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面前这个空白的文档里,开头的光标已经闪了快半个小时,只字未动。
要是就写专栏也就算了,根本不会苦恼成这样。事实是,我正在想要怎么给任茜的个人摄影作品集作序。这是她的第三本摄影作品集了,连同前两本都只在英国做销售,听说卖的还不错,才获得了出版社的续约。这次作品集里有一半的图片让我给配上了文案,其实本来可以全部包揽,但是写前半部分的时候,我发现几乎敲的每个长点儿的单词都会被自动更正,我就果断放弃了。已经有几年没怎么管杂志英文版的部分,所以原来的一点儿基础全都还给了大学老师,现在的水平八成比高考的时候都差(……)。
我自己的书出版时也没有说这么麻烦的,还是说国内读者一般不在乎序言的缘故(……),总之瞎说了几句放在前面,正文部分都是过去几年专栏的精选,以及补充的几篇中短篇。当然最特别的一部分是来自于Caleb给我那本册子,我选了上面的一些我在半迷糊状态下对Caleb说的话,写就了一个非常柏拉图式的艳遇故事,写完的几个星期里秦子昂都没给我好脸色看(……)。其实上个月刚结束新书的宣传期,总算是松了口气,结果又接到这活儿,而且连酬劳也不好意思找任茜她老人家要,真的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写了(……)。
算了。我索性关上电脑,让自己休息一会儿。我抬手关掉了头顶的阅读灯,按了一下旁边的按钮,叫空姐给我倒了杯白水来,然后帮已经睡着的秦子昂把滑下去的毯子拿起来盖好。他挪了挪身体,自然地靠在了我的肩上。
这是五年后,我和秦子昂在一架国际航班上,离目的地还有四千多公里。我们俩被任茜邀请去英国,参加她的婚礼。
这是我第二次参加任茜的婚礼——脑袋里刚组好这个句子我就感觉到了各种奇怪。这几年来我们联系不多,就是在生日、节日,还有她出版新书的时候会说上几句话,以至于我完全不知道她要结婚的事情,直到有一天秦子昂从楼下的信箱里拿出来了两张手写的请柬。
我时常会去她的主页上看两眼,尽管她后来写的越来越少,都是一张张自己拍摄的照片。我有一次给她留言,问她生活费怎么解决的,她爽快地回复了我一大段话,说她觉得当初选择嫁给杨凯是她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因为就算离了,每年还能拿到不少的赡养费,虽然国外的艺术学校也不是那么好考的,出版社也不是那么好进,但有钱了人总归就有了些底气。
我看完她回复我的,再看看那些漂亮的照片,油然而生一种“这到底是不是一个人”的感觉。但我很理解她,也很庆幸她能变得这么坦然,和坦诚。
回归诚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至今也不能自信地说自己就能做到,如果你看到我在新书发布会上只回答一些什么问题就知道了。
无论我再如何的婉转,这也确实是任茜的二婚。她和当地的一个英国人结了婚,对方看上去很踏实,是很地道的英国人相貌,我们因为之前完全不知情,于是也只能打个招呼,祝福就好。我开玩笑地问她,你是不是跟北京遇上西雅图里的文佳佳一样,爱过大款就改口味爱大叔了,她撇我一眼,说我当初又不是二奶。我想想也是,又问她,你怎么想跟他结婚了呢。她很简单地回答了我:时候对了吧。
婚礼的规模比第一次要小很多,双方的父母都在,对方的朋友也来了几位。虽然已经时隔这么久,但是任茜对婚礼的口味似乎没变,仍旧扯出了几条长长的桌子摆满了各种餐点,还有好几盘让人看着直流口水的披萨。草地上铺满了白花,甚至后来还跑来俩金发小孩儿放飞了几只白鸽子,一问才知道这是男方的孩子,对方也是二婚。
我靠在白色的椅子上,虚脱状地望着秦子昂,手搭在他的背上,无名指上的戒指被英国无污染的阳光照得闪闪发亮:“还好你和王晗雅没孩子。”
他的耳朵开始变红,尴尬地避开了我的目光,盯着台上已经进入拥吻环节的夫妻。每次看他这样我就忍不住要笑。
我摸摸秦子昂的耳垂,冲着完全没有分开意思的任茜和她的丈夫大喊:“We’ve seen enough!!!”
正常的程序都走完之后,大家就开始自由组队地照相。摄影师看上去挺年轻,说是任茜签约的那个出版社的,有亚裔血统,所以和任茜关系非常好,任茜搂着我的肩膀照相的时候还告诉我说桌上的那些披萨都是出自他之手,她每周必须要吃到,不然简直活不下去。
如果事后看那张照片,就会发现我的眼睛突然瞪的老大。因为在面对镜头的时候,我终于看清了那个摄影师的脸。几年没见,人似乎变得成熟许多。我很开心地向他挥挥手,刚照完就飞奔过去抱了抱他,也不顾身后秦子昂奇怪的眼神。
如果说世间的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那这样的久别重逢呢?
我对秦子昂介绍说:“喏,这就是我上次来英国的时候的艳遇,帅吧?”话音未落,大家瞬间笑成一团,只有秦子昂干咳两声,突然拽起我的衣领把我拉到他的身边。
很多时候,我们都能意识到自己的微小,比如说在微博上给明星提问根本得不到回复,比如说从龙城飞英国要十几个小时才能到。
我们有幸认识了彼此,有幸闯入对方的生活,有幸占据了彼此的记忆。但是我们太渺小,瞻前顾后,顾虑重重,却又只能拥有现在,无法打乱过去或未来。我们在黑暗里穿行,只有在这样看似平静的夜晚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人潮汹涌,一点波折就可能把我们打散。
当年秦子昂问我,我们是什么关系?我没再回答,因为我没有答案。有时候定义这些关系,是为了安全感,但有的时候,会把人吓得四处逃窜。我们的生活里有各种各样的关系,但正如那些最深的爱无法说明,这样的关系也是一样。
我找不到一个名词来定义,但也许可以找到一些话来形容它——
像一段漫长的等待,又像一个最难以启齿的秘密。
像初次相遇,又像一次久别重逢。
像成长的光明,又像什么都没经历过的空白。
“把你的影子加点盐,腌起来,风干。老的时候,下酒。”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后记】
【自恋又矛盾的个体】
本来想打的标题是“每个作者都是自恋又矛盾的个体”,后来想想,说的自己干嘛扯上别人?
今天,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汶川大地震五周年忌日,母亲节,我写完了所谓的“疑似最终章”,几个小时后看了大家的回复决定确定作为最终章。之前是真的不想写个好结局,既然要黑暗,干嘛不黑暗的彻底一点?结果到头来大家的结局都还算圆满,就连任茜也是,她选择出国留学,追求自己所爱,也算是一种圆满吧。
最近看的《请回答1997》真的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也教会了我很多道理。里面的男女主人公青梅竹马,男主一直暗恋女主,女主却傻的选择了男主的哥哥,使两人尴尬了六年再相见,才重新找回了对彼此的真心。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那世间的那些久别重逢呢?
我一直在问自己,到底想给林喻昔和秦子昂一个怎样的关系?是像美版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的编剧跟我说的,夏洛克和华生那样的platonic(柏拉图式的),原话叫“caring and dynamic(多变的), but platonic”,还是确定的恋人、夫妻关系?最后的部分想了很多,其中一个设想是根本秦子昂就没有出车祸,她从同学会回来喝多了就睡在了秦子昂家里,那些车祸什么的都是她的梦境而已,然后那些很治愈的东西都发生在了梦里,醒来看到枕边人是秦子昂这样结尾。后来觉得这样会比较凌乱,而且也只是喻昔自己在做梦啊,她自己真情流露了子昂也未必懂的嘛。所以就有了现在这个版本。至于献血的问题,我自己也没有经验,先想过O型是谁都能输血,后来写忘记了= =不过应该还是血型相配为优先吧,所以任茜才到处去找林喻昔——哎,总而言之就君让臣死臣非死不可是一个道理(……)。
因为写这个真的完完整整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去年只更新了两章,中间在自己身上发生的各种改变、人生观价值观的改变,都有在文章里体现。现在再看第二到第五、六章,甚至第七、八章,是非常没有自信的,因为觉得写得太幼稚,写得不好。我自己最喜欢的应该是最后三章。在写的过程中还有一个比较困难的就是对动作的描述。我总觉得自己词汇量有点不够用,一些介词看上去总是那么奇怪,而且某些动作会反复出现,比如笑一笑,翻白眼,咬嘴唇,似乎就没有了别的(……)。
然后来说跟标题有关的。起初创造林喻昔这个角色,是完全基于自己对自己未来的设想,比如能在一个大城市,混出版业混的很好,而且有一个很好的男朋友,有许许多多的长腿叔叔(……)。林喻昔这个人身上应该是有我个人色彩最多的,她不喜欢在外人面前哭,直到在英国一个陌生人面前才大哭过;她不喜欢喝咖啡,直到最后成为了总监,工作量变大不喝点咖啡熬不起夜,她才会去喝,而且一喝就是最苦的那种;她不愿意表达感情,很难接受感情;她容易陷入空想和纠结,很拒绝别人了解她的真心;她很能忍,愿意为了朋友牺牲掉自己;她发起狠来很厉害,说翻脸就翻脸,在机场扇任茜巴掌瞪秦子昂那段其实我非常喜欢的,那个举动让我觉得,啊她终于变强大了。而任茜身上则是我安于安逸的一部分,不像林喻昔事业心那么强,找个好人嫁了其实也不错,而且其实很物质(……)。秦子昂则是……哎理想型啦理想型(……)。
然而矛盾在哪里呢,对于我来说,应该是最后到底要不要让林喻昔和秦子昂在一起。还是那个问题,就是他俩到底是什么关系。明明是对对方无所不知,必要时候可以为对方去死的那种关系,但是一说要在一起,就百般退让。我把这个问题留在了最后,“你一直知道的吧,我们是这样的关系。”林喻昔没说完,我自己也没有答案。
这篇小说的缘起,是在高一的物理课上(现在想来是好久远的事……),所有故事最开始的那句话“这个世界就是一个黑暗系,以此为参照,我们才开始运动”也是这么想出来的。这么长时间来,一开始是写在一个小本子上(现在已经写满了),后来一直在家里就直接上电脑写。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有这样的灵感,但是等到了那个时候,我一定会带着一个全新风格的故事回来的~
明天一切美好。祝各位幸福。
2013/5/12
2013/5/14修改 定稿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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