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洛杉矶这地方就像《绿野仙踪》里的世界一样,前一秒还是单调的小镇小区,接着砰的一声,你突然就身处色彩缤纷、四处蔓延的怪胎秀当中,到处都是侏儒。
可惜我的故事不是发生在洛杉矶。
现在我在美国中西部的一个小镇,镇名我不能公开,等一下你就会知道为什么。我在一家叫“他家中国菜!”的餐厅,老板是一对来自捷克共和国的兄弟,据我所知,他们对中国或中国菜都没什么概念。我当初挑定地点时,以为这里还是上个月那家墨西哥酒吧烧烤店;其实餐厅在最近才改装,所以有面墙上还挂着那幅丑陋的壁画,画中黝黑的女子骑着野牛,骄傲地挥舞着墨西哥国旗,手臂下还夹着跟猪一样大的卡通版墨西哥卷饼。
这座小镇大到可以开四家麦当劳,但还不够大,走在路上只会偶尔看到流浪汉。你在这里可以叫到出租车,但不是站在人行道上随便一招就有,要打电话叫,而且出租车也不是黄色的。
美国中西部的天气每天都很不一样,高速气流像愤怒的蛇神在我们头上波动,我曾经碰到过气温高达四十二度或跌至零下八度的日子,或者一天八小时内的温度相差整整二十四度。这座小镇位于龙卷风走廊内,每年春天,旋转怒吼的木炭怪兽就会凭空出现,把镇上的简便房屋扯碎得像被巨大的果汁机搅过一般。
然而除此之外,这座小镇还不赖,真的。
不过我们这里失业率很高,镇上有两家工厂都倒闭了,还有一家大卖场在营业前就破了产,只剩个空壳在那儿养蚊子。我们离肯塔基州不远,而肯塔基州是美国南北方的非正式界线,所以常看到卡车上贴着美国南军旗帜的贴纸,外加“南方卡车,世界第一”的标语;这里也有很多乡村音乐电台,以及很多跟“黑鬼”有关的笑话。镇上下水沟的污水偶尔会莫名其妙地淹到马路上;到处都是流浪狗,大多都有吓人的肢体残障。
好吧,这座小镇根本烂透了。
美国商会不会告诉你很多这个不具名小镇的秘密,比方说我们的人均精神病患者人数是州内其他城市的四倍;环保局在八十年代秘密调查了小镇的水源,希望能找出原因,可一周后,负责的首席调查员陈尸于其中一座水塔内,而水塔上最大的洞口却是只有二十五厘米宽的阀门,大家都觉得很奇怪。更怪的是,调查员的双眼被烧,粘在一起——不过这是另一回事了。
对了,我叫大卫,呃,你好。我曾经看到一名男子的肾脏长出触角,在他背上扯出参差不齐的洞,然后拍打着触角跳过我家的厨房地板。
我叹了口气,茫然地从“他家中国菜!”的窗户往外看,偶尔瞄向对街阴暗的信用合作社,里面的电子钟显示是傍晚六点三十二分。记者迟到了,我在想要不要离开。
我不想讲这个故事——我和约翰在不具名小镇发生的故事(我想这些事也发生在其他地方)。因为不管怎么讲,听起来都只会像我在发疯而已,而且疯的程度跟……会刮大“风”的荒原,或者其他会刮风的地方——一样。我想象自己对记者掏心掏肺,滔滔不绝地讲着黑影、虫子、克洛克和弗雷德·德斯特的事,在画得超丑的墨西哥卷饼墙壁前口无遮拦地一直说。再怎么想,这都只会变成史上无敌蠢的笑话而已吧。
“够了,”我对自己说,“赶快走吧。等你要死的时候,你绝对会希望你没浪费这么多时间等人。”
我准备站起来,然而才起身一半就停住了。我的肚子一阵绞痛,好像被牛撞到似的,晕眩感再次浮上脑门。
我跌回位子上。更多副作用层出不穷,我已经头昏脑涨,全身从肩膀到脚底都不受控制地颤抖,仿佛吞下了一台震动器。每次我服用“酱油”都会这样,而我六小时前才吃过。
我缓缓地深呼吸,想舒缓身体、平复情绪。放松下来后,我转头看到一名矮小的亚裔服务生端着鸡肉炒饭,送给餐厅另一端的胡子男。
我眯起眼睛,一秒内就数出她端的盘子上有五千八百二十九颗饭粒,米的产地是阿肯色州,开收割机的男子绰号是“爱穴男”。
我不是天才,只要随便问问我爸,还有以前我在不具名高中的所有老师,他们都会这样告诉你。我也不会通灵,这些都只是副作用而已。
我的身体又抽搐了一下,电流快速轻巧地拂过全身,就像把椅子往后翘到快倒的时候,你会感到肾上腺素在快速分泌。我想我还是坐着等副作用过去好了,反正我也还在等我点的“红烧虾仁团聚餐”。我其实不饿,完全是想看看这道菜长什么样子。
包在餐巾里的扁平餐具摆在桌上,旁边是我点的冰红茶,再旁边几厘米放着另一样东西,不过现在我不太想管它。我摊开餐巾,闭上眼睛摸了一下叉子,马上知道这把叉子在六年前的一个周四产自宾夕法尼亚,有个家伙曾用这把叉子刮掉了脚底的狗屎。
“你得再熬个几天,”我自己的声音再次在脑海内响起,“明天或后天你睁开眼睛,一切都会恢复正常。应该说几乎恢复正常吧,毕竟你还是又丑又笨,偶尔也会看到让你——”
我真的睁开眼睛,吓得抖了一下。一名男子坐在桌子对面的位子上,我完全没有听到、感到或闻到他坐下来。他是跟我讲过电话的那位记者吗?
还是忍者?
“嘿,”我喃喃地说,“你是阿尼吗?”
“嗯。你刚刚睡着了吗?”他和我握手。
“呃,没有,我只是想揉掉眼睛里的脏东西。我是王大卫,很高兴认识你。”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阿尼·金石长得跟我想得一模一样。他比我老一些,顶着乱糟糟的头发,蓄了一脸胡子,宽宽的脸看起来很适合抽雪茄。他穿着一件比我岁数还大的灰西装,领带被打成肥肥的温莎结。
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是某全国杂志的记者,想要写一篇我和我朋友约翰的专题报道。我们不是第一次接到这种邀约,但这是我第一次答应。我在网络上查了一下这个家伙,发现他专门报道古怪的个人小故事,跟美国记者查尔斯·库拉尔特的节目一样。其中一篇文章介绍一名男子疯狂地搜集灯泡,然后在上面画风景画,而另一篇则讲了一个养了六百只猫的女生,大概都是这样的故事。我想这就是给正常人看的怪胎秀,让他们可以围着公司休息室的咖啡机谈笑的故事。
阿尼盯着我的脸有点久,仔细看我额头上一滴滴的冷汗、苍白的皮肤和过长的头发。然而他没有提到这些,反而说:“王先生,你看起来不像亚洲人。”
“我不是,我在‘不具名小镇’出生。我改过名字,这样别人比较不容易找到我。”
阿尼向我投来第一个怀疑的眼神,我想接下来我还会看到很多很多次。“为什么?”
我半闭起双眼,脑子里充斥着人类出现以来生于世界上的一千零三十亿人,汪洋般的人像单一生物体中的细胞一样出生、死亡、增加。我紧闭起眼睛,试着专注地想象服务生的胸部,好清空脑袋。
我说:“王是世界上最常见的姓。如果你在网络上搜寻我,你可能得看一大堆没用的信息,才能找到我。”
他说:“好吧。你的家人也住在这里吗?”
一开始就直捣红心啊!
“我是养子,我不知道生父是谁,你也有可能是我爸。你是我爸吗?”
“呃,我想不是。”
我试着判断这些是要让访谈更有料的热身问题,还是他早就知道答案了——我想后者比较有可能。
还不如就全说了吧,不然我们在这里干什么?
“我的养父母搬走了,我不会告诉你他们在哪儿。你先把笔拿出来吧,我接下来要说的故事你一定有兴趣。至于我的生母,她住在精神病院。”
“真是辛苦你了。她为什么——”
“她是个暴力狂,老爱发呆,脾气暴躁,还沉迷于吸血鬼和萨满教,每个月都把救济金拿去买黑蜡烛。当然,撒旦偶尔会帮她,但是跟恶魔打交道总是有风险,永远都很危险。”
阿尼沉默了一下,然后说:“真的吗?”
“不是,我紧张的时候就会乱讲话。我生母只是得了躁郁症,没办法照顾我而已。不过你不觉得另一个版本比较酷吗?你应该用那个。”
阿尼朝我投以记者练过的诚恳表情,然后说:“我以为你想亲口告诉我事情的真相,不然我们在这里干什么,王先生?”
因为我总是听女生的话。
“你说得对。对不起。”
“好吧,既然我们谈到精神病,你高三的时候读特别班……”
“大家都误会了,”我撒谎道,“学校说我‘情绪不稳定’,但我只是打了几次架,都是小孩子瞎闹,没有人告我什么的。疯子不会遗传。”
阿尼看了我一眼,我们都知道一般大众没办法查阅少年法庭的记录,他只能相信我的说辞。我开始思考他听完我要说的疯狂狗屁故事之后,到底会在文章中怎么写我的高三生活。
他将视线移向桌上的另一样东西。在他眼中,那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罐子,大小、形状类似缠线用的线轴,材质是平整光滑的铁。我用手指轻碰罐子,罐子表面摸起来很凉,仿佛整晚都放在冷冻库里。就算把罐子从早到晚放在烈日底下,摸起来还是凉的。我想你可能会以为这是很有型的药罐。
阿尼,我可以把你吓个半死。如果我给你看罐子里的东西,你永远都没办法一觉睡到天亮,也无法完全沉醉于电影当中;你到死都会觉得跟人类格格不入。不过你还没准备好,我保证你更没办法看我放在车上的东西……
“好吧,”阿尼继续说,“不管怎么说,精神病一点都不可耻。身为人嘛,偶尔都会生点小病,不是吗?比方说,我先前到北方采访一个高级律师,前阵子他在精神病房待了两个礼拜——他叫弗兰克·坎波,你听过这个人吗?”
“嗯,算认识吧。”
“弗兰克不肯跟我谈,但他的家人告诉我他能看到幻觉——几乎每天都会看到怪东西。他之前出了车祸,然后状况愈来愈差。他在感恩节发作了一次,他太太把烤火鸡端上桌,但弗兰克看到的不是火鸡,而是人类婴儿蜷缩在盘子上,被烤成酥黄色,嘴里塞满填料。他彻底崩溃了,好几个礼拜都不肯吃东西。现在他每隔几天就会出状况,他的家人认为是车祸造成的脑部损伤,但是医生也束手无策,对吧?”
“嗯,差不多就是这样。”
阿尼,你跳过了最诡异的部分。为什么他会出车祸?他在车子里看到了什么……
“不过现在,”阿尼说,“他已经痊愈了。”
“他们告诉你的吗?弗兰克啊,真是太好了。”
“他们都说是你和你的朋友治好他的。”
“对啊,我和约翰,我们尽力了。不过真是太好了,我很高兴他没事。”
阿尼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带着一丝不悦。你看看这个疯子,顶着一头疯子的丑发型,带着疯狂的小药瓶,讲这种疯狂的蠢故事。
需要累积几十年的嘲讽经验才能练成这种冷笑啊,阿尼?光看就让我觉得好累。
“跟我谈谈约翰吧。”
“要讲什么?他二十出头,我们是学校同学。约翰也不是他真正的名字。”
“让我猜猜看……”
我脑海中又开始闪过影像,数个世纪以来无数的人类散布全球,就像快速播放橙子长满霉菌的画面。赶快想服务生的胸部。胸部、胸部、胸部。
“……约翰是世界上最常见的名字。”
“没错,”我说,“但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叫王约翰。我查过了。”
“你确定?我同事就叫王约翰。”
“真的吗?”
“我们继续吧。”阿尼说。他大概在心里告诉自己,这个叫王大卫的小子八九不离十是在胡扯。
最好是啦,阿尼,等你听完剩下的故事再说吧。如果你的屁话侦测器真的这么神,那么再过几分钟,你的侦测器一定会爆炸,一口气炸掉半个街区。
“你们两个一直都有一小群粉丝吧?”他说,翻回小笔记本写满潦草字迹的一页,“我在网络上找到几个留言板,专门讨论你和你的朋友,还有你们的……兴趣。所以你们是招魂师?驱魔师?”
好吧,屁话说够了。
“阿尼,你上衣口袋里有八十三美分,”我飞快地说,“三个二十五分硬币,一个五分镍币,三个一分硬币。三个一分硬币分别是一九八三、一九九三和一九九九年出厂的。”
阿尼露出“这屋子里我最聪明”的优越怀疑论者的灿烂笑容,然后从口袋里掏出硬币,仔细检查,确认我讲得没错。
他咳出一声笑,握拳放在桌面上,我的餐具因为餐桌震动而发出声响。“我的天呀!这招真高明,王先生。”
“如果你把五分镍币抛十次,”我继续说,“抛出的结果会是正、正、反、正、反、反、反、正、反、反。”
“我不确定我想花时间——”
那短短一瞬间,我有考虑不要再刁难阿尼了。然而我想起他的灿烂笑容,于是决定火力全开。
“阿尼,昨晚你做了一个梦。你妈妈在森林里追着你跑,用阴茎穿起来的鞭子打你。”
阿尼的脸垮了下来,像一栋爆破的房子。虽然我很讨厌几分钟前他脸上的表情,却很喜欢他现在的样子。
没错,阿尼,你知道的一切都是错的。
“我现在真的有兴趣了,王先生。”
“哦,接下来的故事更有趣呢,有趣多了。”
废话,接下来只会愈来愈糟,糟透了。
“我们的故事要从几年前开始说起。”我开口道,“我们才高中毕业没几年,还是一群小鬼。有一天我的朋友约翰去了个派对……”
当年约翰组了一个乐队,他去参加的派对就像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办在一个小城湖边的泥巴地上,离不具名小镇只有几分钟的路程。当时是四月,那场派对是某个家伙为自己的生日之类办的,我不太记得了。
约翰和我跟着他的乐队“三臂萨莉”一起过去。大约晚上九点,我背着吉他大步走上舞台,台下一百多名观众冷淡地拍了拍手。所谓“舞台”其实只是一排放在草地上的木板,橘色的延长线爬过木板底下,从扩音器连到附近的小屋。
我四下张望,看到曲目单贴在其中一台老旧的扩音器上,上面写着:
骆驼大屠杀
断背超人
通往天国的阶梯
亲爱的大脚怪
我讨厌查德·韦斯堡的三十个理由
温柔地爱我
我们各就各位。
我、阿头(鼓手)、沃利·布朗(贝斯手)、凯利·斯莫尔伍德(贝斯手)和芒奇·隆巴德(贝斯手)站在台上,约翰是吉他手兼主唱,但他还没上台。还不到时候。我应该先提醒你,我不会弹吉他或任何乐器,而且我的歌声大概可以害人耳朵流血,搞不好还可以直接杀死一条狗。
我走到麦克风前。
“谢谢各位来欣赏我们的表演。我们是三臂萨莉乐队,今晚让我们像狂风暴雨一样用摇滚嗨翻天吧!”
群众毫无兴趣地嘟囔起来。阿头敲起《骆驼大屠杀》的前奏,我把吉他晃到胸前,准备开始摇滚。
突然间,我的身体扭成一团,展现出无法忍受的痛苦——我跪在地上,双手抱头倒在舞台上,像受伤的动物一样惊叫,倒下时我的手扫过吉他弦,弹出痛苦抽搐的音符。观众大吃一惊,看我陷入夸张的痉挛,最后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芒奇冲过来,像急救医师那样替我检查。我跟死人一样躺在地上,他摸摸我的脖子,接着起身走向麦克风。
“各位先生、女士,他死了。”
观众陷入醉醺醺般的焦躁与恐慌。
“等一下,各位请等一下,请听我说,不要慌张。”
他等大家安静下来。
“现在,”他说,“我们必须继续表演。有人会唱歌和弹吉他吗?”
一名高大的男子从人群中走出,长卷发看起来像泄气的爆炸头——他就是约翰。他身穿橘色上衣,上面蜡纸印的黑字写着“前景松区精神病罪犯中心”,“精神病罪犯”五个字用黑色白板笔划掉,旁边草草写着“正常人”。约翰亲手设计的这件上衣和标语。
“这个嘛,”约翰用装出来的南方口音说,“我想我会一点。”
凯利依照剧本邀他上台,约翰从我僵硬的手中拔出吉他,阿头和沃利则粗鲁地把我拖到草地上。约翰拿起吉他,飞快地弹起《骆驼大屠杀》的前奏。三臂萨莉乐队的每场表演都这样开场。
“我认识一个人
不对,我乱说的
头发!头发!头——发!
骆驼大屠杀!骆驼大屠杀!”
这段开场是约翰想到的。这家伙很糟糕,凌晨三点喝醉时想到的点子,就算等到白天酒醒了,他还是可以继续执行。对约翰来说,无时无刻不是凌晨三点。
我翻过身,躺在草地上看着夜空。这是我真正平静的人生中最后一段回忆:几个小时前雨就停了,刚清洗打亮的星斗衬着黑天鹅绒般的背景闪闪发光;音乐胡乱略过广场,草地上清凉的露珠浸湿了我的汗衫。我遥望天上闪耀的永恒“宝石”,每一颗都由上帝的袖子擦得晶亮。接着一只狗叫了起来,我马上从完美的天堂跌入粪坑。
那是一只铁锈红色的狗,可能是爱尔兰雪达犬或红色拉布拉多,或者……苏格兰铁锈犬,我不太熟悉狗的种类。它的项圈上拴着一条三米长的细铁链。它在人群中跳来跳去,浑身散发出疯狂的狗狗精力,陶醉于生平第一次的自由时光。
它蹲下来在草地上尿尿,又跑到另一个地方尿了一泡,把整个新世界划为它的领地。它小跑着奔向我,铁链嘶嘶地滑过身后的草地。它闻闻我的鞋子,八成判定我已经死了,然后开始闻我的口袋,想看我的尸身上有没有牛肉干。
我伸手要拍它的头时,它缩了一下,脸上露出“不要碰我头发”的阴险表情。
它的项圈上挂着一个铜牌。
上面刻了几行字。
我叫莫莉。
请送我回到……
下面写着不具名小镇的地址。这只狗离家至少有十公里,我在想它到底花了多少时间弄断铁链。
这只狗发现和我打交道没什么好处,就小跑着离开了。我跟着它走,当场决定要把它带上车送还给主人。它的主人搞不好是一家人,现在可能担心死了,家里的小女孩为了等它回来,或许哭得稀里哗啦呢。
或者是大学姐妹会的女生,为了互相安慰而做起情色按摩……
追着狗跑要看起来很酷真的很难,尤其是我跑步的姿势本来就很娘。那只狗不断回头,朝我露出不耐烦的眼神,同时加快速度。我追着它迂回地绕到广场的另一端,这时我听到让我肠子发冷的声音。
一声尖叫,音频非常高,几乎像口哨。地球上只有两种生物能发出这种声音——非洲灰鹦鹉和十五岁的人类女性。我转过身,走向骚动的群众,那只狗小心地看着我,然后朝另一个方向跑去。我四处看看——
啊,尖叫现在变成咯咯笑了。在远离舞台的地方,一群女生聚在一起背对台上的乐队,围绕着一个满头辫子、身穿大衣的黑人,他戴着牙买加宗教运动的贝雷帽,明显想替自己塑造形象,吸引大家的注意。其中两个女生用手捂住嘴巴,眼睛瞪得老大,尖声叫那名男子再做一次、再做一次。从她们的反应来看,我想我碰到派对上最不想见到的人了——业余魔术师。
“我的天哪!”离我最近的女生说,“他刚刚飘起来了!”
其中一个女生脸色苍白,看起来快哭了,另一个女生摇头举起双手离开了。
人轻易受骗的特质正是抵着文明咽喉的一把刀。
“飘了多高?”我温和地问道。
牙买加人转头看我,试图装出异国巫毒祭司锐利的眼神。这个表情应该要让我脑中响起泰勒明电子琴的音乐才对。
“大家最爱怀疑论者了,先生。”那家伙油腔滑调地说,他的腔调听起来混合了牙买加、爱尔兰和海盗腔。
“做给他看!做给他看!”几个女生尖声说。
我不确定我为什么要扫她们的兴,我希望能代表怀疑论者一战,然而事实上,我可能只是生气这家伙今晚有艳福可享,我却没有。
“怎么样,大概离地十五厘米吧?”我问他,“单脚站的飘浮魔术吗?就是魔术师戴维·布莱恩在电视特集上一炮而红的那招?你只需要强健的脚踝和一点演技就行了吧?”
还有喝醉的愚蠢观众……
他的视线停在我身上,我感到熟悉的紧张。我从小学就知道这种感觉了,就像我发现不但可能因为说错话挨打,而且从上次被打以来,我完全没有花时间练习打架。不具名小镇每周五的酒吧群架后,急诊室看起来就像第三世界选举完的样子,因此像我这样聪明的家伙,有时候还是少管闲事比较好。
这时他露出灿烂的洁白露齿笑容,不愧是迷惑人的魔术师。
“让我想想……我要怎么做怀疑先生才会满意呢?啊,你看你看,你洗了脸却没洗耳朵后面吧?”
我夸张地叹了口气。他伸手到我的头侧,八成要从耳朵后面拉出闪亮的铜板。然而他把手抽回来时,手上抓的不是铜板,而是一只蠕动的黑色长蜈蚣。他把蜈蚣挂在拳头上,翻过手来,让蜈蚣绕着手爬来爬去。其中一个女孩惊叫起来。
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蜈蚣,把扭动的小虫抓起来给大家看。我第一次注意到他另一只手上绑了几层急救绷带。他将这只手移到蜈蚣前方,下一秒钟蜈蚣就不见了。女生们倒抽了口气。
“嗯,用虫这招还不错。”我说,瞄了手表一眼。
“先生,你想知道蜈蚣跑去哪儿了吗?”
“不想。”我突然觉得不太舒服,这家伙害我肚子怪怪的,“不过我没有恶意,你这该死的把戏很有趣啊。”
“我还会别的。”
“是啊,不过我想你最厉害的招数都留在家里吧?如果我是十六岁的小女生,你一定很乐意带我回去秀给我看吧?”
“先生,你做梦吗?请我喝一瓶啤酒,我就帮你解梦。”
简而言之,不具名小镇就是这样,在这座破败的小城里,怪胎的平均人数比旧金山以外的任何地方都多。我们应该把他说的话印在进城大路旁的绿色指标上:欢迎来到“不具名小镇”。啤酒换解梦。
我说:“可惜我运气不好,没有啤酒。”
“这样好了,怀疑先生,我学《圣经·旧约》的但以理,先讲你做的上一个梦,然后再告诉你梦的意思。不过如果我说中了,你就要请我喝啤酒,可以吗?”
“好吧。我看你很幸运啊,这种超能力最适合在派对上骗啤酒喝了。”我伸头张望了一下,觉得好像看到那只狗跑过卖炸热狗的帐篷。我想让我的脚抬起来跟着狗走,同时命令我的嘴巴对这家伙说“算了吧”,但两者都不理我。
我知道跟他耗下去不仅一点好事也没有,还可能碰上一堆破事。然而我的脚就像生了根一样。
“今天早上下大雷雨的时候,你做了一个梦。”
我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
哼,碰巧猜中罢了……
“在梦中,你和女朋友蒂娜复合了……”
哇,他怎么知道——
“你回到家,看到她抱着一大堆炸药,手里拿着夸张的巨大活塞引爆器,准备引爆炸弹。你问她在做什么,她说‘这个啊’,然后把引爆器压到底。接着,”他将双手指向空中,“你听到砰的一声。你的眼睛睁开,梦里的爆炸声原来是窗外的雷声。先生,告诉我吧,我猜得准吗?”
我,的,妈,呀。
他笑了起来。所有人都盯着我,看着我脸上一览无余的恐惧。有个女生悄声说:“天哪……”
我最讨厌在别人面前哑口无言了,于是我嘟囔了几个字。
其中一个女孩低声说:“他说对了吗?他说对了吧?”
她旁边的女孩顶着乌黑的头发,画了像浣熊的眼影,现在她突然看起来像被吸血鬼吸干了血。人群不经意地退后一两步,仿佛退到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外一切就会恢复正常。
“看你脸上的表情,我想我说对了。”他咧嘴笑道,“对吧,各位小姐?不过等一下,我还没说完。”
我想走了。在我身后简陋的舞台上,约翰飙唱起《骆驼大屠杀》的最后独唱,随兴唱出一些饶舌歌词,歌声盖住阿头·“我脑中整场表演只是鼓手独奏”·范戈尔德不和谐的鼓声,以及贝斯震耳欲聋的威吓音乐。我看过不少演唱会,从业余乐队到著名的珍珠果酱乐队都有;或许我的看法有点偏颇,但我必须承认,三臂萨莉是我见过的最烂的乐队。
“先生,你可以猜到梦境的意思:你的前女友躲在家里等你,准备再次破坏你的世界。可是这个梦还要告诉你另一件事——你的梦一直想警告你,想示范给你看。”
“好啦,好啦,好啦,”我举起双手说,“你碰巧猜对了,搞不好是有人告诉你——”
“因为啊,你得勇敢一点,才能自问这些恐怖的问题:大卫,你的头脑怎么知道要打雷了?”
打雷?什么?说真的,离这家伙远一点。快走快走——
“什么?你在讲什么——”
“打雷的时候,她刚好在你的梦里按下引爆器。你的脑袋在打雷前三十秒开始做梦,但你的脑子怎么知道那个时候会打雷,来搭配梦中最后的爆炸呢?”
我疯狂地想,因为有种可悲的记忆就是倒过来的。该死,我居然在引用《爱丽斯梦游仙境》的内容。我没见过比这更逊的派对了。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不要乱讲。”我的眼睛四处乱瞟,就是不敢看那个牙买加人,我突然担心会看到他飘浮在草地上方三十厘米处。女孩们惊讶得窃窃私语,仿佛找到周一可以在学校走廊闲聊的话题。她们去死吧,所有人都去死吧!可是这王八蛋就是不肯闭嘴。
“先生,我们都做过这种梦。你梦到自己参加益智节目,全身只穿了一件护裆,就在游戏的铃声响起,宣告你输了的那一刻,现实生活中你的电话也响了。你的头脑不可能知道电话要响。你看,时间就像海洋,不像浇花的水管;空间则是一阵烟,一朵云;而你的头脑——”
“——随便啦,随便啦。”
我摇摇头,转过身,感到口干舌燥。
赶快走,赶快走。你知道这家伙有问题,不要跟他扯上关系。
舞台上,约翰吟唱起缓慢哀戚的挽歌《断背超人》。
“绝望的骆驼高飞,
背着黑暗记忆的推进器……”
“要我告诉你吗?你在摔断腿住院的时候,你爸爸到底在哪里?”他对着我的背影说。听到他的话我停下来,肠子感到瞬间发冷。“你真命天女的名字是什么?还有她会怎么死?”
“闭嘴,不然我就给你好看,看你会怎么死。”我想这么说,但没有说出口。
我逼自己走开,不舒服的超现实感受就像发生车祸的时候第一次看到马路绕着挡风玻璃旋转一般。
我真的觉得有点头晕,站都站不稳了。
“要我告诉你什么时候核弹会在美国境内爆炸吗?在哪座城市?”
我几乎要扑到这家伙身上,然而我懦弱的身体再次让我少跑一趟医院;这家伙就算没有魔力,大概也可以把我打个半死。这时我神经紧绷得要命,甚至有股冲动想揍其中一个女生算了,不过搞不好我连她们都打不赢。
“我说先生,你为什么不带着你的假牙买加腔,搭船滚回假牙买加去呢?”如果当时我能想到这句话,讲出来应该挺酷的。然而我只咕哝了几声,摆出不屑的手势,一面跌跌撞撞地走进人群,假装我对那家伙已经失去了兴趣。
“嘿!”他朝着我大喊,“先生,你欠我一瓶啤酒!嘿!”
吉卜赛人、灵媒和算塔罗牌的人都累积了数百代的练习经验,他们只需要练习,冷静地判读、演绎推理逻辑和客人的一厢情愿就够了。先随便丢几句对世上每个人都适用的评论——
“我感知到你有些困扰。”
“你好厉害!没错,我先生他……”
——接着,猎物就会把需要的信息告诉你。然而假牙买加人不可能知道那么多,绝对不可能。我看着自己踩扁了地上的杂草,那家伙刚打碎了我坚信的一切——
我重重地撞上一个女孩,把她像树一样压倒在地上。我定睛一看,发现我居然撞倒了珍妮弗·洛佩兹。
你知道单身太久是什么感觉吗?就是当你扶女生站起来,在她起身的那两秒握着她的手时,你居然会感到一阵兴奋。
“天哪,对不起。”我说。珍妮弗捡起她的啤酒瓶。“我刚看完那边的,呃,巫毒表演,有的没的,有个会飞的巫毒男。”
她穿着牛仔短裤和无袖上衣,头发被绑成马尾。我想我应该先讲清楚,她不是赫赫有名的珍妮弗·洛佩兹,只是一个我挺喜欢的当地女孩,名字碰巧一样而已。我想如果她真的是那位有名的歌手和演员,这个故事应该会更有趣,所以如果我提到她的时候,你脑中想象的是翘臀珍,我也没意见。不过我的珍妮弗只有背对我走开的时候,看起来才像那位大明星。
她最近在家得宝当收银员,每次我过去,都会拿店里最具男子气概的东西到她的柜台结账,搞得现在我家有一把斧头、三包水泥和三种不同的铁锹。上次去的时候,我买了一把五公斤重的大铁锤,还一脸失望地问她有没有更重的。她没有回答,甚至没有找我钱。
她拍掉屁股上的草渣,我感到有股急迫的冲动想伸手帮她,不过我成功地控制了自己。
老天,世界上没有哪样毒品比男性激素更能让人振奋心情了。
“真的非常非常对不起,你还好吗?”
“嗯,酒洒了一点出来,不过……”
“你来做什么啊?”
“就是来派对玩儿啊。”她随意指了一下群众和音乐,“好啦,看到你真好……”
她要走了!快说点什么!
“我是,呃,跟我们乐队一起来的。”我说,一边用走路姿势中最自然、最不像跟踪狂的脚步跟着她。她抬头看了台上一眼,又转过来看着我。
“你应该知道他们没等你就开始表演了吧?”
“哦,不是,我……不弹乐器,我只是……你一开场的时候有看到我啊,我就是那个倒下来死掉的家伙。”
“这样啊,可是我才刚到而已。”她加快了脚步。
她要走了!扑倒她!
“哦,”我朝她的背影说,“那待会儿见吧。”
她和一个金发小鬼碰头,他侧戴一顶棒球帽,穿着某乐队的上衣。这整件事让我非常沮丧,以至于我根本忘了飘浮牙买加人的事,直到……
三个小时后,约翰和乐队成员把刮痕累累的乐器搬上白色货车,车身用喷漆写着“胖杰克逊的漏气马车”——这是乐队的旧名字,几个月前我们才改了乐队名。
“阿卫!”约翰说,“你看!你相信这件上衣沾了多少汗吗?”
“还……挺惊人的。”我说。
“我们都要去‘一个球’,你要来吗?”
他指的是市中心的一个球酒吧。别再多问了。
“不要,”我说,“七小时后我就得去值班了。”约翰也得去值班,我们在同一家录像带店值同一时段的班。顺便告诉你,约翰过去三年已经换了六次工作。一个女孩走到约翰身后,伸手抱住他。我不认识她,不过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是啊,我也是。”他承认,“不过我得先买瓶啤酒给罗伯特。”
“谁?”
“呃,那个黑人。”
约翰指向背对我们的五个人,三个女生和两个男的,其中一个是红头发的壮汉,旁边则是戴着彩虹色贝雷帽、满头辫子的亲爱的巫毒祭司。
“看到了吗?就是穿白色网球鞋的那个男人。”
不只我看到他,他这时也转过来,对上我的视线,然后大叫:“先生,你欠我一瓶啤酒!”
“他真的很爱啤酒。”约翰说,“嘿!我听说今天有唱片公司的人来。”
“约翰,我不喜欢那个家伙。他……有点怪怪的。”
“阿卫,你什么人都不喜欢。他很酷啊,他说如果猜中我的体重,我就要请他喝啤酒,结果他第一次就猜中了,太强了。”
“你知道自己几公斤吗?”
“不太确定,但他猜得也差不了多少。”
“我跟你说,首先——唉,算了。约翰,那家伙的口音是装出来的,谁会做这种事?他是个骗子,而且我觉得他好像想搞鬼。走吧。”
“‘想搞鬼’?你太早下结论了。你有没有想过,一手把他养大的爸爸可能是个逃犯。为了隐藏身份,他爸爸只好假装口音,而小罗伯特学着爸爸讲话,才学到同样的假腔调。”
“他这样跟你说的吗?”
“没有。”
“走吧,约翰。我的车就在树后面,我们一起走吧。”
“你要去一个球酒吧吗?”
“不去,绝对不去。”
“那我要跟阿头一起搭漏气马车,你想来的话还是可以来。”
我婉拒了他的好意。他们上车离开了。
我感到有点孤单。我不太认识派对上的其他人,于是我四处晃晃,希望能碰到珍妮弗·洛佩兹,或者至少碰到那只狗。我真的找到了珍妮弗,她坐在一辆樱桃红的六五年野马跑车里,和那个金发小子亲热,他看起来勉强到可以开车的年龄。我莫名其妙地感到非常愤怒,一路板着脸走回我油量不足的现代牌小车,鞋子穿过草丛,踢起一阵小水雾。
那只狗在等我。
它就坐在我的车门旁,好像无法理解我怎么这么久才来。我打开车门,莫莉就跳进副驾驶座。我目瞪口呆,甚至以为大狗会转头用牙齿把安全带拉下来。它没有这么做,只是坐着等我。
我跌坐进我的现代牌小车里,感觉有一千个问题在肠子里乱窜。我伸手到口袋里拿车钥匙,再把手抽出来——然后大叫。
我没有发出血腥电影里女受害人用尽全力的尖叫,只是沙哑刺耳地叫了一声:“搞什么鬼?!”我手掌的皮肤上刻了一行字:你欠我一瓶啤酒。
我呆坐在黑暗中,盯着自己的手,就这样过了几分钟。我的肚子收缩抽搐,最后我决定靠着车门,吐在杂草丛里。吐完之后,我睁开眼睛,看到地上的呕吐物中有东西在动,又长又黑,而且在不断扭动。
原来蜈蚣跑到那儿去了……
我紧紧闭起眼睛,往后靠着椅子。我当下就决定回家并爬上床,假装这些事情没有发生过。
现在讲起我们的故事,我实在很想说:谁知道约翰会造成世界末日?不过我不会这么说,因为大部分和约翰一起长大的人都认为他真的有办法毁了这个世界。
有一次上化学课的时候,约翰“不小心”炸了一盏本生灯,还震碎了一扇窗户,他因此被停学十天。如果学校能证明他是故意的,他还可能被退学,就跟一年后的我一样。
美术老师也把他赶出班上,因为他交了一张非常精细的裸体自画像,生殖器大概加长了十五厘米。他曾经站在朋友的货车顶上假装冲浪,结果摔断了手腕。他的大腿后侧也有烫伤的痕迹,他说是自制烟火出了问题,但我认为那是他和几个朋友做火箭推进器时弄伤的。一年前他告诉我,未来他想从政,虽然他连大学都没念过。一个月前他又改变主意,跟我说想进入成人影片这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