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朝车子后方的音箱扬声器点点头。“你的——该怎么说——通讯器里面的那个人,他需要帮忙吗?”
“什么?”
“听起来他受伤了。他需要你的协助吗?”
“你不是这里的人吧?”
“你为什么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那只是弗雷德·德斯特在收音机上唱歌。他不是在跟我们说话。”
“你确定吗?听起来好像有人要勒死他。他在惨叫。”
“我知道,对大部分人来说,听这种声音是种娱乐,这叫作‘唱歌’。”
“我知道什么是歌,但——我以为歌要押韵。”
我又往后看了男子一眼,看到他握着手枪的枪管,带着疏离的困惑表情看着枪。显然他从来没拿过枪。
我说:“我现在把收音机关掉,安静一点,我们比较好说话。你看呢?”我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按下电源键。“好了。我正要开车回家,我住在这里。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从哪里来吗?或者你不如告诉我是谁派你来的?”
“就像你目前所知,我来自这里。至于是谁派我来的,现在不重要。天气这么差,你为什么这么急着回家——这才非常重要。”
“我杀了那个女孩吗?”
“我不了解你的问题。我只对你感兴趣。我很好奇你为什么极力逃避我的问题。我向你保证,你的诚实与否将决定你的安全。”
我胸前的怪物开始缓缓移动,吞咽般地扭动身体。
好,这鸟事该结束了。我既不勇敢也不鲁莽,但我现在实在是非常不爽。
“我要再把手伸过去,”我说,“调整一下暖气,可以吗?”
我以毫无威胁的动作,非常缓慢地按开点烟器。
“现在,”我说,“我要回家检查我工具间里的东西。工具间就是……我家后面的小屋子,我的东西都放在里面。可以吗?”
他安静了几秒。我迅速瞥了后视镜一眼,看到他瘦弱的脸庞笼罩在阴影和偶尔经过的路灯光线中。他露出非常严肃的表情,就像准备要把自己的狗安乐死一样。
“真有趣。”
“什么?”
我低头看着点烟器。我胸口的蛞蝓缓缓地卷起尾巴,靠在我的脖子和耳垂旁,微微颤抖了一下。
诺思盯着窗外飞逝的夜色,说:“这里的人会采收昆虫的作物吧?比如抢它们的蜂蜜?蜜蜂知道它们在替你们制造蜂蜜吗?还是它们不眠不休地工作,以为造蜜是它们自己的选择?你有没有注意过,当你第一次听到一个字,接下来二十四小时内又会再听到一次?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有时候会在路上看到一只单独的鞋?”
一滴眼泪从他的脸颊流下,我终于发现这个人根本就是疯了。
点烟器点燃了,我的心因为期待而跳跃,然而我作呕地发现,那只蛞蝓怪也可以感受到我的转变,它扭扭身体左右摆动,仿佛我的兴奋让它更有精神。
或是我体内增加的血流量使然。
我动了一下手,左手抓着方向盘,右手手指握着点烟器的握把。
诺思似乎没有注意到我打算逃跑。他说:“我很困惑。我已经观察你们好一阵子了,但是我学到的知识还是严重不足。比方说,我看到过一名男子自慰到流血——是他自己想这么做的吗?还有你,你一个人的时候——”
我把点烟器拔起来,橘红色线圈散发着高热;我用力踩住刹车,左手猛打方向盘,右手则把点烟器戳向我认为是胸前怪物的头所在的位置,点烟器发出尖锐的嘶嘶嘶声。
蛞蝓怪高声尖叫,在我的衣服里疯狂甩动。越野车开始旋转,一度前倾到只有两轮着地。
越野车砰的一声重新四轮着地,点烟器掉到地上,化为黑暗中的一抹橘红,而我上衣烧破的圆洞旁冒出一小圈黄色的火焰。
我伸手去抓蛞蝓怪,在这恐怖的几秒间,我感觉到它的牙齿擦过我的皮肤;它的嘴巴开开合合,挣扎着想咬住我。我把蛞蝓怪从身上拽下来,立刻用双手紧紧握住它。它黏滑的身体不停地蠕动,在我的手指间滑来滑去。它嘴里长了一排小小的牙齿,每一颗都跟针一样尖,像鱼钩一样弯曲,嘴巴中央还有一条吸管状的细长器官冒出来,大概跟我的手指一样长,左右挥来挥去,洒出一滴滴的血。
我松开一只手,打开驾驶座的门,把扭动的怪物丢到积雪的马路中央。
我在位子上转过身,看见诺思先生笨拙地在地上摸索——手枪不知道掉到哪儿去了。我随便揍向他的脸,诺思为了躲拳头而往后仰,我则趁机去抢从椅子底下露出一半的手枪。
我将上身往后探,双脚踢着挡风玻璃,手肘和双手并用,终于抓到手枪,把身体扭向诺思,用枪管抵住他的下巴。
我们就这样坐了好久,寒冷的风从敞开的车门吹进来,让我们的吐息都变成了白色蒸气。我觉得自己好像听到轻微的敲击声——亲爱的蛞蝓怪正在冰雪世界中奋力求生。
“很好,”我喘着气,“很好,很好。你知道我现在用来顶着你的东西是做什么用的吗?”
他点点头。“我大概知道。”
“那你有没有听过一句人类的谚语——‘我想杀你想到老二都硬了’?”
“没有,不过我想意思很明显了。”
“闭嘴,不准动。”
我爬回前座,继续盯着他,直到我把脚伸出驾驶座的门,站到车外的强风中。我在路上四处寻找蠕动的怪物,它已经爬到人行道上了。
我踩着雪走过去,抬起一只脚踩在它身上。我一面低声乱骂,一面用鞋跟重重跺着怪物。蛞蝓怪裂开,喷出褐色和红色的汁液,我猜红色汁液是我的血,让我觉得很恶心。我继续踩,脚每次撞地就喷起几片冰雪,最后怪物只剩下一摊扭曲的潮湿污渍。
我将破碎的怪物残骸踢进附近的下水道孔里,然后大步走回越野车。汗水在我的脸上结成冰,鼻子不停地流鼻涕,我咬紧牙,握紧手枪,甚至可以感觉到手掌的脉搏。离车子还有好几十厘米,我就看到越野车的后门敞开着,等我走到车旁,不出所料,诺思已然消失。我关上后座的门,爬进驾驶座,开车回家。
我在路上只看到一辆铲雪车。经过便利商店停车场时,我看到一名警察在修理他轮胎上的铁链。他看着我,一副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开车出门的表情。由于雨刷跟不上落雪的速度,途中我得靠边停下来一次,用刮刀把雪刮掉。
我停在自家门口的路边,没有关引擎就跳下了车。我穿过前院,那一圈脚印在刚落地的冰雪之下变成柔软的坑洞。
我的左手紧抓着工具间的钥匙。
你有不在场证明。你一整天都在工作。一整天,对吧?
当然,对啊,没错。
可是谁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失踪的?大家可能隔了好几天才注意到。就算是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我在家睡觉,晚上十一点就上床了。
真的吗?你睡着的每一分每一秒你都记得吗?其中有一段时间,你隐约记得你是海盗,正在突袭一艘载满裸女的游艇。有没有可能你其实下了床,四处徘徊,把一个女孩关进了工具间里?
不,不可能。
或许你把她绑起来,关了一整天,等你下班回家后,你终于决定玩够了,要把她处理掉?或是让她不要再受苦?于是你进去拿了枪,然后——
我突然想起大门边小桌上的录音机。约翰先前打电话来,机器上的红灯慢慢闪烁着。
慢慢闪烁。
新留言的显示灯闪得很快。今晚机器显示的是已经储存的留言,之前就播过了。
不对,播过的话,我会记得。
会吗?我想起去年夏天,我和珍妮弗·洛佩兹分手一个月后,她突然出现在约翰乐队驻唱的酒吧里。那个时候我已经喝了……大概七百瓶啤酒吧,最后我和她一起回她家——她和其他几名女生一起租了房子。我对那晚的记忆一片模糊,只记得汗水流进眼睛,我的呼气从她的脖子反弹回来,潮湿的床单,还有一只苍蝇。那只苍蝇一直嗡嗡叫,停在我的背和脖子上,搔得我好痒,害我整个晚上一直醒来。其他的事我就不记得了。几天后,珍妮弗的一个朋友告诉我,那天晚上我发酒疯,一边大哭一边滔滔不绝地说地狱在等我,而我完全没办法逃走。我说她讲的都是鬼话,一定是小珍在胡扯,故意想害我出糗。然而真的是她在乱说吗?我怎么知道?有些记忆埋在好深好深的地方……
就这样,记忆的片段突然浮了上来,像一场梦中忘记的桥段。
你确实记得。你记得冲进屋里,掏出床头柜的厚书;你把枪拔出来,然后冲进冰冷的——
我紧握着钥匙,穿过前院,绕过房子。之前地上通往屋后的脚印已经看不见了,我家和隔壁之间的空间像个风口,我的耳朵都快冻掉了。隔壁住着安德森一家,他们去了佛罗里达。再过去一户是空屋,中介公司放置在前院的出售标志被埋在雪堆里。一声随风飘来的枪响?谁会打电话报警?你醒来后可能都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听见。
我已经走到后院,房子后门外的夜间照明微微照亮院子,让我勉强看见雪地中央一摊粉色的雪水。我仿佛感到铁丝紧紧缠住了自己的肠子。
几分钟前,你是不是还觉得自己很可怜,要在精神病院或牢里度过下半辈子?阿卫,地上是活生生的女孩流的真正的血。她待在温暖的家里,准备要上床睡觉,没想到却被人打晕绑走。你记得什么?你记得开枪的火光,手枪在你手中震动,然后你在雪地里到处找弹壳却找不到,因为枪口的火花让你暂时看不见,耳朵也嗡嗡作响。就像跟珍妮弗在一起的那个晚上,你知道你绝对不想做这些事,但你还是不断地做,不断地做。你永远不会停下来,阿卫。
我走到门前,试着用颤抖的手把钥匙塞进冻结的挂锁里。我把钥匙弄掉了一次、两次,还得用手掌包住锁来加温。最后我把钥匙塞进去一转,将锁打开。
黑暗中有一闪而过的火光。尖锐的枪响。暂时失明。恐慌。冰冷的吐息。蓝色帆布——
我拉开门,门板刮过结冰的地面。绕住我肠子的弦绷得更紧了,我想如果我吃了东西,可能会全部吐出来。
我有一块蓝色帆布,冬天火炉用的木柴烧完之前,我都会用帆布把木材包起来,避免受潮。现在帆布松松地卷成一条,躺在工具间的碎石地上,下方又有一摊结冰的蔓越莓色液体。帆布里包了东西,大小跟尸体差不多,我知道那根本就是尸体。帆布卷起来的感觉像是——
人肉墨西哥卷饼!
——小货车后车厢里掏空内脏的死鹿。我搞不好真的会误以为地上是一只死去的幼鹿,只可惜帆布边缘刚好露出三根苍白的手指。
我转身走出工具间,将手撑在膝盖上。
我深深吸气。
缓缓地深呼吸。我站直身体,让呼出的烟雾飘过眼前,我的灵魂几乎要跟着飘走了。我的膝盖感觉跟果冻一样无力,我背靠着工具间的门框,接着感觉到门框擦过我的背——我的屁股突然一阵冰冷,雪穿透裤子渗了进来。
我惊讶地发现自己跌坐在地上,双脚瘫在眼前,没有力气站起来。
你们都认识我妹妹,她现在一个人待在那栋旧豪宅里。
如果我阵亡了,但你们中任何一个人能活着离开,我要你们去看看她,确定她过得还好。
她从来没有一个人住过。
希望你们能答应我。
到头来,坐在那辆啤酒卡车货柜里的人也没能保护她。他们没办法替她防着我。
我完全不怀疑是自己杀了她。我绝对不想杀她,但还是动手了。逐渐扩大的一个想法将我吞噬:如果有天我来到地狱门口,永生这个不可能的想法也会像这样将我吞噬。我知道一切都不可能没事了。
老天,我觉得好沉重。
浑蛋,当然沉重啊,所以你才要快点行动。她死了,你还活着。赶快想,你知道监狱里的囚犯会怎么对付你这种人吗?河水还没完全结冰,你只要砍断尸体的头和手,丢进河里就好了。这不是你的错——
不,我不会弃尸。我想象她的朋友和家人——她在某个地方总该有家人——一辈子都不知道埃米·沙利文发生了什么事。不,他们有权利知道真相,知道是我干的好事,也有权利看我被绑在桌子上,手臂上插着死刑用的针筒。
我逼迫自己呼吸。一旦事情失控,唯一的处理方法就是一步一步慢慢来。第一步:呼吸。第二步:站起来,进入工具间,看一眼确定是她——
哦,嘿,对啊,你搞不好在附近藏了一大堆尸体——
——然后回到埃米家,告诉约翰,好好告诉他,不要撒谎。接着打电话给德雷克,带他来看尸体,告诉他事实:我失去了意识,然后她就变成这样了。我就认了吧,如果我这么危险,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还是把我关起来比较好。
我挣扎着站起来,把手放到门上——
好吧,随你,赶快进去掀开帆布,面对事实,面对你干的好事——
——然后把门关上。我将挂锁锁上,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