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二十分。
约翰决定提早前往下水道清洁剂工厂,自己探个究竟。所以,当埃米和我停在还没开张的甜甜圈店前,在福特越野车上扎营时,约翰正开着他的凯迪拉克驶过积雪的路面,经过埃米家。当然他没开多久就撞见一堆车,试着把一辆凹成两截的下水道清洁剂工厂货柜卡车扳正。
我当时不在现场,所以这个故事是听来的,如果你认识约翰,就应该知道要自己判断细节的可信度。还请记得,虽然约翰宣称他“凌晨三点半爬起来”进行调查,但事实应该是他前晚喝得烂醉,到那时候还没睡。
约翰说他开到车祸现场旁边,马路上围着黄黑色的警示线,显示里面是危险物质污染区域。好几名身穿黄色连身服的人到处走来走去,快速清理现场,约翰当然马上决定跨越写着“请勿进入”的警示线。他才走了两步,就发现自己站在雪地中一块淡粉色的污渍上,污渍的大小跟汽车一样宽,他推论这应该是血迹,尽管卡车司机的尸体已经不见了。他站在一大片血迹上,就在数名旁观者面前大声说:“这是血!大卫一定来过这里!”
这时,平常守在工厂柜台的两名穿着皮大衣的老警卫走过来,请约翰退到警示线外面。约翰宣称他告诉警卫自己不会说英文,但是警卫不相信,他就假装癫痫剧烈发作。我不太确定这个计划的目的是什么。约翰扑倒在地上,开始在雪地里打滚、胡乱挥动四肢,用墨西哥腔尖叫:“我发作啦!很糟哦!”至少六双靴子踩着雪朝他走来。
约翰躺在地上,看到一样东西后令他吓得愣住了。据他所说,货柜卡车的“屁股在流血”,约翰看到数加仑的红色液体从卡车货柜后门滚滚流出,积在地面上,在月光下看起来几乎是黑的。好几只戴手套的手抓住他,身穿连身服、头戴防护面罩的人把他拖过雪地。约翰眯起眼,透过卡车旁忙乱的人群,他看到好几个人扛出数个蓝色塑料桶,桶上沾满那种红色物质——深色、浓稠又油腻,看起来比较像变速箱油,不像血了。
接着,那些人像护柩一样扛出几个棺材形状的箱子——约翰强调那些箱子不是棺材,只是形状像棺材——箱子上贴了好几张贴纸,似乎表示承载物会造成生化危机,平常运送家用化学药品到当地五金行的箱子绝对不会是这种样子。
接下来,故事变得有点乱七八糟了。约翰声称,除了把他从现场拖走的人以外,旁边还有拿冲锋枪的护卫,不过在我威胁之后,他承认那些人手上的可能只是手电筒。总之约翰说那些人把他丢在地上,打算杀了他,所以他踢了其中一个人的脸,然后倒翻筋斗站起来,抢过那个人的枪,用枪“屌挥”了他一下。我不确定约翰的意思是他用枪揍了那个人的老二,还是他挥枪的方式跟用老二打人一样,我一向不会要求约翰解释这种事。反正他说他又挥了一下枪,捶中另一个人的头,用力到“冲锋枪的电池都飞出去了”。
接下来(当然是根据约翰的说法),他朝第三个人的脸“三连踢”,同时瞄准第四个人,“直接射中他的老二”。约翰当然知道他不能丢下那个人躺在地上痛得大叫,于是他抓住那个人的头,好心地用力一扭,折断了他的脖子。约翰说这时候灾害防治小组的其他人也注意到他,全都追了上来,于是最后他偷了附近的一匹马逃走了。这是约翰故事中第一个前后不连贯的地方,因为接下来他又好好地开着他的凯迪拉克,经过埃米家,离开了下水道清洁剂工厂。我推测其实车祸现场的人根本没看到约翰,或者他们只是恶狠狠地瞪他,直到他掉头开走。当然,我必须重申自己不在现场,我也不想故意说约翰这个人不可信。
约翰勇敢地开上一条离埃米家不远的乡间小路,发现自己不是今晚第一个走这条路的人,因为前方雪地上有轮胎的痕迹。约翰心想,前一个人应该跟他打的算盘一样——绕过车祸现场。
开了几分钟后,他确定自己猜对了,这条路似乎绕回到旧工业园区后方,园区里除了下水道清洁剂工厂,还有一间废弃的豆子香肠罐头工厂、百思买电子商品零售商的销售中心,以及已经关门的护身三角裤工厂。隔着高速公路,园区对面就是荒废的不具名小镇大卖场,卖场内一排排店面正在腐朽,剩下的货品就是霉菌、蝙蝠,还有用旧橡胶筑巢的松鼠一家。
约翰沿着碎石路和地上的新轮胎痕,经过下水道清洁剂工厂旁的一小片树林。正当他开过树叶交织成的阴暗天棚时,他看到左侧的树干间闪过一丝光线。
他减速并停下车,看到大约六七道晃动的光束,显然是一群拿着手电筒的人。
然后他听到枪声。
车灯应声熄掉,约翰在原地坐了几分钟才把车灯打开。他往前开了一点,朝树林中张望,然后看到手电筒的灯光停下来,又逐一灭掉,显然那些人不管是在找浣熊来煮,还是在找其中一个人的隐形眼镜,他们都找到了。
约翰继续盯着树林,想看看还有没有动静。最后他判定那群人大概只是乡下的盗猎者,或是兄弟会在玩寻宝游戏。他踩下油门,凯迪拉克爬上一座小丘,约翰一看到下面的东西,就马上用力踩了刹车。小丘底下停着一辆车,看起来像军用的大卡车,可是外观烤漆却不像军用车,从头到尾都是黑色。显然他刚才就是跟着这辆卡车的轮胎痕迹开的。
一群看似拿着来复枪的人站在卡车旁,约翰立刻伸手把头灯关掉。然后他想到灯光突然消失可能更可疑,于是他又打开灯,结果他觉得有两个人转过来看他,接着他又赶快把头灯关掉了。这时他发现那群人不可能没注意到这忽明忽灭的灯光。事实上,每个人好像都朝小丘抬起头来。当下那群人搞不好会冲上来抓他,或用来复枪打穿他的挡风玻璃。不过,这时一只骑着大螃蟹的黑猩猩突然从树林里跳出来,吃掉了其中的两个人。
你没听错。
约翰说那只怪物跟卡车一样高,用六只脚走路,有壳的尖脚看起来像海鲜自助餐的食物。但怪物身上也有形似哺乳类动物的部分,譬如毛发和手臂。不过大家要记得,约翰离现场很远,在他眼里那只怪物大概只有硬币那么大,所以虽然他那套猴子骑螃蟹的说辞蠢毙了,我也懒得批评他。
怪物侧着爬开,其中一个人的脚还悬在它嘴外踢来踢去。来复枪枪声同时响起,一点一点的枪口火光照亮了小丘底部的积雪,那群人冲进了树林。约翰等了一会儿,然后倒车退下小丘这一侧,以免被军用卡车看见——不过他宣称从这个位置他还可以看到那辆卡车,所以依照物理原则判断,他应该也没有躲好。
森林中传来枪响,紧接着是动物的叫声;枪声再次响起,伴随着更多惨叫和枪声,统统混在一起。全自动武器全力攻击。尖叫。
四周安静了一阵子,然后约翰说他看到一个人快步冲出森林,跑向卡车,跳上卡车后车厢,拉出两个午餐盒大小的箱子后,又跑回了森林里。过了一会儿,更激烈的枪响划过夜空,森林中传来一声低沉的动物呻吟;枪声静了下来。约翰调到前进挡,准备趁那些人回来之前偷偷超越卡车,然而他晚了一步。刚才那个人又跑回来,手里拿着那两个小箱子。箱子看起来变轻了。他又钻进卡车,拿了两个新箱子出来,再回到森林里。枪声重新响起,紧接着是猴子、螃蟹的尖叫声。
同样的事情持续了大概半小时,终于所有的声音都停下来。四个人走出森林,爬上卡车,把车子开走了。约翰跟了上去。他经过一条通往下水道清洁剂工厂的路,大概通向员工停车场,可是路被锁着铁链的铁门截断。约翰想,如果在拍动作片,他就会开车撞破铁门,可是这辆凯迪拉克不是道具,明天约翰还得靠他的车载他上班,要是散热器坏了,可要花一个礼拜的薪水来修。
更重要的是,前面的卡车并没有转上被铁门封住的路,而他现在非常想知道卡车要去哪儿。约翰离卡车很远,他打算就这么跟着轮胎的痕迹。他们沿着工业园区的主道路走,经过和这条路相交的双车道高速公路,一路开上不具名小镇废墟大卖场白色地面的停车场。卡车绕到大卖场东侧后方,停在U形大卖场建筑的其中一角。
约翰等了很久,直到他认为卡车上的人都下了车,去了该去的地方,他才小心翼翼地绕过大卖场。他看到卡车停在一道通往被木板封住的大门斜坡附近——如果大卖场当初成功开幕,这里应该会是一家百货公司。约翰四下打量一阵,什么也没看到,终于感到有点不耐烦,当时他完全没带武器,也没有手电筒或基本的求生本能,就这样踏过一扇没有门板的门,大步走进卖场,好像那是他家一样。
洞穴般的大卖场跟冷冻柜一样冷,一抹月光从屋顶上有框的破洞照进来;原本天窗的玻璃去年就破了,白雪从洞口飘进来,在地上散成一圈,像打翻的面粉。积雪的边缘有几个脚印,五六个鞋印连到一条拉长的滑动痕迹,约翰猜测有人踩到雪滑倒了,跌了个狗吃屎。约翰没有犯同样的错。他绕过地上的雪尘,跟着脚印的方向走,脚印指向一扇写着“维修室”的铁门。约翰停下来,思索在这里当维修人员到底是世上最简单还是最艰难的工作。
他发现铁门锁着,并且声称他撬开了门。我从来不知道约翰会撬开门,但我也不敢说我知道他所有的秘密——搞不好之前进去的人刚好忘了锁门。
总之,约翰说他撬开门进去,发现门后是一间没有窗户的肮脏小房间,被蜘蛛网和四散逃逸的黑色形体占据,而且没有别的出口。他点着打火机,确定房里没有其他的门、出口或通道。跟埃米的浴室状况一样,脚印到这里就消失了。约翰转身准备离开,这时却从眼角瞄到一扇门。他觉得自己很蠢,刚才怎么可能没看到墙正中央的门呢?那扇门很高,顶端呈拱形,装饰非常华丽,跟这房间格格不入。他转回头,却发现眼前还是一面光秃秃的墙壁。
他侧过身,再次从眼角瞥到大门的模糊影像。门就在那儿,却又好像不在,仿佛是眼睛的错觉。约翰走到墙边,就着打火机温暖的火光,摸摸墙面寻找门把手、缝隙或暗门之类的。几分钟后,他确定那只是一道厚实的墙。他看了手表一眼——
凌晨五点零六分。
然后发现他半个小时内就得到工地报到。他离开房间,心想他会再回来——果然没错。
凌晨五点十八分。
我不时把越野车的引擎关掉,隔一阵子再打开,这样我们不但可以开暖气,也不用担心一氧化碳中毒。我听说车子不熄火很危险,尤其我的车本来闻起来就像臭掉的蛋,我一直认为是排气管的问题,但即便我把越野车从头到尾洗过一遍,味道大概也不会变,只是我从来没试过罢了。
埃米的头发有草莓的味道。她靠在我身上,脚放在车门的扶手上,手枪大约指向前座置物柜的位置。每一面玻璃上都积了白色的糖霜,仿佛在车上罩了一片床单。今天晚上我再次感到一种古怪的失重感,好像我们是世上仅存的两个人。
我说:“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不行。”
“你为什么去念松景学校?你几乎没什么问题啊。我觉得身为纳税人,我有权利知道。”
“因为那场车祸,我好几个月没去上学,复学的时候又有一堆问题,医生叫我吃抗抑郁药和一堆别的药。抗抑郁药包括安非他酮。结果我咬了一个老师,就被送去跟疯小孩一起上学了。”
“你咬了一个老师?”
她叹了一口气。“那天爸妈开车带我去买制服,我那时十四岁,正要上高中。我在后座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感觉有人在摇我,接着我突然一翻——头下脚上,脸压在地上,到处都是玻璃碎片,到处都是血。爸爸从车上飞出去,当场就死了。他倒在我面前不远的地方,脸就——就像一张橡皮面具,一点表情也没有。妈妈也躺在那里,脚卡在引擎盖下面,一直尖叫。我倒是还好,只是我的背整个扭了过来,双脚麻得没有感觉,一只手被卡在门下。我只能躺在那儿,要妈妈冷静,告诉她很快就会有人来救我们。我们躺在那里好久,我可以听到车子经过,我心想,为什么没有人停下来?我以为总有人会……”
她愈说愈小声,转头看着车窗外的一片雪白。
“他们把我救出来的时候,我的手简直惨不忍睹,肌腱什么的都露在外面,恶心得要命,手掌几乎断了,只靠一小块肉跟手腕连在一起。他们把我抬上担架,我的手就这样悬着前后晃来晃去。妈妈在医院里过世了。吉姆那天不在车上,他待在家里,所以没事。但他彻底崩溃了,好像车祸是他的错。医生替我的手动手术,把手掌接回去,又帮我处理断掉的一截脊椎骨,他们在——”她指向肩胛骨之间的位置,“——这里放了一小块铁棒,让我长高了一厘米,很怪吧?我的背因此痛得要命,医生每隔一阵子就要用机器替我伸展,减轻脊椎的压力。我的手掌情况也不太妙,高中头几年还很正常,但后来这两只手指失去了知觉……”
埃米做了一个很诡异的动作——她举起断手,另一只手指向空中那两根手指应该在的位置。
“医生又动了一次手术,后来再动一次。手加上背,我实在痛到不行,只好吃很多药,每四小时就要吃一次,害我一天到晚都想吐。医生决定降低药的剂量,但这样药效很快就会退,每次距离吃药时间还有两小时,我就开始想什么时候能吃药。所以我要不就得忍受剧痛,不然就得一直吐。”
抗抑郁药。光是想到这个女孩居然得了抑郁症,我就想把整个地球丢到太阳里去,至少比平常更想。
“然后我就咬了那个老师。最后我几乎每根手指都没有感觉了,什么东西都抓不住,我开始常常把东西掉到地上。那时候我和比尔叔叔跟贝蒂阿姨住在一起,他们正在办离婚,根本不想收留我。有一次,我摔破一个玻璃小人偶,比尔叔叔就抓狂了。他们不想收留我不是他们的错,但我又能怎么办?他对我大吼大叫,后来医生说我的手要恢复正常只剩最后一次机会,因为神经组织已经快坏死了。”
她低头拍掉袜子上的东西。“于是我又动了一次手术。手术后我在病房里醒来,麻醉还没退,而我梦到我的手不见了。然后我睁开眼,发现手真的不见了,原本应该有手掌的地方只剩空气和白床单,看起来好奇怪。我哭了又哭,哭了又哭,就这样狂哭了好几个小时。大卫,他们早就知道要把手截掉,居然都没人告诉我。我躺在床上,马上就知道我再也没办法融入人群,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咕哝了一声。
“不管我做什么,说什么,大家都只会说:‘你知道埃米吧?那个没有手的女生?’不管到哪里都一样。最糟的是,如果我碰到不认识的人,而他们没有马上注意到我的手,我坐在那里跟他们聊天时,心里就会一直等,等他们注意到的那一刻,看他们脸上露出的表情,好像在替我不好意思一样。”
她静了下来。
我说:“这个世界烂透了。”
“后来我就离开了叔叔阿姨家,跟吉姆住在一起。你知道吗,我还可以感觉到这只手。传说中手脚截肢后的幻痛都是真的。”
“你是说手会痒之类的吗?”
“不是,比较像……握拳头时,我可以感到我的手握成了拳头,但我没办法把手张开,很奇怪吧?”她举起还在的手,紧紧握拳,“就像这样。虽然手已经不在了,但我还是可以感到指甲掐进我的掌心。应该是我在胡思乱想,也可能跟神经错乱有关。而且感觉永远一样。如果我真的很专心,我可以让手稍微松开一点,但不到一分钟又会回到原本的样子。那一点点的痛永远不会消失,总是存在在手腕上几厘米,原本我手掌的位置。我每天一醒来就痛。”
我心想,要不要跟她讲我被蜡烛袭击睪丸的惨剧?但我觉得她应该认为那没什么。她盘起双手,搓搓手臂取暖。我用双手抱住她,让她不再发抖。手枪落在地板上。
我说:“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搞不清楚状况,对不对?在你家的时候,我不知道你的手跑哪儿去了——”
“因为我在学校的时候手还在——”
“——可是约翰早就知道了。”
“哦,对啊,”她说,“他以前会来我家看我。”
“我跟你讲清楚约翰这个人吧。我看到你的手会很惊讶,就是因为约翰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你是‘那个没有手的女生’。”
凌晨五点三十六分。
我不知道约翰从离开大卖场到去下水道清洁剂工厂工地之间做了什么,不过就我对约翰的了解,我推测他讲了很多他老二的笑话,喝了一些杂牌酒,然后跟一个女生上床,而且一定又是我偷偷爱慕却没胆子上前说话的女生。他还找时间换上铺屋顶的工作服,其实就是好多层的法兰绒上衣加上沾满焦油的连身服。
他再次前往工厂时,拖车卡车的车祸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了,只剩地上杂乱的轮胎痕。工头史蒂夫站在工厂里面,和一名警卫讨论如何上屋顶去,约翰发现那是他在车祸现场看到的警卫之一。他不确定警卫会不会认出自己,于是他从垃圾堆里拿了一份报纸遮住脸经过对方身边。当然,这是约翰告诉我的,所以不用太认真。到了六点,史蒂夫的十三人小组已经四散在屋顶大洞的上下两端,一面工作,一面看冰和雪像小瀑布似的流进工厂的休息室,浸湿的地毯和受潮的糖果贩卖机都毁了。
约翰爬上屋顶,马上就看出破洞不是被积雪压垮的——屋顶整个往上翘,碎石、木板和瓷砖散落在屋顶上,仿佛有东西从屋内往外炸开。另一名工人泰勒·舒尔茨是个魁梧的金发小鬼,看起来像年轻的纳粹,偶尔也会跟约翰的乐队一起表演。他看了屋顶后,也得出同样的结论,还说真够诡异的。约翰告诉泰勒,室外气温骤降的时候,屋子里暖气加温的空气通常会膨胀,造成建筑物一部分爆炸,就像不用冷空气而拿暖空气灌气球,气球也会破掉。泰勒问约翰是不是在胡扯,约翰说他可以自己去查,因为他知道泰勒才不会去查。
接着,约翰爬楼梯下到湿透的休息室。每个入口都已经拉起胶带,避免员工随便进来。他首先注意到休息室的贩卖机好像被车撞了一样,玻璃凹进去,地上到处是糖果包装纸。其他工人在他头上走来走去,拉起一片防水布,将积雪铲离屋顶的洞口边缘。约翰在屋子里乱逛,注意到其中一条出口走道中央拉起先前他见过的黑黄色警示线。
一天之内,约翰第二次随意钻过写着“不要随意跨越这条线”的警示线——他看到墙上有另一个洞,看起来也像有东西撞了过去,洞的大小跟汽车或背上绑着猴子的巨大螃蟹一样。洞口边缘留下类似的抓痕——爪子的痕迹。约翰靠过去,从墙上锯齿状的裂缝看进去。
他看到一间显然不在平面图上的房间,面积很小,大概跟普通的客厅差不多,里面没有任何家具,只有四面光秃秃的墙。约翰转过头,就在这时候,他看到房间地板上有一个正圆形的洞,跟整个房间一样大,直通向地下。约翰说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洞看起来很像电影《星球大战》里每座太空站的坑洞,可以延伸出很多狭窄通道,而且没有扶手。
当他回头直接看着地板,洞口又不见了,只剩一片瓷砖地,跟大卖场的状况一模一样。所以螃蟹怪从这里逃走,但追捕它的那群人却回到了废弃的大卖场。一切都和大卖场有关,对吧?约翰想到罗伯特·马利,感染“酱油”的一号病患曾经寄居在卖场的美食区;他又想到丹尼·韦克斯勒胡言乱语说什么看不见的门。约翰决定,这件事需要好好调查一番。
我用水洗洗脸,看着镜子中自己充血的双眼。我很高兴回到家,回到我的浴室。我脱掉上衣,却感到有东西卡在背上,有点痒。我侧过身,用镜子照我的背,一口气吓得喉头卡住。
我的肩胛骨上冒出大约一厘米的长条,跟针一样细,粉红色的。
砰。
有人在敲门。
我靠近镜子,检查背上的东西。我朝背后伸出手指,却不敢碰,强烈的厌恶感蹿过体内,让我打了个哆嗦。
砰砰。
门口传来模糊的声音。
“嘿,阿卫?”
约翰的声音。他来我家做什么?
砰砰砰。
“等一下。”我说,我从洗脸台旁的柜子抽屉里拿出手镜,“我马上就好,我在……刮蛋蛋的毛。”
我举起镜子,调整角度,好看到背上的东西。我差点放声尖叫。背上突起的条状物末端有只眼睛,像黑蛞蝓的小眼睛那样扭来扭去,条状身体也开始蜷曲,仿佛想要四处看看——
我突然醒了过来。
砰。
我觉得很冷,脖子传来一阵剧痛。我闻到草莓味洗发水甜腻的人工化学香味。其实仔细想想,草莓根本没有香味,就是像草一样闻起来湿湿的。
专心。
我感到类似钢筋的东西横过胸口、压住我,让我动弹不得。我撑开眼皮,看到一双眼睛透过结霜的玻璃往下盯着我瞧。我眨眨眼,低下头,看到一片红铜色,一颗留着红发的头靠在我胸口,一只手臂抱住我,手掌一把抓住我的上衣,轻轻捏着。
我躺在椅子上,头靠着越野车的车门,车窗摇把卡在背后,腿横过前座的椅子,靴子靠在另一侧的车门上。埃米看起来倒挺舒服的,毕竟她把我当成会发热的床垫,蜷起身子躺在我身上,不规律地呼吸着,眼皮不断跳动。她在做噩梦。
小鬼,早点习惯吧。
我伸长脖子,透过玻璃上约翰刮干净的洞,看到他模糊的脸。他穿着整套工作服,站在那儿朝我挥手。我看向手表。
早上八点零七分。
我的越野车不知道什么时候熄火了,引擎和暖气都关上了。埃米和我分开,我推开门,在冰冷的空气中站直身体,感觉全身的关节都像缠上厚重的钢缆。我回过头,看到莫莉在后座睡得很沉,脚掌不时扭动,好像梦到它抓死某个人,或许就是我。
约翰说:“你们第一次约会,你就叫女生跟你露宿甜甜圈店?你知道这家店还要三个月才会开吧?”
约翰身边还站着五个人,不过我只认识泰勒。他们开来两辆巨大的货运卡车,车身上印着“安德森屋顶及水沟修护公司”。我瞥了这群陌生人一眼,然后对约翰说:“我们昨天晚上……呃,必须离开她家。你们不是应该在工作吗?”
约翰说:“我们得去家得宝量贩店买一堆东西,已经耗了快两个小时,刚才经过的时候正好看到你的车。她家发生了什么事?”
这时埃米绕过来,双臂紧紧抱着她身上穿的厚大衣,马上就贴到我身边。
“哈啰,约翰。哦,我快冷死了。”
她拉过我的手臂,环上她的身体,然后说:“借我取暖。”
“呃,我得跟约翰谈一下。”我抓住她的肩膀,随便让她在车内坐下,然后示意约翰跟我穿过停车场。我们绕着停车场的边缘走,我眯起眼睛,以便适应阳光。“你看起来够糟的。”约翰说。
“我真的快不行了,约翰。说真的,我不知道我还撑不撑得下去。我觉得整个人快被榨干了,就像用一点点奶油去抹一块太大的松饼,结果奶油全都滴进其中一格松饼洞里,剩下的地方一点也沾不到,你还得把松饼斜着拿起来,才能让奶油流出来。”
“阿卫,下水道清洁剂工厂那边出现的可不是普通怪事,大卖场那儿也是。”
约翰就是这个时候告诉我那串有点玄的故事,从他在卡车事故现场看到的一路讲起。我听完之后,告诉他我们碰到了影子人。
我回头看着我的越野车。埃米侧坐在打开的门边翻找手提袋,然后拿出一个褐色药瓶。
“你懂了吧,阿卫?显然下水道清洁剂工厂不只制造下水道清洁剂,我觉得它根本在制造恶魔。”
“我们还不确定。”
“我想看那个洞通到哪里。我觉得那只怪物是从洞里跑出来的。”
“约翰,我们进不去,工厂周围永远都有三班制的警卫在巡逻。”
我们绕了停车场一圈,又回到越野车旁,泰勒和其他人都靠在车边,一面抽烟,一面用隔热马克杯喝冒着烟的咖啡。
约翰说:“一定有别的方法。”
约翰告诉我大卖场里发生的事,还有忽隐忽现的幽灵门。“我跟你说,我觉得这些密门都通往同一个地方。天晓得,搞不好镇上到处都是这种门,跟韦克斯勒说得一样。”
我颓丧地点点头,叹了口气,说:“好吧,至少我们不能呆呆地等它们再来抓埃米了。”
“他妈的当然没错。我们中午见。”
“中午会发生什么事?”
“到时候会收工。我们只要把洞口稳住并盖起来就好,免得雪再掉进去。”
“你还要去修工厂的屋顶?”
“他们事前已经付钱给史蒂夫了,而且我真的很需要这笔钱。”
我注意到越野车的排气管冒出白烟。埃米为了取暖,再次发动了引擎。
我说:“我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她家简直是无敌诡异。”我瞄了泰勒一眼,发现他也在注意听,于是降低了音量。“她家也有人从电视机里看她,跟我家一样。”
这时埃米看到我们,她从车上下来,手里拿着一瓶七百毫升的红色激浪汽水。
她走过来问:“这瓶可以给我吗?”
“你现在居然把那种红色的恶烂饮料放在车上,”约翰问我,“这不是发疯的十二种迹象之一吗?”
“我工作的时候都在车上吃饭,这样就不会有人跑来跟我说话。”
约翰用类似怜悯的表情看着我。我说:“你拿去吧,埃米。”
她转起瓶盖,冷得肩膀都耸了起来。有人递给约翰一杯咖啡,约翰说:“休息时间。”
“废话。”泰勒用自以为很拽的口气说。他戴着罩在眼镜外面的太阳眼镜,看埃米试图用一只手打开激浪汽水瓶——她用手肘稳住瓶身,非常专心,嘴里发出低声怒吼,湿滑的瓶子好像在她手中打转。
我问约翰:“我们去的时候,她待在哪里最安全?”
埃米说:“你们要去哪里?我可以一起吗?”
泰勒听到之后,不知为何用“你们什么时候才会学乖”的表情看着约翰,然后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在美国中西部的很多地方,吐烟渣就是一种无言的沟通方式。他小时候一定经常把饮料洒出来,因为他手上拿着防洒的巨大马克杯,杯底往外扩张,每次他把杯子凑到嘴边,看起来就像在对着扩音器讲话。
我说:“我们等一下再说。”
埃米放下瓶子,发出受挫的喊叫,听起来像有人踩到了猫。我伸手想帮她,她朝我的手挥了一巴掌,继续转起盖子。
我继续说:“她不能回家。我不知道她身上有没有钱,但我们可以想个办法,就算让她睡我家沙发也行。”
约翰瞧了我一眼,好像在说:“你当真?”但他什么也没说。
泰勒眼中闪过狡猾的光芒,他说:“我跟你们说一个有趣的故事。我哥哥和他太太生了一个唐氏儿,他老是流口水,还在裤子里大便。他们请我妈去照顾过几次小孩,后来次数愈来愈多,最后变成每个晚上。去他的每个晚上。你知道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吗?”
“你脑袋掉出来了吗?”我注意到埃米不再跟瓶盖搏斗,而是僵在原地瞪着瓶子。我说:“各位,我得——”
“老兄,你先听我说完。他们把小孩留在我妈家,偶尔才去探望他。我妈现在每天什么都不能做,只忙着喂他,替他洗澡,照顾我哥的小孩变成了她的全职工作。她没办法参加宾果游戏,也不能和朋友出去玩,干什么都不行,因为她要照顾那个小鬼,因为她想当好人。感觉跟坐牢一样。”
埃米怒目瞪着他,好像真的想对他撂狠话。接着她的脸皱了起来,仿佛咬了一口苹果,结果看到半只虫。她转身朝我的车走了两步,用手捂住嘴巴,弯下身。
给各位一点建议:如果你想吐,千万千万不要用手捂住嘴巴。我知道这是反射动作,但一点用都没有,你吐出来的东西只会喷得到处都是。于是埃米站在雪地中,整个人弯下腰、双眼紧闭,呕吐物从她的手上滴下来,在脚边积成一摊。情况非常尴尬,我身后那群人说了几句话,有人不知道低声说了什么,另一个人咯咯笑了起来。
我走到她身边,说:“来吧。”我牵着埃米走向越野车,让她坐在敞开的车门边。
“坐着不要动。”
我跑到车尾,打开后车厢,拿出一个红白色的小冰库。这是我的急救箱,里面放了一卷胶带、一条额外的裤子、装着两百美元的信封、两袋水果干、两袋牛肉干、三瓶水、一包技工用的厚毛巾、一根小铁棍——可以用来敲破别人的脑壳——还有一副假胡子。有准备总比没有好。
我拿出一瓶水,打湿一条毛巾。然后我走回车门边,把毛巾交给埃米,这才愚蠢地发现她没有空手接过毛巾,因为她只有……沾上呕吐物的那只手和不存在的手。
“来。”我说。我托起她的手腕,擦掉手指上的呕吐物。埃米厌恶地皱起鼻子。不过说实话,我参加过那么多次约翰的派对,每次都有人吐在我身上或附近,我已经有点习惯了。
我一边擦,一边说:“初一的时候我带埃米莉·帕克斯去参加秋季园游会,那是我第一次和女生出去玩。我们到处逛,吃了炸甜甜圈和盐水太妃糖,喝了柠檬水,都是园游会卖的东西。最后我们去坐摩天轮,就……在快要绕完的时候,我往前一口气吐在她的大腿上。为了让乘客下车,摩天轮愈转愈慢,结果我们刚好停在最上面,只能在半空中干等,她就坐在那儿,腿上都是呕吐物,一直哭。我们在上面等了超级久……”
埃米的手看起来很干净了。我把湿毛巾丢在雪地上,交给她一条新毛巾和那瓶水。我退后一步,说:“一直到我高三,我才敢邀请女生出去,我十七岁才第一次牵女生的手,全因为在我脑海深处,我知道最后我一定会吐在她身上。”
埃米没有反应。她喝了点水,擦掉溅在裤子和鞋子上的呕吐物。在冰天雪地里碰水,她的手指现在一定冻坏了。我瞥见她的脸,看到一抹熟悉的表情,一种几乎麻木的耻辱,好像她想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让草长满洞口。
我的眼后逐渐发热,脑中一切变得火红,头骨内突然装满辣酱,胃肠一阵骚动,肌肉开始紧绷。我捡起脏毛巾,走向停车场的垃圾桶——刚好靠近泰勒和其他人站的地方。我把毛巾丢进去,这时泰勒靠过来,悄声说:“大卫,你是个好人。我只是说你要小心,没别的意思。做好人要小心,不然会死得很难看。”
我眨眨眼。手掌传来刺骨的剧痛。血。
很多只手环住我,抓着我的外套把我往后拉;我的指节和嘴巴里都是血。我紧咬着牙,咬破了舌头,尝到温热的铁锈味。泰勒四肢着地跪在地上,鼻子和嘴巴里鲜血直流,他怒吼着叫他们最好把我抓牢,说我是他妈的疯子,居然打断了他的鼻子。然后约翰出现在我眼前,对我说:“没事了,没事了,你后退,赶快走就是了。”我低头看着抽痛的手,发现指节都裂开了,仿佛我刚揍了水泥墙。约翰将我推离这群人,对着我的肩膀后方说:“快把他带走。”
一个金发胖小子站在泰勒身旁,看起来像膨胀版的泰勒,我想他大概是泰勒的哥哥或表哥之类的。胖小子对泰勒说:“你看,泰勒,你看你乱说话会怎样,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你会把自己搞死。你一定又会说错话,然后某个黑鬼就会朝你背后开枪。”约翰转身走回去,我一个人站在停车场中央,非常困惑,不知所措。泰勒比我重三十公斤,而且我每天只负责把DVD上架,他可是成天扛着屋顶建材爬楼梯的人。然而,扑倒他时脑中一闪而过的冲动才是让我感到最诡异又恶心的。
——我想咬人——
于是我知道又发生了。我失去了一段时间的记忆,失去了自我。我感到有人拉了拉我的外套,接着传来一只断臂环过我腰部的奇特触感。
“来吧,来吧,大卫。”
埃米绕过来,手抓着我的袖子。
“埃米,我——”
“来吧,没关系,来吧。”
她慢慢将我转向越野车,我感到每个人都盯着我。她站到我身后,把我推向车子。
“来吧,大卫。深呼吸,你做得到的。”
“埃米,不要——”
“不行。走吧,继续走。轰隆隆隆隆……”
最后那句是埃米模仿引擎的声音。她推着我走向越野车,好像她是司机,我是车。她伸手绕过我,打开车门,把我推到椅子上,就像警察对待上了手铐的嫌犯。她用力关上车门,绕到另一边,上车坐在我旁边。我们就这样坐了一会儿,我从身旁的车窗往外看,发现所有人都在看我们。我举起颤抖的手想转动车钥匙,才发现引擎已经发动了。我试着放慢呼吸,但手抖个不停。
埃米问道:“你还好吗?”
“先……先等我一下。”
“你刚才超猛的。”
“埃米……”
“来,我们走吧,免得他爬起来把你打个半死。”
我们回到我家,发现房子被翻得乱七八糟——其实乍看之下很难发现,毕竟我不是世界上最厉害的管家,然而等我走进厨房,我就知道它们来过了——我通常不会让烤箱的门开着。我掏出手枪,在屋子里巡视了一圈,但一个人也没看到。埃米问我它们要找什么,我刻意避开这个问题,反而说房子被它们砸了真讨厌,不然之前可是干净得一尘不染,她没看到实在太可惜了。我走进厨房,转开水龙头冲洗还在流血的指节。
“你看,”埃米在我身后说,“它们把你的衣服都丢在那边的地板上了。”
“对啊,而且居然还穿过,那群王八蛋。”
“你说它们到底在找什么?”
我顿了一下,几乎就要把我们最大、最危险的秘密告诉一个我只认识一天的人。我吐了口气,直直地看着她的双眼——她的虹膜真的太绿了,像下了一周春雨之后的绿草,而这双眼睛散发出逼人的慧黠,我过去居然蠢到未曾发现。她的眼睛马上就看穿了我,我突然气馁地发现我大概没办法对她撒谎。原因非常简单:她比我聪明多了。
我说:“它们在找‘酱油’,不过我知道它们没找到。”
“什么油?”
我没有回答,反而在屋里又走了一圈,四处查看有没有东西坏掉。看来它们不知道为什么拿走了时钟的电池,天花板风扇上的玻璃固定栓也裂开了。
埃米跟着我,不停丢问题纠缠我,突然变成超级好奇宝宝。其实我也不确定该怎么解释。当她第五次试图提问的时候,我举起手,嘘了一声,然后将一根手指抵在她的嘴巴上,要她安静。
“亲爱的埃米,你等着看就知道了。”
有那么一秒钟,我真的以为她会揍我。我走到屋外,绕着房子走了一圈,一面紧张地瞄向工具间,祈祷门千万别是开着的。
阿呆,你在说什么?如果它们把尸体带走了,对你来讲可是好事一桩啊。
我注意到今天虽然是星期天,门口信箱的小红旗却竖了起来。我走过去打开信箱门,看到一个巴掌大的包裹,上面没有写姓名和地址,也没有贴邮票。我有点怀疑地看着包裹,打开时,心想这可能是世上最小的邮寄炸弹。包裹里装了一条项链,小小的金十字架挂在细链子上。我以前就见过这条项链,不过这次近看才发现十字架是由两颗小钉子组成的,以细线般的铁丝缠在一起。包裹里还有一张纸,折起来的便条上印着口咬铅笔的卡通小狗,闪亮亮的粉红色笔迹写着:
嗨!我做了一个梦
天使要我把项链送给你!
它一直带给我好运!!
上帝保佑!
(笑脸)
——克里斯·洛夫莱斯
每个“口”字都写成可爱的大圆圈。每个人都想帮忙。
我走进屋里,埃米正在浴室放水。她走出来,从小锡盒中拿出几颗薄荷喉糖塞进嘴里。我走到冰箱旁,说:“你想喝什么?我有……水果啤酒,还有约翰在捷克的朋友寄来的恶心李子酒,喝起来像李子果汁加上五十五加仑的颜料稀释剂。”
每罐啤酒上都贴着纸胶带,写着“约翰的酒”。埃米绕过我看着冰箱,说:“约翰很保护他的啤酒吧?”
“那是我贴的,如果有人来,我希望大家知道水果啤酒是他的,不是我的。你要喝吗?”
“呃,不用,我不喝。”她摇摇头,自昨天以来第四百次将眼前的头发拨开,“我是说我当然喝饮料,但我不喝酒,因为这不能配止痛药喝。所以我们应该把怪物的事告诉谁?”
“什么?”
“我们看到的东西啊。发生这种事应该找谁?”
“我记得政府有热线电话,但打过去也只会转到语音系统。没关系,约翰和我会去调查,今天就去,免得它们又逮到机会来抓你。”
我关上冰箱门,转过来面对她,把约翰说的下水道清洁剂工厂和死人大卖场的故事,以简短又没那么蠢的方式告诉了她。
她说:“我们为什么不逃走算了?逃去别的城市、别的州,或者去加拿大。你听说过有人在加拿大爆炸吗?”
我摇摇头。
“为什么不行?”
埃米,因为那只眼睛一直在看着我们。
“还有一些事你不懂。那些影子人……它们跟我说过话,也知道我的名字,现在事情有点变成我和它们的……私人恩怨。我认为靠逃跑来逃避问题根本没用,就算搭上火箭离开这个该死的地球也一样,在它们眼中,不过就像想逃跑的豚鼠在小轮子上飞快跑步罢了。我可以想象那样的人生,每天都担惊受怕地一直逃,永无止境。不行,我不能逃,也不要逃,我们要闯进它们在的地方,而且要全副武装地去。”
“我也要去。”
“埃米——”
“想都别想。我也想看,我有权利跟你们去。”
“埃米,我们可是打算把那个地方炸成冒烟的洞哎。”
“我知道。”
“不,你只是觉得很酷,我从你的眼神就看得出来。但这个计划一点也不酷,随时都可能出错。我告诉你一个故事:我还小的时候,我们家的水管堵住,搞得马桶里的水都溢出来了,我们只好去看哪里堵住了,结果工人从水管里拉出一只土拨鼠。原来水管有个接头松开,这只土拨鼠就钻进来了。你懂了吗?对土拨鼠来说,这可是毕生难得的冒险机会,这条秘密通道看起来很长,于是它继续往前走,四处探索,想看尽头藏了什么宝藏——结果它却被淹死了,还淹死在了我们的大便里。”