞋,还没董丞的手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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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 新父

更新时间2013-5-11 19:58:48 字数:3287

 按说,在垃圾池子周围,发现这么一只小皮鞋,其实是不算什么的。但是先不说这鞋子还挺新的,单说是在这里,出现这只明显是小孩子的皮鞋,那绝对比出现恐龙还不可能。恐龙化石神马的,人品好点的话,挖挖也很可能就有了,但是这小孩子的鞋子,甭说挖,就是穿,也没有人啊。

因为,这一片,根本就没有小孩子。甭说小孩子,三十岁以下的,都没有。

使用这个垃圾池子的所有住户,董丞都认识,十多年的老街坊了。年纪最大的,九十多了,年纪最小的,就是他自己。男性偏多,还大部分都是老鳏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女性很少,而岁数最小的女性,也五十多了,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小鞋子呢?!!!

董丞是天生的爱管闲事,这鞋子勾起了他大大的好奇心,就跟发现新奇物件似的,他到底要看看,这是谁的鞋子,或许还有别的小孩子的东西什么的,又或者是谁有什么癖好,想孩子想魔障了,偷偷收藏起来,不小心扔出来的。要是被他找出来了,一定要狠狠的敲诈一笔!!

拿起鞋子,董丞就照着小黑狗出来的路线,走了过去......

然后,被施了定身法似的,董丞石化了......五秒之后,他一边尖叫,一边奔了过去。

“快来人啊!!!有个小孩子要被狗吃了啊!!!!救人啊!!!!!”

这是董丞长这么大岁数,第一次,这么失态。当然,他有时也很脱线就对了,不过,以后,他会越来越失态的。

最喜欢装老成的董丞居然在大喊大叫,附近听见喊叫的人,都一个接一个的冒了出来,有端着水杯的,有拿着报纸的,还有拄着拐杖的。只当是董丞这次又闹什么乐子呢,晃过来之后,看见董丞手里捧着的那个...不是东西的东西,也集体石化了。

十秒之后——木有办法,岁数大的,怎么说也要比董丞在反应慢点吧.....

“这是,布娃娃?”

“是老钱家的人偶吧?他一贯宝贝,怎么这就扔出来了?”

“瞎说,他那有这么大的人偶啊,这绝对是什么人设下的陷阱!里面没准有炸弹呢!”

“你被炸的脑子糊涂了吧?一天不想炸弹你就浑身难受!”

“咳!!”最有威望的石秀才重重的咳了一声,八十多岁的身子骨,真是离了拐棍就走不道了。但是他从出身还是学问和人品,都是这一片最有声望的老人,所以这么一咳嗽,四周立马就安静了。

“小董啊,这是谁家孩子?还有气儿吗?”石秀才有点无语,这些老家伙,到底是多久没见过小孩子了?明显是个大活人,愣是看成布娃娃人偶什么的,真是丢尽了老脸!!

石秀才并不是叫这个名字,谁也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有无家人,只是隐隐的知道他是经历过风雨百年的老人,祖上出过名臣,小时候留过鞭子,大了留过洋,老了受过罪,喜欢听着西洋曲子写大字,会好几种外语,报纸都是看外文的,也会写八股文,国字只写繁体,有点看不懂简体字。渐渐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被叫做石秀才了。这其实是一种反话。

董丞也顾不得那些醒悟过来,眼睛发亮的一群老家伙,把小孩子捧到脑袋边,细细的听着心跳和呼吸,周围的人也同时安静了下来。这些老家伙什么没见过,就算这孩子已经死了,他们也会乐呵呵的继续说这孩子长得真像个布娃娃......但是,这会,他们都还是希望这孩子是活着的。

过了一会,董丞长出口气,不松不紧的却温柔的抱住了孩子。不等他开口,一直关注他的人就都咧嘴笑了出来,孩子还活着。

站在一边,早就跃跃欲试的陈老头小跑着,到了董丞跟前,“董小子,快快,让我给看看.....”董丞蹲下来,旁边立刻有人脱了大衣铺在了地上,董丞把孩子轻轻放在大衣上,但是手还是没有离开孩子,“您快给瞧瞧,我刚瞅了,狗没吃她......”就是在撕衣服罢了。

陈老头是个赤脚大夫,这是他对自己的称呼,但是谁都知道,他手上,绝对有妙手回春的真本事。六十多岁的人了,脸上一点皱纹没有,眼明耳聪,牙齐骨坚,从背影看,就是一个壮年男子。叫他陈老头,纯粹是一帮老家伙的妒忌之心作祟罢了。

给孩子把把脉,又翻看了一下眼皮,捏捏四肢,然后在孩子的右胳膊那里,就微微点点头,“没什么事,就是饿的,这只胳膊有点麻烦,养不好以后就会落下病根,等我给她接上之后,给你两个方子,你去抓两服药给她吃,一个养身体,一个养筋骨的。先让她暖暖身子,灌点米汤,等她醒了,在吃药。过了今天,在给她吃软烂的东西。”

手上不停的动了几下,一声细微的咯嘣声之后,陈老头擦着手,站了起来,“这孩子气虚体弱,难得的是心志刚强,吊着这一口气,硬是挺到现在,真是不容易。不过......”既然想活着,干嘛不吃东西呢?陈老头没说这句,“被你遇见,也是缘分,你就养着她吧......”

额,这要说是女猪脚的金手指呢,还是方卿小盆友的求生本能呢?

“慢着,依我看,这孩子养不得。”于神婆远远站着,侧身站着,银发一丝不乱的挽在脑后,抬手点着小孩子,“这孩子满脸黑气,明显是个死气不散的活人,这是妖孽,养不得。”于神婆六十来岁,头发全部银白,带着厚厚的水晶茶色眼镜,她其实是位老物修复师,据说手里复原的好些东西,都在各个大博物馆里,但是她最出名的本事,却是算命。算了几十年,准的不少,这神婆的名号就叫响了。

有人不爱听了,“于神婆你赶紧闭嘴!好好的孩子,一口被你叫成了妖孽,那你自己个又是什么啊?整天神神叨叨的!”开口的这位,叫华少,其实已经快七十了,但就是喜欢穿的花里胡哨的,老流氓似的一个老头,可其实,他是位典型的唯物主义学者,精于数理,认为这世间万物,都是可以用数字来表达用物理来解释的,和于神婆是死对头。但是谁都知道,怹俩是一向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出现一个,不用看,就知道另一个也会在。不过谁也没想过这二位会来一出最美不过夕阳红的戏码,因为真的是死对头到一定程度了,见面就掐。

董丞根本不理这些话,他已经轻轻整理好了小孩子的衣服,抱起她,亲了下她嫩呼呼的小脸,“走,跟爸爸回家!”天上掉下个女儿来!!!果然今天有大好事临门啊!!!

路过于神婆的时候,董丞点头谢过,笑的灿烂的说,“您看,妖孽,也是很可爱的不是?”

谁也没在说什么,等董丞走远,于神婆叹口气,“那孩子,必须要好好养着,能给她十分,就不能给她九分半,不然,就是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这话评价的太实在了。

石秀才慢慢往家走,琢磨着家里有什么能给小孩子用的,嘴上状似无意的说,“那是董丞啊......”

是的,那是董丞,所以,没问题的。

不然,这些人精们,能放任董丞带走那个孩子嘛。于神婆在阴阳这事上,很有本事,可也不表示别人就看不出来。看得人多了,面相上的事,也是能看出一二的。只因为是董丞,也只能是他,所以没有人会担心的。

不提一帮老家伙还有董丞有多兴奋在准备着小孩子的东西,只说这个小孩子,咱们的女猪脚方卿,在醒来之后,迷迷糊糊的以为自己又活了。不是醒过来的那种活,而是再次死了之后的活。

因为她看见,头顶上,是有四角立体浮雕,外国神话故事,分割出来的四块顶棚,并绘着圣母神子和天使。这是真货,绝对手绘。方卿的自认这点鉴别的眼力还是有的。眼珠转动,四周也是壁画浮雕的外国装潢,富丽的像宫殿一样。屋子很大,家具不多,落地灯上的钩花,绝对是手工编织的蕾丝。

难道她变成了某位公主?

不怪方卿也变得有这么囧的念头了,因为实在是房间太宫廷,这段时间的事也太诡异了。她没把自己想成穿越的王子,都算是她还正常理智啊。

一个轻轻的合书的声音响起,然后方卿这才看见,这个应该是坐在自己床头的男人。外国人。他站了起来,很高大,居然穿着晚礼服,虽然没有外套,可还是很正式,举止高贵的,仿佛他是位国王。有点泛金色的衬衣,还有成套的领针和袖扣,那是闪着光芒的小天鹅,都让一贯冷静的方卿有点失神。也就是傻眼。

这人有病吗?

就算你是外国人,有个性有爱好,可也别大白天的,把自己打扮成这样吧?演吸血鬼啊?

方卿看着他伸手过来,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然后无声的帮自己掖了下被子,就默默的开门出去了。

这人果然有病。

方卿想着,我又不是你女儿,做出这么慈爱的样子,到底是多有病啊!

好在这孩子更不知道还有借尸还魂这回事,不然她就该怀疑她被换了身体了。

那男人明显是个很纯粹的外国人,那这里,到底是哪里?就算刚才囧囧的想着,又活了一次,但是理智的方卿,还是判断出,她其实应该是没死。可眼前这个环境,让她又生出了这里是天堂的错觉。毕竟天堂是外国人的死后之地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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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 她爸

更新时间2013-5-12 20:21:24 字数:3381

 “宝贝,醒了啊?来来来,爸爸给你煮了特别好喝的粥哦!”开门声之后,出现两个男人,外国的那个是开门的,说话的这个双手端着个托盘,说的是有点儿化音的国语,纯种的国人,不过那一句话拐成三道弯的语气,还有最开始那个诡异的称呼,让方卿一时就黑了脸。

最讨厌这种男人了!!!黏黏糊糊的,自来熟,谁是宝贝啊!!!

额,孩纸,乃漏掉了那个最大的重点啊......

董丞等了两天半,捡来的宝贝闺女终于醒了,刚才海赫格一来通知他,他立马就把今天新煮好的粥装好盘,快速的端了过来。而帮他开门关门的海赫格,脑子里除了想着新闺女的事,剩下的就是一个念头——今天终于不用在吃烂烂的粥了。本来都是给女儿煮的,可她一直没醒,结果,本着不浪费食物的原则,他已经喝了好多粥了。

“来,爸爸喂你,啊~~~~”董丞从海赫格手里接过吹的温度正好的粥,不放心的又吹了几下,才送到了方卿嘴边。海赫格放下托盘,当方卿面团子似的扶起她,垫高了枕头,让方卿可以舒服的靠着。

比房子更诡异的,是这俩个人,但是就算现在的一切都很诡异,强烈的饥饿感已经让方卿没有精力去理会这些了,从粥的香味一进来,她的大脑就开始一跳一跳的,都是食物的画面。不然也不会还没注意到那件最重要的事。

没有拘谨和羞涩,方卿坦然的,像个女王似的,被董丞哄着伺候着,连喂了好几口之后,肚子不在空空的,她就点头谢过,停止了进食。骨子里的习惯和教养,以及强大的自我约束力之下,让方卿即使在这么饥饿和狼狈状态中,也都不能允许她自己无所顾忌的大吃特吃。

肚子不空,大脑开始转动,方卿皱着眉头,无法躲开的被那个外国人擦了嘴之后,立刻坐直了身体。就算她现在这么坐在床上,还没这俩的腰高,可自尊自负之下,方卿不能让自己处于弱势。起码要尽可能的直起身体,拉近差距。

“乃....乃么......”努力发了几个音之后,方卿果断闭紧了嘴巴。脸色更黑了,这是哪个白痴弱智外星人在说话!!!!这怎么会是我说出来的!!!!

亲,乃刚多大啊,能开口就不错鸟......

果然,董丞惊喜的直拍手,“宝贝真棒!会说话了都!真乖!来,爸爸亲亲~~~”爱不释手的撅着嘴,凑近了要亲方卿。

终于,方卿听见了那个大重点。

“巴....爸....”被雷劈也不过如此了。

董丞立马连连点头,激动的说不出话来,闺女叫爸爸了!!呜呜呜,好感动!!伸手刚要拥抱宝贝闺女,结果,眼睁睁的看着宝贝闺女华丽丽的吐了......

陈老头号完脉,好笑的摆摆手,看着蹲在墙角,躲在窗帘里默默对手指的董丞,冲海赫格说,“他到底是怎么这小丫头了?瞅给人介吓得,刚吃完就吐了出来,这得受了多大刺激啊!”说完笑了几声,“别担心了,没事,粥还是在稀点吧,小丫头比我想的,还要弱呢。”

海赫格是厚道人,当然也不会拆自家爱人的台(降临吧,耽美大神!!),沉默的点点头,“劳烦您了。那您看,先前的药方,用更改吗?”国语发音很标准,甚至有点咬字。海赫格现在很担心,女儿身体这么不好,要是养不活,董丞一定会很痛苦的,还是要多多尽心,早点补补的好。亲,乃接受的好快!!这算是爱屋及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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