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最后约翰死了(出书版)》作者:[美]贾森·帕金/译者:苏雅薇【完结】 > 《最后约翰死了》作者:[美]贾森·帕金.txt

第十二章 埃米

作者:美-贾森·帕金/译者:苏雅薇 当前章节:14809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4:37

我跟着自己稍早的轮胎痕迹再次开车穿过小镇。我一直开着车内灯,每四秒左右就紧张地回头张望。抵达埃米家后,我发现约翰打开凯迪拉克的引擎盖,正在弄东弄西。我经过他身旁,坏消息在我心中徘徊,就像《异形》电影里的破胸体。我说:“电池没电了吗?”

“希望不是。”我发现他脚边的雪地里有一捆跨接电缆,他手肘上挂着一条打结的线,看起来像圣诞树的装饰灯。“等我找到那只混账怪物,我要让它今年过不成圣诞节。你替我拿手套了吗?”

“呃,没有。”

“好吧……我可以吃一块布朗尼吗?”

我经过时,他瞥到我的脸,马上担心地站直身体。“阿卫,你怎么了?你换了上衣吗?”

“把那些东西收起来,我……我想我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什么?真的吗?”

我走进温暖的室内,心想等一下的对话一定又很尴尬。我漫不经心地搓着发冷的手指,听见约翰靠近门口,我脑中突然飞快冒出许多急迫的想法,就像紧张之下乱投的快球四处飞来。

我可以说那是意外。

是啊,你绝对可以说服他们。你可以找一堆人替你做证,证明有一次你明明是在刻南瓜,却不小心割到手上的动脉。还有一次你在阴囊上倒了半杯烛蜡,珍妮弗还得送你去急诊室把蜡刮掉,你可以去调急诊室的记录。还有热熔胶枪事件。大家都会相信你,他们看了证据就会知道你不是杀手,只是笨到不行的蠢蛋。警察先生啊,那天我开车经过那栋房子,从外面透过窗户看见类似剃了毛的狒狒,八成是从附近的马戏团逃出来的;它明显虚弱又营养不良,让我觉得它对房子的住户构成很大的威胁,因此我掏出武器,开枪制服了狒狒。有趣的是,这时我的老二不小心掉出来,我只好——

嘎。唧——啊。

声音从我头上传来。

地板在嘎吱作响。

我停下来,屏住气仔细听。是风声吗?我头上传来关门的声音。

我快速地轻声走向楼梯,眼睛盯着楼梯顶端黑暗的门口。我回头瞄了约翰一眼,他一脸惊讶,显然并不是他找了其他人过来。我从外套中掏出手枪,对准楼梯。

死王八,下来吧,快下来。你刚好碰上王大卫生平最糟的一天。我可能要去坐一辈子的牢,搞不好更糟,而我的枪里还有十四颗子弹。不管你是谁,你可挑错了日子,又挑错了楼梯。

快下来。

我听见另一扇门被打开又关上的声音。最危险的怪物到底需不需要开门?

我轻手轻脚,一阶一阶地慢慢走上楼梯。我踏过走廊嘎吱乱叫的木头地板,走廊上每一扇门都是关着的,只有卧室的门开着。照理讲我应该先检查图书室,我静静地转动黄铜门把手,直到门弹开。里面一片黑暗。我打开电灯开关,灯马上就亮了。

水母不见了。

我退出去,走了一步,接着打开右手边的门。门后是浴室,我不需要开灯就知道里面没人,而且——瞧——地上的脂肪袋也不见了。

我走向卧室,双手把枪举到胸前。我的手臂非常僵硬,像坦克车上的大炮。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血流冲击我的耳朵,脑中火花四溅。我又开始冒冷汗,我的衣服一定都是汗臭味。

黑暗中有东西动了一下。

一道细瘦的身影,几乎跟人一样高。

灰黑的身体,像只犀牛。

对方看到我,马上停在原地。

汗水流过我的额头,停在左眼上,烧得我眼睛好痛。

我的妈啊!是只剃了毛的狒狒!

透过手枪的瞄准器,我看见一个非常瘦弱且苍白的年轻女孩,过大的圣母院大学灰色运动衫,她穿起来就像洋装一样。

我说:“哦!埃米,嘿!”

如释重负的感觉排山倒海而来,淹没了我脑中所有的想法。

埃米往后退了几步,她一手拿着牙刷,紧张地用拇指刮着刷毛,继续往卧室门口倒退。她的另一手隐没在空空的袖子里。

“嗨,”她说,“你们……找我有事吗?”

“没有,没有,没事。我们只是担心——”

我犯了大错。我故作轻松地伸出手(我想另一只手拿着枪的时候,要装轻松真的很难),想抓住她的手臂。

我得确定这真的是她,确定她真的存在。

我的手指握住的前臂非常真实,然而她立马把手抽开,于是我伸手去抓她手掌应该在的地方,却只抓到了空气。

她闪进卧室,用力摔上门。我呆呆地看着手指,然后意识到两件事:埃米·沙利文还活着,而且她没有左手。

“等一下!嘿!”我尖声说,一边用力捶门,还一边挥舞手枪,看起来完全像个武装的强暴犯。“是我!”

“我知道!”她说。我听见有东西滑过地板,撞到门把手——她用某样家具挡住了门,大概是衣柜。

“等一下!你不要怕!我没有带枪!好啦,我有枪,但是不会对你怎样。我们在到处找你!”

“我在这儿啊!”她用安慰疯狗般的虚假甜美音调说,“你们可以走了!”

我把枪塞回外套口袋,靠向房门。“嘿,你之前到哪儿去了?”

里面没有回答。我隐约听见她在说话,好像在喃喃自语。可怜的孩子。

我晃回楼梯口,虽然我解开了一个谜题,却又碰上数十个新的问题。首先,我到底杀了谁?

约翰走上楼梯,说:“上面是谁在讲话?”

“我找到埃米了,她在房间里。”

他朝房间看了一眼,然后说:“哇,你真的很强。所以她一直都在里面?是躲在抽屉里吗?”

“约翰,我不知道,也不在乎。她要我们离开。”

“你确定?”

“约翰,我们得谈谈。”

我推着他转过身,下楼回到客厅里,刚好从凸窗看见屋外一闪一闪的红蓝灯光。我们走到大门口,德雷克警官同时推门进来。

“发生什么事了?”德雷克边说边掸掉肩膀上的雪,“埃米打电话报警,说家里有人持枪闯入。”

德雷克上楼去安抚埃米。我和约翰在厨房里等着,坐在小餐馆使用的绿色铬餐桌旁。约翰掏出一个看似装烟草的小盒子,然后问道:“你觉得她会介意我在这里抽烟吗?”

“约翰,我杀了一个人。”

我吐出的话悬在半空中。短短一秒之间,我心想有多少人曾经说过这句话,还能继续过快乐的日子。

我说:“我的工具间里有一具尸体。”

“是杰夫·沃尔夫莱克吗?所以老板的职位空出来了吗?”

“不是。刚才我在回家的路上,有个男的突然冒出来——或许他根本不是人——他把一只像蛞蝓的东西放在我身上,问了我一堆问题。”

“然后你就杀了他。”

“没有,没有。他逃走了。我杀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我只是想把事情讲清楚而已。”

“好吧,所以你杀了谁?”

“不知道,我没有看。可是我好像记得杀人这件事。我用的是这把手枪,里面少了一颗子弹。我记得杀人这件事,可是不记得我想要杀人。”

约翰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然后撇开脸,把头发束在脑后,用橡皮筋绑起来。他拿出一个小盒子,抖出一张烟纸,接着打开烟草盒。

他说:“你觉得是附身在丹尼·韦克斯勒身上的东西吗?我们在大卖场碰到的那个恶魔?”

他说“在大卖场碰到”,好像我们只是看到恶魔在服饰店折裤子似的。

我只服侍克洛克。

“我是说,”他说,“它们不是可以掌控人类,把人当作玩偶吗?你不是还开枪打我?”

“你又要提那件事?”

“你觉得你杀了珍妮弗吗?”

我居然没想到是她。

“没有,我……我们当初分手分得很好啊。”

他没有回答。

我掏出手机,从快速拨号清单中找到珍妮弗·洛佩兹的电话。电话响了一声,接着三声、六声、八声,终于……

“嗯……喂?”

我认得这个声音,虽然又醉又困,但是她的声音没错。我挂掉电话。

“她还活着。”我说。

“好吧,那你认识的人都没事了。”

“可是如果……那个怪物控制了我,它不会杀我想杀的人,而是杀它想杀的人呢?”

我的妈啊,这实在太夸张了。

约翰说:“所以还有可能再发生一次吗?”

我张嘴想回答,却又闭上嘴巴。我没想过这件事。约翰开始仔细地把烟草撒在烟纸上。

我说:“约翰,她可能不希望你在这里抽烟。”

“哦,反正我也要先把烟卷好,不然等到我很想抽的时候,可不想花时间慢慢弄。如果烟草都卡在中间,烟就点不了多久。卷烟真的是很麻烦的事。”

“我跟你说,现在你可以直接买到卷好的烟了。”他开始卷烟纸,重新摊开,又卷了一次。

我靠过去压低声音。“嘿,约翰,我刚刚看到埃米的时候,发现她的手不见了。”

“对啊,她已经那样很久了,她以前出过车祸。”

“哦。那她还一个人住在这里?”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人……过来照顾她吗?”

约翰看了我一阵子,然后说:“这个嘛,阿卫,我想她的邻居会用碗装食物和水拿过来给她,顺便让她出来放风。”

“什么?”

“没事。”

德雷克出现在厨房门口,埃米藏在他身后,我们立刻闭起嘴巴。她从警察身边挤进厨房,全身已经换上外出服,甚至穿了鞋子,然而现在时间这么晚,天气又这么糟,她不可能要出门,所以这一定是她待客的服装。她留着长及下巴的红铜色头发,看起来像是自己剪的。她的眼睛有点诡异,绿色的虹膜颜色感觉有些古怪。

除此之外,她还少了一只手。当她走进房间,我撇开眼睛,不去看那只无手手臂在她行走时不自然地摆动。然而,我发现自己转移视线的意图很明显,于是再度转头看着她手腕末端伤痕累累的残肢。但是现在我的视线又变得太明显了,她索性盘起双手,让手腕缩回袖子里面。她直接跳过我,说:“嗨,约翰!”

“嗨。刚才你在走廊碰到的是阿卫,他不是神经病杀手。”他撒谎道。

“哦,我知道,我们是同学。”

没错,埃米,让我们回味一下松景行为障碍学校吧。你记不记得有一次他们把精神分裂的博比·瓦尔德斯绑起来,结果有一名看护扭断了他的手?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说:“嘿,我很抱歉刚才……差点对你开枪。我们只想问你几个问题,然后就不烦你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很久,就像没有社交能力或精神有问题的人那样。约翰说得没错,我知道她小时候出过车祸,是脑部损伤吗?这就是她的问题?我想起她床头柜上的药。

她继续盯着我们。“没关系!”她不以为意地挥挥手,笑着说,“所以你们跟警察是一起的吗?”

天哪,你还真开心。亲爱的,你的药里面是有镇静剂吗?

“哦,不是。约翰认识德雷克警官,他只是打电话请我们帮忙。我们……呃,算是专门处理——”

“哦,我知道,”她开朗地说,“我看过你们的报道。我常常上一个网站,类似诡异的新闻网,我记得大概每两篇文章就会提到你们一次。因为吉姆的关系,他那个——你们知道吧——之后,我就读了很多相关的东西。你们要喝点什么吗?我有蔓越莓苹果汁,还有……”她转过身打开冰箱,“还有……水。还有腌黄瓜。”

“不用了,谢谢。”

她关上冰箱门,拉出约翰和我对面的椅子,在餐桌旁坐下。德雷克说:“她什么都不记得,我看她至少少了二十个小时的记忆。”

我对她说:“你最后记得的事是什么?”

“刷牙。在那之前我先下楼把莫莉放出去,让它去尿尿,在雪地里打滚,它很喜欢玩雪。然后我上楼,拿起牙刷正要挤牙膏,突然灯灭了。一点迹象也没有,就这样灭了。接着牙刷又回到架子上,水龙头关起来,我完全不记得中间发生了什么事。然后我听见走廊上有人的声音,原来是你。”

“你进厕所前在用电脑吧?”

她迟疑了一下。她在隐瞒什么吗?

“嗯,我想是吧。”

“没有发生奇怪的事吗?”

“什么时候?”

“今天晚上,还有之前的几个晚上。”

“没有。”她像不会撒谎的人仔细盯着我的脸,一直想看我相不相信她。这个女孩缺乏撒谎练习。

“你确定?”

约翰很配合地站起来,走向门口。“我马上回来。”

我转向德雷克,说:“警官,这里都没事了吧?”

他用轻蔑的眼神看着我,似乎在表示他才是警察,他想离开时才会离开,我休想赶他走。

埃米说:“我没事,真的。我只是太累了。”

德雷克和我互瞪了好一阵子,直到他确定我了解了虽然他决定离开,但是他的老二还是远比我的大一样。他抓起柜子上的帽子,戴上盖住耳朵。“好吧,我差不多也得回去了。”他对埃米说,“不过,如果再发生同样的事,记得要告诉我,懂吗?”

他特别强调了“我”。

“嗯,谢谢。”

他把门一摔,一阵寒风刮进来,他就离开了。房间里只剩我们两个。面对我曾经背地里取过搞笑绰号的人,我感到非常独特的尴尬和沉默。你也知道,海参会吐出内脏来分散攻击者的注意力,埃米在别人的桌上吐过三次之后,我们……好吧,我想我之前已经讲过了。管他呢。

她仔细研究餐桌上的刮痕,手指敲打桌面。我的视线在房间里飘移,从冰箱上的日历(图案是身穿维多利亚时期服装的猴子)转向应该要有手掌的断臂,再移到地上熟睡的狗身上,它显然对自己的复活不以为意,也不在乎主人终于回来了。我继续看向桌上的一包野餐塑料杯,又转回去看埃米消失的手。约翰怎么走这么久?

埃米往前靠了靠,说:“嗯,你看过最恐怖的东西是什么?”

我想了一下,说:“有天晚上我去饼干桶餐厅,距离我两桌的地方坐了四个老太太,她们都戴着红色的大帽子,配着紫色斗篷。我一直偷瞄她们,她们都只喝咖啡,没有吃饭。于是我站起来准备离开——”

“你一个人去吃饭?”

“对啊。于是我站起来准备离开。我付了钱,正要走向门口,却看到另一桌也坐了一群女人,身穿紫色斗篷,头戴红帽子。”

埃米想了一下,然后说:“好奇怪。”

她低头看着桌子,然后像阴谋论者压低了嗓音,悄声说:“你听说过人体自燃吗?”

“听说过。”

“我有个朋友达娜,有一天她去杂货店,她的手臂突然烧起来了,就这样,而且只有她的手臂烧起来了。她大声尖叫,手挥来挥去,把火星溅得到处都是。最后警察出现,把她逮捕了。”

“逮捕?为什么——”

“非法持有武器。”

沉重的静默弥漫房内,她又低头看着桌子,嘴角微微露出笑意,看起来对自己非常满意。

我说:“你知道中东的女生如果讲这样的故事,可是会遭鞭刑的呢。”

这时约翰推门进来,手里拿着装洗洁精的塑料瓶,瓶子里透明的黏稠物质乍看之下很像发胶。一旦你真的拿来当发胶用,可能就再也没机会把别的东西误认成发胶了。

我站起来,约翰站到我旁边,进入审讯模式。

“好吧,”我开口,“我们知道你发现有什么事不对劲。你知道有东西要来,所以在房间里装了一堆摄像机,想把对方拍下来。”

埃米安静了很久很久。

她终于说:“以前也发生过。”

“时间消失?”

她点点头。“我知道的至少有五六次,但我确定不只这几次。都是些小事。大概从两个礼拜前开始,不过也有可能更早,对吧?有时候我打开浴缸的水龙头,眨个眼,地上突然就淹水了——浴缸里的水在两秒内溢了出来。有一次我醒来,却在另一个房间里。还有一次我突然出现在床上,衣服前后反过来——前一秒我还在看电视,下一秒却突然躺在床上。”

约翰说:“但是你从来没看到任何东西?”

“没有。”

我说:“你觉得原因是什么?不明飞行物吗?”

“不,不,不。我觉得我只是在梦游,或是昏倒了。我以为是我的药害的。”

满嘴谎话的人渣!

我说:“约翰?”

他从水槽的沥水架上拿了一个茶碟,挤出一些瓶子里的液体,然后从柜子上拿了一个汤匙。

他对她说:“想象一样东西,有形的物体。”

“譬如?”

“什么都可以。”

她居然露出很感兴趣的微笑,准备顺着我们玩。她拨开前额的头发,我发现她的刘海长度刚好会戳进眼睛,让她看上去非常可怜。她眯起眼睛,露出近乎滑稽的专注表情。茶碟上的凝胶开始冒泡,像熔岩灯里的蜡一样扭曲旋转上升,凝胶顶端开始缓缓向外扩张,变得像蘑菇一样。不一会儿,凝胶变成一棵十五厘米高的小树,有点像老人家柜子上会放的水晶小雕塑。

埃米露出钦佩的神色。“你怎么……”

“我们也不知道,”我说,“有人寄给我的。那个人说他在石油公司工作,他们在地底三百米的钻头上找到这种黏液。他们原本以为是润滑油,还以为油井漏油了,结果这东西把他们其中一个人杀了。”

小树开始溶解,变回一摊黏液。约翰把汤匙悬在茶碟上,说:“是啊,它能动就已经很厉害了,毕竟它只是一摊烂娘炮嘛。”

黏液变成血红色,中间露出一个洞,液体边缘冒出牙齿般的尖刺。

“哦,你不高兴了?”约翰继续挑衅道,“我见过另一种凝胶,能做出比你大一倍的东西。如果你这么特别,你为什么不去找工作啊,你这个烂——”

凝胶猛然一动,接着咣当一声,半截汤匙就不见了,凝胶怪嘴里咬着那半截汤匙,正奋力把汤匙压扁,像狗咬骨头一样嚼着铁碎片。椅子突然倒在地上,埃米站了起来,双手抱着肚子。

“再等一下,”约翰说,“它过一会儿就会冷静下来了。”黏液的颜色从鲜红色褪为粉红色,接着变得透明,最后变回一摊液体,压扁的汤匙飘在中央。

我说:“我们家里有一堆这种诡异的玩意儿。你说你读过我们的报道?那些内容大部分都是真的。这就是我们的工作。我们很有天分,我们看过你在噩梦里才会碰到的怪物。所以埃米,不管你说什么,我们都不会觉得你疯了,但是如果我们要帮你,你就得把每件事都说出来。你要我们帮忙吗?因为今天晚上发生了很多怪事,严重、诡异又愚蠢的怪事。”

她将头发从眼里拨开,点点头,说:“好。”

“说吧。”

她说:“去地下室。”

通往地下室的门藏在书柜后面。这个机关当然没有蝙蝠侠的秘密通道入口那么酷,随便拉拉书本,暗门就会自动打开;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旧书柜,有人把柜子放在储藏室里面的门前,免得别人跑进去——陌生人或是没有力气搬开书柜的瘦弱女生。虽然书柜上没多少书,但是我和约翰合力才把柜子挪开。

埃米推开门,在黑暗中摸索一阵才找到天花板上灯泡的拉绳,原本全白的绳子已经变成油腻的褐色。

蜘蛛网。

没有油漆的砖墙。

类似一群湿漉漉的狗的气味。

我们走下嘎吱作响的楼梯,走到一半,我才发现我们居然让一个女生带头前往黑暗的地下室冒险,真是一点英雄气概也没有。

我伸出手,微微移动身体,做出改变我一生的决定。我轻轻推开埃米,站到她前面,挡在她和黑影之间。

地下室很冷。我看到左方黑暗中飘浮着方形雪片,与地面同高的窗户被雪堆掩埋了。

走到转角时,我看见黑暗中浮现锯齿状的长形物体,看起来像树枝。在昏暗的灯光下,我的想象力开始发狂,让我在物体末端看见尖如刀片的爪子。我绕过转角,用力眨眼,想在黑暗中看清楚一点。肾上腺素在我体内乱窜,我看到一只怪物,它的“手臂”长在矮胖的身体上,身上覆盖着类似鳄鱼皮的尖锐厚板,蚱蜢般的长腿往后伸,踢向天空,让它的身体呈现“W”的形状。它有两丛跟昆虫复眼一样群聚的眼睛,长在细长的头颅上;嘴巴很长,双颚尖端跟皮下注射器的针头一样尖。我盯着这只怪物,眨眨眼,心想等我看清楚之后,它可能只是一台热水器罢了。接着我惊讶地发现,眼前怪物形状的阴影真的是一只怪物。

埃米走过转角,我尖叫着“退后”并伸手挡住她,结果刚好打中她的脸。我拔出枪,动作流利地开枪,枪响在地下室听起来震耳欲聋;我很确定我根本没瞄准,子弹可能打到怪物,也可能打中我的脚。

怪物的肩膀在一阵黄色火星中炸开,前伸的手臂掉下来,滚到地上,锯齿状的尖端烧了起来。

我踢中怪物的胸口,把它踢倒在地,然后我捡起断掉的手臂,用它自己的手臂一次又一次捶打它的下体,同时扯着嗓子大声吼叫,声音大到盖过砰砰砰的捶击声。

过了一阵子,我发现怪物显然没有反击。它躺在地上,肢体僵硬地伸向空中,仿佛已被石化。我用它的手臂又打了七八下,才将手臂重重地丢在水泥地板上。我深吸了好几口气,潮湿发霉的空气蹿进肺部,我浑身颤抖不停。

约翰靠过来,低头看着被肢解的怪物,说:“它不太灵敏吧?”

“两位……”埃米挤过我们身边,蹲下来把怪物扶起来,让它重新站在地上。

“这不是真的怪物,只是模型、道具。吉姆做的。”

她让怪物站稳,然后跌跌撞撞地绕过几个四散的纸箱,打开另一个开关。这次头上的日光工作灯亮了起来。

在亮眼的灯光下,那只怪物看起来反而更加恐怖——它的另一只手弯在身侧,爪子看起来可以砍断树木;数百颗眼珠聚在一起,我从每一颗当中都可以看到自己,像万花筒照出我疲惫苍白的脸。

我说:“哦,我很……呃,抱歉。”

她转向我,睁着明亮的眼睛,仿佛她这一年没看过更好笑的事了。我上下打量怪物,不管怎么说,这至少是件了不起的艺术作品。

约翰说:“你看它的手臂,上面有肌腱。”

我仔细看着地上的断臂,断口露出磨损的骨头和连接手臂的组织。吉姆还做了这只怪物的内部构造,包括肌肉组织、肌腱、骨头,八成连内脏也有。不可思议。

“他很痴迷这些,”埃米说,“他买了很多科幻杂志,以前还会订有关化妆和特效的刊物。我常常看他搅拌大桶大桶的硅胶,他长大后就想做这一行。这只他做了两个月。他下班后就会下来这里,我都是隔天一早才会听到他出来,每天他都要做上好几个小时……”

她的声音愈来愈小,对过世哥哥的回忆让她走神了。现在好像不太适合告诉她,我认为要做出这种道具,需要工业光魔特效公司的六人小组,花上二十五万美元。这绝对是“酱油”搞的把戏。

吉姆,你这个疯子,我开始觉得当初我们应该可以变成好朋友才对。

“来吧,”她说,“过来这边。”

她穿过一扇矮门,约翰还得低头钻过去。我们走进地下室一角,几十年前这里可能是储藏煤炭的房间。她蹲下来,插上一条黄色延长线,房间亮起刺眼的光线,细瘦的铁灯座上架着两盏工作用的卤素灯,照亮了这小小的工作间。房里摆了两张折叠铁桌,十几个瓶子和管子,还有染料、硅胶、石膏等材料,角落里高高地堆着好几个五加仑容量的白色水桶。

埃米说:“他有好多箱素描和笔记。以前他还会写很恐怖的科幻小说,他都不让我读,但是我会偷看。每次男主角都被剥光绑起来,任由美丽的外星公主‘折磨’他。你也知道,吉姆很久没交女朋友了。”

她蹲在一摞资料箱旁边,打开其中一个箱子的盖子,拿出好几本素描簿。

“后来他开始制订更大的计划,好像是小说和电影剧本。我跟他说人家不可能让他又做道具又写剧本,他却说詹姆斯·卡梅隆导演就亲自设计了《终结者》的机器人。你知道《黑客帝国》里面有一幕,主演基努·里维斯伸手去开门,门把手上好像可以看到摄影小组的倒影。吉姆第一次看的时候就看到了,他真的是这方面的专家。他想了很多计划,总是说要把房子卖掉,搬去……”

她耸耸肩,没再说下去,我想是为了避免眼泪跟着流下来。她交给我四五本素描簿,我翻了几页,看到关节、肌肉、手掌、爪子和眼睛的素描;我继续翻,直到有张图吸引了我的注意。

图中一群人和三名不是人类的生物走在一起,这种生物全身黝黑,炭笔浓重地画出它们的四肢,仿佛是用影子做成的人。

图中的人站在一个小房间门口,其中一个黑色生物伸出手,好像要开门。

我继续翻,又看到一张门的素描。这扇门很眼熟,我一小时前才看到过——沙利文家二楼通往废弃阳台的门。

我回头瞄了那具坏掉的模型一眼,然后说:“这些东西,还有外面所有的模型,你说吉姆是为了他写的故事而做的?”

“他从来不跟我聊这些,不过他过世后,我看过他的笔记。日记就放在那堆东西里面,我替他整理遗物的时候找到的。”

她用袖子擦擦脸颊。我觉得自己真是个浑蛋,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们没有再问问题,不过她说:“他在写平行宇宙的故事,标准的科幻小说,就是平行世界那些有的没的。我认为他的故事在写另一个地球的事,那个地球和我们很近,而对方想在两个星球之间建一座桥,这样它们就可以……入侵地球。”

“那这只怪物呢?”我问道,“它在故事里负责做什么?”

她耸耸肩。约翰严肃地说:“我猜就是这只怪物把主角绑起来,让裸体女外星人拷问。”

埃米笑了,我突然想起为什么我喜欢和约翰在一起。我又回头看了一眼独臂怪物,然后说:“我们快走吧。”

那时候我不可能知道吧。我怎么知道吉姆的东西或许能回答我们所有的问题?或许他已经把整件事想通了?

那天晚上的那个瞬间,我只想赶快离开,脑海中每个想法都散发出内疚腐败的气味,想到吉姆时更加明显。

所以没错,我们费力地爬上楼梯、关掉电灯,将吉姆所有的作品和材料留在黑暗的厚毯下,再也不为人所见。

从那天晚上一直到我们把房子烧成灰烬,我再也没有去过地下室。

回到一楼后,约翰问埃米有没有在家里看到过类似水母的生物,或是一个装满类似猪碎肉的大袋子。她回答“没有”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惊讶。

她还说她的摄像机只要侦测到动作就会开启,却从来没有拍到其他人。

“每次都只拍到我在床上翻身,”她说,“因为背的问题,我睡觉常常翻来覆去。”

“你之前失去记忆的那几次,”约翰还记得问,“大概是发生在多久以前的事?”

“我确定星期天晚上和星期二晚上都有,然后就是昨晚了。”

“每四十八小时一次,”约翰总结道,“至少目前为止是这样。”

“不过通常都不会持续太久。目前为止,我顶多忘记大概六小时,从午夜到清晨。昨天是我第一次忘掉一整天。”

“每次都在午夜左右发生吗?”我问道。

“我想是吧。”

我们表示愿意留下来陪她看昨晚摄像机的照片,但埃米婉拒了我们的好意。我迫切地想看相机拍到了什么,可是拍的毕竟是她的卧室,她当然会怕两个诡异的男生翻阅这些照片,看她换衣服或做女生一个人在卧室会做的事,譬如用打火机把屁点燃之类的。

她保证会看完照片,然后告诉我们结果。我告诉她我八成把照片移到深藏在打印机驱动器里的某个文件夹里了,当然我不是故意的。约翰自愿留下来守夜,但埃米一听就吓得直摇头,还说反正都快天亮了。

于是我们离开了,感觉好像蒙着眼拼拼图,而且还只能用屁股夹起来拼。

我回到家,看见壁钟显示的时间是凌晨三点二十六分。我打开家里的每盏灯,仔细检查每个房间有没有该死的怪东西。最后我终于倒在椅子上,心想今晚我绝对睡不着了;我体内有太多肾上腺素,闭上眼睛就会做很多恐怖的梦。

我睡着了。

房间重新在我眼前聚焦。我睡了多久?我试着移动手臂,发现动不了。有人在房间里,因为我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又试了一次,四肢依然没有反应。

我以前也做过这种梦,只要——

哦,该死。

那个人俯身将瘦削的脸凑到我眼前。巨大的鼻子,正是那天坐在越野车里的老朋友罗伯特·诺思。

他问道:“你听得见我的声音吗?”

我眨眨眼,不是为了回答他,而是想看看我能不能眨眼。我的眼睛可以动,所以有办法只靠眼皮杀人吗?

他说:“很好。”

他走出我的视线范围,又走回来,将手掌在我眼前摊开。有样东西在他手上爬动。他把手伸到我面前。

一只蜘蛛。

体形非常大,像颗鸡蛋。

黑色的脚,黄色的条纹。

看起来就是养来干架的。

诺思用手掌托着蜘蛛,说:“我要你把它吃掉。”

我勉强移动嘴唇,说:“去死吧你。”

“我要说几个词,希望你能专心听。拖拉机、月光、小提琴、黏土、大拇指……”

他讲了好几分钟,连续丢出几十个词,搞不好有几百个。他将手上的节肢动物举起来,蜘蛛的脚不断扭动着。

“红色、砂岩、伸缩喇叭、污渍、逗留……”

就这样,我突然觉得自己快死了,我可以感到体内涌出毒液,害我全身衰竭,让我的肠子腐烂、血管燃烧。我只有一样解药——诺思手上的东西。突然间,那只蜘蛛成了我的救星和带我逃离黑暗房间的一扇光明窄窗。我使尽全力,将头往前靠——我的双手还是麻木得无法动弹——然后贪婪地将蜘蛛吸进嘴里。我咬断它铁丝般僵硬的腿,咬穿蜘蛛的身体,感到滚烫的咸汁液喷入嘴中;我连忙吞下苦涩的蜘蛛腿、软骨和——

我猛然苏醒,从椅子上跳起来。只有我一个人,房里还是一片漆黑。

墙上的钟显示是早上六点十三分。我用手擦擦嘴巴,舌头上还残留着苦涩的味道。我甩头左右张望,确定房里没有别人。

刚刚我是在做梦吧?吃蜘蛛?这代表什么鬼意思啊?

往好处想,至少今天是周末。

我的电话响了。

我想要暂停一下,谈谈我的老二。

我的老二就像刚学会走路的小孩,这个小孩——以他的年纪来说,体形非常正常——正在长途旅行,他认为旅途的终点是迪士尼乐园。我的老二很兴奋,因为他好久好久没去迪士尼乐园了,但他还记得有一阵子他天天都去。所以现在老二小孩一直扭来扭去,不断抱怨:“我们到了吗?我们到了吗?现在就进去吧?现在?现在……就进去吧?”

可是放眼望去,根本看不到迪士尼乐园。

我愿意承认我这个人很糟糕,比方说我和珍妮弗在一起的两年,如今大概只剩下一系列疯狂喘息的记忆:摸索的手扯掉彼此的衣服,在我耳边鼓动的心跳声,指甲深深抓住我的背,嘴里残留的咸味。我只记得生理反应,只记得激素作祟。随着时间过去,我愈来愈不记得我们的对话,甚至没办法细数我们最有趣的五次约会内容(虽然每次约会如何结束我都记得很清楚)。

假如你听到这里双手一拍,自以为懂地眨眨眼,那你可以去吃屎了。珍妮弗是我的好朋友,连我都无法忍受自己的疯言疯语时,她却忍过来了。然而那些都过去了,只留下过去性爱填满的巨大黑洞。

我和珍妮弗的关系因为一次怀孕惊魂记而画上句点。她见过我的世界,而她不想在这样的世界里养孩子,我们因此激烈争执了许多次。有一次,我一边狂喷口水一边大吼说,如果她去堕胎,那个该死的胚胎八成会该死地纠缠我们——我是说会真的害我们家闹鬼——直到我们过世为止,搞不好还会追到阴间来。事后证明我讲错话了。

事后我们发现怀孕只是虚惊一场,但从此以后我就吓坏了,开始愈来愈退缩,常常乱扯各种理由,像是“哦,我明天早上要早起,整天都要点货什么的,我现在实在没有心情,珍妮弗”……

后来我们就渐渐不再碰彼此了。珍妮弗认为是我不再爱她,可是我心中爱人的那个部分和我的老二其实很少沟通。她变得很爱哭,很爱睡觉。我们常常吵架,后来她就离开了。

所以我已经从性爱马车下车六个月了。今天早上,我又拖着身子到出租店,在冰冷的早晨值了另一次突如其来的班,现在我站在沃利出租店的柜台后方,心想今天一定糟透了。激素像潮水一样来来去去,有时候没什么大不了,有时候我则觉得自己又变回了十五岁的小伙子。前几天,同事坚持要我带一部叫《幽灵世界》的电影回家看。后来我发现这根本不是幽灵的故事,而是讲一个女孩的成长,而且我发现她有一系列非常短的裙子,看完整部电影,我只记得看了整整两个小时索拉·伯奇的大腿。

我又离题了。早上我的同事蒂娜打电话过来,问我能不能替她值早上的班,因为,天哪,虽然路上的积雪都被清理干净了,但是她听说今天雪会下得更大,而她不想被困在出租店里。她说我是全世界最好的人,她真的欠我很多很多。对了,蒂娜身材娇小,一头金发,个性活泼,跟啦啦队队长一样精神饱满。于是我穿好衣服,在椅子上辗转难眠地休息几个小时后,开车回到出租店。对了,蒂娜已经订婚了,还有一个小孩。在今天这种日子,老二先生已经不在意逻辑了。

现在……就进去吧?

我折好今天的报纸,丢进脚边的垃圾桶。我已经浏览过整份报纸,就为了找失踪人口或警方搜索相关的报道,但是什么都没有,报纸头版只发表了一张小孩在雪地里玩耍的照片。显然还没有人发现藏在工具间里的那个人失踪了,或者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浑蛋,于是昨晚全镇的人召开秘密集会,决定案子干脆不要侦破比较好。

三个小时过去,还是没有客人来租片。我低头发现报纸已经掉到了地上。昨天为了促销,我们在店里到处挂满气球,事后清理的时候,其中一名同事把一个气球塞进了小垃圾桶里——充满的气球真的塞满了整个垃圾桶——结果完全没办法再丢垃圾进去。不知道为什么,这让我觉得很有趣。我听到店门被打开的声音。

德雷克警官跟一般警察一样从门口横着走进来,身上还穿着制服。他继续侧身穿过店内,停在柜台附近。我发现自己的手紧抓着旁边的DVD外壳。

告诉我,王先生,你不会刚好认识镇上昨晚失踪的一个男生吧?他用血把你的名字写在墙上,现场还找到一双你的手套,我们还拍到你杀了他的视频。

然而他却说:“你不觉得外面很美吗?”

我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转身从玻璃门往外看,点了点头。室外一片冰风暴过后的寂静,世界像是覆上了一层水晶,停车场上造景用的小树枝卡满了碎玻璃,闪闪发亮。我进店里时天色还有点暗,所以没发现。

“哦哦,怎么了,德雷克?”

“我一直没怎么睡,”他说,“我看你也差不多吧?”

“是啊。”

他耸耸肩。“哎呀,大概只是需要换床垫吧?或许我应该买一台播放舒缓身心声音的机器,譬如放瀑布或丛林的声音。”

“丛林的声音?”我的脸垮了下来,“我不觉得丛林的声音会让我想睡,这只会让我想到《早安越南》那部电影。”

德雷克没有笑。

“我啊,是我的小女儿害我睡不着。”他说,“她才四岁,每几个小时就醒来一次,哭着要洋娃娃,我们就得进她房间,问她娃娃的事,安抚她睡觉。两天前的晚上,我经过她的房间,那时候她不在屋里。我第一次看到她的娃娃,看起来是一尊颇大的瓷娃娃,有一双玻璃眼睛,穿着蓬松的洋装,就坐在床边。我想大概是我太太在跳蚤市场买的,因为我从来没见过。后来隔了不到两秒,我又经过她的房间并往里瞧,娃娃却不见了,只剩下空荡荡的床。我问我太太,她说她从来没见过那样的娃娃。从来没有。”

“是啊。”我说,仿佛这样就能稍微解开谜团。他想要我说什么?

“你们研究出沙利文家飘来飘去的那只东西是什么了吗?”

“德雷克,我们知道的跟你差不多,只知道事情很怪,整座小镇都很怪。”

“你知道前阵子有一名警探失踪了吗?好像姓阿普尔顿,黑人。他莫名其妙开始滔滔不绝地说世界末日到了,然后就跟烟一样消失了。”

“我想我听说了。”

德雷克说:“你知道他失踪前最后审讯的人是谁吗?”

“我?”

“没错,没错。他们怎么都找不到他了。”

德雷克,在不具名小镇当警察不是维持长期身心健康的好方法,查查他们的自杀率就知道了。我还可以告诉你另一件事,现在你的眼神跟那家伙精神崩溃前一模一样。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