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克斯勒事件后的来年夏天,我发现有人在透过电视监视我。
我可以感觉到他的视线,就像你会觉得有人在身后盯着你瞧——屏幕后面有一双眼睛在看我。
我尽可能地忽略他,并告诉自己,不会有人想监视二十三岁的单身男子每天坐在沙发上吃塔可钟餐厅的豆子墨西哥卷饼(一个八十美分,两个加一杯可乐是三美元)。但我知道事情没这么简单,显然有一群人除了欣赏我跟著名雕像大卫像一样完美的屁股,还有其他监视我的好理由。
有天晚上,电视上的历史频道正在播放史上最强战舰特辑,我转头去照远处墙上的镜子,想用梳子梳开头上打结的头发,却赫然僵在原地。
我从镜子里我的肩膀上方瞄到了电视画面。
是一张脸。
那张脸的形状很奇怪,虽然有人类的五官,位置却不太对劲,感觉像迈克尔·杰克逊的脸,像一张面具——圆睁的巨大双眼,鼻子有点偏离中线。他从电视屏幕上直勾勾地盯着我的背影。
我猛然转头看向电视,惊恐地吸了口气,梳子从我手中飞了出去。
电视又恢复正常,俾斯麦号战舰在一片烟雾中沉没了。
我已经说过,大部分的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担心自己发疯了,不过现在发疯只是要做些检查,拿处方药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我现在真的担心有人透过他妈的电视机在看我。
我告诉约翰这件事,身为我的好朋友,他马上就来到我家。他说我们继续照常生活就好,于是我们诅咒了电视半个小时,然后他脱下裤子,把老二贴着屏幕。他建议我休息一下,说我可能因为珍妮弗的事太累了——过去的六个月间,她已经搬进搬出两次。我们喝了点酒,玩起电动曲棍球,直到太阳升起。
接下来几周,我都过着这样的生活——睡得太少,喝得太多,又玩了太多电动曲棍球。事态逐渐失控,很快我们就不派守门员,直接六对六在冰上较劲,玩出七十四分比六十八分的结果。最后我们开始玩同一队(红翼队),对抗计算机控制的无能队伍,等我们以一百二十六分比零分大胜时,我知道我的人生已经触底了。
我知道还是有人在监视我。我知道这不太妙——怪事又要发生了,我必须集中精神才行。
我把酒瓶丢掉,刮了胡子,甚至考虑要不要整理房间,还开始烫起衬衫。有人寄给我一个小瓶子,声称里面装了圣水,我把瓶子放在床头柜上,又在前门挂上从跳蚤市场买来的十字架。
圣诞节过后,诡异的事又发生了。
一切完结的开端发生在某个酷寒的周五晚上。我下班回家,开着越野车在近年来最严重的冬季暴雪中奋力前进,整个世界看起来像上帝的刨冰机爆炸了似的。
我推开大门,皮外套上的积雪逐渐融化,我的肌肤适应着室外和客厅之间十摄氏度的温差,浑身泛起发痒的燥热汗水。狂风转了个方向,吹得整栋房子嘎吱作响,窗户上的碎冰叮叮当当地飘落。
我刚在沃利出租店值了两段班,整整十六个小时的噩梦让我的灵魂都麻木了。晚班经理声称暴风雪害她出不了门,问我能不能替她代班,还说我是个大好人,她这回欠我一次,以后如果我有什么需要,都可以跟她说。我不觉得她是说真的,不过我没说什么,只是努力撑过死寂且没有客人的一千分钟,不停地跟疲倦以及想把同事打死的冲动搏斗。现在我只想擦干身体,上床缩起身——
眼角瞄到的某样东西让我停了下来。我往回靠了一点,从敞开的卧室门往里看。
我床头柜的抽屉开着。
我把枪收在那个抽屉里。
我的屁股瞬间夹紧,仿佛连光线都无法逃脱,我仔细聆听小偷的声音,但周遭一片寂静。我轻轻地往前踏了一步,心想必要时我能不能假装自己会功夫——我看过阿诺·施瓦辛格在电影里抓住一个人的头,徒手把他的脖子扭断——这个动作很难吗?没有经过训练,随便谁都做得到吗?
我平常把枪藏在被挖空的《古兰经》里,那是约翰送我的生日礼物。然而现在,《古兰经》躺在床上,书页摊开,里面没有枪,而房里其他的东西都完好如初。他们居然把我的《古兰经》打开来检查里面有没有枪。我知道我碰上狗娘养的变态了。
我小心且安静地踏进卧房,不断左右张望。房里没有人。我看看床底下,虽然上次我光着身子和珍妮弗躺在床上已经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但床单现在还微微散发着女生的气味。不过这或许根本是我在幻想。
不管怎么说,你差不多也该换床单了……
床底下空无一人。我缓缓踩着地毯,检查了阴暗小屋里其他的房间。我注意到有人打来过电话,录音机上“新消息”的小红灯在黑暗中闪烁,像定时炸弹。
屋里没人。我晃动着走向录音机,肠子里好像有上万条蛇在攒动。我头发上的积雪融化,一滴冰水滴进耳朵,我伸手想擦掉水珠——
然后惊讶地倒吸了口气。
我找到手枪了。
他妈的就握在我手上。
我马上把枪丢到地上,仿佛枪是用蜜蜂做的。手枪弹到沙发上,我蠢蠢地看着枪,然后更蠢地盯着我空着的手,我的手指因为室外冰冷的空气而泛红。搞什么——
真奇怪,从开着暖风的车走到大门口也才三米,为什么你身上每一寸露出来的皮肤感觉都被冻坏了?为什么你头上积了一层雪?
这种感觉又出现了:一种心灵失重的飘浮感,就像有时深夜你在汽车引擎盖上醒来,手里握着酒瓶,完全不知道当时是星期几,旁边还有个女孩用阿拉伯语对着你大叫。
我试着集中精神。我好累,累得跟僵尸一样,而且是工作过量的僵尸,受雇在僵尸影视出租店,当领薪水的经理助理,结果后来才发现领的薪水不包括加班费。我的脑袋好痛,膝盖跟毛玻璃一样沉重。我重重地坐在沙发上,双眼空洞地看着手枪的光滑表面上一颗颗的水珠。我瞄了一眼手表,时间刚过午夜。
好。你十一点下班后就直接回家了,从出租店开车回来只要十二分钟,天气再差也顶多用二十分钟,你到家后马上就进来了。阿卫,那么剩下的半小时到哪儿去了?你是不是绕远路去杀了你的老板?
没有,如果我杀了沃利出租店的老板杰夫·沃尔夫莱克,我怎么会忘记这段记忆,这多没意思啊?
我捡起枪,拆掉弹匣,里面沉甸甸的,还装着子弹。我松了口气。如果我真的绕到杰夫家杀了他,我绝对会射光整个弹匣。我重新将弹匣装回去。
周末一开始就这样实在不妙。我戳了一下录音机上的播放键,播起留言。是约翰打来的。我听完留言,又按了一次“播放”,更仔细地听,然后再按一次“播放”。等到听第四次,我很确定约翰说了“一整袋的脂肪”。
我决定再试一次。
哔。
“阿卫?是我啦。埃米失踪了,我们在这儿好像找到一整袋的脂肪。事情很怪,而且是怪得‘不太妙’,不是怪得‘很好笑’。现在快晚上十二点了——我猜你还没到家,或者你已经睡着了。你在家吗?快起来,阿卫,快起来。好吧,你不在家。听到留言打电话给我,多晚都没关系。哦,你过来的时候小心水母。待会儿见。”
哔。
一整袋的脂肪。我拿起电话,拨了约翰的手机号,我听到一声铃响,然后——
“文尼,我不是说不要烦我吗!”
“约翰?”
“哦,阿卫,对不起。我刚刚跟别人在手机上激辩,结果我很不屑地挂了他的电话,后来电话再响的时候,我没看显示,以为是他又打来了,所以我就开骂了。真尴尬。”
“约翰,这个梗愈来愈不好笑了。”
“你在过来的路上了吗?”
“我……呃,还有点事。”
“你在做什么?”
“我——”
我顿了一下,做出决定。
“——在烤布朗尼蛋糕。我不希望烤过头,不然会变得好黏。”
“对啊,还会粘在烤盘上。你在烤盘上抹油了吗?”
“呃,有。”
“那就好。总而言之,埃米失踪了,现场诡异得要命,很像洛夫克拉夫特宇宙怪奇小说的桥段。话说如果你过来,感觉会更像安妮·赖斯写的吸血鬼小说。你懂我的意思吧?”
“谁——”
“因为你是同志。”
“谁失踪了?”
“埃米,阿卫。埃——米。我这边信号不好——”
“我不认识叫——”
“埃米·沙利文,吉姆的妹妹?”
我愣了一下。
我脑中浮现出一段记忆:我们被锁在卡车后面一整天,恐惧又无聊到快吐了。我们对死人许的承诺。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想起那一天了。
“哦,你说小黄瓜啊。”
“阿卫,你不觉得你应该记一下别人的本名吗?”
“我们在学校都叫她绰号啊,她读特别班,不知道为什么老是经常吐。”
约翰静了一下。
“就像海参那样啊。有一些鳗鱼会——”
“阿卫,总之现在我们在她家,警察也来了。你什么时候可以过来?”
六月的时候怎么样?
就算拖到明年,时间也不够让我把事情全想清楚。我想起吉姆躺在地上,一道鲜红的血迹划过他的脖子和地板,像一条围巾。过世的人不知为何又再次回到我的生命中。我瞄了手枪一眼,试图把每件事凑在一起,却做不到。
“你在留言里说什么?一整袋的——”
“我听不见你的声音,大概信号快断了。你快点过来就对了,我们得先去对付这只会飞的水母。”
这次换我顿了一下。
“什么?”
“待会儿——柜子下面!不是,那个柜子!那个——算了,让我——”
咔。嘟嘟嘟嘟嘟嘟……
我挂掉电话,做起以前挂掉约翰电话后会做的事——瞠目结舌地静静坐着,思考我人生中可悲的选择。
我脱掉外套,换下沃利出租店的制服,闻了一下,然后挂回卧室的衣橱里。
我一面换上干净的上衣,一面从书桌抽屉里拿出一罐咖啡因药丸,在厨房柜台上找到半瓶不冰的红色激浪汽水,喝了一口,吞下四颗药丸。
我穿上外套,迟疑了一下,然后把手枪放进口袋里。枪的重量把我肩膀左半边的外套扯了下来。我感觉自己像演员布鲁斯·威利斯。
到底是我的错觉,还是枪管真的是温热的?
我走出大门,踏入冰冷的室外,然而才踩上门毯就停了下来。
脚印。
除了从福特越野车的驾驶座到大门口的一道脚印,前院的白色薄毯应该一片平整才对,然而却有一道混乱的脚印在我的前院绕了好几圈,接着绕到房子后方,再从屋子另一侧绕回来,最终来到我现在所在的前廊。
我走下前廊,踏上敷在地面上的绵软冰雪。我弯下腰,在风雪中眯起眼睛。靴子鞋印,锯齿状的鞋底图案。我意识到一个非常黑暗又见不得人的事实。
这些是我的鞋印,全部都是。
我在黑暗中向四处张望,周围什么也没有,只有飘过路灯下闪耀的冰雪。我暗自决定永远不要告诉别人这件事,然后坐上我的越野车。
消失的时间,大家都这么说吧?约翰那边少了一个女孩,你则少了半个小时。该死。
我发动引擎,想了一下,拿出口袋里的手枪,再次按下握把上的按钮,拆掉弹匣。我把大腿上的上衣折出小凹槽,用大拇指将子弹一颗一颗推出来,一边数着,一边希望——确切地说是祷告——子弹没有少。
一,二,三,四……
这些子弹很……不一样,银制弹头上加了亮绿色的塑料尖顶。当初是一个匿名的家伙寄给我的,子弹送来时一排一排装在沉重的白色纸箱里,还附了一张写满子弹专门用语的字条,好像跟“近爆引信”有关;旁边写了很长的序号,我完全看不懂。约翰和我拿子弹尝试射过一个南瓜,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南瓜炸成发黑燃烧的碎片。
……七,八,九……
这阵子大家都会寄东西给我:水晶球、缩小的头、拍到云朵里的天使或雕像流血的修图照片,还有一本本蓝线笔记本,草草写着杂乱的故事,说撒旦用垃圾电子邮件主旨栏传送隐藏的讯息。我还收到过从苏格兰闹鬼城堡里偷来的石头,据说被诅咒的夏威夷黑色火山岩,以及干燥的大脚怪粪便。约翰和我已经闯出名声,大家都想要帮忙。
……十三,十四……
我长叹一口气。
少了一颗。一颗。
吉姆·沙利文和他精神不正常的妹妹住在一栋两层楼的房子里,看起来很像从电影《惊魂记》里搬出来的。要不是房子这么破旧,又位于镇上杂草丛生、鸟不生蛋的区域,距离下水道清洁剂工厂又只有一条街,不然房价可能高达一百万美元。我很少能对人明确解释吉姆过世的原因。我猜他过世后,他的妹妹埃米现在一个人住在那里。
我的车头灯转进沙利文家“《惊魂记》房子”的前院,停在约翰一九七八年款的凯迪拉克(挂着意义不明的车牌CRKHTLR)和路边一辆不具名小镇的警车中间。
这个小区真的非常非常烂,隔壁的房子看来是空屋,小丘的另一端则是一大片白色的停车场,轮胎在地上留下像虫一样的痕迹。停车场尽头耸立着一栋巨大的建筑,墙面上是一整排车库的铁卷门——这就是下水道清洁剂工厂的卡车出入后门。一辆轻型卡车现在正倒车进入其中一间车库,车身上画着一名卡通水管工,上头打着大大的红色叉叉。我在想工厂的厕所水管有没有严重堵塞过,得找水管工来处理呢?如果有的话,工厂员工又敢不敢正眼看水管工呢?
透过挡风玻璃,我看到前院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约翰,他双手插在口袋里,猛烈的强风将香烟的烟直线吹走;另一个人身材壮硕,我认出他是约翰的叔叔德雷克,他还是镇上我们唯一能直呼其名的警察。德雷克说了什么,约翰点点头,香烟的火光在黑暗中微微抖动。约翰正在留胡子,自从一年前被沃利出租店开除后,他就断断续续接工地的工作。他之所以会被开除,是因为老板逮到他私藏DVD,直接在店里送给顾客——不是卖,而是赠送。我爬下车,马上遭到冷冽强风的攻击。
这栋高耸的房子看起来不只空无一人,甚至有荒废的感觉,跟上次我试着把莫莉带回来的那晚相比,房子的状况显得每况愈下——油漆剥落,窗户肮脏无比,车道上没有轮胎的痕迹。
自从他们的父母过世后,一直都是吉姆在照顾埃米,但我不知道现在谁负责照顾她——显然没有人,不然她就不会失踪了。老天,也太冷了吧。
德雷克看起来比我还惨,他穿着整套警察制服和皮外套,搭配一顶海军蓝的罩耳毛帽。一身蓝色的疲惫胖子。
“王大卫。”他说,一般人通常只会用这种毫无兴致的口气对付逐家拜访的摩门教徒。
德雷克,我也不太想见到你,但我们还是碰头了。
“她失踪多久了?”
“不知道。邻居今天下午看到她的狗在附近晃来晃去,他们试着把狗带回去,可是没有人来应门。我过来就看到——”
他顿了一下,迅速瞄了约翰一眼。
“呃,我想你们可能比较懂。”
告诉他,你少了半小时!
我抛开这个想法,假装我从来没想到,况且我确切地知道那段时间我在哪里——我绕着我的院子一直走,不是吗?非常合理。
约翰弹掉烟灰,嘎吱嘎吱踩着雪走向大门。“德雷克会去看看埃米是不是在朋友家,她认识霍格兰一家人。德雷克认为她可能被……呃,吓到——”
他们又互相露出“现在不要讲这个”的眼神。德雷克拉开巡逻车的门,说:“你们有什么发现就打电话给我,懂吗?交给我处理就好。”他讲得很清楚,我们不是警察,不管房子里出现多么诡异变态的东西,失踪人口还是警察管的事。
约翰举起一根指头向他示意。“没问题。德雷克,谢谢你打电话来。当大家需要别人帮忙的时候,就是需要你这种人。”
我们穿过大门,来到小小的玄关处,地上铺着黑白相间的瓷砖,看起来像西洋棋盘。靠近墙边的地上露出一块盘子大的破洞,有人拿马克笔和涂改液在底下的木板上画了同样黑白相间的图案,好搭配旁边的瓷砖。
我瞥向厨房。
然后僵在原地。
莫莉。
绝对是它,没错。红色的拉布拉多犬躺在油毡地板上呼呼大睡。那天晚上我们在荒废的大卖场外看到它时,我也这样想过:不可能。只是同一种狗吧?一定是这样。
“哦,是它没错,”约翰说,“你可以看看它的项圈,上面写了地址什么的。”
“但是……这怎么可能?”
“不知道,不过叫莫莉的时候它有反应,至少跟以前的反应差不多。”
我想要靠近点看,但我也承认自己很害怕。只要看过电影就知道,起死回生几乎都没好事,想碰到一个复活的耶稣,就得先碰上一百万具僵尸。
“所以我们炸掉的狗不是莫莉?”
“我不知道。”
“或者那只是莫莉,这只是假冒的?”
他耸耸肩。“你真该瞧瞧我看到它的时候是什么德行,我彻底抓狂了。”
“你认为埃米失踪是它害的吗?或许,我也不知道,它把埃米吃掉了?”
“你看到水母之前先不要下结论。”
我没有多问,只是心不甘情不愿地转身离开复活的狗,穿过客厅。里头那张绿沙发看起来像一九〇五年的产物。我们走上楼梯,来到一条阴暗的走廊。天花板的灯没亮,墙壁上则有一面老式的铜制开关,上头是一列黑色的按钮。我按下第一个,什么事都没发生。
约翰小心地穿过走廊,眯起眼看着黑暗。他转过来,说:“哦,那堆按钮没用,把手电筒给我。”
“你没有叫我带——”
他举起手要我安静,然后闪进旁边的一扇门。我们来到一间巨大的房间,就着窗边微弱的光线,我看见房内有一排排类似图书馆的架子,架子上放着绝对不是书的奇怪灰暗物品。我看见天花板上垂下一堆类似蜘蛛网的东西,我伸手想拨开——
啪!
一串蓝色火花闪过房间,电流蹿上我的手肘,让骨头都抖了起来。
天花板上的电灯闪了一下、两下,然后照亮房间——我眼前三十厘米处垂着一串湿湿的线团,就这样悬在半空中。它看起来不像一般的水母,更像僧帽水母——这种黏滑的生物平时慵懒地漂在海洋表面,悠长的触角垂在水里。
眼前的怪物缓缓飘向天花板,飘向灯光,然后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它的触角缠住电灯,然后开始疯狂磨蹭,就像小狗死扒着小兔兔拖鞋不放那样。
灯光愈来愈暗,闪烁几下后,我们又回到了黑暗中。房间里非常安静,只有随着怪物每一下痉挛般的抽插,发出玻璃摩擦铁片般震动的轻柔声响。
“你见过这种东西吗?”约翰在黑暗中的某处悄声说。在我们的头顶上,一小朵蓝色火花从一根面条状的触角跳到另一根,发出微弱的嘶嘶声。
“如果见过,我想我应该早就告诉你了。”
“德雷克叔叔对它开枪,好像也没什么用。”
“他也看得到?”
“对啊,这只是真的。”
所以这只怪物跟大卖场的变形动物是同一类,不像假发怪和影子人。我得列张表才行,不然会搞混。
别忘了,就算德雷克看得见,也不表示镇上随便一个路人都看得见。这个小镇的警察很容易被感染,看看摩根·弗里曼就知道了。
我的思绪又脱轨了,非常需要拉回正途。
我问:“你带打火机了吗?”
约翰点燃他的打火机,一团微弱的昏黄光亮笼罩了我们。我四处查看,发现只有几个架子上摆了书,每本破烂的平装书书脊上都有一条条白色的折痕。《魔戒》《纳尼亚传奇》,某个叫特里·普拉切特的作家写的书,电视剧集《巴比伦五号》的小说,以及《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第三和第四部 ——显然吉姆只敢让埃米看三本,免得她学起魔法来。
其他的架子都摆满了填充玩具和垃圾。我看到一排立在小铁丝架上的盘子,画着《星际迷航》中的角色。
天花板上的怪物没有反应。
“好吧,”我疲惫地叹了口气,“我以为它会攻击你的手。显然它喜欢的是电流,不是光线。”
约翰灭掉打火机,然后说:“我想过打开窗户,开枪把它轰出去。”
“呃,听起来不太好。”我想了一下,模糊地想着我到底有没有打开自家前廊的灯。“它会……呃,怎么讲……穿过墙壁吗?”
“目前为止还没有。”
“跟我来。”
我们走回走廊,我关上身后的门。
“好了,”我说,“只要大家不再打开这扇门……”
“也对,我们在门上挂个标志就好了。”约翰说。第一个问题解决了。“更诡异的东西在这儿,你来看看这是什么鬼。”
我们越过走廊,他指向一间古老的浴室,里面有一个巨大的铸铁浴缸、泛黄的洗脸槽橱柜和一面破掉的镜子。水珠不断从水龙头滴下,一把剪刀卡在其中一个旋钮下,大概是要防止水流个不停。约翰按下电源开关,电灯闪烁着亮起。这盏灯显然还没被怪物侵犯过。
地板上躺着类似透明塑料袋的东西,里面装满粉色和黄色的琥珀状物质,大小差不多跟大包狗粮一样,塑料袋上用奇怪的生硬字体写了些什么。
约翰说:“门原本从浴室里面反锁着,我们是从外面把门撬开才进来的。我们进来的时候,水槽的水开着,牙刷放在洗脸槽上,上面沾着干掉的牙膏。窗户全都被封死了,根本没有路出去,所以她本来在浴室里,然后就不见了。可是她根本没有离开过浴室,对吧?”
浴室的锁是老旧公共厕所装的那种左右滑动的门闩,约翰所谓的“撬开”,其实就是他们不断用肩膀撞门,直到门框上的铁环脱落。我靠过去检查窗户,看来早在我出生前就被封住了。不过这也没关系,因为就算埃米真的锁上门,然后不知道为什么爬出窗户,跳了四米落在雪地上,可她要怎么再关上窗户?
“你觉得有人可以从外面把门锁上吗?我是说他们抓了埃米,然后再从门外把门闩拉上。”
你其实想问:你有没有可能办到,阿卫?
想都别想。我很确定虽然在我不记得的半小时之间,我的枪射出一颗子弹,但这和同一天有人突然失踪完全没关系,这是两件不相干的事。我刻意遗忘的事件搞不好是埃米来我家借一颗子弹,而我很平静地把子弹交给她。
“当然可以,”约翰说,“门关上大概就可以拉上门闩了,只要用一个折弯的衣架,花二十分钟试上四十次就行了吧。但是干吗这么麻烦?只为了让我们一头雾水?”
我用脚戳戳地上的塑料袋,袋子里装着沉重的液体,满满的软泥。约翰说:“袋子上写的是重量吧?”
“我想是吧,”我弯下腰,“四十四点四二千克。”我抓抓头,“我不知道这有多重。”
“你觉得……袋子里装的是她吗?”
“不是。我们先假设不是好了,实在太恶心了。”
“你觉得水母把她吃掉了吗?”
“连骨头也吃?”
“阿卫,我们讲的是会干电灯的飞天触角怪,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我走出浴室,晃过走廊,经过一间塞满纸箱和破烂椅子的房间。旁边的一扇门被钉死了,门后好像通往虚无。
约翰说:“你知道那是什么吗?以前人们盖房子都会建这种门来骗小偷,他们踏进门就会摔进深深的陷阱里,而屋主则会在门上挂金库之类的门牌,小偷只要撬开门,就会直接掉下去;屋主还会在陷阱底部装尖刺什么的。以前人们把这种机关叫‘爱尔兰电梯’。”
“或者呢,约翰,他们只是几年前拆掉了门外的阳台,但一直没把门也拆掉而已。”
我们走过一间空客房,房里散发出灰尘和旧油漆的味道。走廊尽头的房门敞开着,门后贴着“VNV国度”乐队的海报。
我探头进去,看见一间混乱的卧房,里头塞满了家具,皱皱的衣服散落在每样东西上。每面墙上都贴满了海报,包括我没听过的乐队,还有一张《古墓丽影》中安吉丽娜·朱莉的闪亮海报。没铺的床上摆着枕头,上面搁着一台很不错的苹果笔记本电脑。
“那台电脑,”我问道,“你们来的时候是就是这样放着的吗?”
“嗯,我们什么都没碰。”
床边的床头柜上有四个贴着柳橙汁标签的空塑料瓶,还有六个褐色的处方药瓶,地板上则有一包已经打开的五彩圆圈麦片。
我站在门口张望,却没有走进去。我觉得光是把头探进去,侵犯这个人的个人空间,就已经让我觉得很糟糕了。不过约翰从我身边直接走了进去,我才意识到如果我们要认真办案,我大概没有选择。反正警察天天都这样嘛——乱翻别人的衣柜,搜查他们放按摩棒的抽屉。我注意到床上的电脑开着,讽刺地转到睡眠模式,唯一的电源灯在侧边亮着。我按了一下空格键,黑色的屏幕亮起,露出白色的画面,一排蓝色的文字不断往下滑。
“你看看这个。”约翰朝化妆台点点头。有个抽屉被拉出一半,几副胸罩争先露了出来。化妆台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圆形物体,不比一卷底片大,中央有一个镜头。
“摄像机。”我回答。
“这是无线摄像机,”他说,“电脑用的。”
“什么?你是说像网络摄像机吗?”
“差不多。”
“这是吉姆的房间吗?”我问道。不知道为什么,我无法想象埃米·“小黄瓜”·沙利文会购买和使用电脑。几年前,我试着把莫莉还回来的时候碰到过她一次,在那之前,我对埃米唯一的印象来自收留精神错乱学生的松景特殊学校。我在那里度过我的高三岁月,记得每堂生活技能课她都趴在桌上睡觉,我对她的印象只有细瘦前臂上披散的一团红头发。
高三一整年我觉得我只听她说过十几个字,而且大部分都是“请让开,不然我要吐在你身上了”。
约翰喃喃地说着“天知道”。当你问了一个没营养的蠢问题时,大家都会这样回答。我四处看看,在房间另一侧看到另一个方形摄像机,就架在百货公司卖的假木板电脑桌架上,镜头不像一般网络摄像机对着桌前的椅子,而是转向旁边,对着走廊。
“这台摄像机在拍门口。”我推论道。我抬起头看着天花板上的风扇,上面四个小筒灯指向房间的各个角落,其中一盏灯上也粘着一台无线摄像机。“这里还有一台,”我说,“对着窗户。所有的出入口都照到了,就像安全系统一样。”
我的肚子悄悄浮起一丝紧张,但我转速缓慢的头脑还没有想通原因。
“好……”约翰说着,走向笔记本电脑,“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如果她一个人住,为什么还要锁住浴室的门?她大便的时候让门开着也没关系,不是吗?”
我点点头。“所以她进浴室的时候可能已经吓坏了。如果现在是在演《法律与秩序》,摄像机一定会清楚地拍到她被绑走的画面。对了,你不用这样看我,我也知道怪事发生在浴室,不在这里。她在浴室没装摄像机吧?”
“你最好重新想一下你刚才问的这个问题。”
约翰拿起笔记本电脑,在电脑桌前坐下。
“好吧,”我说,“她可能拍到了走廊上的人。”
又是同样的感觉,就像脑袋深处的微弱警铃,或是离家去度假时挥之不去的预感,觉得自己把重要物品忘在家里了。
他要在电脑上找摄像机的画面。
那又怎样?我把手插进口袋,在房间里四处游荡。我心想,先不管那只会飞的水母,如果这起案件变成再普通不过的绑架谋杀案,那我们先看过证据八成会害检方起诉不成。欢迎来到不具名小镇。
我摸着口袋里钥匙圈上掉下来的一把钥匙。我快干的头发蓬成了爆炸头,我用另一只手抓抓头发,说:“镇上哪家卖红色激浪汽水的店还开着?我刚才喝了一点,味道像有人融掉一整盒水果糖,再加了一点捣碎的可卡因。列克星敦街上的便利商店二十四小时都开着吗?”
约翰没听我说话,而是仔细看着笔记本电脑平滑的屏幕。
他在找摄像机的画面,看是谁抓走了埃米。
我的嘴巴愈来愈干,心跳有点快,大概是咖啡因害的。我从约翰的肩上看过去,看到屏幕上方显示“我的猫在我床上尿尿”这行字,每行字彼此不相连,都以括号框起来的名字开始。我认出了这个格式。
那是聊天室的对话记录。她去刷牙前还在线,然后有人把她抓走了。对方可能是人,也有可能是怪物,重点是她早就知道它们要来,所以她才架了摄像机,好留下证——
哦,该死。
我猛然挺直身体。
浑蛋,要是摄像机拍到你,你要怎么解释?
这个想法像铁锤敲中我的老二,约翰甚至真的转头看了我一眼,我突然觉得全身赤裸。我努力回想我最放松、无辜的肢体动作,然而等我把手从口袋里掏出来,看见手里的东西时,我佯装出来的效果就全毁了。
我拿着我家后院工具间的钥匙。
平常我都是把这把钥匙挂在后门旁的钉子上,不会放在口袋里。
哦,阿卫,你在工具间里放了什么?
我举起一根手指宣告。“我想到一件事,”然后说,“等一下。”
约翰转向我,他突然投注在我身上的注意力像加热灯照在我脸上。我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要说什么。
“我们不应该……呃,我们不应该乱碰她的东西。”
“好吧,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最好还是——你看,我们还有一名目击证人,不是吗?”
“有吗?”
“有啊,那只水母怪。我们在这里跟电脑奋斗的时候,那家伙搞不好早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反正电脑又不会不见。”
约翰瞥了走廊一眼,然后说:“你觉得它会说话?”
我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说:“我觉得不管它想不想说,你都能让它开口。”
他若有所思地抓抓下巴,说:“我需要烤面包机。”
“我刚看到厨房有一台。来吧,把笔记本给我,你去逼那只黏黏的王八蛋吐露点有用的信息。”
约翰带着全新的目标大步走出房间,换我在椅子上坐下。笔记本电脑的桌面图案是奥兰多·布鲁姆身穿全套《魔戒》戏服的照片。我听见约翰重重的脚步声走下楼梯后,才用手指飞快点过每个文件夹。我开始微微冒汗,心脏怦怦撞着胸骨,膝盖不断颤抖。
我终于找到一个文件夹,里面装满低分辨率的摄像机画面截图。我点开其中一张,看到一团东西窝在棉被下呼呼大睡的昏暗图片;我再点开另一张,也是同样的画面;第三张则拍到空无一人的床;第四张又是那团东西在睡觉。文件夹里有数百张照片。
我听见约翰用力走上楼梯,于是瞥向走廊,直到听见他打开图书室的门,才继续动作。
我现在进退不得。我当然不能把照片删掉,我又不是要毁灭犯罪证据,当下我甚至决定,如果要抓的犯人就是我,我绝对会向约翰坦白。但是我希望他照着我的步调来。我需要时间弄清楚状况、消化事实,稍微控制我的发现。我需要不同的选择。
我将整个装照片的文件夹剪切,移到硬盘上我认为最隐秘的地方,藏在打印机驱动器的附属文件夹里的附属文件夹里的附属文件夹里的附属文件夹中。我关掉计算机,从椅子上跳起来,突然又紧张得充满活力。
你得回家,看看工具间里到底有什么。
没错,就是这样。我将手伸进口袋,紧紧握住车钥匙,甚至在手掌上压出痕迹。我大步踏出房间,走过走廊,感到内疚像发臭的云团环绕着我。我经过图书室时约翰刚好冲出来,摔上身后的门。
他说:“那只飘来飘去的死王八绝对看到什么了,我光看它的动作就知道了。”
我说:“我得走了。”
“为什么?”
“我得回家一趟,马上就回来。”
“也是,你最好去看一下烤的布朗尼。你可以顺便帮我带几双橡胶手套来吗?”
“好。”
他又打开图书室的门,说:“浑蛋,你跑哪儿去了?”然后再次跑进房间并关上了门。
我逃走了。
我上了车,除霜暖气吹着挡风玻璃,冰雪结晶碰到玻璃后融化,下一秒就被雨刷推开。轮胎似乎在我身下飘浮着,无法和雪地摩擦。整条路上只有我。
假设你的工具间里放着一具纤瘦的红发智障女孩尸体,你一定要把事情讲清楚。先去找约翰,一五一十地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剩下的计划等会儿再说。你得先看看工具间里到底有什么,得先看……
我打开收音机,希望音乐能将混乱的想法轰出脑外,希望罕见的非乡村音乐台能吹散潮湿的噩梦空气。我转过一台又一台的噪声,突然听见一名被掐住喉咙的男子发出窒息般的尖锐喊叫,害我全身缩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才听出来那是弗雷德·德斯特和软饼干乐队的歌——箩筐最喜欢的乐队。他们发明了新的音乐创作手法——把一堆普通的饶舌歌词喂给羊吃,然后用重金属吉他配乐,对着麦克风念出羊的粪便内容。
这首歌显然叫《旋转》,因为副歌从头到尾就是弗雷德不断在重复这个词。太好了。旋转,旋转,旋转……
我只要说实话就好,这样就好。如果是我做的,那么就是我做的。我失神了半小时,然后发现一名死掉的女孩。我不要掩盖证据,也不要把尸体藏起来什么的,直接面对后果就好。
最好是啦。你“爸爸”一定会乘飞机过来,叫你不准跟任何人说话,然后他会把你的精神病史挖出来当挡箭牌,在法庭上用很多深奥的词汇替你辩护,最后你会成功脱罪,因为他就是很会替人脱罪。你不用去坐牢,只要住进精神病院,那里都是氨水和食物馊掉的味道,你周遭的人总是自言自语,把大便抹在墙上。你爸的计划会成功,当年希区柯克事件的时候就成功了。不,不要想那件事。继续旋转,旋转,旋转……
一只骨瘦如柴的冰冷手掌从我身后的黑暗中伸出来,捂住我的嘴巴。
那只手用力一捏,把我的头往后拉。
我以为会看到刀锋抵上我的喉咙。
然而我却感到一个又长又冰又湿的东西扭着滑过我的脖子,爬进我的衣服里。
我一甩方向盘,用力拉扯那只手。越野车在雪地上打滑,开上人行道,撞倒一台报纸贩卖机,压扁了贩卖机的铁箱和玻璃。车身一震,前轮压过一层厚厚的积雪,又回到了马路上。轮子开始旋转,拼命想摩擦地面,接着继续旋转。
我脖子上的东西滑过锁骨,探进衣服底下,触感像是蛞蝓或水蛭,但长很多,尾巴从胸前往上绕住我的锁骨。
一股冰冷、骚动又发痒的重量压在我的皮肤上。
我承认我开始大声尖叫,飞车冲过闪黄灯的十字路口。我的脚一阵乱踩,终于踩到刹车,越野车大甩尾,将车尾转到了前方。
“不,不,继续开。”一个轻柔的声音在我耳边说,“你继续开,它就不会咬你。”
干。谁要理他的建议,叫环干大赛泰国干队的干你娘队长干死他!我用力踩刹车,扭转方向盘;我紧急刹车,然后——
我又尖叫起来。可怕的刺痛穿过我的胸骨,这感觉非常不真实,仿佛我的骨头长出刀片来了。我又尖叫一声,抓住我胸前的怪物。这时一只手伸过来,快速利落地抓住我的手腕。
“别紧张,”那个声音说,“继续开,继续开车就好,你只要开车,它就会放过你。”
我根本没听到他说的话。我将另一手伸进口袋里,掏出手枪。一阵疼痛又蹿过我的胸口,痛得无法想象,好像身体被撕成两半。我无法动弹,四肢因为抗议而停摆了。
后座的手伸过来,缓缓拿走手枪。他又说了一次:“继续开,继续开车就好。”
疼痛逐渐退去,我用力喘息,把空气大口大口地吸进肺里又吐出来;我紧紧地闭上眼睛、再睁开,慢慢把脚移到油门上。我试着低头看抓住我的怪物,它的尾巴从我的领口露出来,背上长了一排两厘米长的小杆子,每一根杆子的末端都有一颗类似黑色小眼睛的东西。怪物蠕动时,几根小杆子搔过我的皮肤,它的尾端靠在我的肩膀上,在皮外套上微微前后扭动。我听到身后的人在椅垫上挪了一下,好像往后靠上椅子。我开进夜色中,努力想记起我到底要去哪里。我感到一滴液体沿着我的肚子往下流。
我试着冷静开口,结果却结结巴巴地吐出一句:“你想对我做什么?”句尾还有点变成窒息般的尖锐颤声。
“别紧张,你做得很好。现在告诉我,我出声之前你在做什么?”
“你——你他妈的是谁?”
“我的名字叫罗伯特·诺思。”
“真高兴认识你。你到底是谁?这他妈的鬼东西又——”
“请回答我的问题。你那么急,要去哪里?”
“回家。你问这个干什么?对你有什么意义?今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伸手调整后视镜,好能看到后座。诺思只是一名纤瘦的男子,大约三十出头,褐色头发,有一双突出的眼睛,还有像鸟喙的鼻子。他看起来有点像英国人,却没有英国腔;他讲起话来很僵硬,感觉说话非常困难,就像耳聋的人讲话听不见自己的语调变化。他戴着一顶毛茸茸的白色女帽,身穿类似沃尔玛大卖场员工的蓝色背心,胸前别着小小的警长徽章塑料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